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文體局文物普查實施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我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一項國家工程,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持續時間長。國務院決定從2***年開始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并于2***年4月4日發出了《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根據國務院和省、市精神,為認真做好我區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普查的意義
文物是國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文物普查是我區區情區力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我區歷史文化遺產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區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工作。開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區不可移動文物的基本情況及類型、數量、分布規律、保存現狀等基本情況,為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提供依據。有利于合理、準確劃定文物保護范圍,完善文物擋案,促進文物保護機構建設,提高文物保護管理水平;有利于發掘、整合文物資源,充分發揮文物在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培養鍛煉文物保護隊伍,增強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二、普查的范圍和內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圍是我區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類文物。普查以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同時對已登錄的我區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復查。
三、普查要求
(一)工作原則
1、加強領導。為使此次普查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區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后)和工作專班,工作專班由區文體局組織技術骨干組成,定期擬請市級文物專家來*指導工作。各街、農場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工作專班,確保將此次普查工作落實到位。
2、全面調查。在全區行政區域內進行“拉網式”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核查已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本體及環境的基本情況,尤其是量化指標、保存狀況及其變化情況;具有一定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歷史文化遺跡;工業文化遺產;歷史文化街鎮和村隊。
3、重點突破。結合歷史研究項目,在此次普查工作中突出重點,力爭發現重要資料和線索,解決我區歷史發展主線中的文化缺環問題。
(二)工作目標
1、全面摸清我區歷史文化遺產資源,包括:歷史街村,工業遺產、古建筑、古墓葬、古遺址、石刻、壁畫、近現代史跡、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狀況,建立區級文化遺產數據庫。
2、編制《*區文物普查工作報告》,并出版文物普查工作成果,形成*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名錄。
3、推廣文物普查成果,使其成為區政府制定社會和經濟發展計劃的重要依據,成為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的科學參考。
(三)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主要任務:一是落實*區第三次文物普查組織機構和工作機構;二是整理己登錄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清單;三是收集必要的歷史文獻、地方史志資料和相關地圖冊。四是組建普查工作專班;五是落實普查經費并配置儀器和設備。
2、全面普查階段。主要任務:一是按照省文化廳、市文化局工作計劃要求開展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不可移動文物的野外調查。并初步建立全區文物普查數據庫;二是組織專家對我區普查數據庫進行審查,對新發現的重要文物進行復查認定;三是登錄和申報一批文物保護單位。
3、登錄總結階段。主要任務:一是編制我區文物普查檔案和《*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報告》;二是公布我區區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確定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三是推廣文物普查成果,交區相關職能部門備案;四是在區國旗館舉辦*區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展;五是整理出版有關*區第三次文物普查及文化研究方面的書籍;六是舉行*區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匯報會;七是召開第三次文物普查總結表彰會,獎勵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時間安排
我區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計劃從2***年1月開始,到2*1*年3月基本結束,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準備階段(2***年2月——2***年3月)
(1)2***年1月——2***年2月的主要工作為落實文物普查組織機構和工作機構;組建普查隊伍;落實普查經費。
(2)2***年2月——2***年3月的主要工作為整理已登錄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清單;收集必要的歷史文獻、地方史志資料和相關地圖;配置儀器和設備等。
2、全面普查階段(2***年4月——2***年4月)
(1)2***年4月——2***年4月完成全面普查。
(2)2***年5月——1*月組織復查。
(3)2***年*月——12月完成我區的數據庫登錄和普查報告;申報我區的文物保護單位。
3、登錄總結階段(2***年1*月——2*1*年3月)
(五)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凡在我區境內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動文物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配合普查機構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信息。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拒報、遲報,不得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要按照國家文物局頒布的新的標準和規范要求,通過實地調查準確填報普查信息,確保普查質量。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