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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將“努力保障食品安全”列為20*年為人民群眾辦好的十大實事之一。為確保這一承諾在我縣辦實、辦好,根據《焦作市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溫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與控制、促進產業升級與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安全與健康為目標,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標本兼治與著力治本、完善制度與強化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示范帶動與全面推進、分工協作與落實責任相結合的工作原則,把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工作目標
(一)食品質量安全
1、規模以上的食品企業,建立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質量保證體系;對應獲證而未獲證的食品企業依法取締;全面建立完善各項市場準入標準;對食品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對違法違規案件依法查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工作達到“五進”(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景點),爭取全縣群眾15萬人和學生5萬名受到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爭創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所有食品企業和學校食堂開展食品安全誠信承諾公示活動。面條、饅頭等小作坊杜絕“以物換物”行為。農村群體性聚餐活動全部納入管理范圍。開展“雙評”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評估。全年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2、無公害農產品(水產品)增加5個。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種國家禁用的高毒農藥的經營和使用。蔬菜農藥殘留合格率達到96%。
3、瘦肉精污染檢測合格率達到99%,配合飼料抽檢合格率達到95%。全縣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增加1家。屠宰檢疫率達到100%。病死豬和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4、完善全縣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監管電子信息系統。食品生產領域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至2個百分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100%建立質量安全檔案。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5、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6%以上。縣城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6、縣城市場、超市100%建立索證索票、進貨臺帳制度,鄉(鎮)村、街道和社區便民超市(食雜店)100%建立進貨臺帳制度。城市和農村市場食品抽檢合格率分別提高1至2個百分點和2至3個百分點。
7、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到97%以上,食堂和餐飲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
8、新建農村便民超市83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村便民超市食品統一配送率達到85%以上。
(二)藥品質量安全
1、藥品生產環節。藥品生產企業在線品種全部達到實施以品種為單元的藥品GMP管理要求;藥品生產質量合格率達到98%以上。
2、藥品流通環節。繼續整治流通秩序,規范藥品經營行為;加強廣告監測,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得到及時查處;加強農村“兩網”建設,全面推進示范縣建設工作。
3、藥品使用環節。開展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建設,縣級醫療機構達到規范藥房標準;提高醫療機構藥品質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藥水平;有效監測藥品不良反應事件。
4、醫療器械監管。加強長效監管機制建設;加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嚴格規范醫療器械經營秩序,確保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5、藥品案件查辦。嚴厲查處制售假劣藥品案件,查源追蹤;及時核查群眾舉報、投訴,做到件件有落實;努力消除藥品安全隱患,藥品質量評價性抽驗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三、重點工作
(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
1、以落實十大實事為切入點,以抓大促小為載體,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1)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農村以及城鄉結合部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農家樂旅游餐飲單位和各類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監管,落實開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對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特別是城鄉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抽查和強制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場,并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
(2)進一步加強種植養殖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專項整治,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推廣使用低殘高效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規范種植、養殖行為。積極推進農業、畜牧業標準化,推進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和認證工作,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實施生產記錄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自控能力,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積極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以治理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污染和水產品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污染為重點,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例行監測和監督檢查。
(3)進一步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整治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嚴厲打擊黑窩點,堅決查處無證無照生產加工食品行為;著力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區域、高風險食品等重點品種的專項整治。加大對食品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對問題嚴重的企業要立即責令停產整頓,對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吊銷證照。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確保獲證企業對食品安全有穩定的控制能力。全面推進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和監督工作,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提高屠宰加工質量,嚴格按規程實施檢驗檢疫,保證豬肉產品質量,推行屠宰加工企業分級管理制度,開展畜禽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等違法犯罪行為。認真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
(4)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突出抓好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的整治,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安全(QS)標志、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抓住運輸、倉儲、銷售等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實施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認真貫徹《*省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96號),扎實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網絡監管工作,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三綠”(提倡綠色消費、培育綠色市場、開辟綠色通道)工程,提高農村市場食品安全水平。
(5)進一步加強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餐飲業食品安全整治和監管,依法取締無合法經營資質的餐飲企業(攤點)。達不到法定食品衛生許可條件的,堅決不予發放衛生許可證;對于已取得衛生許可證,發現問題經過整改但仍不符合法定條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銷衛生許可證。認真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通過加強日常監管,提高晉級比例。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衛監督發〔20*〕260號),嚴格落實《*省農家樂餐飲衛生管理辦法》(試行)(*衛監〔20*〕164號),加強對學校、社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點餐飲、小餐館和農村聚餐的整治和監管。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規違法行為,提高食品衛生抽檢合格率,降低食品中毒事故發生率。加強食品衛生監測和危險性評估工作,科學預警信息,減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對消費者的危害。
(6)進一步加強重要節日、重點時期和季節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針對節日期間、重點時期和季節性食品存在的問題,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依法查處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無QS標志等食品,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7)以革除陋習為目的,進一步鞏固和加強“面及面制品、農村群體性聚餐活動”兩個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政府和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對農村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組織領導、督導檢查和現場指導的力度,加大對面條饅頭作坊的指導規范力度,對條件不具備,限期不能整改的面條饅頭作坊堅決依法予以取締。按照開辦標準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社會監督,通過公開監管部門舉報電話,組織新聞媒體明查暗訪,增強生產經營戶自律意識,促進規范生產經營,進一步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8)開展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專項整治。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將豆制品和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部納入監管視線,對有條件實施企業升級改造的,監管部門要加大指導幫扶力度,促其符合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強化對各類豆制品和肉制品企業的日常監管,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做到定人、定位、定責。積極發展行業協會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切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曝光力度,使豆制品、肉制品違法違規企業時時處于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之下。
2、積極探索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
繼續開展食品藥品誠信承諾公示活動。增強監管部門的責任感和企業的自我約束力,提高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構成互相溝通的平臺,方便投訴、舉報,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繼續完善食品安全“雙評”(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績效評價)機制。結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任務,認真組織開展對本區域食品安全狀況的調研、抽檢和評估,針對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并通過實施整治績效評價,確保全年專項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建立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體系和預警體系。各鄉鎮政府、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實際,對季節性、階段性食品抽檢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和利用,適時利用多種形式預警,提醒公眾健康消費。進一步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以信用檔案為載體,以信用評級為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積極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不斷完善和加強各項基礎建設和監管手段,促進農村便民超市等建設工作的開展,探索農村食品安全監管新方法、新措施、新機制,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加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操作手冊,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提高應對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實戰能力。
3、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公眾食品安全責任意識。
(1)繼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周和宣傳月活動。“五一”、“十一”以“人人關注食品安全,共同構建和諧溫縣”為主題,全縣統一組織開展兩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9月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通過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設立假劣食品藥品展臺和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咨詢等活動,廣泛進行宣傳。
(2)抓好日常宣傳工作。各鄉鎮政府和監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做好本轄區、本部門的食品安全日常宣傳工作。每個月由一個監管部門組織一次主題宣傳活動。3—10月每月依次組織開展以“3.15消費與責任”、“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碘鹽安全”、“嚴格市場準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夏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進校園”、“肉及肉制品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3)繼續推進食品安全宣傳報道工作。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顯著成效、建立的長效機制和制度;開設專欄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警示信息。適時曝光一些食品違法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激勵人民群眾參與監督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不法行為的積極性。
(4)繼續開展食品監管人員和企業相關人員的培訓。加強對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專職人員和食品協管人員的培訓,重點學習綜合監管知識、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等內容。加強對食品行業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使食品安全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使廣大群眾了解掌握食品安全知識,增強辨別假冒偽劣食品的能力,養成科學飲食、安全消費的習慣。
(二)藥品安全重點工作
1、加強藥品研究生產監管。配合市局做好生產企業藥品再注冊和醫療機構制劑品種再注冊的摸底調查工作,強力推進以品種為單元的藥品GMP實施。繼續對企業評定劃分等級,實施分類監管,確保藥品生產質量安全。開展醫療機構制劑專項整治,確保醫療機構制劑安全。
2、深化藥品流通使用秩序整治。保持高壓態勢、鞏固整治成果。繼續加大對批發企業代開發票,連鎖企業不統一配送藥品,零售藥店出租出借柜臺,超方式、超范圍經營藥品的治理力度。督促企業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規范經營。繼續實施分類監管,對問題比較多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進行重點監管。對“零缺陷”的企業宣揚,對不良行為記錄多的企業曝光。堅持將終止妊娠藥品作為日常檢查的必查項目,進一步加強對經營企業終止妊娠藥品的監管。加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積極推進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監控信息網絡建設,適時監控,嚴防流向社會造成危害。加大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綜合治理力度,遏制違法廣告行為。建立新聞媒體虛假廣告責任追究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力度和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等廣告活動主體的監管力度,尤其是對咨詢服務類和電視購物類節目中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內容的監管,防止虛假違法廣告誤導消費者,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繼續深化農村“兩網”建設,以點帶面,整體推進,藥品協管員、信息員全部得到培訓,提高協管員、信息員的專業素質和責任意識,提升監督網絡運行效能。進一步完善藥品供應網絡,鼓勵具備條件的藥品批發企業向農村配送藥品,鼓勵藥品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網點,規范農村藥品供應渠道。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快農村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建設,確保農民群眾用上安全、方便、廉價的藥品。繼續推進醫療機構藥房(庫)管理規范化建設,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創建工作進行驗收,所有縣以上醫療機構藥房達到規范化標準。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的監管,加大藥品抽驗力度,嚴防假劣藥品進入使用環節。推進醫療機構藥品的規范管理,規范處方行為,逐步實行按藥品通用名開處方。加強對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和監督,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的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及時處置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
3、加強醫療器械監管。進一步鞏固醫療器械專項整治成果,開展注冊清理工作,對違規申報和不符合注冊條件的產品堅決不予注冊。繼續強化生產企業的監管,對高風險產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進行重點檢查,實施重點監管品種原材料備案制度。加大對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管力度和頻次,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的監管。以骨科植入物產品的使用及追溯作為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在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開展突擊檢查和專項檢查,對轄區內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確定為警示等級生產經營企業每半年現場檢查1次,失信等級的生產經營企業每季度現場檢查1次,覆蓋率100%。
4、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進一步鞏固完善聯合打假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按照“五不放過”的原則,追根查源,徹底搗毀制假售假窩點。開展藥品郵購,制售假冒狂犬疫苗、興奮劑等藥械專項檢查,對違規生產、銷售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依法查處,直至吊銷許可證。加強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收集上報工作。強化日常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提高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信息的質量及可利用度。加強MDR監測網絡建設,擴大監測覆蓋面,逐步將監測網絡擴大到所有涉械單位。加快推進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堅持特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巡查制度,加強興奮劑管理和執法檢查。
四、保障措施與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
1、各鄉鎮政府要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具體實施方案,突出重點,明確任務,量化指標,狠抓落實。支持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配合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案件查處工作。
2、各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把關、密切配合,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細化食品生產經營監管部門職責的通知》(*政辦〔20*〕116號)的要求,緊密結合本系統實際,研究制定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具體實施方案。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作用,加強部門間的協作和配合,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推進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消除監管盲區,形成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定期會商、統一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對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3、引導企業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督促其承擔社會責任,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進店、不合格產品出廠出店。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將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和不合格藥品的企業列入“黑名單”。支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作用,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二)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經費保障機制
各鄉鎮政府要把食品藥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財政開支的重要內容,保障信用建設、信息、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整治和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藥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嚴肅查辦大案要案。加大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防止越權亂作為、失職不作為。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推進機制
1、建立領導機制和責任體系。要把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放到突出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精心謀劃,強力推進。各鄉鎮政府要明確1名領導具體抓落實,實施目標管理,納入年終考核,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將每項任務和指標落實到分管領導、責任處室(科室)和責任人,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建立項目考核指標體系和項目數據庫。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工作目標任務推進情況和績效考核評估體系,建立重點項目數據庫,設立工作臺賬,倒排時間表,強化評估考核。
3、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縣食品藥品安委會辦公室要組織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督導,對存在問題和工作進度緩慢的部門,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4、建立健全會議制度和工作調度制度。縣食品藥品安委會辦公室要建立完善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會議制度和工作調度制度,定期召開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調度會議,通報進展情況,講評工作績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工作目標按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