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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條件,提高城市環境質量,解決日益增長的生活垃圾消納處理問題,根據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功能配套的要求,為保證*鎮鄭塘村羅坑新建垃圾填埋處理場工程按計劃有序推進,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概況
興國縣城市衛生垃圾填埋場建設工程,位于距城區10公里的*鎮鄭塘村羅坑,距319國道約1公里,總占地約200畝,設計庫容260萬方,采用改良型厭氧衛生填埋工藝,實行分層攤平、往返碾壓、分單元逐日覆土的作業制度,日處理生活垃圾200噸,服務年限20年以上,工程總概算2894萬元,計劃從20*年11月起至2009年10月基本完成填埋場建設工作,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完成征地和拆遷;
2、垃圾填埋場建設設計招標;
3、施工圖紙設計;
4、進場道路建設;
5、工程建設與工程監理招標;
6、污水處理設備考察及政府采購;
7、場區主體工程(含主、副壩、污水收集池及處理池、排水設施及辦公用房等)建設;
8、公用及消防等附屬設施建設;
9、工程竣工驗收及試運行。
二、工作機構
為保證工程建設工作盡早開展,順利實施,根據興府抄字[20*]202號抄告單要求,成立興國縣城市垃圾填埋處理場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肖久明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工程組織實施的各項日常工作。
(一)征地拆遷工作小組
組長:*
工作職責:
1、確定用地范圍和界址,丈量并分戶登記好征地屬性、面積和需要拆遷補償的項目內容,按照征地及補償標準,做出費用預算;
2、核定并劃撥征地及其它補償所需資金;
3、簽訂征地協議,組織發放征地款和其它補償款;
4、負責處理場范圍內及進場道路的土地糾紛。
(二)工程建設工作小組
組長:*
工作職責:
1、組織工程設計、建設、監理等招投標及污水處理設備采購;
2、負責工程施工放樣;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管理;
4、組織對工程進行驗收、結算。
三、工作內容、責任單位及時間要求
1、劃定垃圾場用地范圍。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國土局、*鎮政府
完成時間:20*年11月10日前
2、征用土地、丈量并分戶造冊登記、核定土地屬性、面積、補償金額。
責任單位:縣國土局、*鎮政府
完成時間:20*年11月25日前
3、審核征地及補償費用,落實劃撥補償資金并組織發放。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城管局
完成時間:20*年12月20日前
4、與農戶簽訂好征地協議、補償資金發放到位、完成整個征地和拆遷工作。
責任單位:*鎮政府
完成時間:20*年11月30日前
5、完成垃圾填埋設計招投標及施工圖紙設計。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建設局
完成時間:20*年12月25日前
6、主、副壩和處理設施等工程建設與監理招標,確定施工建設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
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城管局、縣建設局
完成時間:20*年1月25日前
7、進場道路建設工程招投標、開工興建。
責任單位:縣招標辦、縣城管局、縣建設局
完成時間:20*年12月10日前
8、按照施工設計要求,對所需購置的設備和引進的技術進行考察并組織采購。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城管局
完成時間:20*年2月28日前
9、繼續爭取國家預算內投資計劃資金支持,確保項目能如期竣工。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城管局
完成時間:20*年至2009年
10、場區主體設施建設,包括:
①垃圾大壩及截洪溝;
②滲濾液及沼氣收集系統;
③調節池及防滲系統;
④滲濾液處理站;
⑤生活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建設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
完成時間:20*年12月—2009年10月
11、場地公用及消防等附屬設施建設、包括供電、供水、消防、車庫、計量、車輛沖洗、倉庫及城區垃圾中轉站等設施。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供電公司、縣城管局
完成時間:2009年10月30日前
12、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各項建筑工程、設施、設備進行檢查驗收,準備投入試運行。
責任單位:垃圾填埋場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完成時間:2009年10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落實責任。城市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是縣委、縣政府年初確定的重點工程之一,是逐步實現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建設生態、和諧、平安興國的重要配套設施。各有關鄉鎮、單位一定要顧全大局,明確責任,迅速行動,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工程建設當中,加強協調配合,在尊重科學規劃,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加快進度,確保工程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2、嚴格紀律,依法推進。各工作組必須十分注意切實維護各方尤其是群眾的利益,做細做實工作,堅決防止因工作不扎實造成不穩定因素。在征地過程中,如出現權屬紛爭和個別村民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工作時,由*鎮政府牽頭,縣林業局、公安局、國土局和縣司法局為責任單位,采取補償款公證提存、紛爭協商調解或其它司法程序等方式依法進行。對因工作作風問題而引起群眾上訪或影響工程順利進行的工作人員,將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