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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提高城鄉人居環境質量,推動城鄉整體環境面貌和管理秩序不斷改善,營造優美整潔、文明有序、和諧平安的城鄉環境,以嶄新的面貌迎接自治區成立50周年大慶,縣委、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整治城鄉環境迎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黨的*精神為指導,以全面提升城鄉環境質量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的,按照“政府組織、部門帶動、全民動員、屬地管理、集中整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動員全社會力量,集中時間,實施“四大工程”(城鎮凈化、美化、綠化、亮化工程,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程,城鄉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工程,市民素質提升工程),打一場整治城鄉環境的攻堅戰,使全縣城鄉面貌顯著改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明顯提高,著力提升對外形象,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向自治區*獻禮。
二、總體目標
保持縣城市政道路基本完好,實現主要街道硬化亮化目標,地下管網暢通,路面整潔,排水暢通,各種附屬設施運行良好,城鎮公用設施更趨完善;縣城環境達到“四化八無四規范”的要求(四化:凈化、美化、綠化、亮化;八無:無亂設攤點、無違章搭建、無占道經營、無沿街堆放、無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無亂停亂放;四規范:規范市場管理、規范“門前三包”、規范門頭牌匾和室外廣告、規范道路交通秩序);市民素質顯著提高,縣城文明形象明顯提升,積極爭創自治區園林縣城。徹底消除縣城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以及鄉(鎮)所在地、村莊、道路兩側的“臟、亂、差”現象,村容村貌干凈整潔,巷道平整暢通,垃圾及時清運。建立城鄉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
三、重點及范圍
1、縣城、縣城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各鄉(鎮)政府所在地。
2、309國道、202省道及縣境內硬化道路兩側。
3、33個新農村建設示范點、30個養殖示范村和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村。
四、主要內容及職責分工
(一)實施城鎮凈化、綠化、美化、亮化工程
1、整修縣城道路
改造完成中什字街至東三叉和公園西路人行道,硬化部分居民巷道,維修吉強中街、西涵路等縣城內破損路面。
標準要求:縣城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平整、無塌陷,養護良好,達到技術規范標準。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交通局
辦結時限:20*年7月底。
2、維修城市公用設施
對縣城內公用設施維修更換,疏通堵塞的雨水井;增設水沖式公廁數量,配備垃圾車輛等環衛設施,增設沿街果皮箱,維修公廁、中轉站、垃圾桶等公用設施;改造安裝吉強街、振興路、安居路、西涵路、公園西路、中心街路燈;有條件的鄉(鎮)設立垃圾等環衛設施,鋪設排水管網。
標準要求:縣城主、次干道排水設施完備,排水暢通;積極推廣使用節能燈具;縣城主、次干道路燈、裝飾燈、霓虹燈無破損殘缺,裝燈率、亮燈率分別達到95%和98%;鄉(鎮)公用設施進一步完善。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各鄉(鎮)
辦結時限:20*年7月底。
3、實施“三線”下地工程
完成吉強街、商貿路、振興路、安居路、公園東路、西涵路、中心街電力、電訊、有線電視“三線”下地工程;有條件的力爭全部下地,暫不具備條件的要對沿街、沿路電桿、電線重新整理,徹底消除傾斜電桿和網狀線,凈化空中環境。
責任單位:供電局、廣播電影電視局、電信公司
辦結時限:20*年8月底。
4、整治門頭牌匾和戶外廣告
實施“舊貌換新顏”工程,對縣城重點街道和重點集鎮沿街建筑物立面進行修復和必要的裝修,美化街區環境。進一步加強城鄉戶外廣告、霓虹燈、標語牌、櫥窗、門匾、招牌等戶外宣傳設施管理,做到內容文明健康、語言文字規范、外形干凈整潔美觀、規格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對舊廣告宣傳牌逐步規范,去舊換新,對建筑物、電桿、墻面等處的小廣告進行清洗整頓,在合理位置設置公益性廣告欄。
標準要求:城鄉沿街建筑物立面干凈整潔;對設置戶外廣告進行統一規劃,健全管理制度,效果良好;對亂貼亂畫現象進行集中清理,采取措施有效,整治效果明顯;對戶外燈箱廣告進行整治規范,戶外燈箱、廣告、標語牌、櫥窗布局合理,造型美觀,內容健康,用字規范,無破損現象。
牽頭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工商局及有關部門(單位)
辦結時限:20*年8月底。
5、開展縣城區綠化
全面完成永清湖公園綠化、南北山生態綜合治理、新建街道綠化任務,加快葫蘆河綠化進程;對縣城綠地、綠化帶、人行道樹木進行全面補植補造,加強修剪和管護,嚴肅查處侵占綠地,砍伐城市綠化樹木等違法行為。
標準要求:永清湖公園綠化品位進一步提升,南北山、新建街道、葫蘆河綠化率顯著提高;縣城主、次干道綠化帶、行道樹按標準設置,種植率達到100%;綠化養護良好、無缺株、死株現象,綠化帶、樹池內無垃圾。
牽頭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林業與旅游局、建設與環境保護局、水利水保局
責任分工:林業與旅游局負責永清湖公園和南、北山綠化;水利水保局負責葫蘆河綠化;建設與環境保護局負責縣城新建街道和人行道綠化。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6、綠化美化機關單位和居住小區
增加單位辦公區及居住區的綠地面積,特別是新開發的小區按綠地率35%的標準進行綠化,對達不到標準的,限期補植;確實無法補植的要繳納異地綠化費用;積極開展“園林單位”、“園林小區”、“花園學校”爭創活動,各鄉(鎮)及所有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對院落、門前進行綠化。
牽頭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各部門(單位)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7、推進公路主干道和城鄉大環境綠化
完成綠色通道工程建設任務,對309國道、202省道的綠色通道工程進行補植補造,平整樹坑,鏟除雜草;鄉(道)按照屬地范圍進行綠化;以“兩基”國檢為動力,全面實施農村中小學校、村道、村莊綠化工程,切實改善城鄉大環境;每個鄉(鎮)要對轄區鄉、村道路綠化10公里以上。
牽頭單位:林業與旅游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林業與旅游局、教育體育局、交通局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8、深入開展義務植樹活動
開展城鄉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全縣干部職工人均植樹至少達到10棵以上。
牽頭單位:林業與旅游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各部門(單位)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二)實施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程
9、整治縣城區街道、居民巷道環境衛生
清理縣城道路及居民巷道衛生死角垃圾,落實“全天侯保潔”制度,垃圾清運“日產日清”,垃圾車輛實行覆蓋運輸,垃圾箱周圍無落地垃圾,并能及時集中處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縣城環境衛生得到明顯改觀。
標準要求:達到“五凈”(路面凈、邊角凈、人行道凈、綠地凈、設施凈)、“四無”(無垃圾堆放、無果皮紙屑、無磚頭瓦塊、無積水)標準。
牽頭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衛生局、吉強鎮
責任分工:建設局負責縣城區范圍內環境衛生整治;吉強鎮負責城中村環境衛生整治。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0、整治縣城居住小區環境衛生
集中治理小區樓宇、屋頂、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以及公共用地、樓道內亂堆亂放、住戶室外亂掛亂吊現象。特別是無物業管理機構的居住小區,要建立機構,確定人員,實行定時清掃,監督住戶保持衛生清潔。
標準要求:小區內環境衛生干凈整潔,設施良好,無衛生死角。
牽頭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吉強鎮
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1、整治公共場所及旅游景區周邊環境衛生
加強車站、廣場、永清湖公園、市場、公廁等公共場所和火石寨、黨家岔、將臺堡、單家集等旅游景區(點)的環境衛生整治,強化管理,完善制度,落實保潔人員和措施。
標準要求:保持秩序良好、設施齊全;車站車輛車容整潔,站內環境衛生符合標準,車輛停靠秩序井然;公廁標志明顯、達到衛生標準。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交通局、文化局、衛生局、火石寨管理處、黨家岔管理處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2、整治葫蘆河縣城段環境衛生
結合葫蘆河整治二期工程,平整沙坑,疏通河道,清理垃圾和廢棄物。
標準要求:清理葫蘆河縣城段垃圾,河道環境衛生整潔良好,無裸露垃圾,無明顯沙坑、土堆,水道暢通,整體環境面貌發生明顯變化。
牽頭單位:水利水保局
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局、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吉強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3、整治縣城東、西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周邊環境衛生
清理縣城出入口道路兩側垃圾;清理城鄉結合部垃圾。
標準要求:縣城出入口、城鄉結合部衛生整潔良好,無裸露垃圾。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吉強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4、整治機關單位、學校、醫院環境衛生
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居委會、部隊等單位按照要求集中開展環境衛生大掃除活動。
標準要求: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美觀、有序,周邊環境綠化、凈化、美化;徹底清運冬季積存的垃圾、臟冰、污水,消滅衛生死角。
責任單位:衛生局、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5、整治施工現場環境衛生
加強對建筑工地的日常管理,建筑工地實行圍欄施工、環境整潔美觀;施工現場出入口硬化,杜絕帶泥上路。
標準要求:建筑垃圾及時清運,運送土方及建筑材料的車輛車容整潔、無揚塵撒漏現象,工地生活區管理規范,效果明顯。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6、整治“二線二通道”及縣、鄉、村道路兩側環境衛生
拆除309線、202線、火石寨、黨家岔旅游通道“二線二通道”及縣、鄉、村道路兩側違章建筑、廢棄磚瓦廠、破舊機井房、臨時及殘垣斷壁等建筑物,平整路面,整修邊溝,集中清理垃圾及廢棄物;嚴格控制公路兩側新建房屋和臨時建筑物。
標準要求:道路兩側禁止出現“三堆”(糞堆、土堆、柴堆)、亂搭建、亂停靠現象,道路無塌陷積水、路面平整、無坑、干凈,設施完好、環境整潔、秩序良好。
責任單位:交通局、國土資源局、各鄉(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7、整治鄉(鎮)政府所在地環境衛生
標準要求:鄉(鎮)街道平整、清潔衛生、排水通暢,院落整潔、環衛設施基本齊全、垃圾及時清理、村容村貌清潔;通訊設施和線路無亂接亂掛現象;集貿市場場地平整、衛生清潔,做到制度規范,有人管理,設施整潔有序,無垃圾、污物積存和污水溢流等現象。
責任單位:各鄉(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18、整治村莊環境衛生
重點抓好33個新農村、30個養殖示范村和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村的環境衛生整治,輻射所有村莊。認真實施好“四改四清一綠化”工程(改水、改廁、改灶、改路;清理圍墻院落、清理垃圾糞便、清理邊溝污泥、清理亂堆亂放;綠化莊前屋后),拆除違法、破舊廢棄莊園、土墻等,粉刷公路沿線農民住戶圍墻。
標準要求:村莊、院落整潔、無垃圾死角;道路、胡同、河道、河溝、坑塘等無垃圾、雜物,無亂堆現象。
責任單位:農牧局、各鄉(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三)實施城鄉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工程
19、整治規范各類市場和經營攤點秩序
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對商貿城、蔬菜批發等市場進行強化管理。規范縣城內零售攤點,消除亂設攤點、戶外洗車點、占道經營、亂停亂放,違章搭建,做到有序經營。
標準要求:專業市場管理有制度、有專門人員,經營秩序井然有序;經營攤點整治效果明顯。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工商局
辦結時限:20*年7月底。
20、拆除縣城及集鎮規劃區內違章建筑
依法拆除縣城及集鎮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筑以及道路紅線以內的建筑物和臨時設施。
牽頭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各鄉(鎮)
配合單位:公安局、法院、檢察院
辦結時限:20*年7月底。
21、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
強化廢水排污監管,對企業排污不達標的,依法停業整頓;抓好飯店清潔燃料使用和經營店亂倒污水管理,不定期檢查,對不按規定使用清潔能源的堅決查處,杜絕原煤散燒、亂倒亂潑現象;加大沿街燒烤管理整治力度,逐步使城內所有外設燒烤、煎、煮、烹、炸等露天燒烤設施移至室內,并設立專用排放煙道。
責任單位:建設與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工商局
辦結時限:20*年8月底。
22、整治規范交通秩序
完善縣城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燈光信號等設施,規范車輛及行人的交通行為;出租車、三輪車實行定點停靠,解決亂停、亂行、亂放問題;整頓貨運車輛市場,加強進城農用車管理,解決好停車場地;設立公交站點,規范交通秩序;加大鄉(鎮)所在地、學校周邊和重點街道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消除“以路代市”現象。
標準要求:交通標線和信號控制系統完善;主次干道交通暢通、秩序良好;偏城、新營、將臺、興隆等集鎮逢集日堵車現象得到有效改變。
牽頭單位:公安局
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局、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各鄉(鎮)
辦結時限:20*年5月底。
(四)實施縣城居民素質提升工程
23、深入開展爭做文明市民宣傳教育活動
著眼于服務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全縣工作大局,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強化衛生意識,廣泛深入地開展“做文明市民,建文明縣城”活動,進一步改善全縣投資環境,提升縣城建設和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素質和城鄉文明程度,充分調動縣城居民和社會各界參與迎大慶綜合整治城鄉環境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開創我縣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運用輿論媒體、公開曝光等措施,通過城鄉環境的綜合整治,既要整出優美整潔的城鄉環境,又要整出全縣干部的新觀念、新作風,以環境的大改善影響、改變市民的陳舊陋習,有效杜絕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潑亂倒及不遵守交通秩序、隨地吐痰、隨地棄物等不文明行為,形成“人人愛護環境、人人爭做文明市民”的良好社會風尚。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配合單位:各鄉(鎮)、各部門(單位)
五、時間與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和宣傳動員階段(20*年3月5日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完成各自整治工作的摸底調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宣傳方案,召開動員大會,成立組織機構,安排部署具體工作。
(二)綜合整治階段(20*年3月5日一20*年5月31日)。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集中力量,大力度整治,集中清理轄區及道路兩側積存垃圾、衛生死角,徹底整治縣城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和村莊環境,全面完成綜合整治工作任務。
(三)整改提高階段(20*年6月1日—20*年8月31日)。要對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查遺補缺,鞏固整治成果,提出整改措施進行整改提高,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四)檢查驗收階段(20*年9月1日—20*年9月30日),縣委、政府成立考核驗收組,對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四大工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做好迎接區、市檢查驗收各項準備工作。
六、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喜迎自治區成立五十周年大慶、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素質、改善城鄉面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具體實踐上來,樹立全局觀念,明確工作目標,把握工作節奏,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扎實的工作作風,全身心地投入到綜合整治各項工作中,切實抓緊抓好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各鄉(鎮)、各部門(單位)都要層層動員,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形成人人參與支持環境整治工作,共建美好家園的生動局面。縣委宣傳部、廣播電影電視局要制定宣傳方案,并在《今日*》、縣電視臺開辟專欄,每天通報形象進度,全方位宣傳報道工作進展情況,為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為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實施,縣委、政府已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四大機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和19個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了工作組和辦事機構,統一組織全縣的整治工作。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明確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時限,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要樹立整體一盤棋的思想,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落實。各鄉(鎮)和責任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全面部署,逐項制定具體、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務于3月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確保整治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把開展綜合整治與機關效能建設結合起來,與落實今年重點工作、重點項目結合起來。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劃定環境衛生責任區,集中力量,重點攻堅,徹底清除遺留欠帳。在堅持教育引導的同時,實行嚴管重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督查組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時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問題,對行動快、措施落實得力、堅持標準、效果好的,要通報表揚;對行動緩慢、工作滯后、整治不力、效果不明顯的,要限期整改,并在媒體上公開曝光。縣委、政府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召開觀摩會,通過評比找差距、找不足,相互促進,推動工作,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到實處。整治工作結束后,縣委、政府將召開總結表彰會議,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將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