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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森林防火試點啟動會議精神,全面提升全縣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能力建設,促進森林防火工作上新臺階,根*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印發全省森林防火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森防指[2009]33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森林防火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四求先行”的大局,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省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龍巖市森林防火應急體系建設方案》規定,圍繞防火責任、火源管理、隊伍建設、設施建設、撲火指揮、撲救戰術等六個方面的內容,組織開展試點,以點帶面,全面提升基層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建設,促進基層森林防火工作上新臺階,為全縣“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
二、工作重點
(一)建立與規范森林防火責任體系。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責任部門和責任內容,從“五條線”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
1、健全完善縣、鄉(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一是依照新《森林防火條例》,每年防火期縣政府召開森林防火工作會議。二是把森林防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按有林地面積0.20元/畝的標準撥給鄉鎮森林防火專項經費。三是縣政府向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向村(社區)分別下發森林防火責任書。
2、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制。組織發改、公安、農業、財政、監察、法院、檢察院、民政、交通、教育、衛生、廣電、旅游、公路、氣象、環保、安監、電力、通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制定森林防火責任,以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規則形式正式下達。
3、建立林業系統森林防火責任制。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林業主管部門森林防火監督和管理職責,建立林業系統防火責任制,每年由縣林業局與基層林業站、林場、采育場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
4、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經營單位和個人森林防火責任制。由縣、鄉兩級政府組織轄區內森林、林木、林地經營單位(包括林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責任制、責任區、責任人以及加強設施、設備建設的要求,全面簽訂責任狀。
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實施檢查考核制度。制定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檢查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內容、方法、程序、評定及獎懲;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的要求,修訂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森林防火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進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護機制。主要是建立和規范五個方面問題。
1、建立森林防火宣傳機制。制定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方案,重點從宣傳教育的時機、內容、形式、手段、組織方式以及多部門合作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在土樓旅游區、棉花灘庫區、礦區等地主要交通要道的醒目處,設立大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傳牌3幅;在漳下線、適峰線、風景區、農村集貿墟場等人流量多的地段,新增設置藝術色彩好的固定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100幅。
2、全面推行鄉(鎮)、村“四個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在森林防火期內,所有農戶要100%與村民委員會簽訂野外生產性用火安全責任書;山中墓主、進山業主、山邊田主要100%進行實名登記;建立林區活動人群檔案庫,林區農事和林事生產性用火要100%執行用火許可證制度;林區的聾、啞、癡、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實監護人責任。
3、建立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機制。按照《*省高森林火險預警警報響應主要工作內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全縣統一印制禁火令,分級開展響應工作。
縣級響應:⑴縣級下達高森林火險警報和禁火令,啟動縣應急預案;⑵縣電視臺、廣播電臺、農村短信信息平臺高火險警報和禁火令;⑶組織公安、執法等有關部門督查火源;⑷檢查補充物資儲備庫;⑸通知了望臺(哨)全時監測;⑹縣撲火隊進入戒備狀態;⑺通報或視情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防火工作。
鄉(鎮)級響應:⑴鄉鎮召開會議部署執行禁火令,啟動鄉鎮應急預案;⑵鄉鎮撲火隊進入戒備狀態;⑶召開護林員會議,部署巡山工作;⑷監管癡呆傻等人員;⑸張貼統一印制的禁火令,將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傳達到村、基層站所;⑹鄉鎮包村工作隊組成巡查組查禁火源。
村(社區)級響應:⑴村(社區)委會將禁火令傳達至每家每戶;⑵村(社區)委會組織警示與巡山;⑶通知村級撲火隊員做好撲火準備。
4、農田林緣可燃物計劃燒除的組織與實施,從計劃燒除區域、責任單位、用火審批程序、用火規程、燒除組織實施以及經費保障等環節進行研究,形成長效機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機制,對野外火源檢查進行分類梳理與規范,即日常巡查、重點時段督查、重要部位嚴查,從人員分工、檢查方式、處罰實施切入,形成操作性強的工作機制。每個鄉鎮要在防火期聘請護林員3-5名,由分管領導統一管理,協助林業站開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推進森林火災撲救隊伍標準建設。按照縣、鄉(鎮)、村(協會)三級組建森林消防隊伍的模式,組建各級撲火隊伍,配齊補足撲火裝備,完善隊伍、裝備的管理和保養制度,確保做到手中有兵、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撲救隊伍建設標準:
1、縣級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伍10支,人員在150人左右。其中縣級骨干隊伍1支10人,借鑒新羅區和長汀縣的做法,采用聘用制,向社會招聘撲火隊員,由縣防火辦直接管理。
2、考核面積在10萬畝以上鄉(鎮、場)建立半專業森林消防隊2-3支,人員在20-30人以上;考核面積在5-10萬畝鄉(鎮、場)建立半專業撲火隊2支,人員在15-30人;考核面積在5萬畝以下鄉(鎮、場)建立半專業撲火隊1支,人員在10-15人。
3、考核面積2萬畝以上行政村建立本村村民互助撲火隊3支,人員在50人以上;考核面積1-2萬畝行政村建立本村村民互助撲火隊2支,人員在30-50人;考核面積1萬畝以下行政村建立本村村民互助撲火隊1支,人員在20-30人。
4、每支專業、半專業撲火隊裝備如下:(1)掛包:1個/人(內裝手套1雙、毛巾1條、手電筒1把);(2)水壺:1個/人;(3)柴刀:1把/人;(4)撲火頭盔:1頂/人;(5)撲火服:1套/人;(6)膠鞋:1雙/人;(7)二號撲火工具:1把/人;(8)風力滅火機:3臺/隊;(9)對講機:2部/隊;(10)油鋸:1臺/隊;(11)滅火水槍:2臺/隊;(12)急救包1個/隊。
5、每支村民互助撲火隊裝備如下:①掛包:1個/人(內裝手套1雙、毛巾1條、手電筒1把);②水壺:1個/人;③柴刀:1把/人;④二號撲火工具:1把/人。
6、撲火隊員條件:①男性;②年齡18-50歲;③身體健康(無心血管疾病史)、體力好;④掌握科學撲火和火場安全逃生基本知識(能夠回答火場撲救與安全逃生10道基本題)。
(四)強化撲救組織指揮體系。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加強森林火災撲救指揮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要求,認真落實縣、鄉(鎮)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指揮編成、指揮場所、指揮保障和指揮程序的規定,并組織開展演練,確保滅火作戰高效指揮。建立縣林火信息指揮中心,采用地理信息數據庫軟件,完成本縣范圍內的地理信息數據與衛星圖象數據的集成,通過GIS與遙感技術的聯合應用,快速地進行林火預測預報、監測和輔助決策。購置地理信息系統(GIS)設備及軟件1套、指揮車2輛、臺式計算機3臺、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車載電臺、數碼攝像機、數碼相機、便攜式電腦3臺、掃描儀、對講機、全球定位系統(GPS)10個、投影設備1套、高倍望遠鏡3架,形成功能齊全、高效運轉的縣級指揮機構。縣級在縣城附近選擇一片10畝左右的林地規劃為撲火演練基地,作為撲火隊員培訓和撲火專家演練戰術及檢驗各類撲火機具和計算機輔助指揮系統的工作平臺。
(五)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強縣、鄉(鎮)兩級森林火災撲救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建立和規范物資儲備庫管理制度,明確規定縣、鄉(鎮)兩級森林火災撲救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和日常管理制度,確保應急需要。
撲火儲備庫建設標準:
1、縣、鄉(鎮)兩級分別建設撲火器材儲備庫各30平方米、15平方米。
2、縣儲備對講機30臺、手電筒300把、風力滅火機30臺、油鋸5臺、鐵鍬50把、高壓水泵5臺、滅火水槍20臺、發電機2臺、撲火服50套、撲火頭盔50頂、二號撲火工具300把、劈刀250把、機油50公升。
3、考核面積在10萬畝以上鄉(鎮、場)儲備對講機5臺、手電筒100把、鐵鍬30把、滅火水槍5臺、二號撲火工具200把、劈刀50把、風力滅火機4臺、機油10公升;考核面積5-10萬畝鄉(鎮、場)儲備對講機3臺、手電筒50把、鐵鍬20把、滅火水槍3臺、二號撲火工具100把、劈刀30把、風力滅火機3臺、機油5公升;考核面積在5萬畝以下鄉(鎮、場)儲備對講機2臺、手電筒30把、鐵鍬10把、滅火水槍2臺、二號撲火工具50把、劈刀20把、風力滅火機2臺、機油3公升。
二是大力推進生物防火林帶工程建設,建立林帶建設與造林工程“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機制,改善防火林帶樹種結構,積極引導林農營造經濟林和油茶林帶,達到林火阻隔體系建設和農民群眾致富雙贏的目的。
1、國家級、省級生態公益林區按每公頃15米的標準建設防火路和防火林帶。
2、連片1000畝以上的個私大戶造林和企業基地造林必須按每公頃15米的標準建設防火路和防火林帶,要求每200畝形成閉合圈。
3、森林公園、風景旅游度假區、寺廟都要本著因害設防的原則,在田林交界,村莊、墳場周圍等人為活動較多,易發生山火地段開設防火林帶和防火路。
(六)開展森林火災撲救戰術研究。一是總結推廣風力滅火機戰法經驗,編制培訓教材,建立師資隊伍;二是探索高山水泵撲火戰術;三是修訂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制定鄉鎮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范本,探索單點和多點山火撲火方案范本;四是組織以武警森林部隊、縣武裝民兵應急大隊和縣級專業撲火隊為主的撲火演練;五是探索火場看守交接辦法;六是開展縣鄉村干部森林撲火安全知識培訓。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工作方法
1、抓好重點鄉鎮試點工作。把撫市、仙師、歧嶺等三個鄉鎮列為我縣森林防火試點工作先行單位,然后從點到面,全面鋪開,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2、抓好重點工作的落實。我縣森林防火試點工作重點抓好責任體系、野外火源管理機制、撲救隊伍、撲救物資儲備庫、指揮中心建設等方面工作,對六項實施內容分項分步實施,成熟一項,推廣一項,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步驟
試點工作從2009年4月25日起至2009年8月2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1、準備階段(4月25日至5月10日)
⑴成立機構:為加強試點工作的領導,縣成立森林防火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林業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鄉鎮長為成員,由縣林業局分管防火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⑵制定方案:組織人員深入鄉鎮、林業基層各單位調研,認真梳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
2、組織實施階段(5月-7月)
⑴動員部署: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各鄉鎮主要領導、林業各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深入動員,精心部署,落實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細化試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措施。
⑵督促落實:按照試點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固強補弱,解決實際問題。
3、總結提高階段(8月份)
對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認真克服解決;對好的經驗做法,要加以總結推廣,并于8月中旬召開全縣試點成果總結會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精心組織。要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海峽西岸“兩個先行區”建設的高度,進一步深化對試點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各鄉鎮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掛帥,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鄉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和林業站具體抓。各級領導要經常深入鄉、村指導檢查,幫助基層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縣、鄉兩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指導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指導,加強監督。縣、鄉森林防火指揮部要采取領導包點和加強督查的方式,落實試點各項責任。制定試點工作檢查指導方案,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如期完成試點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獎懲。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細化方案,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確保6項試點內容落到實處。各鄉鎮要將試點工作列入2009年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對試點工作開展好的,縣政府將給予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凡對試點工作塞責應付,未如期達到試點工作目標的,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先的資格。
(四)加強聯系,注重溝通。試點工作期間,各鄉鎮、林業各有關單位要注意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月報告和月通報制度,并于每月25日前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縣試點辦(縣防火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