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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城鄉一體的勞動就業,完善我市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根據《嘉興市開展充分就業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嘉政辦發〔20*〕68號)、《*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平政發〔20*〕76號)精神,結合本市促進就業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惠及城鄉居民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市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通過開展創建充分就業村活動,進一步完善我市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提升鎮(街道)、村級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就業服務水平和就業援助功能,全面落實各項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政策,建立健全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和就業體制,形成創業促就業、政策促就業、培訓促就業、服務促就業的良好機制,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充分就業。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實施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登記、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與轉移就業服務、困難群體就業援助、促進農村勞動力平等就業等措施,形成保障城鄉勞動者平等充分就業的市場、制度和服務體系。到2012年,全市50%的村達到充分就業村標準,全市農村勞動力從事一產比例在16%以下,從事二、三產業的就業比例達到75%以上。
三、充分就業村基本要求
(一)轄區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和有就業愿望的農村勞動力(不含在校學生)就業率達到90%以上;轄區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率達到80%以上;農村低保家庭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成員至少一人得到有效援助,實現再就業。
(二)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建立農村勞動力基本情況和求職登記、招用工信息查詢與備案、用工推薦、就業困難群體援助、職業技能培訓情況等信息臺賬,按月更新,并實行計算機動態管理。
(三)加強村級就業信息平臺建設。每個村配有一臺電腦,實現信息聯網,形成市、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聯通的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定期宣傳就業再就業和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提供招用工信息和職業技能培訓信息。
(四)統一就業管理服務制度。結合實施城鄉充分就業試點工作,逐步建立較為全面的城鄉勞動力資源及就業調查統計制度和城鄉統一的就業登記制度。
(五)積極扶持農村富余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對有就業愿望的農村勞動力實行免費職業介紹,對弱勢群體特別是農村低保家庭成員實行以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推薦為主的重點幫扶,并為其提供免費就業推薦和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確保轄區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成員至少有一人實現轉移就業。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實現人員基本情況、培訓志愿、就業狀況、社會保障情況清,并實現動態管理(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實施方案由市勞動保障局另行制定)。
(二)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技能素質。規范培訓程序,確保培訓質量。把鎮(街道)成人培訓學校、經認定的培訓機構、有關企業作為農村勞動力培訓和實訓基地,積極動員組織農村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對有創業愿望和具備創業條件的勞動者提供形式多樣的創業培訓。
(三)加強就業推薦,多渠道開發崗位。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對農村富余勞動力開展免費就業推薦,積極鼓勵農民自主創業,積極引導以村為單位組建公益性服務組織,充分挖掘農村社區管理服務、道路養護、河道保潔、生活垃圾收集、公路養護和園林綠化等公益性崗位,大力吸納農村勞動力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鎮(街道)、村范圍內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滿足本地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農村低保家庭成員就業。
(四)堅持創業與就業并舉,充分利用區域經濟優勢,注重發展服務產業、傳統工藝產業、小商品市場、農村休閑園區等地方特色經濟,建立創業促進就業與創建充分就業村良性互動機制。
五、考核辦法
(一)充分就業村實行全年考核,年底評審。對照充分就業村基本條件,每年年底,由村自愿申報,鎮(街道)審查推薦,市勞動保障局審核審批。
(二)對評審合格的村授予年度“充分就業村”匾牌,予以通報表彰,并給予一定的就業服務資金補貼。
(三)充分就業村創建工作納入鎮(街道)、村推進新農村建設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負責充分就業村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各鎮(街道)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制定充分就業村創建工作的具體方案,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廣泛參與和支持充分就業村創建工作。
(二)健全工作網絡。各鎮(街道)要在各村建立就業保障服務站,聘用1-2名專(兼)職勞動保障協理員,按照就業保障服務站工作職責積極開展工作,夯實充分就業村創建工作基礎。
(三)落實就業經費,保障活動順利開展。各鎮(街道)財政要加大對創建充分就業村的資金投入,創建充分就業村所需經費納入就業與再就業資金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