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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地處AA北部,面積5497平方公里,人口43萬,屬國家級貧困縣,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全縣現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1426戶。多年來全縣農村食品經營者的進貨渠道十分復雜,無證無照經營、走街串巷銷售食品現象較為普遍,食品質量無法保障,消費糾紛時有發生。多年的食品市場監管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們深刻地認識到:規范農村食品經營進貨渠道、嚴把食品進貨關是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確保農村食品市場安全的關鍵環節。*年以來,我們積極探索以大型食品經營企業為龍頭,以生產廠家及品牌食品商、批發商為補充的聯鎖直供的食品經營模式,使食品的供貨、進貨渠道得到有效規范,減少了無照經營、流動經營,有效遏制了假冒偽劣食品流入農村市場,為全縣農村食品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積極探索,把推行聯鎖直供經營模式作為確保農村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
鴻兆商城是我縣最大的食品經營企業,年銷售額1.3億元,占全縣商品零售總額的32%,其較強的經營實力、完善的經營管理制度、規范的進貨渠道、優質的售后服務給我們以啟發。能不能以鴻兆商城為龍頭,依托其優勢,對農村食品經營商店實行送貨、配貨服務,從而規范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呢?*年初,我們主動與鴻兆商城聯系,就能否在農村建立食品聯鎖經營商店,建立食品配送網點,對農村食品經營商店實行送貨、配貨服務進行商討。商城認為這是雙贏之舉,于是著手實施。工商局直接參與選點、協調,得到了廣大食品經營者的積極響應。當年設立連鎖店、直銷店48家,到*年發展到113家,*年更有突破性進展,到目前全縣實行食品直供的農村食品零售商店達到700余戶,占農村食品零售商店的89%,日用食品直供、配送率達到60%以上,肉類全面實現定點屠宰和定點供應。
二、加強管理,確保聯鎖直供經營模式扎實有效穩步推進
(一)嚴格聯鎖直供商標準。選擇高標準的聯鎖直供商,是推行聯鎖直供經營模式的基礎。對直供商的選定,我們制定了10項嚴格的標準,包括: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資格;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和經營場地(實行送貨的應配置安全的運輸工具);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誠信度;嚴格把握食品進貨渠道,嚴格食品進貨查驗和庫存食品定期檢驗制度。對進貨渠道和供貨商實行登記管理。大宗食品實行備案制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自律(并公示上墻)、索證索票、進銷貨臺帳、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和食品安全承諾制度;及時提供有效的證照和票據;長期固定的供銷關系實行協議制度。對供貨對象實行登記管理;及時受理和解決消費糾紛;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無不正當競爭和欺詐行為;接受并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按照上述標準,我們在最初選定鴻兆商城作為直供商的基礎上,為滿足農村食品經營和消費品種的不同需求,同時避免獨家供貨可能產生的壟斷行為,維護規范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年我們又選定了20家具有較高的商業信譽的食品生產企業、廠家直銷店、品牌食品商、專賣店、食品批發商,逐步擴展了食品直供網點。
(二)嚴格聯鎖直供商管理。加強對直供商的管理,是保證聯鎖直供經營模式有效實施的關鍵環節。聯鎖直供經營模式推行以來,我們以直供商的進貨渠道、食品質量、售后服務等環節為重點,始終堅持對直供商的管理不放松。*年,結合“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和“春綠行動”,我們在開展集中執法行動的同時,重新建立食品經營經濟戶口檔案,完善經濟戶口動態分類管理。結合年檢驗照工作,將21家食品直供企業列為“A”級管理,為21家直供企業建立了食品直供企業檔案,統一制定了“食品安全自律”制度,統一印制了進銷貨臺帳。五月份結合“春綠行動”,對直供企業和直供店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2家不按規定索證索票,食品進貨來源不明的直供企業取消了直供商資格,重新選定2家食品加工企業為直供試點企業。加大食品監測和檢測力度,充分利用現有監測設備,擴大對重點食品的監測和檢測范圍和頻率,及時市場預警和消費預警。以直供商、批發商為重點,對轄區食品進行抽樣檢測,檢測牛奶、白酒等食品18個批次,經法定檢驗有10種牛奶制品不合格(其中兩種牛奶制品蛋白質含量為0,五種蛋白質含量不足0.1%(標準為不小于1%),3種白酒不合格,涉案不合格牛奶制品950箱,白酒107件責令全部召回,立案查處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案17件,已結案4件,罰款8000元。
(三)嚴格聯鎖零售商管理。在嚴格聯鎖直供商管理的同時,我們也沒有放松對聯鎖零售商的管理。我們要求實行聯鎖直供的食品零售商店,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自律、供貨商備案,進銷貨查驗、索證索票、進貨臺帳和大宗商品銷售臺帳、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拒絕進銷無證無照供貨商和來源不明的食品,及時妥善解決消費糾紛。同時,對實行聯鎖直供進貨的食品零售商店,工商部門也給予必要的扶持,除減少日常檢查外,可以懸掛*商品(或*商店)直供商店牌匾,兩年內不增加管理費定額,并作為“食品安全經營示范店”予以鼓勵。
三、聯鎖直供經營模式穩步推進取得明顯成效
(一)經營者進貨渠道順暢規范,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年上半年,查處食品案件36件,較上年同期下降34%,食品檢測合格率上升42%。
(二)實現了“批零對接”,使無照經營、走街串巷銷售食品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假冒偽劣、不合格食品大幅減少。一食品批發商說:“以前我到鄉下送貨,什么也不用,現在不帶證、照,就沒人要我的貨,同時還必須提供票據。不過也好,沒有了那些游商的沖擊,我們的商品也好銷了”。
(三)直供商、零售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供銷關系,實現了雙贏。供貨商有了長期穩定的銷售市場,市場占有率和銷售額不斷提高。如鴻兆商城*年食品直供額800萬元,*年直供額達到1800萬元。威龍糖酒公司*年銷售額1050萬元,*年上升到1690余萬元。零售商有了固定的供貨渠道,食品質量得到保證,進貨成本降低,促進了食品零售商店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經營規模的擴大。湯頭溝誠信超市經理趙海臣,經營食品6年,*年8月由工商所牽頭和鴻兆商城聯鎖經營,開辦了食品超市,由鴻兆商城直供商品,統一門店設置、統一管理模式,借鴻兆的聲譽和規范食品安全管理,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現已成為湯頭溝鎮最大的食品超市。他說:“我經營的食品90%都是鴻兆的,他們直接供貨,需要什么商品一個電話,幾分鐘就能送到,十分方便。最重要的是食品質量有保證。即使出現問題我也能找他們處理。同時,鴻兆的信譽好,同樣的食品老百性都愿意買他們的,所以我的生意也好做了”。
(四)消費糾紛解決方式協議化,使供銷雙方的食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供銷雙方以協議的形式就消費糾紛解決方式作了明確規定,同時嚴格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和退換貨制度,供銷雙方必須承擔連帶責任,增強了供銷雙方的食品質量責任意識,確保了食品查驗制度的落實。特別是較短保質期的食品,供銷雙方能夠定期查驗,發現臨近到期及時退換,避免了銷售過期食品現象的發生,使消費投訴率明顯下降,*年上半年食品投訴率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8%。韓麻營聯宜商品有限公司經理李國軍說:“我們公司主要以食品批發為主,必須從正規的廠家或商進貨,絕不敢亂進。因為我必須對食品質量負責”。
(五)完善的食品流通網絡,降低了行政執法成本。聯鎖直供經營模式實施后,我們只要嚴格掌控直供商的進貨渠道、商品質量,就抓住了關鍵環節,便能有效控制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對問題食品也很容易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徹底消除安全隱患。這樣使我們能夠節省有限的執法資源,開展其他領域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和服務發展工作。*年“春綠行動”中,我們在抽檢中發現“伊天樂”、“愛心媽媽”、“東方娃”三種早餐奶和“一品慶安”白酒不合格,根據進貨和銷售渠道追根溯源,不僅很快將售出的食品全部召回,還為直供商追償損失3.2萬元。
在推行聯鎖直供經營模式,確保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們作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的要求相比,與兄弟單位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我們決心以此次會議為契機,認真學習兄弟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認真貫徹落實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繼續努力探索,不斷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