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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第一個加強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綱領性文獻。在學習《決定》的過程中,搞清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關系,是十分重要的;對兩者的關系認識越深刻、把握越準確,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行動就能越自覺、越堅定。我們黨提出的科學發展觀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體兩面,相得益彰,是辯證統一的,其內在統一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統一的前提
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前提,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前提。同志指出:“科學發展觀,是用來指導發展的,不能離開發展這個主題,離開了發展這個主題就沒有意義了。發展首先要抓好經濟發展。”因此,科學發展觀強調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決不意味著經濟發展已退居次要位置,更不是通過抑制經濟發展來平衡別的發展。無論現在還是將來,經濟發展始終是發展的中心內容,是社會發展和人的發展的基礎。所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黨的基本路線,要堅持一百年,這是不能動搖的,是堅定不移的。如果在提出科學發展觀之后,我們反而模糊了這個認識,偏離了這個方向,那就恰恰違背了科學發展觀的第一位要求,也從根本上違背了我們黨的政治路線。同時,又必須十分清醒地看到,經濟發展代替不了社會發展,物質文明水平的提高不等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水平的自然提高。如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偏離科學發展,不重視政治和文化的發展,忽視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忽視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那么在“發展”中一些社會矛盾不僅得不到解決,反而會愈演愈烈,最終將會付出沉重代價。因此,在推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同時,必須更加注重社會全面進步,更加關注財富怎樣分配、利益怎樣協調、矛盾怎樣化解等等社會問題,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和協調并進。
二、統一的價值取向
人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終極目的。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價值取向,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取向。“以人為本”,就是把人作為社會主體和中心,一切以人為目的,摒棄傳統的把人作為工具和手段的物本主義傾向,在社會發展中以滿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質、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終極目標。在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邏輯關系中,經濟社會發展是手段,而人的發展是目的。否則,所謂的發展就失去了任何意義。因此,從目的范疇來看,落實科學發展觀,其基本價值取向,是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核心的。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實質和核心,它解決了發展依靠誰、發展為了誰的問題。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強調人民群眾在歷史進程和社會發展中的偉大作用,發展必須依靠人民,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性、能動性、創造性。這就明確了發展的主體和動力源泉問題,堅持了“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和立場。一切發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始終堅持黨的“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一切發展都是為了人民,將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三、統一的方法論
統籌兼顧是科學發展觀的方法論,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方法論。解決發展中出現的不平衡的問題,關鍵是要做到統籌全局、兼顧各方,正確處理各種復雜的矛盾,這就需要掌握辯證唯物主義的思想方法。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兼顧,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方法,這是它的突出特點。“五個統籌”,即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是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重要戰略方針,是黨和國家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基本政策取向和行為導向。同時,在每一個“統籌”中,都還有一系列相應的政策措施。“五個統籌”,是全面性和重點性的統一,目標和手段的統一,現實性和長遠性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科學性和價值性的統一。因此,科學發展觀堅持“五個統籌”的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哲學辯證地看問題的方法。
統籌城鄉發展,就是要使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現代社會經濟結構轉變,實現城鄉和諧發展。統籌區域發展,就是要把握大局,兼顧各方,促進東部、中部、西部的共同發展與和諧發展。統籌經濟和社會發展,就是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社會全面進步,改變經濟與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狀況,實現經濟與社會和諧發展。統籌人與自然的關系,就是要更加重視人口、資源、環境在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四、統一的基本要求
全面、協調、可持續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科學發展觀突破了過去把發展簡單地理解為經濟增長的局限,強調發展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所謂“全面發展”,就是要著眼于對自然、經濟、社會復雜系統的全面思考,著眼于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的全面建設,著眼于經濟增長、政治民主、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的全面發展,著眼于政府、企業和公眾之社會結構的全方位管理,不能只計一點不及其余。所謂“協調發展”,就是指社會系統和自然系統以及社會系統內部之間,相互適應、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狀態;是經濟、政治、文化相互協作、相互推動,國際間、區域間人口資源環境相互配合、相互影響,從而形成的結構合理、功能完備、速度相宜和效益兼顧的社會發展形態。所謂“可持續發展”,其主要內涵是人類對自然的索取必須與人類向自然的回饋相平衡,當代人的發展不能以犧牲后代人的發展機會為代價,本地區的發展不能以犧牲其他區域或全球發展為代價。簡言之,就是要以讓下一代人也能發展的方式來發展,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糧。
只有堅持發展的全面性,才能從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物質基礎、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撐;只有堅持發展的協調性,才能有效地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良好環境;只有堅持發展的可持續性,才能使和諧社會建設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