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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有三項:一是認真回顧和總結近3年來我省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經驗,為進一步促進這項工作提供實踐基礎;二是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近期召開的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指導意見》,做好我省這項制度的完善、銜接工作;三是在總結經驗、把握精神的前提下,著重研究安排下一步推進這項工作的具體措施。下面,我講三方面意見:
一、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進展情況
正確把握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進展情況,是進一步理清思路、完善制度、強化措施的重要前提。通過對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情況的分析,加上剛才5個市、縣的發言,可以歸納總結出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基本特征。
(一)“逼上梁山”,較早探索。3年前,在并軌和深化國企改革進程中,我省出現了大量下崗失業人員,他們下崗之后的基本醫療問題無法得到保障。在這種情況下,我省在全國率先研究探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同時,城鎮非從業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一直被省委省政府作為一個重要課題加以研究。**5年,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圍內逐步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起步,逐漸推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對我們來說是個新的領域,沒有成熟的經驗可借鑒。在這種情況下,我省提出了“一年試點、兩年過半、三年全覆蓋”的總體推進思路。**6年在全省選定19個縣(市、區)進行了試點,當年參保人數達到50.9萬人。去年年底,省政府制定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今年全省參保人數要達到400萬。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制定繳費標準時,我省當時提出了3個標準,即**元、150元和120元,各統籌地區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和財政情況,任選其一,同時制定的最高支付線分別為3萬元、4萬元和4.5萬元,這些充分考慮到了因地制宜的重要原則。所以,各統籌地區有些標準不一致是正常的,體現了各個地區的特殊性和差異性。
(四)強化實踐,不斷完善。在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過程中,我省并不是用一個制度整齊劃一地要求每個統籌地區,而是以全省范圍內的基本實踐探索為基礎。國家《指導意見》的出臺,為銜接中央和我省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理論條件和實踐基礎。
(五)循循善誘,引導參保。中央明確提出,考慮到我國國情,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不能簡單化地強制進行。從我省50個統籌地區的情況看,主要以宣傳引導和政策吸引為主,讓更多的參保人員感受到這項制度的優越性。在這方面全省各地都把握得很好。
(六)領導重視,組織有力。省委、省政府和9個地區的市(州)委、市(州)政府,包括每個縣(市),都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作為民生的一件大事,在抓經濟發展的同時,重視抓好這項工作。城鎮居民醫保問題已被納入全省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得到了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
(七)創新機制,完善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策性很強,屬于社會保障體系中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全國乃至全世界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醫療保險的推進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機制創新、體制完善和制度設計的過程。各地和相關部門在這方面積極探索,勇于創新,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值得肯定。
(八)注重管理,提高效率。管理涉及到對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的管理,對衛生機構的管理,還包括對經辦人員的管理等。各地都制訂了許多相關制度來加強管理,很多工作比較規范。
在這幾年的推進過程中,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具有自我發展進程,也積累了一些可供借鑒的獨特經驗,但是這項制度目前仍在發展中,也還有很多問題需要研究解決。為此,省政府專門組織了3個調研組,到20多個統籌地區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歸納了幾個帶有共性的問題。一是制度設計方面還有待于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對照國家的《指導意見》,我們的基本方向和框架是對的,但在一些問題的銜接、把握上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參保范圍如何界定,繳費標準、補償水平如何確定等。二是各個統籌地區發展存在不平衡性。個別統籌地區剛剛啟動,有的統籌地區還沒有完成參保任務的1/3。不平衡性主要來自于有些地區領導重視不夠,工作力度不強。三是財政補貼能力弱。目前全省有近10個縣(市)的本級財政補貼資金還沒有到位,導致省財政應撥資金無法下撥。四是在推進過程中,思路偏窄,方法落后。五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辦能力相對較弱。這些問題在我們下一步推進過程中必須認真研究解決。
二、正確理解和把握國務院《指導意見》的基本原則和主要精神
國家出臺《指導意見》具有深層次的背景??偫?、吳儀副總理等中央領導之所以高度重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是因為這是世界各國發展過程中的基本經驗,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后保持協調發展的需要,是增強各級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必然選擇,是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重大問題的現實要求。1998年在全國范圍內改革了原有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3年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5年實行城市醫療救助制度。**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把“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作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加以部署。今年7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會議,對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做出了具體安排,決定在全國部分城市進行試點,并印發了《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各地、各相關部門在學習貫徹國務院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和《指導意見》過程中,要注重把握幾個核心問題。一是把握好試點原則。在國務院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低水平起步、居民自愿、政府責任、統籌協調四個基本原則。對我省而言,重點是要把握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保障標準的適度,籌資水平要體現政府責任和個人繳費責任,保障水平要與當地的醫療消費水平相協調,不能脫離實際。二是把握好覆蓋范圍。城鎮職工的保障范圍定位于城鎮就業人員,城鎮居民的保障范圍定位于城鎮非就業人員,兩種制度的互補形成了醫療保險制度對城鎮人群的“全覆蓋”。三是把握好財政補助標準?!吨笇б庖姟纷畲蟮牧咙c在于明確了財政繳費補助機制,規定試點城市所有參保居民每人每年補助水平不低于40元,對特殊困難人群給予更多補助。四是把握好對管理服務的要求。《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強制度探索。
國務院的《指導意見》是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吉政辦發〔**6〕44號文件與《指導意見》在重大原則、統籌層次、基金管理、醫療服務管理等方面基本一致,我們的大多數做法都符合國家政策,只是在一些具體制度設計上與國家規定有一定區別,尤其是以下三個方面需要根據國家要求加以調整和完善:
一是關于參保人員覆蓋范圍。各試點城市要按國務院的《指導意見》,將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以及困難企業職工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調整出來,暫時劃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進行管理。在調整的過程中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一是困難職工如何界定;二是靈活就業人員是不斷變化的,如何動態管理。調整出來的這部分人員以前是執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現在是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標準繳費,繳費方式和標準發生了變化,需要研究一個很好的銜接辦法,確保平穩過渡。
二是關于補助標準和范圍。我省原有制度只是規定了對4種人群分類補貼的政策,而國務院《指導意見》中的補貼政策是在對全體城鎮參保居民普惠制的基礎上,又對重點人群的分類補貼、補貼標準和補貼范圍做出了明確規定。各地政府和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的要求,落實好補貼政策,省里還將在統籌平衡的基礎上對具體補貼標準進行調整。
三是關于保障模式。我省確定的是重點保住院兼顧門診的統帳結合模式,這主要是考慮到建立家庭賬戶,可以使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保障模式與職工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模式相一致,也體現制度的優越性和制度之間的協調性。國務院《指導意見》中規定的保障模式是重點保住院和門診大病,不建家庭賬戶。為此,已建立家庭賬戶的統籌地區,要按家庭賬戶的籌資比例足額撥付到位,家庭賬戶有結余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將余額部分以現金的方式足額返給參保個人。
三、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全力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
經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已在群眾中產生了廣泛影響,同時也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從現在起,各地要抓住國務院在全國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利契機,趁勢而上,加大力度,進一步推進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為此,要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增強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感,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我們之所以要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國家對這項工作標準高、要求嚴。近幾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我們這項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所以國家對我省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這是一個壓力。二是這項工作面廣、線長、分散,困難人群較多,工作難度較大。三是財政的補貼壓力很大,需要政府進行大量的財政補貼才能完善這項制度。四是我省要力爭全省進入國家試點。國家已初步考慮**省整體進入國家試點范圍,這就意味著比其他省市提前兩年全面享受國家補貼。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各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積極的態度推進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健康持續開展,確保完成今年400萬人的擴面任務。
(二)建立和完善各級財政補貼機制,做好低收入群體的參保工作。
中央和省財政就部分人群的財政補貼問題已做出預算安排,總的原則是:對現有人群的補貼標準不降,就高不就低;省級財政要加大補貼力度,減輕縣(市)負擔,并對部分困難縣(市)適當給予照顧和傾斜;享受就業和再就業補貼政策人員的待遇不變。目前,已對補貼資金做出安排的縣(市),要按補貼標準和補貼范圍及時撥付到位,確保參保人員的待遇及時兌現;對補貼資金沒有做出安排的縣(市),可采取分步解決、多方籌措等措施,明年必須列入財政預算,并形成長效機制。擔負試點任務的城市,要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要求,認真組織分類補貼測算,補貼資金要預留充分,一次補貼到位。
(三)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居民參保意識。
城鎮居民比較分散,組織化程度較低,只有將政策的優越性講清楚,使政策“入腦、入耳、入心”,才能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吸納更多的居民參保。對從居民醫保中剝離出來的部分人員,要做好政策的解釋和說明工作,確保平穩過渡。要結合財政分級分類補貼政策,以享受重點補貼人群為重點,讓補貼政策家喻戶曉。針對低保戶和學生等特殊群體,勞動保障部門要與民政部門、教育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提高制度的影響力。要充分發揮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臺作用,組織工作人員深入社區開展宣傳,使廣大城鎮居民充分認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性,并做好跟蹤回訪,為明年城鎮居民的持續參保打好基礎。
(四)加強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建設,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問題是各地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各地政府要切實研究解決。一是要增加經辦人員數量。各級政府要支持和關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建設,協調有關部門為經辦機構增加編制和人員,必要時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性崗位。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各地要針對居民醫保經辦工作實際需要,以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工作人員為重點,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培訓,讓經辦人員了解政策、熟知流程,提高業務素質。建議年底之前舉辦一個分管市(州)、縣(市)長培訓班。三是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目前一些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公手段還比較落后,辦公場所簡陋,甚至部分縣(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依托手工操作,管理服務工作很不規范。希望這些縣(市)要引起重視,加大財力投入,努力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五)認真做好3個試點城市的試點工作,為全省提供基本經驗。
長春市、**市、松原市被列為全國第一批試點城市,這對于我省現行制度與國務院指導意見相銜接,以及其他城市下一步進入試點行列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試點工作,我強調三點。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指導意見》精神,重大問題上不變調。二是結合全省和本地的實際,實事求是地制定試點方案。要深入調研,認真分析,使制定的試點方案既符合國家精神,又切合本地實際,并按規定的時限報省政府審批,確保在今年10月份按時起步。三是要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調整政策,主要是對參保范圍、保障方式和財政補助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我省目前的150元、**元的籌資標準及與之相對應的待遇支付限額暫不調整,各統籌地區可對分段報銷比例進行適當調整,總體上的報銷比例應控制在50%左右為宜,不能過低,也不能過高,體現保障適度。在此基礎上,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開展門診大病統籌的嘗試和探索。四是加強在制度建設、機制創新和體制完善方面的探索,為全省提供基本經驗。
(六)加強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配套的制度建設,促進醫療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對于醫療保障體系,我國采取了“三項制度,一個救助”,即對就業人員實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非就業人員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農民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再加上一個醫療社會救助。關于醫療保障體系,吳儀副總理強調要完善四個機制。一是基本保障機制。以解決住院和大病醫療費用為重點,研究好醫療保障體系的范圍、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二是家庭與政府分擔的籌資機制。社會保險制度的根本屬性,就是家庭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沒有家庭繳費就不是社會保險,而是社會救助。對于困難群體,要加大政府對他們的補貼力度和額度。三是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機制。嚴格執行醫?;鸸芾碇贫?抓住收、管、支3個環節,收的環節要應收盡收,管的環節要按章辦事,支的環節要公開透明。四是依托社區管理的社會化機制。構建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牽頭,城市社區服務組織參與,連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管理服務體系。當前我們要充分考慮醫療保障制度間的平衡,做好城鎮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新農合及城鄉醫療救助的政策和管理銜接,協同推進醫療保險制度建設。
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任務光榮而艱巨。讓我們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突出重點、攻克難點,把我省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不斷推向前進,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用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的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