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村三資清理總結發言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同志們:
經縣委研究決定,今天召開全縣村居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總結暨“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推進會,主要目的是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實施“陽光村務工程”、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提升我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水平。剛才,加山同志根據縣委常委會研究的意見,對全縣村(居)集體“三資”清理以及村級監督委和村務流程化管理等工作進行了總結,對深入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希望大家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就深入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再強調三句話:
一、如何看待“陽光村務工程”建設
陽光村務工程顧名思義就是所有村級事務都要公開、透明、公正。近年來,我縣按照上級部署,結合自身實際,全面開展了“四議兩公開”、“三資”清理、村級廉勤委建設、推行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等一系列活動,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促進了我縣農村基層權力運行的進一步規范,村級黨員干部的為民意識、服務意識和廉政意識明顯增強,群眾對基層干部的滿意度和信任度逐步提高。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我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少數農村干部民主法制意識和政策觀念淡薄,對自身要求不嚴,工作方法簡單;有些干部辦事不公,優親厚友,與民爭利;有的黨員干部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村民自治變成了村委會自治,影響很壞。年以來,我縣共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達100余件,其中今年“三資”清理中就出查處了6起,涉及15名農村黨員干部,還有4起案件縣紀委、檢察院正在調查。因此,我們既要看到已經取得的成績,堅定做好此項工作的信心,又要對當前面臨的形勢有個清醒的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進一步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為了鞏固前期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成果,省委、省政府決定,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省廣泛開展“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村村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陽光村務工程”具體來說就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制度為核心、以監督為保證,建立完善村級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長效機制,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從“陽光村務工程”的目標、要求來看,都與我們之前所做的工作相一致,只是涵蓋的范圍更廣、要求更高,如果用項目來解釋他們之間的關系,那么“陽光村務工程”就是一個系統項目,而“三資清理”、流程化管理等就是一個個子項目。那么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到底有什么樣的作用,我認為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在黨員干部中發揮著“護身符”作用。近年來,伴隨著國家惠農力度的加大、村級自身的發展,村一級經手的財力、物力越來越多,有些村干部經不住誘惑,最終受到了嚴肅處理,其中典型的有石塘鎮某村5名村干部,私分國家糧補款、“五保資金”等,最終分別被判處3—4年有期徒刑。出現這種問題,除了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宗旨意識、法律意識不強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制度監督力度太小,村干部自由裁量權過大。而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就是通過制度把所有村級事務全部公開化、程序化、透明化,村級大小事務群眾都能看得見、摸得著。在群眾雪亮的眼睛面前,村干部就必須按章理事、按程序辦事,即使個別人心里有想法,手上也沒辦法。所以說推行“陽光村務工程”在保護農民群眾利益的同時,更是保護了我們的農村干部。
第二,在廣大群眾中發揮著“定心丸”作用。我們做農村工作實質上就是做群眾工作,而做群眾工作不僅要實現民富,更要實現民安。我們常講農民群眾最淳樸,但是回過頭來看,我們一些農民群眾之所以上訪,甚至是集體上訪、越級上訪,而且絕大部分是反映村級內部事務,這就說明我們的村級工作要么本身存在貓膩,要么就是公開不到位,群眾不知情、不理解。要想群眾信任我們,就必須徹底把我們的“底兒”交給群眾,把權利還與群眾,實現“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轉變,使群眾對干部變懷疑為信任,變誤解為理解。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就是致力于把村務曬在陽光下,讓村務公開,讓群眾明白,從而讓群眾吃上“定心丸”,為農村的穩定安上“減壓閥”。
第三,在農村發展中發揮著“助推器”作用。農村當前發展最大的任務就是推進新農村建設。而新農村建設的標準是什么,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而在“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過程中,我們通過全面委托服務,對村級“三資”在更大范圍內進行整合、盤活,為新農村建設提供物力支撐;我們通過建立村級監督委、推行“四議兩公開”,保障農民的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為農村發展創造了穩定的環境;我們通過推行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和規范化管理水平。可以說,“陽光村務工程”的每一項內容都與我們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高度一致,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必然會有力推動我縣新農村建設,加快實現農村的全面小康。
第四,在基層政權建設中發揮著“固化劑”作用。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村黨員干部處在改革發展穩定的最前沿,村級黨員干部的作風如何,直接關系黨在農村政策的貫徹落實,關系黨和政府在農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鞏固。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涵蓋了村級事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要求。認真做好這方面工作,有利于促使農村黨員干部改進作風,強化廉政勤政和為民服務意識;有利于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管理和監督,規范村級決策行為,健全權力運行機制,有利于增強基層組織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可見,“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是深化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事關農村改革發展大局。我們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全力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
二、如何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
“陽光村務工程”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必須通盤考慮、科學謀劃;“陽光村務工程”是貫穿我縣農村改革發展進程的基礎性工程,必須立足根本、著眼長遠。要堅持不懈地、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真正實現村級事務管理在陽光下運行,推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上水平、上臺階。
第一,要突出制度建設這一核心。制度是“陽光村務工程”的“筋骨”。“陽光村務工程”說白了就是由一系列制度構建起來的村級事務管理體系,只有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支起合理的骨架,“陽光村務工程”才能運轉起來,否則就只能是個燦爛的空口號。“陽光村務工程”涉及到村級權、財、物的各個方面,制度建設要求更高。一定要堅持把加強制度建設作為中心環節來抓,努力形成一套科學、長遠、管用、務實的制度體系。這既是加快構建農村反腐倡廉懲防體系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在新的形勢下深入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在要求。
當前,要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以及農村集體資產出讓、租賃、承包和資源開發利用等各項管理制度和公開競價、招標投標制度,尤其是要抓好《中共肥東縣委肥東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委托制度加強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實,盡快構建起我縣農村集體“三資”規范管理長效機制;要圍繞推廣“四議兩公開”、實行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健全完善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各項制度;要建立健全以村務監督委員會為重點的民主監督制度以及公開質詢和“雙述雙評”等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我縣農村黨風廉政制度體系。與此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切實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和執行,確保制度發揮應有的效應,有效防范和化解農村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風險。
第二,要突出監督制約這一主旨。我縣在村居撤并調整后,很多小村并成了大村,村級的管轄范圍進一步擴大,村級干部的可控經濟收入和行政權力明顯增大。由于管理和監督的機制不健全,一些村出現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和矛盾。比如,在財務及資產管理、農村低保、土地承包和財務公開等方面,出現了不少違紀違規問題。雖然絕大多數涉及金額都不是很大,但相對于農民群眾的收入來說,相對于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來說,就不是個小數目,產生的影響也不容小視。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就是讓村級事務都在陽光下運行,都在農民群眾視野內運行,在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監督下運行。
要按照民主監督、權力制衡、公開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和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保障黨的農村方針政策和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得到有效落實,促進村級權力規范運行,從源頭上預防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當前,要繼續加強村級監督委建設,進一步抓好各項配套制度落實,促進監督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切實發揮好村級監督委的職能作用,確保公共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確保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和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得到落實,維護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第三,要突出廉政教育這一基礎。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必然會損害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利益,在推進過程中肯定也會遇到人為的阻力。但“陽光村務工程”地位重要、意義重大,雖是難為之事,更是必為之事。在推進過程中,一定要千方百計爭得廣大農村黨員干部和群眾的理解、認同和支持。而深化廉政教育就能起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四兩拔千斤的作用。
我們要緊緊抓住實施“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有利契機,大力宣傳抓好“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結合著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三項重點工作,把宣傳教育內容講實講透,推動和加強對廣大農村黨員干部的宗旨信念教育、廉潔自律教育、法規制度教育和自覺接受監督教育,引導農村黨員干部不斷改進工作作風,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增強工作的規范、公開、透明意識;推動和加強對農村群眾的民主權利教育、監督意識教育、制度規范教育,增強農民群眾的參與意識、維權意識和監督意識,積極配合支持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開展工作,切實把推動“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過程,轉化為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教育、不斷改進作風的過程,轉化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的過程,進而在全縣進一步樹立“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風尚。
第四,要突出嚴肅查處這一保證。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進一步完善農村反腐倡廉懲防體系,構建防范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的長效機制,但決不是有了防范,就無需查處。相反,在我們的制度、監督都更加嚴密的情況下,黨員干部發生了違法違紀行為,其性質就更為惡劣,一旦發現,必須給予嚴懲。也只有始終保持對打擊違法違紀行為高壓的態勢,才能更好地促進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實。
要注意發現和查處在村級財務管理、資產資源開發承包、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過程中發生的以權謀私、貪污挪用、騙取套取、截留抵扣強農惠農資金案件,以及虛報浮夸、與民爭利案件;要注意發現和糾正在農民建房、計劃生育、農機具推廣等方面亂收費、亂罰款以及各種集資攤派問題,在農村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扶貧開發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與此同時,要對已查處的典型案件,在認真剖析的基礎上,深入查找其發生的原因,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斷拓展和深化“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各項工作。
三、如何保障“陽光村務工程”建設
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縣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真抓實干,確保這項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第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縣委已研究決定,將縣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領導組更名為縣“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領導組,負責全縣的“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領導機構,建立并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切實擔負起實施主體責任;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本地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工作負總責;鄉鎮紀委要充分發揮牽頭部署、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功能,真正在各鄉鎮形成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合力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工作局面。《中共肥東縣委、肥東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委托制度加強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出臺,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抓緊按照《意見》要求,盡快健全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機構,尤其是村級集體財務服務管理中心的組建工作,推動服務工作盡快啟動、順利開展。
第二,要堅持因地制宜,務求工作實效。要圍繞“陽光村務工程”建設三個方面重點任務,深入村居一線,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找準著力點和切入點,務必使這項工作具有自身特色、能夠解決實際問題,防止出現形式主義、走過場的現象。要堅持依靠農民群眾,正確把握政策界限,講究方式方法,突出抓好對“難點村”的治理,及時妥善地處理在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堅決防止不穩定因素的發生。要準確把握“三農”工作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特點和規律,及時完善推進工作的思路、措施和辦法,使“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在實踐中得到豐富和發展,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第三,要嚴格督查指導,強化責任追究。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必須堅持嚴格督導、科學考核。要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把定期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結合起來,適時進行督查,搞好分類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要對各地“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情況建立起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并把考評等次作為評先評優及選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在這里,我強調一下,對工作進展緩慢、任務落實不到位的,要予以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因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而誘發集體訪、越級訪,造成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要強化統籌協調,推動全面發展。“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是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要把“陽光村務工程”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其它各項工作統籌起來,一同謀劃,共同部署。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市紀委全會有關部署和要求,把盲目亂占耕地問題、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作為重中之重,圍繞解決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專項治理工作力度;切實加強農村黨員干部作風建設,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要進一步強化涉農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注重查處引發村民集體訪、越級訪和群體性事件的腐敗問題,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農村腐敗問題的力度,提升我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整體工作水平。
同志們,深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事業所需;推進“陽光村務工程”,是人民所盼。希望大家把責任記在心頭,把擔子壓在肩上,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不斷開創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新局面,為促進我縣農村改革發展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