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報告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農村調研報告
*縣地處秦巴山區,面積××××平方公里,轄18個鄉鎮179個行政村,總人口28.9萬,農業人口26.1萬名。全縣共有黨組織521個(黨委31個,黨總支13個,黨支部477個),共有黨員10331人,其中:農村黨支部209個,農村黨員6329名,流動黨員639名。2005年全縣生產總值11.2億元,財政收入2436萬元,農村人均純收入1839元。近年來,我縣在推進農業、農村發展的同時,大力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農業發展、農村穩定提供了加強的政治保證。為了進一步做好農村黨風廉政工作,近期,我們通過對群眾信訪件、案件查辦和警示訓誡工作情況認真分析,并深入到城關鎮中壩、澗池鎮西壩、平梁鎮新河等10個村采取走訪座談、查看資料等方式就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工作進行專題調研,對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了一些感性的認識?,F將情況整理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狠抓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干部清正為民
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機制的重要措施。我們把夯實廉政教育基礎為切入點,將黨風廉政知識納入鎮村干部培訓主要內容和第三批先進性教育必學內容,共講授廉政黨課場次,對名鎮村干部、名農村黨員進行了廉政知識培訓。同時,各級各部門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及講廉政課、召開專題報告會、播放電教體、舉辦知識競賽和廉政歌曲大賽等多種形式,大力弘揚廉政文化,樹立了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社會風尚,在正確輿論的引導下和高尚情操的鼓舞下,涌現了一大批廉潔從政,一心為民的基層黨員干部。城關鎮中壩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代權,在月工資僅410元的情況下,帶領村兩委會一班人指導本村農民發展經濟。2003年,該村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僅元,到2005年已達到元,年均增長%。三年來,張代權的小車為計劃生育、退耕還林等村務工作行程公里,可他從未在集體報銷過一分錢的汽油和修理費,村兩委會的其他干部月工資不足400元,也毫無怨言,默默奉獻。
2、建章立制,規范基層黨員干部的職務行為
為了規范農村基層組織黨員干部的職務行為,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我縣加強制度建設,推行村務公開,積極創建群眾滿意的基層單位,使群眾在方便中得到實惠,在明白中消除了誤解,群眾對基層單位的滿意度不斷上升。一是實行“村財鄉管”制度。針對當前我縣村級財務管理上存在的財會人員不穩定,財務管理人員素質差,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農村基層干部違反財經紀律較嚴重的現狀,我縣于200年出臺了以“村財鎮(站)管”為主要內容的《漢陰縣村財鄉鎮代管紀律規定》、《漢陰縣村級會計委派制驗收辦法》,并在各村成立了理財小組,對較大支出和各種票據實行村兩委、理財小組、鎮農經站三層審核,基本做到了賬目清楚、指出合理。經過近三年的改革實踐,我縣村級財務管理初步形成了以村財鎮(站)管為主體、村財鎮審和自我管理為輔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新機制,全縣179個村級組織中,有個已實行了村財委托鎮管,占到97%。二是大力推行村務公開。自1999年推行政務、村務公開制度以來,我縣制定了《漢陰縣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漢陰縣政務公開監督檢查辦法》、《關于進一步進全縣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實施意見》,健全了領導機構,組織了學習培訓,統一了思想認識,在全縣各鎮和村委會有計劃、有步驟地推行政務和村務公開,目前全縣18個鄉鎮已全部推行政務公開,有179個村(居)委會實行了村務公開,有力地推進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在大力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的基礎上,我們大膽探索村兩委班子在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上述職述廉、黨建工作述職等制度,使群眾對政務、村務、黨務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不斷提升。三是積極探索村干部離任經濟審計制度。針對部分離任村干部經濟手續不清、交權不交賬等現象,我們對各村名村級離任干部實行了經濟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公布于眾,使村干部清白離任,群眾放心原任,新任干部大膽接任。
3、強化監管,嚴辦基層黨員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
在重大項目實施、大額度集體資金使用、集體土地調整或轉讓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上,鄉鎮黨委、紀委切實加強對各站、辦、所和村黨支部的領導和監督,對膽敢違反政策和紀律,侵害群眾利益和謀取私利的黨員干部,決不姑息、絕不手軟。,我們堅持圍繞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加大對不廉“村官”的查處力度;圍繞中心工作,發揮辦案保駕護航作用;圍繞穩定工作,查辦大要案,做到查清問題,懲治腐敗,促進工作,維護穩定。2003年以來,全縣各級紀委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和貪污、賄賂等以權謀私的案件件,給予黨政紀處分人,移送司法機關人,予以警示訓誡人,警示了全縣的黨員干部,有力地促進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存在問題及成因
當前,農村黨組織在貫徹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方面卓有成效,大多數黨支部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做得比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認可。但是,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我們又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狀況還遠遠不能令人樂觀,面臨的形勢仍然相當嚴峻。一些村財務管理混亂,“口袋帳”、“包包帳”的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貪污、挪用公款現象還偶有發生。如:一些村黨務、村務公開不到位,群眾想知道的不公開,群眾不想知道在公開,群眾經常到的地方沒有公開欄,群眾不常去的地方設有公開欄。如。一些農村黨員干部經濟不清群眾觀念淡薄、形象不佳、作風不正,工作作風簡單粗暴,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事,不依章理事,對涉及土地征用、出租等重大事項,不民主決策,憑關系、憑感情,個人說了算等等。如:這些現象的存在,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幾點:
1、一些基層領導班子和基層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一些單位的基層領導班子,甚至是主要領導,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貫徹責任制的積極性不高,工作被動應對,畏難思想抬頭,怕得罪人,對責任范圍內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敢指出,不敢批評,聽之任之。有些村干部甚至錯誤地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機關干部的事情,與己無關。有的鄉鎮在處理村干部的問題上,存在求太平,過得去,別出大亂子的思想,輕視抓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沒有及時將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時。
2、各種民主決策、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實還不夠。在村級財務的處置、土地拆遷安置款的發放等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缺少規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約手段,從而造成了村內部財、物管理比較混亂的情況,給一部分人鉆了空子。在制度建設上,針對性、操作性不強,有圖形式、搞花架子的情況。盡管大力推行了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但由公開的時間、內容、形式、程序等方面隨意性很大,執行落實不到位,削弱了基層黨風廉政工作的實際成效,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與追究工作有待加強。一些鄉鎮尚未建立全面、系統、有效的檢查考核機制,對下屬單位特別是村兩委會的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缺少定期和比較規范的檢查、考核。不少地方存在著責任追究力度不夠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現象。
4、法律規定不夠完善,不適應新形勢下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實踐證明,村財鄉鎮代管是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預防村官腐敗的有效途徑,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是群眾性自治組織,它和鄉鎮政府的關系是指導和被指導的關系,村委會依法管理“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鄉鎮政府“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因此,以政府權力推行村財鄉鎮代管似有違法之嫌。有的村便以此為由,拒不將本村財務交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管理,給當地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穩定留下隱患。此外,村委會干部實行村民自治選舉后,非黨員的村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對這一部分村干部的監督除了批評教育外,在立法上存在空白,因而缺乏有效的法律紀律約束措施,出現了紀檢監察機關無法監督,公安、檢察機關又監督不了的局面。
四、對策和措施
針對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我們認為應著重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強教育,通過教育提高人。教育是一項治本工程,要結合正在開展的第三批先進性教育活動,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觀念教育、黨紀政紀條規和法律法規教育,使廣大基層黨員干部明確行為規范,強化廉潔自律行為。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時機,突出教育的及時性,在過年過節等特殊“關口”,或者群眾對某一干部有所反映時,進行廉政預警談話,力求做到及時教育、防范在前。要結合本地一段時期內存在的問題,突出教育的針對性,以身邊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黨員干部接受教訓,得到警示。要積極探索教育的新載體,突出教育的創新性,針對村干部臺上是干部,臺下是群眾的特點,因地制宜,采用基層黨員干部易于接受、樂于參加、豐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載體開展教育活動。力爭通過教育活動,使基層黨員干部廉責意識、民主法制意識和接受監督意識“三提高”,正確對待組織、群眾和自己,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帶頭遵守法紀,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是要健全制度,通過制度規范人。健全民主決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基層領導班子民主議事規則,強化對基層黨員干部職務行為的監督制約,確保重大決策和村級重大事項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防止由“一把手”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進一步健全和執行黨員大會議事制度、村民代表會議決策制度,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準確性。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規范的操作流程圖,并強化監督制約,使公開的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達到公開、透明、全面、真實。
三是完善立法,通過法律約束人。建議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村委會自主管理村財務的內容進行修改,增加村財鄉鎮代管的規定,使目前普遍推行的村財鄉鎮代管有法可依。要盡快出臺切實可行的、有震懾力的規范非黨員村干部職務行為的法律法規,使對非黨村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有法可依、有紀可循。
四是加強監督,通過監督制約人。要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督,嚴格執行“村財鄉管”制度,大力推行村干部離任經濟審計制度,定期督促檢查各村執行民主決策制度情況,著力抓好對“一把手”和村集體資金管理使用、土地發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公益工程招標等重點的監督。要加強自下而上的監督,繼續執行村干部在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上述職述廉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議事制度、村級理財小組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村務、黨務公開工作,真正使人民群眾參與管理集體事務。要強化黨內民主監督,進一步落實各項黨內監督制度,認真開好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黨員組織生活會,切實抓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
五是要強化責任追究,通過追究督促人。堅持糾建并舉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有關責任追究的規定,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整治基層行業不正之風。要制訂規范的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追究的具體實施辦法,增強責任追究的威懾力。要及時認真處理群眾的信訪件、舉報信,定期收集各種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動向,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反映屬實的問題,必須嚴肅查處,對發生因不負責任或失職而引發的重大集體上訪,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責任追究既要敢于運用紀律處分手段,又要充分發揮警示訓誡的作用,善于運用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責令辭職等組織處理手段,使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能真正落實到每個干部,真正使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任務得到貫徹和落實。同時必須及時、嚴肅地查處基層干部中各種違法違紀案件,尤其要查處那些嚴重危害改革、發展穩定的案件,嚴重侵害群眾權益的案件。
六是要提高待遇,通過待遇吸引人。目前,我縣村級干部的報酬普遍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官抓村務工作的積極性。因此,要逐步適當提高村干部的報酬,吸引那些既有經濟頭腦,又具有一定文化素質的年輕人參與到村兩委班子,帶領本村群眾發家致富,搞活農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