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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工作,為上級法院研究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進隊伍建設全面協調持續發展的措施和意見提供依據。根據市中級法院《通知》精神,我們組織專人對我院隊伍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就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官職業化建設困難重重
當今時代,全球經濟一體化已成為歷史發展的必然,隨之而來的司法體制改革勢在必行,與國際司法體制接軌成了我國司法體制的改革方向。這一形勢與現狀要求我們審判機關必須建設一支高素質、職業化的法官隊伍。但是,就我院現狀的分析,法官職業化進程緩慢,我院現有職工51人,法官39人,大學文化程度25人,占64.1%,大專文化程度13人,占33.3%,初中文化程度1人,占2.5%。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25名法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畢業1人,占4%,全日制法律專科畢業后成人專升本3人,占7.6%,全日制非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后成人專升本2人,占5.1%,其余19人與具有專科文化程度的13人均是中專、高中文化程度自學取得專科或本科文憑,占82.1%。這樣的法官文化結構與學習型法院、專家型法院隊伍的要求相距甚遠。為加快法官職業化建設進程,我們認為目前應做好以下三點:
(一)加大法官培訓力度,解決法官隊伍素質仍然偏低的問題
由前面的統計可以看出,我院有82.1%的法官是從事法官職業后才學的法律。而他們主要是在干中學、學中干而成長起來的,知識結構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的需要。遇到經常發生的常規性案件尚能應付,對于新類型案件兩眼一模黑,既是臨時性的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也往往是窮于應付,極易導致偏差。這也是目前審判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不高的深層次原因之一。
(二)狀大法官隊伍,解決法官斷層問題
目前實行的凡進必考的行業準入制度和經過統一的司法考試才可取得法官資格的制度,為提高法官隊伍素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法律界專家學者進入各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參與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為法官隊伍注入了生機和活力,它標指著法官隊伍建設向更高的標準邁進的步伐不斷加快。但是,我們作為基層法院。法官斷層現象嚴重。我們現有法官39名,50歲以上的12人,占30.7%,40—50歲的15人占38.4%,35—40歲的10人,占25.64%,35歲以下的2人,占5.1%。由統計可以看出,有70%左右的法官年齡在40歲以上。就目前現狀,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經相當突出,如果再過5—10年,法官隊伍如果不能及時補充,將出現無人辦案的現象。目前實行的行業準入制度及在各下級法院為上級法院選拔法官等制度,可以有效地充實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隊伍。現在的問題是各基層法院法官斷層現象嚴重,今年開始實行的司法考試分級制度是一個有效的辦法,我們認為今后應更進一步適當降低取得基層法官資格的標準,以緩解案多人少,審判力量嚴重不足的困境。
(三)建立法官福利待遇保障長效機制,減少法官流失,穩定法官隊伍
在世界各國的法官和政府的職員中,沒有象中國法官這樣福利待遇無法保障而又被社會徹底誤解的。這是我們法官流失、隊伍不穩定的本質原因。要穩定法官隊伍,就必須建立穩定的法官福利待遇保障機制。要確保法官工資按時足月發放,并適當提高工資標準,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學、子女及家屬就業等方面優先考慮,解決法官的后顧之憂,保證他們能一心一意從事審判工作。
(四)建立法官分類管理制度,禁止法官從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
我們一邊講法官斷層,案多人少,但另一方面,還有許多法官從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我院在這些崗位上工作的法官10人,占法官總數的25.64%,是一個不小比例,如果能使這部分人歸位,就我院而言,法官不會顯得有多短缺。但是,要解決這一問題,還必須要出臺一些確保這些崗位有人工作的配套政策。我們認為目前的凡進必考政策,是導致這一現象存在的主要原因,進法院的工作人員,即是不當法官,在非審判崗位上工作,也必須通過考試才進入,近幾年,主要是通過公務員考錄進入,還要按國家的統一招錄規劃編制名額,每年進入的人數了了無幾,根本不能滿足法院工作的需要。要建立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對于法官可以沿用現在凡進必考及嚴格的資格準入制度,對于各級法院的法官人數,可以在全省范圍內均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各院法官人數的多少。而對于后勤、政工、法警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可放寬條件,自由出入,由地方政府人事部門配備。
二、法官職業能力建設需更進一步加強
隨著中國加入wto,世界經濟一體化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農村人口城市化,新類型以及復雜疑難案件越來越多。而目前,基層法院的法官,大多習慣于審理的案件民商事方面是離婚、債務、賠償及合同糾紛,刑事方面是盜竊、詐騙、故意傷害、行政審判幾乎無案可審,如遇一些新類型案件,則顯得手足無措。要改變這一局面,加強法官職業能力培訓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們首先必須實現在培訓內容上從傳統學習教育到現代職業能力的轉變,注重實用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達到學以致用。在培訓方式上實現從面對面授課到現代網絡遠程教育的轉變,節約審判資源,盡量避免學習影響工作。要結合黨的十七大精神的學習緊跟時代要求,進一步實施“人才強院”戰略,將學歷層次較高的碩士學位以上的法官培養成審判業務專家,將中等層次大學文化的法官培養成專家型法官,將大專以下學歷的法官培養成審判業務骨干,形成以審判業務骨干、專家型法官、審判業務專家為主線的梯次人才隊伍。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待進一步深入
近年來,最高法院表彰宣傳的宋魚水、金桂蘭、黃學軍等全國重大典型,組織的“雙模”、“雙優”、“中國法官十杰”、“中國十佳人民法庭”等專項評選表彰,在各基層法院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各類先進典型的事跡使廣大基層法官深受鼓舞,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起了法院和法官的全新形象。我們不但組織干警學習了全國重大典型,而且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對我院涌現出的“全國優秀人民法庭”什字法庭、“全國優秀女法官”張靈萍的先進事跡進一步挖镢整理,使廣大法官實實在在的感受到先進典型的優秀之所在,覺得先進是看得見模得著的,而不是虛假的、造作的,有力的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最高法院提出的“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教育目標,適時必要,抓住了要害,就目前情況看,效果是良好的,法官的素質和法院的形象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但是與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素質不高、形象不好的現象在少數法官身上仍然存在,希望最高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官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廣大法官的整體素質,加快廉政建設步伐,以機制建設為突破口,堅決杜絕影響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事件發生。
法院文化建設應以審判事業為主線,以謳歌審判事業和活躍廣大法官的文化生活為內容,形式可以是多樣的,如電影、電視等文藝作品,小說、詩歌、散文等文學作品、書法、繪畫等藝術作品。可以在最高法院設立文化局,其他各級法院由政工部門辦理文化事宜。我院的法院文化主要是開展了一年兩次的文藝體育活動,今年舉辦歌詠比賽一次,橡棋、羽毛球、乒乓球比賽一次。
近年來,法院系統相繼開展了多項教育整頓活動,為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開展起到一定推動作用,亂收費、法官不中立,辦“三案”、搞“三同”的現象明顯減少,通過這些活動,法院和法官在廣大人民群眾心目中樹立了全新的形象。但是這項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保持教育活動的實效,必須建立制度和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力度,使思想政治工作入腦入心。
四、司法警察工作亟待加強
目前,將死刑執行移交法院,不再由武警參與,執行司法拘留、押解人犯等工作難度越來越大,法院機關及法官外出執行公務中的安全保衛任務日益繁重。但是,目前法警的素質不高,人力不足,遠遠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法院審判事業的工作需要。我院現有法警6名,除兩名專職法警外,另外兩名兼司機,還有兩名在其他業務庭審理案件。雖將法警隊單列,但真正搞法警工作的只有兩名人員,要建立一支規范的法警隊伍,還有相當的差距。目前各地法院實行聘任制司法警察,是彌補法警隊伍人力不足的有效方法,但作為基層法院公用經費嚴重不足,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工資無錢可付是一大困難,另外,在聘任司法警察時要把好素質關口,嚴禁素質低下的人進入司法警察隊伍,影響法院形象。
五、人民陪審員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民主進程中的一大發展,是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的迫切需要,還可以補充法院審判力量的不足。這一制度目前逐步趨于完善,做為基層法院,我們主要是人民陪審員的工作報酬所需經費無法保證。我院的9名人民陪審員,除4名國家工作人員外,其余5名均系農民,他經常外出打工,需要陪審時不在家,是工作中的一大難題。我們認為需要加強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人民陪審員報酬保障機制;二是加強人民陪審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不斷建立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長效機制,為法院審判事業起到應有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