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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及成效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始終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于監督是失職、不善于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認真履行好監督職能,切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保證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各個部門得到認真貫徹落實。并通過規范聯系部門的辦案協作機制,加強跨區域、跨部門紀檢監察工作,彰顯出“三個增強”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紀檢監察職能得到增強。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成立以來,通過制度的建立,紀檢監察職能得到了有效的發揮,打造了一個全新的紀檢監察工作平臺和聯系紐帶,實現了紀檢監察干部的優化組合,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時間、精力較為集中,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得到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力度得到加大,充分調動了紀檢監察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提高了監督效率。
(二)落實辦案協作機制,監督檢查實效得到增強。與紀檢監察機關與公檢法機關協作配合落實辦案協作機制,改變了以前同級監督乏力、失效的尷尬局面,提高了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如今年市局承擔的項目的材料購買,受市政府采購中心委托,反腐敗協調小組與紀檢監察機關、公檢法機關協作進行監督,在第一次招標過程中,反腐敗協調小組監督人員發現多家競標公司中有幾家公司資質不夠,馬上宣布此次招投標為廢標,重新對外公開招標,確保了招投標過程的規范性和嚴肅性。
(三)正確認識全新體制,黨風廉政建設得到增強。成立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及形成辦案協作機制,改變了原有的紀檢監察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實現了從松散型到緊密型的轉變,團隊作戰、關口前移、監督更細,使許多過去游離于監督之外的人員、事物、工作環節尤其是“三重一大”都被納入了監督范圍。通過近年來的扎實工作,被監督部門干部職工對新體制有了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有了明顯好轉。自從市實行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及形成辦案協作機制后,監督部門、監督事項、監督環節都進行了明確細化,對部門的人事任免、大額度資金使用、重要事項等進行了強化監督,如今年市林業局機構改革,對全市林業站站長重新推薦考察,我們對此嚴格把好廉政關,保證了對中層干部任用的公正、公平、公開。
成立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及形成辦案協作機制運行以來,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平時的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反腐敗協調小組及辦公室自身的監督方式、監督措施方面有差距,對于與公檢法機關協作配合落實辦案協作機制沒有形成,在源頭防范、監督處理、促進工作上還需加強,對協作部門的監督體制不夠完善,監督力度還需加強,監督上還存在真空地帶。
二是部分協作部門的分管領導對“一崗雙責”的認識不夠,在工作中存在部門利益為重的現象,部分市屬部門如工商、稅局等難以協調,領導親自抓、親自落實上還需加強,工作安排部署后抓落實的力度還不夠,指導、督促、檢查工作等方面還有待加強。
三是反腐敗協調小組及辦公室查辦案件的工作人員不足,業務知識也比較滯后,對協作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及公檢法機關的相關制度、法規等了解不夠,需要進行集中性、針對性的培訓和學習。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議
(一)準確定位,實現關系協調化
反腐敗協調小組及辦公室要履行好職責,發揮好作用,就必須正確處理好各個方面的工作關系。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到位不越位、參與不干與、服務不添亂、盡職不失職,始終堅持兩個擺正:
1.擺正反腐敗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的位置,自覺接受市紀委、監察局的領導。我們要始終堅持自覺接受市紀委、監察局的管理與監督,主動向市紀委、監察局請示和報告工作,每月定期向市紀委監察局書面報告當月工作情況,并從市紀委、監察局的總體工作中去尋找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的重點。這樣,既使反腐敗協調小組的工作不游離于市紀委、監察局的總體工作之外,又確保反腐敗協調小組凸顯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
2.擺正與紀檢監察機關、公檢法機關的關系,做好與相關機關協作辦案。成立反腐敗協調小組與相關機關形成協作辦案機制,其目的就是改變過去雙重領導為集中統一領導,實現監督主體和監督責任分離,有利于監督作用更有效發揮。工作中,我們要既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又要充分發揮協作辦案部門作用,不是高高在上以“欽差大臣”自居,而是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公檢法機關多溝通,取得理解支持,深入監督部門了解實際情況,掌握第一手材料,認真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職責,注重在工作中參與,在參與中監督,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推進監督,切實增強監督的實效性。
(二)突出重點,實現職責明晰化
反腐敗協調小組及辦公室作為市紀委、監察局工作的延伸,履行紀檢、監察兩大職能。為做到有的放矢,充分發揮作用,我們要把工作職責進行了細化,重點突出“四個圍繞”,集中精力求突破。
1.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開展督查。我們要積極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維護行政紀律,保證政令暢通。如在推動林權制度改革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我們要對此項工作進行跟蹤督查,糾正林改過程中存在的界限不明確、界限坐標混亂、邊界糾紛等問題,要完成對全市的縣級檢查驗收督查工作;在畜牧系統體制改革中,要加強對畜牧局各獸醫站固定資產清查的監督,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賬務處理不規范、往來明細出錯等問題督促各獸醫站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完善和糾正,對畜牧體制改革中事業人員考聘上崗存在的不公正、不平等的條件及時提出了修改建議并督促落實。
2.圍繞市紀委、市監察局安排各部門落實的重點工作進行跟蹤督查。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擴大內需和專項資金監管等工作中,要適時跟蹤督查。對所實施的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和重要工程建設,如水務局實施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農業局實施的農村沼氣建設項目、畜牧局實施的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項目以及規建局實施的廉租房建設和城鎮住房毀損除險加固等項目,從項目招投標、資金管理和使用、項目進展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查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圍繞“三重一大”事項開展監督檢查。主動與紀檢監察機關及公檢法機關配合協助開展監督檢查,參加市域各部門黨政班子研究“三重一大”工作會議,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和會議研究事項認真作好監督和指導,做到有的放矢。在重大決策方面,要重點抓好是否存在不執行、亂執行或擅自改變重大決策等問題的監督。在重大項目安排方面,重點抓好項目是否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實施,資金使用及增加工程量是否按程序報有關部門審核等情況的監督,特別是對實施的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市重點項目建設加強監督。
(二)創新機制,實現工作規范化
在明確反腐敗協調小組及辦公室職責后,積極探索履行職責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要建立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和監督整改制度,實現工作規范化。
1.日常巡查制度。堅持到被監督每個部門每月巡查一次。把監督主動融入被監督部門的中心工作和各項業務及管理之中,廣泛了解、全面掌握被巡查單位的整體情況,發現問題、查找缺陷和不足。采取的方法主要是要列席所轄部門的有關會議、聽取匯報、個別座談、征求意見、實地查看等。
2.專項檢查制度。堅持把專項檢查作為推動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據需要,不定期進行。主要是要對某個時期某項重點工作存在的共性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主要看領導是否重視、措施是否得力、進展是否順利、是否存在問題以及有哪些好的經驗做法。
3.監督整改制度。在開展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的同時,我們要建立實行日常工作報告制度。按照“實效性、主動性、真實性、客觀性”原則,要求所被監督部門每半年提交一份日常工作報告,報告本單位黨政組織及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大項目和大額資金使用以及群眾信訪情況等。每半年根據巡查、專項檢查結果及通過各種渠道掌握了解的情況,對被監督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內容包括該單位的工作成績、工作特色、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和建議等,然后返回到聯系部門,并督促其認真抓好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