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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1、注重實效,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一是法律進機關、進單位不斷深化。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縣委中心組集中學法13次,鄉鎮中心組每年學法6次以上。縣級領導參加全市統一的普法考試3次,參考率、合格率均達到100%,組織干部職工年度普法考試3次,參加14520多人次,參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進鄉村扎實推進。開展了農村法制宣傳月、農民法律法規集中教育培訓、“建設新農村,送法進萬家”、送法進鄉村等活動,把普法觸角延伸到基層農戶,進行零距離、貼近式宣傳教育。三是法律進社區內容豐富。以“六進社區”為依托,以廣場周末文化活動為契機,以社區文化節為平臺,突出社區青少年、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流動人口等重點,構建完善的社區普法網絡,不斷豐富社區普法內容。四是法律進學校形式多樣。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全縣各中小學校聘請法制副校長14名、法制輔導員113名。先后開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諧”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長”主題法德教育宣傳月、學校法制宣傳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學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動,提高了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五是法律進企業逐步加強。以普法宣講團成員和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為骨干,有組織地開展企業學法活動。共有28戶重點企業聘請了常年法律顧問,舉辦企業法制講座50多場次,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全縣統一的年度普法考試,參考率達到98%。
2、完善機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穩步推進
一是科學制定《規劃》。結合我縣實際,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層上,科學制定了《高臺縣第五個法制宣傳教育暨第三個依法治縣工作五年規劃》,縣人大作出《關于開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暨第三個五年依法治縣工作的決議》,為開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規劃》,“五五”普法全面啟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充實了由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組長、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堅持普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足額到位,共計撥付普法經費10.8萬元,年均達到3.6萬元,人均0.23元,保證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運轉。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據全縣各行業的實際情況,區分不同學法對象,制定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學校、企業、農村、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項制度,同時、普法考試合格證制度、干部學法檔案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建立起學法用法剛性機制,用制度保證普法效果,規范了學法用法活動。
3、推廣典型,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五五”普法啟動后,我們按照“貼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傳,培養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縣,構建和諧高臺”的工作思路,及時在全縣各鄉鎮總結推廣合黎鄉“法德進家”活動的經驗和作法,“法德進家”活動得到廣泛普及。目前,法德宣傳版面基本遍布城鄉,法律資料袋、以案釋法教材已進入60%的農戶家中,法德教育宣講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講“五個一”為主要形式的“法德進家”活動,受到廣大群眾的歡迎,營造了濃厚的法德教育氛圍。
二、存在的問題
1、認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少數鄉鎮和部門對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擺上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開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軟指標”、“軟任務”,存在“重形式、輕效果”等“走過場”的現象。
2、普法工作發展不平衡,整體推進有欠賬。主要表現在,一是對普法工作認識不一致,出現“一頭熱,一頭冷”的現象,在檢查中發現,抓普法工作“鄉鎮政府熱、縣直單位冷,條條部門熱、塊塊部門冷”。二是城鎮下崗職工、流動人口、企業干部職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三是農村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難落實,效果不理想,特別是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普法教育難以有效開展。至使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城鎮下崗職工及民營企業職工、社會無業人員成為普法宣傳教育的“死角”和“盲點”。
3、隊伍建設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司法局核定編制18人,實有編制10人。基層司法所的人員還沒有完全充實到位,按照規范司法所建設要求,9個司法所人員編制達到要求的只有3個,尚有6個司法所人員編制不夠,缺編9人。
4、部分單位普法檔案資料不規范。從調研的單位看,部分鄉村及不少單位不注重檔案資料的管理、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現有的檔案經不起檢查。
5、“五五”普法經費投入仍顯不足。我縣目前普法經費標準今年雖已達到0.2元/人,但這一標準無論是與發達地相比,還是與“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務相比,都還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滿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時,各鄉鎮對農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經費投入,少數鄉村的法制宣傳陣地等硬件建設跟不上,印發資料、開展活動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普法工作的開展。
三、建議和意見
1、提高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內容,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工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提高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長期性的認識。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的總要求,積極推進普法依法治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做到責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獎懲到位,層層落實普法依法治理監督、考核、驗收機制。
2、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積極推動工作創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普法依法治理的過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實現全體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也是一長期的過程。各級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與發展經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具體工作相結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要根據不同地域、不同群體、不同階段,結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區、本部門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內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使宣傳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人民調解工作要與法制宣傳相結合。司法機關要把提高辦案質量與教育群眾相結合,切實解決普法依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普治并舉,整體推進,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礎,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與依法治理是緊密聯系、相互促進的一個整體。各級政府部門要切實解決重普法輕治理的問題,切實按照《規劃》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體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進一步強化措施,建立強有力的普法依法治理激勵和保障機制。一是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機制。要適當提高此項工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比例,有效地解決領導重視不夠、重安排輕落實等問題;二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的預算標準要隨著經濟的發展逐年增加;三是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其法律素質和工作能力。當前要解決司法局和鄉鎮司法助理員缺編的問題。與此同時,要加大對普法骨干和鄉鎮司法助理員的培訓力度。
總之,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關注、支持和參與。各級政府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認識,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模式,為建設法治高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