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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4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啟動以來,在省、市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導下,按照“縣委政府直接領導、鎮(街道)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靠前服務、干部群眾共同努力”的工作機制,狠抓落實、真抓實干,通過全縣各級部門和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于年12月高分通過省林改驗收。下面,就我縣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報告如下:
一、縣林業及林改概況
世界自然遺產地山所在地。全縣林業用地面積260.6萬畝,其中生態公益林91.5萬畝、商品用材林169.1萬畝,活立木總蓄積量945.6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76.1%,曾獲全國百佳綠化縣、全國綠化模范縣和省首批林業生態縣等多項榮稱。全縣行政區域轄10個鎮和1個街道,涉及林改的有110個村委會、1079個村民小組,農戶3.6萬戶共16萬人。目前,全縣林地所有權林權證共發放1947本,面積249.6萬畝,發證率達98.1%;全縣林地使用權證共發證16557本,面積245.9萬畝,發證率達96.7%;全縣共有自留山683211.14畝,戶數8250戶;責任山640189.76畝,戶數6923戶。全縣自留山林權證共發放8250本;責任山6923本,全部都單獨發證到戶;全縣股權證發放3.42萬本,涉及集體林地面積118.0萬畝,發證率達96.6%。
二、林業產權明晰,進一步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
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業產權得到明晰,促進了林業快速發展。林農取得了自留山、責任山林權證,林農對自己的山林充分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經營主體地位更加明確,真正成為山林的主人,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形成了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的良好氛圍。依托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農從優化種植、加工技術和改變銷售模式著手,,為林農增收致富開辟了一條綠色通道。
大多數承包經營山林的村民都積極投資投勞經營好自己所承包的山場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業產業,進一步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林農發展林業事業積極性空前高漲。如富農茶葉專業合作社自林改以來,茶農對山林有了更多的自主經營權,在專業合作社的帶動下,本著“興一項產業,活一地經濟,富一方百姓”的目標,緊緊圍繞“大寫茶葉文章,搞活茶葉經濟,提高茶農收入”這一經濟大目標,不斷建立健全運作機制,在多方面的助推下使廣大茶農從曾經響當當的龍頭產業瀕臨“破產”的陰影中走出來,看到了希望,茶葉種植面積逐年增加,紅山茶葉產業得到迅速復蘇。近兩年來,合作社的年銷售收入達到一千多萬元,茶農也看到了“合作社加農戶”發展模式的優勢,許多茶農都自發加入到茶葉專業合作社來,社員從原來的6戶發展到了今天的112戶,帶動農戶1020戶,每戶農戶平均增收1萬多元,社員全面覆蓋魚皇、煙竹、新山、小楣水等產茶村。紅山茶葉產業堅持“合作社加農戶”的發展模式,沿著正確的發展思路,促使紅山茶葉產業得到了迅速發展,不但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還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茶農種茶熱情大大提高,茶葉種植面積不斷擴大,茶葉品牌知名度名揚國內外。
由于林改的拉動,年全縣林業純收入同比增長,林地租金由9元/畝提高到30元/畝左右。農戶涉林收入年增加2128萬元,人均增收98元;農戶承包林地、耕山造林、發展產業,就相當于戶戶都擁有了潛力股,前(錢)途無量。
三、林權配套改革,進一步促進和提升了林業發展活力。
一是順利完成了以管理體制和人事改革為主要內容的配套改革,改革林業系統人員過多、以砍木養人的現狀,通過財政核撥、核補等形式,將全縣11個基層林業站和3個木材檢查站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全部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穩定和優化林業隊伍,完成了基層林業部門以森工職能向生態管護職能轉變的體制改革。
二是完成林業稅費和林農收益權的改革。在林改配套改革中,我縣嚴格按照市有關涉林收費的統一規定,全面清理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育林金、維簡費及其它規費由林改前的260元/立方米降到目前的78元/立方米。并簡化林木采伐審批程序,實行木材采伐指標分配公示制度。同時,進一步推進經營流轉建設,經營者可自主經營商品林,確保集體山林所得收益必須做到70%以上均分給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其余用于集體公益事業或發展林業產業。通過稅費配套改革,大大減輕廣大林農的負擔,林農收益權得到了大幅提高。
三是建立完善了林業服務機構,進一步規范了林業產權流轉交易、融資環境。通過完善森林森林資源評估、產權交易中心建設,強化產權流轉申報、評估、交易等各環節的監督指導,促進森林、林木、林地規范有序流轉。至目前為止,共辦理36宗林權證抵押登記貸款,抵押面積15.5萬畝,評估價值3.75億元,貸款金額12645萬元。并指導建立了一批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通過交易平臺,完成了森林資源資產交易5宗,交易標的3000多萬元。
四、林下經濟發展,進一步提高了林地產出值和林農收入。
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農對林地倍加珍惜,在充分保護和利用森林資源的基礎上,有效利用林下自然條件,開展多種經營、做起了立體經營開發。縣委、縣政府對林下經濟的發展高度重視,多次進行重點部署,并制定出臺了《加快發展林下經濟的實施意見》,組織人員學習、培訓、外出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炒熱思想,激發了群眾參與林下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和熱情。目前,我縣已發展林下經濟產業將近6萬畝,有培植珍貴藥材和食用菌的、有種植各類良種水果和茶葉的、有養殖雞、鴨、鵝、魚等餐桌食物的,等等;通過發展林下經濟,促使森林資源增長、生態發展、農民增收,增加林地生物的多樣性,解決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實現林區社會和諧發展。
如我縣街道夏富村村民李某承包了本村2400多畝林地,在大興植樹造林加快綠色轉型的同時,利用當地的有利資源仿野生附種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中草藥鐵皮石斛、靈芝等經濟作物。利用林木資源培植了300畝和51個大棚種植鐵皮石斛,可年收獲鮮品產量約5000公斤,產值約2000萬元;林下培植靈芝300畝,年收獲約3000斤,產值約150萬元;在搞活經濟的同時,還解決了當地村民的就業問題,就以上兩項種植解決了當地剩余勞力100多人,使當地的村民既能增加收入又能就近就業。
又如村民張某承包了該村1430多畝林地,開展多種經營、依托地貌優質的旅游資源,創辦了以“經營林業生產為主,結合發展林下經濟、養殖、農家樂為一體”的靈芝山莊。近年來,靈芝山莊總投入250多萬元,目前以農家樂與靈芝收入為主,其中種植約5畝靈芝,畝產700斤左右,年產值約70萬元;而農家樂“靈芝山莊”,發展綠色蔬菜、山地雞、魚塘養魚、鴨、鵝及香菇木耳等本土食物自給自足,生意很紅火,年經營收入已突破60多萬元。與此還解決了當地村民20多人的就業問題。
五、加大政策支持,進一步推進我縣林業跨越式發展。
一是通過林改,林業產權得到明晰,由于受到采伐經營指標政策性的限制,落實處置權仍還是個發展難題,要使林業要素市場更加自主、更加活躍,真正落實林農林業產權的自主處置權,著力解決林農合法權益。建立完善林權登記管理機制,建立產權規范流轉機制等工作仍需進一步探索。
二是林改工作的不斷深入,呈出不窮的林權糾紛影響了林業事業的健康發展。要求調處和要求撤證、注銷林權證難度越來越大;需要重新勘察、登記、審核等確權發證的工作量越來越大。建議上級相關部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調處工作機制和落實基層的工作經費。
三是由于林下經濟是一個新生事物,仍處于起步階段,發展中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需要中央層面在林下經濟發展方面能給予政策上和發展經費上的大力扶持。
四是生態發展已逐漸成為林業發展的主題,而當前生態補償與林業經濟發展不相匹配,生態林補償金還處在比較低的水平,要大力提高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水平。同時,要建立有效的補償機制,如建立工業企業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補償生態區域的生態產業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