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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執法效能,規范執法行為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越來越顯示其重要的歷史作用。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效能,規范執法行為已經成為各級工商管理部門深入落實并不斷追求的目標。近幾年來,我們××縣工商局深刻牢記所肩負的重要責任,按照“執政為民、執法護民”的要求,積極履行職能,結合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活動,大力強化以推進執法辦案、嚴格登記程序、服從服務經濟大局為重點的行政執法工作,并取得豐碩成果,行政執法整體工作得到全面推進,在市局年年組織的崗位目標考評中,我縣始終處于領先水平。自200*年以來,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逐年遞增,200*年全系統達到700余件,罰沒款近200萬元,比200*年增長了10倍多;“四五”普法教育得到普遍認可,××工商所被推薦為全省工商系統先進集體;有效地規范各類市場主體行為,各項行政許可有效地服務了地方經濟發展,得到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不僅如此,我們積極強化規范執法、文明執法,促進了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提高,規范了執法行為。多年來未發生一起行政敗訴案件,也從未發生過一次重大的有礙工商形象的事件,各項工作得到協調發展,我縣工商在全縣的位次有了明顯提高,去年在全縣行風評議中,我局位列前三名,得到縣領導的高度評價。回顧幾年來的行政執法工作,我們主要做到“三個強化”,實現“三項目標”。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實現執法的能動性。
行政執法工作是一項復雜而難度系數較大的工作,要做好它需要依靠全體工商干部的共同努力,需要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和聰明才智。為真正調動大家的積極性,發揮能動性,我們從2001年開始先后抓了四項工作。一是建立領導機構,專門成立執法辦案工作小組,由局長親自掛帥,分管副局長主抓,負責全系統行政執法教育指導管理工作;二是充實法規股,在當時編制數不足的情況下給法規股多配了一名工作人員,在全市率先消除一人股,在基層工商所實行了法制員制度;三是抓思想教育,提高對執法辦案工作的認識。過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普遍存在著只重視收費而輕視管理的現象,嚴重影響著監管職能的發揮,與我們自身所肩負的職責極不相稱,與時代的要求和人民的重托格格不入,對此我們高度重視,把提高對執法工作的認識,增強執法意識作為關鍵環節來抓。通過以會代訓、舉辦專題培訓班、出簡報等多種形式教育職工要從政治的高度、從工商事業發展的全局以及從對于市場經濟建立的利弊等多方面來認識職能轉變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在抓認識的提高上做到“三個必講”即小組成員逢會必講、局領導下基層必講、執法培訓必講,這一好的做法一直堅持下來,從不間斷;還通過選配基層法制員、評選辦案能手、實行獎勵等手段促認識地提高,調動執法積極性。目前,全員執法的能動性大為增強,人人想辦案、學辦案的氛圍初步形成,原來的要我辦案也已變成現在的我要辦案。四是抓好法制教育和“四五”普法宣傳。我們充分認識到拓寬監管領域、強化行政執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工商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是前提。為此,從2002年起就實行了“每月一法”學習制度,到現在仍然堅持不懈。今年我們又創新方法,改變以往縣局機關和基層下屬機構按計劃自行組織集中學習的方法,把機關和下屬機構交叉進行學習輔導,由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到基層、各基層工商所長、分局局長到縣局機關講課輔導,以期把“每月一法”的學習引向深入。在堅持“每月一法”學習常抓不懈的同時,還不定期的舉辦各種法制培訓班(會),進行專門的法律法規學習討論;針對實際工作中的問題,舉辦案件評審會,以法評案,以案學法。如《行政許可法》頒布后,我們在二00四年七月底以前,舉辦了三期法制培訓班,將全系統工商人員先后分三批集中到縣局進行《行政許可法》的學習,由法制部門進行講解輔導,學后進行了閉卷考試。在省局組織開展的“五項清理”活動期間,將各辦案機構分管執法辦案的副所長(副局長)、辦案骨干集中到縣局舉辦案件評審會,對各辦案機構查辦的案件案卷,進行交叉檢查評審,相互交流討論,對照標準確進行評判打分,法制部門針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法理分析講解。今年省局制訂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下發后,我局也迅即組織各辦案機構集中進行了學習,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此外,我局還通過開辟、印發《行政執法專刊》,登載法律法規條文、法理性文章,提示辦案難點、指明案件查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幫助執法人員正確理解法律條文,準確把握法律精神,提高行政執法的水平,通過提高執法能力增強執法能動性。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實現執法的有效性。
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效能,把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具體工作納入制度化是基礎。我們本著“權責統一、合法有效”的原則,健全和完善了執法責任制度體系,以保證權責分明,各項執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一,健全領導三級責任制。實行主管局長、執法機關負責人、執法人員三級責任制,明確執法機構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機構的行政執法工作負總責。
第二,健全了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在每年的縣局機關和工商所的崗位目標責任制里,明確執法目標和責任。我們將執法責任分解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局領導的執法責任分解,局長是全局實施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第二層次是各執法機構的執法責任分解,對機關執法股室、直屬機構和工商所進行了執法責任范圍、執法職責、執法權限、執法目標分解;第三層次是各執法崗位(人員)的執法責任分解,我們按照執法工作的性質,按類設崗,以崗定責,確定了具體執法崗位的執法責任和執法目標。這樣,嚴格界定了各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的執法范圍、執法權限,做到定位準確,職責明確,目標清晰,避免出現執法“真空”或相互交叉扯皮的現象。還規定了內部評議考核時間和方法,在季度考核中如果發現不能完成執法任務或違反操作程序的規定,都要按一定的標準扣分,并實施經濟處罰,提高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責任心,有利于保證執法行為的及時有效,合法規范。
第三,健全了違法責任追究制度。我們根據省市局的要求,制定了《望江縣工商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對被人民法院、復議機關依法撤銷或變更的具體行政行為,對被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上級領導機關轉交查辦的違法具體行政行為,以及對在實施執法責任制中被查出的違法具體行政行為,均按照《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給予有過錯的執法人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四,健全了辦案辦事期限規定。無論是執法辦案、實施各項市場專項整治還是注冊登記,都必須在法定的時間內完成。近年來我們依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先后創新一系列有關行政許可方面的制度和規范,對基本符合登記條件的企業,實行“企業預備期制度”、“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制度”,并簡化登記手續,縮短辦事時限,實行“并聯審批”“審批項目公示制”“服務承諾制”、“超時默認制”等制度,做到“一窗受理、首問負責、時效控制、急事急辦、責任追究”、提高了工商服務效能、行政效率,優化了投資環境,充分給予投資者自由進出的空間,營造有利于創業的政策環境。
三、強化監督,完善機制,實現執法的規范性。
為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執法犯法的現象發生,近年來,我們逐步探索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從多方面入手,強化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一)、規范了行政處罰程序。我們依據《行政處罰法》和國家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制定了更加具體、明確、操作性強的《××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案規則》、《××縣工商局基層工商所市場巡查暫行規定》以及配套的《12315受理投訴舉報制度》、《違法違章案件發案立案登記制度》《扣留、沒收物品入庫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確了縣局和各下屬辦案機構的執法辦案權限、辦案程序、辦案期限、行為準則等,切實糾正了我局過去執法辦案中一度存在的亂扣亂罰、執法隨意等違法、不良行為,規范了執法辦案行為。
(二)、規范了行政許可和行政收費程序。我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合法高效的原則,針對過去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我局在前幾年就制訂了《首問負責制》、《辦理各類許可申請工作制度》、《企業年檢工作規范》,明確了實際操作中具體的標準、要求。《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后,我局積極參與縣行政服務中心組織的并聯審批、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一站式”窗口服務,并制訂了《當場受理及時辦結制度》、《一審一核》等制度,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簡化和完善了企業登記、公司登記、市場登記、文化經營許可、動產抵押物登記等一系列行政許可和確認的程序,健全和完善有關證照的申請、審查、批準,以及證照的頒發、變更、終止等程序。同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和完善行政收費程序,公布收費項目、范圍和標準,對收費票證的使用、接受檢查和社會監督等程序也作了明確規定。
(三)規范了行政復議和應訴程序。在行政許可登記發照方面,我們將嚴格行政處罰程序作為規范執法程序的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我們根據《行政復議法》及有關行政應訴的制,針對我局的實際情況對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審查與決定作了具體規定,解決了復議工作中復議管轄不清、復議程序不明等問題;我們還對行政應訴程序的組織、協調、訴訟人等事項作了規定,規范了行政應訴程序。
(四)、加強了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備案。對以縣局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適用一般程序的,一律由縣局法制部門進行核審,工商所辦理的當場處罰案件必須在縣局法制部門備案,由法制部門從執法辦案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進行審查把關重大案件由局長辦公會、案件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把關,以確保行政處罰行為依法行使、合法有效。如我局2004年查辦某公司銷售不合格摩托車案,在辦案機構與法制機構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幾經局長辦公會研究,聽取省市局法制部門和法院方面的意見后才作出的。當事人對此案的處罰決定不服,先向望江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并由其轉交至市局進行復議,市局維持了我局的處罰決定,當事人不服又向縣人民法院起訴,以我局勝訴而結束。
(五)、完善了文件審查制度。凡我局下發的涉及到管理相對人權益的文件,都要結縣局法制部門審查后由局長簽發,并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六)、規范了監督檢查和案卷評查制度。縣局法制部門及有關業務部門,根據不同時期的中心工作、工作特點,到基層開展不定期的執法檢查。通過查看工商所文書材料、走訪當事人等形式,對工商所的執法行為進行檢查調查了解,當場指出、糾正或限期整改。在“五項清理”期間,我局對2003年到2004年6月31日期間辦理的969起案件全部進行清理評查,對查出的問題能糾正的都全部予以糾正。今年初我局在市局去年底案卷評查的基礎上,又組織各辦案機構集中到縣局進行自查、交叉評查,通報指出并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明確了要求。今年6月份我局又將縣政府法制辦印發的〈安徽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試行)〉轉印下發到各辦案機構,要求對照標準進行自查。對行政許可登記注冊卷宗,我縣也將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在所有卷宗中按一定的比例隨機抽查,通過檢查以期找出存在的問題,加以改正,并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
(七)、強化了社會監督。一是在公開場合公開執法依據、權限、程序、條件、期限等內容,增加工作透明度,陽光作業,便于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二是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執法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聘請名人大代表、政協委為我局長期執紀執法監督員,每年定期召開一次工商企業代表座談會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座談會,開設12個舉報投訴箱,開通15部舉報投訴電話,廣泛征求、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及群眾對我們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并反饋給意見人。
(八)、加強廉政建設。認真學習貫徹省、市局有關懲防體系《綱要》,并根據相關規定制訂了《望江縣工商廉政建設若干規定》,要求每一個執法人員要嚴于律已,嚴格執行“六項禁令”,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公平公正辦案,決不能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時時處處規范自己的行為。
幾年來,我局行政執法工作雖然采取了一些,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還有許多薄弱環節。今后,我們將繼續圍繞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要求,開拓進取,揚長避短,注意觸及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積極發揮職能作用,以“求實、務實、扎實”的工作態度,真抓實干,推進依法行政,開創我局行政執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