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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肉管辦全體,檢查老全屠宰廠、場區規劃區,發現老全屠宰廠的衛生不合格,責令要求加強衛生管理。之后查場區規劃區一居民家有私屠牛的跡象,需要密切關注此居民戶。一經發現私屠濫宰現象,立即采取行動。
1月18日**等六人在北景區山門內五家賓館及山門處三家賓館、黃松蒲林場超市發放通知書和購肉、銷售野生動物肉情況。發現:1、大宇賓館經營野生禽類肉現象,并進行了宣傳教育。2、黃松蒲林場超市已不再經營豬肉,有待于關注超市是否銷售不合格豬肉現象。
1月20日**對池南區屠宰廠進行檢查,并制作相關制度、條例要求上墻,督促屠宰戶在出廠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檢驗章、證使用制度。之后,給池南區的飲食服務部門發放傳單20余份。
1月21日**上午去池XX區的飲食服務部門發放傳單20余份;下午接到舉報電話說有跨地區進行銷售豬肉的,我們又去池南區對舉報地點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此豬肉是松江河屠宰廠殺后運到池南區去出售,他的營業執照中注明經營范圍是松江河鎮市場,我執法人員警告不允許跨地區銷售,買主撤走肉攤說馬上離開。
1月22日**檢查宜生屠宰廠及老全屠宰廠,發現屠宰廠衛生不太好,要求屠宰廠加強衛生管理,并給屠宰廠發放肉品驗訖印章。
1月23日肉管辦全體聯合工商局、經濟發展局等八人對屠宰廠及市場檢查,并對屠宰廠的屠宰價格和市場銷售的肉類產品的價格進行了普遍調查和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