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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
鎮黨委、鎮政府始終把綜治工作作為維護全鎮穩定,保證全鎮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的“一把手”工程,抓實抓好。年初,鎮上與25個行政村、11個單位、1個居委會簽訂了“綜治責任書”,明確工作職責、分解細化任務,并制定了一票否決的年終考核機制,確保綜治工作有人抓,社會治安有人管,矛盾糾紛有人調。堅持科級干部包片、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農戶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四包”責任制,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戶、戶不漏人”。同時,又確定了三名專職人員專抓綜治工作。由于責任到人,從源頭上保證了綜治工作措施的落實。
鎮黨委結合本鎮實際,明確要求鎮村社干部要提高對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嚴格靠實包片領導、駐村干部和村級干部的責任,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必須做到排查要細、了解情況要實、調處矛盾要全、不留死角。在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中,鎮村干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廣泛宣傳政策法律,把集中排查調處活動變成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過程;變成宣傳政策、教育群眾的過程;變成改進作風,密切黨群關系的過程,有力地促進了重點治理工作的開展。
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積極構建排查調處網絡。由鎮司法所牽頭,組織協調法庭、派出所和政府各站所,采取“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互相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在全鎮25個行政村、一個居委會、163個社建立完善了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民調解小組,構建了鎮、村、社三級調解網絡。
二是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共舉辦調解人員培訓班4期,培訓鎮村調解人員360余人次。通過組織學習《人民調解工作細則》和各種法律法規知識,廣大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基本達到了“三有”、“三能”、“十心”要求,即有政治素質、有業務能力、有工作責任心;能做思想政治工作,能獨立調解一般民事糾紛,能模范遵紀守法;了解情況、觀察問題細心,做思想工作耐心,聽取意見虛心,處理問題不偏心,對待親人不私心,對待自己要公心,做好調解有信心,抓工作有責任心,完成任務有決心。
三是加大了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力度。為了將“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工作方針落到實處,鎮黨委確定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預測全鎮治安形勢,排點矛盾糾紛,研究解決辦法。每月召開一次鎮政法綜治中心例會和矛盾糾紛協調會,及時做好各時期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糾紛苗頭,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化解,努力將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糾紛,及時組織人力介入調解,堅決避免事態激化升級和出現越級群體上訪問題。為了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鎮黨委、政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工作原則,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堅決防止把小糾紛拖成大問題。對重點矛盾糾紛采取“五個一”(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辦法,實行掛牌督辦銷號制度。今年國慶期間,為了確保維護穩定與推進水資源配置、暖棚建設、勞務移民等重點工作“兩不誤、兩促進”,鎮村干部堅持用一顆誠心與群眾交流,耐心細致地向群眾宣傳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規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民勤生態惡化的嚴重性,最終要取得群眾的認可,贏得群眾的信賴,得到群眾的支持,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和不穩定隱患。今年以來,全鎮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57起,正在調處2起,調處成功55起,成功率達到98%。
三、不斷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努力建設“平安東鎮”
一是加強了政法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建立了鎮政法綜治工作中心,并按照“五有”(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施、有規范標識、有規章制度、有工作臺賬)要求,配備了6名專門工作人員,明確了職能職責,規范了工作流程、制度標牌和基礎資料。
二是加強了人員培訓。今年以來,我們對村級綜治辦、治保、聯防隊員舉辦培訓班2次,參加培訓人員達500多人次。通過培訓,提高了群防群治隊伍工作人員的素質,增強了工作的責任感,切實將綜治創安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了村一級,充分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三是加強了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在25個行政村,整合“兩會一隊”(治保會、調委會和治安聯防隊)的力量,建立了集治保、調解、聯防、普法幫教為一體村級綜治辦,完善了工作制度和職能職責,聘請了專職綜治員,并落實了工作報酬,保證了村級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目前,全鎮以鎮政法綜治工作中心為核心,司法所、派出所民警為骨干,以治安聯防隊為主體的群防群治隊伍健全并能夠充分發揮作用。
四是大力加強技防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實施縣綜治委《年全縣技防建設實施方案》,鎮政府籌集資金8800元(設備2800元、線路租費6000元/年),安裝了網絡“全球眼”視頻監控系統,實現了對鎮政府內部24小時監控。投資1000多元,在紅英村六社36戶全部安裝了氣死賊等技防設施,預防盜竊農資、牲畜和破壞農業生產等可防性案件的能力明顯增強。
五是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按照縣上的安排,對平安創建活動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狠抓了打擊預防犯罪、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法律法規宣傳、基層基礎建設、基礎資料規范等各項創建措施的落實。從年開始,我鎮先后有18個村被縣上命名為“平安村”,今年參與創建的7個村經過縣上的檢查,均已達到“平安村”標準。
四、加大反邪教和禁毒工作力度,增強廣大群眾抵御各種毒害侵襲的自覺性
五、積極采取措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今年以來,我們更加注重加強對中小學生法制教育,進一步完善各個學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學校配備常年法制副校長,開設法制教育必修課,落實教學內容,健全學校法制教育體系。鎮司法所、派出所干警堅持到定期各中小學作法律知識講座,以案釋法、利用中小學生身邊的案例解釋法律,產生良好的效果。同時其次對學校周邊環境予以整治,凈化了育人環境。
六、綜治普法結合,力求標本兼治
鎮政法綜治中心結合綜治宣傳月活動和生態法律進萬家活動的開展,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發放普法教材、開展法律咨詢、刊出板報、排演文藝節目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合同法》、《土地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大力宣傳平安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方法和步驟,不斷提高鎮村干部和人民群眾“社會治安社會治,綜合治理綜合抓”的思想意識和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增強了人民群眾參與平安建設、落實社會治安各項工作措施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七、存在問題及今后的打算
雖然我鎮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制宣傳廣度深度還不夠,一些群眾法律意識不強,矛盾糾紛時有發生。二是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工作時間達不到要求。三是盜竊案件仍然時有發生,防范措施不到位,對群眾的防范意識、教育抓得不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嚴格按照年初工作計劃和簽定的責任書,一項一項抓落實。針對存在問題差缺補漏,制定措施。進一步加強“打防控”體系建設,織密治安防控網絡;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各級干部依法行政和人民群眾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著力從源頭上預防減少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努力使我鎮成為全縣最平安、最穩定、最和諧的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