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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社會和諧與發展之間的辯證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大力促進發展,堅持科學發展,在發展中構建和諧。
發展是和諧的重要基礎
發展是硬道理,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人口多、底子薄、生產力不發達是基本國情。在這樣的國情下,能不能解決好發展問題,直接關系人心向背、事業興衰。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條基本經驗。只有堅持發展,才能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
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于發展的協調性。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任務。完成這一目標任務,必須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增加社會物質財富。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只有社會生產力不斷發展,國家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不斷改善,才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礎;才能統籌兼顧和妥善處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關系,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使社會各階層群眾和諧相處。
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
本世紀頭20年,是一個必須緊緊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必須珍惜和切實用好這一重要戰略機遇期,集中力量,加快發展。經驗證明,僅有經濟增長,并不能實現社會和諧。統籌兼顧是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還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如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等等。這就要求我們更加注重統籌兼顧,切實做到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統籌區域協調發展、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推進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相協調,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相協調。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處理好當前各方面的突出矛盾,協調好各種復雜的利益關系,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實現和諧發展。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諸多方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需要澄清一些認識誤區。第一,和諧發展不是平均發展。落實和諧發展的理念,在于保證全局的、整體的和長遠的發展,并不是搞齊頭并進式的平均發展。第二,和諧發展不是搞平均主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兼顧各方面群眾的利益,縮小收入差距,防止兩極分化,但不是重新回到平均主義。第三,和諧發展不是取消競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沒有差距和差異,而是承認差距、鼓勵競爭,并通過競爭做大蛋糕,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等手段合理分享蛋糕,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努力實現科學發展
高度重視解決“三農”問題,推動城鄉協調發展。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快建立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充分發揮工業對農業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推動城市公共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資源對農村發展的支持,引導城市資金向農村流動。
充分調動各個地區的積極性,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優化生產力布局,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顯、優勢互補的區域產業結構。落實統籌區域發展的各項政策,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困難地區的扶持,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資金要重點用于中西部地區,逐步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差距。擴大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項目為載體的互惠互利機制。
加大對社會事業的投入,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把更多的財力和公共資源放在社會發展上,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為改善人民生活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正確把握政府職能和市場機制在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明確改革和發展的思路,努力建設比較完善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科技文化創新體系、醫療衛生體系等,為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采取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努力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基本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統籌城鄉環境建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加強污染專項整治,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