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公共資產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世界上很多國家在公共資產管理方面已有許多經驗和探索。由于各國的政治體制、行政管理體制和財政管理體制不同,各國公共資產管理體制各具特色,其中較具代表性的有日韓模式、德澳模式、美加模式和巴西模式等四種管理模式。
一、日韓模式:由財政部直接負責政府公共資產的管理
日本、韓國兩國的行公共資產管理模式可以概括為“財政部--主管部門”模式。即由財政部門負責綜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管理。
日本將國家提供的用于國家事務和事業的資產,如政府辦公樓、公務員宿舍、國立學校等稱為公用資產。日本公用資產的綜合管理由財務省負責,具體管理由各相關省、廳負責。財務省的綜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對各行政機構資產“購置”和“處置”進行審批,以及統計匯總各省、廳國有資產情況等。
韓國將政府用于辦公、事業和公務員居住的財產,如辦公樓、公務員住宅等稱為公用財產。韓國財政經濟部是統籌和管理全國國有財產的部門,中央政府的各部門、團體負責本部門、團體國有財產的具體管理。但需要配置和處置財產時,各主管部門要制定處置計劃和預算,報財政經濟部;財政經濟部再根據各部門的情況制定統一的計劃和預算,報國務會議審議,最后由總統批準。財政經濟部有權要求各主管部門提交國有財產管理報告和有關資料,有權要求各主管部門停止或改變國有財產的用途,也可改變國有財產的主管部門并轉走國有資產管理預算,或者由財政經濟部直接管理。
二、德澳模式:由隸屬于財政部的專門機構負責聯邦政府公共資產管理
一、兩令的現實局限性
1.管理要求不高,適應性不強
十八大以后,中央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群眾教育實踐活動,堅決反對四風,出臺了八項規定及六項禁令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特別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更是對黨政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提出了更嚴格的管理規定,但兩令在管理要求方面,比較溫和,管理規定也不太嚴厲,已明顯不適應中央的要求,與中央的規定存在一定的差距,適應性不足,亟需修改完善。
2.管理內容較泛,重點不突出
盡管兩令涵蓋了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監督檢查等國有資產管理的全過程,面面俱到,但是其管理的重點并不突出,尤其是隨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不斷推進,房產出租出借、資產出售及資產收入管理等事項,屬資產管理的重點,也是難點,存在的問題相對較多,不太規范,而兩令對此并沒有特別強調,在申報條件上也不太嚴謹,審批環節上也不夠從緊等。
3.管理規定滯后,銜接性不足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指國家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控制的經濟資源總和,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政府職能的經濟基礎及物質保障,其使用及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響政府部門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或產品質量的水平。盤活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存量、用好增量,實現存量和增量的有機銜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運營效率和監管效率是提高財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表現形式,對建設服務型政府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作為政府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近年政府行政體制改革中取得了重大的管理進步,已初步形成占有、使用資產管理構架,但仍然存在家底不清、監管缺位等諸多問題。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全面進入新時期,在財稅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背景下,全面構建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戰略管理體系,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完善國有資產報告、推進政府行政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客觀要求。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多部門分割監管
我國現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有財政部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類行政部門及事業單位等,涉及單位的資產管理權限各異,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缺乏戰略性和整體性。在現行資產管理體制下,不同管理主體分別監管各自對應系統的資產,存在各主管部門根據自身部門利益或所監管資產的屬性出發制定管理制度的現象,甚至存在同一資產的不同權限分屬于不同管理部門的現象,缺乏系統性的綜合管理。管理部門間職能重疊、相互協調困難,在資產管理實務中容易發生權責不清、責任推諉等低效監管現象。
(二)基礎信息分散和缺失
建立全面、完整的資產基礎信息是規范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基本前提,目前公共基礎設施、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經管資產剛納入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面臨信息分散、數據缺失等問題。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長期以來實行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預算會計,存在大量的經管資產只進行實物管理,未納入會計核算或未進行恰當會計核算,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導致大多數經管資產只有數量指標,而沒有購建原值、構建方式等其他基本信息。另外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普遍存在分割管理,部分管理部門可能記錄了相關基本信息,但仍有部分管理部門未記錄或未完整記錄相關基本信息,與此同時,前期各單位的統計口徑也可能不盡一致,協調匯總統一口徑的資產數據極其困難。
摘要
黨的十六大報告和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國有資產管理問題日益引起各方關注。國有資產可分為非經營性、經營性和資源性三大類。
事業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主要是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這部分資產雖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但卻是促進社會發展進步必備的物質基礎,它對于加強國家政權建設,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促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是實現政府職能、確保公共事業發展的物質條件。加強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是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研究,提高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運行績效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本文從宏觀上分析了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演變歷程與現狀,并闡述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涵義及相關問題。通過對我國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歷程的回顧和現狀介紹,指出了當前我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其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當前我國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其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形式下對我國行政事業性資產進行管理改革的具體措施。本文以A中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的情況進行個案分析,在得出A中心國有資產使用的基本情況基礎上對當前我國的國有資產改革之路線提出自己的建議與意見。
關鍵詞:行政事業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質效
目錄
世界上很多國家在公共資產管理方面已有許多經驗和探索。由于各國的政治體制、行政管理體制和財政管理體制不同,各國公共資產管理體制各具特色,其中較具代表性的有日韓模式、德澳模式、美加模式和巴西模式等四種管理模式。
一、日韓模式:由財政部直接負責政府公共資產的管理
日本、韓國兩國的行公共資產管理模式可以概括為“財政部--主管部門”模式。即由財政部門負責綜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管理。
日本將國家提供的用于國家事務和事業的資產,如政府辦公樓、公務員宿舍、國立學校等稱為公用資產。日本公用資產的綜合管理由財務省負責,具體管理由各相關省、廳負責。財務省的綜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對各行政機構資產“購置”和“處置”進行審批,以及統計匯總各省、廳國有資產情況等。
韓國將政府用于辦公、事業和公務員居住的財產,如辦公樓、公務員住宅等稱為公用財產。韓國財政經濟部是統籌和管理全國國有財產的部門,中央政府的各部門、團體負責本部門、團體國有財產的具體管理。但需要配置和處置財產時,各主管部門要制定處置計劃和預算,報財政經濟部;財政經濟部再根據各部門的情況制定統一的計劃和預算,報國務會議審議,最后由總統批準。財政經濟部有權要求各主管部門提交國有財產管理報告和有關資料,有權要求各主管部門停止或改變國有財產的用途,也可改變國有財產的主管部門并轉走國有資產管理預算,或者由財政經濟部直接管理。
二、德澳模式:由隸屬于財政部的專門機構負責聯邦政府公共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