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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物流公司長期貨物運輸合同
甲方:xxxx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xxxx技術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內航空運輸及廣東省內公路運輸配送物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確立合作關系,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1、 甲方有權獲知所托運的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2、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變更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增加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以其他費用。
3、 甲方有權對乙方項目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4、 如托運貨物在運輸的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航空貨物事故簽證原件,目的地保險公司勘察證明原件及貨物損失清單等相關資料,證明甲方貨物不正常及損失數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相關的保險索賠工作;如屬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乙方丟失甲方貨物,無正當原因,并不能提供保險公司索賠所需的單據,乙方無條件按貨物價值全額賠償。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準確真實的填寫《航空貨物托運書》及xxxx省內快貨詳情單。
2、 甲方保證交接前貨物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志清晰之封條。
3、 甲方委托乙方托運貨物事宜時,應準確真實填寫收貨人資料并交由乙方代表核對簽收。
4、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結算時間,準時與乙方結算運費。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權利
1、 乙方指派專人負責甲方項目,專人處理甲方辦理貨物托運的相關事宜。詳見附件三。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于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 對于航空托運貨物,乙方保證自甲方交付貨物后48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
乙方義務
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托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2、 若因為天氣或航空公司原因延誤或取消航班,乙方應于航班推遲信息后1小時內通知甲方。
3、 貨物運達指定目的地后,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收貨人提貨或安排目的地公司送貨上門。若空運方式,乙方在獲得確切的離港時間后須及時通知甲方收貨人接貨時間。
4、 收貨人收貨時,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包裝完好,封條完整,則視該票貨物安全抵達。
5、 乙方有責任要求收貨人以書面形式簽收貨物。
6、 如托運貨物在運輸的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時,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航空貨物事故簽證原件,目的地保險公司勘察證明原件及貨物損失清單等相關資料,證明甲方貨物不正常及損失數量,并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7、 乙方應當按照附件四的相關要求和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三、 保密條款
1、 為完成合同委托事項,甲乙雙方從對方獲取的資料和相關的商業秘密,雙方負有保密義務,并且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于被無關人員接觸。
2、 雙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參與本合同工作之雇員遵守本條款。
四、 結算方式
1、 采用月結方式。結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次月1日,結算時間為每月的1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
2、 結算時需提供以下單據:
(1)對帳單據上月的總賬單,含日期、運單號、發件人、收件人、始發站、目的站,件數、重量、貨物類型,結算金額等;
(2)運單結算副本;
(3)對賬單應為電子版。
3、 結算的計算公式,即運費=實際重量*單價。
4、 結算價格:A、航空運輸報價見附件一。B、 xx省內公路運輸配送范圍及報價見附件二。
五、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所托運的貨物在倉儲、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民航法》和《民航國內貨物運輸規定》按下列條款賠償。
A、在貨物運送過程中,因乙方內部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的貨損、貨差、丟失、投送錯誤等,甲方有權按聲明價值的實際數量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乙方按貨物實際價格在30個工作日內全額賠償。
B、乙方將貨物交付給航空公司后發生的丟失、破損,我司按照《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法》、《保險法》進行貨物賠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索賠事宜。
2、乙方不承運光碟、管制槍械、刀具及走私、限運物品,甲方因虛報品名偷運國家禁運、限運物品所產生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且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3、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A、屬政府征用或罰沒的
B、不可抗力
C、貨物本身的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壞或毀損
D、包裝方式或容器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E、包裝完整、標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F、貨物的合理損耗
G、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4、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和其他由雙方事后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采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六、 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
2、協議解除后如尚有待結算費用,一方在 7 日內向另一方發出《結算通知書》并附有效單證,另一方須按照本協議有關結算約定核對付款。
七、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廣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物流快遞運輸合同格式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鑒于乙方能夠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貨件快遞服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為承運人并支付相應費用,故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詞語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含義:
1.1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指: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免費的貨件跟蹤查詢服務,有償的標準包裝服務(國際貨件提供免費標準包裝服務(木質包裝除外))等。
1.2 投遞的標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給乙方并由乙方快遞人員投遞到甲方指定地點的物品,其物品為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完整包裝稱為壹件,并以此為快遞費用計量單位。
1.3 甲方的責任期間指:甲方應承擔乙方收到貨件之前和投遞對象或其代收人簽字接受之后的貨件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責任期間內,在貨件外包裝不破損的情況下,對于貨件內部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4 乙方的責任期間指:乙方快遞人員從接到甲方訂單并取到甲方貨件開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貨件為止的時間。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毀、滅失的風險。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必須保證其委托乙方投遞的標的物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法律所規定的違禁品及法律不允許委托乙方運送的物品。
2.2 為保障甲方貨件的及時準確投遞,甲方在辦理貨件投遞委托時,應當向乙方準確提供貨件形狀、有無特殊要求、準確的取送件地址、聯系人及電話等與貨件相關的信息,并對乙方提供的運輸單據進行詳細填寫。
2.3甲方保證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
2.4 甲方應完成所有運單和其他清單所需文件的填寫,若授權乙方完成,則甲方有義務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投遞的標的物涉及國際運輸的,應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種許可證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對甲方委托的貨件進行適于運輸要求的包裝,特殊包裝材料費由甲方負擔(詳見附件一《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
3.2 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壞、滅失的風險。
3.3 乙方應確保甲方貨件的安全,檢查貨件的收寄規格并負責辦理從發件之日起三個月之內有關貨件的查詢。
3.4 甲方的貨件如果未能準時送達,乙方應在發現之日起48小時以內將信息反饋給甲方。
四、價格及結算
4.1 本合同所適用的價格表見附件二《快遞收費標準》。
4.2派送貨件的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具體為乙方次月將上月費用匯總后憑快遞單和對應金額的發票交甲方核對,甲方核對無異后20個工作日內付款。 五、對貨件的查驗權
5.1 在有關的國家機關依法查驗甲方的貨件時,承運人可以打開發件人委托運送的貨件及其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以供檢查;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承運人無權單方面檢查發件人委托運送的貨件等。發件人必須保證其委托行為是合法的,所委托承運人運送的貨件是可以合法運送的,符合運送要求以及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是準確、齊全并合法有效。
5.2如果甲方委托行為或委托運送的貨件違反了法律規定,則由發件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的法律責任;承運人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害且甲方未在運單上注明保值金額并支付相應保費的,乙方應按以下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A.丟件賠償
i.5公斤以內每件貨件賠償人民幣貳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遞貨件賠償人民幣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整。
B.損件賠償
i.5公斤以內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最高賠償標準為20元/公斤;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整。
C.晚件賠償
i.乙方負責賠償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遲派送情況:
a.由于乙方責任,同城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6個小時以上。
b.由于乙方責任,外埠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3個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種情況的,乙方應當免除甲方當票貨件的派送費,情節較為嚴重的按運費的2倍費用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承擔賠償每票運單的延誤責任的最高金額為人民幣貳佰元整。
6.2 甲方延誤支付合同價款達90日以上,或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另一方均可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限
7.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年。
7.2 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任何自然延伸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八、爭議的解決與司法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如果未能就爭議的問題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江陰市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方簽訂本協議已獲得剛察縣政府的授權,作為剛察縣人民政府的代表,與乙方和丙方進行協商和簽訂協議。經青海省交通廳批準修建熱水至木里二級收費公路,由于甲方需要籌措資金。因此與具有投資的實力的乙方丙方協商后,乙方丙方愿意作為投資方參與公路建設。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該道路建設事宜達成如下投資意向,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熱水至木里二級等級收費公路,全長約160公路;項目投資額:該道路總投資約為12.7億元;項目資金來源:該道路建設所需資本金為總投資的35%,即:4.445億元,海北州、剛察縣承擔其中的40%,即:1.778億元。其中7780萬元由海北州和剛察縣政府籌措,剩余1億元由剛察熱水煤炭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籌措。
甲方作為剛察縣政府的代表,承擔20%即2000萬元,乙方、丙方作為投資方,各出資40%即各出資4000萬元。
第二條 乙方丙方投資的條件
2.1、三方共同改制夏格爾物流公司,成立新的股份公司。
2.1.1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夏格爾物流公司為出資載體,由夏格爾物流公司的名義投資熱木公路項目建設。由于投資前的夏格爾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需要經過相關的審批。所以甲方承諾在乙方丙方投資前解決夏格爾物流公司的改制事宜,企業改制方案由甲方報政府審批,審批后三方進行夏格爾物流公司的改制事宜,原有的夏格爾物流公司的債權債務問題,股權轉讓等事宜由甲方承擔和解決。甲方保證乙方丙方作為股東進入夏格爾物流公司時,夏格爾物流公司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不存在任何債務問題,今后出現改制之前的債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由此給乙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與丙方通過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的方式參與夏格爾物流公司的管理,新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增資擴股協議及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立三方另行簽訂協議解決)。
2.1.2甲方不參與夏格爾物流公司的運營、建設、開發的任何過程,公司經營由乙丙方負責。
2.1.3 現夏格爾物流公司在冊職工繼續留用改制后的新公司。
2.1.4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丙三方立即辦理夏格爾物流公司的股權轉讓及增資擴股事宜,增資后夏格爾物流公司注冊資本達到人民幣1億元。甲方在夏格爾物流公司出資比例為20%,乙方與丙方各自出資比例為40%。甲方出資2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自籌,另外1000萬元由乙方和丙方各自借給甲方500萬元(利息按照月息 %計算)。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資4000萬元,其中2000萬元通過銀行貸款解決(由夏格爾物流公司作為貸款主體)。
2.2、投資建設資金
2.2.1甲方投資 2000萬元,乙方投資4000萬元,丙方投資4000萬元。
2.2.2夏格爾物流公司完成改制后,乙方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投資本合同所稱的公路建設,投資款應當在工商部門登記變更后 5 日將資金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2.2.3夏格爾物流公司作為熱木公路項目投資主體,其代表剛察縣的投資款必須由甲方出具收據,剛察縣交通局給夏格爾物流公司出具收據。由于政策原因導致熱木公路項目停建,甲方需歸還乙方丙方全部投資款(具體辦法見出資協議書)。
2.2.4甲方承諾熱木公路項目必須修建到木里,具體規劃、審批事宜由甲方辦理。甲方須取得剛察縣政府就熱木公路項目投資由夏格爾物流公司為主體投資的批復。
2.3、投資要求
2.3.1甲方承諾為了規范運輸市場管理,由熱水煤炭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會同相關部門規范治理木里至熱水的物流市場,通過做大做強夏格爾物流公司,確保木里至熱水的煤炭物流市場由夏格爾物流公司經營,期限不得低于10年,具體辦法三方另行協商確定。
2.3.2三方合作公路收益期限根據青海省發改委批復執行。
第三條 投資資金的返還和收益
乙方和丙方所投入的道路建設資本金,按照青海省交通運輸廳在該道路建成后所執行的返還年限和返還標準執行,甲方屆時不得截留。
該公路建設后若有分紅部分,將根據青海省交通運輸廳在該道路建成后所批復的分紅標準執行。甲乙丙三方按照其所出資本金比列進行分紅。
第四條 風險及處理方式
鑒于甲乙丙三方長期建立起來的友好信任關系,三方均向對方承諾:在合作過程中,無論面對什么樣的困難情況,三方均本著依據協議、互諒互讓、友好合作的態度處理和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
鑒于夏格爾物流公司今后經營需要面對行政管理、市場調控、資本運營、項目管理等多方面綜合因素進行權衡的商業運營行為,乙丙方對熱水至木里二級收費公路實際開發期限與擬定開發期限可能延長或縮短的情況表示充分理解,三方一致同意若熱水至木里二級收費公路項目在發生雙方不可預見的情況下,本著本條前款的原則協商處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三方應當依據協議內容開始積極協作開展夏格爾物流公司的改制工作。
第五條 商業秘密
甲乙丙三方應對本協議及因本協議而獲悉的對方的商
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開對方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復制本協議或因本協議而向對方提過的商業信息、廣告計劃資料、技術及其他資料。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協議。
因不可抗力事件,對法律、法規、政策的修改、變化、政府的行政行為等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免于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內容,履行公司改制中各自應當履行的協助義務。公司改制后,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投資資金不能實現的,三方共同認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的實際損失是_____萬元,所以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應為_____萬元。(面試網 )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正式簽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組成:1:本協議書、2:正式投資合作合同書、3:夏格爾物流公司改制后的營業執照 。
甲方(蓋章):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丙方(蓋章):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案例:2011年3月份,被告B接受托運人某公司委托為其辦理一批貨物雙氧水的出運手續,接受委托后被告又委托原告A為上述貨物辦理出口貨運的相關手續。原告接受被告委托后通過承運人某公司向船公司訂艙。涉案貨物于2011年3月9日起運,起運港為天津新港,目的港為印度孟買。2011年4月5日涉案貨物運抵目的港,但在目的港一直無人提取。2011年7月26日承運人收到了托運人提交的書面棄貨保函,托運人聲明棄貨。從起運至棄貨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原告向承運人墊付,其中滯箱費、設備清潔費、港口擁擠費、卸貨港碼頭操作費和進口單證費共計3764.1美元和8095印度盧比屬于目的港產生的費用,由于目的港無人提貨致使原告向承運人墊付了該費用,其他費用依約應由承運人預收,被告已于貨物起運前向原告支付。裁定及分析:法院認為,本案為貨運合同糾紛,原、被告之間存在貨運合同,被告為委托人,原告為受托人。在涉案貨物運抵目的港無人提貨,托運人聲明棄貨的情況下,原告先行向承運人墊付了涉案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滯箱費和相關費用,已依約完成了涉案貨運合同的義務,有權要求被貨運企業在業務經營中時有遇到目的港無人提貨產生費用的法律問題,困擾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秩序。本文精選了有代表性的案例,從法理入手進行剖析,為企業提供了可參照的法律依據,從而使企業可以做到端口前移,以法律規避貿易風險。告支付相應的費用,被告拒不支付上述費用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需有合同明確約定或者委托
案例:2012年3月31日,原告天津一物流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天津二物流有限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書,約定被告根據原告船期在結載日前向原告訂艙,雙方確認的運費在訂艙委托書上注明。2013年5月至6月期間,被告向原告確認了船期為2013年6月14日。6月15日,承運人A公司簽發提單,提單記載托運人為B,收貨人為憑某銀行指示。貨物到達目的港后,收貨人未提貨,產生滯箱費、洗艙費、查箱費、箱體不平衡附加費、設備維修保養費、碼頭操作費、入境單證費等費用。經協商,承運人同意減少收取部分滯箱費。原告向A公司支付了4778.71美元,A公司天津分公司向原告開具了國際運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為此,原告請求被告支付上述費用。裁定及分析:法院認為,本案為訂艙合同糾紛。被告向原告發送的提單內容確認書明確記載托運人為B,故訂艙合同成立時原告知道被告是托運人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的規定,除有確切證據證明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故涉案貨物的訂艙合同除有明確證據證明直接約束原告與被告之外,直接約束原告與提單記載的托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除由托運人的人的過失造成承運人損失外,托運人的人對承運人所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并且,原告向承運人支付滯箱費等目的港費用未征得被告同意,故原告所述原告支付滯箱費等目的港費用是代被告向承運人墊付的主張不能成立。本案中,原告與被告之間無訂艙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滯箱費等費用由被告承擔的約定,被告對訂艙貨物在目的港產生滯箱費等費用亦無過失,所以,被告無義務向原告給付涉案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滯箱費等各項費用及違約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除由托運人的人的過失造成承運人損失外,托運人的人對承運人所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原告與被告之間無訂艙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滯箱費等費用由被告承擔的約定,被告對訂艙貨物在目的港產生滯箱費等費用亦無過失,所以,被告無義務向原告給付涉案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滯箱費等各項費用及違約金。
三、實際履行行為構成貨運合同的延續
案例:原告:貨物運輸公司A被告:貨運有限公司B2008年8月,原告接受被告委托將5個集裝箱的服裝從上海港出運至法國利哈弗港,原告依約履行了該項貨運合同。2008年8-9月,被告向原告支付海運費11,832.86美元,人民幣費用8,260元。貨物運至目的港后,被告發送原告由涉案貨物實際托運人某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托運人某公司承諾支付涉案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費用,故被告要求原告在目的港對涉案貨物進行相應處理。爾后被告按雙方約定的初步結算匯率向原告支付了涉案貨物的部分目的港費用6,681.28美元。2009年2月23日,原告就剩余的目的港費用向被告開具金額為2,901.26美元的發票,被告收到該發票后對此項金額未予支付。原告訴稱,原告已履行了委托合同的全部義務,而被告尚欠原告一部分目的港費用,故請求被告B支付剩余費用及其利息。被告辯稱,被告僅僅是貨運人而非收貨人或托運人,原告訴請的是目的港的費用,被告并無支付義務。裁定及分析:首先,在被告是否應當承擔目的港超期費、文件費等費用的問題上,盡管原、被告雙方履約之初并未涉及貨物在目的港的處理事宜,但并不影響事后對該事務的委托。雙方就貨到目的港后的事宜開展了磋商,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目的港費用等一系列行為之集合,可視為被告對原告處理相關目的港事宜的委托及該合同的部分履行,乃原貨運合同的延續,故對貨運合同項下的此項業務,被告應依約全面予以履行。
該貨運合同存在于原、被告之間,貨到目的港后對貨物的處理事宜亦均由原、被告直接聯絡,目的港費用也由被告支付給原告,基于合同相對性原則,該項貨運合同下的權利義務主體應為原、被告。因此,被告應清償原告所墊付的目的港費用。綜上,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其所拖欠的目的港費用2,901.26美元,并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一審判決后,被告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訴。二審經審理維持原判。盡管原、被告雙方履約之初并未涉及貨物在目的港的處理事宜,但并不影響事后對該事務的委托。雙方就貨到目的港后的事宜開展了磋商,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目的港費用等一系列行為之集合,可視為被告對原告處理相關目的港事宜的委托及該合同的部分履行,乃原貨運合同的延續,故對貨運合同項下的此項業務,被告應依約全面予以履行。
四、合同下的違約責任:
案例:原告A物流公司和被告B貨代公司于2013年1月1日簽訂合作協議書。合作協議書第一條第三款約定,若乙方實際出運貨物與托運單內容不符,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合作協議書中甲方為原告、乙方為被告)。被告于2013年8月26日委托原告代為訂艙出運4個20英尺集裝箱貨物,貨物品名為鋁錠。4個集裝箱貨物于2013年9月12日以氯化鈉白色晶體的商品名稱向天津新港海關申請出口報關,于2013年9月14日在天津新港裝載至浦海向達輪。于9月15日抵達韓國仁川外港,于9月16日停泊于仁川港的韓進京仁碼頭泊位。4個集裝箱于9月16日整柜運至韓國仁川港的京仁碼頭,于2014年3月11日由仁川海關官員進行檢驗,發現集裝箱所裝貨物于提單中所描述的貨物不一致。斯巴克國際檢驗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出具檢驗報告,載明通過檢查發現,裝入4個集裝箱的貨物均相同,且根據我們的判斷,裝入4個集裝箱的貨物(白色粉末)與提單中所描述的裝船貨物(即鋁錠)不符。
另查明:被告于2013年10月3日向原告支付海運費人民幣8105.96元和港雜費人民幣1377.71元。被告于2013年11月向原告出具減免目的港堆存費滯箱費的申請,原告于2014年9月10日向C航運公司支付46201.3美元。裁定及分析:法院認為,本案屬于貨運合同糾紛,原、被告之間存在貨運合同關系,原告是受托人,被告是委托人。原告已經實際支付了由于目的港無人提貨導致的包括堆存費、洗箱費、拖車費、內陸操作費、檢驗費、處置費和滯箱費等費用,對于上述費用,被告是否應當向原告支付,主要取決于兩方面的因素:其一,被告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其二,原告支付上述費用的損失是否在被告合理預見的范圍。首先,被告存在違反明示的貨物品種擔保義務的違約行為。一方面,根據原、被告簽訂的合作協議書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若被告實際出運貨物于托運單內容不符,被告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換言之,原、被告通過意思表示一致的方式賦予被告貨物品種擔保義務,被告關于其代轉代交發貨人所提供的單據即履行完畢合同義務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另一方面,報關單中記載的商品名稱為氯化鈉白色晶體,訂艙委托書中記載的貨物品名為鋁錠,被告可以通過對報關單的書面審查即可發現出運貨物與托運單內容不符,被告關于其不具備查驗貨物的資格和技術條件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其次,原告損失在被告簽約時可以合理預見的范圍。一方面,被告作為貨運公司,在與原告簽訂合作協議書和向原告發出訂艙委托的過程中,應當預見到如果發生提單記載貨物與實際出運貨物不一致,會導致目的港收貨人拒絕提貨從而產生相關費用;另一方面,目的港無人提貨產生的堆存費、洗箱費、拖車費、內陸操作費、檢驗費、處置費和滯箱費等費用,屬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項下的損失,原告作為涉案提單的記名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支付。換言之,被告應當合理預見其疏于審查貨物品種的違約行為會導致原告支付上述費用的損失。
二審認為:本案為貨運合同糾紛,B公司與A公司之間簽訂的涉案《合作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確認合法有效,B公司是委托人,A公司是受托人。本案爭議焦點為:B公司應否承擔A公司所訴目的港相關費用的賠償責任。由于涉案貨物在目的港韓國仁川港無人提貨,仁川港海關在檢驗貨物時發現集裝箱所裝貨物與提單所描述的貨物不一致,即作出銷毀處理。A公司作為實際承運人C公司出具的提單項下所記載的托運人,應保證裝船時所提供的貨物的品名的正確性,因上述資料的不正確,A公司應對由此給C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案證據表明A公司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已經向C公司實際支付了滯箱費、堆存費、洗箱費、拖車費、檢驗費、處置費共計46201.3美元,其據此取得向相關責任方追索的權利。A公司向C公司支付的上述費用,均系實際出運貨物與托運單內容不同而導致,根據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涉案《合作協議書》第一條第三款B公司對其所委托訂艙的出口貨物,應提供完整、真實、正確的托運單證,若B公司實際出運貨物與托運單內容不符,其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的約定,B公司應當向A公司承擔上述費用的賠償責任。關于B公司提出C公司因出具與海關實際報關品名不符的提單而應承擔責任的主張,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六十六條托運人托運貨物,應當妥善包裝,并向承運人保證,貨物裝船時所提供的貨物的品名、標志、包數或者件數、重量或者體積的正確性,由于包裝不良或者上述資料不正確,對承運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以及第四十八條承運人應當妥善地、謹慎地裝載、搬移、積載、運輸、保管、照料和卸載所運貨物的規定,對貨物品名的正確性負有責任的是托運人,而非承運人,故B公司的上述主張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B公司以其無法接觸到報關單為由主張涉案《合作協議書》第一條第三款的約定無效,因于法無據,法院亦不予支持。對于B公司提出A公司應當提供C公司向第三方支付的付款憑證、往來賬目、對賬單及當地稅務局的證明的主張,法院認為,B公司違反了其與A公司《合作協議書》第一條第三款的約定,應對A公司承擔違約賠償責任,A公司就其實際損失提供了其向C公司支付款項的銀行匯款憑證,以及經公證認證的目的港貨物檢驗報告及其附件,證明涉案貨物的檢驗過程、處理經過和處理費用,據此,A公司的上述證據形成了證據鏈,足以證明處理涉案貨物必然要發生的費用以及A公司為此已經實際支付了該費用,B公司的該項上訴主張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五、托運人無法查明的情形
關鍵詞:物流金融;現狀;業務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物流金融的概念
從廣義上講,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運營全過程,應用各種金融產品,實施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組織和調節供應鏈運作過程中貨幣資金的運動,從而提高資金運行效率的一系列經營活動。從狹義上講,物流金融是指企業以市場暢銷、價格波動幅度小、處于正常貿易流轉狀態且符合要求的產品向銀行抵押作為授信條件,運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將銀行的資金流與企業的物流進行結合,向公司提供融資、結算等服務于一體的銀行綜合服務業務。
2.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實就是物流的組成部分。現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過程中的資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認為物流金融是物流業務發展的內在的、客觀的需要,同時,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業提供物流增值服務的主要內容之一。
融資企業。物流金融業務利用動產質押突破了傳統固定資產抵押模式,緩解了貸款企業急需的流動資金;物流金融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模式,有效降低企業50%的融資成本,加快了資金周轉率;貸款企業利用銀行的資金與物流企業的規范化、信息化管理,縮短了銷售周期、降低產品庫存,加快了產品周轉,提高了資金利用率。
銀行。物流金融業務為銀行完善結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間業務收入創造了機會;銀行在發展該業務的同時,也開發了新的客戶群體,培育了潛在的優質客戶;銀行通過承兌匯票業務不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還通過銀承貼現獲得了一定的利潤;銀行通過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極大地降低了資金風險,據有關銀行統計物流金融的壞賬率低于0.2%,大大低于銀行現有業務的壞賬率。
生產企業。生產商參與物流金融業務,可以提高企業資金回籠速度,加快了資金周轉,降低了運營成本;解決了下游經銷商的周轉資金,生產企業可以穩定并拓展銷售網絡,有效擴大了產能。
物流企業。物流業與金融業結合,創造了一個跨行業、相互交叉發展的新業務空間,為同質化經營向差異化經營的轉變提供了可能;物流企業通過融資物流業務,在獲得物流業務的報酬之外還可以得到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的報酬,這種報酬通常是與融資金額或與貨物價值相掛鉤,從而極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資物流業務,物流企業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業的供應鏈,從核心企業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務鏈條。
二、物流金融發展現狀
隨著現代物流的發展,物流金融已經成為世界各大物流企業新的利潤來源。世界最大的船運公司馬士基、快遞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開展物流金融業務,這些跨國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譽和強大的金融實力,結合自己對物流過程中貨物實際監控,在為發貨方和貨主提供物流服務的同時,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務,如開具信用證、倉單質押、票據擔保、結算融資等,這樣不僅吸引了更多客戶,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動中還創造了可觀的利潤。以UPS為例,為了推進物流金融服務,公司于2001年5月并購了美國第一國際銀行,將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門。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務中,UPS在收貨的同時直接給出口商提供預付貨款,貨物即是抵押,這樣,小型出口商們得到及時的現金流;UPS再通過UPS銀行實現與進口商的結算,而貨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擔心進口商賴賬的風險。對于出口企業來說,借用UPS的資金流,貨物發出之后立刻就能變現,如果把這筆現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動用途,便能增加資金的周轉率。
國內物流金融業務發展處于探索階段,但近年來發展速度很快。國內大型物流倉儲企業因為具有天時、地利、人和的先決條件和較大規模、良好行業信譽和充足資本儲備,在物流金融業務拓展方面呈現出明顯的優勢。2005年以來,國內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銀行攜手開展物流金融的新業務。中國誠通集團在全國各主要城市擁有近100家大型倉庫,占地面積1500多萬平方米,庫房面積200萬平方米,貨場面積370萬平方米,擁有鐵路專用線120多條,存儲能力為1000萬噸,年吞吐能力為4000萬噸,擁有國內最大的倉儲企業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該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廣發銀行等十幾家金
機構建立合作關系,為500多家客戶累計提供質押監管融資近200億元,抵押產品涉及黑色金屬材料、有色金屬材料、建材、食品、家電、汽車、紙張、煤炭、化工等諸多種類。①2005年12月22日,該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簽署《銀企合作協議》,開展監管貨物、倉單質押、動產質押、指定付款買方信貸(保兌倉)等物流金融業務。中遠物流從2006年開始探索物流金融業務,已先后與國內14家銀行簽訂了框架協議,目前開發項目累計達到300多個。業務模式在倉單質押、保兌倉基礎上,中遠物流還結合自身優勢打造了海陸倉操作模式,即銀行為進口商開立信用證向國外的生產商購買貨物,進口商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其余部分以進口貨物的貨權提供質押擔保的貨押業務。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于2006年7月與中國工商銀行簽署了《物流金融戰略框架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約定在物流監管與商品融資、物流結算、物流保理、物流擔保和客戶信用風險管理方面共同研發新產品,聯結雙方的服務平臺,延伸客戶服務范圍,為客戶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務
三、企業物流金融的主要業務模式
1.代收貨款
第三方物流企業在將貨物送至收貨方后,貨方收取貨款,并在一定時間內將貨款返還發貨方。第三方物流企業收取現款后,由于時空、技術條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滯后一段時間向供方返款,隨著不斷的收款付款業務的開展,在一定的時間后就會積淀下相當規模的資金,不僅方便了客戶,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業的現金流。代收貨款模式常見于BtoC業務,并且在郵政物流系統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應商中廣泛開展。
2.墊付貨款
墊付貨款模式是發貨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應商墊付扣除物流費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貨款,第三物流供應商向提貨人交貨,根據發貨人的委托同時向提貨人收取發貨人的應收賬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應商與發貨人結清存款。這樣既可以消除發貨人資金積壓的困擾,又可以讓雙方放心。在墊付貨款模式中,除了發貨人與提貨人簽訂的《購銷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還應該與發貨人簽訂《物流服務合同》,在該合同中發貨人應無條件承擔回購義務。
3.倉單質押
倉單質押分為典型倉單質押模式和綜合倉單質押模式。
典型倉單質押模式是倉單質押的基本模式,融資方把貨物存儲在金融機構指定的倉庫后,憑倉庫開具的貨物倉儲憑證即倉單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金融機構根據貨物的價值向客戶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資。第三方物流企業根據融資方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質押貸款合同以及三方簽訂的倉單質押業務合作協議書,根據質押物寄存地點的不同,對融資企業提供兩種類型的服務:一是對寄存在本企業倉儲中心的質物提供倉儲管理和監管服務;二是對融資方寄存在經過金融機構確認的本企業之外的其他社會倉庫中的質押物提供監管服務,必要時才提供倉儲管理服務。
綜合業務型倉單質押模式。金融機構根據第三方物流企業的規模、經營業績、運營現狀、資產負債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業一定的信貸額度,第三方物流企業可以直接利用這些信貸額度向相關企業提供便捷靈活的質押貸款業務,由第三方物流企業直接監控質押貸款業務的全過程。這種運作模式把大部分的業務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業身上,金融機構只要負責對第三方物流企業進行統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業負責。
倉單質押業務通過倉儲企業作為第三方擔保人,有效地規避了金融風險,既可以解決貨主企業流動資金緊張的困難,同時保證銀行高利貸安全,又能拓展倉庫服務功能,增加貨源,提高效益。
4.保兌倉業務
保兌倉業務是倉單質押的延伸。在保兌倉業務模式中,制造商、經銷商、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銀行四方簽署保兌倉業務合作協議書,經銷商根據與制造商簽訂的購銷合同,向銀行繳納一定比率的保證金,一般不少于經銷商計劃向制造商此次提貨的價款,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貨款,由第三方物流供應商提供承兌擔保,經銷商以貨物對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進行反擔保。第三方物流供應商根據掌控貨物的銷售情況和庫存情況按比例決定承保金額,并收取監管費用。銀行給制造商開出承兌匯票后,制造商向保兌倉交貨,此時轉為倉單質押。通過保兌倉,大大緩解了交易雙方的現金壓力,提高了資金周轉,真正實現了制造商、經銷商、第三方物流和銀行的多贏。
5.物流保理
物流保理模式是保理市場迅速發展的產物,客戶在其產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業監管之下的同時,就能憑提單獲得物流企業預付的貨款,貨物運輸和保理業務的辦理同時進行。最終可指物流企業聯合金融機構為其他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從保理業務的服務內容來說,物流保理業務與銀行保理業務無本質不同,但是其經營的主體由銀行變為了第三方物流企業,使物流和金融流的聯系更為緊密。
協議書是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比較常用的一類文書,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企合作協議書格式,歡迎大家參閱,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企合作協議書格式1甲 方:____________大學
乙 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為響應國家關于加強學校和企業合作的號召,充分利用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學校教育系統性的優勢,為社會及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在公平、公正、合理、平等自愿、充分醞釀和理解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雙方校企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校企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
二、合作方式及內容
1.甲方掛牌設立“____________公司人才供應基地”,乙方掛牌設立“____________城市學院實習、就業基地”;
雙方均同意在對外信息中使用合作伙伴的名稱。
2.雙方共同合作,在電子商務和物流專業或相關專業中,根據乙方需要,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學生為乙方定向培養、輸送人才,并命名為“51bpo定向班”,每年成立2-3個班級,每個班不低于30人;
成立的班級51bpo公司負責安排實習和就業。
3.乙方每年為甲方短期實習提供便利,人員實習時間甲方保證不低于3個月。
4.作為合作伙伴,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甲方畢業生。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業職業崗位特征描述,各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技能等級,為甲方確定各專業培養目標、制定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提供依據。
6.為保證合作培養的人才質量,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整合教學資源。
乙方就在培養中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給予支持和解決方案。
7.學生在乙方的實習行為,作為甲方教育內容的一部分,乙方有評定對實習人員評定權,甲方并給予認可。
8.所有到乙方見習、實習、就業的人員,必須通過乙方的相關面試方可進入。
三、長期規劃
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發展狀況及合作程度共同探討之后的深化合作,合作方向包括:實訓基地建設、專業共建、行業學術研究等內容。
四、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雙方有對本協議遵守的義務。
2.雙方就分歧事情又進行商討的權利。
3.甲方對在乙方實習、就業的學生,有管理的義務。
4.乙方對同等條件的學生甲方有優先錄取義務。
5..雙方都有權對“訂單班”人才培養方案提出改進意見的權利。
五、保密事項:
1.協議期間,企業方人員履行工作職責或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利用校方設備、場地、資料等進行產品研發或技術開發等產生的智力成果所涉及知識產權為企業方所有。
2.協議任何一方對協議內容以及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對方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與義務。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并負責賠償損失。
3.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直至對方書面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該保密信息已公開,不會因違反本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害時止。
六、上述有關事項具體約定、其他合作方式及內容陳述
1、共建基地:由校企雙方根據各自的資源優勢,共同建設基地,易才劃撥項目,指導基地的'運營,并為學校培養專業行業人才,真正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2、共建專業:bpo行業發展迅速,人才缺口大,特別是基層管理人員。
學校負責教學場地及基礎課程培訓,易才負責專業課程培訓,并提供師資力量或者為學校培訓專業師資。
七、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2年,雙方可根據合作意愿和實際情況續簽合作協議。
以上協議如遇非人為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或備忘錄),補充協議(或備忘錄)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校企合作協議書格式2甲方:_______大學_______研究生院
乙方:入會單位 甲、乙雙方現就以下條例達成一致,并簽署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_______大_______研究生院校企合作委員會章程》規定對乙方進行科研、技術支持和服務。
2、乙方享有參加本委員會組織的各種學術、技術交流活動的權利;
享有知識及技術成果的權益的分享權;享有優先招收_______大畢業生的.權利;享有與_______大_______研究生院共同進行人才培養、科研合作的優先權。
3、乙方應執行本委員會理事會的決議;
執行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系,協助甲方與其他會員的互助合作的義務;執行協助甲方開展技術發展調研等活動的義務。
4、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各方面合作要求,待與甲方協商后方可進行合作工作。
5、甲方有為乙方保密咨詢的義務,會員所提供的資料不得另作他用。
6、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可依法追究違約方責任)。
二、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_______大學校企合作委員會章程。
2._______大_______研究生院校企合作理事單位入會登記表。
該表填寫好后送交或郵寄來本委員會,此表如不足可自行復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日年月 日
校企合作協議書格式3甲方: (蓋章)
乙方: __理工大學 (蓋章)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協議書
校企合作協議書甲方:
乙方:__理工大學
一、合作宗旨
雙方本著集成有用資源,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把科研成果轉化為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生產力,同時提高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在實踐中培養高科技人才,促進學校、企業和社會的共同進步為目標,一致同意在優勢互補、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建立全面的校企合作關系,并達成合作協議。
二、合作方式及內容
經雙方友好協商,合作方式及內容參照以下條款執行,未盡之處,可另做補充。
(一)共建“__理工大學研發基地”(簡稱研發基地)
在企業成立研發基地,研發基地將以國家戰略與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特色產品和優勢學科為基礎,結合廣東省及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實際需要,重點開展工業設計、產品檢測等關鍵技術的研究和相關產品開發。
1.研發基地性質
研發基地為非法人機構,向甲方負責,并在企業方掛牌“__理工大學產學研基地”;研發基地負責對企業員工定期進行培訓,對企業最新研發的新產品進行上線培訓等
2.研發基地的職責
研發基地以解決企業在產品研發過程中工業設計、檢測等問題為主要任務,并針對甲方的具體工程技術問題,開展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等;研發基地負責對甲方員工定期進行培訓,對企業最新研發的新產品進行上線培訓等;研發基地負責申報甲乙雙方有資源互補優勢的科研項目,向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申請相應的科學技術研究經費。
3.人員構成
研究基地人員根據甲方需要靈活組成,可以是跨學院,多學科組合形式。
4.研發基地經費
(二)頂崗實習、工學結合
為培養更多具有良好專業知識、實際操作技能和職業態度的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乙方可以按照雙方商定名額派學生在甲方進行相關專業的實習。
甲方在乙方學生實習前一個月,將當年可接納的實習人數、專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告知甲方。乙方結合甲方實際情況制定實習計劃
(包括學生人數、專業、實習時間、實習內容、負責人等),經雙方確認后執行。實習期間,乙方需派出實習帶隊老師負責具體實習事務,保證乙方學生遵守有關法規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三)就業推薦、優先錄用優秀畢業生
為了甲方的長遠發展、戰略定位、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乙方向其推薦所需人才。
(四)其他
1.甲乙雙方利用各種學術會議、行業會議和有關推廣資源,推薦介紹對方,以提高雙方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乙方可制作“__理工大學校外教學實習基地”匾牌,贈送給甲方,以對外表明雙方的合作關系。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充分利用企業的設備優勢和生產條件支持研發基地建設工作,與乙方進行產學研合作。
2、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活動情況下,甲方為乙方的學生實習、實踐、實驗活動提供方便。
3、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錄用乙方推薦的優秀人才。
4.合作中相關專利權、技術后續改進權、同類或類似產品項目,(包括與項目有關的附屬品)專利申報權一律屬甲方。
5.研究基地科技成果在轉化或產業化時,企業方享有轉讓權。
6.乙方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參與甲方項目開發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對成果的貢獻,適當給予經濟補貼。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甲方的長遠發展、戰略定位、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提供技術支持,促進傳統產業改造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2.根據甲方提出的高新技術項目需求和企業技術難題,積極組織力量進行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攻關、支持企業創新。
3.幫助甲方進行企業員工培訓、技能提升。
4.幫助甲方進行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應用。
5.推薦甲方急需人才和技術資源。
6.保證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遵守相關法規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7.協助甲方按照大學生就業政策法規做好畢業生錄用工作。
8.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9.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雙方可根據合作意愿和實際情況續簽合作協議。本次合作結束后,雙方可共同商議開拓新的合作領域,建立新
的合作意向。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雙方所有人員均有保守商業秘密和秘密信息的義務。
在簽訂協議、合同和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秘密和秘密信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2.本條所說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且權利人采取過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書、合同附件、客戶名單、經營渠道、科研內容、科研成果等。
3.本條所說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雙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對方保密的信息。
六、協議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生效。
2.在合作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協商簽訂更加具體的單項目協議或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3.如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變更、補充和修改,可根據雙方的合作意愿和實際情況進行友好協商,經雙方同意后變更合作協議。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
4.在協議履行期間如因單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雙方應進行友
好協商,并滿足協議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后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
未按本協議實行即視為違約,未違約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相關項目的損失。
八、其他
1.基地所有的研究成果,雙方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取得有關榮譽證書和獎勵的權利。
2.雙方協定相關協議后,共同商定研發基地本年度的工作計劃,并根據工作計劃核算相關人員的投入、經費等內容。
3.本協議為總協議,其中具體事項可以本協議為基礎另行簽訂具體協議或《實施細則》。
未盡事宜可以另行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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