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立夏的詩詞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發散思維:要是讓雛鶯來寫一首贊美夏日的詩,它會怎么寫呢?
來嘗試:“遠望樹蔭連綿成綠色的山巒/飛回家會不會誤闖鄰居的門檻/且聽,媽媽在吹口哨迎我/迷一小段路,就為了銜一顆酸梅回家/給媽媽泡茶解渴……”
開車帶寶寶到鄉下農家借宿,最好院子的前面對著一片荷塘,院子里有老祖宗開掘的老井。一到夏天,農家奶奶就摘來自家地里種的瓜果,把它們裝在細網兜里,拴上長繩,緩緩吊進井水里。下午驟雨初歇,滿院子都是荷花的香氣,吊起裝瓜果的網兜,拍開小香瓜一嘗,真甜,還有一股井下特有的寒氣,盡去暑熱。媽媽就念這兩句詩給寶寶聽,說的正是眼前的場景呀!
發散思維:要是讓荷花來寫一首贊美夏日的詩,它會怎么寫呢?
讓寶寶來嘗試一下:“一支紅櫻槍/槍頭倔強地刺向天空/嘩啦,繃不住笑聲/爆開成紅荷花/上面舉起蓮蓬,下面生出嫩藕/一樣是美味,等著井水激寒……”
黃梅時節家家雨,
青草池塘處處蛙。
有約不來過夜半,
閑敲棋子落燈花。
(趙師秀《有約》)
黃梅時節,不是出游好時節?那可不一定!帶寶寶去游人罕至的鄉村,落腳在小客棧里,寶寶會發現,時斷時續的黃梅雨讓小橋、酒家、稻田、池塘都陷在一片煙雨朦朧中,四周都是青蛙們快活的叫聲。這時節也少不了走親訪友的人啊,到了傍晚,當地人提著一種防風防雨的六角玻璃燈,穿街走巷過小橋,來找摯友聊天下棋。媽媽念這四句詩給寶寶聽,讓他感知一下等朋友來約談,左等不來右等不來,主人只好一個人下起棋來的那種無奈和悠閑,以及悠閑中隱隱的渴盼——無論如何,天雨路滑,你不來我不怪你;但你要是來了,哪怕遲到了,我也很高興呀!
發散思維:要是讓池中蛙來寫一首贊美夏日的詩,它會怎么寫呢?
讓寶寶來嘗試一下:“雨下得越歡/我越高興/天上有無數蓮蓬頭/放水,加入我們的狂歡/我是青蛙里的超級女聲/飆一個高音/唱醒了你的夢/聽,有人敲打近處的荷葉/是下棋的好友來叩門……”
泉眼無聲惜細流,
樹陰照水愛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頭。
(楊萬里《小池》)
在樹林深處,路的盡頭,媽媽牽手寶寶,自然而然地吟出了這樣四句詩,它仿佛是眼前場景的活化:一道細流緩緩從泉眼中流出,沒有一點聲音;池畔綠樹將樹陰投入水中,明暗斑駁,清晰可見。一個“惜”字,化無情為有情,仿佛泉眼是因為愛惜涓滴,才讓它無聲地緩緩流淌;一個“愛”字,給綠樹以生命,似乎它是喜歡這晴柔的風光,才以水為鏡,展現自己的綽約風姿。接著,詩人好像一位高明的攝影師,拍攝了一個稍縱即逝、妙趣橫生的鏡頭:“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頭。”時令還沒到盛夏,荷葉剛出水面,還沒有來得及伸展開來,一只小蜻蜓已飛來立在它的上頭。一個“才露”,一個“早立”,前后照應,逼真地描繪出蜻蜓與荷葉相依相偎的情景。讀這四句詩,是不是有一種輕柔安寧的情感在心頭彌漫,趕走了夏日的焦燥?
發散思維:要是讓蜻蜓來寫一首贊美夏日的詩,它會怎么寫呢?
寫一首詩,贊美夏日萬物之間親密和諧的關系吧:“我不是遙控直升機/我是蜻蜓,走多遠的路都不需空中加油/我從一朵花盤旋到另一朵花/不為工作,不為授粉/只為嗅嗅花香/只為臨水照見自己透明的翅膀/和好奇的大眼/如何反映出天光水影。”
足蒸暑土氣,
背灼炎天光,
力盡不知熱,
但惜夏日長。
(白居易《觀刈麥》)
給寶寶涂好防曬霜,到蒸騰著麥香和太陽熱力的麥田里去吧,“雙腳受地面的熱氣熏蒸啊,脊梁受炎熱的陽光烘烤。精疲力竭,只是珍惜夏日天長,想快點把活干完。”“惜”字在這里用一種違背人之常情的寫法來突出人們生怕浪費一點時間的強烈感情。媽媽可以趁機問問寶寶:“夏日白天這樣長,我們是不是應當珍惜時間呢?”
關鍵詞:原型理論 辭書釋義 差異
詞義具有概括性,反映到辭書中也是如此,如果從原型理論的角度看這種概括,我們就會發現辭書釋義的側重不盡相同,并且往往帶有某些不足。我們選取人們常見的“家禽”、“植物”及其所包含的基本范疇和下位范疇等范疇來看《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等辭典釋義的差異。
一.家禽、牛等范疇的釋義
我們首先看看這幾部辭典對上位范疇“家禽”、基本范疇“牛”和下位范疇“黃牛”的解釋:
《新華字典》:
家禽:由人喂養的禽獸,如馬、牛、羊、雞、豬等。
牛:哺乳動物,常見的有黃牛、水牛等家畜。
《現代漢語詞典》:
家禽:人類為了經濟或其他目的而馴養的畜類,如豬、牛、羊、馬、駱駝、家兔、貓、狗等。
牛:哺乳動物,身體大,趾端有蹄,頭上長有一對角,尾巴尖端有長毛。我國常見的有黃牛、水牛、牦牛等幾種。
黃牛:牛的一種,角短,皮毛黃褐色,或黑色,也有雜色,毛短。
《辭海》:
家禽:人類為滿足肉、乳、蛋、毛皮以及役力等需要,經過長期勞動而馴化的各種動物。如豬、牛、羊、馬、雞、鴨等。
“牛”:黃牛、瘤牛、水牛、牦牛以及其種間雜種的統稱。
“黃牛”:亦稱“普通牛”。哺乳綱,牛科。反芻家畜。包括歐洲品種的乳牛、肉牛和中國的黃牛等。毛色有黃、棕、黑、黑白斑、紅白斑等,在中國多為黃色,故名。
下面我們將從范疇的定義、范疇中的典型、次典型和非典型個體、范疇的個體數量等方面比較三部辭典的編撰異同。
(一)范疇的定義
在上位范疇“家禽”的定義中,《新華字典》講得最簡單,《辭海》講得最詳細,它在《現代漢語詞典》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濟或其他目的”語義特征。
在基本范疇“牛”的定義中,《新華字典》定義了“牛”所屬的大類:哺乳動物。《現代漢語詞典》不但講了“牛”所屬的大類,還講了牛的身體組成部分。而《辭海》沒有對“牛”進行定義。
在下位范疇“黃牛”的定義中,《新華字典》沒有收錄,《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都沒有對此定義進行了解釋。
在上位、基本和下位范疇的定義中,《辭海》解釋比較詳細,《現代漢語詞典》解釋其次,《新華字典》最簡單,但三者的解釋都基本正確。
(二)范疇的典型、次典型和非典型的差異
在上位范疇“家禽”的解釋中,《新華字典》和《辭海》的做法相同,只列舉典型個體,而《現代漢語詞典》不但列舉典型個體,還把范疇中的非典型個體(例如“駱駝”)也列舉出來,這樣讓讀者對該范疇更有比較好的認知。但問題是,《現代漢語詞典》卻把最典型的家畜個體,比如雞、鴨等忽視了,而典型性稍低一些的“羊”、“家兔”、“馬”卻列舉出來了。還有一點,《現代漢語詞典》沒有考慮到“家禽”范疇中各個個體典型度的排列順序,可以考慮按照個體典型度的大小順序排列,比如:豬、牛、羊、馬、駱駝;雞、鴨、貓、狗、家兔等。
基本范疇“牛”中,有一種典型度較高的牦牛,《中國牦牛學》認為,牦牛是中國的主要牛種之一,僅次于黃牛、水牛而居第三位。此外,還有一種典型度較低的瘤牛,為熱帶地區的特有牛種,在中國主要海南等地飼養。
在這三部辭典中,《新華字典》把“牛”范疇中最常見的黃牛和水牛列舉出來了,《現代漢語詞典》多列舉了“牛”范疇中的次典型個體:具有某些地域特色的“牦牛”,《辭海》除了列舉了“牛”范疇中的典型個體、次典型個體,還列舉了更次典型成員的“瘤牛”。這種做法《辭海》似乎做得比較好,但是如果從典型性的角度來看,由于牦牛是僅次于黃牛、水牛的第三種牛,“瘤牛”的典型度最小,所以,《辭海》似乎應該改變這幾個成員的順序,即改為:黃牛、水牛、牦牛、瘤牛以及其種間雜種的統稱。
《新華字典》中,沒有對“黃牛”的解釋,《現代漢語詞典》主要強調“黃牛”的典型性的毛色:最典型的是黃的,次典型的是黑色的,其他的非典型毛色是雜色。《辭海》不但列出來了典型和次典型毛色,它們分別是黃色、棕色和黑色,還列出來了毛色是紅白斑、黑白斑雜色等非典型毛色。這樣更有利于人們對黃牛的認識。不會導致人們這樣的認知:屬于范疇“黃牛”中個體的毛色只有黃色或棕色。
從范疇的典型、次典型和非典型的差異來看,《辭海》做得好些,基本范疇和下位范疇都列舉出來了典型個體和次典型個體及其毛色,但它對個體排列順序的處理沒有考慮到它們的典型度的大小。
(三)范疇個體數量的差異
對于范疇的個體(種類)數量,上位范疇“家畜”、基本范疇“牛”,下位范疇“黃牛”,三本辭典都沒有講,可能是無法講,因為人們對家禽的種類還沒弄清楚。
二.植物、樹、柳樹等范疇的釋義
我們知道,“柳樹”是基本范疇,它的上位范疇是“樹”,一種次上位范疇,“樹”的上位范疇是“植物”。我們來看看《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對它們的解釋:
《新華字典》:
植物:谷類、花草、樹木等的統稱。
樹:木本植物的總稱。
柳樹:落葉喬木,枝細長下垂,葉狹長,春天開花,黃綠色。
《現代漢語詞典》:
植物:生物的一大類,這一生物的細胞多具有細胞壁。一般有葉綠素,多以無機物為養料,沒有神經,沒有感覺。
樹:木本植物的通稱:柳樹。
柳樹:落葉喬木或灌木,葉子狹長,柔荑花序,種類很多,有垂柳、旱柳等。
《辭海》:
植物:生物的一界。包括藻類、苔蘚、蕨類、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等,已知有三十幾萬種,遍布自然界。
樹:木本植物的總稱。
柳樹:楊柳科,柳屬植物的泛稱。落葉喬木或灌木。柳條柔韌。葉長狹長。花雌雄異株,柔黃花序,苞片全緣,無花被,有腺體,雄蕊往往只有一或兩個,花柱常一,具有兩枚兩裂的柱頭,或柱頭極短。種子具毛,約有520種,中國有257種。常見的有垂柳、旱柳、杞柳等。
(一)范疇的定義
《新華字典》對上位范疇“植物”沒有進行定義,只是列舉了幾個典型個體進行說明。《現代漢語詞典》倒是進行了定義,但沒有舉例說明。《辭海》也沒有進行定義,因此也就不存在核心范疇屬性。
在三部辭典對上位范疇“植物”的解釋中,《新華字典》和《辭海》似乎科學性相對少一點,兩者都用范疇中的典型個體替代整個上位范疇“植物”。這些做法似乎對一個名詞的解釋不太夠精確、全面。《現代漢語詞典》則是對“植物”范疇中的所有個體進行概括,對上位范疇來說,這種概括就顯得很重要。
在次上位范疇“樹”的解釋中,三部辭典基本相同,都沒有列舉范疇成員。
在基本范疇“柳樹”的解釋中,三部辭典對“柳樹”的解釋和它們對上位范疇“植物”一樣,《辭海》解釋比較詳細,《現代漢語詞典》其次,《新華字典》最簡單,甚至連范疇個體的列舉都沒有。
(二)范疇的典型、次典型和非典型的差異
《新華字典》把處于上位范疇的“植物”概括為谷類、花草、樹木等典型個體,“谷類、花草、樹木”這些個體是人們經常接觸到的,從它們出發,人們更容易理解什么樣的東西是植物。《現代漢語詞典》在解釋“植物”時,運用“細胞壁”,“葉綠素”,“無機物”,“神經”等專業術語,這些詞語,人們經常接觸不到,不利于文化水平不高的人理解。《辭海》把處于上位范疇的“植物”中的所有種類都列舉出來了,對植物所包含的個體概括性更強。“藻類、苔蘚、蕨類、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的排列順序,體現了它們在結構上的變化趨勢,適應生存環境的變化趨勢以及生殖方式的變化趨勢等。對次上位范疇“樹”的典型和非典型個體,三部辭典均沒提及。對于基本范疇“柳樹”,《新華字典》沒有提及,但《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都列舉列舉出“常見的有垂柳、旱柳、杞柳(注:很多人認為杞柳屬于旱柳)等”。最后要說明的是,三部辭典基本上列舉了范疇中的典型個體,但對非典型個體往往缺少列舉。
(三)范疇個體數量的差異
一個范疇,往往會包含一定數量的個體,但只有《辭海》把“植物”和“柳樹”范疇中的個體總數說明了一下,另外兩部辭典卻沒有涉及到范疇的數量。但從原型效應的理論來看,范疇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所以,在介紹中國有多少種柳樹時,盡量使用一些模糊限制詞,似乎應該把“中國有257種”這樣的表達,改變成“中國約有260種”。
三.結語
從原型理論的視角來看,《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在釋義時,有的用典型個體替代范疇來對詞義進行解釋;有的忽視了非典型個體的列舉,甚至典型個體;在對范疇成員列舉排列順序時,有的又會忽視它們典型性的大小;在概括說范疇個體的數量時,有的會使用精確的數字。這些和原型理論是有相違背的,這也是其他辭書應該注意的地方。
參考文獻
[1]新華字典(第10版)[M].商務印書館,2004。
[2]現代漢語詞典 [M].商務印書館,1996。
[3]辭海[M].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一、要“兒童化”,但不能忽略“語文味”
【案例】 課堂上教師提醒學生集中注意力。
師:小眼睛看哪里?
生:小眼睛看老師。
師:小小手放哪里?
生:小小手放放好。
師:小小背怎么做?
生:小小背挺挺直。
【分析】 低年級學生有自己的思維模式,教師成人化的語言、成人化的說話方式影響著語文課的教學效果。因此,有些低年級教師就根據學生說話的特點,模仿他們說話的語氣,用他們能理解的“兒童化”的語言來調動學習興趣,保證教學順利進行。但在實際教學中,容易出現諸如“小小背怎么做” “小小背挺挺直”等語法混亂、用詞不當、柔軟纏綿的“娃娃腔”。這些語言容易“先入為主”, 對規范剛入學學生的語言學習產生負面影響。因為在認知心理上,“首應效應”的影響是極大的,如果第一次沒有說準確,將來要糾正就很困難。因此,教師在關注低年級教學語言“兒童化”的同時,不能忽略其“語文味”。我們要恰當使用兒童化語言,規范表達,流暢明晰,用“語文的方式教語文”,在“潤物細無聲”中培養學生的語言能力,讓學生從小就浸潤濃濃的語文味。
二、表揚要有實效,不能刻板化
【案例】 教師讓學生“開小火車”認讀生字“雨”,第一個學生讀道:“雨,雨,下雨的雨。”其余學生鼓掌三下,并豎起姆指:“棒棒棒,你真棒!”第二個學生讀道:“雨,雨,大雨的雨。”學生再次鼓掌:“棒棒棒,你真棒!”……
【分析】 在倡導尊重、賞識學生的理念下,常聽到低年級語文課堂上“棒棒棒,你真棒!”響成一片的情景。這些表揚節奏明顯,動作整齊劃一,儼然訓練有素。看似表揚,實質有表無揚,無論是受表揚的學生還是為別人鼓掌的學生,均難以看到一絲真心實意的笑容。如此一味的、廉價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表揚,使表揚演變成為一種例行公事,失去其應有的生命力,學生對此形成的成功體驗顯得虛假,落入形式主義泥潭。
于永正老師在回憶自己的從教經歷時,也曾深情地說:“教育的第二個名字叫激勵,激勵是有學問的,要有針對性的,要真誠、動情。”比如教師說:“你不但回答正確,而且語言干凈,幾乎沒有一個多余的字,也不需要再添一個字。”這樣的語言,學生能聽懂,知道好在哪里,而且對其他同學也有啟示作用,具有明確的導向性。比如教師說:“你讀書的時候,全班同學聽得是那樣認真,知道為什么嗎?”這樣的語言包含對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愛讀書的學生鼓勵與評價,于無形中激勵著學生。
三、要引領,不要壓抑學生
關鍵詞:詞匯語用學;關聯;隱喻
中圖分類號:H0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1580(2013)08—0093—03
一、引言
隱喻是連接心智與語言的紐帶。自亞里士多德時代起,學者們就致力于研究隱喻的定義以及它在語言、思維和文化中的功能。但傳統研究方法通常把隱喻視作幾乎沒有認知意義的修飾手段。到了20世紀末,隱喻研究開始進入了繁盛時期,特別是在認知科學的指引下,語言學家、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就隱喻性思維和語言提出了各種各樣的觀點(參見Gibbs, 1994)。基于此,現代認知語言學的研究向傳統的隱喻研究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對隱喻的研究應以神經和身體體驗為基礎,而非傳統觀點所倡導的那樣。關聯理論和認知語言學對隱喻的研究都是以現代觀點為其出發點的。
然而,這兩種理論都把隱喻視作日常現象,卻是基于不同原因的。認知語言學認為隱喻滲透在語言中是因為它滲透在我們的思維中。正如Lakoff & Johnson(1980:153)所說的,“隱喻主要是我們思想和行為的實體,并僅僅是由語言衍生而來的實體。”在這種觀點下,隱喻被視作不同認知域之間潛在概念映射的表層反映,這種隱喻的基礎存在于認知而非交際中。 關聯理論卻認為,隱喻可以在語言交際中自然產生,這是因為我們能通過對語言松散的使用來傳遞可能模糊的復雜思想,但這一過程并不是隱喻性的。關聯理論對隱喻的研究主要在于決定哪一個可能的明確義在某一語境下會被首先激活,而隱喻概念映現制約了詞語產生明確義的數量和種類。
二、關聯理論隱喻觀與詞匯語用學
關聯理論對隱喻的研究是基于認知與交際這一框架的,它在話語理解方面提出的基本假設是人通常都會注意到可能與他們最相關的信息。人類認知系統的發展使他們的大腦能有效分配資源,從而去處理相關信息。由此,Sperber & Wilson(1995:260)就形成了關聯的認知原則: 人類的認知傾向于最大關聯。就交際而言,Sperber &Wilson(1995:260) 認為,每句話語都可以是用來引起他人注意的,從而就產生了關聯的期待。這也就是關聯的交際原則,即, 每個明示交際行為都意味著它本身具有最佳關聯。從而可知,聽話人會認為話語是和說話人的能力和意愿相一致的,并且是最相關的。因此在任何情況下,聽話人都會認為該話語是值得其付出努力去處理的。
只有當某個新信息與舊信息相結合從而產生語境效果時,我們才可以說該新信息是相關的。語境效果可以由以下幾種情況來實現:說話人的話語增強已有假設或與已有假設相矛盾;或把已有假設和新信息相結合從而產生新的隱含義。然而,信息的關聯并不只是和語境效果(從輸入信息和語境的互動中得來的)的數量和質量成比例的。它還應該與人處理信息所付出的認知努力相關。只有當某個假設被‘最佳處理’(optimally processed)時,該假設的關聯度才是最佳的,即,可能性最大的語境信息被篩選出來,同時,認知努力和認知效果之間也得到了平衡。這種平衡可以理解為一種聽話人總是試圖在最小化認知努力的同時,實現最大化的認知效果的交互過程。關聯的期待給理解說話人的話語提供了標準。基于上述理論的話語理解過程包括兩個方面:1.在構建對話語的解釋時遵循最小努力途徑(如,解決歧義和指稱不確定,調整詞義,補充語境假設,推理出隱含義等)。2.一旦關聯期待得到滿足,理解過程也隨即停止(Wilson & Sperber, 2004:613)。
下面將從詞義縮小(lexical narrowing)和詞義擴展(lexical broadening)兩個方面來論證上述觀點。下例是一個工廠里兩個工人的對話:
(1)Joe: “Can we trust Bob to do as we tell him and defend the interests of us workers in labor union?”
Mary: “Bob is a soldier!”
Joe應該怎樣理解Mary關于Bob的隱喻性看法?Joe關于士兵的心理表征概念包括許多有關Bob的特征。比如說,①Bob忠于職守;②Bob嚴格服從命令;③Bob從不質疑權威;④Bob和團隊的目標一致;⑤Bob是愛國主義者;⑥Bob享受軍人待遇;⑦Bob是部隊的戰士。因為Mary使用soldier一詞來形容Bob,所以①—⑦都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被激活。但由于Joe的問題提及了信任、照某人說的做和捍衛利益等內容,以上7點中的某些特征的可及性會更強。基于關聯理論的理解步驟,Joe運用可及性因素來考慮上述諸特征后,認為④能滿足他的關聯期待,理解過程隨即終止。因為他已認定④所需的理解努力最小,同時又具備足夠的隱含義來使話語以期待的方式相關聯。他甚至不會進一步去考慮諸如⑤—⑦的這些含義,更不會去評估和反對它們。和格萊斯的觀點相反,Joe尤其不會考慮⑦—Mary話語的字面解釋,在這一點上,他和推理隱喻意義的心理因素是一致的。
關聯理論的隱喻觀同樣可以應用在詞義擴展(lexical broadening)方面,請看下例:
(2)The audience slept through the lecture.
基于格萊斯理論,(2)有4種解釋方法:字面義、近似義(approximation)、夸張義和隱喻義。在這些解釋中,聽者首先會驗證字面解釋,只有當字面義違反了真理標準時,他才會去考慮其修辭義。但當我們試圖用另一種方式分析(2)時,我們不難發現格萊斯理論的實證和內省反面的缺陷(Gibbs 1994; Wilson & Sperber 2002)。根據關聯理論,在隱喻理解時,我們不必首先驗證其字面意義。Sleep 的解碼概念僅僅是一系列有序的百科假設,聽者會從中篩選出能滿足其關聯期待的假設,并用該假設來構建全面的解釋。在(2)中, sleep一詞的百科詞條可由以下幾個假設構成:①思維上脫離;②對周圍環境失去興趣;③反應開始遲鈍;④逐漸失去意識;⑤經歷身體上的變化(打鼾,心跳減慢,呼吸延長等等)。在不同的語境中,這些意義的可及性也不同,我們通常用slept一詞意義的相對縮小或擴展來對其進行解釋。在(2)中,只有當⑤被增加到語境中時,我們才會用sleep的字面解釋對其進行理解。但在講座過程中,聽眾幾乎沒有可能會失去意識,也不可能一直經歷⑤提到的變化,所以在此特定語境中,假設④和⑤不太可能被激活。相對而言,提到講座中的聽眾時,假設①—③很有可能被激活。因為當這些假設進入該語境后,它們不但能提供關于聽眾狀態的信息,還能更進一步地暗示講座的質量或主講人的水平,以此來實現關聯。最終的解釋(傳統意義上被視為夸張或隱喻)就會滿足該話語提出的關聯期待。只有當該解釋沒能滿足那些期待時,聽者才會更進一步的尋求其它假設并朝更具字面意義的方向上去理解。
關聯理論對詞匯語用學而言意味著松散的解釋——基于幾個少數高度可及的百科特征,不用過多地考慮其字面意義就能滿足聽者的關聯期待。為了更進一步地論述該理解方式,請看下例中giant一詞的隱喻性用法。當小說家John Updike 在2009年1月去世時,很多訃告都包含有這樣的評論:
(3)Updike was a giant.
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句話?百科詞條對giant的解釋會給我們提供如下信息:擁有不尋常身高的人、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氣場、超于常人的力量和在人群中很顯眼等。但即使giant一詞在夸張的手法中常用來形容“不同尋常的高”,我們也會在該特定語境中自然地推理出(3)不會隱含Updike非常高這一意義,即使Updike本人碰巧非常高。這也說明了不同可能解釋之間的選擇是取決于語境的(Wilson,2012:44)。關聯理論對我們如何理解這句話提供了如下理據。首先,由公眾人物的訃告產生的關聯期待會讓讀者更多地朝著其生平事跡方面去推理隱含義,而不會過多地考慮其身體特征。因此,Updike作為小說家這一身份的可及百科信息能產生足夠的隱含義來滿足讀者的關聯期待,以至于根本不用考慮他的身高。由此,對寫死亡新聞的記者而言,如果他想讓讀者同時注意到Updike的身高和其作為小說家的生平事跡的話,他可以用諸如(4)這樣的話語來讓讀者們進一步推理隱含義:
(4)Updike was a giant, in every sense of the word.
很顯然,(4)需要讀者付出更多的認知努力,根據關聯理論的解釋,它也會引導讀者去推理更多的隱含義。當然,我們也可以用literary giant或 giant of American literature來描述Updike,從而產生更為準確的關聯期待,即根本不用考慮其身高。
三、關聯理論對兩類隱喻的解釋
正如Gibbs和Tendahl指出,關聯理論和認知語言學關注的隱喻類型不同。前者主要注重分析:Robert is a computer這類隱喻,即我們通常所說的修辭;而認知語言學更多地涉及的是:Bill’s marriage is on the rocks這類隱喻,即通過跨域來反映概念映射。下面將用關聯理論來統一解釋這兩類隱喻。
首先,我們來看Robert is a computer在下面兩個對話中應怎樣理解:
(5)a. Mike: Is Robert a good accountant?
b. Jane: Robert is a computer.
(6) a. Mike: How good a friend is Robert?
b. Jane: Robert is a computer.
在這兩例中,對computer一詞的解碼能激活計算機所具有的百科特征,這些特征必定是與人所共有的。如,計算機能像出色的會計那樣處理大量的數字信息且從不出錯等;同樣,相對于“好朋友”而言,計算機不會有情感、直覺、常識或關心別人等特點。在理解Jane的話語時,Mike需構建關于computer一詞的特定概念,以至于Robert在該概念指引下能產生回答(5a)或(6a)的隱含義。值得注意的是,Jane不必對Mike會推理出的隱含義有非常準確的概念定位,只要她的話語能讓他推理出某種隱含義,同時以意欲達到的方式來得出問題的答案,關聯的期待也就得到了滿足。因此浪漫主義者認為隱喻的修辭意義是不能得到準確釋義的。但這并不是因為像他們認為的那樣:該意義是由聯想義或“內涵義”的非真值條件集合構成的。而是因為它涉及由推理而不是定義來產生的特定概念,此外,該推理因素(比單純的近似義涉及的程度更深)是讓聽者來進行推敲的。用關聯理論的術語來講,隱喻際是一種弱交際(Sperber &Wilson,2008)。
其次,我們將從關聯理論的角度分析上文中提到的第二類隱喻:
(7)Bill’s marriage is on the rocks.
假設某人讀到例(7),且他關于婚姻的百科信息中沒有該概念隱喻:MARRIAGES ARE JOURNEYS. 在該話語語境中,聽者會自然地期待(7)通過傳達關于Bill婚姻狀況的隱含義來實現關聯,所以,在ON THE ROCKS這一概念的百科詞條中,激活度最高的假設不僅在于“遠行”,還應在于“婚姻”。如,遠行和婚姻都會持續或長或短的一段時間、都會以某種滿意或意外的方式結束;兩者都有參與者,他們會經歷不同程度的恐懼或困難且需要不同形式的幫助或安慰。基于上述假設,聽者就會建立特定概念ON THE ROCKS*,該概念不是通過對短語on the rocks 的解碼而獲得的,而是該短語暗示了該概念產生的可能性。由此,該概念能傳達關于Bill婚姻狀況的隱含義,從而使該話語滿足了聽者的關聯期待。
以上分析表明了短語on the rocks是怎樣通過自發調節來構建以期待方式相關聯的解釋,基于關聯理論,對那些之前不具有“愛情”與“旅程”這類隱喻的人來說,他同樣可以完成這樣的理解。在這里,關聯理論的語境觀、關聯原則(認知與交際)、最佳關聯假設等核心概念無疑起了關鍵作用。當然,對于關聯理論和認知語言學而言,它們用到的很多隱喻性表達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常規性(routine)。此外,認知語言學對我們理解隱喻怎樣集中在中心主題周圍提供了有力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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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瑕疵證據的概念
目前在國內外訴訟法界和司法界還沒有瑕疵證據的提法,我國刑事訴訟法也沒有關于瑕疵證據的規定。在有關的法律規定及法學界以“非法證據、違法證據、非法獲得的證據”等提法較多。但這些提法都過于具體確切,未能揭示這一類證據的基本特征。因此,將這些有這樣那樣缺陷的證據稱為瑕疵證據較為形象概括。從審判實踐看,證據的缺陷一般表現為:其一,在內容上存在缺陷的證據;其二,在表現形式上存在缺陷;其三,在收集程序和方式上存在缺陷。三種表現會相互影響。所謂瑕疵,是指微小的缺點。顯然嚴格意義上的瑕疵證據只能是在收集程序和方式上存在缺陷的這類證據。由此可以界定所謂瑕疵證據是指,司法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程序以其他非正當的方法收集的、以其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根據海南中院刑一庭今年受理的177宗刑事一審案件的抽樣調查,有瑕疵證據的案件約占10%-15%。正是由于有瑕疵證據的案件,使審判人員對證據的取舍難以把握。
從瑕疵證據的概念可以看出,其根本特征是具有明顯的違法性。這也是瑕疵證據區分于非瑕疵證據的關鍵所在。瑕疵證據的違法性是指該類證據的收集程序和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使證據有了某種缺陷。由于收集程序上的違法性,可能影響了證據的客觀性。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49條規定,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于七人,且不得給辨認人任何暗示。而司法實踐中有時偵查人員叫辨認人只對1-2人或不滿7人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導致該證據的客觀真實性難以確定。因此,瑕疵證據有些也具有客觀性、關聯性,有些可能因程序違法而影響或喪失了該證據的客觀性和關聯性。
二、瑕疵證據的效力觀
瑕疵證據的效力是指其在法律上的約束力。歸納起來在理論與實踐上有以下幾種觀點:
1.否定說,即認為瑕疵證據不具備法律效力。如果承認瑕疵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就會助長各種非法取證行為的泛濫,影響辦案人員取證的責任心,難以保證辦案質量。而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方法收集證據。這一規定體現了權利保障觀念、正當程序觀念和權利制約觀念,也否定了瑕疵證據的法律效力。
2.折衷說,即認為瑕疵證據的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論。盡管收集的方式與程序違法,但經過查證屬實,就應當承認其效力。如果其不具備客觀性、不能查證屬實的瑕疵證據則不能采信。有瑕疵的言辭證據因其虛假的可能性較大,無論其是否真實都不能采信。
3.轉化說,即認為瑕疵證據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可以把它作為發現和收集普通刑事證據的線索。如果完全放棄與否定瑕疵證據,有可能放縱犯罪。因此,可以將具有客觀性的瑕疵證據轉化為合法證據。如公民私下錄音,不具備證據的合法性,通過對被錄音人的認可,使其轉化為合法證據。
4.真實肯定說,即認為瑕疵證據只要經過查證屬實,就可以承認其具有法律效力。并認為應當把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與瑕疵證據本身區別開來,不能因為收集證據的方法、程序非法而否定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對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視其情節及證明程度決定其取舍。
由于審判人員在訴訟中對法律規定的理解以及證據規則立法的欠缺,才出現對瑕疵證據的眾多觀點。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律的發展,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經過修改已將無罪推定確定為基本原則,但因證據立法的不完備,導致對證據采信規則與證明程度難以掌握,特別是對瑕疵證據的取舍就成了審判人員經常遇到的難題。
三、瑕疵證據與審判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