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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近代江西農村經濟、研究現狀、評述
一、研究現狀分析
1. 關于近代江西農村經濟的整體研究方面。這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較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是萬振凡、吳小衛著《近代江西經濟研究》,系統的探討了江西農村經濟發展的歷程、近代的江西農業生產、近代江西農業科技發展、近代江西農業的賦稅、近代江西農業發展的手工業、近代農村階級關系的演變、近代農業的自然災害、近代江西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緩慢的原因多個層次的問題。
2. 關于近代江西農、副產品貿易的研究。這方面研究的主要學者有萬振凡、胡水鳳、吳贅、周海華等人。萬振凡、吳小衛著《近代江西經濟研究》對這一問題也有所涉及,探討了農產品的貿易,對農產品的貿易量、商品率、農產品市場等具體問題進行了分析,最后對其商品率的原因進行了分析。胡水鳳對近代江西茶葉、夏布兩種農產品進行了一個研究,探討了江西種茶面積的變化、茶產量的增減、茶價格的變化及夏布的生產和銷售等具體問題。關于江西茶業研究,比較重要的還有周付華的研究,他從中長時段出發對九江開埠后,九江茶市進行了研究,分析了九江開埠后帶來的九江茶市的發展與衰落。吳贅、周海華等對近代江西漁業進行了研究。吳贅重點探討了民國時期,鄱陽湖湖區的漁業發展變遷以及鄱陽湖漁業發展與地方經濟、社會、政治的關系。周海華則主要對江西的漁業進行了簡單的述論,包括主要漁場分類及其區域、捕魚方法、魚產量的加工與貿易。此外,許金華還對近代江西的木材的外銷進行了初探,分析了江西木材的外銷情況。學界關于這方面的研究成果較多,但主要仍集中在茶葉、漁業的研究上。
3. 關于近代江西農村市場的研究。主要的代表性學者有謝廬明、孫桂珍、游海華、白沙、萬振凡等。謝廬明研究的重點在贛南,對明清贛南地區農村墟市的興起、發展、特點以及與地方社會經濟變遷關系進行了研究,也探討了清代時期贛南地區獨特的廟會市場、客家文化影響下的贛南農村市場,對贛南廟會市場的地域分布以及客家文化中的廟會、習俗在贛南農村市場中起的整合作用進行了分析。孫桂芳通過對江西農村的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分析江西近代農村市場的嬗變過程、市場體系的特點,得出江西農村市場呈現出商品量及規模增大、市場網絡日益形成并逐步完善、商品市場結構開始由傳統向近代轉型、土地市場形成、供求關系及競爭機制發育并其作用的一種復雜態勢。游海華則主要研究了贛閩粵邊區的市場及市場網絡的傳承與嬗變。白沙、萬振凡分析了農村集市的發展,得出民國時期的農村集市設施普遍增加、規模擴大、周期變短、布局日益合理,并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4. 關于20世紀30年代江西鄉村建設的研究。這方面研究是近代江西農村研究的熱點之一,主要研究學者有溫銳、魏本權、曾志文、吳小彬等。溫銳分析了近代贛閩邊區的傳統鄉村民間借債、時期沿海人口、企業的入遷等因素對這一地區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魏本權則分析了1931至1949年江西農村的合作運動,江西農村合作運動是農村建設運動的主要內容。它擔負著江西農村經濟自治和社會自治的雙重功能,是江西農村近代化的重要嘗試和努力。經費的不足、理念的背離、環境的惡化制約了江西農村合作運動的開展。曾志文、吳小彬的碩士論文都把研究重點放在了民國時期的江西農村建設上來,曾志文分析了20世紀30年代的江西嚴重的經濟危機和江西地方政府在危機預防、危機應急、危機的恢復等機制;吳小彬則分析了20世紀30年代的江西出現的嚴重“三農問題”以及針對這一問題江西地方政府為此開展的農村合作運動、設立省農業院、建立農村實驗區等一系列措施。曾、吳二者的研究具有許多相似性。
二、 評價與展望
通過上文對近代江西農村經濟問題研究現狀的梳理,我們可知,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成果豐富,研究的領域得到擴展。21世紀前,學界對于這一問題的關注度還較低,主要的研究人物就是萬振凡、胡水鳳,主要研究成果為1998年出版的《近代江西經濟研究》。進入21世紀后,游海華、謝廬明等一批學者投入到這一問題的研究,有一批碩士研究生也以近代江西農村經濟的相關問題作為研究論文選題,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隊伍得到壯大。研究隊伍的擴大,也必然產生成果的增多,領域的擴展?,F如今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成果涉及金融、市場、實驗區研究等各個方面;從從時段來看,研究重心主要集中在民國時期。
雖然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取得非常不錯的成績,但仍有許多需進一步加強的地方,主要表現在:
1. 研究的視角急需擴展。關于近代江西農村經濟的研究,大多是從社會史的視角進行分析,雖有謝廬明從客家文化視角出發對贛南農村市場的研究,但總體仍是研究視角不夠全面,更缺少多視角、多學科的交叉綜合研究。學界關于這一問題還需引進經濟史、政治史等其他的視角來擴展其研究。
2. 研究時段上忽略了晚清江西農村經濟的研究。學界一直將研究時段集中在民國,而往往忽略了其他時段的研究。晚清,受外來經濟的沖擊、商路的變化、清政府為近代化而實行的改革,其必然也對江西農村經濟產生影響,但是關于這方面的研究不足。
3. 關于這一領域的研究,雖研究成果多,但有影響力的成果少。關于近代江西農村經濟的研究取得很大成績,成果雖多但普遍缺乏分量,啟發性小,在學界影響力小。對這一領域的學者仍需深入研究,提高成果的質量,出幾篇有影響力、高水平、有啟發性的學術論文,甚至產生幾部相當有分量的大作品。(作者單位:江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
參考文獻:
[1] 萬振凡、吳小衛著:《近代江西農村經濟經濟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論近代江西農業經濟的發展》,《中國農史》,1998年第3期。
[2] 胡水鳳:《近代江西茶葉的種植與加工》,《農業考古》,1998年底期;《近代江西的茶價》,《農業考古》1996年第2期;《略論近代江西r麻業》,《中國農史》,1989年第4期;《近代江西夏布的產與銷》,《江西師范大學學報》,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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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許金華:《近代江西木材外銷的歷史初探》,《農業考古》,2010年第1期。
[5] 孫桂芳:《近代江西農村市場研究》,江西師范大學2003年碩士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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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萬振凡、林頌華:《江西近代社會轉型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10] 吳燕等:《戰爭對近代江西傳統農業社會轉型的制約因素分析》,《農業考古》,2009年第6期。
[11] 魏本權:《近代江西農村合作運動述論》,江西師范大學2003年碩士畢業論文。
【論文關鍵詞】城鄉統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基金
一、背景
20世紀80年代中期,國家“七五計劃”提出抓緊研究建立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通過試點,逐步實行。1991年,民政部根據國務院的指示,在山東煙臺的部分縣市率先進行試點,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于1992年出臺《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由點到面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至此,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入起步發展階段。到1998年我國已經有8025萬農民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20世紀初至2009年這段時期,由于政策缺乏連續性、各級政府財力投入不足以及缺乏相應的考核評價機制,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進入低潮時期。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逐年下降,退保人數逐年增多,到2007年達到最低值5171萬人,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2009年。
為了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實現農村富余勞動人口的流動,同時作為重構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20o9年民政部出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入新的發展時期。新農保發展以來,改變了參保人數一直下滑的局面,2009年末我國參保農民總數達到8691萬。
2009年《指導意見》的出臺,雖然推動了近期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和發展,但在其運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有待解決。特別是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城鄉一體化程度和農村富余勞動人口流動性不斷提高的新形勢下,《指導意見》并不能有效解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問題。鑒于此,本文將全體農民納入研究范圍,從城鄉統籌的視角對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改善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二、城鄉統籌視角下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005年國家提出了城鄉統籌發展的問題,并陸續出臺一系列政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新農保的推出既是為了解決農民養老的問題,也是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盡管如此,2009年《指導意見》推出至今,新農保在發展中仍然存在著城鄉不協調的問題。
(一)城鄉間不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間銜接政策缺失
《指導意見》中規定,“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钡牵壳熬唧w的指導性政策還沒有制定出來,各級地方政府在缺乏主要指導綱領的情況下自行制定實施細則。這樣,新農保沒有就企業為農民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如何轉入新農保中以及農民進城務工如何進行社會養老保險銜接做出具體規定。
城鄉統籌的要求是實現城鄉之間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但由于新農保與其他社會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政策缺失,使得作為重要生產要素的勞動力的流動受到很大限制。首先,作為城市之中重要勞動力的農民工具有較強的流動性。為了保障其福利水平,地方政府規定,農民工在城鎮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金中個人賬戶資金可以一次性轉為新農保中個人賬戶資金,但是企業繳納部分不得轉入。這項規定導致農民工在城鎮養老保險中的企業繳納部分化為烏有,同時繳納年限也無法續接,使得農民工多年的參保時間和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白自流失,產生福利的巨大損失;其次,相關銜接政策的缺失,直接導致農民工或農民定居城鎮時,只能退出新農保,重新繳納城鎮養老保險金。同樣帶來福利損失。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發放形式不靈活
我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方式都比較固定,如黑龍江省的農民領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只能到固定地點領取。對于那些離固定領取點較遠的農民,為了領取保險金需要支付高額的路費。有些地區為了規范管理農村養老保險金領取,采用以銀行存折的形式發放,這對于離銀行較近的農民比較方便,而對于離銀行較遠的農民,領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仍需要支付高額路費。這些做法無形中增加了農民加入農村養老保險的成本,造成農民的福利水平損失。對于那些流動性較大的農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民,由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發放在不同地區以及城鄉之間還沒有實現統籌安排,還會帶來更多的不便。統籌城鄉發展是中央解決三農問題的新思路,解決三農問題,絕不是在增加農民福利的同時增加農民的負擔,因此這種不靈活的發放形式,不利于城鄉統籌發展。
(三)國家層面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不足
當前我國沒有一部法律,就規范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做出立法約束,這嚴重影響了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的連續性,直接導致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劇烈波動。圖1表明,在《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推出之初,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曾經超過8000萬。之后,由于沒有法律約束,缺乏相關政策制度保證,導致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缺乏連續性。致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開始逐年減少,特別是2000、2001、2002三年連續下降,在2006年參保人數達到最低值,可見這一階段有較多農民退保。2009年《指導意見》的出臺以及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相應措施,使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加人數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參保人數將近9000萬。可見,政策和立法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持續穩定發展的保障。由于沒有法律約束,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中,各級地方政府對具體政策的設立、撤銷和改變的操作缺少約束,這不利于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的穩定性。這種不持續穩定的發展,導致農民不愿投保,加之各種糾紛的出現導致“羊群效應”,產生大面積退保。這種情況的存在最終不利于我國農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
(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低效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由縣級政府管理,由于縣政府缺乏基金管理方面的經驗和人才,只能采取簡單的保值的措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用于購買國債和存人銀行,在實際運營當中大多數地區都是將基金用于購買銀行存款。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中個人賬戶的增值,只能按照每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來計量,導致基金運營收益較低。在發放農村養老保險金的資金來源中,個人賬戶的增值占絕大部分,因此,較低的基金運營收益決定了農民只能領取較低水平養老金這一現狀。農民的社會福利水平提升緩慢,遠遠落后于城市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拉大了城鄉差距,不利于城鄉統籌發展。
(五)“集體補助”制定不合理
《指導意見》中規定“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這直接導致有錢就補,沒錢不補的現狀。我國除了東部的一些地區可以對“集體補助”這一項進行補助外,中部和西部的大部分地區村集體都沒辦法對農村養老保險提供集體補助,使得《指導意見》中對集體補助的規定形同虛設。深究其原因可以發現:1)無法衡量一個村集體是有條件的還是沒條件。國家和各地方政府出臺的條例中也沒有說明這一點,使得這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變成一句空話;2)我國東部地區農民收入高,村集體資金實力強,而西部農民收入很低,村集體收人也低,使得西部地區村集體就是想補也沒有錢補;3)中國廣大農村民主化程度不高,補助標準能由農民的意愿制定的可能性極低。通過實地了解,很多村委會根本不向農民談這一事情,就算農民提出要求也會以村委會資金缺乏為理由不予補助。村務公開在很多省份還無法做到,這一政策也被放緩執行。這一政策的放緩使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的差距進一步拉大,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破解也無從實現。
三、城鄉統籌背景下完善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建議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還很不完善。如何解決好這些問題,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是我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級部門的當務之急。
(一)建立起城鄉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合理銜接制度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農民工在城市和農村之間的反復會是一個不斷的過程。另外,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入城市。這就需要做好新農保與其他各險種的銜接工作。
1.新農保與農民工在城里的各種養老保險的銜接。農民工想把在城里參加的養老保險轉為新農保時,除了可將個人賬戶中的全部資金轉入新農保中的個人賬戶外,還應允許把企業為農民工繳納的那部分資金一并轉入新農保中,多余的資金可以轉給農民工,不足的部分由農民工補足。對于農民工所在城市中養老保險與其他險種混合的情況,實現相關險種有條件轉換。如北京市對農民工實行的是一種全能保險,在轉換為新農保時,可以提供最低的保障,對投保年限也應予以承認。
2.城鎮社會養老保險與新農保的銜接。在農民轉為城鎮戶口想享受城鎮社會養老保險時,應將新農保中的全部資金一次性轉為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如果不夠,可以進行補繳,如果出現盈余,則對個人賬戶中超過的部分予以退還,國家補助和集體補助不予退還。同時在賬戶管理方面,新農保的個人賬戶中包含了農民個人繳納和村集體繳納兩部分,可以按照比例轉化為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這樣有利于發揮城鎮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的激勵作用和最終向城鎮養老保險方向過渡。
(二)實現農村養老保險發放形式多元化
各地方政府應該采用多種形式發放農村養老保險金,出臺的政策應該結合所屬地區的情況,對參保各個縣分別規定。如偏遠地區實行村發放制;對金融機構發達的地區,實行銀行發放或農村信用社發放。對實行村發放制的地區,要做好保險金的管理工作。另外,隨著金融基礎化設施的逐步提高,可以進一步將城鄉養老保險發放統一起來,推行“一卡通”,即城鎮和農村可以用一張卡來發放,逐步推行城鄉養老保險一體化。
(三)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養老保險法》
雖然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養老保險法》(草案)已經進行了十多年的醞釀與修改,但其中農村養老保險方面的法律規定還處于空白。該法案的補充應著重規范農村養老保險的各項制度,為解決法律糾紛提供依據;應該對城鄉養老保險、農民工的城鎮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提供法律支持;規定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方向,進而減少政策的劇烈變動,使農村養老保險能夠持續發展。
(四)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與社保基金運營并軌
將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與城鎮社?;鹨黄疬\營,即可有效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低效的問題,同時也是打破我國的二元經濟體制的重要措施。好處是:1)利用我國社?;鹭S富的管理經驗和大量的專業管理人才,提高基金運營效率;2)可以減少管理機構,節約開支,減輕縣一級政府的負擔;3)可以解決基金規模小,規模報酬低的問題。對于基金運營的成果的分配,可以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比例進行分配。
體育社會學理論體系研究
一門學科的建立、發展與成熟離不開對其理論體系的探討與爭辯,體育社會學自70年代在我國發端以來,一直有部分專家專注于該學科理論體系的探討,并取得了豐厚的研究成果。專家學者們就體育社會學理論基礎問題長期、深入的探討對該學科在我國的發展與成熟起到非常重要的鋪墊與推動作用。關于體育社會學的學科性質,早期的觀點認為體育社會學是交叉學科、邊緣學科,爾后部分社會學領域和體育學領域學者認為它是社會學下的一門應用社會學。近年來,有的觀點認為體育社會學是介于體育科學和社會學之間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即它既具有社會學分支學科的屬性,又是體育科學的一門基礎學科,也有學者提出了體育社會學只有一個學科屬性,即社會學的分支學科的觀點。孰是孰非,還需學界的進一步討論與爭辯。關于體育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學界形成了較為一致的觀點,即體育社會現象是體育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并就什么是體育社會現象、構成體育社會現象的前提條件、什么樣的體育社會現象才有研究價值等問題進行了更深入的討論。
美國科學哲學家托馬斯•庫恩認為“范式(para-digm)”是在科學實踐活動中某些被公認的范例,包括概念、定律、理論、觀點、應用等在內的范例,范式可以用來揭示科學發展和科學革命的結構,為某一科學研究傳統的出現提供模型。[1]有人認為“范式”這一學術詞語已逐漸替代社會科學中的“方法論”。關于體育社會學的研究范式,學界大致持這一觀點,即實證與思辨研究是體育社會學研究的基本范式。如仇軍認為我國體育社會學的發展經歷了初始階段注重解釋主義(思辨)研究范式,發展階段具有實證主義研究范式色彩,現階段實證主義研究方法與解釋主義研究方法相互滲透和融合幾個階段。[2]吳貽剛等認為我國體育社會學研究范式較單一,主要以結構功能主義為主,雖然也有一些使用了沖突理論的范式,還有一些運用了后現代主義范式,但總招來結構功能主義者的激烈批判。[3]目前,體育社會學研究的理論與框架主要援引自社會學與其他相關學科,包括結構功能理論、角色規范理論、符號互動論、女性主義論、社會越軌理論、社會轉型理論、非政府組織理論、公共服務理論、社會排斥理論等。比如運用結構功能主義分析不同時代體育應完成的歷史任務和承擔的歷史責任,運用符號互動論分析體育群體中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人與組織之間的互動以及組織與組織間的互動,運用角色規范理論解釋體育游戲與運動競技對參與者的社會影響,運用社會越軌理論解釋競技體育異化問題,運用社會排斥理論探討體育中弱勢群體體育、體育權利與公平問題等等。其中,運用結構功能主義來解釋體育現象的研究居多,其他理論應用較少。
研究方法是衡量一個學科發展程度的重要標志。近年來,問卷調查法在體育社會學研究中應用越來越普遍,有學者就體育社會學中與問卷調查方法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陳海燕對6種體育期刊1999-2003年間以調查研究為主要研究方法的論文進行分析后認為,多數研究者忽視了對研究方法的介紹,在抽樣調查中,抽樣方式介紹不明的占20.6%,在調查資料的處理、分析和表達方面,多數研究停留在以百分比的直觀解釋和說明上。[4]楊威的研究也表明,目前體育社會學研究中問卷調查方法的使用,在問卷統計處理和分析上,多采用百分比分類統計分析,注重對現狀的描述;但從整體發展來看,呈現出由常規統計、單變量統計分析向多元統計分析發展,由描述研究向解釋研究發展的趨勢。[5]斯迪虎認為體育社會學因果關系的本質存在于決定論與人的自由意志之中,數理統計是關于體育社會現象之間量的相關分析,任何具體的量都有質的規定性,如果不了解量背后的質的規定性以及數量關系背后的社會背景情況,就可能做出膚淺、錯誤的解釋。因此,體育社會學的數理統計中,即使兩個變量之間具有較高的相關系數,并且具有統計意義,也不能因此作出兩個變量間存在因果關系的結論,而應遵循數理統計與邏輯實證相結合的原則。[6]楊威的研究也贊成上述觀點,建議應注重信度與效度問題、抽樣方法問題(隨機不等于隨意)、統計分析問題(過于相信兩個變量間的統計結果分析,忽略體育社會現象間的復雜性)、結果的理論解釋問題(厚于資料收集與現狀描述,薄于理論分析與解釋),并介紹了目前體育統計教材中鮮有論及的定類、定序變量回歸分析方法,有利于充實體育社會學研究方法,并有利于提高研究結果的可信度,從而提高研究成果質量。[7]除傳統的文獻調研法、問卷調查法、專家訪談法等外,一些學者逐步開始采用定量分析和計算機技術相結合、典型調查、個案研究、田野調查等方法來研究體育運動中的社會問題,使體育社會學中實證主義研究范式的運用向前邁出一步。
總體而言,關于體育社會學理論體系的研究取得了較大發展,但仍停留在借鑒與援引母學科與其他相關學科理論與方法階段。盡管近年來有學者介紹了西方國家體育社會學的研究理論、視角、范式和研究方法,如“從一元走向多元:西方社會學研究方法的流變”、“西方體育社會學研究范式的形成與發展”、“西方體育社會學新流派述評”等,但具體應用還不多見,并且在應用過程中還需對援引的理論與方法進行本土化的考量。
體育社會學應用研究體育社會學應用研究的主要內容
隨時間與政策變化而有所側重。20世紀80年代,體育社會學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體育運動的社會功能、體育改革、體育娛樂理論、體育與大眾傳播媒介等主題上。90年代,體育社會學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體育群體及其互動、體育與生活方式、體育人口、假球與黑哨等社會問題、社區體育、競技體育異化、體育產業、中國體育事業發展問題、全民健身理論和實踐、體育體制改革等主題上。近10年來,體育社會學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民與農村體育、體育公共服務問題、北京奧運會、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等主題上。
農民與農村體育隨著黨和政府對“三農問題”的日益關注以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號召的提出,農民與農村問題逐漸進入學者們視野,農民與農村體育問題也一躍成為體育領域的研究熱點,與此相關的課題立項、成果發表數量劇升。以體育學人最為看重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課題立項為例,2001年至2004年該基金沒有與“農民體育、農村體育”相關立項,但從2005年開始,與“農民體育、農村體育”相關的立項呈現出波浪式上升趨勢。這一研究熱點在整個社科基金中所占比例越來越高,特別是最近兩年,學者們對農村體育和農民體育傾注了更多熱情,社科立項也向“農民體育、農村體育”的相關研究作了較大傾斜(如圖3)。2001年至2011年10月,收錄于中國知網核心期刊以“農民、農村體育”為命題的文章共262篇,其中2001年至2005年47篇,2006年至2011年215篇。一些學者運用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就以下問題進行了廣泛的探討,對不同地域農民體質與體育鍛煉現狀的調查分析與對策探討;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或和諧社會建設為語境的農民、農村體育發展問題的探討;農民、農村體育需求問題的探討;不同地域農村體育項目與文化的傳承、發展、出路、困境等,農村體育公共服務問題,農村體育發展對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的影響等內容。總體來說,這些問題的探討豐富了體育社會學研究的主題,對農村體育的發展也頗有指導意義,但從理論上來看,采用問卷調查對現狀進行量的描述與分析偏多,通過實地調查與訪談結合量的分析闡釋現象背后的質的研究較少;研究對象不全面,研究方法較單一;宏觀研究偏多微觀研究較少;從實踐上來看,對指導農村體育發展又缺乏可操作性。
體育公共服務問題隨著我國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型,公共服務問題受到政府、學術界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體育公共服務問題也隨之受到體育界的關注而成為近年來繼“農村體育”以后的又一研究熱點。2001年至2011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與“體育公共服務”相關的立項頗多,2001年0項、2002年1項、2003年5項、2004年2項、2005年0項、2007至2008年各一項、2009年2項、2010年6項、2011年7項。2001-2011年中國知網核心期刊與“體育公共服務”相關的論文共計74篇,其中2007-2011年6月70篇,占10年間總數的94.6%。這些研究成果主要就體育公共服務的內涵、現狀、困境、影響因素,體育公共政策供給主體、供給方式、供給模式、供給制度與制度創新,體育公共服務體系、運行與評價等內容進行研究。不少研究或采用了體育社會學的理論,或采用了體育社會學的研究方法,或從社會學的視角分析目前我國建立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應該肯定這些研究成果為促進我國體育公共服務理論研究與實踐發展做了重要的鋪墊。但目前我國體育公共服務體系的研究在理論上尚未完全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理論框架,在實踐上尚未使得這一“體系”規范、有序的運行。[8]甚至可以說體育公共服務體系還未建立起來。因此,還需要體育社會學者們投入更多的時間與精力作進一步的研究。
北京奧運會研究2001年北京獲得2008年北京奧運會舉辦權,引起國人的振奮,舉國上下為之歡慶,體育界更是如此。此后關于北京奧運會的報道不絕于耳,同時,學界對北京奧運會的相關研究也越來越多,從內容上看,涉及奧運理念,奧運會場館、設備,運動隊的備戰,奧運會對城市與社會的影響等問題,從時間上看,奧運會前的研究成功主要涉及技術、條件等的準備性研究,奧運會后主要注重對奧運會各方面的分析總結和對我國體育事業發展方向的思考等問題。其中不乏從社會學的視角去研究與這一主題相關的問題,如“影響我國女性2008年奧運會成績的社會學因素分析”、“2008年奧運會與北京的流動人口問題”等等,這些研究對我國成功舉辦奧運會具有較大的借鑒意義。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后,這一研究熱點逐漸淡出多數學者們的視線。
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與退役運動員保障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一直備受學界關注,從90年代初討論的高校辦高水平運動隊到“體教結合”,再到以學校、家庭、社會多元化培養的討論不曾停止過。由于退役運動員不再安排就業,沒有退役后的保障,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意選擇從事體育運動訓練,特別是北京奧運會后,公眾的金牌意識逐漸淡化,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的培養面臨更大困境,體育界不得不再思考這一問題。主要集中在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現狀調查、問題總結、對策分析、模式探討上,也有關于美國、日本等國家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的介紹與比較研究。其中也有部分采用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或者視角來分析問題,如“美國學校培養競技體育人才的社會學歸因”、“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中不同層次利益整合的機制”等。通過對相關文章的梳理不難發現,對該問題的研究大多數學者都傾向于宏觀層面或中觀層面,對微觀層面的研究極少,比如通過個案研究,深層次追蹤不同年齡段的運動員對從事運動訓練的看法,隨著社會變遷與政策變化,家長對子女從事運動訓練的態度變化,從微觀層面探尋因果關系。
有關國外體育社會學研究進展介紹與比較研究除了上述體育社會學研究的問題外,值得一提的是,近10年來有關國外體育社會學研究進展成果介紹與比較研究頗多,這可能與早期的學者們呼吁應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體育社會學譯著與成果介紹相關。在著作方面,國內有關學者翻譯了部分國外著作,如盧元鎮主持了《美國體育社會學》的譯介、清華大學組織翻譯了美國學者JayJ•Coakley的《體育社會學:議題與爭議》、金季春主持翻譯了《體育科學指南》等等;[9]在論文方面,有的探討了西方體育社會學研究方法、研究范式、理論、視角等理論問題,[10][11][12][13][14][15][16]有的分析了近年來國際或西方體育社會學研究的熱點問題與發展趨勢,[17][18][19]有的對中西體育社會學研究內容與熱點進行了比較研究,[20][21]還有的專門探討了中國體育社會學發展進程中的對外聯系。[22]這些成果使我國體育社會學研究者們了解了國外同行們的研究現狀、研究取向、研究方式、研究成果,為我國體育社會學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鑒與參考,同時也有專家指出在借鑒與參考的過程中應考慮本土化的問題。
近十年來我國體育社會學研究的特點
重宏觀研究輕微觀研究通過對近10年來相關研究成果的閱覽和梳理可以看出,我國體育社會學研究往往重宏觀研究輕微觀研究。不管是課題、畢業論文還是期刊論文,都熱衷于選擇大而難的課題,也傾向于選擇思辨性的課題而非實證性課題,似乎有功利性之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國處于社會急劇變革時期,體制改革需要更多宏觀視野的研究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我國現行體育學各級課題規劃和評審導向中,微觀研究課題得不到重視,難于立項。此外,體育學各級課題資助金額小,難以完成以長期田野調查、訪談、觀察等方法為手段的資料收集與分析論證的微觀研究也是原因之一。
濃厚的政策導向色彩從對近10年體育社會學應用研究幾個主題的逐年成果數量來看,具有明顯的政治色彩。國家提出“三農”問題、提倡新農村建設、倡導和諧社會建設,則以此為背景的和與此相關的論文相繼涌現,并成倍增長,爾后逐漸冷卻。關于“北京奧運會”論題的情況如此,關于“陽光體育運動”論題的情況亦如此。北京奧運會后主席提出“向體育強國邁進”的戰略方針,則以“體育強國”為題名的論文不久便見于各刊物,中國知網以“體育強國”為篇名檢索2001-2011年論文共計145篇,其中2009-2011年120篇,占10年來總篇數的82.8%。以上充分表明,我們的體育社會學研究緊跟政策,亦步亦趨,這雖體現了體育社會學研究的問題意識。但我們也必須認識到,體育社會學研究的任務應以社會學視角分析體育中的社會問題,揭示現象背后的規律,進而提出解決問題的策略與方法,以供政府部門決策參考;而不是在政府部門做出某一決策后,再一窩蜂地去解讀某一策略的內涵,討論對與錯、可行性等等問題。
【論文摘要】在我國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始終存在一個重要問題——供給問題難農民貸款難。而小額信貸組織可以作為農村金融供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消除農村貧困和發展農業生產做出貢獻。
一、小額信貸及其在我國發展的現實意義
1、小額信貸的概念
小額信貸從國際流行觀點看,是指專向中低收入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的信貸服務活動。通過適當的組織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窮人貸款,幫助更多窮人增加收入。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具體是指基于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一種不需要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鑒國際上小額信貸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2、我國發展農村小額信貸的現實意義
許多報告都指出,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的主要問題仍是供給問題,而小額信貸組織可以作為農村金融供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積極作用,并同時擔負著社會扶貧、保障的責任。
(1)發展小額信貸是我國農村金融“借貸輸血”的一劑良藥。農民貸款的低利率、不確定風險都使正規金融機構部門的諸多業務“趨利避害”,轉戰“非農”。同時,正規金融部門的高門檻,也使得廣大農民望門止步。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小額信貸依據自身額度小、限期短、分期還款、不需擔保或具有靈活性擔保形式等特點,專門向農村中低收入農民提供貸款,為農村貸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額信貸靈活的擔保形式或不需擔保的特點降低了我國農民貸款門檻。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肩負著解決好“三農”問題的三大功能。經濟杠桿功能。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村貸款難的困境,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同時,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又促進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經營狀況的改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通過辦理該業務推動縣域以下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能得到長足發展。政策性支農功能。在我國,小額信貸扶持的主要是社會的弱勢產業,服務對象普遍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額小面廣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擔起黨和政府的政策性支農服務功能,帶有一定的扶貧性質,這也是國有商業銀行紛紛從農村撤走機構的基本原因。社會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國的農村小額扶貧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下崗工人再就業貸款等社會保障性質的貸款,大多通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小額貸款的方式進行發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銀行+扶貧組織”的運作模式,小額貸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扶貧組織的責任。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現狀及面臨問題分析
1、基本現狀
(1)放貸主體。在我國,小額信貸的放貸主體有三類:一類是以國際資助為資金來源,以民間或半官半民組織為運作機構的小額信貸試驗項目,包括一些國外扶貧信貸投資和接受國外捐贈,還包括民間自發的借貸融資。其中,民間借款融資一般占地區融資總量的20%-25%之間;第二類是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以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為運作機構的政策性小額貸款扶貧項目,一般由農業銀行發放。貸款金額在2萬元以內,利率相對較低,期限在1-3年,此類貸款占農村地區小額貸款的8%左右;還有一類是以農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貸款為資金來源,以農信社為運作機構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社貸款。貸款額度在萬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貸款性質為商業性質。在農村小額貸款比例中占較大比重。依不同地區有不同比例,一般達到30%至40%之間。
(2)發展形勢。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總體來說有發展速度快、總體數量大、涉及面廣等特點。為推動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陸續出臺了相關小額貸款管理辦法和指導意見,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和農戶小額聯保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在中央銀行再貸款政策、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1年以后得到了迅猛發展。據統計,至2007年9月末,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貸款31619億元,其中農業貸款14498億元,分別比2001年增19648億元、10081億元,增幅分別為164%、228%,全國2000多個縣中幾乎所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都開辦了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在增量貸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額貸款的增長。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國農村小額貸款覆蓋面已達32%,在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小額貸款受益面更高。農村小額貸款有效解決了農村中低收入群體貸款難、融資難問題,成為廣大農民脫貧致富的法寶。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的障礙
小額信貸在中國農村的發展雖然獲得成功,但是可持續發展率較低,而可持續發展率的高低,是國際上衡量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通過歸納總結,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法律體系、相關政策及機制建設等外部條件不完善:第一,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地位問題始終困擾其發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導致發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確功能定位問題,才能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第三,保障機制、政策體系不完善加大行業風險。目前農業災害補償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約了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
(2)資金來源和后續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農業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當前農村信貸資金不能實現有效配置,農村資金分流仍然嚴重。正如前文所述,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始終不能得到解決,小額信貸在農村的資金支持同樣難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額信貸具有額度小、期限短、分期還款、不需擔保或具有靈活多樣的擔保形式等特點,這些特點,促使它能夠較好較快地適應我國農村的貸款市場,但同時,貸款利率偏低、貸款品種單一、額度小、風險大等一些問題也阻礙了小額信貸的進一步發展。
(4)管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監管力不從心。有關部門對具體監管方式未做出統一規定,協調小組并非專門的監管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另外,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投資人又多為非金融專業人才;農行和政府部門兩者的責任和權利關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對稱,也造成了金融監管的困難。第二,商業性小額信貸公司內部治理經驗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農村小額信貸組織成功并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關鍵,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組織架構、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導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內部管理授權、職責劃分、激勵約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三、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發展的建議
針對上文所提出的發展中存在的相關問題,要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普遍推廣小額信貸,實現小額信貸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確保資金來源,保證充足的后續資金,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條件
(1)建立全面的小額信貸發放體系,依據不同目標實行不同政策。首先,國家應整合對農村的資金投入,用少量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資金流向農業和農村;其次,中國農業銀行要以全面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綜合性銀行為目標,主要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再次,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妥善解決信用社的累積虧損和呆壞賬,進一步增強支農能力。
(2)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是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開展經營的基礎。在市場條件成熟或小額信貸組織自身實力足夠強時,可以將其發展成為地區性或社區型商業性金融組織。另外,可以嘗試改變小額信貸組織只貸不存的風險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機構法制環境基礎上放寬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吸納存款的限制,確保資金的來源充足。
2、良好的宏觀環境,健全的法律體制、政策保障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外部條件
(1)加強立法,明晰借、貸主體,建立弱勢群體便利融資的法律支撐。國家應該在條件成熟時制定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法規,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國家關于小額信貸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確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對象;其次要依法明確承辦小額信貸業務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機構,并且在條件成熟的地區組建城、鄉風險投資公司。同時,要依法加大社會信用治理力度,對一切不守信用的行為和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明確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發展政策型或商業型或政策+商業型小額信貸。依據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條件,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機構的性質,因地制宜的開展“政策型”小額信貸、“政策、商業結合型”和“商業型”小額信貸,實現政府扶貧和小額信貸經營的分工與協調。依據不同功能定位來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
(3)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和風險保障系統。借鑒國際小額信貸的通用做法,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并建立起完善的小額貸款政策保障制度、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以增強農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減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上的風險。
(4)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一是加快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強以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為主體的“信用工程”建設,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三是法院、銀行、政府密切配合,堅決打擊一切形式的逃廢債行為;四是建立有效的監管方式,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發生。
3、完善、創新組織機制,提高部門管理效率,增強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活力。
(1)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進程的加快,國家對農村小額貸款對象、額度、利率、用途、期限、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寬小額貸款對象、提高小額貸款額度、科學確定小額貸款利率、拓展小額貸款用途、靈活確定小額貸款期限、簡化小額貸款手續,進一步提高貸款便利程度。
(2)提高部門管理效率,重視對組織成員及農民群眾的培訓。加強內部管理: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按照國際慣例,參照業內經驗并結合自身實際,完善內控機制建設,強化整章建制;其次,有關部門應為農村小額信貸組織建立信息監測系統,幫助其對業務潛在的風險做細致的研究,不斷提高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水平;培訓組織成員,不斷提高組織內金融人才處理業務的能力;最后,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完善激勵機制,科學制定小額貸款發放、管理和收回責任目標及考核獎懲措施,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通過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避免操作風險,確保健康發展。
四、結束語
關于農村小額信貸建設的內容十分豐富,本文只是在大量閱讀相關文獻的基礎上,著重從其發展意義、發展中的問題及發展建議三個方面構建了分析框架,對如何促進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可持續發展做了初步的總結和探討。農村小額信貸對發展我國農村金融有積極的意義,擔負著政策支農和發揮經濟效益兩大基本功能。本文基于這一指導思想,希望通過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可持續發展的研究,為使其成為解決農村金融困境、促進解決三農問題的戰略支點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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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黑龍江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實施方案
論文摘要: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步較早,發展緩慢,而農村地區對社會養老保險又有較強的需求。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為黑龍江省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機。黑龍江省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做好戰略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與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結合起來;落實實施措施。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是黑龍江省落實和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的一個契機。黑龍江省是農業大省,產糧大省,而且要在2012年實現千億斤糧食發展戰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項惠農制度應該在全省提前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這樣更有利于調動廣大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減少外出人員的后顧之憂,有利于勞動力轉移和現代農業的發展。同時,也有利于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讓廣大農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享受自己多年支持國家經濟發展的回報。
一、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起始于20世紀90年代,1992年民政部制定頒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1994年,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方案》的內容頒布了《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大力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但由于《基本方案》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加上中央政府機構調整等原因,1998年后,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展緩慢甚至陷人停頓狀態。1999年由于國務院決定對已有的業務進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處于半停滯狀態,新參保人數銳減。截至2007年底,全省有111個縣(市、區),70%的鄉鎮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截至2007年底農村人口已達1 762. 9萬人,僅有184萬農民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截至2008年6月末全省共撥付農?;?06. 45萬元,涉及到26 892人次,領取保費的有67 568人。目前全省領取養老金的農民中,領取標準每月只有幾角錢的占25 %,每月領取五六元的占50%。以阿城市為例,每年續繳率僅為1%,從2000年至2005年阿城市新增參保人數每年為6人。阿城市共有355人領取農村養老金,社保部門每月共計發放2 320. 30元,月人均領取6. 5元,其中月領取養老金超過60元的只有7人??梢?,雖然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步較早,但發展緩慢。
然而,黑龍江省農村地區對社會養老保險有較強的需求。2008年一項對黑龍江省依安縣、雙城市、五常縣、肇東市四個市縣的調查顯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已經成為增加農民收人之后,農民最想解決的現實問題。農民養老觀念開始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轉變。農村參加養老保險率低,仍受到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農民的養老保險參與意愿深刻影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展。隨著人口老齡化日益加重,家庭養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降低,傳統的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已不足以保障農村老人的晚年生活,在農村地區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國家政策提供重要契機
2009年9月1日,國家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任務目標是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國家為每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年齡滿60周歲時開始領取。 轉貼于 2009年黑龍江省的寶清、寧安、依蘭等13個縣市區參加全國首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使170萬農民受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是黑龍江省落實和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契機,全省要結合省情制定好切實可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進而建立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全省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達到農民生活安康,農業經濟快速發展。
三、黑龍江省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1.做好戰略規劃。國家規定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后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黑龍江省要力爭在2015年實現全覆蓋,農村參保居民月領取養老金達到90元,2012年覆蓋率達到60%,農村參保居民月領取養老金達到75元,2009年試點地區農村參保居民月領取養老金60元,每年漲5元,做好規劃更利于制度實行。
2.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制定實施方案,必須遵循國家制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并結合黑龍江省實際,要區別不同地區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分條明晰試點可能涉及的各個方面的要求、具體實施辦法等。同時要特別考慮農村不同群體的特殊需求。農村特殊群體包括三類人:一是農村的“五保”戶、貧困戶,他們是農村社會救濟的對象。二是失地農民,尤其是進人老年的失地農民,他們喪失了勞動能力,又沒有了土地的生活保障,成為養老保險制度必須首要針對的對象。三是那些因缺少勞力而陷于生活窘迫的家庭,尤其是無子女在身邊照顧的單身老人和老年夫婦應該特殊考慮。四是計劃生育戶即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按現行“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當其夫婦一方或雙方年滿60周歲時,可領取每人每年600元的養老扶助資金,該獎勵只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