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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通訊越來越發達,英美影像資料也大量傳人我國,人們越來越輕松的就能在電視、網絡上看到英美影視劇,還有紀錄片、新聞、英美大學公開課等英文原版影像資料。而高職英語教學中也越來越重視英文原版影像資料的運用。商務英語本身作為專門用途英語(ESP)的一部分,能為高職院校培養更多復合型人才,因而,商務英語課也受到高職院校的極大重視。利用好英文原版影響資料便能極大的促進商務英語教學。接下來,本文將通過對理論的綜述,探究英文原版影像資料能提高商務英語教學的原因。
二、英文原版影像資料對語言教學的作用
1.影像資料的真實性促進語言教學。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交際教學論被引入到我國英語課堂,而它特別強調語言教學的真實性原則,即在真實的語言情景下,為了真實的目的而使用語言,這強調了在真實語言環境下的語言操練的重要性。Baddock.B指出影視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外國的真實的生活、語言、人際關系還有交際環境。Sherman.J則認為影像資料能提供給我們廣泛的最時新的語言資料,能促進學生語音、詞匯、語言還有句法的提高,并且,它帶給我們特定語境下的英語母語人士所講的語言,學生能通過聽聲音和看畫面,利用聽覺和視覺結合,更好的理解對話,以便提高英語口語。
2.影像資料的刺激和輸入促進語言教學。認知學習理論顯示作為信息處理主體的人尤其是學習者,在特定語言情境下,通過一定量語言信息的刺激,做出主動的、有選擇的信息加工以達到學習的目標。該理論強調大量的較強的感覺刺激能在學習者的大腦中留下記憶。另外,Sherman.J認為影像資料具有刺激和輸入作用,有利于英語寫作的訓練,并且,以工作為基礎的短片和培訓的影視資料對于專門用途語言教學非常有用。
3.影像資料的文化要素促進語言教學。學語言就需要學文化。交際教學論指出交際能力是能夠洞察國外的行為習慣和思想。影像資料具有文化的要素,能幫助學習者能洞察生活在異國文化下的人們的行為,如打算、做事的動機、愿望和興趣等。而通過影像資料,學習者能更容易了解到目標語言國的文化,這有利于目標語的學習提高。
三、商務英語教學原則
ESP是指專門用途英語,是一門新興學科。Hutchinson &Waters提出ESP是一種語言教學方式,是根據學習者特定的目的和需求開設的英語課。如與某特定學科和專業相關的英語,如醫學英語、汽車英語還有商務英語等。由以上定義得知,商務英語是屬于專門用途英語的分支。而ESP的教學原則是真實性原則、需要分析原則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原則。
而商務英語教學也是ESP的分支,也應遵循此原則。一方面,真實性原則反映出真實的語篇和真實的學習任務是商務英語教學的重要特色,從前面理論得知影像資料具有真實性,不僅促進語言教學,更能提高商務英語教學。另一方面,根據需要分析原則,學生需要學習在未來將會遇到的具體國際商務交際情景下的語言使用,影像資料具有真實性和文化要素,能滿足學生學習需求。另外,影像資料的刺激和輸入,尤其是商務方面影像資料的刺激和輸入,有助于學生對英語語言的吸收、內化,這有利于語言的輸出,如有足夠理解性輸入,學生更能自信參加商務英語口語等各種課堂活動,這符合商務英語教學以學生為中心的原則。
四、商務英語教學案例分析
接下來,筆者將展示自己在商務英語教學中的實例,分析為什么英文原版影像資料的合理利用,能有效的促進商務英語教學的提高。
1.商務英語教學案例。案例一是本人所上的劍橋商務英語課程,對象是高職院校大二的學生,專業是國際商務和商務英語,學生特點是有一定英語語言基礎,但基礎仍然較弱,表現為語音不夠標準,詞匯量有限,還有對復雜句型不熟悉,也不會運用。而此次課程的主題是接待客戶(Entertaining),本人決定用看電影的方式引入然后讓同學學習相關背景知識。作為專業核心課,本人上課時也邀請了本系英語教授及老師來觀察本人的課。
課程首先,教師在影片播放之前,提出問題:What can you learn from the film?讓同學看了后回答。
其次是播放《欲望都市2》電影的片段,這是經過剪輯的電影片段,格式是mp4的,字幕是中英雙語的。這段講的是薩曼達(Samantha)參加紅地毯儀式以及儀式后去俱樂部與中東商務面談,中東商人看好薩曼達邀請她為其宣傳酒店的相關視頻,時間不超過十分鐘。視頻播放時,最開始的薩曼達(Samantha)走紅地毯撞衫的情景吸引了同學們,班上同學看到這段幾乎沒有低頭玩手機的現象。后來與中東商人的會談,則把話題引入到了商務方面。
然后,影片播放結束后,本人開始與同學交談,以下是本人與一位同學的談話內容:
Teacher:What can you learn from the film?
Student: Persons are walking on the red carpet.
Teacher: Oh, great, anything else you can tell me?
關鍵詞 法律翻譯者 素養要求 途徑
中圖分類號:H315.9 文獻標識碼:A
1 法律文獻翻譯中涉及的理解力與表達力
法律英語翻譯有其特殊的地方,那就是法律英語中專業術語多、概念復雜、差別細微,再加上句式長且復雜、古舊詞使用普遍、涉及的領域廣泛、套語贅詞多,稍有不慎就會給當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陸文慧,2004)。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和外國公司進行經濟貿易、投資、服務等各個領域的交往,法律英語在其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表現之一是中外企業各種往來的法律文書都必須用英文編制,這就必然涉及到法律英語翻譯,以便雙方都能理解它們所達成的各項交易條款和意圖。因此,法律翻譯與文學翻譯乃至科技翻譯的最重要區別是它的準確性要求非常高,原文中的意思不得作任何擴大或縮小,而只能等同。同時,從事法律翻譯還要求譯者必須熟悉有關司法轄區所實施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以及其它法律概念和慣常做法。另外,法律翻譯所處理的法律文件也不再局限于合同、協議、遺囑、公證書、書、答辯狀、上訴狀等等,還包括其它含有法律意味的文書比如現在常見于網站上的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定,一些機構的操守及責任規定,電子商貿交易平臺的交易守則,商品的保用及正確使用聲明,我國中央或地方頒布的新的重要條例、法規、實施細則等。總之,無論是法律英語運用所處的經貿環境和國際交往還是法律英語本身的特點和使用范圍都對法律英語學習者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法律翻譯過程是一個再現源語意義的過程,無論譯前搜集的參考資料如何齊備,對源文的理解有多么透徹,必須有充分的表達能力,才可能使譯文順暢圓滿。表達力與一個人的訓練有關,一個人文字修養好并不代表翻譯一定會得心應手。因為寫作是表達自己的意念,而翻譯則是表達他人的意念。由理解到表達,中間有一個概念消化與配對的過程。這個過程的熟練與否往往取決于譯者掌握的詞匯量,具體來說就是在我們領悟了源語的意思以后,在腦海中搜尋匹配的用語,就像計算機翻譯軟件在系統詞庫中搜尋對應的字詞一樣。搜尋到最匹配的詞匯后,再運用遣詞造句的功夫譯出源語意思。詞匯越豐富,概念消化與配對的能力愈強,再加上日積月累的訓練,就能夠鑒別與欣賞所選用詞匯和句式搭配的效果,這是一個潤色的過程,要達到這個過程,法律英語翻譯者除了要經常研習一些中英雙語的法律文件外,還要多讀一些法律英語翻譯的批評文章。
2 法律英語文獻檢索的范圍和能力
眾所周之,文獻在學習和研究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這種重要性將隨著學習和研究的深入而不斷升級(渠濤,2006)。從事法律英語翻譯更是離不開文獻翻譯,因為當今時代文獻資源非常豐富,利用的途徑也是多姿多彩,在這樣的時代,要做到高效率地利用文獻,一是要充分地了解文獻資源的狀況,二是要熟練掌握可檢索到資源的路徑,兩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缺一不可。
首先,法律翻譯者要在中英文法律文獻資料的準備上下功夫,要力求做到文獻資料豐富多彩、種類齊全并具有較高的專業化水平。這是因為,可能被翻譯的法律文件本身種類多且各種格式要求復雜。比如訴訟類的司法文書就有狀、答辯狀、案情摘要、判決書、上訴狀、申訴狀、委托協議等等,如果法律翻譯者平時能注意收集這方面的文獻資料,那么就容易使自己熟悉這些特定法律文書的格式、篇章結構、用詞和表達。同時,在利用這些文獻資料的同時譯者還能使自己熟悉各類法律文獻資料的分類,把握其增刪和變化。因為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在法律文獻翻譯的過程中檢索不全或所利用文獻陳舊都不利于培養法律翻譯的能力。
第二,文獻資料的查閱和熟悉實際上也是文獻資料儲存和整理的過程,因為無論是網絡資源還是圖書館、資料室的紙質資源,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對其利用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這就需要法律翻譯者自己對其選擇并復印保留。而復印中有很大的學問,有些人進了圖書館或資料室沒有經過仔細查閱就匆匆忙忙地選了一大堆圖書雜志大量復印,結果回去一看沒多少用,這既浪費了資源又浪費了自己的時間。在法律文獻資料的查閱、取舍和保留、儲存之間,復印者展現的是自己對文獻利用敏銳的眼光和洞察力,只有平時多瀏覽,在腦中先篩選和確定目標,才能高效率地利用和保存。
第三,法律文本的翻譯是很專業的翻譯,它強調用詞不僅要具體準確、質樸簡潔、嚴謹規范,還要具有較強的概括性和包容性。而且每個法律術語都表示一個特定的法律概念和含義,在使用時不能用其它詞語代替,如“故意”不能用“存心”、“特意”來代替;“alimony”表示“離婚贍養費”就不能用“payment ”來代替;法律術語往往具有很強的對稱性即成對出現,比如原告—被告,甲方—乙方,加害人—受害人,債權人—債務人,轉讓人—受讓人等等(沈艷,2002)。這些法律文獻所特有的資料需要法律翻譯者平時特別加以注意,也就是說平時要注意自己查閱資料的多樣性和專業化,從系統性和邏輯性兩個方面嚴格篩選與法律翻譯有關的文獻并熟悉儲存它們。
3 資料查閱與專業領域的關系
法律翻譯是隨著國際政治、經濟、市場發展的變化而變化的,很多國際公約、國際組織的規章乃至跨國公司、企業間的聯合重組合資等行為都會產生一些新的法律術語,比如BOT投資方式就是由私營公司直接投資建設并設施的項目,然后政府授權投資者在項目建成后通過運營收回投資及其他費用,并獲取一定利潤的一種區別于直接投資的新投資方式,如果平時法律翻譯者多留意國際政治經濟新聞、不同地區慣例術語、多涉獵不同的新興知識領域、多向同業和律師朋友請教,那么就會遇到陌生的法律文獻時發揮自如而不至于束手無策。
法律是一個涵蓋知識面極廣的學科,基于一個人能力和精力的限制,法律翻譯者不可能做到樣樣精通(陸文遜,1998)。因此需要為自己確立一個專長的領域并久耕不輟,才能不斷提升自己的法律翻譯水平和能力。要做到這一點,法律翻譯者必須在下面幾個方面下功夫:首先,對自己感興趣的專業領域比如海事海商、保險證券、婚姻家庭、產品侵權等多看該專業領域專家的法律文獻并比對、模仿以使自己的譯文水平逐漸向該領域專家靠近;其次要多瀏覽該專業領域的工具書和相關參考資料;再次要透徹掌握該領域的法律概念和基本原理并跟蹤該領域的法律變化;有意識地訓練自己去翻譯該領域的法律文件。
參考文獻
[1] 誠.法窗譯話[M].中國對外翻譯公司,1998.
隨著當今教育現代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教師對現代多媒體技術的運用也日益得心應手,電腦多媒體課件已成為重要的教學手段,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顯著的作用。特別是在語文教學中,許多語文教師在多媒體課件中引用影視資料輔助教學,極大地豐富了課堂教育內容,激發學生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記憶,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
現在影視資料越來越普遍的運用到語文教學中,是有其時代必然性的。如今電視早已普及,看電視已成為人們的一種生活模式,電視遠遠超越了普通家用電器的意義,在人們生活中所發揮的影響可以說無處不在。與電視普及相伴的是大量影視作品涌現,這些影視作品的題材涉及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再加上數字技術的成熟與推廣,使得現在獲取影視資料途徑極為便捷,因而語文教師把影視資料引入課堂教學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簡要分析語文教師運用影視資料輔助教學的種種形式,主要出于以下幾種目的:
1、展示景物
在語文教科書中有不少寫景狀物的篇目,這些文字優美的文章能夠引發讀者的無盡遐想。但畢竟“紙上得來終覺淺”,課文中描寫的大漠風光、塞外風情、江南水鄉、異域見聞,絕大多數學生無緣親見,但是運用影視資料可以彌補這一遺憾。在講授《美麗的小興安嶺》時給學生播放一段東北原始大森林的影像,在講授《井岡翠竹》時讓學生看看江南竹海的風光片,老師帶領學生身臨其境般的感受一番,再回到課本上品味作者的細致描述,不但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更能增加學生對課文的理解。對于像《故宮博物院》、《人民英雄永垂不朽》這樣的說明文,在講課時播放相應的實物影像資料,對比作者的文章,能夠使學生更好的理清文章思路,掌握寫作技巧。
2、介紹史實
在語文課本中會涉及到許多歷史人物和事件,學生對歷史的感知相對比較模糊,老師的講解也無法帶給學生明晰的感性認識,現在有許多紀錄片和歷史題材的影視劇可以幫助學生走進歷史,了解過去,把這些影視資料用到語文教學中,對學生準確理解課文將會大有裨益。比如《曹劌論戰》一文涉及古代作戰的兵器、戰車、戰陣等內容,如果在課堂上播放一段反映春秋時期戰車作戰的影視資料,學生就能更好的理解“一鼓作氣”的含義,理解曹劌“下視其轍,登軾而望”的含義,進而對文中刻劃的曹劌這一人物形象會有更深的認識。
3、輔助閱讀
影視資料在輔助閱讀中也發揮著獨特作用,特別是劇本、解說詞這些特殊文體的閱讀。劇本與舞臺表演有著天然的聯系,許多劇本文字背后的潛臺詞需要演員表演提供給觀眾去領會,因此閱讀戲劇劇本應該和觀看演員表演結合起來才好。語文教材中選錄有劇本這種體裁,如話劇《茶館》、京劇《打漁殺家》、元雜劇《竇娥冤》等等,在教學中讓學生結合相關劇目的影視資料閱讀課文,能夠有效地提高學生的閱讀理解水平。而電視解說詞作為一種新興文體,與現代傳媒的關系更為密切,脫離具體的電視作品去學習解說詞根本無法領會其中的精妙之處,所以在學習解說詞的時候輔助以觀看原片對閱讀理解是非常必要的。
4、提高審美
培養學生審美情趣,提高學生欣賞水平是語文教學的一項重要內容。美的含義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理解,既有恒定不變的標準,又有強烈的時代特征。在語文課堂上適當引入一些極具欣賞性和藝術價值的影視資料,既有助于學生審美能力的提高,同時又能使學生對身邊紛繁復雜的文化現象具備一定的鑒別能力,還能提高學生的文化修養。優秀影視作品中所表現的壯美山川、悠久文化、濃郁情感能夠深深觸動學生心靈,陶冶學生情操,進而潛移默化的影響學生的閱讀和寫作。
然而語文教學畢竟不是影視欣賞課,語文學科有其特有的教學規律,影視資料在給語文教學帶來諸多便利的同時也與傳統語文教學存在著不少沖突之處,這就需要語文教師在運用影視資料時要清醒認識這些沖突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1、文字與影像的沖突
語文學科研究的對象是語言文字,語言是人類思維的工具,人們利用語文進行思考和表達。而影像雖然生動,影視劇雖然也能感人,但它們充其量只是引發人們的思考,而不能代替人們的思考。
語文課本中收錄了傳統名著《水滸傳》中“拳打鎮關西”、“武松打虎”等片段,文中繪聲繪色的描寫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中對魯提轄打鄭屠的那三拳所引發的感官聯想描述以及對景陽岡上猛虎“一撲、一剪、一掀”奪命三招的描寫,充分體現了作者駕馭文字的功力,歷來為讀者所津津樂道,語文教師在講到此處時也總要指導學生做精讀分析。但是這些精彩的文字在影視劇中卻無從表現,只能用高超的武打設計和巧妙的鏡頭剪切營造緊張氣氛,僅靠看影視劇根本無法領略原文的妙處。這就是文字與影像在表達方面存在的沖突,語文教學要讓學生學習領會文本、駕馭文字的本領,依靠影視資料是無法達到這一目的的。
2、想象與現實的沖突
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紅樓選角”曾引發無數口水仗,新版《紅樓夢》電視劇的演員選來選去似乎總是不能讓人滿意,其實這種結果完全是在意料之中的。文學是想象的藝術,通過文字塑造的人物形象需要經過讀者的一番想象再造后才會存活在每個閱讀者的腦海之中。同是曹雪芹筆下的林妹妹,有一萬個讀者就會有一萬個不同的形象,并且每個人心中的林妹妹都是獨特的,無法與別人分享的,這就是想象的魅力。影視作品卻剝奪了這種想象體驗給人們帶來的閱讀愉悅,把一個活生生的“林妹妹”推到了千萬人面前,根本不給你留下想象的余地,雖然扮演林妹妹的這個演員也是經過了千挑萬選,雖然這個演員的表演也可能非常傳神到位,但是硬要讓這個現實中的大活人與所有人心目中的林妹妹都能對號入座,那是絕無可能的,因此《紅樓夢》的鐵桿讀者們不買賬也是情理之中的了。
在我國,有關孩子收養的問題一直較少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但它又像一道涌動的暗流,讓人無法對其忽視。
如今,因為種種原因,收養孩子的家庭越來越多,而有關孩子的收養問題也成了這類家庭關注的焦點――既然家庭成員之間不存在血緣關系,那么他們之間的關系到底有沒有保證?為什么有的人辛辛苦苦養育孩子若干年后還要含淚把孩子交還給親生父母?有的甚至還要在老年后為了解除收養關系而對簿公堂?這種沒有血緣關系維系的家庭關系,一旦出現了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問題一:事實收養該如何處理?
12年前,剛剛結婚的張玲在一次下夜班回家的途中,發現了一個棄嬰,善良的張玲把這個已經餓得奄奄一息的孩子抱回了家。張玲已退休的父母見到這種情況,就主動提出照顧這個可憐的女嬰。
一年后,張玲生育了一個男孩兒,全家人還湊在一起開玩笑,說兩個孩子有緣分,說不定將來還能結為夫妻呢。但不幸的是,此后兩年間,張玲年邁的父母相繼去世,當年的棄嬰轉由張玲夫妻二人照顧,慢慢地,張玲的丈夫見老婆對這個撿來的女孩兒特別關心,甚至好過對自己的親生骨肉,就開始懷疑這個女孩兒是張玲和別的男人生育的孩子。為此,夫妻倆整日吵鬧不休。
在無法協調之下,二人離了婚。丈夫堅持帶走兒子,留下張玲和女孩兒在一起相依為命。因為沒有戶口,托了很多關系,張玲才把女兒送進了小學。轉眼到了孩子考中學的時候。張玲被學校通知:因為沒有戶口,她無法正常升學。張玲為此很是苦惱:自己單位效益不好,已經沒有多少錢去托關系了,可是孩子上學也不能耽誤,該怎么辦呢?
律師說法:
本案中,張玲遇到的情況,實際上是事實收養的問題。
我國《收養法》對于收養人、被收養人、收養程序有著嚴格的、詳細的規定。所謂的“事實收養”,就是指不具備《收養法》規定的實質要件與形式要件,但已經在現實生活中形成了事實上的父母子女關系的收養行為。
《收養法》中關于事實收養是這樣規定的:對于1992年4月1日《收養法》實施前的“事實收養”原則上予以承認。當事人可以補辦收養公證,明確收養關系;《收養法》實施后,收養關系的成立應當依照《收養法》的規定辦理,對不具備《收養法》規定形式要件(如登記和公證等)的事實收養,為無效的收養關系,不承認其效力。
因此,如果收養人是在1992年4月1日前收養孩子的,可以直接去收養地的民政部門補辦收養手續;如果該事實收養的行為發生在《收養法》頒布之后,則不受法律的保護。
依據《收養法》第4條的規定,被收養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被收養人是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收養對象,是為了有利于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建立和培養感情,從而促使收養關系的穩定和發展。
(2)被收養人是喪失父母的孤兒,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這里的“孤兒”是指父母雙亡的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棄嬰和兒童”是指被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丟棄而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
(3)收養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因為他們已經初步具備了判斷、辨明一些事務后果的能力。因此,收養他們時應當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征得其同意,以更好地建立和睦的養父母子女關系。
同時,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為:
(1)收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收養的目的是為了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確立父母子女關系,因此,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應有合理的年齡差距。
(2)收養人無子女。基于《憲法》和《婚姻法》中關于計劃生育的要求,《收養法》要求收養人無子女。這里的收養人無子女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無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養人因無配偶而沒有子女的情況。
(3)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為了保證被收養人的健康成長,對收養人撫養、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收養人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第二,收養人有保證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物質條件;第三,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養子女,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法律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被收養人能在一個和睦、溫暖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以免因夫妻單方收養而造成另一方不接納孩子,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響到養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對收養人的這一要求,是為了貫徹推行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
因而,根據法律規定,目前離婚后的張玲,符合收養人的資格,她可以去當地的民政部門咨詢一下具體流程,提交身份及其他證明,爭取通過合法的形式對棄嬰進行收養,完成合法的收養手續。
問題二:收養關系如何解除?
1977年,家住黑龍江省的李莉到遼寧省營口市看親戚,返程時,在營口火車站遇到一位抱小孩兒的年輕母親,孩子母親請求李莉幫忙抱一下孩子,她要去廁所。結果這位母親一走就不見蹤影。后來,李莉在孩子的襁褓里看到一張字條,這才知道,懷中的孩子原來是被母親遺棄了。
因為是個男孩兒,李莉便帶回了自己家,和丈夫一商量,就把這個孩子當成自己的親生兒子來養,并取名路生。此后幾年,李莉夫妻相繼生育了兩個孩子,都是女兒,此后二人便沒有了其他的想法。一心一意栽培三個孩子。
李莉和丈夫含辛茹苦地將三個孩子撫養成人,路生娶妻生子了,女兒也遠嫁他鄉了。1996年,李莉的老伴兒不幸病逝,路生也離婚了。1999年,路生再婚,隨條件較好的女方到女方的村子里居住了,留下李莉一人在老房子里生活。因為兩個村子距離較遠,路生經常是半年才來看望李莉一次。
李莉望著空蕩蕩的家,感覺很難過:自己將路生撫養成人,又張羅著給他辦了婚事,現在自己年老多病,沒有經濟來源,他就把自己遺棄了!
而路生雖然承認自己對養母有一些照顧不周到的地方,可堅持認為自己并沒有遺棄虐待她,搬到女方村里也是為了自己的孩子上學方便。于是雙方的矛盾逐步加深,最后,李莉堅決要求斷絕和路生的母子關系,還要路生補償自己為他花費的生活費、教育費及墊付的結婚費用2萬余元。這幾十年的母子關系,真能解除嗎?李莉要求補償合理嗎?
律師說法: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有兩種,一種是血緣關系,一種是法律關系。血緣關系對于親生父母與子女而言,不論感情是否融洽,都是永遠無法割裂的。但是,對于通過收養而形成的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系,則是可以根據法律程序解除的。
我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本案中,李莉要求養子補償自己的當年的支出是有法律依據的,但是,需要在認定養子女有虐待、遺棄的客觀事實的前提下才能提出。因此,假若路生沒有虐待、遺棄的事實,李莉可以與其協商補償費用。原則上,作為被養育多年的養子,也應該會理解養母的要求的。如果路生愿意從親情出發,支付養母部分錢款,法律上也并不禁止。
問題三:什么是無效收養?
家住山東濟南的劉鐵柱和妻子結婚多年,就是沒有一男半女。他們跑了很多醫院,也吃遍了各種藥方,依然沒有見效。轉眼間,二人都40多歲了,對于生育的事情,也就不再抱有幻想了。夫妻二人轉而把全部精力放在了開飯館賺錢上。
1997年,劉鐵柱夫妻開的飯館來了一位手腳勤快、能言善道的20歲姑娘孫梅。日子久了,聰穎的孫梅深得劉鐵柱夫妻二人的喜歡。在得知孫梅是個孤兒,自小由舅舅帶大后,劉鐵柱夫婦心里就有了一些想法。一天,他們鄭重地向孫梅詢問:是否愿意做自己的養女,給自己養老送終。
孫梅喜出望外,連忙點頭同意。為表示慎重,劉鐵柱還特意請來了孫梅的舅舅,一同去公證處辦理了收養公證。公證內容如下:“劉鐵柱夫婦自愿收養孫梅為養女,劉鐵柱夫婦為孫梅的養父母。”公證之后,孫梅就對劉鐵柱夫婦以父母相稱,對他們之間的關系,街坊四鄰及當地居委會均予以認可。雙方在一起生活直至孫梅婚嫁。
10年后,劉鐵柱因病去世,劉妻同孫梅一家生活在一起。但在管理飯館的問題上,雙方漸漸地產生了很多分歧。劉妻起訴到法院,以被告不盡贍養義務為由,要求解除其與孫梅的收養關系,卻被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這是什么原因呢?
律師說法:
收養涉及到身份關系的確定,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形成收養關系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我國《收養法》對于收養人、被收養人、收養程序有著嚴格的、詳細的規定。
此外,不論是對于收養關系形成的父母子女關系還是血緣關系形成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方對未成年子女均有撫養義務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系指18周歲以下的公民。
在本案中,孫梅被收養時已經20歲,而且具有勞動能力和獨立生活的能力,已不具備作為被收養人的條件。因此,雙方所作的收養公證內容顯然失實,其公證的收養關系應當無效。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自始無效,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并未形成養母女關系,因而不存在解除的問題。法院據此駁回訴訟請求,當屬合法。
問題四:寄養是否就是收養?
2001年5月,年方19的鄭小玉從鄉下來到合肥打工,經人介紹給一戶姓趙的人家看護病人。由于年少無知,鄭小玉與這家人的兒子以談戀愛為名發生了性關系,并懷了孕。
趙家知道后,以鄭小玉引誘兒子的名義將她趕了出來,并要她自己去打掉孩子。無奈之下,鄭小玉離開了合肥。但她并沒有到醫院做流產,而是回到家鄉生下了非婚生女珠珠。
半年后,得不到家人諒解的鄭小玉決定去深圳打工,并含淚將襁褓中的女兒托付給了好友唐輝,約好三年后來接孩子。
唐輝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起初,二人對孩子的精心照顧,大部分是出于對朋友的承諾。但隨著珠珠的成長,夫妻倆開始享受著珠珠給自己單調生活帶來的樂趣。咿呀學語的珠珠,也管唐輝夫妻叫爸爸媽媽,二人興高采烈地應承著,把這個小家伙當作了自己的孩子。
一晃三年過去了,珠珠的生母鄭小玉回來了,支付給唐輝夫婦5萬元酬勞。此時的鄭小玉已經是一位有錢的了,她這次回來就是準備接女兒的。可眼看著朝夕相處了三年的珠珠就要被接走,唐輝夫婦泣不成聲,不知道該怎么辦才好。經過徹夜不眠的考慮,他們找到鄭小玉說:“你是妞妞的親生媽媽,不錯。可是孩子生下來你就走了,我們養了她三年多,她也叫我們爸爸媽媽。現在的珠珠已經是我們的孩子了,你不能把她帶走!”
鄭小玉愣住了:“我才是她的媽媽,你們讓她管你們叫爸爸媽媽,已經侵犯了我的權利,我當然要帶她走!”在這種情況下鄭小玉到底能不能帶走珠珠呢?
律師說法:
1992年12月29日,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以下簡稱《收養法》),1998年修正后的《收養法》也于1999年4月1日施行。我國法律規定,收養是指公民依法領養他人的子女作為自己的子女,從而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確立父母子女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
我國《收養法》規定的送養人有三種:孤兒的監護人、社會福利機構、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此三類人均可以作送養人。
同時,《收養法》第十條規定:“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第十一條規定:“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收養人年滿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而收養關系一旦確立,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于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案中,珠珠雖然管唐輝夫妻叫爸爸媽媽,但是,他們之間并沒有任何血緣關系,而且鄭小玉當初只是將珠珠托付給唐輝照顧。唐輝屬于受托照顧孩子的一方,雖然沒有書面協議,但是,根據鄭小玉支付5萬元報酬,并且約定三年的事實,他們之間屬于一種有償的勞務關系。
也就是說,珠珠和唐輝夫妻之間,屬于寄存性質的養育,是一種寄養關系。寄養關系不影響孩子與生父母之間的法律關系,即使被寄養的期限很長,也是親生父母的孩子。結合鄭小玉的實際情況,外出打工三年的她,經濟條件充裕,完全有能力獨自扶養女兒,而且鄭小玉與唐輝夫妻之間,從未達成過送養珠珠的協議,更沒有辦理送養手續。因此,鄭小玉完全可以以孩子親生母親、法定監護人的身份,將自己的孩子領回。
有關臺灣新聞媒體的地位有多種說法,有贊頌者說是“無冕之王”,有批判者稱其為“文化流氓”,有學者說是“傳播工具”,還有人稱媒體為制衡政府與民眾的“第四種勢力”。這些多元化的稱謂表達了人們對臺灣新聞媒體的復雜感情,而這些情緒來源于臺灣新聞媒體對于影像信息存儲與開放的精密化管理。
臺灣的新聞資料素材調用十分便捷,這成為文化視頻傳播經驗中的一大亮點。在臺灣,各大新聞媒體都用自己研發的軟件來管理數據庫。比如中天電視臺的“中天視頻資料搜索系統”,當新聞編輯需要歷史性的視頻素材時,只需輸入關鍵字,資料就能夠信手拈來。該系統首先按照七要素原則對每日歷史性素材進行數據庫錄入工作,即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發展、和結局,因此可以通過事件或數個人物之間的形式來搜索人物關系鏡頭。比如,輸入“――蔣經國”,便可找到70年代與馬、蔣二人所有相關的影像素材,如“蔣經國在草山行館會見美國客人,時任英語秘書的擔任翻譯工作。”按照數據庫所寫標號,文字編輯便可以借出磁帶,畫面中的年輕英俊,坐在白發蒼蒼的蔣經國后面翻譯對話。這段素材入當選后視察兩蔣陵寢的畫面之中,使得新聞時空不拘一格,也令觀眾對兩者的關系有所了解。
臺灣剛剛內定江丙坤擔任海基會會長,幾家電視臺便將有關已逝的前海基會會長辜振甫的紀錄片制作成型并在一周內播出,與其說是紀錄片不如說是超長的歷史性時效專題片。由于面臨媒介“戰國時代”白熱化的頻道競爭和資本運作惡性循環的壓力,高效縝密的影像素材數字化管理,使臺灣新聞界擁有奇高的發稿效率,在快節奏的信息時代如魚得水。5月20日下臺的當天,臺灣新聞收視率最高的TVBS新聞臺用很短的時間制作了揭示分子丑惡嘴臉的《跨越520――啟示錄》。片中出現四次的演講:一、2000年“就任”時的“本人保證在任期內,不會宣布獨立。”二、幾年后,高喊:“臺灣要獨立!”三、2000年:“沒有廢除與的問題。”四、幾年后,叫囂:“國家統一委員會從今天開始正式終止運作。”兩組八年前和若干年后的演講被對接,一副分子狡詐多變、首鼠兩端的嘴臉被袒露無余。
無論是新聞媒體還是公共服務機構,臺灣對于其他需要影像資料的境外媒體,一律采取開放的態度。值得一提的是,臺灣新聞界在爭奪收視率彼此競爭極為白熱化的程度之下,居然能以社會影像“公正公開”的社會責任為重,將重要的影像信息與競爭者共享。相比之下,大陸目前的素材由于一些大媒體或地域性、專業性宣傳媒體的特殊關系,許多稀缺電視素材成了特殊壟斷商品。同時為低級別或有地域局限性的電視臺設置了很高的制作門檻,使其無法在影像上實現自己的目標。
監控影像素材的開放使用也為臺灣文化創意產業提供了豐富的內容。除新聞視頻素材外,臺灣法律要求全部的重點公共場所和私人營業場所必須安裝影像監控系統,并進行24小時監控錄像。重大涉案事件發生時,所有場所必須無償將監控影像素材提供給媒體及警方使用。因此,在臺灣的涉案類新聞中,觀眾總是可以在第一時間看到現場的監控影像。
圖書館成為影像資料存儲管理
及開放的重要陣地
鑒于視聽媒體已成為資訊時代傳播的重要工具,為保存影音資料,為讀者提供多元化的服務,臺灣“國立圖書館”早在1992年2月便成立了視聽室,籌備之初的館藏視聽資料包括照片、幻燈片、錄音帶和錄影帶,其中以錄影帶為主錄音帶為輔。經多方籌募,“國立圖書館”的收藏日漸豐富,增加了許多以政府出版品為主的錄影帶、錄音帶、幻燈片、鐳射唱片等贈送資料,另外還藏有非常豐富的微縮資料,包括期刊、報紙、善本與各種研究報告等。視聽資料以呈交的樣本為主要來源,再輔以采購出版的視聽資料。由于來自民間捐贈與政府計劃經費補助,視聽室館藏快速成長。臺灣的許多公共圖書館還專門建立了“影像人物志”及“影像人類學”等有關影像人文的資料素材庫。
與大陸公共圖書館零散化、碎片化的影像存儲不同,臺灣“國立圖書館”的影像庫存和調用頗為專業化,其中包括世界各國出版有關臺灣研究的各種檔案。1973年10月1日至2002年底,臺灣“國立圖書館”已完成超過14萬部新聞影音資料數字化轉檔工作。新聞雜志以及電視臺的新聞專輯帶等新聞資料,原件多為專業母帶,為了方便受眾選取新聞并閱讀,該圖書館配備了專業播放設備。為了配合館藏數字化典藏的發展要求,自2002年起,該館視聽室積極將以上新聞資料與館藏節目帶進行數字化轉檔以及新聞內容的詮釋等資料分析工作。通過視訊隨選系統(VOD),使用者可以自由地利用電腦設備和網絡選擇視聽資料。
臺灣“國立圖書館”在1993年2月正式啟用光碟網絡,有效地減少資訊檢索服務中必須經常更換光碟片的困擾。在系統開發方面,為了協助學術界與文藝界研究臺灣當代文學發展的軌跡,該館于1992年起和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腦與通訊研究所合作開發“當代文學史料影像全文系統”,該系統收錄臺灣地區當代作家的生平、傳記、手稿及名句、相片、作品目錄、評論文獻、歷屆重要文學獎獲獎記錄等,以全文影像方式輸入電腦并向全球資訊網絡開放,方便各界人士自由查詢。截至2002年3月,該系統共收錄臺灣當代作家2014人資料,上網利用人次約20余萬,已經成為臺灣主要的視頻文獻庫之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中國大陸的縣(市)級電視臺大多成立于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后期,記錄了無數社會變革、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發生巨變的影像資料,但絕大部分縣(市)級電視臺根本無圖像資料庫,現存的圖像資料鳳毛麟角,即使有也是非常零亂。在日常新聞管理中出現重采編輕資料、重現在輕過去的現象。圖像資料積累成為真空帶,導致大量影像資源在“一次性”使用后便石沉大海。如果通過公共圖書館,當地的政治、經濟、文化諸領域的影像志可以落地生根,并面向全體大眾開放,從“知”、“情”、“意”上全方位提升民眾的影像理解能力和知識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