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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2—14日,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出版科學系主任徐麗芳教授應邀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2013菲耶索萊館藏開發研修會”(2013 Fiesole Collection Development Retreat),并于13日下午作了題為“中國學術出版概觀及發展機遇”(Scholarly Publishing in China: Overview and Opportunities)的演講,由國際知名的資深出版專家、原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兼職教授安東尼·沃特金森先生(Anthony Watkinson)主持。
菲耶索萊館藏開發研修會自1999年首次在意大利菲耶索萊召開以來,已經連續舉辦15屆。今年是第二次在歐洲以外的地點舉行(2007年在香港召開),會議主題是“新的學術機遇:合作共贏”(Opportunities for New Scholarship: Working Collaboratively)。會議由新加坡世界科學出版公司(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意大利卡薩里尼里布瑞公司(Casalini Libri)和新加坡國立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主辦,由美國查爾斯頓公司(The Charleston Company)和逆流公司(Against the Grain)作為主贊助商,一些著名的跨國出版公司如ProQuest、SAGE出版、泰勒與弗朗西斯亞太公司(Taylor & Francis Asia Pacific)、威利(Wiley)等也都以不同方式贊助了此次會議。
菲耶索萊會議是全球少數將學術出版界、圖書館界和學術界人士聚集到一起交流研討的會議。它不接受投稿,每年主動邀請上述領域重要或有影響的人士擔任會議主持人和演講嘉賓。在今年的研修會上,愛思唯爾曼德利公司(Mendeley Ltd. / Elsevier)的聯合創始人和首席執行官維克特·漢寧(Victor Henning)博士作了題為“新型學術的機遇:研究論文免費共享”(Opportunities for New Scholarship: Letting people share research papers freely)的主旨發言。學術新秀、北卡羅來納大學圖書情報學院博士生詹森·普利姆(Jason Priem),也是“替代性計量學”(Altmetrics)這一術語的提出者作了題為“什么是替代性計量學”(What Is Altmetrics)的演講。此外,知名學者美國田納西大學信息科學學院卡洛兒·田娜普(Carol Tenopir )教授、現國際科技與醫學(STM)出版商協會首席執行官邁克爾·馬貝(Michael Mabe)先生、公共科學圖書館(PLoS)高級經理詹妮弗·林(Jennifer Lin)女士、澳大利亞格里菲斯大學信息服務中心高級項目經理娜塔莎·西蒙斯(Natasha Simons)女士和自然出版集團亞太公司宮入信子(Nobuko Miyairi)女士等作了精彩的演講。 (睦 盦)
尊敬的XXX:
我是XXX系XXX班的XXX,因XXXXX(寫上休學的原因)無法按時參加學習,需要休學XXXX時間(一般為一年)。
休學后,我會努力XXXX(如:保養身體,積極治療),并且在有余力的前提下繼續堅持學習。并在休學期間,加強自己的思想教育,使自己的思想始終與我校保持高度一致。
望領導及老師能夠批準。
此致
敬禮
XXXXXXXX系XXXXXX班 XXXX
年月日
或者申請日期:年月日
學號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系級
學系 年級 (班)組
聯絡電話
聯絡
地址
休學原因 (請勾選右項)
生病
服兵役
擬重考
成績不佳
適應不良
課業壓力不勝負荷
移民
游學
感情因素
意外事故
工作
結婚或生產
家庭變故
未注冊
休學逾期未復學
缺曠課超過期限
扣考學分過多
違反校規
志趣不合
其它原因
家庭經濟因素
勒令休學
申請自第___學年第__學期至第___學年第__學期止,共計__學期
此致
導師(指導教授)
系(所)主任
學生:
學生家長: 簽章
會簽單位(導師及系主任簽準后,方可辦理.)
(1)系辦公室
(2)圖書館
(3)系教官
(4)生輔組兵役
(5)生輔組就學貸款
(6)衛保組平安保險
(7)課注組
(8)代辦人簽名
【附注】一,辦理休學手續以三天為限,依學則第五十一條規定應於學期考試開始日前(即行事歷內當學期上課終止日前)完成休學程序.
二,申請時必須檢附家長親筆簽章之同意書(進修學制同學免附).
三,因故無法親來辦理休學手續者,可由代辦人辦理(須附委托書).
四,凡申請就學貸款於銀行核撥日前休學者,須先至出納組繳還學雜費收據影本交貸款承辦人.
五,辦妥上列會簽1至6項手績后,持此申請書,備齊家長同意書及學生證至教務處課注組換領休學證,否則無效.
尊敬的老師:
您好!
非常抱歉今天我寫的休學申請書,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也很喜歡讀。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很遺憾的休學一年,待收拾好自己后重新開始學習生活,這美好的日子。
家里經濟條件有點限制,所以我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出去賺足自己的學費。今年父母雙雙下崗。我家還有一個姐姐在上大學。云云,自己編吧!!!!!
學校領導:
茲有班XXX因(原因rushen如:身體經濟等)不能繼續完成學業。特申請修學X年.請于批準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本市中小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工作,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形成科學、完善的學業評價和管理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全日制公辦、民辦普通中小學及經區縣政府登記同意開設的以接受本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為主的學校。
第三條(主要內容)
本市中小學學制、入學、轉學、借讀;考核與評價、升級、留級、跳級、免修;休學、復學、退學;畢業、結業、肄業;獎勵、處分和學籍管理等事項。
第二章學制
第四條(義務教育階段)
本市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學制為5年,即為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和五年級。初中學制為4年,即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
第五條(普通高中階段)
本市普通高中學制為3年,即高一年級、高二年級和高三年級。
第三章入學與注冊
第六條(小學入學年齡)
本市兒童的入學年齡為6周歲,盲、聾、弱智等殘疾兒童的入學年齡一般為7周歲。
第七條(小學、初中入學辦法)
本市小學、初中實行就近免試入學。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須將小學、初中入學的有關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會公示,并通過多種有效途徑將《入學告知書》及時送達學生家長。
學校不得通過任何書面考試或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
學校不得拒收能適應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第八條(監護人責任)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按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送達的《入學告知書》的有關要求,按時送被監護的兒童、少年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九條(免學和緩學)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學、緩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由學校報送所屬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鄉鎮所轄學校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第十條(入學與注冊)
學校最遲應在新學年開學前15天,向新生發出入學通知。新生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注冊者,應向學校請假并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逾期1個月不辦理入學手續的,除不可抗拒的正當理由外,高中學生視作自動放棄學籍資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應按有關規定為每一位在籍學生編制學籍號。
在籍學生每學期應按規定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不注冊者,高中學生作曠課處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應主動關心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指導學生家長按有關幫困助學規定,申請屬地政府給予的資助,辦理注冊入學手續。
第十一條(班級學額)
本市高中年級班級學額不得超過48人,初中、小學年級班級學額應控制在40人以內,實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級學額應在30人以內。
第四章轉學
第十二條(適用對象)
全家遷居(本市遷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遷回本市;本區縣遷往外區縣、或外區縣遷回本區縣),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須轉學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高中學生申請回本市就讀,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經測試后,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落實,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本市范圍內高中學生一般不轉學。
學生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轉學。
第十三條(申請時限)
申請轉學手續應在新學期開學前一周內辦理,最遲不得超過開學第一周。因市政動遷等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第十四條(申請材料)
申請轉學須提供學生的戶籍證明、原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單、學生成長記錄冊、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和學籍卡復印件,高中學生還須附高中錄取材料等。
第十五條(申請手續)
學生或監護人應先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并由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中學生轉學,到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手續;小學生轉學,可直接到轉入地所屬學校聯系。轉學申請經轉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核準并安排落實后,再到原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出、轉入手續。
第十六條(學校責任)
接收學校不得拒收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因班級學額原因無法接納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安排。學生聯系轉學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未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本市學生轉學,接收學校應將其編入原就讀年級。外省市轉入的學生,學校可按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五章借讀
第十七條(適用對象)
借讀生是指非本市戶籍、但具備在本市中小學就讀條件的學生。即本市藍印戶口;持有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人員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持有效期內《*市居住證》的引進人才高中階段適齡子女。
第十八條(受理部門)
借讀申請人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借讀申請,落實就讀學校。
第十九條(申請時限)
借讀申請手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周或新學期開學前一周辦理。
第二十條(申請材料)
有效期內《*市居住證》、父母身份的有關證明及學生的學籍證明。小學一年級新生還需有戶籍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明或健康檢查卡。
第二十一條(相關待遇)
借讀學生在學校接受教育、參加團隊組織、擔任學生干部、評優獎勵、課外活動、幫困助學等方面,與本市學生一視同仁。
本市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居住證》子女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免收借讀費。
本市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居住證》子女可根據當年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申請報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進人才子女,在語言適應期(3年)內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已在外省市就讀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由學校對其進行測試,經測試合格后,由學校報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接受其借讀。
第二十二條(***地區居民、海外華僑子女及外籍中小學生就讀)
*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居民,*地區居民、海外華僑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學生在本市就讀,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考核與評價
第二十三條(考核評價要求)
學生應參加學校課程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的考核,考核情況記入學生成長記錄冊。
評價要體現對學生的全面素質進行發展性評價的導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整體素質提高和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四條(考核評價內容)
根據《*市中小學課程標準》(以下簡稱《課程標準》),考核評價內容應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社會實踐表現,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學習及擔任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考核評價方法)
考核評價要關注、發現學生成長過程中變化、進步,重視對學生的日常評價,全面、準確、科學的評價學生。評價結果不張榜、不排名次。
學業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小學階段學生不進行期中考試。期末除三、四、五年級語文、數學考試外,其他學科可根據不同年級學生特點和學科要求進行形式靈活多樣的考查。
中學階段學生的期中學業考核,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需考試或考查的學科。期末評價具有階段總結性評價功能,每個學科都要進行,考試或考查科目按《課程標準》規定執行。
學期總評按日常評價、期中評價和期末評價綜合評定。
學年總評按兩個學期考核評價綜合評定。
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應準予補考。補考時間應事先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
學生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采用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家長、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條(記錄方式)
學業評價結果根據《課程標準》規定和《*市學生成長記錄冊》中的具體要求進行記錄,日常評價、期中評價和期末評價的記錄方式要一致,便于學期、學年總評。
第七章升級留級
第二十七條(升級)
1、各科成績學年總評全部及格。
2、小學生學年總評語文、數學及格外有1門學科不及格。
3、中學生學年總評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和其他學科中各有1門不及格。
第二十八條(留級)
1、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達5門及以上。
2、小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經補考后,語文、數學學科中有1門及以上不及格;或語文、數學及格,其他學科有2門及以上不及格。
3、中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經補考后,語文、數學、外語學科中有2門不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中有1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2門不及格;或不及格學科達4門的。
4、高中學生自主拓展(選修)課程學習未達到規定學分;或社會實踐活動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小學一、二年級和小學、初中、高中的畢業年級不設留級。
第二十九條(隨班學習)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續留級兩次(即在同一年級讀完3年)仍不能升級的,可繼續隨班學習。
第八章跳級免修
第三十條(跳級)
學生綜合素質表現突出,學業成績優異,已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力程度,由學生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同意,并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可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
跨學段跳級的學生須參加畢業考試和高一學段的統一招生考試,并達到相應的標準。
第三十一條(免修)
學生學業成績優秀,有較強的自學能力。某一學科已達到更高年級的學力程度,由學生和家長提出單科免修申請,經班主任、任科老師和教導處審核,報校長批準,可以單科免修。
第九章畢業結業肄業
第三十二條(畢業)
1、小學生修業期滿,各科總評及格(包括補考后及格,下同);或語文、數學及格,其他不及格學科在2門以下(含2門,下同);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2、初中學生修業期滿,各科學業水平考試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3門及格,其他不及格學科在2門以下;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3、高中學生修業期滿,各科總評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3門及格,其他學科有1門不及格;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4、實施學分制學校的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即可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5、應屆高中畢業生名單由學校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統一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并報市教育行政職能部門備案和上網公示。
第三十三條(結業)
小學、初中、高中學生修業期滿,不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
第三十四條(肄業)
高中學生學完三分之二以上課程中途退學或休學期滿未復學的,發給肄業證書。
第三十五條(證書遺失)
學生證書遺失,可向原證書頒發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經核實后可為其出具學歷證明。
第十章休學復學
第三十六條(休學適用對象)
1、學生因傷病無法繼續學習或連續病假3個月以上的;
2、學生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等原因需暫時中斷學習的。
第三十七條(休學申請)
由學生和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出國護照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準后發給休學證明。
第三十八條(休學時限)
因傷病休學的,小學、初中學生一般不超過16周歲,高中學生一般不超過3年。
因出國探親等原因休學的,小學、初中學生保留學籍2年,高中學生保留學籍1年。
第三十九條(復學手續)
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提前復學的,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因傷病休學的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經學校批準,即可復學。
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經核準提前復學的,學校可根據其實際學業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學習。
第四十條(休學延期手續)
學生因病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申請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經學校批準后可繼續休學。
第十一章退學
第四十一條(適用對象)
1、學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癥或患慢性疾病長期休學,不能堅持正常學習(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
2、學生在學習期間因意外傷害性事故導致嚴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須有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單位證明)。
3、學生出國定居(須憑學生本人護照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
4、年滿16周歲,并已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繼續學習確有困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5、經司法部門判刑或送勞動管教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第四十二條(退學手續)
學生及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退學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并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四十三條(自動退學)
高中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過8周或累計曠課10周及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系幫助教育無效者;或休學期滿,經學校與家長聯系仍未復學或不按期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的,經學校報請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注明“自動退學”字樣。
第十二章獎勵處分
第四十四條(獎勵對象和形式)
市、區縣、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對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鍛煉身體及參加社會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獎勵可采取當眾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章)、授予榮譽稱號等形式。
第四十五條(獎勵程序)
凡授予各級“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隊長”和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者,均需學生民主評議推選,校務會議或行政擴大會議討論通過,并在學校和社區張榜公示。
對學生的獎勵,學校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檔案和本人檔案。
第四十六條(處分類別)
處分一般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被司法部門判刑、勞動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間,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可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第四十七條(處分程序)
學校對犯錯誤的學生應加強教育,促其認錯悔改;必須處分的,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處分適當。
學校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要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處分結論要同學生本人及家長見面。
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學校或學校所屬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須經校務會議或行政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除上述手續外,還須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第四十八條(教育幫助)
學校要加強對受處分學生的幫助教育。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學生在1學期后,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在1年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撤銷其處分。撤銷處分的權限和決定處分的權限相同。
已撤銷的處分不進入學生檔案。留校察看處分未撤銷者,不予畢業。
解除勞教或刑滿后需恢復學業的學生,由家長及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屬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不得拒收。高中學生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學校可同意其試讀一學期,試讀期間表現好,未重犯錯誤,由學校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恢復其學籍。
第十三章學籍管理
第四十九條(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學籍管理制度,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具體實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將學生各學段德、智、體諸方面的情況(包括入學注冊、學科學習評價,拓展型探究型學習成果,社會實踐鑒定,社會工作表現,紅領巾爭章活動,獎懲記錄,體質健康狀況和學籍變更等)完整、正確的分類歸檔,并要落實信息安全措施。
學校應允許學生查閱本人的學籍檔案,保障學生對自己學籍信息的知情權。
第五十條(學生社保學籍卡)
小學、初中、高中新生入學后,學校應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生信息采集,指導學生按時申領社保學籍卡。
第五十一條(學生成長記錄冊)
《*市學生成長記錄冊》是學生升學、轉學的依據之一,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指導實施,具體記載工作由班主任牽頭管理,每學期分若干次組織有關教師、班級同學對有關的欄目作出評價并記載,定期(一般四至五周)發給學生、家長交流,每學年結束,發還學生保管。
以馮艾為隊長的中國首支赴非洲青年志愿者服務隊12名隊員來到亞的斯亞貝巴,他們將在埃塞俄比亞服務半年。 其中,馮艾將和另一名志愿者王苓芳一起,幫助非洲最著名大學之一的亞的斯亞貝巴大學創建非洲首個中文系。
12名隊員中除馮艾和王苓芳外,李良忠、李春治、黃新宇和穆昕瑋(女)留在亞的斯亞貝巴從事體育教育和信息技術教育,學中醫的夏淑文、代金剛和學沼氣利用的張偉、劉哲靜(女)、趙軍民、王順利已深入距離首都200公里的鄉鎮開展服務。
中國駐埃大使館有關人士表示,中國首批志愿者來到埃塞俄比亞,既是我國志愿者事業邁向國際的一個里程碑,也將為今后向非洲更多國家派駐志愿者積累經驗。
中俄軍演顯示遠東和平力量
從2005年8月18日開始,歷時8天、參加人數近萬人、先后在俄羅斯海參崴、中國黃海與渤海海域、山東半島及黃海海域進行的中俄“和平使命-2005”聯合軍事演習于8月25日結束。維護和平是這次聯合軍演的主題,“友誼”、“協同”、“相互學習”、“共同反恐”,是這次軍演出現頻率高的詞匯。作為兩國首次聯合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05”標志著中俄戰略的伙伴關系深入發展,中俄兩國務實合作進一步拓展,中俄兩軍合作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大二學生一年賺500萬
在其他人還在以“同學”相稱的時候,20歲的夏乾良已經習慣被同事們稱為“老板”了。這位復旦大學法學院的二年級學生和他的本科同學們在去年6月注冊了暄氏文化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注冊資金30萬元,而現在公司的實有資本已達520萬元。他們利用復旦大學現有的師資和同學力量,策劃出版高考教輔書籍,抓住復旦大學這個“大客戶”,做復旦大學各院系及行政部門的生意。
貧困縣“人頭馬”宴客
中國扶貧基金會從北京派出志愿者尋訪當地的貧困大學生,并入戶調查形成報告以便基金會有針對性地進行資助。在清新縣的尋訪工作告一段落后,當地縣教育局的領導為了表示感謝,決定一盡地主之誼。但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到清新縣尋訪貧困大學生的北京志愿者面對招待他們的盛宴卻難以下咽。吃的是雞鴨魚,喝的是人頭馬!這樣豐盛的一桌宴席,客人卻直嚷著吃不下,這讓“好客”的主人頗有些尷尬,最后只能不歡而散。
蘇州大學女大學生可休產假
一、總則
(一)小學教育是培養“四有”新人的基礎教育,德育是這項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德育工作對我國現在和未來的社會風貌、民族精神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它在整個教育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
(二)德育工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學生,了解學生;加強針對性;堅持正面教育;把提高道德意識和指導行為訓練結合起來;把集體教育同個別教育結合起來,做到言傳身教,為人師表;保持教育的連續性和一致性。
(三)學校加強實施過程的管理。
1、結合本校、本年段、本班實際制訂長期規劃與短期計劃,將《綱要》的教育內容和要求進行分解,使之成為適合不同年段,各有側重的系列,并可補充一些鄉土教育內容。
2、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德育處,組織各年段實施德育工作并進行分類指導,確定專人負責,把重點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訓骨干,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總結交流經驗等方面。
3、列入評估學校、班級、師生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先進、教師晉級、評職的重要條件之一。
4、結合德育工作的實施,積極開展德育科學實驗和理論研究,努力探索新時期德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
5、廣辟德育渠道,協調好學校、家庭、社會之間的關系,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二、任務
為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培養學生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盧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幫助別人,為集體服務和辨別是非的能力,為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礎。
三、內容
主要是向學生進行以“五愛”為基本內容的社會公德教育和有關的社會常識教育(生活常識、淺顯的政治常識以及同小學生有關的法律常識),著重教育學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體,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國;著重培養學生初步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習慣。
四、過程:
(一)德育過程是培養學生知、情、意、行的過程。在德育過程中,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持之以恒。而這四者對每個學生來說發展又是不平衡的,這就要抓薄弱環節,抓因材施教,兼顧其他方面,從而促進學生思想、品德的全面成長。
(二)德育過程也是促進學生思想矛盾發展的過程。在德育過程中,對學生要注意長善救失,因勢利導,重視和發揮學生自身在德育中的主觀能動作用。
五、方法:
(一)思想品德課和其他學科的教學活動、班會、校會和日常教育活動,少先隊的組織活動以及科技、文娛、體育、公益勞動等課外、校外活動和家庭、社會教育,都是開展學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徑。
學校建立制度,統籌安排,切實保證上述活動的有效開展,防止互相沖擊、爭時間、搶陣地的現象發生。各科教學活動應嚴格按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教學計劃進行,不要擠占學生德育活動的時間和陣地。
(二)德育工作必須講究方法,并注意在實踐中加以改革和創新。
第二節 學習管理條例
一、學生計劃管理
1、小學中、高年級學生要在老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制定簡單的、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
2、復習考試階段尤其要妥善安排,做到考前不過份緊張,考后不馬虎放松。
3、學期學習計劃必須在開學的第二周制訂好,并抄寫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檢查與督促,一份留給自己執行與自查。
二、課外復習管理
1、在認真復習當天功課的基礎上獨立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后,應根據老師教學進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數天預習新課,遇有疑難問題,應先思考,并作出標記,然后帶問題去聽課,以提高聽課效率。
2、當天的功課和作業,如有不懂的地方,應及時向老師或別人請教。
3、閱讀有關的參考資料,或進行觀察、調查、實驗。
4、期末考試前,應根據課本、筆記本、作業本進行系統復習,使所學知識得到整理、鞏固和靈活運用,尚未掌握的內容,要主動請老師輔導。
5、當天復習完功課和寫完作業后,應清理好書包,為第二天上學做好準備。
三、課堂學習管理
1、學生進入教室,要求服裝整潔,儀表端莊,不準穿背心、內短褲、胸衣、拖鞋等。
2、預備鈴響后,必須迅速、安靜地進教室入座,做好思想上、學習用具上的準備。
3、上課鈴響,班長喊起立后,必須靜、齊、快地起立向老師問好致敬,待老師還禮畢,才能坐下。
4、如遲到,須在教室門外立正報告,待老師允許后,方可進教室。
5、保持正確的坐姿,用心聽課,開動腦筋,積極參加老師組強的聽、說、讀、寫等活動,不看非本節課的書籍,努力掌握教師的講課內容。
6、多質疑、勤研討,敢于提總題,勇于開拓思路,發表自己的見解,但發言要先舉手,回答問題時要起立,老師不叫議論時不議論,不打斷別人的發言。
7、做好聽課筆記,內容要點,典型例題,思考提示及疑難問題等,都要做簡明的記錄。
8、自習課必須保持教室安靜,不得擅自下位,隨便進出,不得談笑或大聲討論問題,更不允許進行文娛活動。
9、下一步課鈴響,須待老師離開教室后(如有老師聽課,須待聽課老師離開教室后),學生方可離開教室。
四、課內外作業管理
1、各科作業本,必須保持整潔美觀,不得在作業本上亂涂畫或寫與作業無關的文字。
2、各科作業,必須在題前和第一行正中寫明“第 課 或練習 。”方格本一字一格,一個標點符號一格(省略號、破折號應占兩格)。橫行簿標點符號也應占一定的位置。字跡必須端正、清楚、整齊,注意不用錯別字,不用不規范的字。
3、作業書寫靠邊空出半厘米,做到節、款、項分明。分段時,空兩格書寫。每次作業之間,應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在換頁時可不留空行。
4、及時認真地完成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不會做的要向別人請教,不抄襲作業,不請人作業,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業要補做,抄襲和書寫馬虎的作業要重做。
5、作業量符合上級規定的標準。
6、及時訂正作業中的差錯,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五、考試管理
1、改革考試形式,實行考試考查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2、聽從監考老師的指導,嚴肅認真參加考試。
3、考前準備充分,按時進入試場,按規定入座,遲到半小時者取消考試資格。
4、進入試場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條。
5、答卷前,必須先在試卷指定的地方正確清楚地寫上班級、姓名等。
6、簽卷字跡要清楚,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書寫,也可用藍油或黑油圓珠筆書寫。
7、卷面不清,可舉手詢問,不得私下談論、喧嘩。
8、考試進行半小時后方可交卷,交卷后應遠離試場,不得在試場周圍逗留和交談。考試終場時間一 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離開試場,一律不得將試卷帶出試場。
9、端正考試態度,誠實、守紀,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違反考試規則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批評,扣分、取消考試成績等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1、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即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試后要認真進行自我分析,總結學習中的經驗與不足,并修訂好下階段的學習計劃。
第三節 學生管理辦法
一、入學
(一)一年級,招收年滿六周歲半以上,戶口在本學區的兒童入學。
(二)新生一律憑本學區戶口和房證、接種卡報到,由學校填寫學籍登記表,建立學籍檔案或學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對符合條件未入學的學生,學校盡力做好其家長工作,及時讓家長送孩子入學;對無正當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學者,學校有權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無本學區戶口和房產證的新生,作借讀生處理,具體入學條件按上級有關精神辦。
二、休學、復學
(一)學生在校期間,因嚴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請假達三個月以上的準予休學。休學期限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學校學習的可再延期休學一年。
(二)學生休學,須持醫院或有關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申請并經班主任簽署意見,或教導處審批,校長同意后,記入學生學籍卡片或登記表中,再發給休學證書。
(三)學生復學,須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并繳驗休學證明書,因病休學的還要持醫院證明,經學校審查,準予復學。復學時,原則上編入學時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三、轉學
(一)因父母調動工作而需轉入本學區的,事先必須本校辦理接收證。學校不得擅自接受轉學手續不齊全的學生入學。
(二)凡要求轉到外校學習的本校學生,必須向教導處提出局面申請,說明緣由,經批準后才能到外校辦理接收證。待學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證后,學校方可簽發轉學證明,并將學籍卡交給該生。要求保留學籍處出借讀的學生,由家長申請,教務處備案,每年交納政府部門規定的集資款。
(三)轉學工作一般在學期結束后或開學前辦理。畢業班的學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予轉學。
(四)本學區鄰近學校一般不存在轉學問題,情況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慮。
(五)轉入的學生在辦理注冊手續時,必須持我校接收證和原校開出的轉學證及發放的成績通知單;如持有原校交納雜費的收據,學校不再收取其雜費。
(六)凡無正當理由要求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視校情由校長決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讀生處理,具體轉學條件按上級有關精神辦。
四、退學
(一)學生在校期間,一般不準退學,對少數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慮辦理退學手續;
1、因病休學兩年以上,經醫院證明,短期內治療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發育不全,或因患各種疾病,致有顯著癡、呆、傻、喪失學習能力者。此條一般指下述三種情況:一是身體發育畸形,年齡在16周歲以上,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要求退學者;二是因患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或乙型腦炎及明顯癡呆、傻者,嚴重的癲癇病者,麻瘋病者;三是高度近視(1200度)者,嚴重紅斑狼瘡病者等。
3、因家庭情況突然變化,出現嚴重的特殊的困難而需要負擔家庭生活,無法堅持學習者。此一般指以下兩種情況:一是父母雙方一方因故病殘長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極低者;二是無依無靠者。
4、因家庭生活極端困難,勞動部門同意安排就業者。
(二)學生退學必須辦理下列手續:
學生要求退學時,提出書面報告,索取家長單位或街道居委會的證明及縣團單位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班主任簽署意見,教導處調查核實、校長簽署意見,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由學校發給退學證書。退學證書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后才能有效。
五、升級、留級
(一)學校取消留級
(二)跳級從嚴掌握。少數學生成績確實優秀而要求跳級,經過考試,達到上一年水平的,準予跳級。跳級一個學年的,由學校批準。
六、畢業
學生學習期滿,從德智體幾個方面進行考核,舉行畢業考試,并根據學生各科綜合評定的成績和參加補后的成績發給畢業證書。
七、考勤制度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守則》,必須遵守學校訂立的《校規》,病事假必須持醫院或家長及家長工作單位的證明;事前應辦理請假手續,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離開。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返校者,應當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者,作曠課論處。
(二)每個教學班要設立學生考勤簿,由教師或值勤學生逐日填寫。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況,對出勤好的班級和學生,要給予表揚;對違犯考勤制度的,要進行批語教育。對經常曠課,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給予紀律處分。
(三)學生上課、自習、勞動(包括打掃衛生等公益勞動)集會、“兩操”以及學校和各班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第二課堂活動),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四)批假權限:一周以內班主任批準,一周以上一月以內由教導處批準。一月以上由校長批準。學生干部一律無權批假。
八、學習成績考核和品評定及管理辦法
學生成績考核和品德評定及管理辦法參照區教委有關規定執行。
九、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對象。凡屬本校在籍學生,符合條件者,均予以獎勵。
2、獎勵類別。校內獎勵類別分為等級將和名次獎。等級將分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鼓勵獎;名次獎一般分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時可遷當順延)。上級及有關單位的獎勵類別以獎勵者規定為準。
按獲將級別等級的高低、獲獎名次的先后分別給予不同規格的物資鼓勵。具體辦法學校另行規定。
(二)處分
1、凡違反《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規章制度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2、處分方式
(1)通報批評;(2)警告;(3)嚴重警告;(4)記過。
3、凡受處分的學生一律記入檔案并通知家長。
4、構成違法犯罪行為者,報請執法機關論處。
5、受處分的學生若能改過,即應及時取消處分。尤其對畢業班的學生,在其畢業前夕,應做出結論。
十、學生檔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學生學籍檔案(分班裝訂成冊)。
(二)制訂并保存歷屆學生升學成績登記表。
(三)備有歷年全校學生花名冊(按班編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學生轉學、休學、退學、肄業等多種證件的存根(包括轉、休、退學申請書及有關材料。)
(五)畢業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規定的手續及時給新轉來的插班生建立學籍卡。
(七)各班學生的評語應及時抄寫在學籍卡上。
(八)歷屆畢業生操行評語記載表(裝訂成冊,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學生干部名單。
(十)對學生獎勵和處分,以及撤消處分的決定都必須隨時登記在學籍卡上并備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