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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在經過驗收入庫以后就要支付貨款,款項支付作為物資采購的后續工作,也是最容易產生會計風險的環節。企業支付物資款項一定要根據相關付款制度開展嚴格的審核、校對,確保無誤方可進行付款操作。但因為部分企業本身就沒有制定完整的款項支付程序,加之付款監督與控制機制不完善,所以極有可能發生因款項錯付或漏付引發的會計風險。
二、防范企業物資采購會計風險的有效途徑
1.提高物資采購預算的有效性與合理性
企業在開展物資采購預算的設計與編制時,首先要認真收集內部不同部門在未來某段時間內相對準確的物資需求數量及物資需求種類,確保根據實際情況編制物資采購預算,防止占用資金而對資金使用效率造成影響。企業編制物資采購預算時,還要組織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針對預算進行會審,確保初步編制的物資預算能夠與基本需求相符,隨后再仔細核對、修訂,確保無誤以后交由企業財會人員審核后再交由管理層審批后形成最終預算。
2.提升采購合同管理質量
首先,要想提升采購合同管理質量,就必須確保物資采購合同詳細列明物資名稱、物資數量、物資質量、物資價格、物資到貨期限、物資支付方式、物資運輸途徑及最終違約責任等,只有全面細化合同的具體規定,才能有效避免遺漏而做到對因合同而產生的風險進行防范;其次,企業必須派遣專人來管理物資采購合同,只有專人負責合同管理才能確保物資采購合同的保存、分類、歸結、信息整理及到期支付等工作可以有條不紊地開展,為企業防范會計風險提供基礎保障;最后,企業對于尚未正式簽約的采購合同,要盡可能詳細地調查合作企業以確保物資合同的安全性,防范遭遇合同詐騙。
3.認真做好物資的驗收入庫工作
企業在物資驗收入庫工作時如果發現一些物資與采購合同中的明文規定有所差距,則一定要采取措施阻止質量、批號或價格有問題的物資入庫,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和供應商進行協商解決方案;同時要認真核對合同物資的交付情況,確保實際驗收入庫的物資與合同規定相符,并及時做好驗收入庫記錄,確保日后發生疑問時有案可查;另外,對于無法入庫的不合格物資同樣進行詳細記錄,為日后與合同方協調解決提供現實依據。
4.確保采購結算無誤,加強會計風險控制
企業在并購的前期階段,主要是尋找并了解目標企業,為自身更好的發展尋找著力點。在這一階段,由于企業對目標企業調查研究不充分,所獲信息與真實信息有偏差,導致高估目標企業未來獲利能力,進而導致并購失敗。所以,企業在并購初期,應妥善處置以下幾點風險。
1.1財務分析風險
企業在并購準備階段,首先要對目標企業進行完善的財務分析。財務分析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對被收購方自身財務狀況和財務實力的分析考察;二是判斷被收購方利害相關者的財務狀況及財務實力。通過具體分析,可知目標企業和收購方是否有互補優勢是否可以為收購方獲取超額利潤,促進其提高核心競爭力。具體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
1.1.1運營運能力分析。
企業的營運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是財務分析的核心。通過分析營運能力的各項指標,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運行能力,企業資金運營周轉的情況,企業對經濟資源管理,運用效率的高低。了解被收購方資產有無虛增,應收賬款是否可以收回,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等問題,防止因營運能力不足帶來的風險。
1.1.2償債能力分析。
對于長期償債能力,主要考慮被收購方償還債務本金及支付債務利息的能力,合理確定資產負債率、產權比率、已獲利息倍數、長期資產適合率。而對于短期償債能力,通過考察目標企業應收賬款及存貨的質量應收賬款及存貨周轉速度等因素對短期償債能力指標的影響,避免因資金閑置浪費和企業資源調配和不合理所造成的風險。
1.1.3盈利能力分析。
企業可以通過盈利能力分析指標來觀察其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盈利情況,同時計算出各時期盈利目標的完成情況,避免出現因盈利能力不足而導致財務虧損的情況。
1.2信息不對稱風險
所謂信息不對稱風險,就是指企業在并購過程中,收購方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和管理層的信息不相對應,出現了不對稱的情況,直接影響了其并購活動的順利開展。具體而言,信息不對稱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2.1缺乏對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的深入了解。
當前,盡管各企業每年均會按期披露財務報告,以便使外界及時了解其財務管理情況。但大量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表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因此,企業要想順利完成企業并購任務,實現預期目標,就必須深入了解目標公司的實際盈利情況,并多方了解其盈利渠道。
1.2.2對企業的資產質量認識不到位。
在實際并購中,為更好地了解對方的發展實力,收購方常常需要了解和掌握對方的資產質量。一般地,收購方通常會通過財務報表來分析企業的資產質量。但這種資產質量評價和認識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容易高估或低估對方的資產質量,引發信息不對稱風險事故。
1.2.3對企業的或有事項不清楚。
在實際經營過程中,企業經常會將一些本應公開的或有事項人為隱藏起來,以有效提高其利潤率。這一做法無形中增大了收購方的收購風險。多數情況下,很多收購方都是在收購完成后才發現目標企業存在或有事項隱藏情況。因此,企業應通過系統調研來提升對目標企業的判斷,從而減少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風險。
1.3決策風險
決策風險,顧名思義就是發生在收購決策環節的企業并購風險。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3.1并購的目標行業選擇不當。
這一并購失誤在并購過程中出現幾率較高。這種并購失誤的產生原因為收購方對目標企業的內外資源情況了解不足。有些企業喜歡把朝陽產業作為并購的目標,卻不了解所謂的朝陽,夕陽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從贏利的角度考慮,贏利能力強的企業不一定有高的科技含量,一些高科技含量的企業也未必能賺到錢。所以企業需要從投資回報的角度慎重選擇并購行業。
1.3.2并購的時機選擇不當。
一個企業選擇并購的時間點不同,可能相應的成本也會相差很多。如果被收購方本身是一個有潛力的企業,但若并購時機選擇不當,企業的投資往往也不能帶來切實的回報。
1.3.3并購的路線選擇不當。
并購主要有兩條路線,一是高成本收購好公司,二是低成本收購差公司。選擇前者,收購方要有能夠挽留和鼓勵被收購方優秀管理者的能力;選擇后者,收購方可能會因不善管理而無法獲得超額利益。因此,只有從戰略源頭上仔細計劃并購路線,風險才可能降低。
2并購策略設計實施階段
前期工作準備結束后,并購進入到具體實施環節。在這一階段,企業應注重研究收購細節,例如:收購價格過高,預期收益可能低于收購成本;價格過低,收購可能沒有意義;若并購方融資困難,則會引發企業財務危機,資金鏈條斷裂等嚴重后果。所以,詳細設計規劃具體的實施方案對降低此階段的各種風險有積極的作用。
2.1定價風險
收購公司的收購價格定位決定收購方是否有必要進行收購。所以當一家公司決定是否要對另一家公司進行收購決策時,首先要確定它所愿意支付的溢價水平,然后與可預測的增值額相比較。當收購所產生的增值額超過收購價格的溢價時,收購方的股東才能從中獲益,收購才有價值。如果收購成本過高,那么收購失敗的可能性越大。只有在細節上力求完美,回歸戰略,才能減少此過程的風險。
2.2融資風險
企業在整個并購過程中常因資金籌集方式不合理導致自身出現財務風險,即并購融資風險。目前,我國公司并購外部資金籌集的渠道很少,一是由于《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規定“:任何金融機構不得為股票交易提供貸款”所以企業無法通過銀行貸款取得二級市場并購資金;二是由于企業債務發行審批嚴格且繁瑣,還沒有為公司并購發行債券的先例,三是由于股票發行實行制度審批制。所以企業在并購的執行階段通常會導致自身的財務結構發生變化。企業需要改變融資渠道,不斷加大金融創新,新的金融工具的衍生,組建專門從事公司并購業務的投資銀行,為公司提供專業的并購融資服務和專業策劃。目前,一些國際型大中企業為了減少并購環節中的現金支出,常會通過吸收合并的方式進行并購,成效顯著。
2.3股權收購風險
首先,管理者在收購股權時,容易出現簽約主體錯誤的問題。在股權收購時,股權出讓方應是目標公司的股東,但在實際操作中,管理者有時會與非相關方簽約,造成簽約主體錯誤,由此導致的問題會構成協議在法律上全部無效。如果因此股權出讓方后悔,不再出讓股權,則收購方為收購所投入的時間,精力和經濟上都會承受巨大的損失。其次,受讓的股權有瑕疵。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如果股東出現經濟糾紛或其他類型的法律問題,則其現有公司股權可能會被司法機關依法查封并凍結。一旦股權被凍結,則持有該部分股權的收購方就無法進行收購。最后,受讓程序欠缺。法律規定,一方公司在出讓股權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因此,在收購公司合同,章程規定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權的情況下,未經其他股東聲明放棄優先受讓權,管理者收購股權行為無效。所以若收購股權的程序有所欠缺,將產生收購風險。
2.4產權收購風險
收購方通過收購非公司制企業的產權而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管理者在進行產權收購時,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預,政府會向管理者布置購買企業的任務,并同企業簽訂收購合同,從而造成簽約主體錯誤。在產權收購的過程中有可能因收購的產權權屬不明確,未經有效確認等情況造成受讓的產權有瑕疵。如果企業未經產權界定就直接收購企業,最終引發糾紛或造成收購無效則是不可避免的。另外,在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時,為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在涉及相關資產轉讓時,必須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評估立項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否則轉讓無效。同時,在收購國有企業完成后,應將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否則收購不成立。
2.5資產收購風險
資產收購產生的風險是指管理者收購原公司或企業的部分具有獨立生產,經營功能的資產,如收購企業的某項機械設備。在進行收購時,企業常因以下兩方面原因引發收購風險事故。其一是簽約主體錯誤管理者收購企業資產時,簽約主體必須是出讓資產的公司或企業。但由于管理者在收購資產行為完成后,出讓資產的公司或企業并未注銷,只是將原公司或企業的實物性資產換成收購方支付的現金或其他實物性資產。因此,在收購方資產收購完畢進行經營后,管理者需和出讓方的公司或企業簽訂資產出讓合同。其二是受讓資產有瑕疵目標企業可能因自身的需要而設定抵押,已經抵押的資產,其處分權受到限制,因此在抵押期間資產不得轉讓,如果收購方持有此類資產的話,會給公司帶來相應的財務風險及損失。
3并購過渡整合階段
并購完成后,企業往往會根據實際需求進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例如文化整合、人力資源整合、資金技術整合等等。根據上文可知,由整合原因導致并購行為失敗的比率為50%,遠高于其他任何已知原因。而在各種整合行為中,財務整合尤為重要。只有雙方在財務上協調一致,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體系,注重財務管理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實現協同效應。否則,財務整合的失敗定會成為日后導致企業破產的導火索之一。財務整合風險是并購過渡整合階段的主要風險。對于企業財務而言,并購本身需要大量的資金,并購決策會對企業資金規模和結構產生重要的影響,所以若要整合成功,首先,并購方要具備一套有效的財務制度體系;其次,通過分析對方財務所提供的信息,更好的對目標企業實施有效控制,只有這樣,企業才會獲得超額的利益,實現其內部資源的合理配置,并購的目的才能達到。
4結論
論文關鍵詞:財務可持續增長并購風險資本決策現金流
一、財務可持續增長相關理論
美國經濟學家RobertC.Higgims教授將公司可持續增長率定義為”在不需要耗盡財務資源情況下公司銷售可能增長的最大比率”。根據前述可持續增長的含義,我們不妨作如下具體假設:
(1)公司資產隨銷售成正比例增
(2)凈利潤與銷售額之比是一個常數
(3)公司股利政策既定
(4)資本結構既定
(5)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股數不變
那么,可持續增長率(SGR)=(不發行新股條件下)股東權益增長率=留存收益瑚初股東權益=留存收益期末股東權益一留存收益)z(留存收益瑚末股東權益)l一留存收益/期末股東權益)=[(凈利/期末股東權益)×留存收益率H1一(凈利/期末股東權益)×留存收益率]:
[(P×A×T)XRJ-q1一(pxAxT)×R]=ROExI(1一ROExR)
其中:P銷售凈利率;A資產周轉率;T期末權益乘數;R留存收益率;ROE=PxAxT權益凈利率上式清晰反映出可持續增長率與公司經營效率(銷售凈利率、資產周轉率)和財務政策(留存收益、權益乘數)之間的依存關系可持續增長是一種特殊的動態平衡增長。企業自身積聚資金的能力成為支持可持續增長的”原動力”。從可持續增長模型和理論可知,影響企業可持續增長能力的關鍵是經營效率,其動力來自于經營活動創造的利潤和現金流量,財務政策的選擇對可持續增長率的影響取決于經營效率
二、基于財務增長理論的并購風險分析
一項完整的并購活動通常包括目標企業選擇、目標企業價值的評估、并購的可行性分析、并購資金的籌措、出價方式的確定以及并購后的整合,上述各環節中都可能產生風險。從企業財務可持續增長的角度來看,并購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資本投資效應風險
資本投資效應的風險概括起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資本投資成本風險,主要指并購成本,其中并購企業最關心的問題莫過于對目標企業的估價問題;二是并購后并購企業的經營效率問題。
1.并購估價風險
目標企業的估價取決于并購企業對其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和時間的預測。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可能因預測不當而不夠準確,這就產生了并購公司的估價風險,風險的大小取決于并購企業所用信息的質量,而信息的質量又從根本上取決于信息不對稱程度的大小。由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審計報告水分較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夠充分。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使得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資產價值和贏利能力的判斷難于做到非常準確。并購估價過高,勢必造成并購企業經營收益降低,使企業增長缺乏權益基礎,將影響到企業未來可持續增長的能力。對策為改善信息不對稱狀況,并購企業應盡量避免惡意收購,在并購前對目標公司進行詳盡的審查和評價,在此基礎之上的估價較接近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
2.經營效率的風險
并購對企業經營效率的影響是并購要考慮的第一要素,它要求對并購項目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測算,確定企業的資本成本和潛在的內含報酬率,運用各種資本預算標準對并購項目進行評價以確定最優投資方案,直接影響企業的未來的成長能力,是可持續增長的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驅動因素。
而并購對經營效率的影響可以分為有協同效應和沒有協同效應兩種情況:(1)不存在協同效應。如果并購公司的增長速度大于目標公司的增長速度,則并購除了滿足規模的擴張以外,刺激目標公司潛在的增長能力成為并購的主要動因,如果并購公司的增長速度小于目標公司的增長速度,則并購的主要動因可解釋為并購公司的規模擴張和效率擴張并舉的意圖。(2)存在并購協同效應。此時,并購除了能立即引發規模的增長以外,還因為協同效應帶來資本的有效流動和資源合理配置,從根本上支持企業可持續增長能力,由于節約成本、資產重組和減少交易費用、提高規模效應等,企業額外產生一塊收益,只要市場環境穩定,這塊收益將按照可持續增長的原理以復利增值的規律支持企業的增長,亦即提高企業的財務可持續增長水平。
(二)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企業并購后由于債務負擔過重,缺乏短期融資,導致出現支付困難的可能性。如果采用混合收購(換股加現金)的企業還要支付現金,他們首先應考慮的是資產的流動性,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的質量越高,變現能力就越高,企業越能迅速、順利地獲取收購資金。這同時也說明并購活動占用了企業大量的流動性資源,從而降低了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快速反應和調節能力,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如果自有資金投入不多,企業必然采用舉債的方式,通常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過高,使得并購后的企業負債比率和長期負債都有大幅上升,資本的安全性降低。若并購方的融資能力較差,現金流量安排不當,則流動比率也會大幅下降,影響其短期償債能力,給并購方帶來資產流動性風險。由于資產流動性的影響可能引起資產周轉率下降,同時影響到盈利能力,從前述可持續增長模型不難看出這些不利影響將會從根本上影響企業財務可持續增長能力的提高。對策為創建流動性資產組合,加強營運資金管理,降低流動性風險。
(三)現金流量的風險
并購的現金流量風險主要是指能否按時足額地籌集到資金,保證并購的順利進行是關系到并購活動能否成功的關鍵,同時現金流量的充裕與否也是企業實現財務可持續增長的現實保證。這時可以選擇資本成本相對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還本付息的負擔較重,企業若屆時安排不當,就會陷入財務危機。如果買方是為了長期持有目標公司,就要根據目標企業的資本結構及其持續經營的資金需用,來確定收購資金的具體籌集方式。并購企業應針對目標企業負債償還期限的長短,維持正常的營運資金,使投資回收期與借款種類相配合,合理安排資本結構。盡管資本結構作為一種財務政策是影響財務可持續增長的次要因素,但是,在并購提高經營效率的基礎上,合理的資本結構將有利于利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財務可持續增長的能力。
三、本文結論
(一)并購的財務風險從根本上是并購后企業財務可持續增長能力變化的風險,從財務可持續增長的角度分析具體包括:并購資本投資效應的風險,并購資產的流動性風險和并購現金流量的風險。
論文關鍵詞:分散采購;集中采購;風險;防范措施
論文摘 要:分散采購是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之一,其范圍是除本級政府納入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政府采購項目。財政部《2005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中明確表示:“要在加強政府集中采購的同時,做好分散采購工作”。針對政府分散采購工作的潛在風險,提出進一步完善分散采購管理、防范風險的對策和建議。
采購風險是指在采購過程中由于各種意外情況的出現,使采購的實施結果與預期的目標相偏離的程度和可能性。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它的性質決定其必然存在公平性、競爭性、廉潔、道德、誠信、采購質量以及制度執行與環境建設等方面的風險,如何正確認識與有效防范政府采購中分散采購領域存在的風險,是政府采購提升整體水平的內在要求,也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的必然選擇。
1 分散采購的潛在風險
分散采購風險涉及的領域應該說貫穿分散采購的整個過程,每一個環節稍有不慎,有可能制造風險,而一旦處理不規范將會進一步擴大風險的范圍與等級,形成難以收拾的局面。目前逐漸顯露出來的分散采購存在的風險表現在:
(1)采購價格與價值異化,價格與價值的背離而造成的潛在風險,采購機構也難以逃采購質量控制不力之罪,政府采購的形象將會蒙受損失是小事,但政府采購事業由此遭受的損失將是巨大的,對這種有損政府采購基石的風險,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2)采購公平性缺乏而導致的競爭風險,政府采購領域必須要保證供應商在平等的條件下公平競爭,而目前并沒有完全做到這一點,存在投訴的隱患。如信息不對稱、招標信息公布不及時、發標書時間短、開標時間不符合要求、對供應商資質的歧視性要求、評分辦法設置不合理等,都會導致供應商的不公平競爭。
(3)廉潔公道方面的道德風險以及人員素質風險。政府采購事業發展至今,行業內的職業道德建設并沒有形成體系,大家基本上是依仗自己的覺悟與經驗抵制著各方面的侵蝕,帶有個體性質,可以說政府采購職業道德建設還處在起步階段,難免對各種腐敗行為的控制力度不夠,存在職業道德問題,職業素質也有待進一步提高。
2 加強對分散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法律依據
(1)加強對“分散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是貫徹實施《政府采購法》的基本要求。在《采購法》的第七條規定,“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由此可見,“分散采購”與集中采購一樣,都是政府采購的一種重要操作形式,只不過它們之間的實施主體不同而已,因此,對“分散”采購的具體操作也必須要嚴格按照《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并同樣要受到《采購法》的監督與管理,而不能將其看成是一種“自由”或“無序”式的采購;另外,在《采購法》的第八條還規定了實施政府采購的限額標準,明確規定,凡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任何采購項目,均應實施政府采購,根據該項法律規定,凡在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采購金額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任何采購項目, 即“分散”采購項目就都應實施政府采購,都同樣要受到《政府采購法》的調整,而不能游離于《采購法》的管理與約束。
(2)加強對“分散采購”活動的監督與管理,是實現政府采購宗旨的基本要求。《政府采購法》第一條明確規定,實施政府采購,就是為了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等等,而“分散采購”不僅使用的是財政性資金,而且,從采購資金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來看,大多數地區的集中采購資金僅占其財政支出的3%10%之間,而大量的財政支出行為都是通過“分散采購”的形式實現的,雖然這些分散采購支出,存在著項目多、單項采購金額小、采購范圍廣等許多難以管理的特點,但,如果放松對其管理與監督,就不但達不到“全面”監管財政資金支出行為的目的,而且,還很容易會滋生出種種舞弊行為甚至于腐敗問題,這就違背了政府采購的目的和宗旨,因此,加強對“分散采購”行為的監督管理不僅是政府采購工作的一項重要組成部份,更是實現政府采購宗旨的基本要求,而一旦忽略了對“分散采購”工作的督查與指導,就會使政府采購工作出現了管理上盲區、監督上的真空。 "
3 加強分散采購監督管理的措施建議
針對“分散”采購活動中存在的種種不規范問題,必須建立切實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加以規范和約束,減少分散采購風險,以使分散采購行為更加規范有序、客觀公正、廉潔高效。
(1)采購價格與價值相統一,能夠有效的防止意想不到的采購風險,但作為一種機制建設,相關部門要出臺操作方面的實施意見,進行明確規定。制定針對具體采購實務的具有指導意義的定標原則,尤為關鍵。
(2)采取制度和法律規范控制采購風險。對供應商資格審查是政府采購投標活動的第一步,也是有效控制后期履約風險的強有力的手段。設立投標保證金制度,投標保證金設置的目的就是便于投標過程秩序的控制,防止供應商投標過程的撤標、弄虛作假、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中標、中標后不能履行合同等采購風險。項目驗收是政府采購風險防范的最后一道關口,來不得一絲一毫的差錯,驗收制度化建設是確保驗收質量,減少采購質量風險的必然選擇。
(3)規范采購程序,信息公開,程序公開。這是保持政府采購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能夠保障政府采購公平合理,避免人為腐敗行為的發生,使政府采購更加規范有序、客觀公正、廉潔高效。公開透明是政府采購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公開透明要求做到政府采購的法規和規章制度要公開、招標信息及中標或成交結果要公開、開標活動要公開、投訴處理結果或司法裁減決定等都要公開,使政府采購活動在完全透明的狀態下運作,全面、廣泛地接受監督。公正原則是為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處于平等地位而確立的。公正原則要求政府采購要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對所有供應商一視同仁,不得有歧視條件和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干預采購活動的正常開展。尤其是在評標活動中,要嚴格按照統一的評標標準評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不得存在任何主觀傾向。
(4)建立對采購人員監管制度,制定采購人員道德規范。加強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教育,使分散采購人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廉潔自律、防腐拒變的意識,從源頭上根除隱患、防患于未然。提高分散采購人員的業務素質。由于集中采購人員要盡快地熟悉業務知識,明確工作內容及操作要點,避免因業務不熟,職責不清而造成管理不力的局面。
4 結論
無論集中采購還是分散采購,作為政府采購的兩種執行模式,兩者互有優勢,可相互補充。但同作為一種政府采購行為,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都必須遵循政府采購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政府采購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組織實施采購活動,并自覺接受同級財政部門和有關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
參考文獻 [2]高地.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的風險與防范[J].黑龍江金融.2006,(10).
[3]岳永生.集中采購在發展中規范[J]. 新疆金融.2004,(04).
論文關鍵詞:內部控制,代建制模式,政府工程管理企業
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企業的經營環境日趨復雜,經營風險也隨之逐步加大,因此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成了企業目標實現的關鍵,內部控制就是企業控制和防范風險的一道防火墻。在經濟迅速發展的過程中,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經歷了從無到有,并且迅速發展壯大,同時政府工程項目暴露出許多弊端:像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不高、管理經驗積累不足、管理成本相對較高、政府控制能力相對較弱等,這就很容易造成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超投資、超標準、超工期等現象,也容易給各方提供牟利的空間。因此越來越多的政府工程管理企業開始意識到內部控制對優化企業管理、增強企業競爭實力和防范風險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內部控制現狀
經過十幾年的研究與探索,我國政府開始逐步采取“代建制”模式管理學論文,實現了“投資、建設、管理、使用”的適度分離,從而有效控制使用單位無限制的擴大項目建設規模,提高政府對工程項目的監督力度,從而保證工程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目前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內部控制是以內部會計控制為主,兼顧與會計相關的其它控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內部控制執行缺乏強制性措施
我國“代建制”政府工程管理企業作為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一個新出現的且十分重要的角色,得到了政府及建筑業的關注,許多企業也抓住這一契機,紛紛通過各種方式開展工程項目管理業務,但代建制還屬于新型項目管理模式,我國相應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只能參照建筑施工企業。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只有上市公司在發生融資行為時,才被強制性披露其內部控制方面的信息,只要不進行融資,則可以不披露或少披露。這樣,就難以達到內部控制報告應有的效果,尤其是在強調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的義務和責任、在向投資者或其他財務報告的使用者提供對決策有用的信息等方面是遠遠不夠的。因此,為加強企業風險管理,應當強制性要求企業建立并實施內部控制①論文提綱格式。
①李連華.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的鏈接與互動.會計研究,2005,(2):65-68.
(二)內部審計監督機制不完善
一個完整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應該有內部審計來監督執行,以便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修改并最終完善企業內部控制。企業設
立內部審計部門,完善其內部控制組織設置,關鍵是要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科學劃分企業內部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機制。內部審計機構應直接受董事會或下屬的審計委員會領導,以保持其獨立性和權威性。但是目前很多政府工程管理企業對于審計人員發現的問題重視不夠,對于審計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不能積極整改,或者雖然上報整改方案,但是沒有真正執行,等到再審計檢查時類似的問題還依然存在,而且審計人員也沒有處罰權管理學論文,發現問題不能及時處罰,這樣影響了審計部門的審計意見和執行效果。
(三)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
政府工程管理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是沒有制定,而是內部控制的各項規章制度用來應付上級檢查.裝訂成冊或張貼在墻上,但執行中卻很隨意。像有的企業不相容職務混崗,合同的簽訂、執行、付款手續辦理等全部由一人完成;對項目工程款結算的隨意性較大,有的結算原始單據沒有現場工程師或技術員的簽字或簽字手續不齊全;有的項目在沒有簽訂供料合同或設備租賃合同,就開始開工生產;有的項目工程合同的內容發生了變更沒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這些環節出現的缺陷都反映出內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內部控制的薄弱、監管力度不夠。
二、強化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
目前,不少地方正在建立各自的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如陜西、吉林等省份。各界人士面對代建法律法規嚴重缺乏的問題,一致呼吁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組織力量,重點加強立法調研,盡快研究制訂統一、全面、完善的代建制法規規章。相信在不遠的將來,我國將會頒發國家級的代建制管理辦法、代建制合同示范文本、代建單位的資質管理辦法等法規及相關配套政策,將會對代建制市場的開放、監管主體、代建制單位的設立條件和資質審查、代建制的適用范圍和實施程序、代建制管理項目的風險評估與控制、代建制項目的業績評價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為代建制的順利開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②。隨著我國代建制管理辦法、代建制合同示范文本、代建單位的資質管理辦法等法規及相關配套政策的建立,代建制政府項目工程管理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也將逐步完善。
(二)構建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內部控制體系
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必須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控,制定和完善工程項目各項管理制度,明確相關機構和崗位的職責權限,規范工程立項、招標、造價、建設、驗收等環節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和進度。
(1)注重風險控制,加強職能管理
①加強會計核算和資金統一管理
集中會計核算和統一資金管理,加強企業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
②劉笑峰 《代建制模式下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對策》 天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21.
建立有效的內部結算支付制度,對各施工項目部的資金由企業對資金
統一進行結算,按預算下撥,實行統一調度管理,強化企業的資金調控力度,以便實現資金的統籌安排和有效使用,形成規模效應。
②加強大型設備和材料采購管理
企業建立統一的材料采購與管理、租賃使用和更新改造制度,統一調配,加強管理,避免重復購買,提高完好率和使用率管理學論文,加快更新改造資金的回籠;統一大宗材料采購,加強公司內部的統籌安排,降低經營成本③
③加強市場經營和招標投標管理
從符合企業總體利益的角度來統一調配資源,優化選擇,因此企業必須強化市場經營和招投標管理職能,統一經營決策,集中人力物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
④加強人力資源管理
企業應與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關鍵技術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內部有序流動,對暫時無崗人員按待崗制度處理,保持其相對穩定性,其他人員可由施工項目部按工程需要臨時聘用;設計合理的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配合項目經營責任制的實施,真正做到績效掛鉤,吸引員工到一線項目部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穩定員工隊伍。
(2)建立良好的監督檢查機制
企業應建立對施工項目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
③凌家明.內部控制理論的演進軌跡分析.經濟與管理,2005,19(J):24—26.
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④。
①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施工項目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②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要業務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③業務流程的遵循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跨越流程辦理施工項目相關業務的現象論文提綱格式。
④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相關責任是否真正落實到個人。
⑤各類款項的支付情況,重點檢查工程款、材料款、設備等的支付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制度和合同的要求;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項目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3)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內部審計部門應該對內部控制定期進行獨立、有效和全面的評審,并將結果向管理層直接報告,這是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控制風險的一道防火線。在企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內審部門應該參與評審和制度制定的全過程,這樣有利于內審人員全面了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構成體系,發現關鍵控制點,準確理解各項內控目的、控制環境、控制方法、控制程序等。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包括內審工作任務、權限、人員分工、人員崗位、審計程序、審計檔案管理
等管理學論文,制定相應的評審辦法,制定審計標準,例如審計實施程序的標準、
④朱翠蘭.論企業內部控制的監督.企業技術開發,2006,(J):55-57.
審計報告的標準等。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通過完善的內審制度的建立,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對內控系統的全面有效審計再監督,及時糾正控制的缺陷將顯得十分必要。
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國資委、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在北京召開聯合會,隆重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標志著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形成。《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就像盛夏里的一場及時雨,指引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的發展方向,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屬于新時期的新型企業,應該參照《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擺正業務發展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嚴格管理,強化控制,對各項管理工作要形成多層次多視角全方位的風險控制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做好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才能有實力應對日益復雜的競爭環境,促進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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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笑峰.代建制模式下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對策.天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21.
[3]凌家明.內部控制理論的演進軌跡分析.經濟與管理,2005,19(J):24—26.
[4]朱翠蘭.論企業內部控制的監督.企業技術開發,2006,(J):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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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劉玉廷.全面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解讀.會計研究,2010.5(J):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