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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轉讓事宜訂如下條約:
一、甲方自愿將所屬的房屋轉讓給乙方所有,下列為此房屋信息:
1、房屋坐落: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
二、付款金額及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此筆購房款項直接從甲方對乙方的欠款中抵賬(執行借條2020年3月31日內容)。
三、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四、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____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五、 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將按本合同的第四條處罰以及賠償。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見證人:
2、木制秋千椅:大家都知道,一般木制的家庭秋千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在搖擺的時候,木頭會發出“嘎吱嘎吱”的響聲,因此一般不適合放置于室內。但很多時候,秋千的座椅是用化纖繩子綁在木架上的,而不是用金屬或木頭,因此搖擺的繩子與木架的摩擦聲音較小,根據自身和家庭的實際情況,室內用也好。
木制秋千椅3、藤制秋千椅:手工編織的藤條家庭秋千質地較輕盈,表面沒有上油漆等涂料,因此不用擔心涂料揮發的問題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但由于沒有油漆的保護,但這種秋千不能被雨水淋,因此僅適合放置于室內。
藤制秋千椅4、混合材料秋千椅:目前市面上還有少部分家庭秋千椅是用幾種材料搭配而成。用鋼材做主要的骨架,外面再附著一層塑料外殼,由尼龍繩做擺繩。這種秋千椅成本相對較低,塑料的外殼觸感也不錯,價格也比較便宜。
第一、貸款面簽時的著裝一定要得體,特別是銀行經理非??粗剡@一點,因此用戶在辦理貸款面簽時要整理好著裝出門。
第二、確認好面簽的時間和地點,根據工作人員預約好的時間準時到達,面簽的地點大多是銀行網點,總之,辦理貸款面簽時要注意好時間和地點,一定不能遲到。
第三、帶全相關證件資料,貸款面簽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資流水單和個人征信報告。
[論文關鍵詞]欠款憑證 財產罪犯罪對象 財物 財產性利益
一、戚道云等以暴力、脅迫等手段搶回欠款憑證案案例評析
(一)案情簡述
戚道云和施錦良簽訂合同,同時施錦良和倪新昌向戚道云交付10萬元保證金。后合同解除,戚道云無力歸還保證金,戚與張連官商量后找來王榮等人幫忙。戚道云以還款為由將倪新昌騙至戚道云的辦公室,王榮等人令倪交出欠款憑證,倪不從,王榮等人用玻璃杯敲擊倪的面部,致其面部皮膚裂傷。倪新昌被迫將欠條交出并在由戚道云起草的收到10萬元欠款的收條上簽字。此案經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戚道云、張連官、王榮等人均犯搶劫罪,分別判刑。
(二)判決評析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爭論較大,其焦點就是欠條能否成為搶劫罪的犯罪對象。
本案判決采納“搶劫既遂說”觀點。其理由如下:本案是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一種新型的犯罪類型,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具有刑罰的應受懲罰性,因而戚道云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搶劫罪的犯罪構成特征為: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且由于使用了暴力等手段,往往同時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權利;2.本罪的客觀方面,應當是具有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3.本罪的主觀方面,應當由直接故意構成;4.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從以上關于搶劫罪犯罪構成的分析看,被告人戚道云等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的關鍵之一是欠條是否屬于公私財物,之二是如何理解戚道云非法占有的目的。
關于本案被告人戚道云、王榮等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問題。財產型犯罪主觀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本案中,戚某依據民事合同合法地占有了倪新昌的10萬元保證金,其犯罪行為區別于一般的搶劫犯罪之處在于他所要達到的目的并不是獲得事實上對財產的控制,這一狀態已因合法原因而達到,其已經實際控制了該10萬元,他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剝奪倪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將這10萬元據為己有,所以本案中戚某非法占有的目的體現為要取得倪某的10萬元財產所有權,犯罪行為直接指向的對象是所有權。
綜上,由本案司法判決可引發筆者如下思考:第一,欠款憑證可否作為財產罪犯罪對象;第二,法院對上述案件判決是否事實充分、于法有據;第三,如果為消滅債務而對欠款憑證實施搶劫,是否構成既遂。鑒于此,筆者在本文將對上述問題加以分析論證。
二、欠款憑證可否作為搶劫罪犯罪對象
為了達到消滅債務的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手段搶回欠款憑證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其問題的關鍵在于論證欠款憑證能否作為財產犯罪的對象,即認定欠款憑證是否為刑法中的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這里就出現兩個疑問需要解答,其一,財產犯罪對象的內涵與外延,其二,欠款憑證的性質。
(一)財產罪中犯罪對象的認定
刑法上財產犯罪對象的“財物”該如何理解,在司法實踐當中如何準確把握其內涵和和外延,直接決定著犯罪客體的認定。
根據我國《刑法》第263條、第264條、第266條、第267條、第268條、第274條和第275條等的規定來看,財產罪的對象使用的是“公私財物”一詞。然而我國的司法實踐和刑法理論的解釋從未排除對具體情況下的“財物”可以解釋為包括“財產性利益”,所以,應當認為作為我國財產罪侵害對象的“公私財物”不僅限于“財物”,它也包括了財產性利益。既然要解決欠款憑證的歸屬問題,首先應當明確刑法中的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的內涵和外延。
1.財產罪侵害對象的財物的界定
一般認為,認定財產犯罪對象的財物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一是財物的存在形態;二是財物的他人性以及所有、占有的可能性;三是財物的價值。在大陸法系國家,財物的存在形態問題主要討論的是財物是否只限于有體物。我國法學界普遍認同財物包括有體物與無體物,也就是說,在我國刑法界“財物”既可以是有體的存在,也可以是無體價值的存在。財物的他人性以及所有、占有的可能性問題主要考慮的是,是否能將不能為他人所有或者占有的財物包括在財產罪的對象中。在我國,作為財產罪的對象的財物必須是具有一定價值的財物,但對“價值”是否僅指具有經濟價值及其判斷標準學者們則認識不一。張明楷教授認為:“從實際上看,作為財產罪對象的財物,一般都是具有客觀經濟價值即金錢交換價值的財物。但從理論上說,作為財產罪對象的財物,并不要求具有客觀的經濟價值,只要所有人、占有人主觀上認為該物具有價值,即使其客觀上沒有經濟價值,也不失為財物。”
2.財產罪侵害對象的財產性利益的范疇
所謂財產性利益,是指財物以外財產上的利益。一般認為,這種利益既包括積極利益的增加(獲得債權),也包括消極利益的減少(減少或免除債務),此外,既可能是永久性的利益,也可能是一時性的利益。
(二)債務憑證能否成為財產罪侵害對象理論分析
1.欠款憑證的性質及功能
欠款憑證是指借用人在借用別人的一定數額貨幣時所立的,用以證明借用關系的,由出借人保存的字據;其實質是確定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合同,所表現的社會關系是一種債權法律關系;而財產罪所侵害的社會關系是物權關系。就該角度而言,很難將欠款憑證歸為財產罪犯罪對象的財物范疇。
2.欠款憑證能否成為財產罪的對象的財物
欠款憑證能否被認定為財物,其關鍵是看欠款憑證時候具備作為財物的基本特征。首先,就財物的存在形態而論,欠款憑證都符合財物的存在形態恐怕并不存在爭議。其次,從財物的他人性以及所有、占有的可能性角度看,欠款憑證作為權利人支配范圍內的物,顯然具有所有、占有的可能性,所以,在此問題上亦符合作為財產犯罪對象的財物的特征。然而,可能存在的疑問是,同樣作為證明某種債權的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其本身也不具備經濟價值,但我國的司法解釋卻肯定了其為財產罪的對象。事實上,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承擔著部分貨幣的機能,憑證與所記載的財物是密不可分的,誰持有了有價證券,誰就占有了有價證券、有價票證記載下的財物,同樣喪失了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亦被認為是對實際財產的損失。所以,正是基于這些特殊之處,司法解釋和刑法理論肯定了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作為財產犯罪對象的財物。而借據顯然不具備有價證券、有價票證的這些特征,民法上債權債務的轉讓須告知或經另一方的同意方可有效,所以一般取得欠款憑證并不會帶來直接的財物控制。以司法解釋和實務肯定有價證券、有價票證為財產罪的對象為理由,并不能直接得出欠款憑證亦為財產罪的對象的結論,因為這樣的類推解釋在刑法上是不允許的。
3.欠款憑證能否成為財產罪的對象的財產性利益
既然否定了欠款憑證是刑法意義上的財物,那么緊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對欠款憑證的侵害是否是對普通財物以外財產上利益的侵害。學說上有見解認為,對欠款憑證的侵害雖不能對債權所能帶來的財物產生直接的、現實的、必然的損害,但對債權人來說,欠款憑證的毀損可能造成債權主張因證據不足而得不到法律保護,進而造成財產損失,對債務人來說,毀滅欠款憑證可能使自己的債務延期履行甚至免除,應該減少的財產而不減少而產生消極利益,這正符合國外刑法利益罪的理論,可以認為,欠款憑證包含有財產性利益,對欠款憑證的侵害是對財產性利益的侵害。張明楷教授認為:“作為財產罪對象的財產性利益必須是財產權本身,即行為人通過盜竊行為取得他人的財產權或者至少使他人喪失財產權時,才能成立財產罪。而且,只有在行為盜竊財產性利益同時導致他人遭受財產損失的,才能認定該利益為財產性利益。欠款憑證本身不具有這種性質。”
應付賬款還款協議書有效的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自友好合作以來,截至 年 月 日,乙方尚欠甲方貨款¥ 元(大寫: ),現關于該貨款的清償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同意采用第 種方案解決:
第一種:甲方同意乙方償還人民幣 元整(¥ 元)以解決上述欠款問題,但須:
1、一次性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2、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匯出。
第二種:乙方分期償付甲方欠款,具體還款時間及數額如下:
1、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第一條償還了欠款后,甲方放棄余款 元的求償權,并自人民幣 整( 元)到帳后雙方就此筆業務的債權債務關系就此消滅。
三、如乙方按約履行了本協議第一條的付款義務,在此付款日之前甲方將不以該協議作為全額收款的依據。
四、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后,乙方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應按逾期貨款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若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約定付款,甲方將保留向乙方追究全部欠款,即 元(大寫 )本金及利息的法律責任。
五、協議履行期間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應付賬款還款協議書簡單
甲方(債權人)
地址: ________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債務人)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為了使 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________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 至 __年 __月 __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經 ___________見證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