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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險評價概
安全評價(Safety Assessment)也稱風險評價(Risk Assessment),是對系統和作業中固有的或潛在的危險及其嚴重程度進行分析和評估, 以指數或概率值作定量的表示, 以便從數量上說明被評價對象的安全可靠程度。筆者以吐哈油田丘東采油廠輕烴工區擴建項目預評價,闡述石油化工裝置安全風險評價應用的重要意義。
概率法是以可靠性為基礎, 以積累事故、故障發生概率進而計算出危險性, 取得以量表示的系統安全性。
指數法物質系數法是以代表單位危險物質在標準狀態的火災、爆炸或放出危險性潛在能量的數據物質系數為基礎, 結合工藝過程的危險性, 計算單元火災、爆炸和毒性指數, 評價系統的危險性、危險程度, 進而提出安全對策措施, 使系統降低其危險性和危險程度。
由于對經濟與安全兩方面的需求,促使人們尋求更安全、更能降低生產成本的技術措施來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風險管理技術正是在這種需求背景下被引入到工業中的一種新型的、高科技的管理技術,它是風險工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風險評價結果是實現風險控制與管理的依據。風險評價是針對具體危險源發生的概率和危險發生后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做出定性或定量的評價,并為風險管理的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從而能夠合理運用人力、財力和物力等資源條件,采取最為合理的措施,達到最為有效地減少風險的目的。風險包括兩部分:一是危險事件出現的概率;二是一旦出現事故其后果嚴重程度和損失的大小。對于風險評價的結果,不是風險越小越好,因為減少風險是以資金、技術、勞務的投入作為代價的,通常的做法是將風險限定在一個合理的、可接受的水平上,去研究影響風險的各種因素,經過優化,尋求最佳的投資方案。
2.石油化工裝置安全風險評價方法
2.1安全檢查表法
安全檢查表是為檢查某一系統、設備以及各種操作、管理和組織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將要檢查的項目,以提問的方式編制成表,以便對分析對象進行檢查和評價的一種方法。在編制安全檢查表時要結合有關事故資料,遵循國家及行業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安全檢查表按其用途可分為設計審查安全檢查表,廠級安全檢查表等。設計審查安全檢查表用于工廠、裝置設計審查,廠級安全檢查表用于廠級綜合性、生產、儲運、檢維修,裝置安全檢查表用于對裝置操作、設備、勞動保護等。
2,2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
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是通過系統、詳細地對工藝流程和操作進行分析,以確定設備、裝置的個別部位因誤操作或機械故障而引起的潛在危險,并評價對整個工廠的影響。基本分析步驟是:選擇一個工藝單元或操作步驟,收集相關資料了解設計意圖選擇工藝參數以關鍵詞為引導,找出工藝過程或狀態的變化研究偏差所造成的結果分析造成偏差的原因識別現有的防范措施最后評價風險度,并建議安全控制措施。其中關鍵詞是針對各單元操作時可能出現的偏差而專門設定的。
2.3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
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主要是通過識別裝置或過程內的單個設備或單個系統如換熱器、泵等的失效模式以及每種失效模式的可能后果。基本分析步驟是:確定分析項目和邊界條件;標識設備;說明設備;分析失效模式;說明每個失效模式對所在設備的直接后果和對其他設備可能產生的后果;說明現有安全控制措施;綜合失效可能性和失效后果進行風險評價;建議風險控制措施。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一般適用于單一設備和系統,特別是對機械設備、電器系統的工作性能分析。
2.4故障樹分析
故障樹分析是一種靜態的邏輯演繹的系統安全分析法,把系統可能發生或已經的發生的事故作為分析起點,將導致事故的原因按因果邏輯關系列出,構成一種邏輯模型,然后通過對這種模型進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通過最小割集(徑集)的計算,找出事故發生的基本原因和它們的組合,從而查明系統內潛在的危險因素,為采取合適的安全管理對策提供依據。故障樹分析一般適用于對系統過去發生的事故及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
2.5事件樹分析
事件樹分析是一種運用邏輯歸納法從原因推論結果的分析方法,以研究的隱患為初因事件,然后分析此事件可能導致的后續事件的結果,整個事件序列成樹狀。將初因事件及其發生概率放在事件樹的最開始處;事件樹中的每一分支代表某一控制系統作用成功或失敗,并給出其成功或失敗的概率,最末處為在各種情況下的事故后果;初因事件的發生概率乘以初因事件至該事故后果的全部通路上的所有分支的發生概率,即得到該事故后果的發生概率。事件樹分析適用于多環節事件或多重保護系統的風險分析和評價。
2.6道化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
道化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道化法是由美國道化學公司1964 年提出的“火災爆炸指數”評價法,并結合多年的實踐經驗多次修改了一些條款,1994 年了第七版。該評價法是以能代表重要物質在標準狀態下的火災、爆炸或放出能量的危險性潛在能量的“物質系數”為基礎,同時把引起火災或爆炸時特殊物質危險性、取決于裝置操作方式的一般工藝過程危險性以及操作條件和化學反應的特殊過程危險性等作為追加系數加以修正,計算出“火災爆炸指數”,并根據指數的大小計算暴露面積、財產損失、停工損失等事故損失后果,對損失后果進行分組,再根據不同的等級提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
2.7蒙德法
在道化學公司評價方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英國帝國化學公司蒙德法,提出于1976 年,該法既肯定了道化學公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法,又在其基礎上作了重要的改進和補充。蒙德法在考慮火災、爆炸、毒性危險方面的影響范圍以及在考慮安全補償措施方面都比道化學指數法更為全面。在評價指標參數方面,蒙德法反映的指標包括了單元毒性和主毒性事故的影響,突出了毒性對評價單元的影響。道化學指數法從物質系數、一般工藝危險系數和特殊工藝危險系數3個方面考慮對評價單元可能造成的影響,涉及范圍有19 種情況;而蒙德法卻從物質系數、特殊物質危險性、一般工藝危險性、毒性的危險性等6個方面進行考慮,涉及的范圍有42種情況。在補償措施方面,道化學指數法考慮了工藝控制、物質隔離,防火措施3個方面,涉及的范圍為22種情況;而蒙德法則從容器危險性、工程管理、安全態度、防火等6個方面進行考慮,涉及的范圍有32 種情況。在安全措施補償方面,蒙德法強調了工程管理和安全態度,突出了企業管理的重要性。每種風險評價方法都有各自的優缺點和適應性,對具體的評價對象,必須選擇合適的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評價效果。
3.結束語
綜上所述, 職業安全衛生評價運用到石油化工裝置, 預先對生產系統中的各種危險進行辨識、評價和控制對系統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措施確定重點管理的對策和范圍, 預防事故特別是重大事故的發生并把可能造成的損失限制在最低程度。對在改擴建生產裝置進行安全評價, 不但在石化行業, 而且在其他化工行業也是可行的, 這樣使管理者能全面掌握系統的安全狀況, 進一步修訂、完善安全規章制度, 完善防災設施和組織,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無疑是具有重大的積極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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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榆安委辦發[2018]9號文件(榆林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實施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通知)和米工貿字[2018]38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進行超前辨識、分析評估、分級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各業務科室是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
(一)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
長:礦
長
常務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副
組
長:總工程師
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成
員:
生產部部長
安質部部長
動力部部長
調度室主任
通風科科長
培訓科科長
環保科科長
辦公室主任
綜采隊隊長
巷修隊隊長
運輸隊隊長
財務科科長
應急救援科科長
職業病危害防治科科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質部。
(二)領導組成員職責
1.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安全副礦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3.各副礦長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專業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區隊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6.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三)辦公室職責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科室、區(隊)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估方法
(一)綜合辨識程序
1.年度辨識評估
每年由礦長親自組織,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系統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要素,結合我礦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月度辨識評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各分管副礦長組織本系統骨干精英,召開本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結合本系統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進行一次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
3.周辨識評估
區隊負責人每周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主管根據辨識情況編寫作業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4.日辨識評估
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嚴格按照《班組、崗位安全管控現場檢查考核表》現場監管,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崗位員工上崗前嚴格按照《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本單位處理不了的報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
(二)專項辨識程序
1.全國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礦發生涉險事故、出現重大非傷亡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礦長、副總工程師和業務科室、區隊,從汲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識別之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隱蔽致災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區隊,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隱蔽致災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4.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新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
(三)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安全風險等級標準
由礦長牽頭組織,在“煤礦安全風險預控”辨識標準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以及集團公司煤礦專業委員會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結合我礦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識。其中:
重大風險: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系統損壞的。
較大風險: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但不會降低主要系統性能或損壞的。
一般風險:是指不會造成人員傷害,但會降低主要系統性能或損壞的。
低風險:是指不會造成人員傷害和主要系統損壞的。
2.安全風險評估
(1)礦各專業系統每次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礦長、各分管副礦長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礦制定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匯總造冊。要完善本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一檔案”,并按照風險等級,用紅、橙、黃、藍等色彩對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2)礦各專業系統每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定級結束后,要組織編寫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礦、區隊、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礦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季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4.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周各專業系統針對本系統存在的每一項安全風險,從制度、管理、措施、裝備、應急、責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組織對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管控區域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落實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5.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6.礦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嚴格按照“三走到、三必到”原則,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各業務部門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五、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礦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安監站負責做好日常監督檢查。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培訓科每半年至少組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礦所有入井人員進行以年度、綜合、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為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3.各業務部門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強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由安監站及時將安全風險區域的有關信息及應急處置措施告知受風險危害的相鄰作業區域區隊、班組、崗位。
六、考核辦法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活動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風險辨識不認真,辨識內容不清晰的,罰主要責任人300元。
2.各系統針對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未按規定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并匯總造冊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各5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
3.各系統未按規定編寫系統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
4.本單位作業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編制不認真或弄虛作假的,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罰主要責任人200元。
5.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未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或未嚴格按照《班組、崗位安全管控現場檢查考核表》現場監管的,罰跟班干部、班組長各200元。
6.崗位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罰責任人100元;凡發現安全風險未及時處理并匯報的,罰責任人100元。
7.崗位員工匯報的安全風險值班人員未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的罰當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業務部門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的結果未按要求進行跟蹤落實閉合管理的,罰責任單位正職各500元。
9.各相關單位未按規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罰責任單位負債人200元。
xxxxxxxxxxx礦井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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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
一、火災風險評估的概念
過去,人們往往依靠經驗和直觀推斷來做出決策。隨著計算機容量不斷擴大和模塊技術的發展,風險評估(riskassessment)和風險管理(riskmanagement)技術作為復雜或重大事項決策的必要輔助手段,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在決策分析、管理科學、運營研究和系統安全等領域得到了廣泛的認知和應用[1]。
通常認為風險(risk)的定義為:能夠對研究對象產生影響的事件發生的機會,它通過后果和可能性這兩個方面來具體體現。風險概念中包括三個因素:對可能發生的事件的認知;該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發生的后果[2]。因而,火災風險(firerisk)包含火災危險性(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和火災危害性(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的后果)雙重含義[3]。
現在,在文獻中可以看到的與“火災風險評估”相關的術語有fireriskanalysis,fireriskestimation,fireriskevaluation,fireriskassessment等,但基本上火災風險評估都是指:在火災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火災風險進行估算,通過對所選擇的風險抵御措施進行評估,把所收集和估算的數據轉化為準確的結論的過程。火災風險評估與火災模擬、火災風險管理和消防工程之間有密切關系,為其提供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簡單地如消防安全設施檢查表,復雜的就會涉及到概率分析,在應用方面針對的風險目標的性質和分析人員的經驗有各種變化[4]。
較多的人傾向于從工程角度來定義火災危害性(firehazard)和火災風險(firerisk)。火災危害性指:凡是根據已有的資料認為能引起火災或爆炸,或是能為火災的強度增大或蔓延持續提供燃料,即對人員或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的任何情況、工藝過程、材料或形勢。火災危害性分析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針對性,目的是確定在一定的條件下有可能發生的可預見性后果。這種設定的條件稱為火災場景,包括建筑物中房間的布局、建材、裝修材料及家具、居住者的特征等與相關后果有關的各種具體信息。目前在確定后果方面的趨勢是盡可能地利用各種火災模式,輔以專家判斷。此時,危害性分析可以看作是風險評估的一個構成元素,即風險評估是對危害發生的可能性進行權衡的一系列危害性分析。
從系統分析的角度來看,風險具有系統特性和動態特性。風險實際上并非某一單一實體或事物的固有特性,而是屬于一個系統的特性。若系統發生變化,很容易就會使事先對風險所做的估算隨之發生變化。火災風險評估模式包括:系統認定,即明確所要評估的具體系統并定義出風險抵御措施的過程;風險估算,即設定關于火災的發生幾率和嚴重后果及其伴隨的不確定性的衡量標準或尺度,計算和量化系統中的指標的過程;風險評估,對該標準或尺度進行分析和估算,確定某一特定風險值的重要性或某一特定風險發生變化的權重[5]。
二、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的意義及發展概況
在消防方面,隨著人們安全意識的提高和建筑設計性能化的發展,對建筑工程的安全評估日益受到重視,比如美國消防協會制定的“NFPA101生命安全法規”是一部關注火災中的人員安全的消防法規,與之同源的“NFPA101A確保生命安全的選擇性方法指南”,分別針對醫護場所、監禁場所、辦公場所等,給出了一系列安全評估方法,多應用于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評估方面[6]。
目前,我國在火災風險評價方面的研究,大部分是以某一企業,或某一特定建筑物為對象的小系統。例如,由武警學院承擔的國家“九五”科技攻關項目“石化企業消防安全評價方法及軟件開發研究”,以“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設計規范”等消防規范和德爾菲專家調查法為基礎,設計了石化企業消防安全評價的指標體系,利用層次分析法和道化指數法確定了各指標的權重,采用線性加權模型得出煉油廠的消防安全評價結果[7]。以某一特定建筑物為對象的火災風險評價也比較多,如中國礦業大學周心權教授,在分析建筑火災發生原因的基礎上,建立了建筑火災風險評估因素集,并運用模糊評價法對我國的高層民用建筑進行了消防安全評價[8]。
與上述的安全評估不同,城市區域的火災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根據不同的火災風險級別,配置消防救援力量,指導城市消防系統改造,指導城市消防規劃。對已建成的城市區域的火災風險評估必須考慮許多因素,即城市火災危險性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區域內所存在的對生命安全造成危險的情況、火災頻率、氣候條件、人口統計等因素,進而評價社區的消防部署和消防能力等抵御風險的因素。除此之外,在評估過程中另一個重要的情況是要關注社區從財政及其他方面為消防規劃中所要求的總體消防水平提供支持的能力和意愿。隨著城市規模擴大、綜合功能增強,在居住區商貿中心、醫院、學校、和護理場所增多,評估方法還會相應的改變。現有的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方法主要出于以下兩個目的:
(一)用于保險目的
在火災保險方面的應用的典型事例為美國保險管理處ISO(InsuranceServicesOffice,ISO)的城市火災分級法,在美國已經被視為指導社區政府部門對其火災抵御能力和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和自我評估的良好方法。ISO方法把社區消防狀況分為10個等級,10級最差,1級最好。
ISO是按照一套統一的指標來對每個社區的客觀存在的滅火能力進行評估,確定該社區的公共消防級別,這套指標來自于由美國消防協會和美國自來水公司協會所制定的各種國家規范。ISO對城市消防的分級方法主要體現在它的“市政消防分級表(CommercialFireRatingSchedule,CFRS)”上。CFRS把建筑結構、用途、防火間距與公共消防情況(用公共消防分級數目表達)相關聯,再以統計數據加以調節后,來確定相應的火險費用。ISO級別僅被保險公司用作確定火險費用的一個成分。ISO分級系統雖然無法反映出消防組織的其他應急救援能力,但實際上也常用于各個區域的公共滅火力量的確定。
市政消防分級表從1974年開始使用,主要考察某城市區域的7個指標情況:供水、消防隊、火災報警、建筑法規、電氣法規、消防法規、氣候條件。隨著技術進步,該表也不斷改進。1980年版抽取了CFRS中對公共消防分級的方法,給出了修訂后的滅火力量等級表,指標只包括前3項。被刪除的指標或者確少區分度,或者在全市范圍內進行評估時太過于主觀,而且74表格中包含許多評估標準是具體的規定,如果某一社區的情況沒有滿足這些規定,則歸屬為差額分,規定降低了表格可使用的彈性范圍,無法正確評估情況和技術的變化。故而ISO分級表被視為越來越“性能化”[9]。
(二)用于消防力量的部署
當今的消防組織和地方政府要擔負日益加重的安全責任,面對來自公眾的對抵御各種風險的更多的期望,以及調整消防機構人員、設備及其他預算方面的壓力,迫切需要確認某一給定轄區內的具體風險和危險的等級。
具體地說,城市區域風險評估在消防方面的目的就是:使公眾和消防員的生命、財產的預期風險水平與消防安全設施以及火災和其他應急救援力量的種類和部署達到最佳平衡。
關于火災風險對于滅火救援力量的影響,美國消防界對此的關注可以說幾經反復,其間美國消防學院、NFPA等都做了許多工作。直至20世紀90年代,國際消防局長協會成立了由150名專業人士組成的國際消防組織資質認定委員會(theCommissionofFireAccreditationInternational,CFAI),經過9年的廣泛工作,制定了“消防應急救援自我評估方法”,和制定標準的社區消防安全系統。另外,NFPA最終還制定了NFPA1710和1720兩個指導消防力量部署的標準,分別幫助職業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和改進為社區提供的消防救援的水平。根據NFPA最近的調查,NFPA1710將在全美30500個消防機構中的3300~3600個得到正式的應用,也推廣到加拿大有些地區[10]。
英國對消防救援力量的部署標準是依據內政部批準的“風險指標”,把消防隊的轄區劃分為“A”、“B”、“C”、“D”四類區域,名為“風險分級”系統。其目的是對消防隊的轄區進行風險評估,確定轄區內的各種風險區域,進而確定該風險區域發生火災后應出動的消防車數量和消防響應時間。1995年,英國的審計委員會了一份題為“消防方針”的考察報告,認為這種方法沒有充分考慮建筑設施的占用情況、社區的人口統計情況和社會經濟因素,也沒有把建筑物內的消防安全設施納入考核范圍。故而由審計委員會報告聯合工作組與內政部的消防研究發展辦公室一起,設立了一個研究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開發一套供消防機構劃分區域的風險等級,對包括滅火在內的所有應急救援力量進行部署,用于消防安全設施的規劃并能解決上述問題的風險評估方法,再對開發出的方法進行測試。最后Entec公司開發出了計算軟件,并于1999年4月以內政部的名義出臺了“風險評估工具箱”測試版[11]。
三、國內外近期的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一)國內的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張一先等采用指數法對蘇州古城區的火災危險性進行分級[15],該方法的指標體系考慮了數量危險性,著火危險性,人員財產損失嚴重度,消防能力這四個因素。1995年李杰等在建立火災平均發生率與城市人口密度﹑城區面積﹑建筑面積間的統計關系基礎上,選取建筑面積為主導參量,建立了以建筑面積為單一因子的城市火災危險評價公式[12]。李華軍[16]等在1995年提出了城市火災危險性評價指標體系,該體系中城市火災危險性評價由危害度﹑危險度和安全度三個指標組成,用以評價現實的風險,不能用來指導城市消防規劃。
(二)美國的“風險、危害和經濟價值評估”方法[13]
美國國家消防局與CFAI于1999年一起,在“消防局自我評估”及“消防安全標準”的工作的基礎上,更突出強調了“火災科學”的“科學性”,開發出名為“風險、危害和經濟價值評估(Risk,HazardandValueEvaluation)”的方法。美國消防局于2001年11月19日了該方案,這是一個計算機軟件系統,包含了多種表格、公式、數據庫、數據分析方法,主要用于采集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確定和評估轄區內火災及相關風險情況,供地方公共安全政策決策者使用,有助于消防機構和轄區決策者針對其消防及應急救援部門的需求做出客觀的、可量化的決策,更加充分地體現了把消防力量布署與社區火災風險相結合的原則。
該方法的要點集中于兩個方面:1、各種建筑場所火災隱患評估。其目的是收集各種數據元素,這些數據能夠通過高度認可的量度方法,以便提供客觀的、定量的決策指導。其中的分值分配系統共包括6類數據元素:建筑設施、建筑物、生命安全、供水需求、經濟價值。2、社區人口統計信息。用于收集轄區年度收集的相關數據元素。包括居住人口、年均火災損失總值、每1000人口中的消防員數目等數據元素。
該方法已在一些消防局的救援響應規劃中得到應用。以蘇福爾斯消防局為例,它利用該方法把其社區風險定義為高中低三類區域,進而再考察這些區域的火災風險可能性和后果:高風險區域包括風險可能性和后果都很大的以及可能性低、后果大的區域,主要指人員密集的場所和經濟利益較大的場所;中等風險區域是風險可能性大,后果小的區域,如居住區;低風險區域是風險可能性和后果都較低的區域,如綠地、水域等,然后再把這些在消防救援響應規劃中體現出來。
(三)英國的“風險評估”方法[14]
英國Entec公司研發“消防風險評估工具箱”,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評估方法的現實性,是否在一定的時限內能達到最初設定的目標。經過對環境、管理、海事安全等部門所使用的各種風險評估方法的進行廣泛考察之后,研究人員認為如果對這些方法加以適當轉換,就可以通過不同的方法對消防隊應該接警響應的不同緊急情況進行評估。二是建立了表達社會對生命安全風險可接受程度的指標。
Entec的方法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應該在全國范圍內,對消防隊應該接警響應的各類事故和各類建筑設施進行風險評估,這樣得到一組關于滅火力量部署和消防安全設施規劃的國家指南。對于各類事故和建筑設施而言,由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數據各不相同,所以對于國家水平上的風險評估設定了一個包括四個階段的通用的程序:對生命和/或財產的風險水平進行估算;把風險水平與可接受指標進行對比;確定降低風險的方法,包括相應的預防和滅火力量的部署;對不同層次的滅火和預防工作的作用進行估算,確定能合理、可行地降低風險的最經濟有效的方法。
國家指南確定后,才能提供一套評估工具,各地消防主管部門可以利用這些工具在國家規劃要求范圍內,對當地的火災風險進行評估,并對滅火力量進行相應的部署。該項目要求針對以下四類事故制定風險評估工具:住宅火災;商場、工廠、多用途建筑和民用塔樓這樣人員比較密集的建筑的火災;道路交通事故一類危及生命安全、需要特種救援的事故;船舶失事、飛機墜落這樣的重特大事故。
第三個階段是對使用上述評估工具的區域進行考查,估算其風險水平,與國家風險規劃指南對比,并推薦應具備的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設施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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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NFPA1710:ADecisionGuide,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FireChiefs,Fairfax,Virginia.2001.
11、Entec,ReviewofHighOccupancyRiskAssessmentToolkit.23August2000.
12、李杰等.城市火災危險性分析[J].自然災害學報95年第二期:99~103.
13、InformationontheRisk,HazardandValueEvaluation,USFA,1999.
14、MichaelSWright,DwellingRiskAssessmentToolkit:1999.
關鍵詞: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
一、火災風險評估的概念
過去,人們往往依靠經驗和直觀推斷來做出決策。隨著計算機容量不斷擴大和模塊技術的發展,風險評估(riskassessment)和風險管理(riskmanagement)技術作為復雜或重大事項決策的必要輔助手段,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在決策分析、管理科學、運營研究和系統安全等領域得到了廣泛的認知和應用[1]。
通常認為風險(risk)的定義為:能夠對研究對象產生影響的事件發生的機會,它通過后果和可能性這兩個方面來具體體現。風險概念中包括三個因素:對可能發生的事件的認知;該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發生的后果[2]。因而,火災風險(firerisk)包含火災危險性(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和火災危害性(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的后果)雙重含義[3]。
現在,在文獻中可以看到的與“火災風險評估”相關的術語有fireriskanalysis,fireriskestimation,fireriskevaluation,fireriskassessment等,但基本上火災風險評估都是指:在火災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火災風險進行估算,通過對所選擇的風險抵御措施進行評估,把所收集和估算的數據轉化為準確的結論的過程。火災風險評估與火災模擬、火災風險管理和消防工程之間有密切關系,為其提供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簡單地如消防安全設施檢查表,復雜的就會涉及到概率分析,在應用方面針對的風險目標的性質和分析人員的經驗有各種變化[4]。
較多的人傾向于從工程角度來定義火災危害性(firehazard)和火災風險(firerisk)。火災危害性指:凡是根據已有的資料認為能引起火災或爆炸,或是能為火災的強度增大或蔓延持續提供燃料,即對人員或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的任何情況、工藝過程、材料或形勢。火災危害性分析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針對性,目的是確定在一定的條件下有可能發生的可預見性后果。這種設定的條件稱為火災場景,包括建筑物中房間的布局、建材、裝修材料及家具、居住者的特征等與相關后果有關的各種具體信息。目前在確定后果方面的趨勢是盡可能地利用各種火災模式,輔以專家判斷。此時,危害性分析可以看作是風險評估的一個構成元素,即風險評估是對危害發生的可能性進行權衡的一系列危害性分析。
從系統分析的角度來看,風險具有系統特性和動態特性。風險實際上并非某一單一實體或事物的固有特性,而是屬于一個系統的特性。若系統發生變化,很容易就會使事先對風險所做的估算隨之發生變化。火災風險評估模式包括:系統認定,即明確所要評估的具體系統并定義出風險抵御措施的過程;風險估算,即設定關于火災的發生幾率和嚴重后果及其伴隨的不確定性的衡量標準或尺度,計算和量化系統中的指標的過程;風險評估,對該標準或尺度進行分析和估算,確定某一特定風險值的重要性或某一特定風險發生變化的權重[5]。
二、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的意義及發展概況
在消防方面,隨著人們安全意識的提高和建筑設計性能化的發展,對建筑工程的安全評估日益受到重視,比如美國消防協會制定的“NFPA101生命安全法規”是一部關注火災中的人員安全的消防法規,與之同源的“NFPA101A確保生命安全的選擇性方法指南”,分別針對醫護場所、監禁場所、辦公場所等,給出了一系列安全評估方法,多應用于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評估方面[6]。
目前,我國在火災風險評價方面的研究,大部分是以某一企業,或某一特定建筑物為對象的小系統。例如,由武警學院承擔的國家“九五”科技攻關項目“石化企業消防安全評價方法及軟件開發研究”,以“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設計規范”等消防規范和德爾菲專家調查法為基礎,設計了石化企業消防安全評價的指標體系,利用層次分析法和道化指數法確定了各指標的權重,采用線性加權模型得出煉油廠的消防安全評價結果[7]。以某一特定建筑物為對象的火災風險評價也比較多,如中國礦業大學周心權教授,在分析建筑火災發生原因的基礎上,建立了建筑火災風險評估因素集,并運用模糊評價法對我國的高層民用建筑進行了消防安全評價[8]。
與上述的安全評估不同,城市區域的火災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根據不同的火災風險級別,配置消防救援力量,指導城市消防系統改造,指導城市消防規劃。對已建成的城市區域的火災風險評估必須考慮許多因素,即城市火災危險性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區域內所存在的對生命安全造成危險的情況、火災頻率、氣候條件、人口統計等因素,進而評價社區的消防部署和消防能力等抵御風險的因素。除此之外,在評估過程中另一個重要的情況是要關注社區從財政及其他方面為消防規劃中所要求的總體消防水平提供支持的能力和意愿。隨著城市規模擴大、綜合功能增強,在居住區商貿中心、醫院、學校、和護理場所增多,評估方法還會相應的改變。現有的城市區域火災風險評估方法主要出于以下兩個目的:
(一)用于保險目的
在火災保險方面的應用的典型事例為美國保險管理處ISO(InsuranceServicesOffice,ISO)的城市火災分級法,在美國已經被視為指導社區政府部門對其火災抵御能力和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和自我評估的良好方法。ISO方法把社區消防狀況分為10個等級,10級最差,1級最好。
ISO是按照一套統一的指標來對每個社區的客觀存在的滅火能力進行評估,確定該社區的公共消防級別,這套指標來自于由美國消防協會和美國自來水公司協會所制定的各種國家規范。ISO對城市消防的分級方法主要體現在它的“市政消防分級表(CommercialFireRatingSchedule,CFRS)”上。CFRS把建筑結構、用途、防火間距與公共消防情況(用公共消防分級數目表達)相關聯,再以統計數據加以調節后,來確定相應的火險費用。ISO級別僅被保險公司用作確定火險費用的一個成分。ISO分級系統雖然無法反映出消防組織的其他應急救援能力,但實際上也常用于各個區域的公共滅火力量的確定。
市政消防分級表從年開始使用,主要考察某城市區域的7個指標情況:供水、消防隊、火災報警、建筑法規、電氣法規、消防法規、氣候條件。隨著技術進步,該表也不斷改進。年版抽取了CFRS中對公共消防分級的方法,給出了修訂后的滅火力量等級表,指標只包括前3項。被刪除的指標或者確少區分度,或者在全市范圍內進行評估時太過于主觀,而且74表格中包含許多評估標準是具體的規定,如果某一社區的情況沒有滿足這些規定,則歸屬為差額分,規定降低了表格可使用的彈性范圍,無法正確評估情況和技術的變化。故而ISO分級表被視為越來越“性能化”[9]。
(二)用于消防力量的部署
當今的消防組織和地方政府要擔負日益加重的安全責任,面對來自公眾的對抵御各種風險的更多的期望,以及調整消防機構人員、設備及其他預算方面的壓力,迫切需要確認某一給定轄區內的具體風險和危險的等級。
具體地說,城市區域風險評估在消防方面的目的就是:使公眾和消防員的生命、財產的預期風險水平與消防安全設施以及火災和其他應急救援力量的種類和部署達到最佳平衡。
《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中圖分類號:X820文獻標識碼: A
一、《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0國家標準不適用于建筑業
《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六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GB/T28001:2001標準3.4危險源定義為: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的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顯然《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六條定義的重大危險源
沒有涉及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的約束或限制措施的破壞或失效的問題,即沒有涉及第二類危險源,只是第一類危險源。
與《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六條配套的重大危險源的識別標準為《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0標準,該標準根據物質不同的特性,對爆炸性物質(26種), 易燃物質(34種), 活性化學物質(21種),有毒物質 (61種)(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險貨物品名表》)的生產和儲存的臨界量加以確定,只要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即為重大危險源。
GB 18218-2000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在適用范圍中明確:本標準不適用于: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但這些設施和工廠中處理非放射性物質的部門除外;b) 軍事設施;c) 采掘業;d) 危險物質的運輸。
顯然,上述標準僅適用于易燃、易爆、有毒類的化學物質。它的局限性較大,不適用于核設施、礦業、建筑業、水利工程、航天發射等,也沒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裝置(設施、作業活動)等。
二、LEC法不應是建筑施工企業首選評價方法
對于高風險或大型、工藝復雜的企業,在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時,宜采用系統風險分析及評價方法。系統風險分析及評價方法是對系統中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分析評價的工具。目前,已開發出數十種評價方法,每種評價方法的原理、目標、應用條件、評價對象、工作量均不盡相同,各有其優、缺點。目前,常用的評價方法有直接判斷法、安全檢查表法(SCL)、預先危險分析法(PHA)、故障樹分析法(FTA)、事件樹分析法(ETA)、火災、爆炸危險性指數評價法(DOW)、帝國化學工業公司蒙德法(MOND)、日本危險性評價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法等(FMEA)等。
但非常可惜的是現在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在管理體系文件中危險源評價方法基本上都是采用LEC法,少數企業是LEC法結合專家評分法。這不能不說是目前推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一種尷尬。
LEC法是一種簡單易行的、評價人們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作業時的危險性的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利用與系統風險率有關的3種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3種因素是: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體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C——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但是,要取得這3個因素的科學準確的數據,是相當繁瑣的過程。為了簡化評價過程,可采取半定量的計算方法,給3種因素的不同等級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來評價危險性的大小,通常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取值劃分如下: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取值表
分數值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40 災難、數人死亡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7 嚴重、重傷
3 重大、致殘
1 引人注目、需要保護
由于施工業事故發生的后果往往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不一定完全對應,也由于LEC三者取值的經驗性、難免帶有局限性,個體取值差異較大,導致在企業中對同類危險源分析結果差異較大。也由于建設工程的復雜性、流動性大、臨時性強、現場環境多變、變動性大、交叉作業多等特點,筆者認為LEC法不應是施工企業危險源風險評價的首選方法。
三、建筑業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至目前為止,筆者尚沒有見到建筑業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6條回答了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定義。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二)土方開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裝工程;(五)腳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并指出以上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條例》要求對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單位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將危險性較大工程進一步細化。第3條指出: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三)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臺。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特種設備施工; 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7、6m以上的邊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辦法〉第5條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有 :(一)深基坑工程 :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四、建筑業危險等級評價方法探討
筆者認為對危險作業活動(危險性較大工程)、設備設備、場所可以分別評價風險等級,不應強求統一的評價標準,應該根據現行標準規范和企業施工經驗和施工能力,參照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文指出的10個方面,同時考慮設備設施、場所,分別規定等級標準,分別評價,列出評價控制清單,分別規定控制權限,可能更符合施工企業的實際。
如:某集團公司將腳手架工程按搭設高度分為24米以下,24-50米,50-80米,80-100米,100米以上等五個等級,對設計、審核、批準人員的資格、設計要求、評審審批程序等進行了專門規定(承重腳手架比工作腳手架加嚴一級進行管理)。
如:某集團公司對爆破工程危險性參照GB6722-2003《爆破安全規程》,分為5個等級(未達到分級標準的定為五級,當然也可以根據企業施工能力和經驗進行進一步細分)。
爆破工程分級標準
爆破工程類別 爆破工程按藥量與環境分級
A B C D
硐室爆破a 1 000≤Q≤3 000 300≤Q<1 000 50≤Q<300 0.2≤Q<50
露天深孔爆破 — Q≥200 100≤Q<200 50≤Q<100
地下深孔爆破 — Q≥100 50≤Q<100 20≤Q<50
水下深孔爆破 Q≥50 20≤Q<50 5≤Q<20 0.5≤Q<5
復雜環境深孔爆破 Q≥50 15≤Q<50 5≤Q<15 1≤Q<5
拆除爆破 Q≥0.5 0.2≤Q<0.5 Q<0.2 —
城鎮淺孔爆破 — 環境十分復雜 環境復雜 環境不復雜
注:爆破作業環境包括三種情況:環境十分復雜指爆破可能危及國家一、二級文物,極重要設施、極精密貴重儀器及重要建(構)筑物等保護對象的安全;環境復雜指爆破可能危及國家三級文物、省級文物、居民樓、辦公樓、廠房等保護對象的安全、環境不復雜指數破只可能危及個別房屋、設施等保護對象的安全。
又如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京軌建十工字(2005)33號文)針對北京地鐵10號線工程沿線周圍環境復雜,高大建(構)筑物距離結構近,地下管線密布,地質水文條件復雜,下穿橋梁、河流、建筑物及既有線,同時施工方法技術復雜特點,將環境安全分特級、一級、二級和三級進行分級管理;環境安全等級根據工程經驗,參照以下定性規定進行分級:特級環境安全風險:指下穿既有軌道線路的新建工程。一級環境安全風險:指下穿既有建筑物、河流、穿既有軌道線路的新建工程;地鐵結構采用礦山法施工,安全風險定為一級,地鐵結構采用盾構法施工時,安全風險定為二級。二級環境安全風險:指靠近既有建(構)筑物、下穿重要市政管線(雨水、污水、熱力、煤氣、上水)的新建工程;地鐵結構采用礦山法施工,安全風險定為二級,地鐵結構采用盾構法施工時,安全風險定為三級。三級環境安全風險:指緊鄰河流、下穿一般市政基礎設施的新建工程。
五、固有危險性與現實危險性評價
根據安全工程學的一般原理,危險性定義為事故頻率和事故后果嚴重程度的乘積,即危險性評價一方面取決于事故的易發性,另一方面取決于事故一旦發生后后果的嚴重性。現實的危險性不僅取決于施工工程的特定危險性和施工工藝的特定工藝過程和涉及到的設備設施的危險性所決定的評價單元的固有危險性,而且還同各種人為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的綜合效果有密切關系。即現實危險性評價在前者的基礎上考慮各種危險性的抵消因子后的評價結果,它反映了人在控制事故發生和控制事故后果擴大方面的主觀能動作用。
危險性分級應以識別單元的固有危險性大小作為分級的依據(這也是國際慣用的做法)。分級目的主要是便于對危險源進行分級控制。決定固有危險性大小的因素基本上是由單元的工程屬性所決定的,從而是不易改變的。因此用固有危險性作為分級依據能使各項目部、子分公司在危險源分級管理上尺度保持穩定一致。分級標準的劃定嚴格說不是一項技術方法,而是一項政策,分級標準嚴和寬將直接影響企業各級部門直接控制的危險源數量。
固有危險性評價的意義:工程開工前進行評價,便于施工方案的制定、資源配制和組織管理。
現實危險性評價:在實施過程中進行檢查,實行動態評價,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方案調整和隱患整改。
如某公司將爆破器材倉庫統一評價為重大危險源,該公司2005年共有9個項目設有12個爆破器材倉庫,其中11個庫房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各項管理制度執行較好,但有一個倉庫沒有安裝防雷裝置,并且受地形條件限制,設置在高壓線附近,倉庫后側有泥石流溝分布,雨季易發生山洪泥石沖擊。公司根據《爆破器材倉庫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評價,采取了安裝避雷針并由當地氣象部門進行檢測驗收,在其后側修建高3.5米、底寬1.6-1.8米、頂寬0.8米的漿砌石擋墻從而降低了其現實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