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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骨干是大學生群體中的中堅力量,主要包括高校學生干部、團干部、黨員及各類積極分子。他們思想道德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參與社會事務意識濃。他們利用自身的優勢幫扶留守兒童,是輔助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一個有效抓手,有較強的操作可行性。首先,高校有良好的人才基礎。大學生骨干在高校是一個數量較龐大的群體,資源豐富。他們在理論水平、實踐能力等方面優于一般大學生,既有關注社會、關愛弱勢群體的責任感,又有較高的可塑性和主觀能動性。他們參與此項活動能在大學生群體中起到示范性的作用,擴大影響力,帶動更多的學生參與進來。其次,學生骨干具有年齡優勢。他們都是十八九歲的年輕人,相對于留守兒童的祖輩更容易與兒童交流。他們知識水平高,多才多藝,幫扶活動易讓留守兒童接受和喜愛。最后,有良好的社會政策導向。
國家鼓勵高校學生骨干參與幫扶留守兒童的實踐活動,曾針對留守兒童問題舉行了“關愛農民工子女志愿服務行動”項目推介會等一系列活動,號召整合社會資源,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活動。2007年5月,啟動了“青年者培養工程”(簡稱“青馬工程”)“青馬工程”,把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作為這一工程實施的重要環節。這樣的幫扶活動在力所能及地解決留守兒童困難的同時,還能培養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培養勇于探索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大學生骨干可以將國家政策與個體實踐相結合,積極投入到關注農村留守兒童活動中,為社會做貢獻的同時,接受鍛煉,接受教育,增長才干,實現個人的社會價值。學生骨干幫扶留守兒童這一具體工作要落到實處,要在相關機制上加以完善,確立正確的指導原則。總體來說,要和高校的“青馬工程”有機結合起來,做好統籌工作,避免在實際幫扶過程中出現工作浮于表面和重工作輕成效的問題,這就需要制定具體的原則以加強組織引導、協調管理。
首先,立足實際。一切從實際出發是切實做好幫扶工作的前提。這就要求高校黨、團、學組織要選好、選對大學骨干,為幫扶工作做好人才保障。同時,堅持就近、就便原則,在高校周邊農村開展工作,以便于聯系和溝通。除此之外,幫扶要在大學生個人能力范圍內進行,不能影響其自身的學業和生活。其次,建立機制。留守兒童成長是動態的,高校學生骨干也是變化的,不能因學生骨干的變更而影響工作的繼續開展。要切實加強這一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續性,避免工作開展時出現時有時無、忽緊忽松的現象,就要建立幫扶工作持續機制:一是制度規范化,建立一個完整、科學、合理的工作制度,使幫扶工作有章可依;二是要有相應的考核激勵措施,激發大學生志愿服務、奉獻社會的熱情和積極性。一屆學生骨干幫扶周期結束后,要做好志愿者“接力棒”的交接工作,讓志愿服務精神薪火相傳,使幫扶工作進入一個良性循環的正軌。再次,設定方案。幫扶留守兒童工作要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結合留守兒童的成長規律和生活特點,堅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因材施教的原則,制訂幫扶工作活動方案。方案要考慮實施操作的可行性及有效性,采納喜聞樂見、寓教于樂、易于被適齡兒童接受的教育內容。最后,講究方式。工作的方式直接關系到幫扶的效果,方法得當,效果顯著;處之不力,事與愿違。
創新幫扶活動的方式,豐富幫扶活動的內容,靈活、有效地去實施,系統、全面地去開展幫扶工作。同時,營造學生骨干與留守兒童群體和諧互動的良好氛圍,在互動中進行道德教育,一方面讓留守兒童在幫扶活動中感受到親情與暖;另一方面也要培養學生骨干關心社會、關愛兒童的精神,使他們在幫扶中鍛煉成長。
二、建立高校學生骨干幫扶留守兒童長效機制的具體措施
高校學生課余時間相對較多,特別是寒暑假時間比較長,他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時間,針對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和發展需求,發揮自己的特長和優勢,并結合“青馬工程”實踐環節的內容,有效地開展幫扶留守兒童工作。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建立工作小組,開展祥光調查研究
留守兒童問題普遍而復雜,學生骨干根據“青馬工程”培訓體系內容及留守兒童的實際情況,建立校、院和班級的公益組織或相關協會,加強對幫扶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這樣不僅便于集中部署工作和信息反饋,還可以集思廣益,迅速、有效地整合各種教育要素應對各種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同時,深入調研,全面了解留守兒童信息,要深入農村、走進基層,開展社會調研,撰寫相關調查報告,做好相關數據分析,根據幫扶對象的分布、數量、層次進行分類,有目的性地做好幫扶工作。為此,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將每個幫扶留守兒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基本信息輸入電子信息系統,建檔成冊,便于資料查尋,定期了解留守兒童的動態信息,做到跟蹤、記錄、分析,全面了解幫扶留守兒童的成長變化。總之,工作領導小組要發揮主導作用,其成員要密切配合,共同探索幫扶的思路方法,加強調查研究,完善機制,增強幫扶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形成“調查統計方案設計部署實施反饋調整”循環體系。
(二)創新幫扶內容,多角度開展大學生志愿服務
學生骨干要利用周末等節假日的課余時間,經常深入到農村開展幫扶留守兒童的公益活動,將“三下鄉”改為“常下鄉”,提高幫扶的效果。一是學業輔導。大學生骨干受過高等教育,知識豐富,懂得學習方法和技巧,對留守兒童進行學業輔導是發揮他們的優勢和強項。可以通過贈送學習用品或集中開班輔導,傳授知識和學習方法;也可以進行“一幫一”結子,根據個體對象的差異有針對性地去輔導,培養其學習的興趣;還可以適時安排留守兒童到大學校園參觀,激發他們學習的動力。二是情感呵護。大學生親和度高,在幫扶過程中,要注重情感的交流。可以扮演留守兒童的“大哥哥”和“大姐姐”的角色,經常陪伴他們,多與留守兒童談心交心,多開展充滿人文關懷的集體活動,多到留守兒童家庭進行訪,讓他們有交流的對象和傾述的對象;可以舉辦專場文藝演出,開展各類體育、游戲等活動,為留守兒童表演喜聞樂見的節目。這些都可以使留守兒童親情上的缺失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彌補,減少他們心靈上的孤寂感,有利于他們健康人格的形成。三是安全教育。留守兒童因監護力度不夠,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安全教育是日常幫扶過程中的重點內容之一。學生骨干可以通過集中宣講、發放傳單、圖片展覽等方式對留守兒童進行各類安全知識教育,尤其是在交通、飲食、溺水、防騙等方面重點加強教育,提高他們的警惕性,減少人身安全受到傷害的機會。同時,對留守兒童還要講解安全自救知識,即使受到傷害,也要把傷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加強聯絡,建立幫扶常態機制
高校學生骨干與自己幫扶留守兒童可以實施幫扶責任制,進行“包保”工作。加強與留守兒童本人、留守兒童監護人及其家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絡。首先,高校學生骨干要與留守兒童保持聯系,除直面交流外,平時還要經常保持電話、書信聯系,及時了解幫扶對象的生活、學習、情感等方面情況。電話里能指導的就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可以通過家訪進行指導和幫助。其次,保持與監護人的聯系。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多數是老年人,年齡偏大,文化層次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或半文盲,與孩子溝通上存在困難,在教育、監管孩子會出力不從心的情況。“及時了解幫扶對象的平時表現,提醒監護人除在保證孩子生活需求外,還要加強安全上的教育、學習上的監督、情緒上的觀察、行為上的規范。”最后,還要保持與留守兒童家長的聯系。學生骨干通過定期與家長通電話或書信聯系等方式,對其進行引導和教育,“幫助農民工家長樹立家庭教育觀念,讓他們學會與孩子溝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正確方式,發揮家長對孩子的獨特的教育功能,引導孩子健康成長。”
(四)擴大宣傳,在高校形成關心、關愛留守兒童的濃厚氣氛
自“關愛農民工子女志愿服務行動”項目推介會以后,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留守兒童問題,引起了社會各部門的關注,在社會上形成了較好的輿論氛圍。高校也應響應社會號召,廣泛宣傳,可以采用校園宣講、校園廣播、圖展等形式;也可以利用現代網絡信息平臺,開通“關愛留守兒童”專題網站,刊登相關的留守兒童文章和圖片,引起他人的共鳴。在這種氛圍下,大學生也要積極開展關愛留守兒童志愿服務,如“手拉手關愛留守兒童”、“留守小隊”等活動。同時,還可以聯合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進行宣傳和報道,擴大校園幫扶留守兒童的公益活動在社會上的影響力,使校園氛圍與社會輿論形成良好的互動。
關鍵詞: 青年志愿者 短期支教 活動模式 管理策略
支教助學是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類別,不僅為高校學生提供了體驗農村生活、鍛煉協作能力、樹立人生信念的平臺,而且開辟了讓農村青少年學習知識、結交朋友、健康成長的新渠道。雖然以青年志愿者隊伍為載體的短期支教活動對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減少教育歧視,倡導教育公平,幫助留守兒童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在實施過程中,短期支教問題頗多,效果難以持續。因此,立足短期支教的特點,優化管理策略,是培養高素質青年志愿者,落實農村支教助學的必由之路。
一、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活動的三種模式
高校現行的以青年志愿者隊伍為載體的支教與助學活動大多采取短期形式,一般是高校在讀學生利用寒暑假時間,走進農村貧困地區從事支教助學工作,在支教地點不超過一個月。短期支教有三種活動模式,各有優點,在提升志愿者積極性的同時,也保證了支教地受助學生的參與熱情。
1.社會調研式
短期支教源于大學生體驗農村生活、關懷農村兒童的意愿,可是由于時間限制和志愿者自身授課能力的制約,很難真正起到學科教學的作用。即便如此,短期支教仍受到青年志愿者的歡迎,原因在于其突出的社會調研作用。在社會調研式短期支教中,高校青年志愿者四人以上自發組隊,在聽取指導老師意見后,與結對學校溝通相關事宜。志愿者后續的支教活動主要基于結對學校,圍繞農村教育現狀、農村學校考察、留守兒童心理觀察等展開,造成短期支教的“三步法”流程。第一步,通過獻愛心、送溫暖等方式接觸農村兒童;第二步,在幾天的磨合中加深情感,取得信任;第三步,有針對性地進行問卷調查、上門走訪,從而完成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上述目的和方式使很多人對短期支教心存質疑,但是本人認為短期支教的重點不僅在“教”,更在于“支”,即支援與幫助,落實在青年志愿者的行動中,便是主動的接觸、了解和陪伴。短期支教的志愿者是老師,是研究者,更是受助學生的朋友。這和中長期支教一樣,志愿者都寄托了深厚的情感,甚至因為時間短暫,他們會更加珍惜與農村學生的友誼。此外,社會調研式短期支教具備極強的可操作性。支教團體自選領隊,協調分工,很好地鍛煉團隊的協作能力。社會調研任務則要求志愿者控制時間、場地、教學活動,強調組織紀律性,減少不安全的因素,保證工作的順利完成。社會調研模式的反饋結果以直觀的數據和文字為主,能清晰地反映農村教育問題,為長期支教活動提供依據。
2.助教基地式
暑假期間,志愿者們主要從事輔導作業、協助文體、開展德育活動等助教工作。為了形成支教的長效機制,部分高校會選擇在貧困地區的中小學或者鄉鎮社區的公益中心建立基地,每年定時派送青年志愿者隊伍參與短期支教活動。助教基地模式以教學為中心,符合教育部提出“大學生扶持農村教育”的要求,并引入素質教育的理念,彌補農村教育的短板,豐富農村孩子的課余生活。
青年志愿者在教授課程時,把自己代入老師這一角色中,發揮出了極大的耐心和細心,同時在教學上勇于突破和創新,讓農村學生體驗“玩中學”的樂趣。例如,利用留守兒童集體住校的條件,白天排練節目,晚上舉辦文藝晚會;用比賽講故事的方式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等等。這些教學活動迎合了農村學生基礎薄弱,好奇心強的特點,符合其學習規律,在短期教學中獲得明顯的成效。
助教基地模式也存在問題。一方面,大部分志愿者未接受過教學培訓,如果在課堂上遇到突發狀況,他們缺乏隨機應變的能力。另一方面,支教地點的兒童年齡偏小,志愿者很難讓他們都集中注意力,維持理想的上課狀態。不過,作為“點對點”可持續的短期支教模式,建立助教基地是大學生建設農村教育的良好方式,不僅省去因不熟悉支教地區環境而損耗過多的人力、物力、經費,還能讓志愿者們分享經驗,消除疑慮,共同將短期支教轉化成一項長期事業。
3.合作夏令營式
某些短期支教的信息來源于民間慈善組織或者公益機構,比較典型的就是合作夏令營模式,這種模式主要以夏令營的形式實現城鄉同齡孩子的“一加一”結對交流,而青年志愿者則以教育者、組織者、管理者的身份參與結對孩子的活動。合作夏令營中,城市少年、兒童組團前往農村,與當地同齡學生結對,開展一系列校內外學習活動,約有50%以上的活動在戶外進行,例如素質拓展、田間勞動等。夏令營中,志愿者需要幫助城鄉學生盡快消除隔閡,加深了解,更要把全體營員的安全放在著重考慮的位置,因此活動常采用金字塔形層級管理和分組責任到人的方式實現看管任務。
合作夏令營式短期支教的重點是增進城鄉學生共情,以思想道德、傳統文化教育為主。除了考驗志愿者的助教助學能力,更要求每個志愿者具備對不同年齡層次、不同生活背景孩子的領導能力。城市學生的經濟條件、受教育水平、家庭環境要優于農村學生,而農村學生對當地的熟悉度、適應性還有身體素質要優于城市學生。這些差異無形中會給志愿者的教學、管理任務帶來困難。例如,田間考察時,事先排好的隊伍在前進過程中會被拉長,體力好、熟悉路況的農村學生會不自覺地加快速度,而部分城市學生則跟不上行進的隊伍。此時,若志愿者缺乏對所負責小組的掌控力,就很容易產生人員走失、成員受傷等突發事故。
作為短期支教的新型模式,合作夏令營結合了多方力量:政府、慈善組織、高校、城市各中小學、支教地區學校。這不僅拓寬了城鄉教育互助的途徑,而且對青年志愿者社會實踐具有借鑒作用。
二、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活動的管理問題
短期支教活動情況多變,很難實現全面有效的活動管理,尤其是安全、教學、情感態度和活動反饋方面,因其不確定性,更難以入手。
1.安全管理問題
短期支教的安全性是志愿者及其家長考慮較多的因素。如果能夠做好前期安全培訓、中期安全防范、后期安全保障的管理工作,志愿者的積極性將大大提高。安全管理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忽視專業的安全培訓。青年志愿者支教前,大型團隊會進行一定課時的安全培訓,內容涉及交通、治安、疾病預防、溺水觸電急救等。但在短期支教中,小型團隊往往因為時間倉促、準備不足忽視專業的安全教育,致使在外支教時安全意識不強,急救能力較弱。
第二,無法掌握支教地的安全隱患。支教地可能存在道路積水、電線等安全隱患,而志愿者事前難以察覺。支教地區學生雖熟悉環境,卻缺乏安全知識教育,沒有對這些隱患產生足夠的重視。志愿者即使發現當地學生做出危險行為,也會疏忽大意,采取跟隨而非阻止的態度。
第三,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前期準備時,志愿者要簽署安全責任書,保證在支教期間遵守各項規定,這種明確劃分義務的做法能有效減少因志愿者自身不當行為產生的安全事故。但除此以外,安全保障措施仍缺乏相對具體的標準。系統的安保措施應至少包含四個方面:首先,為支教隊伍配備隨行指導教師,負責監督和處理突發事件;其次,利用現代通訊工具,建立家、校、志愿者的溝通平臺,及時將支教情況通知外部;再次,強調兩人以上團體外出,保證所有成員之間聯系通暢;最后,為參與短期支教的志愿者購買正規的意外傷害保險。
2.教學管理問題
教學是志愿者支教的主要任務,短期支教在教學管理上更具挑戰性。在內容的選擇上,短期支教多以輔導學科知識點為主,由于大部分志愿者非師范專業,容易使教學流于形式。另一種選擇是實行開放度高、趣味性強的素質課程,這能有效提高支教地學生的參與度,卻不容易維持較好的課堂紀律。教學方法上,除了講授法外,更符合短期支教的方式是活動式,將知識寓于各種日常活動中,引導支教地學生自我探索和發現。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課堂活動方式會帶來秩序混亂的問題,有時志愿者設計活動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并不能兼顧所有學生。性格外向、年齡較大、理解力較強的學生能與志愿者互動,完成活動,反之則無法迅速融入團體,需要特殊關注。如果志愿者人力不足,素質拓展等課程便很難展開,這是短期支教的教學局限。
3.情感態度問題
支教地區很多是留守兒童聚集的鄉村,受幫助的孩子在年齡上正處于感情脆弱,情緒多變的時期。在與他們接觸時,若不能進行正確的情感管理,容易出現對峙和依賴兩種極端,前者表現在一些性格叛逆的孩子身上,后者則出現在從小缺乏父母關愛的孩子身上,無論是哪種,志愿者的離開都會給他們留下心靈上的傷害。究其原因,一是志愿者沒有正確理解自己的角色定位。在支教活動中,志愿者充當許多角色,卻無法取代他們的父母,過度的責備和放任都不是合理的相處方式。二是支教地學生自尊心強,同時也有自卑的一面。志愿者能與他們和平相處,卻很難走進他們的內心。
志愿者對短期支教的態度也各不相同,有的抱著功利性的目的,有的對教學敷衍了事,甚至采用不當的語言和行為。情感和態度屬于細節上的管理問題,在短期支教中更重要,因為在有限相處的時間內,志愿者給支教地學生留下的印象主要來源于此。
4.活動反饋問題
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在后期反饋上向來較為薄弱,不及時、不深刻、不到位的活動反饋致使短期支教難以成為優秀的社會實踐傳統。具體來說,短期支教常選在寒暑假,反饋往往不及時,要到開學后才進行。反饋內容也缺乏實質性的內涵,大多從志愿者個人成長出發進行總結,缺少對農村教育問題的透徹思考。反饋形式上,某些支教團隊會利用媒體擴大社會影響,提高關注度,而大多數團隊則因缺少經費忽視了后續的成果展示,所以即使在校內,短期支教活動的知曉度也不高。
三、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活動的管理策略
針對上述問題,高校需要從志愿者培訓與篩選、隊伍管理、長效機制、成果展示入手,系統地解決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活動管理中的疏漏。
1.重視培訓篩選工作
做好前期培訓是高校短期支教活動管理的關鍵。對于初次參與支教活動的青年志愿者來說,他們在如何教學、如何行動、如何保護自己、如何與支教地學生相處等問題上沒有確切的認識。培訓能讓其在活動之前調整好心態,認清自身的責任,并具備相關的知識與技能。所需培訓的內容包括安全教育、專業急救、教學技巧、活動策劃、志愿者精神等,可以邀請專業教師授課,也可以是志愿者前輩分享經驗、小組討論、模擬教學等形式。培訓結束后,適當的篩選有利于考察志愿者的思想水平、教學功底、心理素質,挑選出更符合短期支教需求的志愿者。
2.建立分工責任制度
團隊管理理論提出,打造配合默契、凝聚力強的隊伍,必須建立明確的分工責任制度。各成員應劃分責任范圍,并承當相應的后果,避免因權責不明產生的混亂和問題推諉。短期支教中建立分工責任制度,將人員清點、經費預算、后勤補給等活動細節分攤到每個成員身上,可以有效強化志愿者的責任意識,實現合理的人才組合,也便于帶隊老師指導,提高整個團隊的支教水平。
3.健全支教長效機制
為了增強短期支教的效果,健全其長效機制是不可缺少的。越來越多的高校采用建立助教基地的方式延續短期支教的作用。一方面,高校全面了解結對學校和學生的情況,從而制訂計劃,每年定期向基地派遣支教隊伍。這種長期派遣相對安全,能培養出更多具備支教經驗的志愿者,為宣傳短期支教活動,傳授支教經驗提供便捷。另一方面,支教地的受助學生可以輪流接受幫助,并同志愿者保持長期聯系,獲得更多學習知識的機會。將高校短期支教從一次社會實踐調查活動轉變為持續的農村助教事業將是青年志愿者們努力的方向。
4.拓寬成果展示渠道
健全短期支教長效機制的有力措施是拓寬活動成果的展示渠道,吸引更多的高校學生成為支教活動的后備軍。成果展示是社會實踐活動的反饋環節,更是良好的宣傳和動員平臺。通過青年志愿者的分享、展板陳列或者充分利用現代傳媒,短期支教的現實意義將更好地為社會所接受。
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事業蓬勃發展的今天,無論是社會調研式、助教基地式還是合作夏令營式,都提供了了解農村教育現狀的良好途徑。當然,短期支教也存在弊端,尤其是因為缺乏全面的組織管理產生的安全事故、教學效果不佳、資源浪費等問題。對此只有加強志愿者的培訓與引導,優化團隊構建,制定分工規則,推行長效機制,拓寬反饋渠道,延伸短期支教活動的教育意義,才能促進青年志愿者短期支教朝著規范、科學、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將城鄉教育的公平公正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高福霞,萬小煌,陳麗娟,王曉春.大學生短期支教的現狀及其對策[J].職業時空,2014(9).
[2]孫燕琨.在校大學生的短期支教效果與發展模式研究[J].價值工程,2014(1).
支教介紹信
尊敬的貴校領導:
您好!我們是南昌大學西北心靈之橋的成員,希望能通過此信使您對我們協會及我們組織的支教活動有一個初步了解。
南昌大學是一所文理工醫滲透、產學研結合的綜合性大學,是江西省唯一的一所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是目前江西省綜合實力最強的高等學府。
以關愛西北農村,溫暖留守兒童為宗旨,南昌大學西北心靈之橋協會成立于2012年3月,并于每年暑假組織隊伍赴西部支教,并且會在支教結束回校后,在校內組織愛心多幫一活動,通過當代大學生來資助貧困小學生,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2012年6月底,3支支教隊伍,分別深入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興豐鄉的褚灣、安灣、李山3所小學進行了為期27天的支教以及調研、社會考察等活動,給孩子們帶去新的知識。7月,捐衣捐物、書本、學習用品、體育器材等物資被一同帶至天水市秦安縣的三所小學里。 此次活動,受到了學生家長以及社會的一致好評。
通過此次支教活動,我們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校方及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更給了我們前行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我們志愿者的熱情與實力,讓我們有了走下去的力量。我們的愿望,是用愛與溫暖,去架起他們萬里云天的翅膀。我們的目標,是用行動,把教育帶入西部的每個地方。
關注西部的路上,縱然有困難,可我們心懷夢想,不曾放棄,不曾停歇 。
明年(2013年)暑假,我們想組織支教隊前往貴校進行支教活動,希望得到貴校的支持和幫助。
我們支教隊員面向全校選拔,優中選優,最后組成一支10-20人的支教隊。隊員綜合素質優秀,并且都做了充足事前準備,有能力擔當教學任務。支教隊紀律嚴明、組織有序,隊員責任意識強。支教時間一個月左右(一般在7月份),活動費用(路費、伙食費、日常開支等)由我們隊員自行承擔,但希望貴校可以幫我們解決住宿問題(只需要兩個大房間即可)。
我們所開設的課程(如趣味數學、趣味語文、趣味歷史、趣味地理、體育、美術、英語、音樂舞蹈、衛生健康、心理健康等)及組織的活動(如趣味運動會、文藝匯演、演講比賽、畫畫比賽等)偏重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拓展,寓教于樂,讓孩子們學到更多課本以外的知識,開拓視野。并且我們協會的宗旨更加傾向于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這對學生的未來也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的。但支教期間的具體課程安排會與貴校商議后根據貴校需要決定。以便對貴校日常教學產生正面促進作用。
我們還會在前往貴校之前在南昌市舉行募捐活動,并將募捐所得的圖書、文具以及生活用品捐給貴校學生。我們還會通過家訪及組織社會調研,更好的了解學生思想,以便日后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
請給我們一個機會,我們定將不辱使命、不負眾望!
此致
敬禮
拓展閱讀:介紹信怎么寫
社交、親友這間的相互介紹,常用介紹信聯系。收信人從介紹信中可以了解到來者是什么人,要辦什么事,有什么具體要求等。
寫這類書要注意慎重、謙恭。在信封左下角常寫有To introduce 或Introducing,信封一般不封。
1. 介紹中學同學 Introducing a middle school classmate
Dear [Mr. Chang].
The bearer, [Ms Huan], is a classmate of mine at middle school, who has recently been assigned to work in your city. [She] is well educated, having good habits and agreeable manners. Any assistance you may give [her] concerning [her] life will be esteemed as a great favor for me.
Yours truly,
親愛的[常先生]:
持信人[黃女士]是我的一位中學同學,最近[她]被派往你市工作。[她]受過良好的教育,沒有不良的習慣,舉止端莊。您對[她]生活上的任何幫助,將使我感同身受。
2. 介紹本人 Self-introduction
Dear [Sirs],
From your advertisement in [yesterdays USA Today] I find that you are wanting a [Chinese teacher] in your college. I beg leave to take the liberty of offering myself for the position.
Born in [Beijing] in [1970], I am a graduate of [Beijing University], and therefore have a good knowledge bot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Should my application be regarded favorably, I shall endeavor to justify the confidence you may repose in me.
Faithfully yours,
親愛的[先生們]:
[昨天《今日美國報》]載你院需[漢語教員]。我申請任此職務。
我[1970年]出生于[北京],畢業于[北京大學],漢語和英語均有所長。
如蒙錄用,自當竭誠服務,以答雅意。
論文關鍵詞 未成年人犯罪 突出問題 執法理念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一些地方積極開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如引入“親情會見”、“圓桌審判”、“污點限制公開”、“社會觀護體系”、輕刑化理念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目前,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由于立法疏漏、各地工作開展不平衡等原因,部分地方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組織領導乏力、專業化建設滯后、辦案機制不配套和幫教預防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執法觀念相對滯后,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未檢工作的需要
在本次刑訴法修改前,我國沒有專門適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有關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制度散見于多部法律中,如《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成體系。導致有的辦案人員還未完全摒棄“報應”刑罰觀,抱殘守舊,不注重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二)偏重辦案的法律效果,忽視犯罪預防效果
有的地方機械執法,未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去考慮問題,僅滿足于結案需要,不關注犯罪預防,或只注重個案預防,忽略一般預防。此種工作方式,沒能深入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加之,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地方不嚴格執行分案處理制度,造成未成年犯與成年犯“交叉感染”。
(三)逮捕措施適用不規范,甚至出現異化
根據現代訴訟理念,逮捕措施應當具有訴訟保障和人權保障雙重功能,但在實際運作中,“逮捕”存在功能泛化甚至異化現象,使得逮捕具備懲罰教育、刑罰預支、證據發現等額外功能,且我國刑事基本法對未成年人在捕與不捕的標準上沒能與成年人作嚴格的區別對待。由于長期被羈押,給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
(四)“犯罪標簽”效應,使未成年人帶著“傷痕”回歸社會
由于存在前科記錄,多數未成年人在服刑完畢后,難以真正回歸社會,上學難、就業難普遍存在。未成年人大多因年少無知、一時沖動才誤入歧途,但前科記錄往往讓他們一生都背負著沉重的精神枷鎖,違背了法律的初衷。雖近年來有的地方開展了“犯罪記錄封存”的試點工作,但也僅限于局部,未能大面積鋪開。本次刑訴法的修改,給有過前科的未成年人看到了新生的曙光,掃除了他們的“回歸路障”。
(五)留守兒童和外來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突出,成為“老、大、難”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村中的青壯年到城市務工,留下未成年子女由祖輩照管,而此種隔代教育又有諸多不盡人意之處,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教,部分留守兒童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農村中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到城市務工,與之相伴的犯罪問題也令人頭痛不已。尤其是輕罪外來未成年人,由于無固定工作、收入、居所,不具備有效的幫教、監護條件,為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逮捕措施被大量適用。由于路途遙遠或無法聯系法定人、法定人不愿來等原因,導致訊問時通知法定人到場的規定形同虛設,等等。
(六)預防矯治措施不健全,工作銜接不暢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不僅需要檢察機關與其他專業司法力量的積極參與,更需要家庭、學校、社區、社會組織、黨政機關等多方齊抓共管才能取得實效。目前,由于缺乏頂層設計,多個地方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預防工作制度。加之,教育、感化、挽救措施不應局限于辦案期間,還應延伸到未成年人以后的學習、生活中,但部分地方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和矯正措施不健全,部門之間未形成合力,工作銜接度不夠。
二、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執法理念的建議
實現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是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需要,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需樹立科學、正確的司法價值觀,引領未檢工作的發展和壯大。
(一)更新執法觀念,不折不扣落實立法目的
新形勢下,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更新執法觀念,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貫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案始終,切實履行監督職責,落實立法目的。一要樹立“輕刑化”理念,認真踐行未成年人非犯罪化、非監禁化、非刑罰化的思想。二要樹立“理性”思維,該類案件的處理需符合立法精神、符合黨和國家有關政策精神、符合地方社會發展大局,在把握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理性執法。三要樹立“創新”意識,積極探索符合檢察規律和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特殊辦案制度,不斷推進辦案精細化、保護全程化、幫教社會化、預防多樣化。
(二)堅持慎捕、慎訴的工作理念
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堅持分案處理的前提下,需綜合犯罪事實、情節及幫教條件等因素,進一步細化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標準,可捕可不捕的堅決不捕,可訴可不訴的堅決不訴,最大限度地降低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訴率。筆者認為,可從四個方面考慮:一是嚴格把握逮捕必要性證明標準。無論是新刑訴法還是刑訴規則,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對未成年人適用逮捕,因此需準確把握逮捕的必要性條件,落實對未成年人進行訊問的規定,把訊問當作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和排除非法證據的絕佳時機,綜合評估其人身危險性,做到慎捕。二是健全逮捕后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檢察機關可通過羈押必要性評估、聽取辦案機關意見、調查核實身體健康狀況等方式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經審查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及時建議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三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和聽取律師意見制度。建立與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行政部門、律師事務所的聯系制度,設立法律援助人才庫,統一為需要法律幫助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安排法律援助,認真聽取律師對于無罪、罪輕或者無批捕、起訴必要的意見。四是健全社會調查制度,通過訴前的社會調查,實地走訪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依法慎重作出起訴決定,并以此作為幫教的參考。
(三)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強化責任心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特殊群體的犯罪,定罪量刑、幫教感化均有別于成年人,檢察機關需進一步強化辦案人員的專業化水平。不僅要挑選經驗豐富、具有一定生活閱歷、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具有犯罪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等多方面知識的人從事未檢工作;也需要吸收、培養綜合素質高、了解時尚潮流、熟悉網絡社交、能與未成年人順利溝通的年輕干部進來i,通過加大犯罪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等知識的學習培訓力度,不斷提高隊伍的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更要注重提高辦案人員的責任心,執法過程中要有“如履薄冰”之感,力爭將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
三、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對策
最高檢于2012年10月29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決定》,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未檢工作的總體發展思路作出了安排,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原則。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則完善了刑事訴訟的配套工作機制,細化了程序。為提高可操作性,應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開辟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綠色通道”。
(一)完善合適成年人制度
合適成年人制度于2004年在上海開始試點,該制度解決了部分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兒童、外來未成年人的法定人不能到場、不愿到場的問題。通過合適成年人充當家長、行使監護權,弱化未成年人的緊張和抵觸情緒,在訊問、審判中保障其訴訟權利,監督司法機關公正廉潔文明執法,同時進行親情感化,促使他們悔罪伏法。新刑訴法及刑訴規則均對該制度進行了明確,但范圍較窄,換言之,合適成年人不應局限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年親屬及所在學校、單位或者居住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對于那些生活閱歷豐富、責任心強、具有相當的文化知識、品格端正、樂于奉獻的成年公民,如:機關干部、老師、律師等都可吸收進來,通過健全管理機制,逐步建立起一支穩定的合適成年人隊伍。在無合適成年人的情況下,由政府等有關部門以“國家親權”方式介入,行使“國家監護權”。如依托各級團組織建立“青少年事務局”或“兒童福利局”代行監護權。
(二)積極推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作為恢復性司法的主要方式已獲得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其體現了“寬嚴相濟”的理念,有利于厘清社會沖突、恢復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對達成刑事和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檢察機關可從寬處理,做出不捕、不訴決定或建議法院從輕判處。新刑訴法專章規定了刑事和解程序,刑訴規則對該制度亦賦予了更多的生動內涵,要求:可以和解的案件屬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過失犯罪;需以行為人的有罪答辯與被害方的自愿和解為前提,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進行;行為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獲得被害人諒解;和解協議內容符合法律法規,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刑訴規則還對實踐中存在的難點提供了工作思路,如規定了和解協議書約定的賠償損失內容確實難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擔保的情況下,也可以分期履行。
刑事和解促進了被害人、加害人及公共利益之間保護價值的平衡,是檢察機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突破口。筆者認為:第一,利用司法行政機關豐富的基層資源,建立與司法行政機關協調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實現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并用與聯動,形成制度健全、運行規范、健康高效的“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形成平抑矛盾糾紛的合力,提高和解的成功率。第二,加強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防止在和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恣意和腐敗,避免公眾產生“花錢買刑”的誤解。第三,發揮檢察機關打擊職務犯罪的職能作用,對在和解中出現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法行為予以堅決打擊,維護法律權威。第四,注重矛盾化解,堅持對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護。第五,健全跟蹤回訪機制,和解達成后,定期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回訪、調查,融入生理、心理多重教育元素,向其輸送“正能量”。
(三)規范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附條件不起訴是指在審查起訴中,對于符合起訴條件但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人身危險性、悔罪表現以及公共利益,暫時不對其提起公訴,通過設定一段考驗期,責令在該期限內履行設定義務,待考驗期滿后,再根據其表現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該制度是起訴自由裁量權的人性化表現,有利于未成年人積極悔改、把握命運。刑訴法對該制度進行了立法設計,刑訴規則進行了程序細化,規范了適用條件、法律后果、制裁措施、法定義務和酌定義務,等等。因此適用該措施:主體必須是未成年人;主觀惡性較小,有悔罪表現,獲得被害人諒解;所犯罪行為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型,這幾類也正是司法實踐中最為常見的未成年人犯罪類型;罪責條件是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對適用無異議,且有有效的幫教、監管措施;考驗期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由檢察機關監督考察;應事先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辯護人的意見。
附條件不起訴制度不僅是對司法實踐中有益經驗的立法總結,更是挽救未成年人的重大舉措。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其適用需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和監督制約原則。第二,可結合社會調查制度,對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作全面了解,為附條件不起訴的適用提供參考。第三,創新工作方式,可通過公開聽證的形式,對典型案件、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進行審查監督,開展評議,增強司法的透明度。做出決定后,邀請評議人員參與對未成年人進行綜合考察。第四,將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納入社區矯正范圍之內,刑訴規則第498條為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設置了酌定義務,如:完成戒癮治療、提供公益勞動、接受相關教育以及不得進入特定場所、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從事特定的活動等,將他們納入社區矯正,有利于保證幫教、矯治實效。
(四)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犯罪記錄封存又稱前科消滅、刑罰失效,為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所采用,收效顯著。該制度的產生是基于前科制度對前科攜帶者所帶來的巨大負面影響,其背離了法的正義性價值,放大了刑法的懲罰功能,過早地給未成年人貼上了犯罪的“標簽”,是阻礙他們健康回歸社會的“元兇”之一。新刑訴法及時糾偏,規定了未成年人的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銜接了刑修(八)“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的,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的規定,成為本次刑訴法修改的最大亮點之一。封存犯罪記錄的目的,就是要掃除未成年人的“心理陰霾”和“回歸路障”,給他們創造平等、健康的成長環境,使得他們在入學、考試、就業等方面與其他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實現“無痕回歸”。適用條件是:犯罪時系未成年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法律后果:無前科報告義務、不構成累犯。為避免該制度形同虛設,刑訴規則設置了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規范,明確檢察機關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后,對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對擬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卷宗等相關材料裝訂成冊,加密保存,不予公開,并建立專門的未成年人犯罪檔案庫,執行嚴格的保管制度;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記錄,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記錄的證明;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應當對相關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封存作為一個新生制度,為保證該制度的良性運作,充分發揮其保護性功能,第一,依靠黨委政府,聯合公安、人事、教育、勞動、社會保障等部門,做好與檔案、戶籍等工作制度的銜接,不得在戶籍、人事、學生等各種書面和電子檔案中載明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第二,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設置的前科效應加以清理和整合,形成結構協調、邏輯嚴密的科學體系。第三,刑訴規則指出作出不起訴決定后,要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但此處的“不起訴”是否僅僅是附條件不起訴、是否包含法定和相對不起訴,刑訴規則未明確;同時對于無逮捕必要不批捕的犯罪記錄是否也要納入封存范圍,也未明確,有待解決。筆者認為,將上述犯罪記錄納入封存范圍,是符合立法精神和該制度的價值追求的。第四,應賦予未成年人相應的救濟權利。如對司法機關不按規定封存的,可申請復議、復核;對他人和相關單位擅意披露的行為,可控告或提起侵權之訴。同時,檢察機關還需履行監督職責,依法監督有關部門落實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報告免除和犯罪記錄封存,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祝遠恩 紀旭 朱有華 安徽理工大學化學工程學院
基金項目:安徽理工大學2013年大學生科研立項項目編號:SZ1305。
摘要:“空巢老人”是我國當前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有很多值得關注的問題。本文在綜合分析“空巢老人”現狀和問題的基礎
上,從長效機制現實可行性、指導原則以及具體措施等方面對大學生骨干幫扶“空巢老人”工作進行探究。
關鍵詞:大學生骨干;幫扶;空巢老人;機制
“空巢老人”是指與子女分開居住的老年人家庭和無子女的
老年人家庭。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已經成
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一、“空巢老人”的現狀和存在問題
(一)“空巢老人”的現狀。目前,我國 60 歲及以上老年
人口已過兩億, 預計到 “十二五” 期末, 全國老年人口將達到 2.21
億,其中 65 歲以上空巢老人將超過 5100 萬。我國的空巢老人分
布不均,呈現出農村多,城市少,第五次人口普查官方數據顯示,
農村空巢老人占空巢老人的 69.79%。
(二)“空巢老人”存在的問題
1.“空巢老人”物質生活困難。“空巢老人”由于年事已高,
行動不便,生活自理能力較差。做飯、洗衣等基本家務勞動都難
以完成。就吃飯問題而言,常常會三餐沒有規律和營養,直接影
響健康。隨著“空巢老人”年齡增長,這些問題將會更為嚴重。
2.“空巢老人”生病無人照料。絕大部分“空巢老人”患有
疾病,且這些老人發病沒規律,一旦發病行動無法自控,有時連
打個電話報警都困難,如果老人身邊無人照料,一旦發病,將會
面臨生命危險。
3.“空巢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單調。“空巢老人”沒有子女
相伴,又不能參與社會活動,“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的生
活狀態讓他們精神空虛。專家指出,由于“空巢老人”身邊無子
女,缺乏精神慰藉,易犯孤獨、抑郁、恐病、情感饑餓等精神疾
患為表現特征的“空巢綜合癥”。
二、高校學生骨干幫扶“空巢老人”的現實可行性和指導原
則
(一)幫扶活動的現實可行性
1.高校有大量的學生骨干儲備。高校是培育社會主義接班人
的重要場所,大學生骨干是學生當中積極分子,是優秀的學生,
他們素質高、熱心公益事業,關心社會,積極參與社會實踐鍛煉,
社會可以發揮他們優勢來幫扶“空巢老人”。
2.國家支持大學生深入社會。 2007 年團中央啟動 “青馬工程”
以來,高校組織大學生骨干深入進行基層實踐鍛煉,增加他們對
國情和社會的了解,增強社會責任感,提高社會適應能力。通過
開展大學生幫扶“空巢老人”活動,對學生骨干是一個很好的教
育過程。
3.社會需要大學生骨干深入基層。 我國高校有 2000 多萬大學
生,按高校中 20%為學生骨干,如果將這部分學生骨干釋放到社
會中發揮作用,將會有數百萬的“空巢老人”受益,因此社會亟
需學生骨干的幫助,學生骨干又需要社會基層提供平臺,二者有
機結合,相互促進。
(二)幫扶活動的指導原則
1.建立幫扶長效機制。高校學生骨干也是動態的,不能這種
變更而影響幫扶工作開展的連續性和持續性,避免工作開展時期
出現時有時無、 忽緊忽松的現象, 就要求建立幫扶工作持續機制:
一是制度規范化,建立一個完整、科學、合理的工作制度,使幫
扶工作有章可依;二是要有相應的考核激勵措施,激發大學生骨
干志愿服務、奉獻社會的熱情和積極性。做好志愿者“接力棒”
的交接工作,讓志愿服務精神薪火相傳,使幫扶工作進入一個良
性循環的正軌。 [2]
2.堅持就近、就便原則。高校骨干可以在學校周邊城鎮和農
村開展工作以便于聯系以及長久持續幫扶,如果幫扶對象距離學
校太遠,將會導致幫扶活動成為一種階段性的工作,無法保障隨
時都能幫扶“空巢老人”,除此之外,幫扶要在大學生個人能力
范圍內進行,不能影響其自身的學業和生活。
3.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在幫扶過程中,應根據當地的具體
情況,以及“空巢老人”的所需、所求來開展工作,不能出現學
生骨干想當然,根據自己的意愿和想法來開展各種活動,完全不
咨詢“空巢老人”的意見,這樣極易導致“空巢老人”對學生骨
干的工作產生厭惡情緒,進而導致幫扶工作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建立高校學生骨干持續性幫扶“空巢老人”的具體措施
(一)開展前期調研,制定幫扶方案。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
況,由團委、學生會招納學生骨干,成立幫扶“空巢老人”活動
小組。認真做好前期調研和準備工作,全面了解“空巢老人”信
息,調研過程中要深入農村、走進基層,開展社會調研和統計分
析,為做好幫扶工作打好基礎。在前期相關調研的基礎上,制定
合理有效的幫扶方案,形成“調查統計方案設計部署實施
反饋調整”循環體系。
(二)創新幫扶內容,提高幫扶效果。幫扶活動要根據老人
的需求,盡力滿足其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在物質生活方
面,經常幫助老人做家務,并時常為老人帶些日常用品;在精神
生活方面,經常和老人聊聊天、拉拉家常,打掃衛生,解決他們
的孤獨之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學生骨干可以自己搭建群眾大
舞臺,自制自演一些“空巢老人”喜聞樂見的節目,同時邀請“空
巢老人”也都能參與其中,做到學生骨干與“空巢老人”同樂。
(三)加強聯絡溝通,建立感情。學生骨干要經常利用周末、
節假日等空閑時間,深入到“空巢老人”家中開展幫扶活動,形
成 “一對一”幫扶對子,使“空巢老人”與學生骨干在相處中
加深感情,增進信任。學生骨干在幫扶過程中可以扮演“空巢老
人”的親人角色,與“空巢老人”談心聊天,讓他們有交流、傾
述的對象。這些可以使“空巢老人”親情上的缺失得到一定程度
的彌補,減少他們心靈上的孤寂。
(四)擴大宣傳,在高校中形成幫扶“空巢老人”的濃厚氛
圍。大學生骨干可以根據自己的幫扶情況,積極在學校內開展宣
傳教育活動,通過圖片展、校報、廣播、網絡等平臺進行宣傳,
喚起他人的共鳴,引起輿論的關注,號召更多的同學加入進來,
在學校中形成幫扶“空巢老人”的濃厚氛圍。
參考文獻:
[1]童風莉.“空巢老人”社會狀況的調查與分析——以安徽四
市(縣)為例[J].銅陵學院學報,2009(1).
[2]紀旭,楊志華.大學生骨干幫扶留守兒童長效機制探索[J].
廣西青年干部學院學報,2013(1).
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