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合同糾紛和經濟糾紛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起因一:名至而實不歸
不管什么類型文章的寫作,我們都強調題文相符,避免“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經濟文書寫作更是如此。但在實際經濟寫作活動中,某些人或者某些部門為了業績或者完成任務,偷梁換柱的事情也是偶有發生的。比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有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招商引資。什么是招商引資?招商引資是指地方政府吸收非本地投資者的活動。它能帶來地方經濟總量和財政收入的增長、就業崗位增加、基礎設施投入增加,因此得到各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受利益驅使,有人就通過寫作來做文章,將一些普通經濟往來的合同冠以招商引資的合同名稱。但普通合同(如買賣合同)和招商引資簽訂的合同有本質區別,這種名文不符的經濟合同往往易引發糾紛。如某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活動中,引入某港資企業,并與當地××水泥廠簽訂了三份《中外合資經營水泥廠合同書》,香港××公司分三次預付資金給水泥廠,水泥廠分年分批供應并代銷水泥,然后把款項返還給香港公司。后來該水泥廠因經營不善而導致破產,圍繞相關權益,香港公司依據合資經營的理念主張債權。由于這三份《中外合資經營水泥廠合同書》均未約定有關合資經營企業權利義務方面的內容,所設立的投資合作關系實質是香港公司僅提供資金,但不參與經營,亦不承擔經營風險,無論水泥廠處于盈利還是虧損狀態,香港公司均按月享有固定的投資回報,以達到回收投入資金本息的目的。這種合作模式違反了國家法律關于合資企業應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基本原則,名為合作,實為借貸。后經法院裁定此合同無效。由此可見,經濟合同要按照實際合作內容擬寫相應標題,或者按照標題主旨去制定具體合作內容。要避免在利益驅使下,參與合作的一方產生利用合同漏洞,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奢想,使雙方甚至多方陷入經濟糾紛。
起因二:似是而非或籠統表達
(一)合同內容擬寫中忽視了具體真實責任意思的表示
隨著經濟生活的復雜化和法治化,作為經濟活動的主要體現者——經濟合同,其內容的表達越來越講究,不能單純根據日常做法或者常規理解來處理。比如生活中朋友之間或者合伙人之間乃至不同經濟體之間的合同擔保行為(主要是債務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保證(即擔保)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形式。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可見,保證合同中,保證人應當明確做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或一般保證責任的意思表示。由此,我們在為別人進行擔保時要約定好擔保的具體內容,以顯示誠意;在別人為我們進行擔保時,我們也要明確具體內容,同時還要精確理解特殊條件下的擔保關系,注意各相關利益方的擔保法律邏輯,以免履責時發生糾紛而陷入無休止的官司。例如,在某經濟糾紛中,債權人訴某縣政府履行擔保責任,理由是《抵押貸款擔保書》中注明了“經縣政府討論同意,決定為××酒廠向貴公司貸款壹仟叁佰萬元提供擔保”,并且有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的簽字,蓋了大紅印章。但××縣政府拒絕履行擔保義務,理由是并不是擔保人,怎么回事呢?問題就在于該擔保合同的具體條款是承諾以××糖廠全部房產和場地七十年使用權作抵押擔保,在債務人××酒廠無法償還貸款本息時,××糖廠的房產和場地使用權歸債權公司所有,并約定了由縣政府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的相關內容;××縣政府并未承諾以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擔保,也未承諾在××酒廠不履行債務時,由其承擔還款責任。在該案例中,××縣政府出具《抵押貸款擔保書》后,其職能部門××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即出具了《關于同意××糖廠以土地抵押擔保的意見》,隨后,××糖廠與債權公司簽訂了抵押協議,約定以××糖廠名下土地及地上房產為××酒廠貸款提供抵押擔保。至此,法院認為為××酒廠提供擔保的是××糖廠,而非××縣政府,××縣政府出具《抵押貸款擔保書》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行為,并非法律意義上的擔保行為,不存在××縣政府承擔因擔保無效產生的賠償責任的問題。由此可見,經濟合同條款的擬寫內容越具體,合同各相關方的關系描述越清晰,就越有利于保護自身的利益,上述案例中××縣政府就做得很到位。而債權人卻停留在日常的簡單理解上,耗費人力物力發起經濟訴訟。從中我們也應該注意,在經濟合同的條款規定或者法律文書銜接上,要堅持嚴密的法理邏輯,不要試圖簡單處理,否則會因不愿承受寫作上的麻煩而帶來法律上的困擾。
(二)簽訂的經濟合同中有些文字表述是含糊不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七條規定了經濟合同無效時的情形:“一、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計劃的合同;二、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所簽訂的合同;三、人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或以被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四、違反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經濟合同。無效的經濟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無效經濟合同的確認權,歸合同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法律的規定是基于現實的存在。古今中外,在經濟領域各種因欺騙、脅迫等而簽訂“合同”或者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事時有耳聞,有的甚至鬧出人命。法律對這些經濟文書不予支持,確認無效,就是為被欺騙、被脅迫者提供保護。那么被欺騙、被脅迫者則可以在有關經濟文書撰寫中暗示或者留取相關證據,避免暫時的傷害,為未來的維權打好埋伏。比如某公司合伙人發生糾紛,原告拿出被告出具的“欠條”和“合約”要求被告支付巨額債務。雙方當事人均確認,“欠條”是因為雙方對合伙經營××公司期間的債權債務負擔產生爭議而簽訂的。但是,從“欠條”與“合約”的內容上看,被告使用的文字是含糊而不確定的,比如“本人亦要負責”“×××先生要本人個人承擔責任”“但因為某些壓力之下,×先生要本人將爛賬的一半賠償給×先生”“因我個人經濟困難無法承擔,唯有將內地祖業給予×老板收租來抵償損失”等。這些內容表明:一、對無法收回的賬目,是原告要被告承擔責任。二、存在某種壓力即可能發生過的脅迫。三、是由被告賠償原告的損失。法院認為不能確認被告承認對原告欠債是其在××公司進行清算后的真實意思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其在“欠條”與“合約”中的意思表示不能構成合法的民事法律行為。在這里被告就巧妙地通過經濟條據的撰寫保護了自己的利益。該案例給我們兩個啟示:一是為了保護自己,我們可以暫時示弱,但在擬寫所謂的“欠條”等經濟文書時可以巧妙地暗示撰寫文書時的處境,為以后尋求法律保護提供依據;二是我們在正常情況下接收債務人提交的經濟文書時要仔細閱讀,避免存在引發法律糾紛的隱患。
起因三:因客觀性缺失遭受質疑
經濟合同實施的佐證材料應合法合理,這是眾所周知的,法制社會任何法律糾紛的裁定,法院都只講證據,并且強調證據鏈的合理銜接和完整性。由經濟合同引起的經濟糾紛,其經濟訴訟申訴書的寫作,主要是佐證材料的準備和寫作。而合同和合同的執行過程描述,就是最重要的證據材料,證據的特征就是客觀性或真實性,一旦客觀性或真實性受到懷疑,就很容易導致自己在經濟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比如,在某工程項目引發的經濟糾紛中,提起民事訴訟的施工單位因為連續采用違背合同和國家法律規定的證據,經過一審、二審、再審都敗訴了。建設單位和該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約定材料價格按照當月的市場價執行,因此,涉案工程的材料價格應以施工期間項目所在地的材料信息價為標準。但施工單位提供的證據是自己和材料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市預拌混凝土銷售合同》及《××××鋼鐵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合同》,以此作為工程成本的鑒定依據。另外,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進行了基礎大開挖,主要依據的是施工單位提供的“證明”。而這些“證明”是以個人名義出具的,并且該“證明”還是施工單位負責人寫好后,讓別人抄寫下來的,因此,該“證明”既不是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更不是原有合同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最后法院裁定該部分費用依法不應計取。因此,我們在擬寫經濟訴訟文書時要搞清楚證據的有效性和法定效力,確保其客觀真實可查證,方能在法庭辯論中不被對方抓住把柄而處于不利地位。當然,如果在經濟活動中制造假證據,意圖撈取更多的好處,在法庭上只會自取其辱。
起因四:合同履行證詞遣詞用語不嚴密
關鍵詞:技能競賽 綜合統計 分析方法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5(a)-0035-02
1 研究背景
國家把發展職業教育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為此,職業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動職業教育快速健康發展,為進一步提升職業教育質量,以賽促教,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各類技能考核和技能競賽,但由于職業教育的特殊性,其競賽專業多,項目復雜,如何科學合理計算競賽綜合成績,給參賽單位及舉辦方提供有參考價值的數據,客觀、公證的評價其職業教育教學質量,是一個有意義的研究課題。
本文根據職業技能大賽的復雜性,建立成績統計的數學模型和計算方法,然后說明用Excel進行計算的具體步驟,最后以具體案例進行分析。
2 成績分析數學模型
2.1 建立成績統計分析的數學模型
某職業技能競賽共設置專業個項目,有個單位參加競賽。把參賽單位、競賽項目、參賽選手分別按順序編號,每個參賽選手的競賽成績記為,其中表示該考生的單位序號,表示該考生的參賽專業項目序號。表示該考生在單位的序號。在各類技能競賽中其競賽結果均以獲獎等級公布,為此建立模型時需將獲獎等級以加權方式數字化,一般來說一等獎8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2分。則:
3 用Excel統計競賽成績的方法
數據統計我們通常采用Excel電子表格,這種表格的特點是計算方便、圖表直觀。本節研究如何用Excel表格實現上述數學模型的計算,并進行分析總結。
本數學模型用Excel進行統計分析的步驟和關鍵問題的處理辦法。
(1)科學編制參賽號。
要對競賽成績進行科學分析,同時便于計算機操作,建議采用“AABBBCCDD DEEEE”編號形式,其中AA代表參賽單位,BBB為專業編號,CC為對應的專業項目編號,DDD為學校編號,EEEE為參賽學生編號。
(2)用Excel表格分單位登記成績。
在Excel表格中按如下格式登記競賽成績如表1所示。
并在總計欄設計好Excel公式,Z1、Z2等分別為上述矩陣內的成績之和,Z為所有的Z1、Z2…之和。在這樣的表格中,只要把學生的成績輸入,那么該學校的總分和分專業總分就可自動算出。
(3)參賽單位總分統計。
在上述成績登記的基礎上,分單位統計各項目競賽綜合總分,Excel表格格式如表2所示。
4 2012年某省中職院校技能大賽統計分析示意圖
根據上述計算方法,可用Excel表格,將各類數據轉化成圖表,直觀展示出來。現以2012年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成績為例進行分析。
從圖1,圖2中,我們能很清晰看出各市州的技能考核成績,下圖是我們對會計專業考核成績分析圖。
圖3中可以看出,長沙、常德兩市是會計專業辦學出色,但是,兩市的獎牌數還需要提高,即尖子學生不多。
還有多種統計表格,在這里不一一列出。通過實例驗證,本成績統計分析數學模型及相關圖表,能直觀準確地反映出參賽單位的教學質量,為各類技能考核或競賽成績提供了有價值的統計分析方法。
參考文獻
[1] 王曉琳.淺談使用Excel函數制作多班級成績分析系統[J].計算機光盤軟件與應用,2012(24):262.
【關鍵詞】 小兒;無痛腸鏡;麻醉;瑞芬太尼;丙泊酚
目前腸鏡檢查是消化系統疾病臨床診療中常見的檢查和治療手段, 對于小兒行腸鏡檢查時因其依從性差, 常采用全身麻醉下行腸鏡檢查。以往多選用氯胺酮靜脈麻醉, 麻醉效果常不滿意, 近年來本院將丙泊酚和瑞芬太尼聯合靜脈麻醉用于小兒腸鏡檢查, 效果滿意, 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選取在本院門內鏡中心與2012年9月~2014年3月擇期行無痛腸鏡檢查或治療的患兒90例, 年齡3~12歲 , 平均年齡(6.5±1.5)歲 , 體重 9~30 kg, 平均體重(15.8±8.6)kg。 ASAⅠ~Ⅱ級, 患兒麻醉前6 h禁食, 4 h禁飲。 其中單純腸鏡檢查51 例, 取病理活檢16 例, 腸鏡下行腸息肉切除術 23例。隨機將患兒分為三組, 即0.01 μg/(kg?min)瑞芬太尼(A組)、0.02 μg/(kg?min)瑞芬太尼(B組)和0.03 μg/(kg?min)瑞芬太尼(C組), 各30例, 所有患兒檢查前無發熱及上呼吸道感染等。三組患兒在年齡、性別、體重方面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麻醉方法 麻醉前常規禁食、水, 腸道準備, 備好各種搶救藥品、氣管導管、喉鏡、氣管切開包, 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術前肌內注射阿托品0.015~0.02 mg/kg(心率>160次/min者術前可不用, 術中根據情況使用)。患兒入檢查室后監測BP、HR、RR、SpO2。給予面罩吸氧(4~5 L/min), 同時建立靜脈通道:A組緩慢靜脈注射瑞芬太尼(批號:6140417, 宜昌人福藥業有限公司)0.01 μg/(kg?min), 再緩慢靜脈注射丙泊酚(批號:X140618-2, 廣東嘉博制藥有限公司)3~5 mg/(kg?h), 待患兒待睫毛反射消失后進行插鏡檢查。B組先給予瑞芬太尼0.02 μg/(kg?min)緩慢靜脈注射, 再緩慢靜脈注射丙泊酚3~5 mg/(kg?h)。C組先給予瑞芬太尼0.03 μg/(kg?min)緩慢靜脈注射, 再緩慢靜脈注射丙泊酚3~5 mg/(kg?h)。三組患者術中四肢活動時單次靜脈追加丙泊酚0.3 mg/kg。常規給予面罩輔助呼吸。
1. 3 監測指標 觀察并記錄三組患兒誘導前(T0)、麻醉后(T1)、檢查中(T2)、檢查后(T3)的BP、HR、SpO2變化;記錄患兒的丙泊酚的用量、入睡時間 、蘇醒時間;記錄術中體動反應、呼吸抑制的情況以及蘇醒期惡心、嘔吐、煩躁等不良反應的發生率。
1. 4 統計學方法 所有數據采用SPSS13.0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組間比較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 P
2 結果
2. 1 三組各時間段平均動脈壓(MAP)、HR、SpO2對比 各組患兒睫毛反射消失, 瞳孔固定后測得的MAP、SpO2較誘導前均有明顯降低(P0.05), 以SpO2低于95%為低氧標準, C組低氧的發生率較其他兩組高(P
2. 2 三組丙泊酚用量術畢蘇醒時間對比 A組丙泊酚用量明顯高于B、C兩組,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丙泊酚作為一種起效快、半衰期短、復蘇迅速、完全等優點的物, 經常用于門診的短小手術或侵入性檢查的麻醉[1]。但丙泊酚無鎮痛作用, 單獨應用則藥物量大, 容易引起血壓下降、呼吸變淺、舌根后墜、呼吸頻率減慢甚至呼吸暫停等不良反應, 尤其是小兒更容易出現上述不良反應[2, 3]。常常需要復合阿片類藥物來增加鎮痛效果, 從而減少丙泊酚用量, 減少其不良反應發生率。本組研究結果顯示:在檢查過程中丙泊酚用藥總量上, B、C組明顯少于A組(P
總之, 不同濃度的瑞芬太尼復合丙泊酚麻醉均能有效地用于無痛小兒腸鏡檢查, 且麻醉深度適宜, 生命體征穩定, 不良反應和并發癥發生率少, 復蘇快, 行小兒無痛腸鏡檢查瑞芬太尼的濃度以0.03 μg/(kg?min)效果為最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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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合同 救濟制度 完善措施
隨著行政合同適用范圍的不斷擴展,我國的行政合同制度得到了很大發展,成為我國各級行政機關的一種基本行政手段,但在另一方面,我國行政合同制度無論是在理論研究還是相關立法方面,特別是在行政合同的救濟制度方面,都存在需解決的問題。因此,對如何完善我國行政合同救濟制度進行探討,意義重大。
行政合同的功能
行政合同之所以能在現代行政中快速發展和廣泛運用,是與其具有的獨特功能緊密相關的。具體來說,行政合同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功能:
調動行政相對人的積極性并保障其合法權益。在我國傳統行政活動中,國家管理職能事事都由國家包辦,其后果是國家沒有能力辦,也辦不好,不利于發揮人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在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等方面缺少活力和生氣。在某些領域內正確運用行政合同這一法律形式,既可以充分發揮人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可以使政府機關從大量繁重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兼顧了兩方面利益,同時又能保證國家利益的優先實現。①訂立行政合同可以使當事人雙方的爭議上告有門、解決有據,特別是對作為相對一方的個人或組織來說,這一點尤其重要。通過行政合同將雙方統一在一個具體的法律關系之中,在這種特定的行政法律關系中雙方在地位是明確的,權利義務關系是清楚的,在履行合同中如果發生爭議或造成損失,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請求法律保護或救濟。但目前,由于行政合同救濟途徑的不暢通,這一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的發揮。
有利于減輕行政負擔,保證行政目標的實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主體對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任務愈加繁重。僅靠政府大包大攬的傳統做法,已無法適應社會各項事業快速發展的要求。因此,在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應當通過行政合同的方式,建立一種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機制,充分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公共事業的建設、維護,可以在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的情況下,確保國家和社會公益目標的實現,保證社會公共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此外,行政合同作為一種柔性管理方式,也有利于保證行政相對人對國家政治活動、社會管理活動的參與,有利于增進政府與民眾的親和力,保證行政事務的順利進行。
行政合同的救濟方式
我國行政合同的糾紛不同于民事合同的糾紛,其法律救濟不應適用民事訴訟程序。根據目前我國解決行政爭議的體制,行政合同糾紛有兩種救濟途徑,一是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行政復議,二是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明確了法院管轄權。法院是司法機關,擁有判斷一切法律關系主體的行為是否合法的權力。行政合同主體雙方的行為也不能例外,它應當接受法院的管轄。我國的《承包條例》、《租賃條例》、《邊界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了法院管轄權的依據。《行政訴訟法》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設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案件。”這表明了法律對行政合同案件的管轄權有了統一規定。
適用行政訴訟程序規則。法院對行政合同的保護從實體法上適用行政法律規范,不能適用民事法律規范;從程序上適用行政訴訟程序規則,不能完全適用民事訴訟程序規則。
明確了具體審判機關。在我國,目前農村承包合同糾紛、經濟行政案件和租賃合同最早由經濟審判庭審理,但《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的案件由行政審判庭審理。這里的經營自包括承包條例、租賃條例中規定的承包方與承租方的經營自。這類案件均屬行政合同糾紛案件,由此可以推及其他種類行政合同案件均應由行政審判庭適用行政訴訟程序,適用行政法原理來處理。
可采用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等非訴訟方式。行政合同糾紛的解決除了訴訟途徑以外,還可以通過非訴訟形式加以解決,主要是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兩種形式。行政合同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它的非訴訟途徑不同于民事合同和經濟合同的非訴訟途徑。這是因為,行政合同具有行政行為的特點,行政合同糾紛有通過行政補救制度加以解決的可能性和現實性。
西方國家對行政合同糾紛處理制度借鑒
行政合同在理論界普通認可其存在,但司法實踐中卻鮮見,法律、法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也無明確規定,行政合同的法律適用在目前已成“盲區”,對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沒有予以確認,有關行政合同的救濟程序亦無明確規定。
西方國家對行政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很多,具體制度包括協商、仲裁或行政機關內部裁決等司法外解決方法或者司法途徑,但均堅持司法救濟最終原則。在德國,因行政合同引起的爭議屬于公法爭議,由行政法院主管。在行政合同最發達的法國,將行政機關為履行職務所行使的行政活動視為廣義的公共管理行為,為該管理行為所締結的契約被解釋為公法上的行政合同,由此產生的訴訟通過行政訴訟解決。行政合同作為雙方行政行為,可導致通過向專門設立的行政法院提起完全管轄之訴請求賠償救濟,對于可以和行政合同分離的行為,如上級機關對行政合同的批準行為等,則允許提起越權之訴。②在英國,政府合同糾紛統統由普通法院審理,適用《王權訴訟法》,并根據行政機關簽訂合同時所執行的任務是否涉及管理或公共規制的方式來確定是否適用司法審查。美國索賠法院受理的合同案件與法國行政法院受理的行政合同案件相近。目前,我國理論界對行政合同性質的認識還不統一,現行法律對行政合同糾紛的救濟也還未做出統一的規定。在實踐中,大量的行政合同糾紛,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城市建設拆遷補償糾紛等,大多被作為普通民事案件或經濟案件,通過行政機關的內部裁決和人民法院審理兩種途徑來解決。在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中,由于未能充分考慮行政合同的特殊性,無法真正對行政機關的違法、違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無法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權益,同時,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探索一條適合于我國國情的行政合同救濟制度已刻不容緩。
完善我國行政合同救濟制度的思考
從西方國家經驗上看,行政合同救濟制度的建構主要有兩個方向:一是通過協商、仲裁或行政機關內部裁決來消除合同締約或履行中產生的爭議,效果較好;二是重視通過司法審查保證行政合同的履行符合法律要求。在我國司法外救濟制度構建上,應將行政合同糾紛納入行政復議救濟范圍,形成以行政復議為主要救濟方式,以行政仲裁為解決特定種類行政合同糾紛的模式。因此,有必要借鑒西文國家成熟的司法經驗,重構我國現行的行政訴訟結構,吸納雙向性的行政合同糾紛案件,并在資格、調解原則、舉證責任以及責任方式和措施上作必要的修正。
基于行政合同所具有的公益性,行政機關為確保行政目的實現,對合同的履行具有監督和指導的權力,同時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相對一方具有強制執行權,并可施之以行政處罰。于此同時,行政主體一方違反行政合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行政合同爭議是在雙方約定條款的基礎上產生的,要求解決爭議的一方并不僅限于相對人,行政機關也存在要求法院裁決是非,并通過法院判決強制相對方履行義務的要求,而現行的行政訴訟制度的單向性構造顯然不能滿足行政合同救濟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針對行政合同糾紛的特點對目前的行政訴訟制度進行重構,即在原有單向性構造的行政訴訟制度框架中針對行政合同特點建立專門適用于解決行政合同糾紛的雙向性構造的訴訟結構,反映在具體制度與規則的構建上就是,將行政合同與具體行政行為并列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之內。
建立行政合同制度不僅僅在于這種管理方式的靈活性,而且也在于為行政合同糾紛的解決找到了一條暢通的渠道。《關于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由人民法院作為一般的經濟糾紛案件解決。這不但不利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也違背了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質。因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農民上繳的承包費要受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的規范,也就是說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并非由合同雙方完全自由協商,而是要在行政法規的范圍內協商,要受行政法規的約束和規范。對于這種糾紛采用行政訴訟程序和民事訴訟程序就會導致適用的法律規范不同,結果就會不同,就會造成人民法院裁判的矛盾和沖突,這種局面亟待解決。其根本出路就在于通過立法確認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糾紛的救濟程序。(作者單位:上海電機學院)
注釋
關鍵詞:酒精中毒;納洛酮;醒腦靜
急性酒精中毒,主要是由于患者飲酒過度,進而導致的多種正常功能受到損害的癥狀。隨著近年來人民壓力的增大,飲酒人數逐年增加,由此引發的急性酒精中毒發病率也有所增加[1]。急性酒精中毒者輕者可引起身體不適、意識模糊、器官受損,更甚者可能會導致患者出現窒息,死亡[2]。因此,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有重要的臨床意義。臨床上酒精中毒一般輕者不需特殊處理,僅需進行一般的護理即可。對于重度昏迷的患者則應首先對其進行急救,保護患者正常的生理功能。如何對急性酒精中毒進行更加有效的治療方法有重要意義。我院對近年來確診為急性酒精中毒的患者,分別采用了納洛酮聯合醒腦靜治療與單用納洛酮治療,分析納洛酮聯合醒腦靜治療在急性酒精中毒治療中的應用。現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我院2012年1月~2014年12月收治的102例確診為急性酒精中毒的患者,將其隨機分為對照組與觀察組。其中對照組50例,男37例,女13例,年齡為25~7l歲,平均年齡為(43.3±3.9)歲,飲酒量為300~950ml,平均飲酒量為(424.5±42.5)ml;觀察組52例,男38例,女14例,年齡為27~73歲,平均年齡為(44.5±2.6)歲,飲酒量為280~940ml,平均飲酒量為(431.5±45.2)ml。所有患者就診時間均在飲酒后3h內。兩組性別、年齡、臨床癥狀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1.2納入標準 所有患者都符合急性酒精中毒的診斷標準[3];發病前有過量的飲酒史;呼吸、嘔吐物中有酒精的氣味;有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共濟失調或昏睡等癥狀;排除藥物、化學性氣體及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的昏睡、昏迷,平素均體健,排除嚴重的肝、心、腎疾病。
1.3治療方法 根據兩組的臨床癥狀均給予基礎治療及護理,患者入院后常規吸氧、心電監護,對中重度出現呼吸衰竭的及嘔血的不予洗胃,余均洗胃,保持氣道通暢,防嘔吐物誤吸,補液、補充維生素、利尿等常規治療。①對照組:給予患者納洛酮0.mg+0.9%氯化鈉250ml靜滴。一次性持續常速(50~90滴/min)靜脈滴注;②觀察組:給予患者醒腦靜40ml+5%葡萄糖500ml靜滴,并靜滴納洛酮0.8mg+0.9%氯化鈉250ml。一次性持續常速(50~90滴/min)靜脈滴注。
1.4療效評定標準 治愈:意識完全清醒,語言流利,能夠正確回答問題,臨床癥狀消失,動作功能恢復正常;有效:癥狀減輕,昏迷的患者清醒,興奮或共濟失調患者的癥狀明顯減少,臨床癥狀改善;無效:意識不清醒,患者的臨床癥狀無明顯改善 。總有效率=治愈率+有效率。
1.5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7.0統計軟件,進行χ2檢驗和t檢驗,以P
2結果
2.1時間指標比較 將對照組與觀察組的療效情況進行統計及比較,治療后,觀察組意識恢復清醒時間、中毒癥狀消失時間、肢體運動恢復時間均明顯短于對照組(P
2.2兩組療效比較 觀察組總有效率為96.2%,明顯高于對照組總有效率的60.0%,兩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3兩組不良反應比較 對照組有1例出現惡心嘔吐,觀察組有1例出現顏面潮紅,均無嚴重性的不良反應出現,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3討論
急性酒精中毒,主要是由于體內血液中乙醇過多,導致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和對胃黏膜的刺激,進而造成患者出現呼吸困難、障礙,循環系統受到破壞。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更多更好的藥物和治療方案已經投放到臨床當中。但是目前納洛酮還是首選的藥物,主要是因其具有確切的作用機制和良好的藥效。單一的藥物治療有其優勢,但是也存在這許多不足,如用藥量大、效果欠佳等[4]。而藥物的聯合使用不但可以發揮多靶點作用,而且藥物的療效增強,副作用少等優勢。特別是急性酒精中毒的確切機制尚未確定,所以,在特定地情況下,藥物的聯合使用應該優先考慮[5]。中藥由于其獨特的優勢在治療急性酒精中毒已經越來越受到重視,中藥與其他藥物的聯合應用已經讓我們看到了更好的療效。所以在治療急性酒精中毒患者時,可以更多的考慮采用中西醫結合的方法。
納洛酮是最為被廣大醫生認可的治療急性酒精中毒的有效藥物,其能特異性的拮抗阿片類受體,逆轉其作用,使血乙醇濃度明顯下降,促進患者清醒,恢復中樞神經功能的作用。臨床應用和基礎研究表明,納洛酮治療急性酒精中毒療效確切,是作為首選的治療用藥。有文獻表明,首次給予大劑量納洛酮能夠更迅速地逆轉急性酒精中毒,而且未見明顯不良反應[6]。醒腦靜是一種復方中藥制劑,其主要成分包括麝香、冰片、山梔、郁金等中藥成分,功效為清熱解毒、涼血活血、開竅醒腦等,可有效的治療昏迷患者。楊毅恒等對醒腦靜注射液治療急性酒精中毒的作用進行評價,發現醒腦靜聯合常規的西醫治療在治療急性酒精中毒療效方面較單純常規西醫治療更優[7]。本研究表明,納洛酮聯合醒腦靜治療可以促進意識恢復,縮短昏迷時間,并且無臨床并發癥。
綜上所述,納洛酮聯合醒腦靜治療,聯合使用可發揮協同作用,具有解除中樞抑制,催醒,加快體內酒精的代謝的功能,其安全性高、效果好、并發癥少無明顯毒副反應,值得臨床廣泛使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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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侯劍輝.甲氯芬酯在急性酒精中毒治療中的應用[J].中國藥物濫用防治雜志,2009,15(3):141-143.
[3]劉君.納洛酮院前急救治療重度急性酒精中毒臨床分析[J].中國健康月刊,2011,30(8):94-95
[4]王偉,于志敏,呂振琪,等.納美芬注射液不同靜脈給藥方式治療急性酒精中毒昏迷患者的療效觀察[J].中國急救醫學,2014(1):39-40.
[5]周金海.還原型谷胱甘肽聯合納洛酮治療急性酒精中毒療效觀察[J].中國保健營養(中旬刊),2013(12):44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