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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
(二)免疫要求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魯疲、布魯氏菌病,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市所有雞、水禽(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進行H5亞型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對全市所有豬、牛、羊、鹿進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芻獸疫:對全市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
布魯氏菌病:對除種畜外的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種畜、奶畜禁止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原則上豬瘟繼續實施強制免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按照“自愿免疫、免費供苗”的策略開展防治工作。
二、疫苗種類
經國家批準使用的H5+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三價滅活疫苗)、ロ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疫苗產品具體信息可在中國獸藥信息網“國家獸藥基礎信息査詢”平臺“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數據”中查詢。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建立免疫檔案,做好免疫記錄,配合獸醫防疫人員登記養殖防疫等基礎信息并及時更新。對于暫時不具備自主免疫能力的養殖場(戶),可采取購買基層動物防疫服務的形式組織實施。市疫控中心、市動監中隊及鄉鎮(街)綜合服務中心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監督督促養殖場戶免疫主體責任的落實。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市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保證免疫密度。市農業農村局具體制定和組織實施免疫計劃,督導各相關部門和機構落實強制免疫工作。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范合理使用。市疫控中心負責疫苗的調撥、保存、使用和監管,指導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按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基層開展免疫注射工作;負責開展本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抗體效價監測和效果評估工作。市動監中隊負責加強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配合或阻撓強制免疫實施的飼養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市動監中隊和市疫控中心要健全完善高效科學的聯防聯動工作機制,及時互通共享免疫、監測和檢疫信息,切實做到“以監促免,以檢促免”。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按照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強制免疫技術方案,市疫控中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規模養殖場應主動實施程序化免疫;對散養動物,采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程序化免疫。
(二)加強疫苗調拔管理和監督核査。市疫控中心及鄉鎮(街)綜合服務中心應建立健全疫苗計劃、供應、監督管理制度,實行專人專戶專賬管理。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臺賬制度,建立健全疫苗報廢和無害化處理制度,規范疫苗使用管理。要按照省局關于疫苗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疫苗簽收、入庫、發放、報損、使用及質量評估、信息反饋等環節管理,做到“不滿足質量標準不接收、帳物不相符不發放、不符合貯存條件不發放、沒有適合運輸器具不發放”。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疫苗使用情況抽檢核査機制和具體核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對各地疫苗調撥數量、保存情況、使用情況進行調度、抽査、測算和評估,確保免疫密度達到國家要求,確保“真苗、真打、真有效”。市疫控中心要對本轄區各鄉鎮疫苗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抽查,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主管局備案。
(三)進一步推動“先打后補”。要按照省畜牧局、省財政廳《關于大力推進全省規模養殖場戶“先打后補”工作的通知》(吉牧聯發(2019)19號)要求,加大宣傳推進力度迅速擴大“先打后補”工作覆蓋面,爭取盡快實現轄區內規模養殖場戶100%“先打后補”;對未備案但防疫條件較好的規模養殖場戶,也要同步推進“先打后補”;對目前防疫條件不符合要求的養殖場戶,可暫實施疫苗集中供應,并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強制免疫工作。
(四)加強免疫技術培訓。春、秋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要加強對規模養殖場(戶)宣傳與指導,制定合理的免疫方案,確保免疫工作實效。要向養殖場戶大力宣傳、詳細解讀防疫基礎知識,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意識,引導養殖場戶及時了解掌握最新防疫動態和政策規定。要進一步規范操作規程,統一注射部位、注射劑量,努力避免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注苗應激反應、疫苗間拮抗作用、信息記錄不全等問題。培訓要著重強調免疫注射過程中疫苗冷藏保存、按要求更換針頭、做好消毒和個人防護等注意事項,防止因免疫操作不規范傳播疫情或造成防疫人員感染人畜共患病等情況的發生。
(五)創新防疫工作模式。不斷提高廣大養殖場戶對于強制免疫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有條件的鄉鎮(街)可創新強制免疫實施的組織形式,可采取免疫小分隊、防疫小組或社會化服務機構包保的形式開展動物防疫工作。可結合各自動物防疫工作實際,逐步破除村級行政區劃壁壘,優化村級防疫員配備和各級財政補助資金使用,養殖量少、免疫任務不重的村可采取委托的形式,由周邊有工作能力和有積極性的村級防疫員對防疫任務進行整合,切實保證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
(六)完善免疫檔案和基礎信息普查。各鄉鎮(街)綜合服務中心要做好免疫檔案對村級防疫人員的宣傳和推廣,確保免疫檔案現場填寫、規范、真實有效。在開展強制免疫工作的同時,要做好基礎信息普査工作,進一步校準相關信息,為后續開展強制免疫、檢疫、監管等工作和發放各種補助打下堅實的數據基礎。
六、監督管理
(一)健全層級包保責任制。市農業農村局要主動協調市、鄉鎮(街)政府,逐個環節研究細化,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加大督促檢査力度。各鄉鎮(街)綜合服務中心要做到應免盡免,對理論疫苗需求量(按畜禽養殖量和自行免疫養殖場戶備案情況)進行測算,對照實際疫苗調撥用量看是否一致,對免疫率低(數值相差較大)鄉鎮(街),開展專題督導查,查找問題根源,檢查其是否切實按要求開展了強制免疫工作。及時調查核實處理動物疫病免疫失敗情況及防疫相關上訪問題。要延伸流行病學調查摸底和動物疫病監測,廷伸技術服務、指導和宣傳引導、延伸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和檢疫監管,防患未然,堅決將疫情等各類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
一、明確減排目標任務
(一)年度我縣畜禽主要污染物的減排任務量
1、年全縣農業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需比年減少5%以上,分別為105.3噸和19.8噸;
2、按年度出欄量增長率3%計,全縣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預計新增63.2噸和11.9噸。
3、年底前,全縣各鄉鎮通過改變養殖方式或者進行全過程綜合治理的養殖數量57160頭以上,應占各鄉鎮養殖總量112673頭的30%以上;按化學需氧量COD去除效率提高9.34%至90.74%,氨氮NH3N去除效率提高38.31%至58.31%計算,我縣今年需減排任務量為COD186.2噸、NH3N38.2噸。
(二)各鄉鎮的減排任務分解:按照各鄉鎮年畜禽養殖統計數字,以及年新增量預測,我縣各鄉鎮年度畜禽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分解。
(三)規模養殖場、專業戶的減排治理要求: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的豬、牛場要完成總頭數的100%的全過程綜合治理,達到零排放的目標。未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的規模場和專業戶(整合),年要完成總頭數的30%的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指標要參照有辦理的豬場,并于2013年前完成100%治理。
(四)時間要求:各鄉鎮(區)、規模養殖場和專業戶必須在年11月底前完成,在12月上旬報送完成情況并申請驗收。
二、減排的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改變養殖方式,技術要求采取漏縫地面加墊草墊料。
(二)采用全過程綜合治理,主要采用三種技術措施:
1、全面實行干清糞。有兩種方式:一是豬糞直接送有機肥廠加工,可達到COD削減比例57%,NH3N去除50%,但必須有養殖場與有機肥廠供銷合同及銷售發票,驗收才能認可;二是豬糞直接農業利用,COD削減比例48%,NH3N去除15%,但必須有養豬場與種植戶的供銷依據,而且每頭豬用2分地消納。
此方法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⑴鋪設漏縫地板。①仔豬保育階段,每頭按0.3m2鋪設;②生長階段,每頭按0.4m2鋪設;③分娩母豬每頭按3.15-3.52m2鋪設;④懷孕母豬在定位欄底部按每頭0.4m2鋪設;⑤后備種豬和定懷配種母豬,每頭按1-1.5m2鋪設。
⑵建造貯糞池。容積大小按存欄豬每頭0.2-0.4m3建造(分2個池),貯糞池要求搭蓋頂棚,防止雨水進入池內,池底要用水泥固化,防止滲漏,豬糞至少經45天以上發酵后方可施用。
⑶實行固液分離、雨污分流。中大型豬場應配備固液分離機,小型養豬場可在豬舍外面建造濾床固液分離設施,對糞尿進行固液分離。同時,場內外排污管要改明溝為暗溝,做到“滴雨不進”雨污徹底分離。
2、建有沼氣池。豬場建設沼氣池,容量按生豬存欄計算每頭0.15-0.2m3配套。沼氣厭氧處理COD削減比例35%,NH3N去除為0。
3、建有沉淀池、氧化塘和穩定塘。每頭豬1.2m3,水面2㎡,水體深度達到50-70cm,可去除NH3N30%。
三、強化減排責任落實
(一)進一步強化減排主體責任
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鄉鎮(區)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鄉鎮(區)對所轄行政區域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項目在縣農業(畜牧獸醫)、環保等業務技術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配合做好減排項目核查核算。
(二)進一步強化督促檢查和責任落實
各鄉鎮(區)必須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縣政府將適時組織縣監察、效能辦、環保、農業(畜牧獸醫)等部門對各鄉鎮(區)減排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不定期核查和年度考核,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對因工作不力、瀆職失職造成減排工程項目建設進展緩慢,要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進一步強化企業的污染治理責任
所有排污單位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遵守環保、畜牧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管理措施,自覺進行污染減排,要自覺主動籌措資金,抓緊落實減排措施并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減排項目,由所在鄉鎮(區)負責督促檢查,并定期向農業(畜牧獸醫)、環保部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情況。
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的建設是國家針對國內外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使得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較為嚴重的影響,而采取的一項措施。
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是動物疫病防控體系的基礎,是動物強制免疫、佩戴免疫標識、免疫檔案建立和動物疫情報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實施的主體力量。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建設,可以把動物防疫的網絡延伸到基層,可以把動物防疫的意識強化到基層,可以把動物防疫的技術傳授到基層,有利于重大動物疫情的早發現、早反應、早處置,有利于各項動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實。
我縣現有125名村級動物防疫員,覆蓋全縣9個鄉鎮197個行政村。全縣有養殖戶6000多戶,是山西省養殖大縣。
雖然是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設置、明確責任、擇優選用、注重素質、創新機制”的原則來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但是由于沒有先例,一直是“摸著石頭過河”,一邊工作,一邊尋找問題,一邊改進,盡全力把全縣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
從最近幾年的動物防疫工作情況來看,發現了在我縣現行的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配置、防疫意識和防疫技術水平、免疫檔案的填寫、免疫標識的佩戴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
一、村級動物防疫存在的問題
1.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配置上:過去配置村級動物防疫員只是按照各個鄉鎮的畜禽飼養量、養殖戶數來進行,沒有具體分析每個行政村的養殖情況。
2.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防疫意識和防疫技術上:在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選用中,選用條件比較粗放,專業性不強,存在人情關系、不熟悉畜禽養殖、缺乏實際操作經驗、兼職擔任等情況,造成防疫意識淡薄、防疫技術水平低,不能很好的完成動物防疫工作,使得防疫工作事倍功半,在養殖戶中的形象也不好。
3.疫苗注射、免疫檔案的填寫和免疫標識的佩戴上:由于大部分都是各自為戰,雖然都配備了疫苗冷藏包和必要的防疫器械,但是所攜帶的疫苗數量太少,難以滿足養殖戶的需要,而且防疫器械利用率也較低。特別是在對散養戶的畜禽進行防疫時存在很大的問題:疫苗浪費嚴重,同時還要填寫免疫檔案、佩戴免疫標識,一個人工作量太大,往往造成防疫工作效率低下,忙中出錯,漏洞很多。
針對以上這些在防疫工作中出現的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在2013年6月結合太谷縣行政區劃變動,由原來的9個鄉鎮變為3個城區、9個鄉鎮,對我縣的村級動物防疫員進行了一次重大的調整,真正的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設置、明確責任、擇優選用、注重素質、創新機制”的原則,選用了一批年富力強、防疫意識和文化技術水平較高的鄉村獸醫作為村級動物防疫員,實行防疫聯保責任制,極大地避免了過去各種防疫難點,解決了防疫工作中出現的難題。
二、村級動物防疫工作的對策
1.嚴把選用關
在選用村級動物防疫員時,嚴格按照下面的規定,擇優錄用。
1.1熱愛動物防疫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1.2熟悉并掌握動物防疫的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動物防疫知識和實際操作經驗。
1.3年齡必須是19周歲-50周歲以下,男性,身體健康。對于身體素質好、業務能力高的可以放寬到52周歲,但必須向縣畜牧獸醫中心提交申請。
1.4畜牧獸醫相關專業或具有五年以上從事養殖的經驗,并必須由村委會提供證明。
經過嚴格細致的審核,共更換了21名村級防疫員。對超齡的、防疫意識不強、防疫技術低、兼職擔任的人員,各種原因造成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動物防疫工作中的人員全部進行更換。
2.嚴把配置關
2.1對畜禽飼養量大戶數少、畜禽飼養量小而戶數多造成防疫工作量大的村落,增加村級動物防疫員數量;對畜禽飼養量小的村落整合,由1名村級動物防疫員負責幾個村落的動物防疫工作;由于有4個鄉鎮涉及山區的動物防疫工作,交通不便,費時費力,也增加村級動物防疫員數量。
2.2調整后根據畜禽飼養量、養殖戶數、畜禽種類、防疫工作量等情況對125名村級防疫員進行分組,共分31個防疫小組,每個小組由技術強、素質高的村級防疫員擔任小組長,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能上能下。每個防疫小組盡量配置對豬、牛、羊、雞防疫熟悉的人員,使每個小組技術力量比較均衡,資源整合、優勢互補,能夠解決、應對動物防疫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防疫優勢也凸顯出來。
2.2.1攜帶疫苗數量增加,能夠滿足養殖戶的需求。特別是針對散養戶的疫苗注射,提高了疫苗使用率約30%,減少疫苗的浪費。
2.2.2分工合作,經驗交流。既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失誤、錯誤的發生,又保證了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特別是體現在免疫檔案的填寫和免疫標識的佩戴。
2.3嚴把管理關
2.3.1由各鄉鎮獸醫站站長對本鄉鎮的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管理轄區內的村級動物防疫員;獸醫站職工對各自分片包干的鄉村的動物防疫工作負主要責任,管理所屬村級防疫員進行防疫;各小組組長負直接責任,實行防疫聯保責任制。
2.3.2采取互相監督的管理模式。對于防疫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比如疫情報告、應急處置、規劃本小組防疫工作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避免了隱瞞不報、處置不當等情況的發生。
2.3.3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工作責任制。進一步量化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工作任務,細化質量標準,明確考核指標,保證各項工作任務明確、進度具體、要求嚴格。
把動物強制免疫、佩戴免疫標識、免疫檔案建立和動物疫情報告等情況作為考核主要內容,定期對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村級動物防疫的工作開展綜合評價。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村級動物防疫員給予表彰、獎勵;對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給予相應的處罰。實行動態管理,對綜合考評不合格的,要及時調整出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
2.4嚴把培訓關
一、加強宣傳,著力營造依法用海的氛圍
自《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施行以來,我局高度重視宣傳和普法工作,著力營造依法用海、科學用海的良好社會氛圍。一是通過各種媒介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在2002年,邀請縣委、縣政府和縣人大有關領導發表電視講話,蒼南報全文刊登了《海域使用管理法》,蒼南電視臺連續播出有關資料片和宣傳標語,我局印發了大量的《海域使用管理法》單行本和宣傳資料,都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二是舉辦涉海涉漁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班。2002年12月,縣政府邀請省海洋與漁業局有關領導和法律專家,開辦了為期兩天的涉海涉漁法律法規培訓班,全縣涉海人員200多人參加了培訓。三是開展以“藍色的海洋,我們的家園”為主題的海洋環保宣傳周活動。2005年,我局以“6.5”世界環境日為契機,開展海洋環保宣傳周活動,召開了宣傳貫徹《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座談會,在蒼南電視臺制播了3期《海洋存亡匹夫有責》系列專題報道,與縣環保局、炎亭鎮人民政府等單位聯合開展保護海洋環境公益性活動,主辦蒼南縣第二屆生態(環保)公益晚會,開展大型生態建設宣傳展版巡回展覽。在沿海各地公路兩側樹立海洋宣傳牌。四是開展《海域使用法》頒布實施五周年宣傳紀念活動。在蒼南電視臺制播《關愛海洋》系列節目,在蒼南報刊登海洋專版,印發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規文件匯編,召開專題座談會等。
二、強化組織制度建設,提高示范縣建設保障能力
根據國家海洋局有關要求和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養殖用海管理示范縣工作實施意見》,我縣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任組長、沿海各鄉鎮及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蒼南縣養殖用海管理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示范縣創建活動的協調、組織和實施,確保示范縣創建工作組織到位、人員到位和經費到位,努力形成對養殖用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下發了《關于明確沿海鄉鎮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海域使用監督管理職責的通知》,將沿海各鄉鎮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海域使用監督管理的職責明確玻各地內部職機構和有關人員。同時,根據蒼南實際,認真制定《蒼南縣養殖用海管理示范縣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示范縣建設的要求和時間安排。該方案經縣政府審核后報省海洋與漁業局批準,下發沿海各地。此外,我局還根據示范縣建設要求,開展了《蒼南縣海洋功能區劃》的修編,進一步明確相關海域的功能定位,特別是更加重視漁業用海與其他行業用海之間的矛盾協調。修編后的蒼南縣海洋功能區劃現已報請省政府批準。
三、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掌握養殖用海基本情況
自2005年以來,我局多次開展全縣養殖用海基本情況調查,相繼完成了《蒼南縣養殖用海管理情況調研報告》、《蒼南縣海洋綜合管理情況調查報告》、《蒼南縣水域灘涂養殖海域使用測量成果報告》等調查報告,使上級領導及我局全體海域管理人員對本縣的用海情況特別是養殖用海情況有了更加全面、準確的了解。同時,我局海洋科同志通過請教老同志、走訪有關村居、查詢歷史檔案等方法,基本摸清了困擾我縣海域使用管理多年的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的發證情況,包括發證對象、發證面積、發證范圍等,這不僅為下步全面推進養殖用海海域確權打下了扎實的基礎,同時也為妥善解決鄉鎮、村居之間的養殖用海糾紛提供了歷史依據。今年7月份以來,又根據省局的要求,全面開展養殖用海普查登記工作。在此基礎上,為加強我縣養殖用海的規范化管理,促進海域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續開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浙江省海域使用權申請審批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淺海灘涂使用權證處理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06〕61號)、《溫州市淺海灘涂海域使用權收回處理辦法》(溫州市政府令第92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我局還代縣政府擬定了《蒼南縣養殖用海管理暫行辦法》。目前,該辦法已通過縣政府法制局的審核,正報縣政府常委會議研究,預計近日即可出臺。
四、慎重開展老證換新,有序推進養殖用海管理
為了加快實施示范縣建設,我局于2005年開始著手養殖用海的確權發證工作。因為我縣的養殖情況基本上都是以養民小規模分散養殖為主,如果以養殖漁民個體為發證單位,發證的工作量很大。而且長期以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實際上行使著對養殖用海的經營管理,大部分沿海村持有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和舊版養殖用海海域使用權證。因此,根據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規定,我局對養殖用海基礎上仍是確權到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再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范圍內進行發包。明確要求沿海各村向海洋主管部門申請換發新證,對符合《蒼南縣海洋功能區劃》的養殖用海重新進行海籍調查,加大對鄉鎮之間、村村之間的海域使用糾紛的解決,逐步將養殖用海納入規范化管理范圍。目前,我縣已對1400公頃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無權屬糾紛的養殖用海申請進行了公示。但因為發證涉及到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和舊版養殖用海海域使用權證的政策處理問題及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所以對公示后的養殖用海,尚沒有全面下發海域使用權證。待《蒼南縣養殖用海管理暫行辦法》近期出臺后,我局將在11月份全面開展對淺海灘涂使用權證和舊版海域使用證的清理和換發工作。
五、堅持功能區劃制度,妥善處理用海糾紛和沖突
近年來,隨著我縣海洋開發的不斷深入,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的養殖用海糾紛,養殖用海與其他類型用海之間的沖突明顯增多。對此,我局始終堅持海洋功能區劃制度,嚴格根據海洋功能區劃的定位,合法、合理、合情解決各項用海糾紛。對于養殖用海之間糾紛,我局堅持“海域國有、依法審批”和“尊重歷史、注重現狀”的原則,認真做好海籍調查,主持召開有關各方協調會,相繼調解處理了中墩與龍沙、中墩與赤溪、大漁與龍沙、沿浦與霞關、蘆浦與巴曹等鄉鎮之間的養殖用海糾紛,有效穩定了沿海鄉鎮的社會秩序。對于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海影響到養殖用海而發生沖突的,我局本著“服從大局、兼顧公平、依法處理、合理賠(補)償”的原則,積極協助縣政府或業主單位做好養殖用海海域使用權的收回和經濟賠(補)償,防止發生群體性上訪上告事件。特別在江南海涂圍墾工程的審批過程中,我局協助江南海涂圍墾指揮部開展養民的政策處理和養殖用海海域權的收回工作,確保了該工程的順利審批。同時,隨著養殖規模的擴大,也出現了養殖用海侵占航道、錨地等現象,妨礙了漁船的航行和錨泊,進而發生漁船在航行過程中或錨泊時,損害養殖設施和養殖產品,甚至造成漁(養)民生命財產損失的惡性海上生產性事故。為此,我局開展了養殖海區航道專項整治行動,清除侵占航道錨區、妨礙航行安全的養殖設施,并在選址設置顯著標志。
六、嚴格程序,認真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和年審工作
嚴格按照海域使用權申請審批程序和海域使用權轉讓程序,做好相關用海項目的審批和海域使用轉轉讓,維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落實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制度,參照國有土地權證和房產權證抵押登記辦法,制訂了切實可操作的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制度,協助龍港鎮建業混泥土建筑有限公司的專用碼頭及配套設施用海項目成功地向某商業銀行借貸資金490多萬元。這不僅充分體現了海域使用權的物權性質和海域使用權證的價值,也有力提高了用海單位對海域使用確權發證的重視程度。
同時,全面落實海域使用權證書年度審驗工作,實行海域使用權復核。由于過去在海域使用審批中缺乏相應的測量技術手段,造成我縣部分用海項目沒有明確的四至和經緯度,致使我們無法將全部用海項目輸入微機管理程序。所以,在2006年的年審過程中,我局海洋管理科、海監大隊和水科所聯合開展海域使用復核工作,克服人員不足、用海項目分散等困難,對《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以來頒發的海域使用權證進行全面的復核,對大部分用海項目進行拍照存檔,并測量相應的坐標數據。
七、當前示范縣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海洋國土意識不強。目前,沿海群眾仍存在“祖宗海”的觀念。認為“農民有土地、漁民應該有海域”,海域是自己生存和發展的全部依賴,國家加強對海域的管理,是“與民爭利”。而沿海鄉鎮雖然有規范養殖用海管理的呼聲,但認為如果全面開展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會增加養民的負擔。
(二)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與原蒼南縣海洋局頒發的舊版海域使用權證的處理。1997年-2002年期間,原蒼南縣海洋局在沒有收回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的情況下,頒發了86本舊版海域使用權證。這些證件,有相當一部分與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存在重疊或沖突。同時,由于上述兩次發證當時,海域使用勘測技術手段落后,使用權證書都沒有標注準確的四至經緯度,增加了換發證時的難度。
(三)部分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養殖行為直接影響到養殖用海的管理。為了縣域經濟發展需要,市、縣海洋功能區劃將一些傳統養殖海域定位為圍墾區、港口或工程項目用海預留區。而實際上,在主導功能實施之前,養民仍會長期在這些傳統養殖海域開展養殖生產。根據《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規定,核發海域使用權書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據此,海洋主管部門對這些已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傳統養殖海域,既不能核發海域使用權證書將其納入規范管理,又不能不顧養民利益在近期內將其取締。如大漁灣圍墾工程也已列入了《溫州市海洋功能區劃》和《蒼南縣海洋功能區劃》,并將作為全市、全縣最近幾年的重點工程迅速啟動,涉及用海面積將達6萬多畝,其中3萬多畝的傳統養殖用海將受到直接影響。縣政府明確要求,對大漁灣圍墾區內的養殖用海,不再發放海域使用權證,對原持證單位在到期后也不再予以續期。但在大漁灣圍墾工程尚未得到審批的情況下,縣政府還沒有針對原持證單位和傳統養民出臺相應的賠(補)償政策。這將直接影響到我縣的示范縣建設和下步83淺海灘涂使用權證及舊版海域使用權證的處理。
(四)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難度較大。雖然省政府已經出臺了相應的政策,但農業部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明確要求各地停止對傳統養民征收海域使用金。對此,縣政府目前對征收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還存在較大顧慮,這也是導致《蒼南縣養殖用海管理暫行辦法》遲遲無法出臺的重要原因。而實際上,目前各地基本上都是以村集體的名義向村民發包養殖用海。
八、下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依法用海自覺性。繼續開展《海域使用管理法》及配套制度的宣傳和教育,深入、細致地做好對從事養殖生產的沿海漁民、其他類型的養殖戶及各類經濟組織的宣傳工作,切實提高社會各界依法用海和有償用海的法律意識。
(二)發揮沿海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在養殖用海管理中的作用。為了進一步提高沿海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參與養殖用海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努力爭取征收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并由縣財政按縣50%、鄉鎮和村50%的比例返回;允許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確權到本村的養殖海域進行發包、出租,并收取相應的承包費、租金,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一方面是外部壓力。一是各類疫病疫源分布廣、病毒變異加快。根據農業部流行病學調查,2008年有10個省份檢測出禽流感病原陽性樣品共46份,有8個省份檢測出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陽性樣品共72份,而且,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口蹄疫等病毒均出現不同程度變異;二是各類疫病污染面廣,疫情呈高發態勢。2009年1月份以來,我國相繼確診了8起人感染禽流感病例。2月10日,農業部確診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發生H5N1亞型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死亡家禽519只,撲殺家禽13218只;1月20日以來,山西省洪桐縣局部暴發生豬高致病性藍耳病疫情,死亡生豬1056頭,繼1月21日通報湖北省武漢市發生奶牛A型口蹄疫疫情后,2月11日,農業部又通報上海市奉賢區發生奶牛A型口蹄疫疫情,發病牛41頭,銷毀病牛和同群牛440頭。1月21日,新疆庫車縣發生1起亞洲I型口蹄疫疫情。種種跡象表明,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疫病疫情對我縣防控工作的威脅不但存在,而且正持續加大。
另一方面是內部壓力,一是畜牧業發展水平不足。我縣是畜牧發展大縣,常年生豬存欄在60萬頭以上,家禽存籠1500萬羽,畜牧養殖業在農民生產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大部分畜禽規模養殖戶養殖方式落后,部分養殖戶防疫意識薄弱,普遍存在防控基礎設施較差,防疫體系不全,不同程度存在禽畜漏免或免疫不到位的情況,應該引起我們的足夠警惕。二是季節性誘因增多。春季大批畜禽調運頻繁,補欄數量大。再加上我縣處于候鳥密集活動區,大批來自東南亞及境外疫區候鳥北遷,去年秋季,我們通過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給動物注射了疫苗,效果很好,但目前正在逐步超過免疫保護期。種種誘因極易引發疫情。
因此,我們一定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控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把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工作中一件重要事情來抓,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增強做好防控重大動物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明確目標、狠抓落實,扎實推進春季集中防疫行動各項工作
今年全縣防控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兩個力爭、一個確保、兩個保障”,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發生,力爭不發生或少發生;即使發生了疫情,也要最大限度地確保疫情不擴散和人員不感染,確保養殖業的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這個防控目標,認真開展春季集中防疫行動,突出重點,真抓實干,確保以下五項重點工作落到實處。
第一、重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強制免疫工作。確保規模養殖戶和散養戶重大動物疫病疫苗免疫密度達100%。
第二、重點做好集中消毒滅源工作,特別是散養戶的消毒滅源工作。實現消毒滅源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實切斷重大動物疫病傳染源。
第三、重點加強疫情監測、診斷和報告工作。重點加強種豬場、規模場和生豬、水禽重點發展鄉、鎮的疫情監測,各鄉鎮(開發區)要嚴格按縣防重辦下達的監測任務數及時完成。規范疫情報告制度,發現疫情及時逐級上報,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處置。
第四、重點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和做好病死畜禽的“四不一處理”工作。各鄉、鎮、小藍經濟開發區今年都要100%開展動物產地和屠宰檢疫工作,檢疫工作要到場、到戶,對進出我縣的畜禽實行準調證和報檢制度,對病死畜禽嚴格按照“四不一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第五、縣、鄉兩級畜牧專業技術人員要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縣、鄉、村、戶均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檔案,規范管理制度。
三、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第一,要強化組織領導。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強領導是關鍵。各鄉鎮(開發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要將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每個環節,落實到每一個人,做到一級抓一級,條條有人抓,塊塊有人管。對因防控任務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疫情傳入、發生或擴散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第二,要強化經費物質保障。各鄉鎮(開發區)要按照免疫技術規范、轄區畜禽實際飼養數量、免疫程序及幅蓋面積等實際情況,落實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所需工作經費;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做好疫苗、消毒藥、防護服、防護器械等應急物資的儲備與調運,落實足夠的應急物資,確保強制免疫、消毒滅源、疫情監測、撲殺及補助和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等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三,要強化聯防聯控機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職責,農業部門要抓好疫情監測、報告、免疫和處置等工作;衛生部門要做好對重點人群的疫情監測、人員防護和病人的救治工作;林業部門要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疫情處置等工作;發改委、財政等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和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工商、商務等部門要加強市場、屠宰場和流通等環節的監管,維護好市場秩序;其他有關部門都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各自工作,形成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防控局面。
第四,要強化宣傳引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宣傳動物疫病防控知識和防控政策,不斷增強全社會的防疫意識,提高群眾防控水平和自我防護能力,提高群防群控水平,增強養殖場(戶)遵守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主動性,自覺配合重大動物疫病的強制免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