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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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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相關法律范文第1篇

關鍵詞:青少年;校園暴力;歸因;預防政策

近年來,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屢見不鮮,如言語侮辱或謾罵他人、身體攻擊等,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有著不良影響。對此,有關部門人員針對青少年校園暴力問題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以期探尋校園暴力的歸因,并提出預防政策,為青少年營造健康的校園環(huán)境。作者同樣從該視角著手,對青少年校園暴力做進一步探析。

一、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歸因

青少年校園暴力是當前社會各界人士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對青少年成長產(chǎn)生負面影響。就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歸因問題而言,其原因相對較多,主要受社會、學校、教師、學生自身、家庭等方面的影響較大。根據(jù)相關調查顯示,各因素所占比例分別為:17%、20%、17%、16%、23%,有7%的因素屬于其它。

(一)社會原因

社會環(huán)境對青少年有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和影響,是導致校園暴力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社會中存在諸多不良風氣,可能對校園文化產(chǎn)生侵蝕影響,對青少年行為方式有不良影響,甚至導致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其次,暴力文化在社會中得以傳播,以互聯(lián)網(wǎng)為傳播土壤,使暴力文化盛行,而青少年可能觀看暴力影像等,其崇拜心理引導青少年刻意去模仿,使校園暴力行為產(chǎn)生。再次,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夠完善,未能針對青少年校園暴力而做出明確規(guī)定和提出解決策略。最后,法制教育力度相對較小,導致學生人格教育的不完善。

(二)學校因素

學校是青少年成長的重要場所,對校園暴力有重要影響。首先,校園環(huán)境因素相對較多,如若校園周邊有諸多娛樂場所,如網(wǎng)吧、游戲廳等,可能對學生產(chǎn)生不良影響。其次,學校未能針對青少年學生積極開展法制教育、人格教育等活動,導致學生人生路上缺乏正確導向。再次,學校未能針對預防校園暴力而構建完善的預防體系,使校園暴力愈演愈烈。最后,學校針對校園暴力的管理能力不足。由于青少年學生的逆反心理較為嚴重,如若教師未能采取合理的管理方案,則校園暴力行為可能增多[1]。

(三)教師因素

在青少年校園暴力中,教師因素可能成為校園暴力的導火索。首先,教師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對青少年產(chǎn)生重要的導向作用,只有教師樹立良好的榜樣性作用,才能對學生加以正確引導。然而,部分教師的心理素質可能相對較差,將負面情緒帶給學生。其次,尤其對于班主任而言,在管理班級時,未能對學生加以充分了解和及時開展心理疏導活動,是青少年校園暴力產(chǎn)生的重要原因。

(四)學生因素

校園暴力屬于社會性的問題,學生作為被害者,遭受不同程度的傷害,但也是導致校園暴力事件的誘因。在青少年校園暴力中,受防衛(wèi)過當、報復等影響,加害者與被害者可實現(xiàn)角色互換。就學生的被害性因素而言,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首先,被害學生的身份、地位等是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的重要誘因,其被害程度可能存在明顯差異。其次,條件因素的影響。在校園暴力中,被害人可能對加害者進行言語激怒等,引發(fā)校園暴力事件[2]。

(五)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對青少年校園暴力產(chǎn)生較大影響,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方面:首先,家庭環(huán)境不和諧因素的影響,如若青少年成長中,父母雙方經(jīng)常吵架或大打出手,則對青少年留下不可磨滅的心靈創(chuàng)傷,成為青少年校園暴力的誘因。其次,家庭教育方式對青少年校園暴力有影響。許多家長因為擔心孩子被欺負,時常教導青少年在校園中,如若受同學欺負,必須反抗,只要自己不受傷的結果便是最佳。如此,青少年長期受該思想觀念的影響,可能成為校園暴力的主動參與者。可見,家庭因素對青少年校園暴力有影響。

(六)網(wǎng)絡因素

網(wǎng)絡暴力不像普通我們所說的暴力那么的簡單,精神上的侮辱往往比肉體傷的來的更加的痛苦。網(wǎng)絡暴力是什么,現(xiàn)在還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其實就是以一種相對匿名的方式在社交網(wǎng)站上面自由的發(fā)表言論,一般都是對自己的價值觀和生活觀不同的言論發(fā)表自己的過激的觀點,從而導當事人受到傷害。

你們有沒有想過,可能只是你在微博上無意中評論轉發(fā)的一條微博,或者是在看到與自己意見不合的事情上面就認為自己是道德士,想盡一切辦法來反駁他的觀點。這種暴力是不受法律約束的,也沒有任何的條約或者限制說不能發(fā)表自由言論,可是往往就是這種言論造成的傷害才是無法挽回的。

二、預防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政策

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頻繁出現(xiàn),嚴重威脅和諧校園建設,同時對青少年心理健康帶來負面影響。通過對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歸因分析,有關人員應提出科學合理的預防政策,為青少年營造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規(guī)避校園暴力事件。對此,從社會、校園、教師、學生自身、家庭等視角著手具有必要性。

(一)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社會環(huán)境對青少年成長產(chǎn)生重要影響,通過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能夠對預防青少年校園暴力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對此,有關部門人員應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首先,立法部門加強法制建設,針對校園暴力管理而推出系列有效的文件,為規(guī)避校園暴力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條件。法律是解決或規(guī)避校園暴力的重要保障,通過健全相關法律制度,有助于創(chuàng)設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其次,社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校園暴力的管理,尤其針對加害者與被害者而言,對雙方進行必要的溝通和交流,以排解其負面情緒,為預防校園暴力提供保障。再次,社會各界人士應堅決抵制暴力文化傳播,尤其互聯(lián)網(wǎng)運營商應加力信息管理,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避免暴力文化對青少年發(fā)揮潛移默化的不良影響。最后,社會相關部門有必要針對校園暴力而加強監(jiān)督和管理,以更好處理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為青少年創(chuàng)設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二)校園構建安全體系

校園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場所,只有通過積極構建安全體系,才能為青少年創(chuàng)造有利的校園環(huán)境,抵制校園暴力。對此,校園負責人應注重采取以下政策:首先,設立專門的校園暴力預防機構,針對校園暴力事件而積極采取系列預防策略,如對青少年加強思想教育或心理疏導等工作,從根本上控制或減少校園暴力事件。其次,針對校園暴力事件而加強事前預防管理,如改善校園環(huán)境、完善校園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在某種程度講,事前預防管理較事后處理更為重要,能夠將青少年校園暴力扼殺在搖籃里,有利于維護校園安全。再次,針對校園暴力而加強事后處理。如若發(fā)生校園暴力事件,則校方必須在第一時間加以處理和解決,與雙方家長及時溝通,并對學生加強心理疏導,規(guī)避報復心理而產(chǎn)生的再次校園暴力事件。最后,學校應構建安全體系,完善各項制度,如預警機制、治理機制、程序化處理機制等,有利于對校園暴力做出快速反應[3]。總之,只有構建完善的校園安全體系,才能為青少年營造健康安全的校園環(huán)境,對其健康成長發(fā)揮著指導性作用,同時能夠減少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

(三)從教師視角而預防校園暴力

教師是青少年人生路上的引路人,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有導向作用。對此,在預防校園暴力事件中,教師占據(jù)重要地位。首先,教師應不斷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并將其傳授于學生,尤其注重與被害人之間的溝通。通常,校園暴力之初,加害者可能未采取暴力手段,但在被害者言語激怒等條件下,加劇雙方矛盾,使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一發(fā)不可收拾。其次,教師應積極為學生提供可利用的安全設備,并將校園暴力事件及時上報。再次,教師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應對學生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及時開展心理疏導,與學生建立必要的溝通和聯(lián)系,對規(guī)避或減少校園暴力有利。最后,為規(guī)避師生間或教師間的校園暴力事件,學校方面有必要針對教師而制定系列規(guī)章制度,對其行為方式加以規(guī)范和約束,并關注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在青少年成長階段,教師思維方式、行為習慣對青少年產(chǎn)生重要影響,只有教師積極應對人與事,才能逐漸提高學生泰然自若的境界,使學生思想境界得以升華,有利于減少或規(guī)避青少年校園暴力。

(四)從學生視角而預防校園暴力

學生是青少年校園暴力的重要參與者,也是重要影響因素,因而從學生視角而預防校園暴力尤為重要。首先,針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人格教育,對青少年加強正確引導,使其樹立正確的人生三觀,能夠積極排解不良情緒。其次,學生應積極參與心理咨詢,及時對自身心中的疑惑等加以咨詢,在心理健康導師的輔助下,走出陰霾,享受陽光。最后,對青少年加強法制教育,使其對法律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和認知,規(guī)避“法盲”問題,對規(guī)避校園暴力事件有利[4]。

(五)基于家庭的預防政策

家庭因素是造成青少年校園暴力的重要因素,通過對家庭因素的分析可知,父母雙方應對青少年加以正確引導,并營造和諧的家庭環(huán)境,給予青少年以溫暖。首先,在家庭生活中,應創(chuàng)設夫妻相敬如賓、相親相愛的家庭環(huán)境,并關愛孩子,使青少年接受和諧家庭生活氛圍的積極影響。其次,父母對青少年加強正確的思想教育,使其在校園生活中,可以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消除校園暴力和營造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氛圍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三、結論

受社會環(huán)境、校園環(huán)境、教師與學生自身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青少年校園暴力事件逐漸增多,對校園有著較大的危害性,尤其對青少年心理產(chǎn)生陰影,不利于其健康成長。對此,有關人員應針對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歸因問題加以分析,并提出預防政策,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構建校園安全體系、從教師和學生視角而預防校園暴力等,對青少年加強正確引導,為其終身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胡花花,張國華,雷靂.學生對教師的暴力:現(xiàn)狀、解釋及干預[J].心理研究,2014(06):7-18+24.

[2]朱曉玉.校園暴力與暴力文化的社會學思考――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探究及預防[J].河北公安警察職業(yè)學院學報,2015(03):38-42.

校園暴力相關法律范文第2篇

關鍵詞:校園欺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年齡缺陷;心理健康

引言

最近幾年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撼動了大眾的內心,校園欺凌事件不但傷害了兒童的心靈,更是觸動了家長的神經(jīng)。面對一個個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孩子,需要政府作出深度思考,應該結合時代需求提出合理改進對策,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制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機制,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出現(xiàn),為學生營造一個更加舒適和健康的環(huán)境,并且通過調整和完善刑事司法中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能夠為其提供充足法律保障,確保未成年人更加健康的成長。

一、校園欺凌事件的介紹

校園欺凌是一種廣義內容和概念,主要是在學生之間蓄意以及惡意借助肢體、言語等形式,對另一方進行欺負、侮辱和傷害的一種不良行為,通常在校園欺凌中出現(xiàn)以下五類,第一,打架斗毆,第二,敲詐勒索,第三,持槍凌弱,第四,性暴力,第五,兇殺案件。校園欺凌通常存在一些特征,殘忍、集體和報復習慣,一般是指2人以及2人以上開展的小集體對個人實施暴力,手段十分兇殘、侮辱行為,比如扒衣服、拍、下跪、打耳光等行為。導致校園欺凌頻發(fā)的原因是處于信息爆炸時期,由于經(jīng)常在網(wǎng)絡上接觸各種不良信息,容易出現(xiàn)模仿和復制。以及家庭和學校教育方式不恰當,父母對于孩子關愛不到位,教育形式不當行為導致學生出現(xiàn)暴力行為。學校教育仍舊以講授灌輸為主,完全忽略心理健康和相關知識教育,導致學生身上屢屢出現(xiàn)校園暴力。當代校園欺凌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機制缺失,施暴者未滿16周歲,司法認為對其教育、感化形式進行懲罰,不滿14周歲的施暴者甚至并為被納入到形式訴訟程序中,從而導致很多校園施暴者有恃無恐,無法減少校園欺凌。

二、校園欺凌法律缺位應對方式

(一)做好刑事責任年齡限制

我國《刑法》17條明確指出,14周歲屬于法定年齡,是在1979年我國刑法依據(jù)國情具體情況確立的內容,在我國經(jīng)歷了多年的發(fā)展,已經(jīng)不再符合社會發(fā)展需求和現(xiàn)實,并且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進展,未成年人可以借助多媒體和網(wǎng)絡手段獲取資源,掌握犯罪手段、形式和刑法漏洞更加便利,甚至使用法律進行施暴[1]。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很多少年兇徒由于法律約束不到位,肆意妄為大膽施暴,很多校園施暴者對于個體的攻擊是不致命部位,進而逃避了法律的懲罰。對于校園欺凌事件需要使用多種方法結合起來,按照惡意補足年齡缺陷,對于故意傷人、傷害等事情應該增加刑事責任年齡,將其降低到12周歲。年滿12周歲的人應該意識到故意殺人和傷害導致人員死亡行為的危害性,一旦校園欺凌出現(xiàn)故意傷人以及傷害致人重傷死亡被歸結為嚴重惡意,需要按照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并且還要針對校園欺凌出現(xiàn)的對于未成年人出現(xiàn)的暴力犯罪行為制定合理化法律機制,補足年齡機制在司法中的不足和統(tǒng)一性[2]。并且,不能為其設置彈性法律呢絨,人民法院應該將未成年人、搶劫等內容添加到法律中,在總則中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機制撤掉,滿足犯罪要素的使用司法進行解釋,強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機制。

(二)完善相關法律機制

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機制時可以有效借鑒國內外相關經(jīng)驗,結合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不含特點,逐步完善和豐富需要承擔的法律機制和責任,構建一個多元化、立體化的教育矯正機制[3]。首先需要調整的就是形式責任中年齡配套內容,基于立法角度上分析,此時期我國對于未成年人的處罰形式仍舊存在問題和缺陷,收容教養(yǎng)、行政拘留拘禁處置會產(chǎn)生嚴重附副作用,無法真正達到教育、感化和挽救的作用,所以需要結合校園欺凌具體情況總結出學生身心發(fā)展特點制定配套法律機制內容,彌補滯后對策,強化監(jiān)管力度的同時,保證法律實施到位。訓誡、責令等形式已不再適應當今時代,缺少約束力和操作性,無法發(fā)揮出懲戒價值和作用。刑事司法上對于一些校園欺凌的未成年人等同于放任不管,導致校園內部霸凌屢禁不止。當前我國刑事審判程序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基于校園欺凌問題進行矯治和完善,對內部結構進行調整和分析,完善治理經(jīng)費,將幫扶和監(jiān)督機制落實到位,使用先進手段進行校正轉變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和習慣。注重在司法實踐中增強不足內容和機制,防止未成年人出現(xiàn)違法新聞和犯罪時間,組織校園內出現(xiàn)欺凌行為。總而言之當前我國刑事司法在未成年人這一方面存在很多問題,不夠成熟,需要結合時代需求以及校園欺凌事件作出更改和調整,真正保護好未成年人,善于借鑒國內外經(jīng)驗,結合身體以及心理發(fā)展特征,不斷完善和豐富相關法律機制和基本責任,并且制定相關承當對策和方式,為未成年人構建一個多層次、立體化的教育矯正機制[4]。

校園暴力相關法律范文第3篇

校園本該是最神圣、陽光、安全的地方,但近年來,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fā)生,引發(fā)社會高度關注。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嚴重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也折射出當前部分青少年學生法治意識淡薄、情感冷漠、心理健康問題嚴重等現(xiàn)實。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門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上升到全面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高度。從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規(guī)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對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專業(yè)、細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2016年,教育部、省教育廳又相繼制訂出臺了依法治教實施綱要,為進一步加強學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進程,加強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提升學生法治素養(yǎng),防控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保障校園安全等工作提供了指導和依據(jù)。甘南藏族自治州作為民族自治地區(qū),近年來在依法治校、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特別是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成效,特刊發(fā)以饗讀者。

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行為是一個世界性難題,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源頭防范、標本兼治、綜合施策、長抓不懈。近來,甘南州教育系統(tǒng)在“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中,把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作為重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滋生蔓延。

特別是2016年以來,教育部等九部委制定印發(fā)的《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精神后,甘南州迅速行動,組織人T對全州中小學及中職學校學生欺凌和暴力現(xiàn)象進行了深入調研,充分掌握了州內各縣市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產(chǎn)生的深層原因和特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甘南州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常態(tài)化開展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制度先行 突出防范

為中小學生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huán)境,是包括學校、家庭以及社會多元主體在內的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學校和家庭在青少年成長中的主要責任是教育與養(yǎng)育,社會同樣肩負著為青少年營造積極、向上、安全的成長環(huán)境的責任。

就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本身而言,發(fā)生的原因有家庭教育缺失、學校教育價值偏離、社會教育缺失等多方面。具體來講,不但有涉事學生個人因素,還有學校教育管理、環(huán)境影響等多方面的誘發(fā)因素,偶發(fā)性很強,因此,只有把日常防治與集中整治相結合,才能更好地遏制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為此,全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先從制度建設入手,督促指導學校建立了學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制度,形成了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等工作機制”。甘南州教育局副局長陳慧源說。

為了進一步加大防范管控力度,做到對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發(fā)現(xiàn)、干預并防止事件惡化,甘南州教育局制定并要求各學校實施了一系列常態(tài)化的預防和管控措施。

“根據(jù)州教育局的要求,我們遴選組建了學生信息員隊伍,積極動員師生特別是學生信息員廣泛搜集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苗頭動態(tài),指定一名學校領導專門負責學生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同時還設置并公布了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舉報專線電話,密切監(jiān)控和及時處置本校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甘南州合作藏族中學校長付海生說。

各學校在學校日常管理中嚴格落實門禁、值周領導督查、值班巡查、課余活動管理、管制刀具收繳等管理制度,狠抓學校日常管理。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qū)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極大地增強了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

同時,還建立了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學生、特困生、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女童、殘疾學生、有心理問題學生等弱勢群體及“問題學生”關愛保護工作機制。每學年初全面篩查掌握這幾類學生基本情況,建立臺賬,安排教師跟蹤開展結對幫教活動,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重點關注學生異常表現(xiàn)并跟蹤查找原因,對可能發(fā)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預防、早控制。

社會參與 合力管控

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防治離不開社會參與。為了加大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xiàn)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層綜治中的深度融合,甘南州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qū)安全防范工作。

甘南州教育行政部門聯(lián)合公安部門每學期進校開展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問卷調查,對發(fā)現(xiàn)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家長,進行跟蹤防治,有效教育轉化。

針對當?shù)夭糠謱W生習慣攜帶刀具的現(xiàn)象,甘南州教育局聯(lián)合當?shù)毓膊块T制定印發(fā)了《甘南州學校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管理暫行辦法》,賦予學校排查收繳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的權力,加大了排查收繳力度,清除了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滋生的一大隱患。

“為了充分發(fā)揮州教育局和各縣教育行政部門校園周邊環(huán)境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的職能作用,我們定期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全面開展校園周邊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大力整治學校周邊的網(wǎng)吧、游戲廳、出租屋、圖書音像店、流動攤點及各類娛樂場所。并協(xié)調公安部門,在學生上下學、課余及周末等重要時段、學生途經(jīng)重點路段堅持進行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最大限度地凈化校園周邊社會環(huán)境”。 甘南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長程輝介紹。

此外,甘南州還建立了校園周邊環(huán)境綜合治理專項組成員單位與轄區(qū)學校定期交流研判機制,教育、公安、文化、司法等部門每學期聯(lián)合進行1次“問題”青少年群體活動動態(tài)研判,組織學校排查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苗頭,及時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全面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q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治體系。

加強宣傳 依法治理

防控校園欺凌和暴力,需要依法治理,尤其是明確法律在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對學生進行最基本的法律法規(guī)教育。近年來,甘南州上下加強了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防治的法律宣傳工作,從法理角度營造了濃厚的輿論氛圍。

利用學校校園網(wǎng)、校園廣播、電子屏、標語、宣傳欄、櫥窗、黑板報等,堅持向廣大師生宣傳典型案例及有關法律知識,宣傳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了校園反欺凌、防暴力的輿論壓力和震懾力,警示學生加強自律。

同時,舉辦家長學校。每學期開學初和放假前,各學校都舉辦家長培訓班,給家長講授一些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防治方法,闡明學生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后家長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切實增強家長的監(jiān)護人意識。指導家長加強家庭教育,科學管教孩子,不放任自流,不簡單粗暴,注重孩子思想品德和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全面掌握孩子思想動態(tài)和日常活動情況,防止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fā)生。

緊密圍繞《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加強學生法制教育。聯(lián)合司法、檢察部門每學期高質量地開展一次“法治進校園”活動,讓學生懂得了基本的法律知識和行為底線,消除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錯誤認識,逐步樹立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

“我們結合典型案例,每學期安排一周時間集中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專題教育。通過專題講座、主題活動、校報校刊、觀看視頻、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在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同時,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 甘南州合作二中校長寧世才說。

除了宣傳、學習、引導,甘南州還通過開展“模擬法庭”審判等活動進行警示教育。州教育局、各縣(市)教育局聯(lián)合司法部門在全州鄉(xiāng)鎮(zhèn)中心以上學校開展“模擬法庭”審判活動,選取近年來全國各地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典型案例,進行模擬審判,取得了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突出德育 緊抓心理

《意見》提出,要通過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通過深層次分析那些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學生的性格品質,結合教育實際,可以得出結論:重塑思想道德觀念、矯治不良心理問題,是防止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基礎性工作。

為此,甘南州宣韃棵糯頭發(fā)揮職能優(yōu)勢,組織人員編寫了《我學習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手冊,免費發(fā)放到全州各學校,指導學校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學生尊重他人、與人為善、熱愛生活、珍愛生命,不恃強凌弱,不自暴自棄。

同時,各學校還緊密圍繞《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專業(yè)心理教師缺乏的現(xiàn)狀,甘南州全面加強了心理輔導教師培訓工作,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逐步為鄉(xiāng)鎮(zhèn)中心以上各學校至少培訓了1名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調配師資,組成心理咨詢輔導隊,深入縣域內學校巡回進行心理輔導咨詢活動,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積極培養(yǎng)學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品質。

在寄宿制學校逐步推行“問題學生”家長入校陪讀教育制度。對個別累教不改的“問題學生”,學校通知家長入校進行階段性陪讀,協(xié)助教師教育轉化學生,直至學生思想認識有徹底轉變方可結束陪讀,這一舉措極大地提高了“問題學生”的教育轉化成效,大大減少了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

各學校每學期集中開展公序良俗和傳統(tǒng)美德主題教育活動,積極宣傳校園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yōu)秀事例,引導學生知禮儀、明是非、懂規(guī)矩、守法律,自覺踐行和發(fā)揚溫良謙恭的傳統(tǒng)美德,正確處理人際關系,學會化解矛盾糾紛。

校園暴力相關法律范文第4篇

中小學教學建筑是少年兒童比較集中的公共場所,在中國人傳統(tǒng)的親情觀念中,兒女是自己生命的延續(xù),是自己生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日常在教學建筑中進行學習和其他活動的中小學生來說,他們的能否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huán)境中學習是對這個教學建筑安全性和舒適性的一個重要考驗。隨著中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相關技術的不斷進步、以人為本的觀念更加得深入人心,很多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對與學生密切相關的學校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質量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了其他建筑。

然而,國內外的許多建筑在設計上大多注重于結構承載力和結構安全方面的考慮,往往忽視了對建筑構造和建筑空間的設計,近些年來許多中小學生在教學樓內出現(xiàn)的安全事故不是由于建筑結構的不牢靠,而是由于建筑交通空間設計的不合理、施工中忽視了建筑構造、管理和使用上疏于安全交通和疏散的考慮、擅自改造建筑使得建筑喪失了原有的安全保障。

建筑的交通空間主要包括水平交通空間系統(tǒng)和垂直交通空間系統(tǒng)兩大類,水平交通空間系統(tǒng)主要包括走廊、門廳、過廳等,主要用來聯(lián)系同一樓層的各個房間;垂直交通空間系統(tǒng)包括樓梯、電梯等,主要用來聯(lián)系不同樓層。

根據(jù)筆者的社會調研中搜集的很多資料總結得知,很多中小學生在教學樓內的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往往發(fā)生在上學、放學、課間的時候,而發(fā)生的地點大多在教學樓內的交通空間,這些常見的安全事故問題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類情況:

1.在建筑空間通行時發(fā)生的傷害問題。中小學生具有活潑好動的行為心理特點,喜歡在課間追逐打鬧,在快速奔跑的過程中往往會被建筑空間范圍內的柱、門窗、欄桿扶手、樓梯踏步、窗臺板等建筑構件以及垃圾桶、開水柜、暖氣片(管)、消防管等建筑設備給刮傷、撞傷、絆倒摔傷。在人流集中擁擠的時間段,很多踐踏、跌落事故也是由于建筑交通空間內細節(jié)設計的不合理而造成的。

2.交通空間內的視線死角成為校園暴力事件發(fā)生的位置。樓梯間的底層、頂層及門扇背后,這些部位往往由于視線隱蔽、很少有人經(jīng)過而成為預防校園暴力的盲區(qū)。

3.建筑交通空間內的設備被破壞、空間被占用而造成安全隱患。造成這種情況不僅是道德不健全的學生,還有不懂建筑科學的學校管理人員。例如走廊里的消防燈箱被學生破壞、頑皮的學生在欄桿和管道綁上絆腳繩、管理人員在走廊和樓梯間內亂堆亂放物品占用空間、勤雜人員為了方便將防火門自閉系統(tǒng)破壞等。

4.學生做出危險行為。受影視、小說等外界不良信息的影響,加之危險意識淡薄、虛榮心驅使,學生會做出很多的危險舉動,例如有的學生下樓時想象自己是跑酷運動高手在樓梯上越級跳躍、有的學生坐在樓梯扶手上打滑梯、有的學生在走廊里想象自己是灌籃高手跳躍起來拍打懸吊的燈具設備、還有的學生在挑廊欄桿外側懸空部位行走,這些危險的行為很容易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是惡性傷亡事故。

以上各類事故都是由于教學樓的建筑空間在設計時忽略了安全考慮而導致的,筆者認為建筑設計人員不應該完全寄希望于學校的嚴格管理,而是多考慮中小學生的行為心理特點及其身體條件,在細節(jié)設計上采取措施,避免這些悲劇的出現(xiàn)。根據(jù)筆者對建筑交通空間細節(jié)設計的研究,可采取以下措施來應對上述安全事故:

1.針對學生在建筑空間內發(fā)生的刮蹭事故,可通過設計讓建筑空間暢通無阻。例如在設計中將柱不至于建筑交通空間意外,或者將柱設計成圓形或多棱柱形;在走廊的側墻內預留比垃圾桶略大的洞口用來放置垃圾桶、開水柜、暖氣片、消火栓等設備;將窗臺板邊角部位設置成圓角,挑出部分打磨光滑;盡量將窗臺寬度設計得接近或大于窗扇寬度,以避免窗扇伸入走廊或樓梯間等建筑交通空間;房間門的開啟要避免妨礙學生通行,使用人數(shù)較少的房間門可改成內開門。

2.不留視線死角。消防管道、采暖管道的立管設置在門后,并且用板材將立管圍護上,使學生不能進入門后這種狹小的空間;將樓梯最下層樓梯平臺下的空間設置成為倉庫等輔助房間,用墻板將這部分空間與走廊隔離開來,或者將這個位置設計成為一個開放的出入口,如下圖所示;樓梯間頂部空間如果必須設計成屋頂出入口,則宜用可自動開啟的消防門將其隔離開來,在日常中阻攔學生進入這片管理盲區(qū);走廊的盡段應設置教師辦公室,不把衛(wèi)生間設置在走廊盡段,因為走廊和衛(wèi)生間都是校園暴力事件的易發(fā)區(qū)域,把衛(wèi)生間設置在經(jīng)常有人通行的走廊中間,可以便于及時發(fā)現(xiàn)并制止學生之間的欺凌,而教師辦公室設置在走廊盡段也對校園暴力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3.避免破壞,加強管理。在走廊內設置相關的設備要避免被學生破壞,例如將建筑交通空間的各類開關設置在辦公室或相關的電控室內;在發(fā)揮本身作用的前提下,走廊、樓梯間內的燈具、燈箱等設備要盡量設置在頂棚或墻面以內,既減少灰塵堆積,又避免被學生損壞;對采暖管道、消防管道用合適板材進行封閉處理;在教學建筑建造完工并交付使用時,對使用給予合理完善的建議說明,由校方加強對管理人員、勤雜人員的教育,使得建筑交通空間充分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校園暴力相關法律范文第5篇

自田永一紙訴狀將母校告至法庭后,因學校管理行為失范而使學校被訴至法庭的案件日益增多,大學生維權及學生管理制度的法律審視成為全社會及教育界關注和研究的焦點。學生與高校之間矛盾糾紛所涉及的權利類型也越來越多,中國政法大學2011級碩士生因新生獎學金金額減少未在招生簡章中公布而提起訴訟;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2013級大一學生小顧因不滿校方設置轉專業(yè)門檻,把學校告上了法庭;2015年1月,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生鄭清患血友病被取消學籍,向海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狀告中國勞動關系學院……諸此種種。學生與高校之間的關系已從過去的那種單純的教育與受教育的關系轉變?yōu)榉梢饬x上的行政法律關系和民生法律關系的不同主體。

2 高校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的主要類型

隨著依法治國的推行和法制教育的深入,高校和學生的法律意識都日益提高,高校越來越注意遵循依法治校,學生則越來越關注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均對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作了相應的規(guī)定,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類權利,而學生與高校之間的糾紛也主要是圍繞以下四類權利的侵犯而產(chǎn)生。

2.1受教育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規(guī)定,甚至對學生的教育參與權作了相關規(guī)定,即作為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對學校的教學計劃、管理政策、軟件設施等方面加以審視。

高校在處理學生違紀、開除學籍、勒令退學、學歷、學位證資格審核等事務中,往往因處分依據(jù)不明、處理程序不當造成對學生受教育權的侵犯,典型的案例就是“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因此高校在遇到處理學生時一定要做到,理由充分、證據(jù)明確、程序正當合法。

2.2人身權

我們常說“天賦人權”,對于人身權的保護往往是人們最為關注的。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前者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自由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利益等;后者主要指因為法律身份而享有的各項權利,包括配偶權、親權等。

高校在涉及學生處分、貧困生認定、學生的疾病、心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往往會存在因程序失范而帶來的對學生名譽權和隱私權的侵犯;因環(huán)境、宿舍、公共設施、食堂餐飲等環(huán)節(jié),管理不當或疏于管理造成學生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因監(jiān)管不利造成的學生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侵害權;以及涉及大學校園暴力引起的侵權責任問題。

2.3財產(chǎn)權

學生的財產(chǎn)權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如依法享有獲得獎助學金的權利、在寢室中,學生有權使用電腦、電視等。高校侵犯學生的財產(chǎn)權主要表現(xiàn)在:學校擅自動用、挪用學生的獎助學金,少發(fā)不發(fā)各項資助補貼,學生不能公平共享學校的師資、教學設備、圖書館、學生宿舍等。

2.4救濟權

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為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xiàn)實危險而發(fā)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也就是說法律在賦予學生諸多權利之后,同樣規(guī)定了學生在所享有的權利受到侵害之后,依法享有通過一定的保障機制獲得救濟的權利。

3 搭建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體系避免學生管理中的侵權

學生管理工作是一項紛繁復雜的系統(tǒng)工作,既要通過學生工作者“人治”的方式去開展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時又要適應社會的發(fā)展要求,實行“法治”的管理,依照國家和高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行學生日常行為的管理,然而在兩個環(huán)節(jié)中都需要學生工作者法治觀念的增強。

3.1強化法治觀念,營造法治氛圍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者要牢固樹立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思想,要帶頭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特別要熟悉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有關法律條文、規(guī)章制度,要正確處理“權”與“法”的關系。同時,要加強大學生的法治教育,養(yǎng)成良好的學法、守法和執(zhí)法習慣。在高校營造和諧的師生、校園環(huán)境和良好的法治氛圍。

3.2在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做到法制管理與人文關懷并濟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單純的依靠高校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雖然能夠對于建立穩(wěn)定的教育教學秩序,調動教與學的積極性和實現(xiàn)既定的人才培養(yǎng)目標發(fā)揮積極的作用,但顯然已經(jīng)不能完全滿足學生管理工作的育人需求。我們的學生工作者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同時,還要考慮尊重學生合法權益,充分體現(xiàn)人文關懷,提升育人績效。

3.3加強法制化建設,完善規(guī)章制度

目前,我國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已經(jīng)有《憲法》、《教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此外,各高校自行制定的校規(guī),在高校內部也具有強制性的行為規(guī)則。因此,高校在制定校規(guī)校紀時必須考慮到學生作為權利主體的本質。同時在制度的施行過程也要做到程序合法和完備,通過送達制度的確立保障學生的知情權、申辯、申訴權、通過學生聽證制度保障學生管理過程的公開、公證性。

3.4建立完善的高校大學生管理申訴裁決機構

高校應當建立專門的法律申訴機構,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引導學生逐步樹立維權意識,了解正確的權利救濟渠道和程序,提高法律素質。避免因權利救濟渠道不暢通,而選擇依靠媒體等制造輿論壓力或直接與學校對簿公堂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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