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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域概況及研究方法
(一)區域概況
北海市位于廣西南部、北部灣東海岸,位于東經108°50′45″~109°47′28″,北緯20°54′~21°55′34″之間,全市南北跨度114公里,東西跨度93公里。轄合浦縣、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一縣三區),25個鄉鎮5個街道辦事處,戶籍人口159.83萬人,土地總面積3988.67平方公里,其中市轄區1226.50平方公里,森林面積970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24%。此外,北海市有113.50萬農業人口,而農村居民點規模達225.9754平方公里,農村居民點用地較為粗放、低效,人均面積高達199.10平方米。
(二)數據來源
本文基礎數據主要有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圖、歷年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人口數據及其他相關數據和資料。其中,土地數據來源于區域2009年土地調查成果,人口數據來源于統計年鑒。
(三)研究方法
1. 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測算
本文提出潛力測算方法是基于隨機抽樣的樣本行政村及其居民點分析后確定有關標準,再通過遙感影像圖識別,采用GIS技術進行數據處理和空間分析,獲得有關潛力數據,主要涉及六個步驟。
(1)標準制定
基本思路是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隨機抽樣,基于農村居民點現狀(布局、規模),考慮農戶搬遷所需距離、農業生產最大耕作距離兩方面因素,根據抽樣選擇出的行政村土地現狀,制定擬搬遷居民點和中心村選擇標準。文中,農戶搬遷距離是指零星居民點搬至中心村的距離,農業生產耕作距離是指中心村居民在本村內耕作的距離。
(2)影像識別
根據區域高分辨率影像圖,按照步驟①制定的標準確定各村的擬搬遷居民點和中心村,結合相關數據和土地利用等情況,計算土地面積和人口,制訂最優搬遷方案。
(3)人口增長預測
采用回歸分析等相關人口預測方法,計算再開發潛力測算時所需要的規劃末期(2020年)的各類人口數量和增量,將平均值作為預測結果。
(4)中心村安置潛力
用于安置搬遷居民點的面積,為中心村潛力扣除村內人口增量需新占用地之后的用地面積。中心村潛力為中心村內容空閑地面積。
SXZ=Bt×QZm①
PaZ=PZZ-SXZ②
式中:SXZ為中心村人口增量用地面積,Bt 為規劃末期人均用地面積, QZm為中心村人口增長量,PaZ為中心村安置潛力,PZZ為中心村總潛力。
(5)搬遷居民點還建面積
搬遷居民點還建面積是擬騰挪搬遷的居民點安置所需要的用地面積,為該居民點規劃末期用地面積與中心村安置潛力之差。本文設定搬遷居民點優先安置在中心村空閑地內,搬遷居民點還建(新占用地)比規劃期末用地規模少,根據搬遷居民點規劃期末用地需求,在考慮中心村安置潛力之后,得到還建面積。計算公式為
Sxq=Bt×Qbm③
Shj=Sxq-Paz④
式中:Sxq為搬遷居民點規劃末期用地需求, Bt為規劃末期人均用地標準,Qbm為規劃末期搬遷居民人口數,Shj為搬遷居民點還建面積,Sxq為中心村安置潛力。
(6)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
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即為可增加的土地面積,即搬遷居民點的現狀面積與搬遷居民點還建所需面積之差。即在搬遷居民點還建面積供給之后其所節約的土地面積。計算公式為
ΔP=Sbq-Shj⑤
式中:ΔP為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Sbq為搬遷居民點現狀面積,Shj為搬遷居民點還建面積。
2. 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分級
潛力測算結果分級是劃分再開發區域潛力等級、進行再開發實踐的前提,通過分級結果反映各鎮潛力差異。潛力分級以鄉鎮為對象,以潛力系數值為基準。計算公式為
α=ΔP/S⑥
式中:α表示潛力系數(%);ΔP為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S為區域農村居民點總規模。運用SPSS軟件分析功能,計算各鄉鎮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系數值情況,獲得分級結果。
二、研究結果
(一)再開發潛力結果
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及上述分析,北海市現狀農村居民點用地低效、空閑與閑置面積大,且布局散亂,人均居民點用地面積遠遠高于標準。根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規程》規定,將搬遷所需還建的人均面積、新增用地的人均面積標準擬定為二級標準中值(80平方米/人)。根據上文步驟④~⑥及相關計算公式,最終得出全市各鄉鎮的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結果詳見表1。
綜上所述,北海市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為7691.36公頃,農村居民點用地再開發潛力較大,而在建設用地再開發過程中,很多因素影響潛力值釋放,如農戶協調情況、資金能力、搬遷補償方案等,因而實際可以增加的土 地面積即潛力值可能變小,但根據不同地區自然地理和社會經濟等情況差異,理論潛力的釋放也差別較大,有必要結合建設用地再開發實踐對潛力釋放影響因素等內容進行專項研究。
(二)潛力分級
根據上文確定的公式⑥,以潛力系數為標準對區域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結果進行分級,得到潛力分級表(見表2)。
I級潛力區:潛力級別最高,涉及北海市過半鄉鎮,是規劃期內農村居民點再開發實踐工作的首選范圍,潛力系數平均值高達39.98%,從而論證了區域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大。
Ⅱ級潛力區:主要涉及北海市合浦縣,包括常樂鎮、閘口鎮、山口鎮。潛力級別為2級,是規劃期內農村居民點再開發實踐工作的重要區域,潛力系數平均值為34.17%。
Ⅲ級潛力區:涉及三鎮一鄉,集中在北海市西部。潛力級別為3級,可作為規劃末期潛力釋放區域進行再開發,潛力系數平均值為28.66%。
Ⅳ級潛力區:位于北海市東北部,只涉及合浦縣曲樟鄉。該鄉北部地形為低丘,因地形條件限制,再開發規模潛力相對較小。潛力級別為最低,系數為19.05%。
三、結論與討論
本文主要分析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測算和分級,將北海市作為實例,計算研究區域2020年農村農居民點再開發的相關潛力值(包括再開發總潛力以及中心村潛力等),其中再開發總潛力達7691.36公頃。研究結果表明北海市農村居民點布局散亂、規模小,用地極為粗放低效,因此其再開發潛力較高。為村鎮建設用地的再開發的其他相關研究奠定基礎。
本文在選擇居民點搬遷方案時,增加了農戶搬遷距離及其進行農業生產活動的耕作距離兩個方面的考慮,結合影像識別等基礎數據,基于區域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各個行政村及其內部居民點現狀(布局、規模),確定合理的中心村及最優搬遷方案。在此基礎上,將農村居民點劃分為搬遷居民點、不搬遷中心村,以鄉鎮為單位采用不同方法進行潛力測算。綜合考慮空閑地潛力與新占土地減少后可增加的土地面積(即潛力),更加符合農村實際情況。
本文提出的潛力測算方法不僅能使結果真實、可靠,也為今后較大尺度的農村居民點再開發潛力測算方法以及再開發實踐工作提供了研究基礎和方向。此外,本文的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根據北海市地形及地理情況,通過抽樣確定區域范圍統一的標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本文也沒有考慮居民點內部結構、農村居住環境、基礎設施等因素對農村居民點再開發實踐的影響。這些問題都需在以后的研究中考慮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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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株洲;云龍生態新城;生態足跡;生態承載力;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X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3)01-0043-04
當前的中國正處于大力發展經濟時期,但單一謀求經濟的發展而忽略自然生態的保護導致這一時期凸顯出很多發展弊端。例如,很多城市為了增加GDP,不重視生態保護,對森林亂砍濫伐,導致水土流失嚴重,寶貴的水土涵養林缺失;部分城市規劃不合理,嚴重超出了當地的生態承載力等。鑒于此,各國政府開始重視對環境開發的可持續發展戰略。20世紀以來,很多學者致力于研究定量分析和評價環境的可持續發展,20世紀90年代,加拿大學者Rees[1]提出的“生態足跡分析法”從經濟發展所占用土地面積的角度來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相對其他方法而言,更加直觀、易于操作,因而成為研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研究方法。
2007年12月,國家批準長株潭城市群為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也是中國首次批準的“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云龍生態新城是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確定的云龍示范區的重點建設區域。通過對示范區近年來的生態足跡測算,定量評價其可持續發展程度,對于掌握示范區目前物質消耗階段具有重要意義,同時能為示范區未來的規劃提供一份重要的數據。
1 研究區域概況
株洲云龍生態新城毗鄰長株潭城市群的綠心,周邊分布有石燕湖風景區、云峰湖風景區、九郎山森林公園、仙人造風景區、仙庾風景區以及大京風景區等。區內除個別地方受到鄉鎮級工業企業的污染之外,其余地方生態環境優良。規劃區屬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氣候溫暖、四季分明、雨水充沛、生長期長。風向冬季多西北風,夏季多正南風。年平均氣溫在17.1~18.9 ℃,最低氣溫-11.9 ℃,最高氣溫41.0 ℃,年平均降水量1 400.6 mm,春末夏初雨量集中,秋末冬初雨量較小。年平均相對濕度80%。日照時間為1 629 h,年均無霜期286 d。轄區內包含云田鄉、龍頭鋪鎮、仙庾鎮、明照鄉、學林辦事處等。該地區大部分區域處于未開發狀態,轄區土地面積約為18 971.97 hm2,其中耕地面積6 016.39 hm2,水域面積1 107.73 hm2,林地面積8 052.77 hm2;總人口約為7.6萬人;森林覆蓋率高,達到42%,生態環境優良。
2 研究方法概述
2.1 生態足跡基本概念
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又稱生態占用,是由加拿大生態學教授Rees在1992年提出的一種定量評價分析可持續發展程度的評價方法[1]。該方法通過將一定區域內生產人口所消耗的資源以及這些生產人口所產生的廢棄物轉化為可供生產的土地面積,將這些土地面積總和與該區域內所能提供的生產土地面積進行對比,即可定量判斷該區域是否處于生態承載力范圍之內。
具有生態生產能力的土地主要分為6部分:耕地、林地、草地、建筑用地、水域、化石能源用地。
2.2 生態足跡計算方法
生態足跡作為一種度量環境可持續發展程度的評價方法,其主要涉及到兩點:①該區域人口所消耗的絕大多數資源、能源以及廢棄物的數量;②這些資源、廢棄物所轉換成的生產性土地的面積。
第一步,分別計算該區域各消費項目人均生態足跡,其計算公式為:
Ai=Ci / Yi=(Pi+Ii-Ei)/(Yi×N)
其中Ai為該區域第i種消費項目折算的人均生態足跡(hm2);Ci為該區域第i種消費項目的年人均產量(kg/hm2);Yi為第i種消費項目的全球年平均產量(kg/hm2);i為消費項目的種類;Pi為第i種消費項目年生產量;Ii為第i種消費項目年進口量;Ei為第i種消費項目年出口量;N為該區域人口數量。
第二步,計算該區域消費項目實際生態足跡,其計算公式為:
ef=∑rjAi=∑rj(Pi+Ii-Ei)/(Yi×N)(j=1,2,3,…,6)
式中,ef為實際人均生態足跡(hm2/人);rj為均衡因子。
第三步,計算該區域總的生態足跡,其計算公式為:
EF=ef×N
EF為總的實際生態足跡(hm2),N為該區域人口數量[2]。
2.3 生態承載力的計算
EC=■N×ai×ri×yj
其中,EC為總的生態承載力(hm2);ai為第i種生態生產性土地的人均面積;yj為產量因子[3]。
2.4 均衡因子與產量因子
為了克服不同種生產性土地之間生產能力的差異,在計算生態足跡時需要給不同生產性土地面積分別乘上一個均衡因子,從而使不同種生產性土地面積得以加總和比較。本研究為減少誤差,對世界上6種常見生產性土地的均衡因子取平均值,其中耕地為2.55,林地為1.39,草地為0.46,水域為0.24,化石能源用地為1.39,建筑用地為2.55[4]。
在計算生態承載力時,由于生產性土地生產能力因國家各異,需要在不同生產性土地面積前乘以一個產量因子,進而轉化為可以比較和加總的均衡面積。云龍示范區的產量因子是通過查看株洲各年的統計年鑒,了解各種生產性土地單位面積產量,得出的結果再與同種生產性土地全球平均單位面積產量相比較,所得結果即為所求。
2.5 生態赤字(盈余)分析
總的生態赤字計算公式為:ED=EC-EF;人均生態赤字計算公式為:ed=ec-ef。
3 結果與分析
3.1 2008年的生態足跡
3.1.1 生物資源消費 生物資源消費主要是把居民常用消費品轉化為4類生產性土地,分別為耕地、林地、草地、水域。2008年云龍生態新城生物資源實際人均生態足跡總共為1.348 7 hm2,其中耕地0.215 7 hm2、林地0.002 9 hm2、草地0.956 6 hm2,水域0.173 5 hm2。生物資源實際總生態足跡為102 501.2 hm2, 其中耕地16 393.2 hm2、林地220.4 hm2、草地72 701.6 hm2、水產品13 186.0 hm2(表1)[5]。
3.1.2 能源資源消費 能源資源的消費不能直接按生物資源消費的生態足跡公式來計算,因為能源不能全部轉換為熱量,因此在計算時必需乘上一個能源折算系數。本研究依據加拿大學者Wackemagel等[6]發表的各種能源的平均發熱量及折算系數進行計算,其公式如下:
EFi=Ci×Hi/Iaverage
其中EFi為第i種能源生態足跡;Ci為第i種能源消耗量;Hi為第i種能源折算系數;Iaverage為第i種能源全球平均產量。
能源資源消費主要調查日常生活中人們常用的幾種資源:煤炭、焦炭、汽油、柴油、電力、熱力等[7]。實際的能源消費人均生態足跡為1.076 2 hm2,其中化石能源用地為0.955 3 hm2,建筑用地為0.120 9 hm2;總的能源消費實際生態足跡為81 791.2 hm2,其中化石能源用地為72 602.8 hm2,建筑用地為9 188.4 hm2(表2)[7]。
把生物資源和能源資源的實際人均消費相加就得到2008年研究區的實際人均生態足跡為2.424 9 hm2。
3.2 2008年的生態承載力
計算生態承載力首先要了解當地土地資源情況,由于沒有研究區草地具體資料,根據現場調研情況,研究區內草地面積不成規模,轉化為草地的消費項目有家禽、禽蛋、豬肉、牛肉,其通常在農村建筑區內圈養,故把農村建筑面積算為草地面積;化石能源用地面積為0 hm2;規劃區不同土地類型面積具體情況見表3。根據已經得到的研究區實際人均生態足跡以及通過計算得出的當地產量因子和均衡因子可計算出研究區人均生態承載力,并且在計算生態承載力時要扣除12%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面積[8]。其生態承載力結果具體見表4。
由于化石能源屬于不可再生資源,不能繼續轉換為再生產性土地面積,故其產量因子為0;生態承載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地的可持續發展情況,云龍生態新城當地人均生態承載力為0.577 3 hm2,扣除12%生物多樣性保護用地(0.069 2 hm2/人),最終可供給的人均生態承載力為0.508 1 hm2(表4)。
3.3 2008年的生態赤字
根據此前得出的人均生態承載力與生態足跡以及生態盈余公式可計算出云龍生態新城生態赤字為1.847 6 hm2/人。生態赤字表明研究區在現有條件下人們的生產活動已經超出了自然的生態承載力[9]。從以上結果可以得出,草地、水域和化石能源用地的承載力出現了赤字,這說明現階段研究區對化石能源和草地的利用過度,需要控制產量、保護環境;而其他幾種未出現赤字的土地則需要根據現有數據做到統籌規劃、合理開發。
4 結論
通過對株洲云龍生態新城進行實地調研,對獲取的數據進行了分析總結,得出了該區域居民經濟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在一定程度上為株洲市云龍生態新城的遠期規劃提供了參考數據,也為長株潭建立兩型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數據。
1)由于株洲云龍生態新城正處于建設期,沒有該區域的專有基礎資料,所有數據都是結合株洲近幾年統計年鑒,以及云龍生態新城在人口、各種土地面積相對株洲值的比率換算得來,因此難免有所誤差。就最終數據而言,株洲云龍生態新城生態承載力相對較小,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1.2 hm2/人)[10],這主要是與株洲這個城市以工業為主有關,大量使用化石能源降低了整個研究區的生態承載力。
2)應從生態足跡的產出與供給入手,加強科技研發,提高單位面積的糧食產量;加強開發新能源,逐步減少傳統能源的使用;加大力度保護耕地,鼓勵建樓房,從而達到降低土地破壞而提高生態承載力的目的;合理規劃研究區內產業群,減少粗放型經濟產業;加強教育、宣傳,把居民落后的消費觀念轉變為生態的、環保的、可持續發展的文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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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城鎮化;測算方法與體系;土地利用方式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6)24-6342-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24.006
城鎮化發展是當前中國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重要時期的重大戰略議題,是未來幾十年中國發展的一大引擎。積極穩妥扎實有序推進城鎮化,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土地作為最為基礎的要素,在城鎮化過程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土地制度改革更是新型城鎮化頂層設計的核心突破點之一。
中國城鎮化和工業化的快速發展,促使農業用地以較快的速度轉換為城市用地,為制造業、房地產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奠定了基礎。在土地城鎮化過程的推動下,中國不僅實現了快速的經濟增長,經濟結構也發生了十分顯著的變化。同時,土地城鎮化的過快發展也積累下來很多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亟待處理和破解的突出問題。對于如何突破過去土地城鎮化發展的瓶頸,提高土地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走出新型土地城鎮化道路,成為廣受關注的重大議題。
總體來看,低成本和低效率是當前中國土地城鎮化的突出特點。然而,這種低成本的土地城鎮化發展在未來的可持續性已經變弱,未來如何通過改革,以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優化土地使用結構尤為關鍵。基于此,本文針對土地城鎮化展開綜述,為有序推進城鎮化發展提供土地政策引導,為提高土地城鎮化發展效率提供路徑指南。
1 土地城鎮化的界定
城鎮化是人口、地域、社會經濟關系、生活方式由農村型向城鎮型轉化的自然歷史過程[1]。“土地城鎮化”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發端于2007年陸大道和姚士謀一份名為《關于遏制“冒進式”城鎮化和空間失控的建議》的國務院發展咨詢報告,報告中明確提出,“土地城鎮化速度太快”,并“大大快于人口城鎮化”,得到決策層的高度重視。由此,土地城鎮化作為獨立的研究命題在學術界得到廣泛的回應。之后,呂萍等[2]較早提出土地城市化的概念,認為土地城市化是由于城市化的推進,土地利用屬性由農業用地轉變為城市建設用地以及土地產權屬性由農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的過程。歐陽文旭[3]認為中國的土地城市化主要是指隨著土地利用形態向非農化的轉變,土地和房產實現快速升值,不同利益群體分享土地級差地租收益的過程。潘愛民等[4]指出土地城鎮化是指城鎮地域空間向農村推進,非城鎮建設用地轉化為城鎮建設用地的過程,用城市和建制鎮建設用地占土地總面積比重衡量。
崔許鋒[5]認為土地城鎮化側重于城鎮化的空間擴展和利用效率的提高,體現在土地用途的轉換和資本的積累,其內涵不僅包括城鎮化建成區的空間擴展,還包括單位土地面積資本投入增加,單位面積土地產出值的提高等。潘愛民等[4]指出土地城鎮化是城鎮地域空間向農村推進,非城鎮建設用地轉化為城鎮建設用地的過程,用城市和建制鎮建設用地占土地總面積比重衡量。
張飛等[6]認為土地城鎮化具有三個特征,一是土地城鎮化伴隨著土地產權的改變,即由農村集體所有變為國家所有;二是土地征收是土地城鎮化的惟一合法途徑;三是政府在土地城鎮化過程中獲得巨額收益,為中國的城市建設提供了最主要的資金來源,使得土地城鎮化成為中國城鎮化的引擎。李昕等[7]認為土地城鎮化與土地非農化有本質區別,土地城鎮化是城鎮化進程中土地從非城鎮狀態向城鎮狀態轉變的過程,不僅限于農用地或者耕地的減少以及城鎮空間的增長問題,還包括建設用地內部結構的調整,即農村居民點、農村屬性的獨立建設用地等向城鎮居民點以及城鎮屬性的獨立建設用地的轉變。
2 土地城鎮化的測算方法與體系
土地城鎮化在中國快速而持續的城鎮化進程中扮演的支撐與制約角色越來越明顯,但目前對土地城鎮化水平的測度框架依然沒有明確統一的認識,對于測算方法和體系主要分為單一指標測算法和復合指標評價法兩種測算類型。
土地城鎮化測算單一指標測算法目前主要包括兩種,第一,采用建成區面積增加率來表示土地城鎮化[8,9]。第二,城市建成^面積或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占區域(土地)總面積的比重[10-13]。除此之外,還有學者依據對土地城鎮化內涵的不同理解,從不同角度提出不同的測算方法,例如:①實際城鎮土地面積與理論城鎮土地面積的比值量化土地城鎮化[14],其中理論城鎮土地面積是在理想狀態下,所有人口都居住在城鎮,所有GDP產出都來自城鎮土地,且人均土地需求與地均產出水平合理,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已達最優時的城鎮土地數量;②土地城鎮化是指城市土地占城市總用地的比重;③土地城市化水平=(建設用地總面積-農村居民點面積)/(土地總面積-未利用地面積);④以城鎮建設用地與城鄉建設用地的比重來度量土地城鎮化水平,即土地城鎮化率=城鎮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⑤土地城鎮化率是指城鎮用地占城鎮用地和農村居民點用地之和的比例,即土地城鎮化=城鎮用地/(城鎮用地+農村居民點用地)[15]。
土地城鎮化測算復合指標評價法主要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的結構、景觀、利用程度、投入、效益等的復合指標,其指標主要包括建設用地比重、人均建成區面積、土地利用程度綜合指數、道路面積比重、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地均收入、地均生產總值、農用地景觀破碎度、建設用地平均斑塊面積、國有土地單位出讓價格等[16-20]。具體包括,呂萍等[2]構建了土地城市化的指標體系,包括土地利用結構變化、土地利用效益水平變化、土地利用程度變化、土地利用景觀變化和土地資本投入變化五個方面的因素;王洋等[21]提出了一種可供參考的土地城市化率的概念與測度方法,并確定其閾值,采用城市建設用地面積、土地城市化率、城市土地擴展面積和城市土地擴展速度分別評價了中國城市的土地城市化規模、水平、絕對進程和相對進程的空間分異格局;劉娟等[22]構建了土地城鎮化指數評價體系,包含城鎮規模、投入水平、產出水平3個目標層,地均財政收入、地均第二、第三產業產值、地均年建設投資等7個指標層。
3 土地城鎮化的發展現狀及其影響
有學者認為土地城鎮化的速度與城市規模和等級有較大關系,因為級別較高的城市更容易吸引中央政府以及國外的投資[23],如Xu等[24]對廣東省城鎮化發展研究發現,之所以廣州能夠快速發展,主要是由于它是廣東省的省會城市。Wu等[25]對杭州的城市用地擴張研究也發現如此。Chen等[26]比較分析了深圳和東莞兩個既相鄰但又競爭的城市土地擴張,發現盡管1990-2008年間兩個地區的城市土地擴張比例和密度類似,但深圳的人口增長率和城市人口密度要高于東莞,即深圳的土地城鎮化效率要高于東莞。
同時,依據差異化的土地城鎮化測算依據與測算方法,諸多學者針對中國土地城鎮化的發展進程和空間差異展開研究。王洋等[27]以中國656個城市的城區為研究單元,評價了中國城市的土地城市化絕對進程和相對進程的空間分異格局,結果表明:①近10年來,中國土地城市化率提高近一倍,由“金字塔式”等級分布逐漸轉為“鑰匙式”的分布格局;②規模越大的城市,土地城市化進程越明顯;③近10年來中國土地城市化進程的兩大核心用地增長類型是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陳鳳桂等[16]研究表明,上海和福建土地城鎮化指數最高(第一等級),天津和北京次之(第二等級),浙江、云南、重慶、陜西、內蒙古、江蘇、青海則位列第三等級,其余省份均為第四等級。張飛等[6]基于2000-2012年省級數據,運用統計分析法研究了中國土地城鎮化的時空特征及機理。研究表明,全國和各個省份的城鎮建成區與土地城鎮化水平均有大幅增長,但省際差異較大,空間格局上呈現出顯著的峰值效應,相對于土地城鎮化水平空間格局而言,省級城市建成區規模空間格局與GDP的空間格局更為相似。
針對省域尺度的土地城鎮化發展進程也有部分研究成果。如薛歐等[19]運用多因素綜合分析法和城鎮土地利用比重法測算了陜西省11個城市的土地城市化水平。結果表明,陜西省土地城市化水平在各市間差異較大,并呈現明顯的區域化特征,關中六市的土地城市化水平遠遠高于陜南及陜北地區。崔許鋒[5]研究民族地區土地城鎮化進程發現,土地城鎮化發展水平呈現出顯著的以省會昆明為中心,向四周遞減的空間格局狀態,從中部的“高級發展型”逐步過渡到邊緣的“落后發展型”。民族區域的土地城鎮化水平普遍小于非民族區域的城鎮化水平。劉耀林等[15]分析湖北省土地城鎮化的發展進程發現,湖北省土地城鎮化發展進程存在一定的地域分異,土地城鎮化熱點地區周圍的土地城鎮化率往往偏高,非農產業比重、人口城鎮化率和地形條件是土地城鎮化率的主要影響因素。
對于土地城鎮化發展進程中帶來的各種問題,Long等[28]指出,天津濱海新區1985-2010年間大量優質耕地和生態用地轉換為建設用地促使當地生態環境價值下降25.9%。相反,也有學者認為城鎮化和人口由農業向非農轉移一定程度能夠起到保護耕地的作用,因為人均城市土地需求量要遠小于農村土地需求量[29]。田莉[30]認為土地城市化帶來的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經營城市”、“土地財政”使地方政府過于依賴土地的出讓收益,和開發商形成某種程度的“增長聯盟”,推動了房價的火箭式上漲,農地過度非農化現象嚴重,城鎮化的形態呈現低密度蔓延的趨勢。彭沖等[31]通過研究新型城鎮化與土地集約利用的時空演變及關系發現,城鎮土地集約利用具有較為顯著的正空間相關性且呈遞增之勢,無論全國層面還是分地區層面,新型城鎮化對土地集約利用均有顯著的正向影響。
快速城鎮化發展背景下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的負面影響已通過氣候、環境和生態系統等表現出來,諸多學者對此給予極大地關注[32-34],同時,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土地城鎮化的低效發展會給環境和生態帶來極大的負面效應[35]。
4 城鎮化背景下土地利用方式變化原因及應對策略
當前,中國正在經歷一個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社會過渡的重要時期[36],現有的城鄉二元結構體系促使城市建設用地擴張成為不可避免的客觀事實。城鎮化背景下的土地利用方式改變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農村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二是城鎮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三是農村-城鎮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農村內部會有耕地向宅基地功能轉變等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城市內部會有工業用地向商業用地之間的功能轉變,農村-城市之g會有耕地向城市建設用地功能的轉變。因此,三者之間的關系并不是割裂開來的,而是相互緊密聯系,都是在城鎮化發展的大背景之下,既相互對立、獨立,又相互約束的循環約束子系統。
大部分學者圍繞城市用地擴張與耕地流失之間的關系展開研究[37],包括對農用地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的驅動力及轉換機制。Xiao等[38]運用GIS和遙感技術研究石家莊城市擴張特征,發現1987-2001年間由于城市的急劇擴張導致石家莊城市土地利用結構發生很大變化,其主要影響因素包括人口、交通條件、工業化和政策等。Deng等[39]指出,不同的城鎮化發展模式對耕地利用的影響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快速城鎮化促使2000-2008年中國耕地流失大約29.2%。Gao等[40]發現江蘇省城市土地擴張較為明顯,尤其是在蘇南和市轄區,且城市土地擴張具有時間維度效應,其維度變化與地方政府在市場化、全球化背景下推進改革的力度密切相關。
與此同時,也有部分學者關注到中國約有60%的農村住宅用地是由耕地轉換而來,在東部沿海地區甚至超過90%的農村住宅用地由耕地轉換而來。Liu等[41]通過研究武漢市1996-2009年間城鄉建設用地變化以及人為驅動力發現,大量的耕地資源流失轉換為城鄉建設用地,促使城鄉建設用地擴張規模較大,且城鄉建設用地的數量和結構也發生重要變化。
在中國如此大規模的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城鎮土地的擴展速度與密度遠遠大于人口城鎮化,農村土地利用方式、城鎮土地利用方式、農村―城鎮土地利用方式的急劇變化是快速城鎮化帶來的必然結果,其原因主要包括經濟發展、人口流動、政治環境、政策調整、管理水平等諸多方面。
Deng等[42]認為城鎮土地擴張是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結果,同時,伴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大城市吸引大量農村人口進城,從而客觀導致城市用地擴張。黃季j等[43]對縣級單元城鎮建設用地擴張的研究發現,1989-2000年東部地區建設用地增長速度有所減緩,中西部地區明顯加速。張利等[44]發現中國城市用地規模總量不斷增加,城鎮之間的用地規模差距在拉大,整體均衡度在下降;城鎮用地規模越大,擴張的速度越快,整體擴張速度呈現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態勢;從區域層面看,東部城市的整體擴張速度最快,西部次之,中部最慢,城鎮用地擴張有著明顯的區域差異性。曹銀貴等[45]以東部地區87個城市的建設用地為例,分析2000-2008年城市建設用地變化的規律發現,城市建設用地總量增長非常大,增長速度非常快;城市建設用地的增長速度呈降低的趨勢,不同階段差異明顯;城市建設用地變化在省域和區域經濟圈內差異明顯。王婧等[46]應用脫鉤理論重點分析2000-2008年中國城鄉建設用地變化及其與城鄉人口變化的耦合關系,發現25個省區城市建設用地增長率高于人口增長率,兩者協調性欠佳,呈現弱脫鉤狀態,其中有1/3的省區人口與建設用地變化關系極不協調。
對于城鎮化背景下土地利用變化的應對與管理,現有研究主要從土地制度、土地政策等方面展開分析。Wu等[25]從政策的角度分析中國城鎮化對土地利用影響的實踐過程,將城鎮化納入土地利用變化的影響子系統之中,通過模擬四種政策環境得出,城鎮建設用地在未來一段時間仍會繼續增長,農業用地會繼續減少,不同的政策方案對土地利用有不同的影響,政府可以通過調整政策來控制土地利用變化的速度。Liu等[47]指出中國的土地政策旨在控制建設用地增長和防止耕地流失,但與實際情況差別較大,必須重新審視中國城市化模式,構建跨地區城鄉建設用地之間的合理流動。
5 研究述評
通過對國內外關于土地城鎮化命題的相關研究系統梳理發現,伴隨著國內城鎮化發展土地利用各種問題的暴露及國內宏觀政策環境的引導,國內對于土地城鎮化命題的相關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近幾年,且主要圍繞土地城化的概念與內涵、土地城鎮化的測算方法與體系、土地城鎮化的發展現狀及影響、城鎮化背景下土地利用方式變化等相關命題展開,取得系列豐碩成果。總體存在以下幾點不足。
1)中國城鎮化進程中土地城鎮化存在用地增速過快和城鄉建設用地結構不合理兩大問題,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土地生態、糧食安全等諸多問題。當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用地增速過快方面,即主要從土地數量(規模)城鎮化的角度進行探討分析,忽視了土地城鎮化不僅是土地數量城鎮化,是包括土地利用結構城鎮化、土地利用生態城鎮化等要素的綜合體系,單一的土地數量(規模)城鎮化內涵忽略了其他要素的重要性。
2)目前土地城鎮化的測度或評價方法(體系)存在兩個問題,第一,用城市建成區面積或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占區域(土地)總面積的比重(或者其他單一指標法)表示土地城鎮化實質是土地數量(規模)城鎮化,未能全面表征土地城鎮化的復合內涵;第二,部分包括社會、生態效益等復合指標的評價體系較為散亂,未能形成完整系統的復合評價體系,且評價要素缺乏詳實的理論闡釋,需要在理論分析框架指導下重構或改進現有評價體系。
3)土地城鎮化發展的驅動機理分析是土地城鎮化領域的重要命題,目前,鮮有研究深入揭示區域土地城鎮化發展的驅動作用機理,客觀辨識主導因素的驅動機制,弄清這些因素的作用力和作用方向,辨別哪些因素在土地城鎮化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哪些是可控的,哪些是不可控的等,以及驅動機制的區域差異性、階段性特征。同時,也未有研究有針對性、系統性、全面性地提出土地城鎮化發展路徑的優化路徑與具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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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加快建立我國的農業補貼制度,增強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成為一項十分迫切的任務。隨著國內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逐步推進,農業直接補貼制度已經呼之欲出。但如何實施補貼,眾說紛紜,各個試點地區的做法也不同。本文針對幾種主要的農業直接補貼方式,結合目前幾個糧食主產區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比較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議。
一、農業直接補貼方式的分類和主要形式
1、固定補貼和差價補貼。按照補貼的水平分類,農業直接補貼可以分為固定補貼和差價補貼。固定補貼是指對農民的補貼水平在基期的標準計算出來后,在若干年內被固定下來,與特定農產品的市場價格變動沒有關系。差價補貼是指補貼水平按照特定農產品的市場價格與政府制定的保護價之間的差價來確定,補貼水平每年隨著特定農產品的市場價格和政府制定的保護價的變動而變動。
2、掛鉤補貼和不掛鉤補貼。按照發放的依據分類,農業直接補貼又可分為掛鉤補貼和不掛鉤補貼。所謂掛鉤補貼,是根據農戶當年特定農產品的生產或交售數量,向其發放補貼。按照掛鉤的依據,掛鉤補貼又可分為與農戶特定農產品生產數量掛鉤的補貼和與農戶特定農產品交售數量掛鉤的補貼。按照農產品實際生產數量發放補貼在我國幾乎是不可能的,補貼發放多是依據農戶的播種面積。
按照交售數量發放補貼,通常是以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的農產品數量為依據,在實踐中有兩種類型:價內補貼和價外補貼。價外補貼是指政府事先確定補貼的標準,農民交售糧食時,除按照市場價格計算取得銷售收入外,還按照確定的標準獲得一定的直接補貼收入。價內補貼是指糧食購銷企業按照政府制定的保護價和收購數量,向農民收購糧食,事后政府測算一個市場價,把保護價與市場價之間的差額補貼給企業,農戶所獲得的補貼暗含在保護價中,稱為價內補貼。從形式上看,價內補貼和以往的保護價沒有多大差別。但政府和糧食企業的關系有非常大的轉變,政府不再像以往那樣,對糧食購銷企業收購的糧食大包大攬,而是只負責保護價和市場價之間的差額,也就是把市場價與保護價之間的差額通過糧食企業支付給農戶,糧食企業以市場價作為自身的購進成本參與市場競爭。
所謂不掛鉤補貼,是按照農戶基期特定農產品生產、交售數量,或者計稅土地面積、計稅常產向其發放的補貼,與農戶當年該產品的生產及交售數量不掛鉤。目前,我國試點地區不掛鉤補貼主要是按照農戶計稅土地面積或者計稅常產發放的。不掛鉤的補貼在操作上有不同的形式:一種是與稅費一條線運行,即可以與稅費抵扣的方式;另一種是與稅費兩條線運行,即不與稅費相抵扣的方式。
3、農業直接補貼的幾種主要形式。綜合起來,農業直接補貼的形式主要有:不掛鉤的固定補貼、不掛鉤的差價補貼、掛鉤的固定補貼和掛鉤的差價補貼。
二、不同的農業直接補貼方式,其政策目標和作用有很大差異
1、不掛鉤的固定補貼方式。首先,不掛鉤的固定補貼是一種農民收入支持政策,具有普惠性,對農戶的生產種植意向沒有影響,屬于綠箱政策的內容,在世貿組織農業協定中不受限制。其次,不掛鉤的固定補貼有利于我國農業的戰略性結構調整。實際上,這種不掛鉤的固定補貼都是按照計稅土地面積或者按照計稅產量發放的,即有承包土地的農戶,不論種植何種作物,均可享受補貼。和以往糧食價格支持政策相比,這種補貼方式促使農戶按照比較效益進行種植業結構調整,從而有利于推動我國農業戰略性結構調整目標的實現。第三,不掛鉤的固定補貼實際上是對原有土地稅費負擔的抵減,減少了土地的負擔,降低了農產品的間接生產成本,有利于增強我國農業的國際競爭力。從安徽試點的經驗看,這種補貼的效果確實減輕了農民的稅費負擔。在試點縣安徽來安,農民所獲得的補貼大體相當于其繳納農業稅及其附加的50。
2、不掛鉤的差價補貼。與不掛鉤的固定補貼一樣,不掛鉤的差價補貼也是一種收入支持政策,具有普惠性,也是按照計稅土地面積或者計稅常產發放的,也屬于綠箱政策內容,有利于我國農業結構調整和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增強。由于與特定農產品市場價格變動相聯系,不掛鉤的差價補貼對農戶的種植意向仍然有一定的影響。對于不種植該產品的農戶來說,這種差價補貼與種植行為沒有關系;但對于種植該產品的農戶來說,補貼實際上彌補了市場價格變動對其收入的影響,即在市場價格水平較高的時候,補貼的水平較低,而在市場價格較低的時候,補貼水平相對較高。差價補貼具有反市場周期的收入支持作用,減小了農戶種植特定農產品的市場風險,增強農戶對該產品的種植意向。
3、掛鉤的固定補貼。掛鉤的固定補貼屬于特定農產品生產支持政策。由于把補貼同特定農產品生產聯系起來,對于該產品的生產有激勵作用,影響農業的生產結構,屬于黃箱政策內容。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所作的承諾,對特定農產品生產的支持水平不能超過該產品生產總值的8.5。這種標準固定的補貼,相當于在一個固定水平上抬高了特定農產品的價格水平,或者降低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增強了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由于補貼標準不隨市場價格的變動而變動,這種補貼方式沒有削弱市場供求變動對該產品生產的調節作用。
另外,就補貼與生產數量掛鉤和與交售數量掛鉤兩種操作方式而言,后者是把補貼與農戶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的糧食數量掛鉤,增強了國有糧食企業在糧食收購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但由于農戶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的產品數量僅是其全部出售產品中一部分,補貼對農戶生產的支持作用大大減弱了。
4、掛鉤的差價補貼。掛鉤的差價補貼同樣屬于特定農產品生產支持政策,影響農業的生產結構,屬于黃箱政策內容。由于補貼的標準隨特定農產品的市場價格變動而變動,具有較強的價格支持作用,實際上減小了市場波動對農民生產的影響,穩定了該產品的生產。另外,把補貼與交售數量掛鉤,仍然是增強了國有糧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減弱了補貼本身對農戶生產的支持作用。
三、不同補貼方式的可行性(操作的難易程度)之間存在的差別和問題
1、不掛鉤的固定補貼方式操作相對簡便,農民容易得到實惠。首先,在農村稅費改革過程中,各地對農戶的計稅土地面積和計稅常產進行了全面的測量和評估,資料健全,農戶普遍認可。補貼標準確定后,按照農戶的計稅土地面積發放補貼,變得十分簡便。其次,這種方式透明度高,計算方法簡單,各級政府的截留和挪用相對較少,農民容易得到實惠。第三,由于補貼標準是固定的,只要基期標準制定合理,可以防止地方政府把補貼方式轉變成財政減負的手段。
2、不掛鉤的差價補貼在補貼標準的確定上有較強的主觀性。與不掛鉤的固定補貼一樣,利用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果,這種補貼在分配上不存在太多的困難,但在補貼標準的計算上存在漏洞,地方政府可能低估差價,降低補貼標準。由于在特定農產品市場價格的調查和計算過程中存在很多主觀因素,在目前各級政府財政比較困難的環境下,地方政府為了減輕財政負擔,有可能在計算市場價格的過程中有意提高市價,低估差價,降低對農民的補貼標準。
此外,補貼水平的變動也容易造成農戶和基層政府之間的矛盾。如果按照計稅面積發放補貼,并 且與農業稅抵扣,那么農戶會把這部分補貼誤認為是稅費負擔的減輕。當補貼水平下降,農戶需要繳納的農業稅費負擔增加時,農民會認為是地方政府擅自提高了稅費負擔,從而產生誤解。有鑒于此,試點縣安徽來安在補貼發放時特別強調,補貼不能與稅費抵扣,要求農戶必須在繳納農業稅費完畢后,帶著身份證和稅費繳納完畢的收據,到財政所領取補貼。而且在宣傳中明確說明,補貼標準是一年一定。這樣,大大增加了補貼發放的組織成本。
3、掛鉤的固定補貼在操作上相對困難。掛鉤補貼的分配依據有兩種:農戶種植特定農產品的實際面積和農戶交售特定農產品的數量。與農戶當年特定農產品生產面積掛鉤的補貼方式,由于農戶種植面積每年都要變動,需要年年層層上報,成本高,準確性差,操作困難,透明度差,補貼資金很容易被截留。湖南省是以實際中晚稻種植面積為分配依據進行補貼的。20__年,湖南省在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的同時,拿出7200萬元對4個糧食主產區進行補貼。按照設計方案,補貼發放是以當年實際中晚稻種植面積為依據。但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各村上報到鄉、各鄉鎮上報到縣的中晚稻種植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很大差異(似乎是與上級政府討價還價中確定的),而且補貼都被截留在鄉鎮,根本就沒有下發到農戶。
與農戶特定農產品交售數量掛鉤的補貼方式,一般是通過糧食部門按照農戶實際交售的農產品數量,把固定水平的補貼發給農戶。為了控制補貼總量,一般要事先確定好補貼的總數,帶來的一個難題是如何分配補貼數量。從理論上講有三種辦法:一是按照計稅土地面積進行分配,雖然操作簡便,但難以實現對糧農支持的目的。二是按照固定基期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的數量進行分配,也存在同樣的缺點。同時各村都沒有農戶以往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數量的詳細資料,難于取得農戶的認可。三是按照當年農戶的產量進行分配,雖然可實現對農戶的支持,但也有缺點:一方面每年要對產量進行測算,工作量和操作難度較大;另一方面在層層匯總中,透明度差,容易發生截留和虛報的情況,也難以得到農戶的認可。
此外,把補貼與農戶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的特定農產品數量掛鉤,事實上造成了國有糧食企業與其他收購主體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影響了多元化市場主體的形成與發展,而這正是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同時,按照農戶向國有糧食企業交售農產品的數量發放補貼,依然難以解決糧食企業的壓級壓價問題,實際上農戶還是難以享受全部的補貼。
20__年,湖北省放開了糧食購銷市場,同時省財政安排7億元對17個主產縣市的15億商品糧實施定額補貼。在補貼糧數量分配上,省里按照產量和收購量向對各縣市分配價外補貼糧數量。各縣市向鄉、村、戶分配的具體方法比較混亂,有的按照原有糧食定購任務數量,有的按照產量和以往的糧食交售數量相結合等辦法,透明度都不高,部分地區補貼糧數量的確定是下級政府與上級政府在進行暗箱操作。我們所訪談的農戶甚至不知道自己補貼糧的具體數量,而且對于補貼糧的多少并不在意,說明農民實際獲得的收益并不多。例如,在實施價外補貼的湖北省棗陽市興隆鎮,農民反映,由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對中晚稻的水分、雜質含量提高了要求,實際收購價格(不包括價外補貼)明顯低于商販。
4、實施掛鉤的差價補貼在操作上的困難和問題更多。掛鉤的差價補貼有兩種:價外補貼和價內補貼。就價外補貼來說,其困難與掛鉤固定補貼類似。而對于價內補貼而言,困難則更多。首先,受財力的限制,實施價內補貼的地區同樣要實施總量控制,這樣如何分配價內補貼糧數量仍然是一個難題。其次,測算各地糧食的市場價格也非常困難。實施價內補貼方式的河南省,把全省劃分為4個價區,每年由物價部門對4個價區6月至8月的夏糧價格進行監測和測算,把3個月測算的價格平均計算,即為各價區當年的市場價格。由于在實際中市場價格頻繁波動,價區內各縣市的市場價格也有差異,容易造成補貼資金的流失,也帶來各價區國有糧食企業的苦樂不均。第三,給個別糧食收購企業以可乘之機,借部分農戶沒有交售保護價收購糧之際,把市場價收購糧作為保護價收購糧,冒領財政補貼資金。此外,仍然存在國有糧食部門壓級壓價現象,以及由此帶來的國有糧食企業與其他收購主體不平等競爭的問題。
四、對農業直接補貼方式的幾點政策建議
1、抓住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有利時機,建立對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的制度。隨著各個糧食主產區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推進,原有的保護價政策已經逐步被取消。在目前糧食生產總量平衡、豐年有余的形勢下,糧食價格波動難以避免,我國加入WTO后,國外廉價糧將對我國糧食價格產生很大的壓力,農民(特別是中西部以糧食生產為主業的農民)收入會受到很大影響。為了減輕農民的損失,把原有糧食風險基金的大部分轉為用于對農民的補貼,是改革糧食購銷體制和轉變農業補貼方式的題中應有之義。需要指出的是,原有糧食購銷體制難以維系的原因,是高達數千億并逐年增加的糧食積壓貸款和逐年增多的糧食購銷企業的虧損掛帳,糧食風險基金的現有規模對政府的壓力并不大。隨著原有的糧食購銷企業老庫存的消化,把這部分糧食風險基金轉為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是能夠實現的。
2、鼓勵地方建立不掛鉤的固定補貼制度。一方面,鼓勵或者要求各糧食主產省按照計稅土地面積對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稅費改革后,各地對農戶的計稅土地面積和計稅常產進行了普遍的清查和登記造冊,為直接補貼提供了透明度很高的分配依據,計算簡單,便于操作,能夠獲得農戶普遍認可。另一方面,根據各省現有糧食風險基金的規模和計稅土地面積總量,確定一個適當的補貼標準,把補貼水平固定下來,可以有效防止各地政府今后降低補貼水平。在目前各級政府財政困難的情況下,防止這種傾向是很有必要的。按照計稅面積進行固定補貼,實際就是對原有農業稅及附加的抵減,為農村下一步稅費改革奠定基礎。
3、加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力度,為轉變農業補貼方式創造條件。轉變農業補貼方式的一個實質就是把原來補給國有糧食系統的資金直接補給農民。加大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力度,化解“三老”問題,成為糧食風險基金轉變用途的關鍵環節。因此要支持和鼓勵各地國有糧食部門采取各種措施,真正成為一個自負盈虧的獨立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同時協調農發行貸款政策,解決好改革后國有糧食企業的收購資金問題,讓企業平穩過渡,保證糧食購銷市場的穩定。1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在部分糧食購銷市場放開的地區,農戶向國有糧食收購企業交售的糧食數量占其出售總量的比例僅為50,或者更低。
2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地方政府,特別是省級政府之所以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有很高的積極性,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可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所以防止地方政府把補貼方式轉變成財政減負的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3包括省補貼資金和地市配套資金。
4湖南省補貼資金被截留,與政府在糧食補貼方式中動作大聲音小,及當地農業稅繳納方式有直接關系。
5主產縣市入圍標準是:前3年,中晚秈稻年均產量2億公斤以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中晚秈稻年均收購量在0.5億公斤以上。文秘站版權所有
【關鍵詞】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稟賦;空間分布
1.研究區域概況
1.1 位置及范圍
寧夏沿黃經濟區作為經濟領域的一個概念范圍,區別于行政區域范圍。寧夏沿黃經濟區的區域范圍,以寧夏境內黃河上游引黃灌區為依托,包括銀川、石嘴山、吳忠、中衛4個地級市,但卻不包括吳忠、中衛所轄的紅寺堡、海原等中部干旱帶地區,主要輻射賀蘭、永寧、靈武、平羅、青銅峽、中寧及其所屬若干個建制鎮。區域內國土面積2.87萬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區土地面積236.73平方公里;總人口342.37萬人,其中城鎮人口228.65萬人。分別占全區土地面積的43.2%、城市區土地面積的79.76%和全區總人口的57.43%、城鎮總人口的90.7%。
1.2 旅游業發展現狀
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多樣,擁有黃河、山岳、湖泊水系、沙漠、草原、古長城、西夏文化、回族風情、塞上農耕、古人類遺址等15類旅游景觀系列,基本形成了以賀蘭山東麓、沿黃經濟區為主的兩大版塊的旅游特色,具備建設西部獨具特色旅游目的地的特征。自2000年來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形成了以北有沙湖、南有沙坡頭、中間以西部影視城與西夏王陵為過渡的主要景點,逐步開發升級的旅游格局,產業發展逐漸實現了產業化經營的轉變。
進入十一五,經濟區內旅游產業才真正得到發展。2007年是全區旅游發展突破性的一年,國內旅游、入境旅游快速發展,主要旅游經濟指標實現全面增長。2010年,全區接待國內外旅游者總人數達1020.6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2.1%;實現旅游總收入67.8億元,增長26.9%。旅游產業成了名副其實的新的經濟增長點。
2.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稟賦
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開發建設方面,截止2010年,全區現有旅游景區(點)近百家,其中年接待量20萬人次以上的景區有:沙湖旅游區、沙坡頭旅游區、黃河生態園、鎮北堡影視城、西夏王陵。截止2010年底,全區共有A級景區32家,其中:AAAAA級旅游景區2家、AAAA級景區9家、AAA級景區13家、AA級景區7家、A級景區1家。全區有旅行社102家,比上年增加5家。其中,國際社11家,國內社91家。全區有旅游星級飯店62家。其中,五星級1家、四星級11家,三星級40家,二星級10家。筆者在此次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空間分布研究中選取了區域內24個AAA級以上景區作為研究對象。
3.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空間分布測定
3.1 旅游資源空間分布測定方法的選取
寧夏沿黃經濟區各旅游資源點在宏觀上呈點狀分布,因此可以根據點狀要素分布類型進行測定。借鑒Stephen LJ Smith的旅游決策分析方法一書中的標準偏差橢圓方法對區域內的旅游資源空間分布進行測定與分析。如圖1所示,在寧夏沿黃經濟區內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旅游資源點共計24個,在這張分布圖上,我們會注意到,一個方向上布點的離中趨勢常常會大于另一個方向的離中趨勢,在這張分布圖上,旅游資源點的分布格局表現為南北向長、東西向短。若是采用標準距離則無法反映這一布局特點,因為它只是一個數值。一種既能放映離散程度又能反映方向偏倚的、對布點離散情況更為精確的度量指標是標準偏差橢圓。
3.2 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空間分布的測定
筆者根據寧夏沿黃經濟區的旅游資源分布特點,選取了區域內具有代表性的旅游資源點進行旅游資源的空間結構分析。根據選取的測定方法,我們知道標準偏差橢圓有四個組成部分,從而能反映出布點格局的主要特征。首先,橢圓的中心點位于布局的均值中心點上。接下來的兩個組成部分是長軸和短軸的長度,可分別反映出最大和最小方向上的離散程度。最后,橢圓的方向可表明布點格局方向偏差的角度。
在圖1中,標以方格為坐標系統,分別測量出24個旅游資源點的坐標值。根據標準偏差橢圓計算方法,需計算出橫縱坐標的均值,以及各坐標與X均值和Y均值的差數,差數的平方值以及差數之積。同時,各欄數據的合計也需要計算出具體數值結果。
①計算旋轉角θ:
其中,tanθ≈0.11,它為旋角θ的正切值,則θ≈6°,sinθ=0.10,cosθ=0.99。
②計算沿橢圓短軸方向與長軸方向的標準差:
根據上述計算公式,可計算出短軸方向的標準差為σm=0.34,長軸方向的標準差為σM=0.57。
③繪制旅游資源標準偏差橢圓空間分布圖
以均值中心點(7.47,8.81)為橢圓的中心繪制該標準偏差橢圓,分別將標準距離σm和σM乘以2可得到每個軸的長度。根據測算出來的6°角,從“北”穿過均值中心點的y軸,順時針確定該橢圓的方向,短軸=2*0.34=0.68單位,長軸=2*0.57=1.14單位。根據這些數值連通旋轉角度和均值中心一起,就可繪制出如圖1所示的橢圓。
4.小結
4.1 寧夏沿黃經濟區旅游資源均值中心點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很清楚地從圖1上發現整個寧夏沿黃經濟區的旅游資源分布的均值中心點坐標為(7.47,8.81),此點位于區域內的永寧縣,幾乎與當前開發的中華回鄉文化園(7.12,9.12)重合。測算結果均值中心點即為區域內旅游資源分布的中心地,它反映了該空間內最適合作為旅游中心地的一個基礎地點,其區域輻射效力是最佳的。
4.2 旅游資源東西分散,南北相對集中
在寧夏沿黃經濟區內,東西部的旅游資源分布不均。在西部,主要以中衛沙坡頭景區為吸引中心,而東部則主要以大銀川旅游區為吸引中心;附屬于兩大旅游資源吸引中心的其他旅游資源點的分布就相差很大:大銀川旅游區周邊旅游資源點眾多,且離整個區域分布的均值中心點較近,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沙坡頭景區周邊旅游資源分布較少,且距離較遠,不易構成旅游環線,同時在旅游線路的設計中點與點之間的時間成本較大。相對于東西旅游資源的分布來講,南北資源分布則比較集中。主要以黃河東西為界,兩側資源分布較為集中,且離均值中心點距離較近。
4.3 旅游資源分布整體上呈“西南——東北”走向
從圖1上可以看出,該標準偏差橢圓的長軸順時針偏離坐標y軸正北方向6°,使得整個橢圓的長軸方向幾乎與黃河流向平行,從而形成了“西南——東北”走向的旅游資源整體分布態勢。這樣的旅游資源空間分布特征對整個寧夏沿黃經濟區的旅游空間架構起著指導作用。
參考文獻
[1]米文寶.寧夏人文地理[M].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出版社,2006(11).
[2]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寧夏調查總隊.寧夏回族自治區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EB/OL].http:///tjgb/201003250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