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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0-0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6124(2013)04-0005-05
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是新時期我國面臨城鄉教育二元結構所提出的新的發展戰略。進行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的邏輯前提是理解城鄉教育一體化,但是,人們對于什么是城鄉教育一體化并未達成一致。從構詞方式上看,城鄉教育一體化由“城鄉”、“教育”、“一體化”3個關鍵詞組成,理解城鄉教育一體化首先要從這3個詞入手來考察。城鄉的邊界決定了城鄉教育一體化的范圍,教育的本質決定了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實質,一體化研究的不同范式及其相互關系決定了城鄉教育一體化研究的可能路徑。
一、城鄉的邊界:城鄉教育一體化的范圍
城市、城鎮、農村、鄉村等概念,都是表述我國社會區域的基本概念。本文中的所謂城鄉指城市和鄉村。但是,我國對城市和鄉村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有很大分歧,在使用這對概念時也較為混亂,其結果是影響了人們對城市、鄉村等相關問題的認識和研究。因此,對城鄉教育一體化進行研究,必須要澄清城市和鄉村的概念以及空間范圍。
對于城市與鄉村的內涵,人們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描述,如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歷史的、地理的等等。在實際當中,人們往往也是從多功能的角度對城市與鄉村進行劃分的:鄉村是主要從事農業生產、人口分布較城市分散的地方,主要依賴自然過程進行生產;城市則是主要從事非農業生產、人口密度較大的地方,往往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 [1 ]。《現代漢語詞典》也對城市與鄉村的概念做出了類似的解釋,所謂“城市”,就是“人口集中、工商業發達、居民以非農業人口為主的地區,通常是周圍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2 ];“鄉村”則是“主要從事農業、人口分布較城鎮分散的地方” [2 ]。現代城市與鄉村是一個更為復雜而又模糊的概念。這是因為隨著城市化速度的不斷加快以及城鄉交流的不斷增強,傳統意義上城市與鄉村的區別已不是那么明顯,它們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對于我國來講,鄉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里有了鄉村社會文化的一些特征,而鄉村里也同樣有了越來越多的城市生產和生活方式。我國一直以城、鎮(鄉)的行政界限作為城鄉劃分的基礎,而實際上在城、鎮行政區劃內也往往包括了相當一部分的農業和農村人口,城鎮的實體地域概念并沒有真實的建立。
總而言之,不僅在純理論意義上界定城鄉的概念是一個難題,即使對城鄉的概念達成了一致,甚至確定了具體的標準,也很難在實體地域上將二者嚴格地分開。但是,現實的城鄉教育一體化研究與實踐卻不允許這種模糊性的存在,必須對此加以確定。從國家的統計標準來看,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把我國的城鄉劃分為城鎮和鄉村,城鎮又分為城區和鎮區。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區域,不包括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中的鄉以及村。鎮區是指在城區以外的縣人民政府駐地和其他鎮(統稱為縣鎮),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區域,同樣不包括縣人民政府駐地和其他鎮當中的鄉和村。鄉村是指城鎮以外的區域,分為鄉中心區(鄉政府所在地)和村莊,其地域范圍不僅包括行政區劃當中所有的鄉及其中的村,還包括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當中的鄉和村,也包括縣人民政府駐地和其他鎮當中的村。
上述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對于認定和劃分城鄉邊界提供了很好的標準。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出,城鄉是具有相對性的。如果把鄉村看做“純粹”意義上的鄉的話,那么相對于鄉村,鎮區就更具有城的意味。但是和城區相比,鎮區就顯得更像鄉村了。因此,我們可以把城鄉看做一個連續的序列,根據城鄉的不同的等級和層次,以及我國的行政區劃,把我國的城鄉關系劃分為7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鄉村內部鄉中心區和村莊的關系;第二個層次是鎮域內的城(鎮政府駐地)和鄉(村莊)的關系;第三個層次是縣域內一個鎮的鎮區與另一個鎮的鄉村的關系;第四個層次是市轄區內的城區與鄉村的關系;第五個層次是地級市內的一個區縣的城鎮(城區和鎮區)與另一個區縣的鄉村的關系;第六個層次是省域內一個地級市內的城鎮與另一個地級市內的鄉村的關系;第七個層次是全國范圍內一省的城鎮與另一省的鄉村的關系。與這7個層次的城鄉關系相對應,城鄉教育一體化也可分為7個層次。考慮到我國行政區劃的設置情況,鄉和鎮一級、縣和區一級的可以合并到一起,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層次也因此得到簡化,依次是:鎮(鄉)域內的城鄉教育一體化;縣(區)域內的城鄉教育一體化;地級市域內的城鄉教育一體化;省域內的城鄉教育一體化;國家層面的城鄉教育一體化。
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層次性決定了其實現的非同步性,但這種非同步性并非是從低到高層次的依次實現,而是依據管理和投入主體等多種因素來確定的。雖然鄉鎮是我國最低層次的行政單位,但是由于其不是管理與投入的主體,并不適合以它為基本單位來實現城鄉教育的一體化。而縣級政府則由于其義務教育的管理與投入主體地位,理所當然地成為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基本單位。正因如此,2010年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也指出,“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率先在縣(區)域內實現城鄉均衡發展,逐步在更大范圍內推進”就成為我國現階段的政策選擇。等到縣(區)域內實現基本均衡以后,要想在更大范圍內推進,就需要管理和投入主體的調整,這意味著統籌主體的提高。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層次越高,統籌主體也就越高。
需要指出的是,城鄉教育一體化實現的非同步性,并不意味著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在各層級政府開展的有先有后。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層級政府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只是在不同時期各層級政府的側重點和實現程度有所不同罷了。
二、教育的本質: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實質
從以往的研究來看,不管是區域一體化理論還是城鄉一體化理論,都主要是從經濟方面展開,雖然也涉及到了社會的其他方面,但并不是主流,研究也并不成熟。教育作為一個與經濟并不相同甚至差別很大的領域,雖然我們可以從城鄉經濟一體化研究中得到很多啟示,但是城鄉教育一體化肯定與城鄉經濟一體化有很大差別。如果不注意這種差別,而盲目借鑒,就會出現很多問題。
1. 城鄉經濟一體化與制度
從整個人類發展史來看,城鄉經濟關系經歷了一個鄉育城市城鄉分離城鄉融合的演變過程,具有很強的客觀性。城鄉經濟分離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城鄉經濟二元結構在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它的產生源自于城鄉經濟結構的差異。在發展中國家,城市以現代化的工業部門為主,而農村則以傳統的農業等部門為主,工業和農業的生產效率存在著很大的不同,這是城鄉經濟二元結構形成的根本原因。要想消除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必須要拉平城鄉之間生產效率的差距。當農村農業部門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出現勞動力過剩的情況,并呈現出無限供給的趨勢,這時農業部門的邊際勞動生產率出現停滯甚至負增長。如果要想繼續提高農業部門的邊際勞動生產率,就必須轉移過剩的農村勞動力,減少農村農業人口。隨著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不斷轉移,農村人口不斷減少,城鄉之間生產效率的差距不斷縮小。當農村人口減少到一定的程度,城鄉之間的生產效率趨于一致時,城鄉二元結構就會得到消除。雖然包括經濟在內的一切社會領域的活動,都是由人來完成的,但是城鄉經濟二元結構的形成不是作為參與主體的人有意識建構的結果,而是源自于社會自然分工所造成的工農差別。所以說,城鄉經濟二元結構的形成更多的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
傳統經濟學只關注土地、勞動、資本等實體性要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把制度作為既定的前提。新制度經濟學開始把制度作為影響經濟的內生變量納入到經濟學研究的核心位置,用制度及制度變遷來解釋經濟發展的效率問題。制度到底是作為外生變量還是內生變量來影響經濟,在這一點上可能還存在爭論,但是作為影響經濟的一個要素是確定無疑的。用新制度經濟學的解釋就是,制度規定了產權結構和游戲規則,從而約束了人的行為和經濟效率。但是,無論如何,制度本身并不等同于經濟,最多只是影響經濟的一個要素。并且,經濟自身有著客觀的發展規律,制度的制定也必須遵循這些規律,而不能隨心所欲地建構,否則就會影響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樣,對于城鄉經濟一體化建設來說,對制度的選擇不同,可能會影響其發展的路徑和走向,但并不會改變經濟規律本身。
2. 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實質是制度建設
與制度外在于城鄉經濟一體化相比,城鄉教育一體化與制度有著更為密切的聯系,甚至在一定意義上,城鄉教育一體化就是城鄉教育制度(體制機制)的一體化,他們具有內在統一性。這是由教育的本質來決定的,教育活動與經濟活動有著很大的差別。
首先,經濟活動具有較強的規律性,而教育活動的規律性較弱。教育到底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藝術,長期以來存在爭論,這實際上也是人們對教育究竟存不存在規律的爭論。既然教育沒有或只有弱規律性因素的制約,這使得人們在從事教育活動的時候可以發揮更大的主觀能動性,根據一定的價值取向來建構教育制度。
其次,正規的學校教育是隨著國家的產生才開始出現的。從廣義的教育活動來看,它與經濟活動一樣是隨著人類的產生而同時出現的,誕生于國家之前。但是,對于學校進行的正規教育活動而言,它產生于國家之后。這種現象說明,教育是作為國家的一種制度建構而存在的。
再次,從國民收入的分配來看,教育處于再分配領域。國民收入的分配分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兩個階段。初次分配是在物質生產領域內進行的分配,與人們對生產要素的占有情況和談判能力的強弱密切相關。教育不屬于物質生產活動,只能通過財政和政策等手段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實現正常運轉。財政和政策等手段本質上是一種制度保障。
最后,從產品性質來看,教育屬于公共產品。根據世界各國的通例,人們都把教育視為一種公共或者準公共產品,由國家出資來興辦教育,義務教育尤其如此。由國家出資興辦本質上就是一種制度供給。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從宏觀意義上講,教育與制度是內在統一的,教育本質上是一種制度建構,對于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來說同樣如此。
3. 城鄉教育一體化與城鄉經濟一體化的區別
通過以上分析與比較可以看出,教育與經濟有著很大的差別。經濟與市場聯系密切,而教育與制度安排和政策選擇有著更為直接的關系,甚至可以說教育本身就是制度安排的結果。從制度變遷的角度來看,根據實施主體的不同,制度變遷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政府主導通過強制力來實施完成的變遷方式,即強制性制度變遷;另一種是社會和個人為獲得潛在利益而進行的制度變遷,即以需求為主導的誘致性制度變遷。對于城鄉經濟一體化建設來說,由于其與市場聯系密切,以需求為主導的誘致性制度變遷更多一些,市場的作用是最重要的;而對于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由于其與經濟的差別,決定了政府是促使其發生變遷的主導力量,特別是在中國的集權式政治結構中,政府擁有絕對的政治力量對比優勢,而且還擁有很大的資源配置權力,能通過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約束其他社會行為主體的行為 [3 ]。從這個意義上講,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主要是政府主導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市場的地位在其次。關于這一點,眾多的研究者也有著充分的認識,研究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學者幾乎無一例外地認為其實質就是制度問題。
三、一體化研究的不同范式及相互關系:可能的研究路徑
當前,在我國的城鄉教育一體化研究當中,大體存在著3種不同的研究范式:結構功能主義范式、博弈論范式以及制度主義范式。
結構功能主義是現代西方社會學中的一個理論流派。它認為社會是具有一定結構或組織化手段的系統,社會的各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關聯,并對社會整體發揮著必要的功能。整體是以平衡的狀態存在著,任何部分的變化都會趨于新的平衡。功能主義的基本觀點是 [4 ]:第一,系統優先于其各個構成要素;第二,系統的構成要素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第三,系統的各個構成要素都有一定的功能,或正功能,或負功能;第四,每一個系統都是各部分良好結合的有機整體;第五,社會是具有自我調節機制的相對穩定的結構;第六,社會系統的良好運轉,需要社會成員價值觀念的一致與共同目標的達成;第七,社會的主導狀態應該是穩定的秩序,而不是分歧和沖突;第八,社會系統要穩定,有些功能條件就必須得到滿足。城鄉教育一體化研究當中的功能主義范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功能方法的基本觀點,如有的學者指出,城鄉教育一體化是指在教育發展中,不能把城市和鄉村看成是兩個獨立的系統,而要把它們視為一個整體,打破城鄉二元經濟和社會結構的束縛,以系統化的思維方式,推動城鄉教育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共同實施教育的現代化 [5 ]。還有的學者指出,城鄉教育一體化是指整合城鄉教育資源,統籌城鄉教育發展,構建雙向溝通、動態均衡、良性互動的教育體制機制 [6 ]。
博弈論是指研究多個個體或團隊之間在特定條件制約下的對局中利用相關方的策略,而實施對應策略的學科。有時也稱為對策論,或者賽局理論,是研究具有斗爭或競爭性質現象的理論和方法。目前在經濟學、政治學、軍事戰略和其他很多學科中都有廣泛的應用。在城鄉教育一體化研究當中,筆者曾運用博弈論方法,選取政府、社會與受教育者三方作為權力與利益博弈的主體,來解釋城鄉教育制度的變遷過程 [7 ]。城鄉教育一體化作為一種制度創新,也是各教育主體博弈的結果。
制度,作為社會科學的一個基本范式,一直非常寬泛。制度主義范式在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和組織分析等諸學科中的興起,構成當代社會科學發展的一個極為重要的趨勢。制度作為社會科學分析的一種范式,因為不同的假設、邏輯以及主張而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構成了不同的制度分析觀。雖然不同的制度學派主張不同,觀點各異,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即都十分重視制度的重要作用。研究城鄉教育一體化的學者幾乎無一例外地認為其實質就是制度問題。有人指出,從城鄉教育均衡到城鄉教育一體化是理念變革與制度創新 [8 ],城鄉二元結構問題本身就是制度問題,破解城鄉教育二元結構,推進和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必須從改革制度入手 [6 ]。
上述3種研究范式對于理解和實施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都具有非常大的啟示作用,但是和任何一種理論一樣,每種研究范式在具有自己優勢的同時,也存在著自身的局限性。結構功能主義范式雖然指出了城鄉教育一體化的應然狀態,但是功能主義者一般最關心社會結構的靜力學,而較少關注社會結構的變化;致力于發現社會的穩定,而不是社會變遷;是一致,而不是沖突;是因循,而不是創新;是規范的拘束力量,而不是規范據以建立或被新規范所代替的機制 [4 ]。正是由于這種原因,結構功能主義的視角就很難說清楚城鄉教育一體化的應然狀態是如何達成的,其動力機制何在。而博弈論范式,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沖突論范式恰恰解決了“功能主義者不能在他們自己的理論中提出和處理一個充滿了沖突與需要根本改革的當代社會中的主要問題” [4 ]。與功能主義關心一致、調適與合作不同,沖突論則關心沖突與斗爭。功能主義研究一種因素對于另一種因素的適應,沖突論則研究它們不協調的程度。前者視社會體系的均衡為關鍵概念,后者則認為系統的變遷至關重要。沖突論雖然解決了社會發展的動力問題,但是與功能主義者將穩定與均衡視為社會的主導秩序一樣,沖突理論則假設人類社會是一個持續的變遷流轉過程,從一個極端進入了另一個極端。制度分析范式的出現,為解決兩者之間的矛盾架起了一座橋梁。
以往,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歷史學等學科領域,都從不同的角度和立場對制度概念進行了理解。盡管對制度的理解形形,但總體上都傾向于在規則、規范性這一維度上理解“制度”概念。規則本身就是一種結構。當代英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就曾從結構的維度理解“制度”概念,給予我們很大的啟發。吉登斯認為社會自身再生產具有“結構性特征”,并且這種“結構性特征”最根深蒂固,而“結構”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制度中反復采用的規則與資源。吉登斯事實上將制度規定為一種結構,這個結構具有穩定性與持久性特征 [9 ]。它具有實踐的特征,是人類較穩定的行動程序。通過這一理解,就把制度與結構功能主義所倡導的秩序與系統結構聯系起來。那么,由此帶來的另一個問題是,制度是如何建立起來的呢?從博弈論的視角來看,博弈是社會主體從各自的動機出發相互作用的一種狀態,制度與博弈之間的關系是多方面的:第一,制度是博弈的均衡,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博弈會形成制度或制度體系,即關于博弈如何進行的共有信念的一個自我維持系統,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規范、約束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或行為選擇;第二,制度是多樣化的,通常情況下,人與人之間的博弈或相互作用是在先前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下進行的,也就是說,人的行為或多或少受到制度的制約。而隨著人與人之間的博弈或相互作用的進行,制度會隨著時間、技術、偏好等其他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這就是制度變遷。所以,制度變遷的過程也是一個社會主體之間的博弈過程。同時,人們又會在新的制度安排下相互作用即博弈,如此循環往復,人類在曲折中不斷進步與發展。
雖然不同的研究范式在研究假設以及研究方法上存在著很大差別,但是不同的理論視角是互相補充的,我們力求的是視界的融合,而不是用某一理論視角解釋所有的問題,這在事實上也是不可能的。事實上,在以往的文獻當中也很少有用單一視角來研究城鄉教育一體化問題,只不過很少有作者意識到自己在研究當中的這種視角的轉換。比如在談到城鄉教育一體化的未來樣態時,多數學者用到的是功能主義的視角,而在談到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時,卻又不自主地轉入到制度主義的視角,在解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問題時,有些學者則采用了沖突論的視角。因此,并不存在一個關于城鄉教育一體化的統一理論研究框架,城鄉教育一體化研究路徑應該是整合性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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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障;一體化;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04-0120-02
引言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加快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政府在新時期提出了“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基本方針,并將“統籌推進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說,黨和國家這種明確的發展取向,構成了當下社會保障發展的時代背景。
第一,從歷史上看,在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很低時,城鄉在經濟、政治等方面并沒有實質差別,呈現一種天然的一體化狀態。但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城鄉的分離和差異過分懸殊導致農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造成城市人口迅速膨脹,出現就業和住房困難、交通擁堵、環境惡化等城市病,而農村則會因土地減少、人口流失、農業萎縮而出現經濟蕭條,從而使城鄉兩大經濟社會結構失衡,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這種歷史背景下,一些國家依靠政府、企業和私人部門多方共同努力,進行城鄉一體化建設,社會保障一體化是其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從中國的現實看,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綜合國力大幅度提升,這為社會保障的改革與發展奠定了堅實與穩定的物質基礎。具體表現為財政對于社會保障的預算支出不斷增長。同時,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繼續,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和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都呈現大幅下降趨勢。這種情況為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奠定了社會基礎。我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不僅在經濟層面已經準備充分,而且從十六大開始,已經逐步進行著制度層面的改革,如農村稅費改革,在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的基礎上,又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面,全面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理論上已經覆蓋所有農村居民,這都為推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提供了制度支撐。
第三,概念釋義。近年來,關于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問題的研究逐漸成為學術界研究的重點,許多學者圍繞這個話題展開了諸多爭論,提出了許多很有價值的觀點。但是針對這個問題的概念表述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常見的提法有“統一城鄉社會保障”“統籌城鄉社會保障”“整合城鄉社會保障”“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等等,不僅概念的提法不一致,對概念內涵的理解也沒有達成共識。在這里我們采用“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提法,就內涵而言,是指在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運行和管理時,將城鄉一體規劃,全面覆蓋,不論城鄉,所有居民都有平等享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障資源的權利。其目標是建立制度完善、項目齊全、覆蓋全面、標準統一、管理高效、機制健全、可持續的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機制,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符合轉型中國社會實際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城鄉居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幫助的權利。
一、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的國外實踐
從現代社會保障的產生和發展看,它們都產生于老牌的資本主義國家,在工業革命帶來的工業化水平和進程都較快的國家。并且都首先產生于工業領域,然后擴展至農業領域;先覆蓋在正規部門就業的雇員,然后才逐漸覆蓋全體社會成員;就產生的地域看,發源于城市,然后才擴展至農村,最后實現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的一體化,這種運行軌跡是歷史發展的規律,中國亦須遵循這樣的發展規律。社會保障是一個復雜的制度體系,社會養老保險是其最重要的項目,因此我們就從社會養老保險來考察國外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的實踐經驗。我們還是從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考察,實踐中,社會養老保險計劃在所有實施的國家中,最初建立的是城市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對象包括工廠雇員和公共部門雇員,當城市養老保險發展到一定階段且相對成熟時,其覆蓋范圍才逐漸擴展至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勞動者,最后才是農村人口。有的國家建立了專門的農村養老保險,比如我國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而這種發展需要較長的時間。如丹麥于1891年就已經建立工人養老金計劃,而針對農民的養老金計劃直到1977年才開始,二者相差80多年。日本在工業化國家中屬于后起之秀,城市養老保險與農村養老保險建立的時間差距已經縮短但仍然有30年的差距。總而言之,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和擴展基本上是遵循著“先城市、后農村”“先正規就業者、后非正規就業者”和“先分立、后統一”的發展規律。而在社會養老保險一體化的推行途徑上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第一,統一制度型的農民養老保險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國家有英國、荷蘭等國,特點是將全體國民納入到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框架下,不區分城鄉、產業、行業、就業性質的差別,給予全體國民平等的養老保障地位和相同的待遇,這種模式下,制度形式和待遇內容沒有任何差別,尤其在城鄉之間沒有不同。第二,專門型的農民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代表國家有意大利、德國、奧地利和法國等。特點是根據農業生產的特點,把不同類型的農民納入到不同的養老保險系統中。如把帶有雇傭性質的農業產業工人納入雇員養老保險系統中,而針對農業經營者或農場主及其家屬則單獨構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雖然表現為制度形式不一但基本待遇內容沒有實質差別,就待遇內容而言實現了城鄉一體化。第三,統分結合型農民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代表國家是日本和加拿大,特點是制度設計中的統分結合。具體表現為在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層次上建立全國統一的、國民普遍享受的國民基本養老金,逐漸實行城鄉一體化。同時建立與從業性質相聯系的、相對獨立的職業關聯型養老金制度,其中就有針對農民建立的專門養老金制度。因此,從世界范圍看社會養老保險都具有城鄉一體化的共同發展趨勢,制度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制度內容不斷豐富,體系結構朝著多支柱、多層次的方向發展,基礎層次的養老金計劃逐步實現制度形式和內容的全國統一,城鄉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日益趨同等等,而且推進過程帶有不可逆的性質,這給我國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發展提供了啟示。
二、對我國的啟示
(一)政府主導推進
無論是從國外的發展經驗看,還是從我國城鄉社會保障發展的歷史看,政府都是主導、強制推行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的主流方式。在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進程中,無論是制度設計、法制建設,還是財政供給和管理協調以及統籌過程中所產生的城鄉間、地域間和階層間利益格局調整等問題,只能依托政府的力量才能得以解決。政府作為公權力具有獨特地位和權威,作為國家機器的駕馭者,其作為制度推進主體的優勢是市場和其他組織都難以企及的。因此,在推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過程中,必須重視和加強各級地方政府的推動責任,全面和充分地發揮中央政府全局規劃的主導作用。
(二)加大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國外的經驗告訴我們,經濟的發展水平是制度建設與改革的物質基礎,因此要實現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的一體化,首先要實現城鄉經濟和社會的一體,至少要縮小城鄉在各個層面的差距。據此,我們應遵循“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戰略思維,把財政資源和優先政策向欠發達地區及農村牧區適當傾斜,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農村城市化、現代化和產業化的基礎設施和硬件條件。
(三)統分結合的制度設計
我國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時間不同,區域發展不平衡,尤其是農村社會保障與城市相比還比較薄弱,因此,在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中,我們不能忽略城鄉差距。一方面,我國沒有足夠的財力能把農村人口以“擴面”的形式納入到城市社會保障系統中。另一方面,也不能再走城鄉分設、單獨運行的二元化道路,這樣只會使城鄉社會保障水平的差距越拉越大,因此,在具體路徑選擇上,實行“統分結合”的模式是比較穩妥的做法。就是在城鄉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基礎上,根據人們所從事的職業的不同再提供一份關聯金,這樣就有統有分。同時也要考慮地區、城鄉、個人的差異,在一定時期內允許地方在全國統一社會保障制度下,按照自身實際靈活實施。但總體的思路是不能太分,當下的統分結合,是為了最后的統一。
(四)樹立漸進式推進的理念
我國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經濟發展失衡的發展中國家,現在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基本國情,這決定我國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不能“一步到位”,也不能“一刀切”或“一哄起”,必須要有長期作戰的準備。在制度推進時序上依次經歷城鄉覆蓋、城鄉整合、城鄉銜接、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五個漸進發展階段才是較為穩妥的方案。這就是我們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是城鄉社會保障差距在合理限度內的有限統籌一體化,并且我們將長期保持這種狀況。這里的長期性,強調了一體化建設不是城鄉劃一,更不是平均化,而是整體的保障體系設計、城鄉不同的保障水平(但差距合理,“保基本”的資源配置平衡)、靈活的保障方式、底線公平的保障結果。不是所有的社會保障項目都均等化,而是有限地均等化,在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災害救助、臨時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養老保險、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有選擇地均等化,逐漸地均等化。
總之,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鄉二元結構已成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阻礙,統籌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已成為近年舉國的政治共識。而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無論我們愿意與否,在實踐層面我國已經進入了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推進時期,我們要做的是結合我國的國情,參考國外的實踐經驗,科學、合理、有效地完成這項艱巨的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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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2-02
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改革,也是促進我國住戶調查科學發展,提高住戶調查質量的迫切需要。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逐步向城鎮轉移,大規模的流動人口對城鄉勞動力就業和人口布局構成了新挑戰,改變了城鄉住戶調查的覆蓋范圍,對搞準城鄉居民收入真實情況帶來很大難度,城鄉分割的住戶調查不利于不重不漏地覆蓋城鄉居民,難以準確把握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另外,推進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還可以減輕基層工作量、提高調查效率,而且也有助于統計數據與國際接軌。
正因如此,在2008年全國統計工作會議上,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改革被正式列入今后一個時期統計調查方法改革的重點。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尤其是在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進城務工人員與日俱增的情況下,這種以戶口作為分類方式并分別進行統計的模式逐漸暴露出諸多弊端。首先,調查樣本代表性和調查數據質量的保證面臨困難。在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的今天,城鄉界限在很多地區已變得十分模糊,過去單純通過居住區域就能區分居民身份的作法已成為歷史。加之數以億計的農民工在城鄉、城市間流動,大量農民工家庭在城市里就業、居住和生活,這一龐大群體中的很多人實際上已僅僅是戶籍意義上的農村居民。在此情況下,現行的城鄉住戶調查體系按照傳統城鄉地域概念或者我國市鎮建制和行政區域劃分調查區域,根據戶籍進行人群分類抽選調查樣本的方式,樣本的代表性難免存在瑕疵。另外,城鄉一體化建設已經給廣大城鄉居民的生活和收入帶來了很大的變化。如何記錄這樣的變化?如何用統計的方法準確的描述城鄉一體的居民生活狀況?這些都對我們現有城鄉住戶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新的挑戰。其次,難以統一描述全體居民生活狀況和進行國際比較。城鄉住戶調查在調查覆蓋面、調查設計、調查內容和范圍等方面都存在相當大的區別。對城鎮住戶、農村住戶各自的統計目的和作用、統計項目、統計指標都有所不同,進而造成兩類統計數據無法對接,對城鄉居民的生活狀況只能進行分類描述,不能形成統一反映全體居民生活狀況的統計數據。城鄉住戶調查的分類統計數據不但不能整合統一,而且在概念和定義上與國際標準也存在很大差異,這就使得統計的數據難以直接進行國際比較,在統計的方法上也不能與國際上通行的統計方式接軌。
探索并建立一套適合我國目前實際的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體系,仍然面臨著許多需要解決的難點和問題。
一、我國目前城鄉基本現狀是一體化改革所面臨的最大難點。當前,盡管我國的城市化水平有了明顯提高,大量農民流向城鎮就業和生活,但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格局還沒有根本的改變,城鄉戶籍依然存在。與之相適應,城鄉居民在生活方式、就業模式、收入來源、支出和消費投向、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諸多方面還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開展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改革,首先要建立一套能夠全面和綜合反映城鄉居民就業、生活、社會活動等方面的調查指標體系,城鄉居民的上述差異無疑為調查指標體系的建立提出了挑戰。另外,根據我國原有的城鄉地域劃分和行政管理模式,城鄉兩套住戶調查體系分別采取了適合各自特點的調查組織、管理模式和調查方法。在城鄉地域劃分仍然明顯,行政管理方式仍有所區別的情況下,建立和采用能夠適用于這種現狀的統一的調查組織、管理模式和調查方法,確實需要進行大量的探索和嘗試。
二、城鄉住戶調查的需求對一體化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自開展城鄉住戶調查之日起,由于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側重點不同,各級政府對城鄉住戶調查的需求也有所區別。因此,目前城鄉住戶調查除調查居民收支等基本生活情況,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求外,都根據政府宏觀管理的需求,分別設計了各自不同的調查主題和內容。根據各自的調查方案,城鄉住戶調查的內容除了居民收支等基本生活情況外,農村住戶調查需要調查的內容包括監測農村擺脫貧困和全面建設小康的進程情況,大量農民流向城鎮就業和生活情況。
三、現行方法制度的差異性增加了一體化改革的難度。我國現行的城鄉住戶調查制度是在結合我國城鄉居民生活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的,在抽樣方案、指標體系和調查表式的設計,以及各種調查內容和報表的匯總上報時間等方面存在著非常大的差別。從住戶調查樣本的抽選方法上看,盡管都是采取分層多階段抽樣方式,但具體操作過程仍然有所區別,如調查樣本量的計算和確定方面,農村住戶調查采用MPPS抽樣程序計算樣本容量,計算時除了考慮收入、人口和從業人員的調查主題外,還要將糧食畝產、棉花畝產等其相應的播種面積兩項調查主題結合在一起考慮。從調查指標體系上看,區別則更加明顯。如在收入指標上,盡管城鄉居民的總收入均包含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農村為家庭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但在指標內涵和包括的內容方面還是有著一定的區別。同時,考慮到目前城鄉居民生存的實際狀況,城市住戶調查的收入核心指標為可支配收入,而農村住戶調查的收入核心指標則是純收入。收入分類指標的設置方面,城市住戶調查在轉移性收入類指標方面設計并突出了社會保障的內容,而農村住戶調查指標則是側重于了解農民家庭經營收入的情況。在支出指標上,針對農民家庭既是生活也是生產單位的特征,突出并設置了家庭經營費用支出、購置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和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等指標。消費支出方面,由于農村居民在食品、住房消費的來源方面區別城市居民,因此城鄉調查在消費指標的設計和分類上也有一定的區別。
四、現有的組織管理體制和工作模式與一體化改革不相適應。建立城鄉一體化的住戶調查體系,首先要求在開展上要實現一體化組織管理。目前這種兩套調查體系分別組織管理,城鄉兩個調查系統和部門分別調查的體制和模式也面臨改革的必要。組織管理體制和工作模式的改變既是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改革的重點,也是改革難點。涉及到自上而下的機構人員變動,組織管理方式改變。即使是在現有基礎上不進行較大規模的調整,也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一)必須增強緊迫感,堅定不移地推進城鄉村住戶一體化改革,有助于推動我國城鄉住戶調查改革,加深我們對現代統計實踐和理論的認識,加快我國住戶調查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統計核算工作,還能夠全面提高我國統計調查的綜合能力,提高住戶調查數據的質量,加強CPI和勞動就業的調查統計工作。因此,必須充分認識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Abstract:The modernization of agriculture is the fundamental way out for China's agriculture,and modern agriculture is the only way to achiev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but to promot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to develop modern agriculture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ims at promoting urban-rural integration of domestic experience and has put forward relevant measures goo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urban-rural integration strategy.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經驗;措施
Key words:urban-rural integration;experience;measure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04-0094-01
1 相關概念
1.1 城鄉一體化的定義。城鄉一體化是指相對發達的城市和相對落后的農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壘,逐步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促使生產力在城市和鄉村之間合理分布,城鄉經濟和社會生活緊密結合與協調發展,逐步縮小直至消滅城鄉之間的基本差別,從而使城市和鄉村融為一體。
1.2 城鄉一體化的特點。城鄉一體化就是要把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綜合研究,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促進城鄉在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市場信息、政策措施、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事業發展的一體化,改變長期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實現城鄉在政策上的平等、產業發展上的互補、國民待遇上的一致,讓農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樣的文明和實惠,使整個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 廣東佛山發展城鄉一體化的做法和經驗
在推進農村制度創新、發展現代農業、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等具體方面,佛山提出了著力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創新農村體制機制;二是以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為切入點,大力發展現代農業;三是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為著力點,全力解決民生問題。同時配套了21條政策措施,其中有不少是對農村制度的創新發展。比如“鼓勵自愿放棄宅基地使用權且符合規定的農村居民進入城鎮購買自主用房,并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等等。
3 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具體措施
3.1 系統把握、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一是城鄉統一規劃是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核心內容。按照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協調發展的要求,做好總體規劃,明確各個區域的功能定位;立足現有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城鄉發展基礎,有效整合城鄉資源,加大投入,指導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鄉基礎設施的綜合協調發展;加快“城中村”改造,高起點、高標準建設,推進農村融入城鎮、城市的進程。二是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是城鄉一體化的基本保證。認真研究各項政策,加大對農民生產、生活的扶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進一步投向小城鎮建設,完善城鎮社會功能,吸引人流、物流、資金流等向城鎮集聚,增強現有城鎮輻射帶動功能,形成以城帶鄉、以工促農、一體化發展的局面。三是促進城鄉自由流轉是城鄉一體化的主攻目標。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適度規模經營,加快現代農業建設步伐。同時,健全勞動力轉移服務網絡,搞好培訓、中介、跟蹤管理、權益保護等一條龍服務,暢通勞動力轉移渠道,鼓勵、引導和扶持農民進城務工經商。
3.2 掌握好推進城鄉一體化的路徑。
一是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加大對農村的支持力度。我國應該調整投資與消費的比例,逐步提高消費比重,降低投資的比重,使投資與消費的比例逐步達到能夠使經濟長期保持穩定快速增長的水平。二是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解決城鄉收入差距問題,當務之急是應該從體制上解決城鄉居民機會不均等和勞動力市場的地區分割問題。我國需要創造條件盡快取消對農村居民的各種非國民待遇的政策規定,使得農民有與城鎮居民均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三是依靠科技和制度創新繁榮農村經濟。需要繼續加強農業科技研究,通過引進良種,推廣先進的農業技術等措施促進農業豐收,提高農民收入。還需要健全農業社會化的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農產品流通體系;積極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鼓勵龍頭工商企業與農戶合作經營;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促進農村第二、三產業的發展。
3.3 建立健全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合理機制。
一要建立健全“有進有退”的政府引導機制。在統籌城鄉發展,實現“二元結構”向“一元結構”轉變的實踐過程中,關鍵是在于政府正確定位、科學引導,樹立政府在管理市場經濟過程中“有進有退”的新理念。把支持農村、關心農民、調整農業擺到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以建立公共財政、滿足人民公共需要為目標,加大政府對公共產品和農村、農業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從體制機制上發揮政府對農村、農業等基礎設施投資的“引致效應”,形成政府啟動與引導、市場(社會)公共參與,農民積極響應的運行機制,實現城鄉共同富裕和發展。二要建立健全按規律、規則調節資源配置的市場推進機制。市場機制是市場內在的主體機制。一方面,通過政府對法律法規的逐步健全、完善與嚴格執行,充分維護公平與公正,不斷凈化市場環境;另一方面,通過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建立健全社會資源在城鄉之間的市場配制機制,進而形成推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經濟機制。三要建立健全分工協作的產業支持機制。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經濟是基礎,工業是動力,三產是后續動力。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必須按照規模化、基地化、企業化和標準化的要求,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建設龍頭企業帶動型的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培植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充分挖掘本地有特色及發展潛力的農產品,延伸產業鏈,形成產業集群,增強產業的整體實力,提高農業整體效益。四要建立健全涵蓋農村的社會保障機制。①統籌城鄉教育事業發展。②統籌城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加大農村公共衛生投入力度。③統籌社會保障,積極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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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鄉村治理;善治理念;美麗鄉村;城鄉統籌
中圖分類號:C9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32-0075-02
一、善治是鄉村治理的基本趨勢
治理(Governance)主要用于與公共事務相關的管理活動和政治活動。全球治理委員會對治理進行了全面的界定:“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1]。我國學者則從不同角度分析治理和鄉村治理的內涵,徐勇認為“鄉村治理是通過公共權力配置與運作,對村域社會進行組織、管理和調控,從而達到一定目的的政治活動”[2];黨國英認為“鄉村治理是指以鄉村政府為基礎的國家機構和鄉村其他權威機構給鄉村社會提供公共品的活動”[3]。可見,對社會的公共治理目標是能夠使公眾盡可能廣泛地參與發展決策,保障公眾政治自由和參與決策權利的政治意愿,“治理明確肯定了在涉及集體行為的各個社會公共機構之間存在著權力依賴”[4]。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善治”(Good Governance)成為實現治理目標的重要范疇。“善治”就是良好的社會治理,它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是國家與公民社會良好合作的一種新穎關系,善治“是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系和二者關系的最佳狀態”[5]。
鄉村善治就是通過治理農村社區以實現農村社區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動態管理過程。善治理論提示我們鄉村治理的根本改善有賴于形成鄉鎮政權和公民社會合作共治以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多中心治理體系,善治理念是改善鄉村治理的必然選擇[6]。首先,善治理念所提倡的多中心理念,為我國鄉村治理中各種組織性因素提供了完善其組織和人事的基本準則。其次,善治理論有助于實現我國鄉村治理改革模式由國家權力本位型向公民權利本位型的轉化。再次,善治理念所提倡的政府與社會的合作治理理念,有利于“信任”社會資本存量的提升和合作型治理精神和文化的培養。善治的網絡治理理念有助于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尤其是政府之外的主體在改善鄉村治理中的作用。
二、鄉村善治是城鄉統籌發展的必然要求
城鄉統籌是我國解決三農問題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舉措。城鄉統籌是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為目標,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平等、和諧、協調發展的工農關系和城鄉關系,實現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7]。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質就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城鄉二元結構向城鄉統籌發展的有序轉變。因此,城鄉統籌發展的核心價值觀正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是實現統籌發展的過程與手段,而城鄉一體化是城鄉經濟社會融合協調的現代社會結構的實現狀態,是統籌發展的價值目標。
城鄉一體化發展目標的具體內容包括城鄉經濟一體化、社會一體化與城鄉居民生活均等化。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和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等戰略舉措正是圍繞城鄉一體化的具體目標實現而展開的,這與鄉村善治的推進也是密不可分的。
(一)城鄉經濟一體化是城鄉統籌的基本要求
城鄉經濟一體化可以構建更大的區域統一體和重建城鄉之間的平衡。城鄉經濟一體化需要通過有效的鄉村治理解決農村土地資源合理配置與農村土地有效利用的根本性問題。城鄉統籌發展要求協調城鄉資源配置關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8]。鄉村善治的基本目標是充分發揮鄉村自治的基本功能,完善農民集體組織的運行和決策機制,實現土地要素功能的一體化、土地要素地位的均等化與土地要素流動的自由化。
(二)社會一體化是經濟一體化的延伸
實現城市與農村的融合和平等化,通過實行城鄉空間結構優化、推進農業現代化和實施城鄉生態環境一體化建設等措施實現城鄉地位平等和城鄉共同繁榮進步。從這個意義上講,“城鄉統籌是對區域經濟系統中城市與鄉村兩個共生單元的綜合考慮、相互兼顧,以保持二者協調、持續發展”[9]。因此,未來的鄉村治理應當圍繞農村社區形態的轉變,充分發揮集體經濟的社會化職能,為農村居民融入城鄉一體化進程提供綜合平臺。
(三)城鄉居民生活均等化是城鄉統籌的最終目標
城鄉居民共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統籌城鄉發展正是通過增加農民收入、加強農民社會保障、增加農民權益等手段實現城鄉和諧發展。一方面是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問題,為城鄉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另一方面實現農民的市民化,通過農村人口的城鎮化以及農村人口待遇的普遍提高向市民轉變。未來的鄉村治理應當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以保護農民權利特別是土地權利為核心,使農民能夠以土地的權益來分享工業化、新型城鎮化的成果,并建立保障城鄉一體化進程中農民生存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美麗鄉村建設過程中鄉村善治的內在品質
鄉村治理是一種復雜的社會政治現象,涉及國家的權力建構,影響農村的社會穩定。但由于歷史和現實原因,鄉村善治作為一種目標追求實施起來,在現實中仍存在著種種問題或困境。如何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對當前的農村治理模式進行調整和改革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美麗鄉村建設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深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工程、新載體,是統籌城鄉發展實踐的又一重大創新。美麗鄉村建設應以城鄉發展一體化為主線,以提升農民生活品質為核心,著力構建有利于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和永續發展的農村產業結構形式、農村建設管理模式和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美麗鄉村是實現美麗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核心內容,美麗中國戰略是在中國建設生態文明的關鍵時期提出的,“體現了中國現階段發展理念和發展思路的轉變,是中國推動地方經濟發展模式轉型的重要手段”[10]。在美麗鄉村建設進程中,需要積極貫徹“善治”的鄉村治理理念,以謀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為最終目標,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區和諧,而這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密切聯系的。
1.生態文明理念下的統籌性推進
美麗鄉村建設首先應將新農村建設放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格局中來謀劃部署、統籌推進。美麗鄉村是美麗中國的具體實施途徑,“美麗中國”是一個集合和動態的概念,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的中國實踐,而生態文明建設是實現美麗中國的基礎和保障[11]。美麗鄉村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城鄉均衡發展的過程中實現生態富民與綠色鄉村的基本目標。
2.以人為本理念下的主體性參與
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本質要求,它滲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尊重人的合理利益與個性發展[12]。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需要培養村民的主體性意識,鼓勵和保障農民直接參與鄉村公共事務,這種參與應該是有序化的制度性參與。村民的主體性參與也符合直接性參與民主政治的治理理念,強調公民對公共行政和政治生活的直接參與,有利于激活公民精神和培養現代公民,是政治和行政民主最充分的體現。因此,村民的主動性和直接下的政治參與是鄉村治理的重點,包括制度化參與和而非制度化參與都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的程度。
3.公平法治理念下的和諧性構建
公平和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鄉村法治和公平是解決中國鄉村治理問題的重要保證。善治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基于民主和法律的治理,亦即民主治理和依法治理,將管理社會事務和保護公民自由等都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公平法治的治理理念是為了構建真正的鄉村和諧,包括村民之間、村民與集體之間,以及村集體與鄉鎮之間協調合作的社會關系。鄉村善治的實現要求在鄉村治理主體上、鄉村權力流向上和空間上的多中心,要求變單一的自上而下權力流向為上下左右互動的多元權力流向。通過對鄉村和諧社會構建,能夠促進鄉村治理主體間對公共權威的高度認同和相互合作,增進公平與效率,因此完善我國鄉村治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結語
鄉村治理機制創新是鄉村治理的重要問題之一,也是學者們一直所討論的話題。美麗鄉村建設不能局限于鄉村的自我完善,而是應當順應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歷史趨勢,完善多元、自治、有效的鄉村治理機制。傳統的鄉村治理是由政府主導下的治理模式,即所謂的“鄉政村治”,但這種制度設計和實踐中帶有濃郁計劃經濟色彩的治理方式,正被市場經濟催生出的多元治理模式所打破。在市場經濟發展的背景下,由于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利益需求的多樣化,嵌入市場因素的鄉村治理模式成為鄉村治理的趨勢和必然。我國鄉村治理應當適應多元化中心的趨勢,充分發揮不同治理主體的功能,政府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轉變職能,通過制度性安排來構建平等自主、具有活力的多元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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