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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陽朔;民居旅館;發展
一、引言
陽朔位于桂林市南面63公里,是最早確定的“國家級風景旅游名勝區”之一,因“桂林山水甲天下,陽朔風光甲桂林”的傳唱和優美絕倫的田園風光著稱于世,距今已1400余年。陽朔屬地為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境內有奇特的山峰2萬多座,大小河流16條,自然景點110多處,田園風光如詩如畫、豐富的文化遺產、古建筑、古橋梁、名人紀念地、摩崖石刻點綴于山水之間,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交相輝映,被譽為“中國旅游名縣”。2010年,全縣接待游客人數811.3萬人次,同比增長12.7%;入境游客120.8萬人次,同比增長19.6%;住宿人數266萬人次,同比增長24.9%;實現旅游收入31.5億元,同比增長30.2%。陽朔民居旅館在此背景下迎來了廣大的發展空間,也為游客提供了另一種住宿體驗。
二、陽朔民居旅館的起源與發展現狀
(一)民居旅館的內涵
民居旅館在國外已發展得比較成熟,現今我國民居旅館的發展勢頭迅猛,民居旅館受到廣大游客關注。民居旅館是居民將自己家庭多余的房間出租給游客,從而獲取一定的經濟收入的一種旅館經營方式。現在的民居旅館已成為游客旅游的住宿的新選擇,新體驗,成為旅游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陽朔民居旅館起源與發展
陽朔民居旅館的出現主要是因為游客自己希望體驗當地的風俗民情,感受當地的生活氣氛,同時也比較經濟實惠。陽朔最早的民居旅館要追溯到1996年,當時主要還是在陽朔縣城的西街,后來才逐步向周圍景區和農村發展的。西街的家庭旅館起初是由李莎餐館興辦的,專門接待背包老外,以體驗西街的民俗。隨著中外游客從地球各個角落慕名前來,一到陽朔,即流連忘返于山水之間,探勝尋幽于山村古居之旁,進而入住當地農民家中,觀察了解農民的鄉土人情、風俗習慣,陽朔民居旅館慢慢興旺發達起來。發展至今陽朔縣共有農民開辦的民居旅館有200余家,床位6000多張。
(三)陽朔民居旅館的作用
1、能有效緩解旅游高峰期陽朔境內住宿緊張的狀況
隨著陽朔旅游知名度的擴大,中國交通道路的便捷以及中國人均收入的增加,國人的旅游欲望空前高漲,自中國休假制度進行調整后,陽朔的旅游也迎來了空前的發展時期,一到旅游高峰,陽朔縣城擠滿了游客,游客的數量往往是平日的好幾倍。賓館、酒店的造價較高,運營費用也不菲,客觀上不可能以高峰期的游客量為標準修建足夠多的賓館、酒店。因此,陽朔通過興辦民居旅館的形式提供住宿條件,既可以緩解旅游旺季時當地住宿接待設施的壓力,又可以為游客提供別樣的住宿體驗。
2、能提高當地居民的經濟收入
與其他投資相比,民居旅館投入小、回收快,且市場風險小、有保障。因而,本地居民自辦的在自己家種開辦旅館,加入旅游行業,這也是當地居民參與旅游發展的過程。也為開辦旅館的居民提供了一條經濟來源,增加了當地居民的收入,調和了當地居民與游客之間的關系,同時也為當地的經濟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3、加大文化體驗元素
民居旅館,除了價格低廉是吸引旅游者的一個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能展現當地文化的建筑風格和生活環境,以及能給予游客感受當地居民日常生活氛圍這種特殊體驗的優越條件。選擇入住民居旅館的游客在此能品味陽朔當地的地方風情與文化底蘊,不僅有悠久的歷史、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蘊,還有一種能夠滿足游客體驗典雅古樸的精神回歸需求的住宿方式。民居旅館已成為游客旅游的一部分內容,已成為游客很有新奇感的經歷,成為代表區別于游客生活環境的風土人情,成為一種表現地方民族文化的載體,大大加大了游客文化的體驗。
4、迎合背包游客的消費需求
背包游客儼然已成為中國旅游大軍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在旅游消費過程中不僅希望感受到原始、真實、樸實的山水風光和人文風情,在經濟消費上,他們希望有干凈、整潔、安全、價廉的住宿條件即可。而與賓館、酒店動輒200-300元每晚的住宿費用相比,陽朔民居旅館收費不高,大約在80-100元一間,這也正適合于來陽朔的大多數旅游者尤其是背包游客的需求,受到的游客的追捧。
三、陽朔民居旅館業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民居旅館的發展缺乏總體規劃
當前,陽朔縣的民居旅館發展比較迅速,雖然陽朔縣政府在2004年12月出臺了《陽朔縣民居旅館(店)標準》、《陽朔縣家庭旅館(店)管理暫行辦法》,在建筑設計與維修、村容村貌的整治方面,給予重點指導和資金扶持,以點帶面,促進全縣民居旅館的發展。但是由于缺乏整體規劃而存在一定的自發性和盲目性。
(二)一些民居旅館缺乏地區特色
由于開辦民居旅館成本低、風險小、收效快、手續簡便,致使民居旅館的建設呈現出了一種一哄而上的態勢。由于缺乏正確的規劃指導,許多民居旅館在改建時未能將當地的傳統居住文化融入其中,充分體現當地特色,缺乏民居的韻味。特別是后建的民居旅館,當地居民借助著自家的宅基地在著名景點位置附近的,最初受經濟條件限制,當地村民先是在自己宅基地上興建房屋供自己居住使用,當積蓄增加后,再投資將自己房屋建成民居旅館,這樣的建設一般都缺乏整體規劃,難于與周圍山水風光交相呼應,大大影響了陽朔山水田園景觀的協調性。
(三)民居旅館周邊環境急需整治
陽朔縣城的民居旅館因《陽朔縣民居旅館(店)標準》和《陽朔縣家庭旅館(店)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對于民居旅館內部住宿條件有統一的檢查標準,房間整體衛生能滿足整潔、干凈、衛生的要求。但是民居旅館的外部環境,尤其是在縣城之外的田間山頭的農村內的民居旅館的外部環境狀況堪憂。每當游人眾多,尤其是在黃金周時節,農村里面的環境承載力受到了極大的挑戰,不僅要處理居民自己的生活垃圾,還要處理游客生活和旅游垃圾,壓力大,往往致使一些民居旅店比較聚集的地方農村,垃圾堆積成山,影響旅游外部環境,讓陽朔秀美山水田園風光大打折扣,最后影響游客旅游興致。
(四)宣傳力度有待加強
目前陽朔的民居旅館的宣傳都是各自為政,各自宣傳,各自經營。雖然陽朔西街的桂花街民居旅館一條街、陽朔歷村的民居旅館、月亮山民居旅館、興坪的民居旅館盛名在外,但是鮮見整體宣傳,大部分靠口頭傳播,人際傳播,雖然傳播效果好,但是影響面窄,不利于廣大游客了解信息,擴大受眾面,而陽朔民居旅館整體的宣傳更是少之又少,可見其整體宣傳的力度有待加強。
四、陽朔民居旅館的發展建議
(一)加強管理,制定發展規劃
要想促進陽朔縣民居旅館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陽朔縣政府、陽朔縣旅游局的引導、規劃和管理。在陽朔縣政府編制的《陽朔縣民居旅館(店)標準》、《陽朔縣家庭旅館(店)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盡快快編制民居旅館旅游的發展規劃大綱,制定與之相呼應和配套的指導綱要,落實相關的指導思想、建設標準、環境整治規劃、旅游線路策劃等措施,做好全縣民居旅館的規劃、規范、引導等工作,幫助陽朔民居旅館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同時以鄉、村為主,鄉鎮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并成立緊密度不同的民居旅館管理公司,改變當前各自為戰、缺乏管理等的無序競爭狀況。
(二)多方籌集資金,營造民居旅館持續發展大環境
陽朔民居旅館的發展陽朔縣城及周圍鄉村干凈衛生安全的村落環境。而健康良好的村落環境需要多方重視,加大投入,因此要多方籌集資金,做好民居村的規劃、村莊整治等工作。可以分別通過村民自籌、縣政府補貼、到爭取國家旅游專項資金、國債旅游專項資金的投資的途徑,積極爭取旅游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古民居建筑的維修整治方面、村莊環境整治等方面,加大投資力度,爭取一個良好的陽朔投資發展環境,同時也為民居旅館營造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諸如,2011年陽朔縣財政已投入5000多萬元完成了漓江沿岸、桂梧高速、桂陽公路、百里新村等區域6788座房屋立面改造。使“坡屋面、小青瓦、白粉墻、花格窗、吊陽臺、石板路(水泥路)”桂北民居風貌成了重要的旅游元素之一,提高了田園風光鄉村游中外游客的興致,同時也使陽朔民居旅館的建筑特色突顯。
(三)完善經營方式,突顯文化特色
陽朔居民在民居旅館的經營的過程中,不斷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斷完善經營方式。在民居旅館的建設和經營的過程中,將當地的傳統居住文化融入其中,無論從建筑的外觀設計還是接人待物上,充分體現本地所特有的居住文化,這樣的民居旅館才是真正有吸引力的旅館,這樣的民居旅館才會長盛不衰,永葆生命力。讓游客在民居旅館的休憩中,在陽朔人生活風貌的庭院里,在與主人同吃同住親密接觸中,能更好地了解陽朔的民風民俗,直接感受、觸摸到豐富獨特的陽朔山水風光的文化、歷史與民俗,給自己的旅程增加更多的文化內涵和特色。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作用日益彰顯。勞動力市場調節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化轉移速度不斷提高。與此相反,傳統市場體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鄉隔離模式下的許多制度扔阻礙這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是合法權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護。由于歷史級制度為得到根本改進,有些地區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差距顯著。農民是我國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農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農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我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筆者與小組成員深入調研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并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據了解,新農村建設后農民越來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為了了解安義石鼻鎮居民的法律意識特進行此次關于農民法律意識的調研,本次調研以調研問卷形式為主,非結構式訪問的方式為輔,在發出的100分問卷中,回收率為76 % ,其中有效率為 65% ,其中年齡分布比較平衡。于此可見,此次調研的結果真實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隨著各界堅持不懈地開展普法工作以及媒體對以案說法的報道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開始加強,農民也越來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于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情在處理問題是在某種程度上占了極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足。小組在安義石鼻鎮調研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第三,權利意識淡薄。民不與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深深的影響著一群人。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著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著重于法的政治統治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
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第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成為制約市民法律素質提高的瓶頸。當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規數量明顯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對內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規僅在10種以下,對不同類別的法律法規認知水平不均衡且帶有明顯的選擇性。法律認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響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數居民認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維權意識比較強烈的情況下,法律知識的缺乏可能會導致一些不理智行為。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于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研過程中,發現現在安義縣石鼻鎮在接受調研的人群中學歷在高中以上的 僅為23.85% ,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第二,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第四,當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徑很少,當地居民的遇到問題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夠找那些途徑以獲得幫助,他們(他別是年齡較大的人)遇到問題解決不了的話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決方案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農民思想觀念或多或少發生了一些改變,但這遠遠不足。要想把我國建設成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法治國家必須轉變農民的思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做一個現代農民。小組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積極探索農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關鍵我國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全社會的法律宣傳教育,目的在于讓全體社會成員獲得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情感,確立法律信仰,這種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農村地區所取得成效低于預期值。因此,首先要從發展的視角搞清楚現階段農民對法律的需求,這樣才能避免形式主義普法,提高農民學習法律的熱情和自主性,同時要加大投入,突破陳舊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將普法的重點放到現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傳上來,提高農民對法律的深層認識。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群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說教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說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咨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于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強法制建設進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要使農民都進行有效的社會參與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必須有完善規范的法律體系。政府應對村委會工作制度進行法制改革,保證村委會有效快速的進行基層工作,使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管理自己的事務。
此外,對于農村留守的老人孩子應采取一些針對的方式。
法治建設為民。社區法治建設必須得到群眾的理解、支持,才能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因此社區法治建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都必須是為民。高升堅持法治建設為民理念,緊緊圍繞法制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重點,抓住法制隊伍和法制陣地建設兩個關鍵,整合資源,大力推進了社區法治建設“六個一”工程,全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了社區的平安、穩定、和諧。一是組建一支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隊伍。14年前,在集體經濟還非常薄弱的時候,深深懂得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的高升人,花重金率先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由法律顧問對重大決策、合同簽訂、資產處置進行嚴格依法審查;組建“德樂調解俱樂部”和以盈科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為主體的法律義工隊伍,為居民提供免費法律服務;邀請法官、檢察官、警官進社區,開設法律門診,為居民提供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二是建設一個高標準的法制文化廣場。鑒于高升的發展受益于法治建設,在完成農民“兩安”之后,為進一步推動法治建設升級,投資30萬元將高升市民廣場改造為高升法治文化廣場,為突出法治建設主題,在廣場上建設了一個法治主題雕塑(和平鴿),兩個宣傳法治理念小雕塑、一排法治宣傳櫥窗,兩個電子顯示屏以法治宣傳為主,滾動播放各類法治欄目、法治專題宣傳片和各類普法資料。三是社區投資購置各類法律圖書,形成了一個法律圖書角;組織開辦了一所居民法治學校,制定了一套居民學法制度,定期有針對性地舉辦各種法律講座、法律咨詢、以案說法等普法宣傳活動,有效提高了居民法律意識。
法制文化育民。人民群眾是法治建設的主體,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決定著法治建設的成敗。高升社區在開展法治建設過程中,緊緊抓住宣傳法制文化、傳播法治理念、營造法治氛圍這一根本,多措并舉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一是開展全民普法教育。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題,以宣傳資料、掛圖、宣傳欄、居民法治學校、法律圖書角、法治題材的電影、法治文藝演出、法律知識有獎競賽等多種法制宣傳形式為載體,采用方便群眾參與,易于群眾理解的方式,每年至少組織8場次以上的法制宣傳活動,深入開展以憲法和與公民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全面法律宣傳教育,使社區群眾受教育率達到100%。二是開展重點普法教育。在沒有轉為社區之前,組織支村兩委、村民代表集中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管理法》、征地拆遷安置等法律法規;轉為社區之后,組織社區兩委、樓棟長、志愿者隊伍集中學習《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依法辦事、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十四年來,各類矛盾糾紛都得到了及時的處理,沒有發生過,沒有發生非法,社區和諧穩定的局面有口皆碑、有目共睹。三是開展專題普法教育。利用德樂園青少年教育基地,開展“四個一”(上一堂法治教育課;看一部法治專題片;辦一期法治宣傳報;搞一次法治知識競賽)法制教育活動,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法律,使社區青少年法治意識、防范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明顯提高。利用居民法治學校,組織外來流動人口,邀請法律專家開展勞動保障、工資待遇、子女教育、社會保障、法律援助等和流動人口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專題講座。利用法治文化廣場每月組織開展一個專題法制宣傳活動。如一月份開展送“法治春聯”活動,重點開展元旦春節期間的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宣傳;3月8日,組織開展“關愛婦女,反對家庭暴力”法制宣傳日活動;3月15日,組織開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日活動;”5•1”勞動節前后組織開展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宣傳日活動;6月26日,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日活動……,豐富的廣場文化活動讓居民在參與中享受了學法的樂趣。
法律服務惠民。高升社區組建了近兩百人的法律服務隊伍。在服務內容上,全方位開展安全法律服務、法律專業服務(培訓、咨詢、、援助、公證等);在服務方式上,開展常年法律顧問坐班服務,德樂調解俱樂部上門服務,“三官五員”預約服務。在安全服務方面,高升社區高標準建設兩個社區警務室,27個治安巡防站,組建了300人的綜治維穩隊伍,全方位開展社區治安防范、社區矯正、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流動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服務。在法律專業服務方面,圍繞基層民主管理、征地拆遷、勞動保障、房屋租賃、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婚姻家庭、財產繼承、公司運作等社區熱點問題,每年至少安排四次以上的法律培訓講座;常年法律顧問每周五在社區坐班,為居民提供法律咨詢,及時免費調處各類糾紛,及時優惠滿足居民的各類法律服務需求,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法律援助,針對居民出租房屋糾紛較多的現狀,為有效減少和杜絕此類糾紛,專門為居民起草了規范的房屋租賃合同。社區居民財產較多,婚姻、繼承導致的財產分割糾紛多,此類糾紛具有一定的隱私性,德樂調解俱樂部的同志總是主動上門進行調解。特別是調解俱樂部主任易新明同志,在社區威信高,他的手機從來不關機,十四年來,經他成功調處的矛盾糾紛兩千余起,居民親切稱他為“易得通”,一是電話容易打通,二是經他調處的矛盾雙方思想隔閡容易通。在法律志愿服務方面。“三官五員”和社區法律義工都公開服務承諾,公開手機號碼,公開QQ號,居民遇到涉法涉訴問題、治安刑事案件、辦理公證業務、辦理證件等都可以及時聯系他們,由他們給予專業的法律指導,引導居民群眾依法辦事,為居民群眾排憂解難,做到了把矛盾化解在社區,解決在萌芽狀態。
作者:王文杰單位:長沙市洞井街道辦事處
關鍵詞:大學生 法律需求 法律意識
在當今社會,大學生的各方面都需要法律的支撐。因此,他們對法律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化。為了進行普法宣傳,高校長期以來也做出了諸多的努力,不斷嘗試各種形式使大學生的法律需求獲得滿足。同時,大學生通曉各類型的法律知識,對于將來的職業生活意義非凡。因此,把握大學生的法律需求現狀,提升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已經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
一、大學生的法律需求現狀
何謂法律需求?法律需求就是主體(國家、社會或公民)對法資源的肯定性要求。相應地,大學生的法律需求是指大學生對法律能夠滿足自身多層面需要的欲求。然而,從目前大學生的法律需求現狀來看,他們的法律意識狀況著實讓人憂慮。大學生的法律需求現狀表現如下:
(一)大學生對法律的需求不高
由于部分大學生的權利意識淡薄,對法律的需求仍比較低,學習法律知識的欲望不強烈且獲知渠道一元化,鮮少主動吸收法律知識,與思想活躍的大學生形象相悖,這一狀況普遍存在。雖然大學生在自身權利遭受損害時會運用法律手段,但對國家執法部門與司法部門不是非常有信心,國家仍需持續加速法制中國建設的步伐,加強全民特別是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二)法律教育內容欠缺,教育形式單一
首先,高校太注重對抽象的法學理論的教學,提供的法律教育欠缺。法學理論具有指引性,指導著相關部門法的制定,其抽象性對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也是相當深奧的,要是給其它專業學生講授這些晦澀難懂的法學理論,不僅難以迅速消化吸收,更甚會澆滅學生學習法律的熱情。
其次,高校提供的法律教育形式單一。高校提供的法律教育種類少且僅僅通過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一科來實現對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教育,同時鮮有別的法學類選修課程開設,實在無法滿足大學生獲知法律的需求。
二、大學生法律需求狀況的形成原因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法律思維方式不成熟
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法律思維方式不成熟造成對某些法律的片面理解。絕大多數大學生在其權益遭受損害時會持一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就此作罷,導致在實際生活中漸漸遠離法律,從而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漸趨變淡變薄,同時也是招致少數大學生對法律的需求不濃的首要原因。
(二)高校大學生對法律課的關注不夠
如今的大學生絕大部分注重專業課的學習,對基本的法律課關注并不高。其一,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學時較少,在短期內要實現學生的法律認知水平提升一個臺階是有一定難度的。其二,高校學生的就業壓力和學業壓力也造就學生對法律知識渴望度不夠。所以,在這限定的課時內,大學生獲取的法律知識同樣是受限的,以致大學生對法律的需求不高,難以成為大學生需求點。
(三)陳舊的教育理念的消極作用
伴隨著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以培養人才為目標的高等教育已轉向以提高民眾素養為其目標。這么一來,法律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該從僅注重學習法律知識向提升學生的法律素養轉變。但事實上,高校在目前的法律教育實踐中,沒有太注重對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培育手段仍屬于傳統的講解基礎法律知識的形式。高校盡管明了“法律意識”的重要作用,但在現實中卻忽視對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
三、滿足大學生法律需求的對策
(一)加快立法進程,推進法制建設
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較為系統的法制體系。但日趨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又對已成形的法律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快立法進程,制定系統的法律體系是法治中國的客觀需要,同時又為大學生享有優良法治氛圍創造條件。
(二)創建法制校園文化
1.加強對當代大學生的法制教育
第一,促進法制課程改革。高校必須提升對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必須考慮周全大學生自身的特質及需求,有計劃、有針對地開展教學,設置多元化的法律課程,從而使法律教育收到實效。如創新教學方法、豐富教學內容、建立高效實踐環節、拓寬法制教育途徑等。
第二,加快校園文化建設步伐。學校應時常進行以法制培育人的校o校規教育,對大學生的不端行為及時矯正,營造良好的校園法制宣傳環境,宣傳各式各樣的法律教育。
2.提升大學生的法律實踐素養
高校應充分注重實現法律實踐活動與法制教育的無縫連接,所學理論不能脫離實際,否則將對提升大學生的法律實踐素養產生阻礙。學校可以邀請法官、律師來校舉行法律講座;召集學生開展“模擬法庭”等系列活動。法律實踐活動不但助于燃起學生學習法律的熱情,還益于培養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
(三)重塑大學生權利意識
如前所述,由于大學生權利意識淺薄,以至于法律需求不高。要改變這種情況,急待重塑大學生的權利意識,不能凡是忍氣吞聲,要使他們認識到,權利是實現自身利益與意愿的手段,輕視權利意味著無視自己的人格價值;使權利意識成為大學生的內在欲求與基本價值取向,以此喚起大學生的法律需求,從而大大激發起學生學習法制的熱情,加速法治中國建設。
總之,只要高校積極探索,整合多種有益因素,必定能夠增強大學生學習法律的自覺性、自主性,強化依法治國的信念,以后從事工作必定能夠在憲法、法律所準許的范圍內,為中國的現代化事業奉獻自己的綿薄之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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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橋蓮.網絡環境下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J].科教文匯,2013,(05).
最新國家憲法日學習憲法的心得體會
我們的家由愛撐起,我們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之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經久不衰,就因為我們——以和為貴。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我們有義務維護國家的“和”,就有義務去了解和維護能夠讓我們家融國和的根本——《憲法》。
在許多人心里,憲法是高高在上的,似乎離我們很遙遠,30歲的小張曾經也這么想,直到……
從他出生開始,他就受到了憲法的保護,他和其他人一樣有了作為一個單獨個體的“人”的權利,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都不能隨意地傷害他、虐待他;6歲,他上小學了,他有接受教育的義務和權利;18歲,他成年了,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他有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有了贍養父母的義務了;22歲,他大學畢業了,要找工作啦!曾經的“熊孩子”也要獨立勞動維持生計了,他要行使勞動的權利與義務了;23歲,工作一年的他第一次休年假——勞動者是有休息的權利的;26歲,他牽著心愛的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了“小小張”,小張不僅要贍養父母,也要養育“小小張”了,因為婚姻、家庭、父母、兒童都是受法律保護的;29歲,他買下了自己的房子,雖然很辛苦,但是生活也多了一份踏實,多了一份幸福,因為他的房子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30歲,也就是現在,小張的父母退休了,倆老人來到小張所在的城市,他們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這退休的老倆口的生活也受憲法的保護。
30歲的小張轉變了想法: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法之母,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我們呢?是無數“小張”中的一員,從呱呱墜地,憲法就像一把無形的巨傘,時刻保護著我們,讓我們倍感安全、幸福,讓社會愈加融洽、和諧,讓國家日益強盛、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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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社區居民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即將到來之際,錦花社區緊緊圍繞“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宣傳主題,精心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的系列法制宣傳教育活動。_年11月24日上午,錦花社區聯合浙江一華律師事務所組織開展了法律咨詢進社區活動。此次活動邀請了浙江一華律師事務所的陳紅芳律師來到社區為居民進行法律知識解答。在活動中,向前來的群眾發放了法律常識宣傳材料。
居民群眾參加活動的熱情很高,前來咨詢的居民高達30多人,現場提出了許多問題進行法律咨詢,其中包括:房屋拆遷問題;房產繼承問題;什么樣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工傷的界定范圍;無籍房確權等問題,就群眾提出的問題,陳紅芳律師進行了細致、耐心的解答,使居民增長了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
通過此次活動,提升了法律宣傳效果,極大增強了廣大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同時也在居民中掀起了一輪學法、守法的浪潮,形成了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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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們小學生眼里似乎遙之不及,實際上卻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從小就得遵紀守法,做一個學生。
我們要懂法律,遵守法律,這樣才能保護自己不受傷害,讓自己不受侵害。學習法律可以讓我們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規范自己的行為舉止,避免觸犯法律。
這兒有一個例子;有一個品學兼優、善良可愛的小學生——小民,他經常受到家長和老師的表揚。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見幾名同學聚在一起,過去才得知他們要去網吧。“網吧”這個家伙對小民來說,非常新鮮,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長期沉迷于書海的他還從未玩過網絡游戲,一下子就著迷了。一開始還是用自己的零花錢和早餐錢,上完課才去上網,緊接著上課也想著網絡游戲,變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種種借口曠課,逃學,整天泡在虛擬世界里,夜晚也稱在同學家整晚不歸,最后他沒錢了,就以大欺小,搶低年級同學的零花錢,結果在一次搶錢時,被警察當場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時時刻刻向他攻擊的網癮,撞墻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