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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拼接復原 特征點匹配 Moravec角點檢測
1 研究背景
破碎文件的拼接在司法物證復原、歷史文獻修復以及軍事情報獲取等領域都有著重要的應用。傳統上,拼接復原工作需由人工完成,準確率較高,但效率很低。特別是當碎片數量巨大,人工拼接很難在短時間內完成任務。本文利用數學建模,借助MATLAB、SPSS軟件研究試圖雙面打印文件碎紙片的自動拼接復原,以提高拼接復原效率。
2 數據提取
利用題目給的為碎紙片的圖片,先使用MATLAB軟件讀入圖片,把圖片特征位置信息轉換為數字矩陣。
MATLAB函數為:imread(‘file name’)。
3 問題求解
3.1 Moravec角點檢測模型的建立
由于雙面打印文件中碎片數量眾多,利用圖片邊緣灰度矩陣進行匹配時會產生龐大的數據,實際操作過程中進行人工干預會產生很大誤差。
本文采用基于特征點的圖片拼接模型,并取各矩陣的角點為特征點。圖像拼接的質量主要依賴于圖像配準的程度,因此圖像的配準是拼接算法的核心和關鍵。算法的總體思想是既要保證配準的精度,又要保證計算量不要過大。
基于特征點匹配的圖像拼接算法包括:特征點檢測、特征點匹配、空間變換、圖像融合。下圖1是基于特征點的圖像拼接流程圖。
用特征來建立兩幅圖像之間的匹配對應關系,所以提取好的特征是特征匹配的關鍵,那么選擇高精度的提取方法至關重要。特征提取的難點在于自動、穩定、一致性的特征提取。特征點中主要的一類是角點,本文采用的是Moravec角點檢測算法。
Moravec角點檢測算法的基本思想是,以像素的四個主要方向上最小灰度方差表示該像素與鄰近像素的灰度變化情況,即像素的興趣值,然后在圖像的局部選擇具有最大興趣值的點(灰度變化明顯的點)作為特征點。
具體算法如下:
STEP1:計算各像素的興趣值IV(interest value),例如計算像素(c,r)的興趣值,先在以像素(c,r)為中心的 n×n的圖像窗口中(如圖2所示5×5的窗口)計算四個主要方向相鄰像素灰度差的平方和:
STEP2:根據給定的閾值,選擇興趣值大于該閾值的點作為特征點的候選點。
閾值的選擇應以候選點中包括所需要的主要特征點,而又不含過多的非特征點為原則。
STEP3:在候選點中選取局部極大值點作為需要的特征點。在一定大小的窗口內(可不同于興趣值計算窗口),去掉所有不是最大興趣值的候選點,只保留最大興趣值的候選點,該候選點即為一個特征點。
3.2 拼接復原結果
將處理后各組數據帶入特征點檢測算法模型可得即得到附件中各圖片之間的匹配順序。
3.2.1 a面碎紙片拼接復原結果
附件中a面碎紙片復原順序如表1。
3.2.2 b面碎紙片拼接復原結果
附件中b面碎紙片復原順序如表2。
3.2.3 a、b面碎紙片拼接復原圖(如圖3)
3.3 模型評價
雙面打印圖片進行匹配復雜,利用圖片邊緣灰度值矩陣或聚類分析進行匹配時會產生龐大的數據,實際操作過程中進行人工干預產生誤差太大。采用基于特征點檢測算法模型中Moravec角點檢測算法,優點是:
①復原準確率高;
②自動化程度高,即人工干預量小;
③通用性好,盡可能適用多種分割模式下的碎片。
本文在一定意義下得到的結果比較精確。若碎紙片有效特征能進一步提取,既有邊界的像素分布信息、匹配信息、又可利用非邊界區域的文字結構及拓撲信息,行列信息,字體字號,標點符號等,建立正誤判別自動化程序。則依次程序進行拼接復原時,拼接結果可以大大提高精確度并能減少用時。
參考文獻:
[1]賈海燕,碎紙自動拼接關聯技術研究[D].國防科技大學,2005.
[2]云舟工作室,MATLAB數學建?;A教程[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1.
[3]姜啟源等,數學實驗[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基金項目:
【關鍵詞】 腹腔鏡;開腹;脾切除
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TP)是一種由自身抗血小板抗體引起的血小板破壞增加的自身免疫性疾病[1]。脾切除是有效治療此病的方案之一。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微創的治療觀念被越來越多的患者及醫務工作者所接受[2]。我院開展腹腔鏡下脾切除治療ITP,取得了較為滿意的結果?,F選取我院2012年4月~2014年4月經手術切除脾治療的ITP患者56例,對比分析腹腔鏡脾切除與開腹脾切除的臨床療效以及預后。現結合文獻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收集我院2012年4月~2014年4月收治的ITP患者56例,均滿足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診斷標準[3]。男性14例,女性42例;年齡29~58歲,平均年齡(41.5±4.4)歲;病程2個月~3年,平均病程(7.7±1.2)個月。按照選擇術式的不同,分為觀察組(30例)和對照組(26例)。兩組患者在性別比例、平均年齡、病程、病情、體重指數(BMI)等方面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 入選標準[3] 56例患者確診慢性ITP后,內科治療6個月無效;對激素或免疫抑制劑應用有禁忌者;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療效差,或需要用較大劑量維持者,激素副作用明顯;血小板標記檢查結果顯示血小板主要潴留在脾臟;肝腎、心肺功能等機體狀況評估能耐受此手術者。
1.3 方法 術前血小板計數低于100×109/L者,術前1d輸注30U的血小板懸浮液。觀察組:采用左前側腹壁手術路徑,頭側抬高15°,右側傾斜45~60°。采用四孔法,分別置于劍突下、左鎖骨中線肋緣下、劍突和臍連線中下1/3處和左腋中線肋緣下。用超聲刀斷開脾結腸韌帶和脾周圍小血管后離斷胃短血管,稍作止血后向脾上極分離,用腔內直線型切割吻合器離斷脾蒂完成切脾。將脾裝入標本袋,碎脾后取出,徹底止血后術畢。
對照組:選擇傳統的開腹脾切除,操作方法不作贅述。
1.4 觀察指標 觀察并記錄兩組患者手術時間、平均出血量、平均住院時間、鎮痛藥物應用率及術后首次排氣時間[4]。
1.5 統計學處理 所有記錄數據應用SPSS19.0統計軟件分析處理,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P
2 結 果
與對照組相比,觀察組患者在術中出血量、手術時間、術后鎮痛藥物應用、胃腸功能恢復時間、住院天數等方面優勢明顯(P
表1 兩組患者術后觀察指標對比
注:與對照組相比,* P
3 討 論
ITP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自身血小板抗體的存在,血液循環中的血小板結合自身抗體后被脾臟和肝臟的網狀內皮系統加速清除[5]。脾臟不僅是血小板清除的重要器官,也是血小板抗體產生的主要部位。故脾切除術是治療ITP的有效方法。隨著醫療微創技術的發展,選擇腹腔鏡下脾切除治療ITP的患者越來越多,由于傳統開腹脾切除術術后切口疼痛劇烈、瘢痕大、住院時間長、術后并發癥多等不足[6],臨床選擇已經越來越少。本文為了深入地了解兩種手術方式的特點,以便為臨床醫生選擇手術方式提供一定參考,對兩種術式的一些臨床指標進行了觀察對比。
本研究顯示,腹腔鏡脾切除組相比開腹脾切除組,術中出血量更少,住院時間更短,疼痛程度更輕,術后恢復更快。腹腔鏡下脾切除術操作時間短,能有效控制術中出血[7],損傷小,患者術后疼痛小,腸道功能恢復快,可以盡早排氣,術后抗生素應用減少。而且腹腔鏡下術野清晰,完全可以發現副脾的存在[8],能夠保證脾臟切除的完全,保證治療質量。
綜上所述,腹腔鏡下脾切除術相比傳統的開腹脾切除術,手術時間短、術中出血少、術后鎮痛藥應用率低、胃腸功能恢復時間短、住院時間短,優勢明顯,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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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平,閆慧明,賈彬.脾切除難治性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臨床分析[J].中國醫療前沿,2012,6(20):40-42.
[3] 黃琳,佟曉光,劉會薈.脾切除治療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療效及影響因素分析[J].臨床外科雜志,2011,32(8):612-614.
[4] 李小倩.難治性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治療現狀[J].實用醫學雜志,2012,28(4):664-666.
[5] 韋夙.脾切除治療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22例[J].廣西醫學, 2011,33(8):1032-1034.
[6] 張建成,吳剛,李紅光. 腹腔鏡脾切除術治療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15例[J].中國醫藥科學,2012,2(18):25.
【關鍵詞】第三方電子支付;支付風險;立法
一、第三方電子支付及其支付風險
(一)第三方電子支付的的概念和特點
第三方電子支付是一種小額電子資金劃撥。所謂“第三方”,是區別于銀行和客戶的支付清算組織,該類組織通過提供銀行網關接口或虛擬賬戶等中介服務,來滿足客戶收付款的需要。
第三方電子支付具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技術性。第三方電子支付屬于電子支付的范疇,支付指令以數據電文形式通過互聯網進行實時傳遞,具有無可比擬的高效性,適應了電子商務的現實需要。二是消費性。第三方電子支付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消費性電子商務的客戶與小型商戶,為他們之間的交易代收款和代付款。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憑借其資金、技術和管理上的優勢地位,往往通過格式合同確立對己方有利的支付服務規則。因此,通過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合同的相對性,保障第三方電子支付客戶利益勢在必行。
(二)第三方電子支付中的支付風險
第三方電子支付中的支付風險,即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支付服務存在瑕疵,包括支付錯誤、支付遲延或支付失敗等情形。根據具體來源的不同,支付風險分為四種:一是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及其內部工作人員過錯而造成的風險;二是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客觀必要的原因而造成的風險,例如由于系統停機維護而暫停支付服務;三是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以外的機構或個人原因而造成的風險,例如供電部門突發停電、黑客入侵計算機系統等;四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風險,例如火災、地震等造成計算機系統癱瘓。
對于上述支付風險,是否應該賠償、如何歸責、如何賠償等問題,深刻影響著第三方電子支付及其客戶的利益。
二、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的合同調整現狀
(一)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的分配——以支付寶為例
對于第三方電子支付的支付風險,目前尚無專門法進行規范,該領域主要由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和客戶之間的合同來調整,而且往往是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單方擬定的格式合同。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憑借其優勢地位,一般會在合同中規避或減輕己方在支付風險方面所承擔的責任。
《支付寶服務協議》對于支付風險的規定有以下幾方面:第一,支付寶公司不保證其支付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以及免于出錯。①支付服務受干擾,往往與第三方有關;而及時提供支付與免于支付出錯應是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主要義務。此類支付服務保證的免除,意味著遲延支付和支付錯誤不構成違約。第二,由于系統中斷或故障,造成客戶無法使用各種服務時,支付寶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系統中斷或故障來源于系統停機維護、電信設備故障、不可抗力,以及黑客攻擊、電信部門、網站、銀行等各方原因。②第三,從賠償范圍來看,支付寶公司不對任何間接的、懲罰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損失負責。不論損失如何產生,不論損失源于違約還是侵權,也不論是否事先被告知此種損失的可能性。第四,支付寶公司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向客戶收取的當次服務費用總額。由于目前支付寶公司對普通消費者提供的是免費服務,也就不存在違約賠償的可能。
(二)我國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合同調整的主要問題
支付寶公司的上述支付風險分配條款在第三方電子支付行業中頗具代表性,其實質是將絕大部分支付風險轉嫁于客戶,具體表現為:其一,違約責任范圍窄。第三方電子支付的支付受干擾、支付不及時和支付出錯不構成違約,這意味著,只有當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由于自身原因完全不履行支付義務時才承擔違約責任,在支付存在瑕疵的情形下只能追究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損害賠償責任。其二,免責范圍寬。對由于系統中斷或故障造成的支付風險,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不僅不需承擔違約責任,還不需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只對由于該機構及其內部工作人員過錯而造成的損失承擔侵權責任。其三,客戶救濟存在嚴重障礙。由于第三方電子支付數額較小,而且客戶在資金、技術和信息上處于劣勢,舉證相對困難,較高的訴訟成本阻礙著客戶尋求救濟,不利于客戶追究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法律責任。其四,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賠償范圍。支付服務協議完全排除了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間接損害賠償責任,即使事先已知曉間接損失的可能。另外,違約賠償責任僅僅限于服務費用總額之內。這往往無法彌補客戶的損失。
三、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責任的立法構建
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機構與客戶之間實力對比存在天然的差異,若任由支付機構通過單方擬定的格式條款來分配支付風險,客戶利益難以得到保障,因此應進行專門的法律規定。
(一)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責任的歸責原則
對于第三方電子支付中的支付風險,應當確立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管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是否存在過錯,都應對其支付失敗、支付遲延、支付錯誤等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確立,更多地是基于效益與公正、個體利益與社會發展之間的考量。[1]王澤鑒先生認為,在對產品設立無過錯原則時,應考慮侵權行為法之體系、消費者保護之必要性、商品制造人及其他責任主體之負擔能力及社會經濟利益四個因素。[2]以下依此來分析。第一,根據《民法通則》第122條的規定,因產品缺陷而致人損害的責任屬無過錯責任。而《產品質量法》第2條第2款規定,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電子支付雖不屬于目前法律意義上的產品,但從性質來看,可視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制作”并“銷售”給用戶的一類特殊的“電子產品”,若存在“缺陷”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害,也應當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第二,第三方電子支付的服務對象是不確定且不可預知,支付風險所帶來的損失,涉及面可能非常巨大。對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支付服務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趨勢。第三,依據無過錯責任原則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會使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面臨巨大的與其服務收益不相稱的風險。但此類經營風險可以通過其它方式進行分散或轉移,例如建立風險基金、購買責任保險等等。第四,從第三方支付產業的長遠發展來看,無過錯原則的確立會形成一種立法導向,促使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提高支付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適用性,增強企業信譽和市場競爭力,進而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繁榮。
(二)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責任的免責條件
誠然,無過錯責任給第三方支付機構施以壓力,促其改善支付服務,降低支付風險;但若壓力過度,有可能窒息其生機和創新力。為了遏制無過錯責任所帶來的消極影響,為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提供適度法律保護,有必要排除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在以下情況下的風險責任:第一,第三方支付服務輔助機構或相關業務機構所導致的支付風險,例如電信部門的技術調整或設備故障、網站系統升級或維護、銀行服務暫停等;第二,黑客襲擊第三方電子支付系統所導致的支付風險;第三,第三方支付系統維護所導致的支付服務暫停,但系統維護應當具有必要性,且提前履行信息披露;第四,不可抗力造成的支付服務遲延、中斷或失敗。
(三)第三方電子支付中支付風險責任的賠償范圍
當發生支付風險,給第三方電子支付客戶造成損失時,損失往往來自兩個層面,一是直接損失,即客戶的支付款項及其利息損失;二是支付遲延、支付錯誤或者支付失敗所帶來的間接損失,例如違約損失、可期待利益的損失等等。間接損失與直接損失相比,往往數額更大,而且具有不可預知性。若要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為小額的支付服務費(甚至免費支付服務)而承擔不確定的間接損害賠償,風險和收益的失衡會嚴重制約第三方電子支付產業的發展。筆者認為,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只須對支付風險所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責,除非支付協議另有規定。
注釋:
①參見《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八條。
②參見《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八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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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三)[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181-182.
(一)國際服裝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
電子商務中常見的形式主要有:商家對商家的交易(B2B),商家對消費者的交易(B2C),個人對消費者的交易(C2C),由商、商家和消費者共同搭建的集生產、經營、消費為一體的電子商務平臺(ABC模式)等。這些形式在中國服裝業電子商務中均較為普遍。在國內服裝電商交易額度不斷創出新高的同時,許多國外的服裝企業也開始進入中國打造電商銷售平臺,消費者和商家逐漸利用互聯網的便利進一步推動了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無論是B2C還是B2B都有了較大的增長。
(二)國際服裝電子商務的支付現狀
1.移動支付。移動支付主要是通過移動終端完成支付過程,當前中國三大運營商均已建立移動支付公司并獲得央行頒布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移動支付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以手機刷卡的方式直接完成商品服務支付,也即近場支付。另一種則是以手機發出指令完成支付或轉賬功能,需要借助其他支付工具,為遠程支付。移動支付的優點在于移動性和及時性,移動網點覆蓋比較廣泛,手機的隨身攜帶也十分方便。同時移動運營商可以將移動通信、公交地鐵、銀行等信息整理到手機平臺進行統一管理,構建與之配套的網絡體系,進而使服務更加集成化。2.網上銀行支付。網上銀行支付是銀行以信息網絡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包括支付結算業務。采用網上銀行支付具有快捷方便、無紙化的優點,運用的主要是電子票據、電子資金、電子錢包等。多數網上銀行支付是傳統銀行利用網絡完成的,甚至一些外資銀行在中國也獲得批準開設了網上銀行。但也有完全依賴于網絡的虛擬電子銀行,美國1995年設立的“安全第一網上銀行”,沒有營業網點,便是典型的虛擬銀行。雖然網上銀行支付較為快捷,但對于大額資金的支付仍有相應的限制,主要是為了防范相應的金融風險。這對B2B下的支付有較大影響,而B2B通常占電子商務交易額的90%左右。3.第三方平臺支付。第三方平臺支付主要是由具有一定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通過與國內外銀行、商家等簽約的形式,建立網上支付交易平臺,在具體交易時,買方先將款項打入第三方的獨立賬戶,在適當條件下,再通過第三方平臺將款項轉至賣方賬戶。其本質上是提供一個中間平臺,建立過渡賬戶完成支付托管行為。由于商家相互之間不會了解對方的賬戶信息,這種支付方式相對較為安全,也能更好地平衡收款人和付款人的風險。在跨國電子商務中,第三方平臺支付更為普遍。截至2014年,中國的銀聯、支付寶、拉卡拉等22家支付平臺獲得了跨境支付業務牌照(方芳,2015),特別是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2015年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批復,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試點業務范圍在原有基礎上,新增留學教育、酒店住宿、旅游服務和國際展覽四項業務。
國際服裝電子商務支付中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性需要加強
為了更好地保障其安全性,國際社會中建立了SET、SSL等安全協議。SET是VISA、MASTER與多家科研機構共同制訂的進行在線交易的安全標準。而SSL是網景公司推出的一種安全通信協議,對信用卡和個人信息提供強有力的保護,在國際電子支付中這兩種安全協議應用均較為廣泛,加密技術雖然被普遍使用,但互聯網支付的用戶仍然是需要在公用網絡上注冊、登錄并傳輸其支付指令。因而電子支付仍然易因病毒感染、軟件漏洞而使使用者的資金風險加劇。在跨境支付中,一些病毒和黑馬的干擾更不易被監管,從而使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受到影響。
(二)資金清算及外匯管理復雜化
一些境外電子商務支付的貨幣具有多樣化的特點。第三方支付平臺一般都提供多幣種多卡種服務,這對買家而言的確十分方便,但增加了賣家資金清算的難度。不同幣種不同卡種的清算周期不盡相同,而境外電子支付所需周期一般更長。買家已經得到貨物或者享受了相關服務,賣家的資金結算卻還在等待之中,必然降低了資金清算和核銷的效率,會加大賣方的經營成本。同時依照中國當前的外匯管理分類的要求,始終沒有完全放開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制,并且人民幣也不是可以完全自由兌換的國際貨幣。為了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要求,在當前的進出口貿易中,貿易主體仍然需要憑借相關票證進行結售匯,然而跨境交易的電商商戶往往缺乏明確的票據,這必然會使得在結匯時困難重重(鄭,2014)。同時中國的跨境第三方支付平臺并沒有貨幣直接兌換的資格,對個人跨國外匯結算中國也有明確的數額限制,這對跨境電子支付而言是較為不利的因素。
(三)容易滋生違法犯罪行為
各國關于跨境支付的法律規則和監管體系并不相同,在支付過程中究竟適用哪個國家的監管規則和法律制度仍然比較模糊。許多國家之間缺乏信息共享和監管合作,電子商務又是以虛擬形式完成,監管部門在對其進行監管時很難及時對其交易的真實性和支付資金的合法性進行審核。中國雖然一再強調網上經營商和消費者應該在公共網絡支付平臺進行明確的身份信息登記,但是目前中國對這種身份信息登記缺乏有效的強制信息核實機制,這必將使國家對平臺支付主體的真實信息難以監控。特別是第三方平臺支付的情形下,第三方平臺從事資金吸存后很容易形成大量的資金沉淀(李莉莎,2012)。第三方平臺雖然已經獲得國家許可,但其畢竟不是銀行,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極易成為不法分子的工具。
國際服裝電子商務支付相關法律
(一)國內立法
電子商務在中國起步較晚,中國關于電子支付的法律也處于初步建設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在2005年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對電子支付進行了初步的規范。同年中國的《電子簽名法》開始實施,明確了電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先后出臺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明確地將第三方電子支付納入了法律調整的范圍。另外,中國人民銀行還了《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數字證書管理辦法(試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海關總署則了《海關總署關于海關稅費電子支付業務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稅費電子支付業務操作規范》。商務部則了《關于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對外貿易的若干意見》、《第三方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范》等??傮w而言,這些法律文件主體分散,立法層次較低。這必然導致文件之間的沖突,甚至引發監管部門職責不明的狀況。監管職責不明確,支付平臺的權利義務不明晰,都會加大電子支付的風險,成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阻力。
(二)國外立法
在國外立法方面,美國法和歐盟法都比較典型。世界上第一部關于電子支付的法律是1978年美國制定的《電子資金劃撥法》,主要對電子支付主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框架性的構建。為了輔助該法的實施,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制定了聯邦E條例,以細化規則。此外美國的《美國統一商法典》也對非自然人的大額資金劃撥進行了規范,并對風險責任承擔做出了規定。歐盟的電子支付立法主要包括1997年歐盟委員會的關于電子支付方式的指令建議,1998年歐盟委員會的兩個關于發行電子貨幣的指令。2009年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過了《2009/110/EC指令》,對第三方平臺支付的市場準入和審慎監管做出了規定(楊松等,2013)。一些國際組織也對電子支付了相關文件,巴塞爾委員會了《電子貨幣安全報告》、《電子銀行風險管理原則》、《跨境電子銀行活動監管》等。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了《國際貸記劃撥示范法》,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中也有關于電子支付的相關法律制度。
完善我國電子支付的法律建議
(一)完善電子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
1.建立專門的電子支付法。中國可以在借鑒國外立法的基礎上建立本國的《電子資金劃撥法》。國外立法非常強調電子支付的安全保障,而安全保障離不開有效的監管和責任的明確。目前電子支付的手段較為多樣化,每種支付手段的技術、程序和要求并不相同,因此在監管時應該首先對電子支付的方式進行明確的定義、分類,然后結合每類電子支付手段的特點進行分類監管,其監管將更有針對性,效果更為明顯。同時應該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以中國人民銀行為監管中心,銀監會、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輔助的協調監管體系。此外對支付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也應該進一步明確。主要應該從支付主體的市場準入、日常運營、危機處置、市場推出等方面建立全面規則,以內部自律結合外部監管的方式達到完善支付平臺風險防控機制的目標。2.完善關聯法律法規。中國還應進一步完善與電子支付相關聯的法律。例如當前的《反洗錢法》在打擊洗錢時主要考慮的是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對于網絡支付平臺這種非金融機構則缺乏細致的管理規定。應該以立法的形式明確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同時還應注意配套修改《刑法》等法律法規,以構建一套完整的反洗錢法律體系。此外《外匯管理法》、《證據法》、《公司法》等也應該進行針對性修改和完善。3.強化技術監管和完善信息保護。中國的信息技術相對落后,在電子支付的很多技術標準領域仍無法統一,這也同時導致我國的技術監管相對滯后。因此中國應該強化支付服務機構的技術管理,引進國外先進的管理技術。在電子支付中對符合條件的交易客戶應該進行必要的身份信息核準,對支付客戶在網上支付中的電子數據的安全保護也應該不斷升級,網絡平臺和監管部門均應配備先進的安全措施,特別是監管部門應該加強管理。中國的網絡運營商應該不斷提升網絡的安全等級,防止網絡黑客攻擊導致數據外泄。根據以往的案件來看,支付業務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同樣重要,支付平臺在建立應急機制和預警機制的同時還應積極進行數據備份,以保證交易的連續性。
(二)加強國際合作
[關鍵詞]鐵路企業;預付款電子支付卡;資金管理
[中圖分類號]TP399[文獻標識碼] A
1法規依據
開發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有鐵路法規依據。前鐵道部《鐵路運輸收入管理規程》第六條四項3款、第十二條五項規定:鐵路運輸收入構成中包括旅客、托運人、收貨人預付款;鐵路客貨運輸費用在付款人和收款人自愿的原則下可簽訂協議按預付辦理。
開發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與中國鐵路運輸總公司(前鐵道部)現行運輸收入管理政策不相悖?!惰F路運輸收入管理規程》第二十五條規定:鐵路運輸收入進款必須堅持專戶管理的原則;按規定日期上繳上級收入管理部門;各級單位必須努力壓縮資金在途時間。運作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運輸收入部分仍然實行專戶管理,按規定日期足額上繳運輸收入進款,并能夠大力壓縮運輸收入資金在途時間,從根本上防止運輸收入進款拖欠。
2概念和目的
鐵路運輸企業獨立開發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項目,是將鐵路運輸收入預付款管理與電子支付手段相結合,發揮鐵路客貨運輸及多元經營的優勢和特點,廣泛吸納、積聚鐵路內外企業、團體和個人的資金,快捷、優質地服務廣大旅客和貨主,保證運輸收入完整、安全和及時解繳。巨額預付款收入可以形成鐵路運輸企業的長期沉淀資金。
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的作用不僅僅是核收預付款。鐵路預付款支付卡及其連接的電子設備,功能齊全,集資金的預付、繳納、使用、清算、撥付、結賬、查詢、統計分析于一身,廣泛用于鐵路企業系統的購票、客運、列車、貨運、餐飲、旅游、房地產等。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應先在部分鐵路大貨主和團體旅客中推介使用,發展外延再逐步擴展到鐵路局多經、集經、餐飲、旅游、房地產等單位,繼而廣泛鏈接到與鐵路運輸經營有聯系的路外單位、企業、團體和個人,實行“鐵路預付款一卡通”,最終實現鐵路局運輸主業與多元收入一體化管理。
鐵路運輸主業與多元經營的預付款余額部分及其利息收入可作為鐵路運輸企業經營使用,以提高鐵路運輸經營及其資金的整體效益。
3優勢特點
鐵路預付款支付卡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目前鐵路運輸企業已部分實行了旅客購票電子支付及少量的貨物運費電子支付,但二者的本質特點和作用并不相同。筆者認為,現行的客貨電子支付是銀行業“銀聯卡”的使用外延到鐵路客貨運輸費用的支付和結算,即旅客貨主先在銀行存款,然后以電子支付的形式繳納客貨運輸需求費用。銀行業吸收了旅客貨主的部分資金,但是鐵路運輸企業實質上并沒有一元錢的預付款沉淀。
本文建議實行的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有以下優勢特點:
一、自主管理。鐵路預付款支付卡的基本優勢特點是不經過前鐵道部諸多部門、銀行等層層環節,而是由鐵路運輸企業獨立投資、管理、訂購設備、程序設計、推介、運作,按照《鐵路運輸收入管理規程》等規章規定,旅客貨主的資金直接通過鐵路預付款支付卡存入到鐵路收入專戶,并便捷地支付、結算預付客貨運輸費用和多元消費費用。如發生糾錯處理情況,也可在鐵路企業單位內部快捷地完成。
二、設備和技術成熟,安全穩定。銀行、交通、電力、商場等早已普及應用預付款支付卡的設備和技術。如大型商場的購物卡應是預付款性質的支付卡。
三、使用便捷,提升形象。鐵路預付款支付卡容易使各個層面的廣大群體直接認知和接受,并可借以提升鐵路運輸和多元經營的社會形象,促進市場競爭力,擴大市場份額。
四、開發、維護成本低。初步估算,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開發的前期成本僅相當于前鐵道部已開發的旅客電子支付購買車票項目前期成本的五分之一以下。預付款的部分利息收入足以支付運行維護成本。
五、資金效益巨大(另見下文)。
六、促進鐵路運輸經營管理及其財務管理實現電子化、現代化。由于預付款支付卡的電子信息技術的科技特性,使用鐵路預付款支付卡在方便客戶預付、繳納、結算鐵路運輸經營款項的同時,對于提高鐵路運輸經營單位的資金核收、賬務處理、報表編制的電子技術化水平、減緩鐵路財務、經營職工的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例如,現行鐵路局收入稽核部門管理預付款客戶賬簿是以營業站為單位進行總賬管理的,如實行預付款支付卡管理,即可對所有旅客貨主的預付款進行明細管理,并能夠對預付款客戶的資金使用情況、支付項目情況和鐵路運輸經營產品的銷售情況等等進行實時查詢、統計和分析。
4效益評估
鐵路運輸企業積極開展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項目,潛在的運輸經營資金效益相當可觀。
一、推介使用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的前期主體是通過鐵路貨物運輸的大型企業、貨主和團體旅客,其將吸納巨額運輸收入及預付收入。個體旅客通過電子支付購買車票發生的資金量與此無法比擬。
二、鞏固現行的預付款收入。鄭州鐵路局現行年收入進款約250億元,其中三分之二為貨運收入(包括建設基金),貨運預付款年流轉額有50余億元。
三、新增貨運預付款收入。當前,由于種種原因貨運方面大型企業辦理預付款的積極性有限,還有相當一部分中小貨主沒有辦理預付款業務,這部分貨主可稱為散戶和小戶,但占貨主數量的大多數。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可吸納的潛在預付款總量保守估算年流轉額在百億元。
四、新增旅客購票預付款收入。據了解,目前鐵路局客運預付款業務基本沒有開展,或有少量客運預付款存留在車站收入和財務部門(主要是客票代售點票款安全抵押金)。鄭州鐵路局客運年收入進款約83億元,如開發用于普通旅客購票的預付款支付卡,按百分之十估算,應吸納每年數億元的預付款流轉額。
五、預付款時間效應。開展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可將旅客貨主的資金較長時間沉淀在運輸企業內部。預付款數量與預付時間是倍乘關系,如一家貨主預付款100萬元,提前預付10天與提前預付3天相比,預付款資金產出的時間資金效益應為3倍以上。這將大幅提高比預付款流轉額更為重要的預付款余額。
六、外延預付款收入。鐵路預付款支付卡的長期業務要包括鐵路運輸主業以外的多元經營。鐵路預付款可以在鐵路經營或合資經營的運輸服務類公司、招待所、酒店、旅游公司、物資公司、工程公司等單位之間進行出納和結算,而且,多元單位與地方相關單位又有需求資金的鏈接。目前,這部分資金效益尚無法估算。
綜上所述,開展鐵路預付款支付卡項目新增加的資金效益,客觀估算,每年預付款可達百億元之多,相當于鐵路運輸企業開辦了一家規模銀行。
5實施途徑之要點
一、可行性論證。開展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項目、實現運輸收入與多元收入一體化管理是一項系統性工作,要有路局財務、收入、客貨運輸、信息技術、多元等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等共同參與可行性論證與方案設計。
二、采取“鐵路主業領導下的公司運作”模式?!拌F路主業領導”是為了嚴格執行法規政策,規范業務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公司運作”是為了在成本投入、資金運用、政策激勵、人員調配等方面與市場接軌。
三、由鐵路局獨立開發、運作、管理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項目。如與地方單位合資合作開發,鐵路運輸企業必須絕對控股。預付款支付卡及其刷卡設備的制作經考核后由高資質的路外大型企業制作。
四、依次開發,分段實施。鐵路預付款卡項目的開發順序應是由點及面的單一項目與綜合項目;運輸項目與多元項目;貨運項目與客運項目;企業團體項目與個體項目;最后完成鐵路預付款“一卡通”的開發和運用,即企業或個人持鐵路預付卡可廣泛用于管內的運輸、購票、餐飲、旅游、房地產等營業項目。
五、納入運輸收入管理范圍。鐵路預付款支付卡的計算機軟件設計運用與輸入的票據管理、進款管理、審核管理、會計管理、統計分析管理系統接軌。鐵路預付款支付卡及其票證、銷售收入、注資收入、抵用、結算等納入運輸收入管理范圍。
六、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及其刷卡設備、計算機系統與當地鐵路車站、多元經營單位核收營業進款系統鏈接。鐵路支付卡銷售收入、注資收入統一由營業車站按運輸收入款項(代收款)管理,當日存入專戶,解繳局運輸收入專戶。
七、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系統連接鐵路局收入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實時統計、審核、監督、統計分析預付款資金運行情況。
八、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的推介、發放、注資由鐵路客貨營業窗口辦理,也可委托其他資質好的路內外單位辦理。
九、鐵路局制定旅客貨主使用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在鐵路客貨運輸和多元消費方面的優惠政策;制定鐵路內部推介、發放、管理鐵路預付款支付卡的激勵和制約政策。
十、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可辦理資金注入、抵用、轉移、注銷、掛失,但不宜辦理資金透支(資金透支不符合現行有關運輸收入規章規定)。資金的賬務處理按現行規章規定主要由計算機程序完成。
十一、鐵路預付款電子支付卡的程序開發、推介、發放、運作、維護等工作要投入必要的資金和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