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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值管理;上市公司;價值管理;財務管理
一、目前上市公司財務管理模式的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進步,新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被不斷地探索,財務管理模式也是隨著企業發展而與時俱進的。近年來,公司不斷上市,資本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關系到股東的財富,公司的形象,融資等等重要內容,于是上市公司龍頭企業也紛紛開始重視,將市值管理納入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如房地產行業龍頭企業萬科就于10年設立了專司市值管理部門;還有如萬通地產,其較早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市值管理的系統。從創新商業模式以最大化公司價值,再到投資者關系管理、信息披露等,以期實現公司的市場價值最大化。但是更多的傳統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卻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如何進行市值管理,有哪些困難,應當采取什么對策,這些都是亟需探索解決的問題。
基于財務管理模式的不斷發展及市值越來越豐富的內容,本文試圖將市值管理融入比較成熟的企業價值管理的理論,探討如何整合二者作為上市公司一種新型的財務管理模式。
二、新型財務管理模式的探索
新的財務管理模式應當是基于價值管理與市值管理的整合與集成,一方面,整合了市值管理的框架,實際融合到傳統價值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實現提升內含價值與關注市值并舉。另一方面,應當綜合運用多種價值管理方法和手段,以達到公司價值創造最大化。本人總結了如下四部分內容:
一是價值評估是公司的內含價值的測算與分析過程,非上市企業則可以通過類比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市價進行市值管理。二是價值經營是內涵價值的實現和管控過程,包括核心競爭能力配置,財務收益的實現,風險管理等,這是整合管理的關鍵。三是企業價值的市場實現即讓證券市場充分反映公司的內含價值,需要及時做好信息披露,不斷提升公司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四是根據公司市值相應作出財務決策及公司的各種財務經營行為。
在實施整合型財務管理模式的過程中,應當主意以下幾個方面要求:
公司應當更關注資本市場。關注企業內含價值,在保持競爭優勢,創造現金流的同時,適度降低投資者預期及必要報酬率,例如增強信息披露,與機構投資者建立良好的關系等。公司應當同時運用財務績效和掛鉤市值雙方面的考核與激勵。企業業績評價更注重行業內橫向的對比,關注整個市場尤其是企業市值的升降,加入市值考核指標,才能真正全面地考察公司的價值創造能力和價值實現能力。公司應當同時控制企業內部財務風險與外部股價變動風險。
三、實施整合型財務管理新模式可能面臨的困難
(一)上市公司關于市值管理的理念意識薄弱
市值管理自05年提出以來,企業和學術界關注度越來越高,但是將其作為一項管理活動納入企業日常管理的公司卻少之又少。如知名公司格力電器,其總裁董明珠曾公開表示,“從不關心股價變化,只關注與企業的經營”。可見,我國上市公司整個群體關于市值管理的理念,需要慢慢的普及滲透。而對比萬科,就特別重視資本市場工作,前任董秘肖莉長期注重與機構投資者的關系,正是萬科長期與機構投資者良好的溝通,其融資計劃得以更順利的實施成功。
(二)大型的國有控股企業對市值的關注度不高
許多上市國有企業,因為所有權的缺位,董事會由一些政府官員擔任,并不能完全代表的股東的利益。其對于其自己政績關注得更高,往往我國的考核標準為規模,利稅等,這樣,直接體現股東利益的市值則變得不那么重要。這個大的群體占上市公司一大部分,作為主要的藍籌組成部分,在整個資本市場起著核心作用,沒有他們的帶頭引導,中小上市公司可能也不那么關注公司的市值,而只是把其當作一個圈錢的平臺。
(三)過分強調市值管理,陷入了股價管理的誤區
由于市場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國內外一直存在股價操縱的行為。現在我國的法律法規日趨完善,打擊力度逐年增大,但是部分個人投資者依然存在著“跟莊”思想,在投資的過程中形成一個假想的“莊家”,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機構投資者可能利用這點存在股價管理的動機,過分借助某些市值管理的措施,走進操縱股價的誤區。這樣,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對上市公司的形象也造成了負面影響。
四、完善整合型財務管理模式的相關建議
(一)增強價值創造和價值實現的關聯度
公司應當將市值管理融入公司整體發展戰略,結合公司經營情況,這樣才能真正發揮作用。上市公司要把市值管理作為董事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予以統籌安排。公司提升公司內在價值的同時,也應當在準確判斷行業發展周期和自身發展水平的基礎上選擇正確的策略在市場上及時反映和揭示內在價值,合理追求股票溢價。另外,穩步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財務決策股利政策應當與市值管理涉及的增發、并購、回購等投融資方式進行動態的協調。不斷提高增強價值創造和價解值實現之問的關聯度。
(二)引導國有上市公司制定市值管理政策,鼓勵部分公司先行先試
國有上市公司雖然也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發展,但是其計劃經濟的色彩比較濃厚,很多決策可能是依據協調政府和相關利益者的利益而做出的。相關部門(如國資委)應當盡快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市值管理政策,要根據各個公司的特點進行具體規劃,建立相關風險評估機制,鼓勵某些國有上市公司先行先試,逐步將市值管理這個指標納入并增加在整個國資考核體系的比重。長期來看要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市值管理是個重要的發展方向。同時也可以給民營企業借鑒之用。
(三)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和維護,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資本市場有個特點是信息不對稱,大多數公眾投資者無法完整地了解到上市公司經營環境、業績及其發展潛力,導致企業創造的價值并不一定能被充分發現。因此需要盡可能地減少信息不對稱,減少投資者的認識和實際的偏差,爭取讓投資者對公司價值有合理公允的評估。相反,某些上市公司對于自身內在價值被資本市場嚴重低估卻置之不理,這實際上嚴重損害了股東利益。
因此,上市公司在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義務的同時,應當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做到無縫對接,公司管理層要建立起市值管理意識,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提升公司內在價值,資本市場上讓其更好的反應到市值上,進而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綜上,整合價值管理和市值管理的新型財務管理模式應成為上市公司財務管理模式未來的發展方向。一方面,上市公司要關注企業價值,以價值最大化來進行企業的經營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同等的關注價值的經營和實現的過程,即市值管理,實現企業的內在價值與市值的長期均衡。二者缺一不可,故只有融合二者,才能實現企業價值與股東價值的最大化。(作者單位:湘潭大學)
參考文獻:
[1] 施光耀,邵永亮.市值管理時代悄然來臨[J].董事會,2007(11)
[2] 張濟建,苗晴.中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J].會計研究,2010(4)
Abstract: Since Shanghai and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was founded, the Chinese 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has been twenty years of history. In the twenty years of development history, the scale of Chinese stock market is growing and being normal, the stock marke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 regulatory system constantly improved, and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re steadily on the increase. With China's successful entry into WTO and introduction of QFII (qualified foreign investment institutions), Chinese stock market is to speed up the pac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the listed company fundamental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of the stock price, the value investment gradually become the main investment philosophy. And financial data is the most direct and efficient index reflecting company value. Biological products industry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many investors with its share price stability and resistance to drop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help of financial data for biological products industry company intrinsic value influence share price analysis, this paper helps investors in biological product industry to find the right benefit investment object.
關鍵詞: 價值分析;影響因素;財務指標;股價;回歸分析
Key words: value analysis;influence factors;financial target;stock price;regression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19-0022-04
0 引言
中國的股票市場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發展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歷史,截止2015年年底,滬深A股投資者賬戶數超過1.7億,滬深A股上市公司達2800多家,市值規模相當于我國GDP總量,每日成交活躍,備受廣大投資者的關注。研究上市公司的財務能力(主要包含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能力、發展能力)與上市公司股價之間的關系,有利于投資者深入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有利于投資者根據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理性的進行投資,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務實經營。華南理工大學郭文君[1]根據市場有效性假設、現代信息觀、剩余價值模型等財務信息的價值相關性證明了我國股票市場屬于半強式有效市場,郭文君選取了反應企業盈利、償債、運營3大能力的指標與上市公司股價進行了相關性分析和實證研究;燕山大學董喜艷[2]研究了銀行業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與公司股價之間的影響關系,納入研究的指標體系主要反應公司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資產充足度、流動性、公司治理結構、創新能力;成都理工大學曾靜[3]探討了農業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與股票價格之間的相關關系并進行了實證研究。大部分學者研究上市公司財務能力與股價之間的關系時,所選的財務指標要么不全面要么指標冗余導致影響研究效果,本文基于生物制品行業上市公司反映公司財務能力四個方面(償債方面、營運方面、盈利方面、發展方面)的財務指標,剔除各指標間相關性較大的指標,研究上市公司財務能力與公司股價之間的關系,以期對廣大基于生物制品行業上市公司的投資者有一定的益處。
1 指標體系的建立
對公司財務能力的分析主要基于四個方面,一是分析公司的償債能力,二是分析公司的營運能力,三是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四是分析公司的發展能力[4]。償債能力反映了公司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通過對公司的財務報告等會計資料進行分析,可以了解公司資產的流動性、負債水平以及償還債務的能力,從而評價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財務風險,衡量公司償債能力的主要財務指標有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現金流量比率、資產負債率;營運能力反映了公司對資產的利用和管理能力,公司的生產經驗過程就是利用資產取得收益的過程,對公司的營運能力進行分析,可以了解到公司資產的保值和增值情況,分析公司資產的利用效率、管理水平、資金周轉狀況、現金流量狀況,考核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衡量公司營運能力的主要財務指標有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固定資產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盈利能力是公司能夠保持長期穩定發展的前提,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判斷公司的抗風險能力,有利于發現公司的經營效果,有利于評估公司的經營模式,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財務指標有資產凈利率、股東權益報酬率、每股利潤、每股凈資產、市盈率;發展能力反應了公司未來的發展潛力,折射出公司未來的經營前景,是公司管理層經營決策和公司投資者投資決策判斷的重要依據,衡量公司發展能力的主要財務指標有銷售增長率、資產增長率、股權資本增長率、利潤增長率。建立對上市公司財務能力評估的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2 方法與數據
本論文所選方法為回歸分析法[5],首先分別將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四種能力的二級財務指標與上市公司股價(開盤價與收盤價的均值)做樣本回歸分析,在置信度為0.05的條件下選取有效指標,其次將四部分中的有效指標整理歸集在一起,再將其與公司股價做樣本回歸分析,最后選取最終有效指標并對回歸方程和回歸系數進行檢驗,得到樣本回歸模型。數據來源于28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和股價K線圖。
3 實證分析―以生物制品行業上市公司為例
3.1 償債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分析
計算流動比率(A1),速動比率(A2),現金比率(A3),現金流量比率(A)的相關系數如表2所示。
可知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現金流量比率兩兩之間的相關系數都接近1,于是選取大家使用范圍較廣泛的流動比率與資產負債率和生物制品行業28家上市公司的股價做回歸分析,結果如表3所示。
在置信度0.05,自由度26的條件下,查得t檢驗值為2.055,選取t值絕對值較大的流動比率再與股價做樣本回歸分析,如表4所示。
在置信度0.05,自由度27的條件下,查得t檢驗值為2.0518,可知流動比率的t驗值大于該臨界值,于是在償債能力財務指標中選取流動比率作為影響2011年樣本企業股價的有效指標。
3.2 營運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分析
計算應收賬款周轉率(B1)、存貨周轉率(B2)、流動資產周轉率(B3)、固定資產周轉率(B4)、總資產周轉率(B5)的相關系數,如表5所示。
從表5中可以看出有且只有流動資產周轉率與總資產周轉率相關系數較大,但也不足0.8,可暫時保留,作營運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樣本回歸分析,如表6所示。
在置信度0.05,自由度23的條件下,查得t檢驗值為2.0687,只有應收賬款周轉率與流動資產周轉率的t檢驗值大于臨界值,所以在營運能力財務指標中選取應收賬款周轉率和流動資產周轉率作為影響2011年樣本企業股價的有效指標。
3.3 盈利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分析
計算資產凈利率(C1)、股東權益報酬率(C2)、每股利潤(C3)、每股凈資產(C4)、市盈率(C5)的相關系數,如表7所示。
知資產凈利率與股東權益報酬率的相關系數較大,其次是每股利潤與每股凈資產,進一步作盈利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樣本回歸分析,如表8所示。
在置信度為0.05,自由度為23的條件下,查得t檢驗值為2.0687,只有每股利潤的t檢驗值大于臨界值,所以在盈利能力財務指標中選取每股利潤作為影響2011年樣本企業股價的有效指標。
3.4 發展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分析
計算銷售增長率(D1)、資產增長率(D2)、股權資本增長率(D3)、利潤增長率(D4)的相關系數,如表9所示。
可知其兩兩之間的相關程度都不大,進一步作發展能力財務指標與股價的樣本回歸分析,如表10所示。
在置信度為0.05,自由度為24的條件下,查得t檢驗值為2.0639,各發展能力財務指標的t檢驗值均低于該臨界值,于是進一步單獨作t檢驗值較大的銷售增長率與股價的回歸分析得表11。
易知,在置信度為0.05,自由度為27的條件下,銷售增長率的t檢驗值也低于臨界值2.0581,于是可以認為發展能力財務指標對股價幾乎沒有重大影響。
3.5 綜合分析
最后入選影響生物制品行業28家上市公司2011年股價的有效指標是流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每股利潤,計算其相關系數得表12。
它們之間的相關系數均未超過0.5,整體來說是較好的,進一步作其與生物制品行業28家上市公司2011年的股價的樣本回歸分析得表13。
用F檢驗回歸方程模型,21.77757>2.78(臨界值),所以回歸方程方模型顯著,用t檢驗回歸系數,知應收賬款周轉率不符合參數檢驗,于是再單獨做流動比率(X1),流動資產周轉率(X2),每股利潤(X3)與股價的樣本回歸分析,得表14。
用F檢驗回歸方程模型,26.54186>2.99,因此回歸方程顯著,用t檢驗回歸系數,在置信度為0.05,自由度為25的條件下2.0595,查得t■檢驗值為2.0595,流動比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每股利潤的t檢驗值均大于臨界值,調整后的樣本決定系數達到0.739447,說明流動比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每股利潤的波動對股價變動的解釋程度還是較高的。
4 結論
在生物制品行業28家上市公司中,2011年公司財務指標中的流動比率(X1),流動資產周轉率(X2),每股利潤(X3)對于2011年公司的股價波動有較大影響,它們的定量樣本回歸方程為(系數保留兩位小數)
Y=22.01+0.17X1-17.82X2+33.88X3
綜上分析可知,生物制品行業上市公司影響其股價的財務能力主要是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根據模型中自變量前的系數可知,盈利能力對生物制品行業上市公司股價的影響最大,其次是營運能力,最后是償債能力,因此,對于生物制品行業上市公司的投資,投資者需要重點關注公司的盈利能力。
參考文獻:
[1]郭文君.基于市場有效性的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與股價的關系研究[D].華南理工大學,2015.
[2]董喜艷.基于財務信息的銀行業上市公司股價影響因素分析[D].燕山大學,2010.
[3]曾靜.農業類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與股票價格之間相關性的實證研究[D].成都理工大學,2015.
【關鍵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對策
我國目前已有二千多家上市公司,且大多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公司治理結構存在諸多缺陷。這些缺陷所帶來的弊端,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引入獨立董事制度正是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有力舉措。但是,獨立董事制度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因此,如何完善我國獨立董事制度,是當前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獨立董事制度的由來及在我國的實踐
獨立董事是指公司制企業中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它最早出現于在美國,1940年美國頒布的《投資公司法》中,就有“至少需要40%的董事由獨立人士擔任”的規定。隨后,作為一種制度,于20世紀70年代興起,到20世紀80年代,隨著獨立董事在美英等國家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作用得到普遍認同,引入獨立董事制度的國家越來越多。目前,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已成為一股國際潮流,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增長迅速。
在我國,最早是在1997年12月,證監會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以選擇性條款的形式,首次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1999年3月證監會在《關于進一步促進境外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見》中要求境外上市公司都應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制度。2000年1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治理指引》中建議上市公司“應至少擁有2名獨立董事,且獨立董事應占董事人數的20%”。2001年8月16日,證監會了《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下文簡稱《意見》),指出各境內上市公司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會成員應當至少包括2名獨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至少應包括1/3獨立董事。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這樣,獨立董事制度在我國上市公司開始規范化地建立起來。
二、我國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作用
(一)有利于制衡大股東、保障中小股東利益
由于我國上市公司的國有股“一股獨大”,中小股東無能力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投票制約大股東,加上大多數上市公司的監事會“形同虛設”,對大股東的行為約束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由此產生了一系列侵占和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現象。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后,由于獨立董事與公司沒有任何利益關系,既不受制于控股股東,也不受經營管理層的影響,能夠從全體股東的利益出發,幫助公司作出獨立的、有價值的判斷,起到制衡大股東、保障中小股東、減小內部人控制、促使經營者為全體股東的利益最大化而勤勉行事的作用。
(二)有利于上市公司董事會決策的科學化
由于擔任獨立董事的都是業內的專家學家和知名企業家,他們的加入,改變了董事會成員的知識結構,彌補了董事會成員專業知識結構的不平衡。獨立董事憑借其扎實的專業知識、豐富的管理經驗進入董事會,為上市公司發展提供有建設性的建議,協助管理層搞好經營活動,從而有利于公司提高決策水平,提高經營業績,改善公司聲譽,提高公司價值。
(三)有利于適應全球資本市場一體化的趨勢
日益全球化的資本市場已將中國置于國際金融市場的范疇,國際機構投資者非常看重公司的董事會中是否包含一定數量的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將如何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公司只要想邁進全球證券、金融市場,它們就不得不迎合這一要求。而且經濟的全球化進程是不可逆轉的,我國上市公司與境外企業發生交易時,在公司治理結構、控制機制方面要取得交易對方的理解和信任,也應該在董事會的構成和作用方面與國際潮流保持一致。
三、我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獨立董事的產生機制存在缺陷
《意見》第四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可以看出,該規定有利于大股東,因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董事的選舉屬于普通決議,只需要50%以上的表決票就可通過。但在“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下,大股東憑借其控股地位,操縱著董事會、監事會,而分散的中小股東由于股份不足難以提出自己的獨立董事候選人,即使中小股東提出了自己的候選人,也無法在大股東控制的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因此,大股東事實上控制了獨立董事的人選。在這種情況下,要保持獨立董事的人格獨立,是十分困難的。
(二)獨立董事的薪酬制度不合理
《意見》在第七款規定:“上市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津貼的標準應當由董事會制訂預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同時規定“除津貼外,獨立董事不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可見,上述規定最大程度上避免了獨立董事因為報酬而與公司發生利益聯系。但是這樣規定的弊端是,獨立董事報酬水平過低,而且薪酬結構單一,只有津貼一種形式,缺乏對獨立董事的激勵。
(三)缺乏對獨立董事的約束機制
目前我國還未形成屬于獨立董事的行業組織,也沒有專門的法律條文對獨立董事的具體行為進行約束,《意見》對獨立董事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的處罰也沒有明確的規定。而對獨立董事有權監督的監事會,從監事會的產生、人員構成及實際權力來看,對獨立董事幾乎不能產生任何監督作用。因此,當獨立董事參與的決策出現重大失誤時,由于沒有明確的依據對他們追究責任,進行懲罰,從而會使一些獨立董事缺乏責任感,不能有效地保證獨立董事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四)獨立董事知情權受限
獨立董事展開有效監督的途徑在于其知情權的落實,在于公司保證獨立董事獲取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但是,事實上,由于大多數獨立董事都是兼職,他們缺乏足夠的時間來熟悉公司的事務,他們獲取的信息全部由上市公司提供,因此,獲知的信息很可能存在虛假誤導、歪曲的情況。除非公司本著誠信原則,對獨立董事進行客觀公正的陳述,否則獨立董事很難掌握公司內部真實的運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從而導致獨立董事無法對公司的經營政策是否正確或合法做出判斷。
四、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對策
(一)改革獨立董事產生機制。為預防大股東和內部人控制獨立董事人選,建議上市公司成立提名委員會,負責獨立董事的提名,而該委員會應當全部由獨立董事組成。為保證獨立董事從擬定候選人到最后確定人選的過程透明化,提名委員會應當將獨立董事候選名單提前向股東公布,并將相關候選人員的基本情況、與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控股股東之間的關系也一并予以公示,對于最后的確定人選也應當向社會公示。在這個過程中,監事會應當起到監督作用,如果發現獨立董事人選有不利于公司的情況或不實的個人信息,應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在任命方面由股東大會對獨立董事候選人采用累計投票制選舉。
(二)完善獨立董事的薪酬制度
為使獨立董事的工作既得到社會的認可取得相應的報酬,又不至于讓獨立董事依附于上市公司而失去獨立性,我們可以借鑒引入市場中介機構作為對獨立董事進行經濟激勵的實施主體的做法。其具體思路是:所有進入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的津貼不直接從上市公司領取,改由獨立董事協會或獨立董事事務所向上市公司收取管理費,其中一部分對任職獨立董事發放,支付方式:每月按獨立董事擔任上市公司的家數支付固定報酬,每個季度末根據公司信息披露及證監會對公司的處罰情況來決定獎懲。另外,也可以借鑒國外向獨立董事提供股票期權的做法,由上市公司向本公司的獨立董事給予一定的股票期權。
(三)健全獨立董事的約束機制
對獨立董事的約束,除了用報酬機制進行約束外,設立獨立董事協會也是一種很好的辦法,該辦法是,通過獨立董事協會制定獨立董事執業準則和行為規范,明確獨立董事執業責任,促使獨立董事獨立、客觀、公正地執業;建立獨立董事檔案公示制度和工作績效評價制度,將獨立董事的聲譽與執業業績掛鉤;建立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認證制度,通過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認證,淘汰那些不稱職的獨立董事。同時,根據獨立董事制度的運作狀況,在法律層面,對《公司法》等相關法規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通過相應的法規,進一步約束獨立董事的行為。
(四)確保獨立董事獲取信息知情權
信息障礙是影響獨立董事獨立性的一大因素。因此,應該拓寬獨立董事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渠道,確保獨立董事掌握獨立決策所必須的信息。為此,上市公司應做到:第一,從制度上確保上市公司管理層將其掌握的信息全面、準確、如實地向獨立董事報告,讓獨立董事能夠真正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第二,加強與獨立董事的聯系和溝通。如向獨立董事匯報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狀況、獨立董事與公司非管理人員的接觸、獨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財務、關聯交易和主要業務往來進行全面審查等。第三,為獨立董事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時解決獨立董事提出的有關意見。
參考文獻:
[1]姜玉梅.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思考[J].遼寧經濟,2004(1).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問題剖析
(一)公司治理的內涵與外延
理論界在公司治理的內涵上主要有制度安排說、組織結構說和決策機制說三類觀點。制度安排說跳出了股東、董事會和經理人的范疇,涉及到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團體,通過制度的安排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組織結構說認為公司治理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經理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決策機制說認為公司治理是一個決策機制,分配公司非人力資本的剩余控制權,即資產使用權如果在初始合約中沒有詳細設定,治理結構將決定其將如何使用。組織結構說側重于治理結構中的分工、職責和制衡關系,體現的是公司治理的外在形式,決策機制說強調合約不完善時決定剩余控制權分配的機制,體現的是公司治理的內容之一;制度安排說把治理上升到制度安排的高度,既將公司治理各種內容的實質悉數包含在內,也體現了不同的外在形式,包含了組織結構說及決策機制說的實質。
從外延上看,公司治理的范圍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公司治理著眼于股東、董事會、管理層之間的委托―受托關系,廣義的公司治理還包括其他利益相關者。對治理外延的不同界定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模式。股東治理模式對公司治理內涵的界定偏重于所有者的利益,主張公司治理要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對公司治理的闡述把利益相關者放在與股東相同的位置上,認為在企業運行中,利益相關者都承擔風險,擁有剩余索取權,公司治理追求的是社會利益最大化。
作為公司治理外在組織形式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公司制運行和管理的基礎,規定了公司決策和運行時所應遵守的基本規則和程序。狹義的公司治理結構實際上是將公司治理結構視作一種內部治理機制,廣義的公司治理結構則是關于企業組織方式、控制機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機構、文化和制度安排,界定的不僅僅是企業與其所有者之間的關系,而且包括企業與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所以,公司治理又可理解為是關于公司各利益主體之間權、責、利關系的制度安排,其理論基礎是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分配。
(二)公司治理的本質、功能與目標
如前所述,理論界分別從多個角度給公司治理下過不同的定義。綜合分析,筆者提出如下基本觀點
1.公司治理的本質是一種基于產權安排的合同關系。從交易成本理論或產權理論的觀點看,公司是一組合同的聯結體,這些合同治理著公司發生的交易并使交易成本低于由市場組織這些交易時所發生的成本,因其具有不完全性,故常常采取關系合同的形式,對目標、總原則、決策規則、決策權,以及解決爭議的機制等達成協議。其實公司治理安排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依據,在本質上就是這種關系合同。
2.公司治理的功能是責,權,利的配置。關系合同是否有效,關鍵是要明確在出現未預期的情況時誰有權作決策,產權經濟學稱之為“剩余控制權”。控制權的配置和治理結構的制度安排就是關鍵問題。筆者認為,擁有權力,就應承擔責任并分享利益;為激勵相關者盡責盡力,就應給予剩余索取權。所以,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作用就是安排和協調好這些利益關系,使其與控制權安排相匹配。
3.就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標來說,股東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對于知識經濟時代的企業經營而言過于狹窄,而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卻有些矯枉過正。筆者認為,公司治理目標應該是介于二者之間的選擇:充分考慮利益相關者利益以實現包括財務價值在內的公司價值最大化,從而對社會做出貢獻,實現股東長遠價值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的本質首先是一種制度安排,其次是一種契約關系,最后是一種權力制衡機制;公司治理的功能首先是權力配置功能,其次是權力制衡功能,再次是激勵與約束功能,最后是協調功能;公司治理的目標需要在股東價值最大化與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之間進行某種程度的權衡。
(三)公司治理模式:趨勢與啟示
不同的國家具有不同的社會、法律、政治及經濟背景,演化出多樣化的產權結構、融資模式和要素市場,形成了各異的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的典型模式有:英美股權主導型、德日債權主導型,東亞與東南亞家族主導型。近年有學者認為還存在轉軌經濟模式。
知識經濟要求企業由資本優勢轉向知識優勢,公司治理模式也在發生變化,其演進趨勢可以分為兩大學派標準派及多樣派。(1)標準派也稱單模式派,認為在經濟全球化下,全球企業必將形成一個統一的治理模式。在標準派內部又形成兩大子學派、英美模式派(也稱為芝加哥學派)主張全球企業統一的治理模式為英美模式,復合模式派主張全球企業的傳統治理模式是多種模式的精華部分所組成的新模式。(2)多樣派即多模式派,認為不同行業企業需要不同的治理模式,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需要不同的治理模式。
在我國,國有企業產權結構具有古典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的特點,其弊端在于不適應企業規模巨大化對于分散決策權與分散所有權的要求;國有股東特征及其缺陷,是我國內部人控制產生的根源。因此,我國公司治理模式的構建需要充分考慮國情,選擇適應性的以人力資本產權為主導的共同治理模式。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股東之間與其說是資本與資本的合作(資合),還不如說是人與人的合作,即人合,所以,共同治理創新是必然的趨勢。這就要求人們應當從每個行業的特殊性、市場有效性、外部信息機制角度,分析將人力資本產權作為主導共同治理機制在特殊行業的合理性。
二、國內外核電群堆管理模式下的公司治理安排
(一)國外核電群堆管理模式下的公司治理
美國在核電運營管理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并形成了多種模式,美國核電運營管理公司(NMC)治理模式就是其中的代表。
1.美國核電站核責任劃分
美國核管會與核電站業主和運營管理公司間的責權關系主要體現在執照管理方面。業主將核電站運行權交與核電運營管理公司,并負責向其提供充足的財務資源,但保留資產的權益;核電運營管理公司負責核電站的運營管理并承擔執行責任;核管會只負責監管核電站安全方面事宜,并不監管核電站的管理效率。
2.美國核電運營管理公司(NMC)
NMC于1999年初在威斯康辛州成立,運營管理著六座核電站的八臺機組,總裝機容量為4700MW,是美國第六大核電運營商。6座核電站分布在美國五大湖區的四個州,廠址較為分散。NMC成立的主
要目的之一是將分散的、小型的核電站交由專業化運營管理公司統一管理。
(1)產權結構與治理結構:NMC不直接擁有核電站及其配套設施,由六座核電站的5個主要業主共投資400萬美元平均擁有NMC20%的股權,其治理結構見圖1。NMC董事會從聘請6名資深核電運行管理和核安全專家組成“公司核安全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提供對核安全、運行管理以及可靠性趨勢等方面的獨立監督意見。公司又在每座核電站設置一個“電站安全監察委員會”,其職責是對安全進行監察,作好保護公眾與員工的安全。
(2)董事會議事規則。NMC董事會每個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決議有三種形式涉及公司內部財務預算和人員事宜――簡單多數通過(超過半數);涉及公司特殊利益,增加股東而修訂公司章程或已執行的契約――大多數通過(超過2/3);《電站運行服務協議》未盡事宜、出售大量公司資產、公司結業或解散、修改公司章程或已執行契約等――一致通過。
3.核電站運行服務協議(NPPOSA)
核電站業主通過《核電站運行服務協議》將所擁有的核電站運營權,非工會員工移交給NMC運行和管理,并詳細規定了核電站業主和NMC的權利與義務,包括業主與NMC之間所有的財務與會計關聯問題。
作為我國DNMC模式建立的主要參照物,NMC模式雖然是典型股東/業主至上模式,但該模式下的一些內部和外部治理環境仍然有很多優點有待研究和發掘,如NMC內部核安全監察委員會和美國稅務環境。
(二)國內核電群堆管理模式下的公司治理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DNMC)是我國第一個核電群堆管理專業化公司,具有以業主利益為核心,以資源優化為目標,以專業化管理為手段等特點。
1.我國核電站核責任劃分
核安全局對核電站的管理側重于核安全,采用的方式主要為各類執照的審核和發放;群堆模式下,核電站業主負責提供滿足核電站運營管理的所有資源,承擔核電站的最終經濟責任;DNMC持有核電站運行許可證(與業主聯合)、核材料許可證及操縱員執照,承擔核安全直接責任。
2.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DNMC)
DNMC于2003年初成立,負責著大亞灣基地四臺百萬千瓦的核電運營管理和中廣核其他基地在建機組生產準備的人員培養和技術支持。
(1)產權關系和公司治理DNMC由廣東核電合營公司(GNPJVC)和嶺澳核電公司(LANPC)各出資50%共計1億元設立。DNMC成立后,GNPJVC及LANPC將參與核電站運行管理的機構及人員轉至DNMC,同時分別與DNMC簽訂《合作協議》(0MCA),將各自所擁有的大亞灣核電站(GNPS)和嶺澳核電站(LNPS)委托給DNMC運營管理;同時,因間接有12.5%的港資成分,DNMC具有“內資企業的外殼,合資企業的內核”的特點,這對DNMC的公司治理結構產生重大影響。股東、業主和DNMC關系見圖2。從某種意義上講,該模式是在投資者財產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分離的基礎上完成了法人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再次分離,從而實現專業化、標準化,集中化經營的目的。
(2)《合作協議》。《OMCA》約定,DNMC擁有股東資產的運營管理權;DNMC處理委托業務時遵循“盡量委托”原則,保證股東的業務功能和DNMC的功能沒有重疊和真空;DNMC在股東委托的核電站運營管理上不以贏利為目的,并重視保護所有股東的正當權益。業主作為資產的所有者和DNMC的股東,負責提供DNMC正常運轉所必需的資源并承擔核電站的最終經濟責任,享有所擁有核電站全部的發電量;保留核電站融資、還貸及各類基金的保管業務,監督所屬核電站的運營狀況。DNMC持有運行許可證(與業主聯合),核材料許可證及操縱員執照,受托運營管理核電站,承擔核安全直接責任,是涉及公眾,環境和個人安全的惟一決策者;業主行使為滿足核電站營運、管理需要的業主名下所有托管業務的合法權利,接受政府、公眾、行業機構及國際同行的監督指導;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向股東負責;通過完成綜合業績指標,獲取《OMCA》規定的利益。
3.DNMC模式的價值
DNMC在成立當年就取得了驕人的業績:GNPS和LNPS實際上網電量超計劃3%以上,其中GNPS實現年上網電量為歷史之最,LNPS在商業運行后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就實現了GNPS商運八年后的發電水平。委托運營管理使得LNPS投產初期取得了與GNPS投產初期所完全不同的經營業績。
DNMC模式的良好實踐和業績表明,不同性質企業的業主委托專業化公司運營核電站的模式是可行的。這種管理模式在電力行業以及其他行業領域的專業化、集中化、標準化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廣價值,對促進國有企業內部資源優化整合,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深遠的意義。
三、我國核電群堆管理模式下的公司治理問題剖析
核電群堆管理模式下,不僅需解決一般企業固有的公司治理問題,還面臨著特有的公司治理問題,DNMC目前模式下的公司治理仍然受困于內外部治理環境。
外部治理環境影響因素主要體現在國家核安全法規、合同法規、財會法規、稅收法規等方面。雖然這些外部治理問題不是企業本身作為所能解決的,但本課題也將在后續篇中逐一分析并提出建議。
內部治理結構實際上是“五主體治理制”,這加大了公司治理和管理的復雜性,內耗性和風險性。“五主體治理制”所帶來的多層次、多頭管理,其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主要包括:1.外部審計質量與低成本化的矛盾及重復審計問題。各層次委托方(包括履行國家出資人職責的國資委)各自委托外部審計機構對DNMC進行重復審計,而結果往往難以全面和完整,既造成審計資源浪費,增加外部監督成本,還不能反映被審計對象全面與真實的管理水平和財務狀況。2.如何劃分集團公司,業主董事會與專業運營管理公司董事會的職責。各方職責的劃分,讓原本復雜的公司治理機制更為復雜,多頭決策除了嚴重影響專業運營公司的決策效率外,還可能讓專業運營管理公司的管理層因集團公司和各層董事會作出的不同決策而無所適從或迷失方向,更嚴重的是會導致沒有人對不利決策的最終結果負責。3.監事會的設置及有效性問題。監事會作為企業的“獨立監督人”,被賦予了很大的權力。但群堆模式下的公司治理結構如采用與國內其他企業一樣的“二元制結構”,監事會的權力既不像德日監事會、也無法像英美獨立董事那樣擁有接近公司的優勢,則更容易形成專業運營管理公司董事會和經理層的附庸。4.多頭、多層次管理的效率問題。群堆模式所特有的雙重委托形成的多層次的公司治理結構,再加上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以及業主公司管理層與DNMC管理層的職責劃分不清而導致的新問題,可能使得效率低下問題更加嚴重。5.企業經營者監督問題。群堆管理模式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雙方以契約形式確定責任、權利和利益,但契約不可能包括核電站運營管理過程中的每一種可能性,不可能用契約確定每一種潛在事件,這為管理人員投機行為提供可能。6.企業經營者和員工激勵問題。對管理者缺乏長效激勵機制,當個人短期利益與公司長遠利益不趨同時,容易造成公司目標難以實現。
四、DNMC模式的優化
關鍵詞: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價值 關系
所謂股權激勵,就是公司放遠眼光,促使高管層獲取一定的公司股權,以賦予他們一定權力的形式,使高管層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決策、共享利益、擔負風險的激勵方式。股東激勵可以激發公司高管層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他們盡心盡力地為公司發展獻計獻策。在國外發達國家,股權激勵已經被認為是解決現代公司委托-問題,引導公司高管層與股東融為一體,共同發展的重要手段。國內外也有很多學者對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的關系進行了充分論證。本文先回顧這些文獻研究,最后證明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的關系,意在起到拋磚引玉之用。
一、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之間關系的文獻回顧
(一)國外文獻研究
在國外,股權激勵和上市公司價值的關系已經引起很多學者的關注。早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就有學者對此話題進行了研究。國外學者得出的結論主要有以下三點:
1、高管層持股與上市公司價值呈線性相關
不少國外學者通過研究發現公司高管層持股與上市公司的價值存在線性相關性。Meckling立足于外生性視角,利用大量的數據闡釋了經營者股權與上市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在Meckling看來,上市公司經營者手中掌握一定的股權,可以減少公司的成本,如果經營者手中的股份越多,還會帶動公司價值的提升。這就是所謂的“利益趨同假說”。之后,Jensen利用回歸方式深入研究了貨幣報酬、內部持股、收購股權這幾種方式的激勵功能,發現管理者持股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現金薪酬之間有著一定的相關性。
2、高管層持股與上市公司價值呈非線性相關
國外一些研究者認為高管層持股比例只有處于合適區間內,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包括減少成本、產生長期激勵效應等。比如Morck(1998)結合公司高管層持股的“戰壕挖掘假說”,提出了高管層持股可能有效區間,他認為高管層持股比例處于0-5%的區間內,董事的持股比例與托賓Q值(指一項資產的市場價值與其重置價值之比)呈正相關;高管層持股比例處于5%-25%區間內,董事持股比例與托賓Q值呈負相關;持股比例超過25%時,兩者又開始呈正相關。
3、高管層持股與上市公司價值不相關
Demsetz、Agrawal和Villalonga等學者立足于公司高管層持股的內生性視角,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發現股權激勵與公司價值不相關,甚至認為高管層持股與公司績效之間的因果關系恰恰相反,即公司價值對高管層持股比例起到決定作用。
國外學者的研究對我們認識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起到了很大的啟發作用。
(二)國內文獻研究
與國外相比,我國研究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關系的時間比較晚,起步于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
我國學者的研究基本圍繞股權激勵與公司價值是否存在相關性方面。魏剛(2000)研究了我國1998年上市公司年報中公布的816家上市公司的數據,認為我國上市公司高管層年度薪酬與公司經營業績之間沒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向朝進(2003)、宋曾基(2005)、楊賀(2005)等人也持相同的意見。魏明海(2004)、劉劍(2005)等人通過研究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薪酬、高管持股與公司經營績效存在相關性。徐大偉(2005)、黃之駿(2007)等人通過實證研究則認為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之間有非常明顯的區間效應,換言之,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之間存在倒U型關系。
通過回顧我國學者的研究,可以發現我國研究結論與外國研究成果有很多類似之處,更能證明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的關系。
二、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的關系
通過回顧國內外文獻,可以認為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
(一)股權激勵有助于促進上市公司價值提升
我國上市公司大量實例證明,管理層的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價值就越大,這兩者之間有著正相關關系。針對這種情況,我國上市公司要加快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步伐,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將股權激勵落于實處,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股權激勵方案,并將其與公司的宏觀戰略有機融合在一起,從而促進上市公司在市場競爭中具備發言權。
(二)上市公司規模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價值
我國上市公司的價值高低,受到公司規模大小的影響,兩者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上市公司規模越大,證明公司的整體實力比較雄厚,發展條件比較成熟,容易形成規模經濟,以此促進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并促進公司價值的提高。根據這種情況,在社會競爭日臻白熱化的階段,我國上市公司要不斷加大技術投入,研發新產品,拓展市場份額,擴大公司規模,以此促進公司提升市場價值。
(三)公司債務直接阻礙公司價值提升
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必然會存在一定的債務,而債務的存在對上市公司的價值起著直接的負面影響。債務越多,上市公司的整體利潤情況就越不容樂觀。試想一下,一個負債累累的上市公司,怎么可能會擁有強大的籌資能力?債務的存在導致公司的投資機會越來越少,不僅阻礙公司前進的步伐,也會影響股權激勵的貫徹執行。有鑒于此,上市公司在運營中要盡量避免盲目發行債券,合理確定公司的資產負債率,防范公司陷入發債融資的泥潭中,不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總而言之,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價值息息相關。上市公司要獲得持續發展,必須重視股權激勵,使其發揮應有作用,帶動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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