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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劃適用于對縣區域內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生產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二、監督檢查計劃的制定
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指南》
監督檢查對象:縣區域內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監督檢查頻次的確定:根據市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的要求,我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實施分類分級監管制度,將按照不同監管要求分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兩類開展監督檢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分為A、B、C三級食品監管,小作坊實施四級監管,確定不同的年度檢查頻次。要求A級(高風險等級食品)年度巡查頻次不得少于四次、B級(中風險等級食品)年度巡查頻次不得少于三次、C級(低風險等級食品)年度巡查頻次不得少于二次。
檢查人員:由縣局和檢查對象所在地轄區食藥監管所工作人員組成。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檢查人員應當對所承擔的檢查內容負責。
三、監督檢查計劃工作安排
(一)年度日常檢查計劃安排
食品生產獲證企業檢查計劃安排見附表1。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檢查計劃安排見附表2。
(二)臨時安排檢查
縣局、各食藥監管所可根據消費者投訴舉報、上級工作安排以及行政執法的需要開展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現場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2.生產場所是否符合要求;
3.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要求;
4.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要求;
5.索證索票、原輔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6.食品添加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成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建立并規范公開食品安全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做好檢查記錄
不論是否發現違法情況,均應當場填寫《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巡查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與檢查對象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注意對檢查情況進行證據留存,必要時,可采取抽樣檢驗、先行登記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三)匯總檢查情況
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可要求檢查對象回避,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匯總檢查情況,討論確定檢查意見。必要時,可將匯總情況向檢查對象通報。
(四)整理歸檔
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將檢查和跟蹤檢查中形成的材料,一并歸入檢查對象日常監督檢查檔案。
(五)問題處理
1.責令整改
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需要進行整改或者監督指導的,應及時制作責令改正通知書或者監督指導意見書。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場制作并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監督檢查對象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并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并在整改時限屆滿后15日內實施跟蹤檢查,督促檢查對象完成整改,并填寫《回訪記錄》。
2.抽樣檢驗
檢查發現的問題可能涉及食品質量的,檢查人員應采取抽樣檢驗的方式,對食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進行判定。檢查發現的問題涉及既往生產的產品,檢查人員應充分考慮該問題對既往產品的影響,并采取相應措施。
3.情況通報
檢查對象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在審項目的,檢查單位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相關審查單位。
4.移交查處
涉嫌違法需要予以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檢查筆錄,及時固定有關證據,在檢查結束3個工作日內經檢查人員所在機構負責人批準,移交稽查機構依法查處。
5.風險研判信息提供
檢查發現的問題涉及食品安全風險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研判例會制度》要求,及時提供風險研判信息。
6.其他處理
現場檢查結束后,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單位在后續監管中可綜合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檢查對象加強產品自檢,或者要求檢查對象將產品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
(2)列為重點監管名單,增加監督檢查(突擊檢查)頻次或者增加抽樣檢驗次數;
(3)要求檢查對象定期匯報質量管理情況;
(4)約談負責人;
(5)視情形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6)納入食品安全“黑名單”;
(7)建議檢查對象主動召回或者責令召回相關產品。
五、檢查工作紀律
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應當尊重檢查對象的權利,保護商業秘密,恪守法治、廉潔、公正、客觀的原則,嚴格遵守檢查紀律,做到監督檢查“十不準”:
(一)不準未經批準實施監督檢查;
(二)不準無法定依據實施監督檢查;
(三)不準未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或者單人實施監督檢查;
(四)不準參加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監督檢查;
(五)不準隱瞞、包庇、袒護、縱容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六)不準向檢查對象通風報信、泄露檢查計劃;
(七)不準未按要求著執法服裝實施監督檢查;
(八)不準對檢查對象態度蠻橫、言語粗暴、挾私報復;
為進一步加強成品油市場的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市場,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成品油經營企業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年檢范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取得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
二、年檢時間
年檢時間為20**年**月**日至**月**日。
三、年檢內容
1、20**年度成品油經營狀況;
2、20**年度供油協議的執行情況;
3、國IV標準油品的采購及置換計劃;
4、油氣回收治理工作計劃;
5、執行工商、物價、稅務、質量技監、消防、安監、環保、公安等部門規定的情況,是否通過安監、消防、計量器具方面的年檢,是否受到有關部門處罰;
6、企業所有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無變更,如有變更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
四、年檢程序
本市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須于20**年**月**日前將年檢有關材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檢查;本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須于20**年**月**日前將年檢有關材料報送各區縣經委進行初檢,各區縣經委須于**月**日前將初檢工作總結情況、本地區企業初檢意見及企業上報的相關資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復查。
對年檢合格的企業,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發給年檢合格證,其中年檢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將統一換發新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對年檢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資格。
五、年檢材料
1、《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見附件1)或《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見附件2);
2、上海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3)(20**年**月至20**年**月新建或遷建的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適用);
3、《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正本、副本原件);
4、安監、消防、計量器具方面的年檢意見;
5、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與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簽訂的20**年供油協議(中石化、中石油自營或控股的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除外);
6、20**年**月至20**年國IV標準油品采購協議;
7、國IV標準油品置換方案;
8、油氣回收裝置改造安裝方案;
9、20**年成品油購進及銷售的憑證、票據或臺賬(中石化、中石油自營或控股的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經營企業除外)。
上述附件1、附件2、附件3表式可至市經濟信息化委網站下載,網址:**
六、年檢要求
一、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制定執法檢查計劃的重要性
計劃是實施執法檢查工作預先擬定的行動指南。其目的就是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它不僅是確保依法執法和規范執法的基礎,也是提高執法監察效率,加強自身建設的有效途徑。制定具有較強的目的性和可操作性的檢查計劃,有利于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切實提高執法監察水平,確保執法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科學制定執法檢查工作計劃
編制執法檢查計劃,分為年度檢查計劃、月檢查計劃及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年度檢查計劃制定要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檢查計劃,應本著先主后次、先急后緩的原則確定工作重點,明確檢查的頻率。各單位首先要明確監管的行業、重點企業和一般企業,要有重點企業和一般企業的簡明情況表。一般企業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2次,重點企業每季度應不少于2次,重點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以及重點部位要隨時進行檢查。計劃制定后應告知相關單位以便搞好工作協調與配合。檢查計劃要區分年度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檢查內容需包括檢查次數、重點地區、場所和部位、參檢人員等,要細排到月、到旬、到周、到具體企業,首先安排每月必須進行檢查的企業,然后圍繞全年工作計劃(含重大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工作),統籌安排每月需要檢查的企業。每月工作計劃如檢查總結、隱患檔案要統一裝訂成冊,以備督查和年度考核。
三、認真組織,切實抓好計劃的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屆十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省地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為重點,以尚志市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自查為基礎,進行復核檢查,整改補充完善,全力做好尚志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的迎檢工作。
二、復核檢查依據
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地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三、復核檢查內容
重點對年度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復核檢查。具體內容:
(一)復核檢查耕地保有量變化情況。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年耕地面積變化情況,重點復核檢查建設占用、災害損毀、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情況,并對耕地凈增減情況及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二)復核檢查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復核檢查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重點復核非農業建設占用、生態退耕、綠色通道建設、農業結構調整或其它原因減少基本農田情況;非農業建設占用包括國務院批準非農業建設占用、市級以下政府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際占用、未經批準占用情況;復核檢查補劃基本農田,包括補劃的面積、區位、質量情況;復核檢查基本農田日常臺帳管理、信息化建設、保護標志的設立等。對基本農田凈增減情況及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三)復核檢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重點復核檢查我市土地利用規劃調整情況,特別是非農業建設占用基本農田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包括規劃調整的次數、批準機關、項目性質、涉及的土地面積、地類、區位。對調整原因及情況做出說明。
(四)復核檢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依據土地利用年度和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重點復核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包括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計劃指標安排和實際使用情況,實際建設占用耕地情況,并對超計劃用地要做出說明。
(五)復核檢查補充耕地計劃執行情況。依據土地利用年度補充計劃指標,復核檢查年實際補充耕地情況,包括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以及社會資金用于補充耕地的情況,并對未完成補充耕地計劃的情況和原因作出說明。
(六)復核檢查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依據耕地占補平衡有關規定,復核檢查年度完成法定占補平衡任務(城市、集鎮、鄉村和單獨選址建設用地占補)情況,包括建設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先補后占,誰占誰補、補充耕地數量質量、項目后期管理等情況。
(七)復核檢查耕地質量建設和保護情況。重點復核檢查現有耕地、基本農田建設情況,包括開展耕地及基本農田整理的規模及比例;耕地質量建設和監管的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
(八)復核檢查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重點復核檢查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實施考核、落實獎懲等情況,耕地保護激勵機制建立、經費保障情況,以及在市政府與鄉鎮政府分解指標、簽訂責任書等情況。
四、組織領導
為做好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的工作,成立年度尚志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紀慶利副市長,副組長為政府辦主任胡警鐘,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統計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在尚志市國土資源局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材料組織、數據統計、接待聯絡等。
五、工作分工
市政府組織國土資源和農業管理等有關部門補充完善各項檢查內容,準確填寫附表1、2、3、4、5、6、7、8,待市政府審核簽章后于2月18日將附表1、2、3、4、5、6報國土資源局分管室審核,附表7、8報省農委分管部門審核。
六、有關要求
(一)請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迎檢工作,配合牽頭單位積極參加迎檢,做好匯報準備,及時提交匯報及被檢材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監管觀為指導,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按照提高監管效能、規范監管行為、化解責任風險、提升服務能力的總體要求,通過鞏固和創新,建立起職責明晰、制度規范、運行科學、履職高效的責任區監管工作機制。
二、組織領導
因科室設置、人事調動及工作需要等原因,原局深化責任區監管規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
三、工作目標
通過1-2年的努力,在基層工商所(分局)全面建立起以基層管理系統為平臺,全員化參與、信息化管理、標準化操作、績效化考評的責任區監管績效管理模式。
四、工作內容
(一)實行責任區監管全員化
在原來實行區域責任區管理的基礎上,引入崗位責任區概念,推行崗位責任區管理,將工商所所有人員均納入責任區工作范疇,實現基層所責任區監管全員化。各工商所(分局)要根據工作崗位要求,設立相應的責任區,如:窗口責任區、經檢責任區、內勤責任區、行業責任區等等。
(二)實行責任區管理信息化
責任區的所有工作必須以省工商基層管理系統軟件為主,以市場準入、案件管理等相關業務系統軟件為補充,全面承接,實行管理信息化。
(三)實行責任區操作標準化
1.工商所年度工作計劃的標準化
(1)工商所(分局)的年度計劃由所長(分局長)在當年1月底前制定,期間要結合縣局基層工商所崗位目標責任制及時進行調整修改。
(2)有關計劃任務質的要求和量的要求應在《省工商基層管理系統》,年度計劃的全文應通過添加附件的方法體現于《省工商基層管理系統》工作計劃-所年度計劃的附件欄。
(3)所年度計劃的名稱為“縣局××所(或分局)201×年度工作計劃”。
(4)所年度計劃內容必須100%涵蓋縣局基層工商所崗位目標責任制所有內容,并通過省工商基層管理系統軟件的分配功能,將所有工作分配到位(責任區、責任區干部)。
(5)對企業的年度巡查戶次(周期)可結合實際情況,參照總局《關于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有關企業分類管理措施予以確定。
(6)工商所(分局)應當對各責任區的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原則上實行季度通報制度。即自季度未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縣局××所(或分局)201×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統計表”(附件1)通過添加附件的方法體現于《省工商基層管理系統》工作計劃-所年度計劃的附件欄(列所年度計劃后)。
2.專項計劃的標準化。
(1)專項計劃由分管所長(局長)在上級布置工作后2日內制定。
(2)上級布置的工作,所(分局)必須通過制定專項計劃來承接。所(分局)自行安排的工作也應當通過專項計劃予以落實。
(3)承接上級工作的專項計劃的規范名稱為:“【布置業務科室名稱】縣局××所(分局)××(計劃內容)專項計劃”。如:【食品科】縣局××所(分局)××(計劃內容)專項計劃”。詳見《縣局布置業務科室名稱標準化表》(見附件2)。
(4)落實所本級安排工作的專項計劃的規范名稱為:“【本級】縣局××所(分局)××(計劃內容)專項計劃”。如:【本級】縣局××所(分局)××(計劃內容)專項計劃”。
(5)分管所長(局長)在制定專項計劃時,應當添加好戶口。事先確實無法添加的,由責任區干部在計劃落實時添加。
(6)責任區干部應當按照要求認真落實專項計劃,并將工作內容如實錄入基層管理系統。
(7)專項計劃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做簡要小結(特別是報送特殊情況)于“專項計劃小結”之“其它內容”欄。并在計劃到期之日起2日內關閉。
(8)專項計劃需要總結的,由各相應科室在基層管理系統中自行提取。
3.實施計劃的標準化。
(1)責任區干部應當通過制定實施計劃以解決《工商基層管理系統》中的“工作提示”中的有關問題。其它實施計劃由責任區干部根據工作自行決定是否制定。
(2)實施計劃的規范化名稱為:“縣局××所(分局)××責任區(計劃內容)實施計劃”。
(3)責任區干部應當按照要求認真落實實施計劃,并將工作內容如實錄入基層管理系統。
(4)實施計劃執行完畢,必須在計劃到期之日起2日內關閉。
4.階段計劃的標準化。
階段計劃由所(分局)的分管領導或責任區干部根據需要自主制定。其規范名稱為:“縣局××所(分局)××(時間段)階段計劃”
5.上下互動模塊的標準化。
(1)上級交辦件、12345件以及其它投訴件(12315行政執法系統處置的除外)的處理,統一使用《工商基層管理系統》的“上下互動”模塊來承接。
(2)“上下互動件”,必須選擇相應“來源”。處理“上下互動件”要做到及時辦理、妥善處置、規范回復。
(四)實行責任區考核績效化。
1.抽查式績效化考核。凡需抽查(檢查)或進行抽查(檢查)的各項工作,科所必須通過《工商基層管理系統》的督查考核模塊開展,在該模塊中留有與之對應的數據。科對所(或責任區)的抽查(檢查)中發現有數據弄虛作假的,對所實行一票否決(所在自查中已經發現的除外)。
2.報表式績效化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定期對各工商所(分局)工商基層管理系統的應用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印發《縣局責任區監管績效管理通報表》(附件3)予以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責任區監管全員化和《工商基層管理系統》等業務軟件的廣泛應用,是基層監管模式的創新和信息化管理的實踐,有利于加強基層管理,提升工作績效。為確保該項工作的有效落實,各工商所(分局、隊)、縣局各科室(直屬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掛帥,重點關注;分管領導業務清晰,具體負責;機關科室共同參與、齊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