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文字幕2018免费版2019,久久国产劲暴∨内射新川,久久久午夜精品福利内容,日韩视频 中文字幕 视频一区

首頁 > 文章中心 >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范文第1篇

一、股權激勵與公司績效分析

隨著經濟的發展與進步,股權激勵在我國上市公司的應用越來越廣泛,股權激勵得到如此重視,源于其深厚的理論基礎。從委托理論的角度來分析,身為委托人的股東希望公司業績良好從而能夠獲得較多的剩余收益,而身為人的高管人員卻有可能因為想要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努力工作,甚至通過操縱日常經營活動的事項來獲取私有收益。股東不可能時時刻刻對管理層進行監督,因此管理層與股東之間因為信息不對稱會造成問題,由此產生的成本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有效的外部市場環境約束,一種是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的改善。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完善,外部市場規制方面的約束較弱,因此,企業內部治理的完善更加有利于解決委托問題。

因此,股權激勵以授予經營者一定股份的形式,使高管人員的利益緊密結合公司利益。即便是出于自利的目的,管理層也會為了公司整體績效的改善而努力工作,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合理的情況下,管理層通過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努力獲得剩佘收益,這樣一來,即便是考慮信息不對稱因素,股權激勵也有助于緩和股東與管理層的矛盾,使管理層與企業在共同承擔風險的同時也共同享受收益。從人力資本理論的角度來說,股權激勵使管理層人員擁有企業的剩余價值索取權,高管人員也同時扮演了企業股東的角色,因此,在日常管理經營中,就會減少一些損害公司價值的行為,例如一些短期收益強卻不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的投資項目等。

二、大股東控制權與股權激勵效果分析

大股東的收益包括與企業共享的收益和大股東私人收益兩方面。共享的收益是指大股東為企業整體業績的提升努力,重視企業剩余價值的索取,在這種情況下,大股東通過其控制權對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避免損害公司整體價值的行為出現,對高管人員的行為也會進行較嚴格的管制,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整體業績會得到改善,所有與企業利益有關的人,都會分享到企業價值提升的好處,因此這種收益是“共享”的。私有收益是指比起剩余收益,大股東更加重視通過關聯交易、資產侵占等方式獲取私人利益,這種情況下,企業可能因為大股東的自利被“掏空”,大股東無心監管公司曰常經營活動,此時管理層的自利行為可能也不會得到監督約束,長此以往,企業整體價值會下降,除了大股東外,其他利益相關者也不會得到好處,因此稱之為“私有”收益。

大股東控制權作用到股權激勵會有兩方面影響。一方面,大股東憑借其控制力,通過對管理層的監督,促進管理層對其職責的履行,當管理層因自利行為要侵害公司利益時,大股東可以抑制其對公司績效的侵害,此時大股東的作用表現為“監督”。另一方面,當大股東憑借其控制力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對公司資金進行占用,侵占上市公司財產,甚至對上市公司進行掏空時,管理層的努力會被大股東掠奪,管理層會缺少努力的動機,股權激勵效果自然不好,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就主要表現為“沖突”。

三、優化方法與策略

1.保持適當的股權集中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我國民營企業的大股東監督效果較好,可見,適當的大股東控制是有利于企業的發展的。對于民營企業的大股東控制權削減,不能盲目進行。對于國有企業的大股東監督作用,還要繼續加強。目前我國投資者保護機制尚不健全,相關法律也有待完善,過分分散的股權可能會使企業缺少實際控制人,導致經理人控制企業,其自利行為必然不利于企業的良好發展。因此,保持適當的股權集中,通過大股東的監督來實現對管理層的監督,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在大股東持股比適當的情況下,大股東可以憑借其控制力,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對管理層進行有效制約。為激勵大股東的監督意愿,可以建立大股東聲譽機制,對于有良好聲譽的大股東,還可以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調動大股東參與經營管理、監督管理層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大股東的正面監督作用,使公司業績達到最大化。

2.完善國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雖然,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對股權激勵的監督效應較明顯,但是實證結果說明國有企業的大股東監督效果比民營要弱。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國有大股東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無法真正全面深入的參與,導致管理層自利行為無法受控,另一方面,國有企業可能承擔保障民生、就業等責任而有較高的預算軟約束,盈利目的性沒有非國有企業強,國有大股東的監督就較弱。因此,需要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進行調整。首先,政府是國有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國有上市公司的高管并不一定是通過經理人的市場競爭篩選出來的,這就導致國有企業高管在能力等方面可能有所欠缺。另外,由于國有企業的特殊性質,很多高管對于企業的盈利目標并無很高追求,反而更注重政治職位升遷,在這種情況下,股權激勵很難使其將自身的利益與企業的經營業績掛鉤。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范文第2篇

關鍵詞:股票期權;委托;股權激勵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9-0025-02

一、股權激勵作用與方式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股權激勵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理人市場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適的條件下,股權激勵才能發揮其引導經理人長期行為的積極作用。

(一)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可以發揮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1.同一目標,從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股權激勵的實施目的主要是為了建立長期激勵機制,激勵的對象主要集中在公司的高管職員、核心技術研發職員和有特殊貢獻的職員。通過授予他們股票期權,將其個人利益和公司的利益聯系在一起,被授予者只有盡力提升公司經營績效才能增加個人財富。其結果不僅保持了公司外部股東和公司內部經營者利益上的一致,而且自然降低了本錢,從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

2.實現低本錢的工效掛鉤,降低道德風險。股權激勵給經營者提供了通過正常渠道取得高收入的途徑,增強了持有者的安全感,減輕經營者的防御心理,只要努力工作,業績達標,就可以獲得相應的高收進,這樣就降低了高管職員的道德風險和為了防范道德風險而必須支出的本錢。

3.優化公司股權結構,穩定治理層。股權激勵擴大了治理者對公司的投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優化公司的股權結構。這種開放式的股權結構又有利于企業吸引優秀的治理精英同時,對行權期限的附加限制,增加了治理者的離職本錢,從而有利于穩定治理層。

(二)股權激勵方式

1.業績股票。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2.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

3.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后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如扭虧為盈)后,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二、當前國營企業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

1.產權所有者虛位,股權激勵委托人缺失。由于作為所有者與初始委托人的國家不直接簽約和控制決策,初始委托人對最終人的企業家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手段,因而實際上形成了產權所有者的虛位,股權激勵委托人缺失的局面。國家作為出資者和所有者,實行委托經營時,需要面對眾多的人,委托層次多、鏈條長。這種長鏈條的結果便是股權激勵委托人的實際缺失以及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導致公司激勵的主、客體為同一對象,自己設定目標,自己考核自己,從而難以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公正的激勵,結果造成股權激勵效果極其不佳。

2.企業高管實行“行政任命制”。在國企中,企業高管由政府任命,代表政府控制和管理企業,他們的行為體現著各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企業高管的升遷、獎懲和調動也是遵循公務員體制進行的,在這種高管形成機制下,企業高管可以“高枕無憂”,即使業績不夠出色,也無須面臨被解職的風險。這種職務形成機制和強調高付出、高回報的股權激勵機制背道而馳,而且企業高管經營自受到限制,其所得薪酬與企業績效相關性小,因而缺乏努力工作的動力。

3.股票市場弱有效性以及國資委對行權價格實施限定。中國股票市場有效性弱,市場信息分布不均且時效性差,股價不能反映企業真實價值,公司股價與公司長期價值很大程度上不一致。即使企業經營者努力工作,企業績效有明顯的增長,股價也并不隨之波動,然而國資委在股權激勵試行辦法中規定經營者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不得低于市場價,這就使得企業經營者面臨極大的股票價格下跌的風險。因為如果經營者在企業股票價格較高的情況下“接盤”,獲取股權激勵,那么不管在經營中做出何等努力,只要股票市場價格下跌,經營者手中持有的股票就會成為不良資產,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作用也就蕩然無存。所以,部分企業經營者可能不但不能從股票期權中獲取收益,相反必須為企業股票價格下跌直接承擔經濟上的損失。

4.激勵不足。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規定,實行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期權激勵所得收益不得超過薪酬的30%。這就意味著那些僥幸能夠實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即使經營者所持有的股票上漲,也不會從中獲取太多收益,因為該部分收入不得超過薪酬的30%。

三、完善國營企業股權激勵對策

1.在制度和辦法比較健全,監管比較到位的情況下推進股權激勵機制,以保證其公正性。股票期權是把雙刃劍,股票期權的有效運行離不開完善的監督機制。作為一種先進的股權激勵制度,股票期權對企業的監督機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激勵的力度越大,約束的力度就應越強。對國有企業來說,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建立規范董事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這是股權激勵有效實施的前提。

2.激勵和約束應該配套,以保證激勵的正效應。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片面強調激勵,在推出股權激勵同時,也要有相應的懲治措施。應該在企業內部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機制的基礎上,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高管的監督和制約,加大對造假的懲罰力度,從外部實現對經理層的硬約束。

3.完善資本市場和經理人市場。經營者長期激勵制度特別是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市場環境的完善程度。一方面必須完善資本市場。通過加強監管、強化信息披露,使股票價格盡可能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經理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其次是加大國有企業用人機制的市場化進程,培育和完善經理人市場。一個有效的經理人市場能夠準確反映職業經理人的價格和質量的真實信息,能夠為企業所有者提供一個有效的選拔、鑒別職業經理人能力與品質的機制,還能降低經理人的道德風險,保證經理人員得到公平合理的報酬。目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東派出的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中占多數,并且派出的董事大多數在公司任重要職務,大股東通過控制董事會和監事會,基本控制了上市公司。由于一股獨大,而又缺乏應有的監督與制衡機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屢次發生大股東侵占公司資產的行為。為了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建議在董事會中推舉一定數量的工會代表出任董事,限制大股東派出的董事在公司擔任職務等;同時,在監事會中大股東不派監事,增加員工監事的比重,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4.嚴格規定股票期權授予的范圍和授予對象,并對規定行權的時間并實施有效監督,同時對實施股票期權的費用一定要計入公司成本。這樣使股票期權的實施更加規范透明,有利于維護股東的基本權利和股票期權激勵與約束作用的有效發揮。其核心在于建立完善的考核體系,這是將經營者薪酬與所有者利益和企業發展密切聯系起來的關鍵環節。

5.完善股權激勵方案。根據企業盈利水平、資產增值、股東價值增長或是總資產增長,制定股權激勵方案需要注意平衡各方的利益及關注點。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可以實行以下幾種股權激勵模式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1)業績股權。即首先在某個周期開始確定期間業績目標(可以為一年或一個任期,若為一個任期,可以考慮同時設立階段性目標),如果激勵對象未達到預定的目標或階段性目標,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按既定價格購買一定股票的權利。對業績目標的確定,可以采用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利稅總額、經濟增加值、其他財務指標、綜合性指標等。(2)股東價值成長股權。即在某個周期開始時,將股價上升作為股權激勵的標準,如果股價在既定周期達到或者階段性達到某一目標,授予激勵對象按既定價格購買一定股票的權利。這種激勵模式是基于在全流通的背景下,股東的價值將由二級市場股價來衡量。企業的經營業績優劣、經營項目好壞等因素,會直接對公司股價產生影響。(3)資產增值股權。將總資產(或凈資產)作為股權激勵的條件,即在某個周期開始時,如果總資產(或凈資產)達到或者階段性達到某一目標,則授予激勵對象一定股權。這種模式是基于部分公司面臨并購、業務多元化以及正運作一些對公司未來發展影響重大的項目,采用資產增值股權比較有意義。(4)限制性股權。提出這種股權是改變只有激勵而約束不力的情況,即通過對激勵對象的股權獲得、拋售條件進行限制,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后,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范文第3篇

(一)股權激勵的概述

股權激勵是指企業為了獲取職工和其他方面提供的服務而授予的權益性工具或者為此承擔的以權益性工具為支付手段的債務。企業通過對職工支付期權的方式來實行鼓勵,以此激勵員工為了以后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從而付出更多的勞動,使得公司的目標和個人的目標具有一致性。

(二)股權激勵的特征

股權激勵具有的特征有三點,一是股權激勵是企業與員工或者是其他方所進行的交易,二是股權激勵是以獲得員工或者其他方的服務為目的,三是股權激勵的交付價值與企業未來的自身權益性工具有關,這一點也是企業與員工或者是其他方進行的交易的最大的區別。

(三)股權激勵的主要環節

一般情況下,典型的股權激勵包括四個步驟:授予、可行權、行權、出售。

授予日實際上就是指股權授予協議獲得批準的日子。一般情況下,股權授予協議獲得批準是指協議雙方對于協議上的所有內容和條款達成一致。所謂的達成一致是指企業、職工和其他方對于協議的條款充分理解并且都接受,沒有任何異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這些條款需要提交股東大會,經由股東大會審批通過之后方可授予。

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的條件已經得到滿足,職工或者其他方已經獲得了執行權利的條件,有的股份支付協議是一次性可行權,而有的股份支付協議是分批可行權,只有擁有了可行權的股票才能夠獲得支付的權利,才是職工和其他方的真正財產。一般從授予日到可行權日中間的區域為空白期,是可行權的條件的滿足時期,因此又稱為“等待期”。

行權日是指,在這個期間,職工和其他方可以行使自己獲取現金或者獲得權益的權利的行使時期。如果員工具有股票齊全的行使權,那么在這一期間,該職工可以按照約定好的價格購買約定數量的股票,這位職工購買股票的日期,就是行權日。在可行權日到期權到期日之間,職工和其他方均可在可選擇時段內行使自己的權利。

出售日就是指,職工或者其他方將行權日時購買的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通過期權激勵獲得的股份支付協議,一般情況下有一段時期的禁售期,我國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一般為兩年,在這一段時間內,不能講股權進行出售。

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

隨著法律制度的逐漸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收到了越來越多的支持和鼓勵,我國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現狀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民營公司成為股權激勵的主要實施主體

我國民營公司成為股權激勵的主要實施主體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民營企業的資金籌集本來就比較困難,另一方面,民營企業最主要的支撐就是管理層付出的多少,影響到民營企業成長的快慢。二是,由于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的管理較為復雜,國資委一直對于股權激勵保持謹慎的態度,導致國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激勵水平比較低,董事會對于股權激勵的執行的推進也不上心。

(二)成長性較好的企業的股權激勵意愿較強

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一般情況下企業的盈利能力較強,,高于同行業中其他公司的普遍水平。另外一方面,盈利能力較強的、發展較快的企業一般就將企業的經營業績作為考核企業股權激勵的指標。證監會也對股權激勵作出有關規定,公司設定行權時必須考慮企業的經營業績,所以在上市公司有意愿實施股權激勵時,會優先考慮盈利能力較強的企業。這種考核方式在目前來說是比較有爭議的,一種說法認為,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其股價的高低來反映其未來的公允價值變動,因此,使用股價作為參考指標即可,但是另一種說法,當今的證券市場本來就波動性較大,大多數時間是無效的,不能夠公允地表示企業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好壞,因此,還需要以傳統的財務指標來考核企業是否能夠進行股權激勵。

(三)股權激勵容易受到多種因素的干擾

一方面,證監會通過備案制來限定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政策,備案制并且規定不屬于《行政許可法》許可的項目不可以通過審核的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難上加難。在實踐中,備案制實施起來過程復雜而且持續時間較強,嚴重影響到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

另一方面,證監會、國資委在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細節方面做了過多的干預,在激勵對象的選擇、激勵對象的范圍、股權激勵的規模方面都有限制,很大程度上約束了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的自主性和主動性。

(四)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受眾面過窄

根據現狀分析,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的受眾主要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大多數公司認為,管理層的作用對于公司的發展來說至關重要,但是公司的業績并不僅僅取決于管理層的功勞,受眾面過窄只會導致公司員工和管理層之間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嚴重的話還可能激起管理層和普通職工之間的矛盾,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長遠發展。

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影響因素

(一)影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內部因素

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行使權條件的獲得來看,除了所在會計期間要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不受相關部門的懲罰之外,還要受到一些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的影響,包括資產凈收益率、內部報酬率等等這些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指標,這些指標是決定企業能否進行股權激勵的最終因素,也是影響上司公司股權激勵的直接因素。

另外一方面,企業經營的最終目標就是實現利潤最大化和價值最大化,所以企業進行股權激勵的目的也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激勵自己的員工能夠更加努力的工作,將員工個人的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換句話來說,企業績效的提升才是企業進行股權激勵的最主要原因。

傳統的委托理論是導致股權激勵形成的最主要原因。委托在一個公司中有三層關系。第一層委托是股東與董事會之間的委托,董事會的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代替全體股東進行有關的重大決策。第二層委托是董事會與上層管理人員之間的委托,公司的管理人員由董事會聘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為公司實現價值。在這一過程中,存在著道德風險問題,管理層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所以做出的決策可能是對自己有利的,但是對公司是有害的。與此同時,董事會沒有良好的手段對管理層進行監視,或者評價其業績的好壞。第三層委托關系非常廣泛,包括各個上下級之間的委托關系。應對公司委托中出現的道德風險問題,董事會大多采用胡蘿卜加大棒的方式,對于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為自利行為導致公司受損的員工給予處罰。

這種激勵行權條件的設置,將公司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進行了捆綁,只有當公司的經營業績提高,公司的股價上升時,員工才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所以在進行生產經營決策時,員工會將企業的利益優先考慮。

(二)影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外部因素

不同行業的上司公司所采用的股權激勵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對于努力程度相同的兩個公司,采用相同的股權激勵方式,最終所帶來的效果是不同的,兩個公司的經營成績也是不同的。行業的景氣度越高,該行業所在企業所采用的股權激勵的力度就越大,他們的經營業績的表現情況就越好,因此,他們所能獲得的股權投資的激勵額度就越大。

不同規模的上市公司和不同類型的上市公司,對于所采取的股權激勵的方案也不同,小規模的上市公司和大規模的上市公司相比,雖然兩個公司的努力程度相同,所獲得的經營績效也相同,但是兩個公司的股權激勵所獲得的收益卻是不同的。同等類型的股權激勵刺激同等類型的滿意程度,但是對于不同規模的上市公司,所獲得股權激勵收益卻是不同的。對于不同類型的上市公司來說,國有企業所實行的股權激勵較少,非國有企業更容易實行股權激勵制度。國有企業規模一般較大,是該行業的龍頭企業,甚至有可能是該行業的壟斷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由于國家的支持,所以與非國有企業相比,國有企業中的管理者的經營努力程度對于企業業績的影響力度較小,另外一方面,由于國有企業對于實行股權激勵持有更加謹慎的態度,所以國有控股企業實行股權激勵制度的過程更為繁瑣,加上市場對于國有企業信息披露的敏感性,所以國有企業對于實行股權激勵持較為謹慎的態度。

綜上所述,影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外部因素包括,企業的自身規模大小、上市公司的類型、行業的景氣程度等等。

四、完善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政策建議

股權激勵是一種解決公司委托過程中出現的道德風險問題的手段,但是現如今股權激勵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以上部分,本文通過分析股權激勵的特征和主要環節,分析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和發展,其中提出了現如今股權激勵所存在的問題。同時,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的內外部影響因素,最后根據影響因素,為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改進提出了政策性建議如下:進一步完善各項法規和法律制度;充分考慮影響股權激勵的內外部因素;擴大股權激勵的受眾范圍,注重企業的長期發展;完善股權激勵績效考核制度,加強激勵效果。

(一)進一步完善各項法規和法律制度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股權激勵制度被看做是公司高層侵占股東財務的一種途徑,又因為中國市場現有的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如果講一個本身就具有漏洞的股權激勵制度投放到市場中去,那么完善現有的各項法規和法律制度是至關重要和刻不容緩的。

(二)充分考慮影響股權激勵的內外部因素

通過已經了解到的影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內外部因素,以當年的數據為指標,建立自身縱向的比較機制,但是這種比較機制只能判斷出企業每年變化的好壞,沒有實際上的意義,因此還需要與行業中的其他企業進行比較,建立橫向的比較機制,充分的了解與其他企業的差距,通過影響因素的分析,降低市場風險和行業波動對于股權激勵機制實施的影響,更加準確的為經營者的業績付薪水。

(三)擴大股權激勵的受眾范圍,注重企業的長期發展

由于企業的股權激勵的受眾只集中在經營管理層,所以容易導致管理層和普通員工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最終可能激化兩者之間的矛盾,所以,企業的股權激勵的受眾范圍也要擴大到普通的員工,維持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從企業的長期發展來看,其價值雖然是歸于股東所有,但是由于這些價值都是由員工的勞動所創造出來的,雖然整個公司最大的貢獻是由管理層和核心工作人員所創造的,但是全體普通職工的貢獻也不能忽略。對于工作年限較長的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的普通股獎勵,也可以增加員工的歸屬感,促進其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創造更多的價值。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范文第4篇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業績與市值

中圖分類號:F275

一、2012年中國股權激勵回顧

本部分是在對2012年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解析的基礎上對2012年股權激勵重大事件進行解讀。

(一)2012年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解析

研究2012年上市公司公布的118個股權激勵方案,我們發現以下幾方面:

1.A股市場股權激勵方案數創新高,創業板和中小板仍為主體

我們自2006年以來一直密切跟蹤A股市場股權激勵方案的披露情況。據和君咨詢股權激勵中心統計數據顯示,自2006年以來,國內A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其中2006年44家,2007年15家,2008年68家,2009年19家,2010年66家,2011年114家,2012年達到118家,合計444家。其中2012年公布的方案數量為歷年之最,占已公布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總數的26.58%(見圖1)。

從所屬板塊來看,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有46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權激勵方案,數量上旗鼓相當,合計占當年公布股權激勵方案上市公司總數的78%。此外,從板塊內部占比來看,截至2012年底,中小板和創業板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占比均超過20%,是滬市和深市主板股權激勵公司占比的兩倍以上(見圖2)。以上數據綜合說明,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方面熱情明顯較高。

一方面,A股上市公司推出股權激勵的熱情越來越強烈,反映的是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采用中長期激勵方式來留住人才,通過與股東價值掛鉤的持續激勵方式,激發員工的活力與動力,有效避免短期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風險。但另一方面,與海外成熟市場相比,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程度明顯落后,仍有很大發展空間。據統計,在美國和加拿大,超過95%的上市公司實行了股權激勵計劃,歐洲多數發達國家的比例也達到80%以上,而我國A股的比例不到20%,未來發展空間十分廣闊。

2.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平分秋色,混搭現象開始盛行

在公布的118家股權激勵方案中,單一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有52家,單一采用股票期權的有47家,二者占據了大部分,是主流的激勵模式。值得關注的是,17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混搭方式進行激勵,占方案總數的14%,這表明當前上市公司方案日趨專業化、成熟化和個性化(見圖3)。

3.激勵對象總數與平均數快速增長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中,被激勵對象的人數呈逐步上升趨勢。2011年,114家方案的激勵對象總人數為13255人,平均每家為116人;2012年,118家方案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增長至18774人,增長率達41.64%,平均每家有159名核心人員納入激勵范圍,增長率為37.07%。這表明,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以后將不僅僅局限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研發、技術和銷售骨干等對公司生產經營起重要影響的人才也被納入到股權激勵范圍中,這將有效調動一線骨干的積極性。

4.激勵比例相差懸殊,多集中于2%~3%之間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對國有企業首次推行股權激勵有明確規定,激勵比例不得高于股本總額的1%,而對民營企業則較為寬松,激勵部分不超過10%即可。2012年,有2家上市公司用滿了10%的額度,分別是方大特鋼和方大化工;另有3家激勵比例在9%以上;沒有公司的授予比例在7%~9%以內。

圖4所示,較多的授予比例都集中于6%以內,呈現標準的鐘形正態分布,其中以2%~3%之間最多,共35家。

(二)2012年股權激勵重大事件解讀

2012年,股權激勵有以下重大事件。

1.證監會推出《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2012年8月4日,證監會《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解釋,員工持股計劃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愿,將應付員工工資、獎金等現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資產管理機構管理,通過二級市場購入本公司股票并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

該辦法一方面規范、引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另一方面也鼓勵上市公司員工積極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國內上市公司員工持股的情況較為普遍。截至2012年9月30日,滬深兩市共有1841家A股上市公司存在員工持股的情況,占全部2467家A股上市公司的74.63%。員工持股總股數982.3億股,占有員工持股A股上市公司總股本6.33%,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總股本3.13%。

作為股權激勵的一種形式,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是大勢所趨。實踐證明,上市公司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將收益和公司股票的價值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將會更加關心公司的發展,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運營效率,提高競爭力。《暫行辦法》征求意見以來,已有一些上市公司為員工持股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市場對此反應良好。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一是資金來源于員工的工資、獎金,等于員工個人出資;二是股票來源于信托機構二級市場回購,價格沒有優惠,等于二級市場股價;三是持股期限不低于36個月,不如二級市場買股靈活。圍繞上述三個問題,《暫行辦法》仍需進一步完善,進而對上市公司員工真正起到激勵效果。

2.基金公司將獲準曲線股權激勵

2012年10月31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對基金公司子公司50%以內的股權結構不再做股東限制,且允許基金從業人員參股基金公司子公司,此舉被視為打開了基金公司股權激勵的空間。但是實施該規定的障礙之一是國資委2008年的139號文——《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國企職工入股原則上限于持有本企業股權,不得持有其所在企業出資的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的其他企業股權。而由于基金公司多為國企背景,政策“沖突”之下,要實現基金公司在職員工持有子公司股權的美好愿景確有難度。因此,基金公司高管若想實現股權激勵,則要付出離開母公司的代價,即在母公司不擔任職務,僅在基金公司子公司任職。

《暫行規定》實施后,截至2013年3月初,已有23家基金公司獲批成立子公司。但是僅有萬家基金、東吳基金和長信基金的子公司率先開展股權激勵,占比僅為13%。

基金管理業是以專業知識和經驗提供服務的行業,人才為經營之本,作為關鍵性資源的人力資本對企業的績效起決定性作用。然而。由于缺少長期激勵機制,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基金公司的股權結構無法體現人力資本的重要性。近幾年來,基金業人才流失問題嚴重,公募基金成為私募基金的練兵場。而股權激勵或是解決該問題的有效方法之一。然而,為了避免觸犯政策紅線,股權激勵方案要求高管需從母公司完全退出,這對于方案的設計和實施提出了挑戰;或許,政策也存在調整的空間。此外,股權激勵雖已破題,但多數基金子公司目前主要的專戶業務收益率較低,類信托業務又有信托行業大行其道。基金子公司能否獲得高收益還是個未解之謎,激勵的實現效果如何還有待時間檢驗。

3.富安娜股權激勵糾紛

2012年12月26日,富安娜向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對26名首發前自然人股東(以下簡稱“爭議人員”)就承諾函違約金糾紛一事提起了訴訟。其中兩名為公司高管,其他均曾為公司核心技術人員。

2007年6月,富安娜為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制訂和通過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富安娜以定向增發的方式,以發行前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向激勵對象發行700萬股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包括前述爭議人員和公司其他高管、核心技術人員等。

2008年3月20日,為配合上市的要求,富安娜終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將所有限制性股票轉換為無限制性的普通股。轉換過程中,前述爭議人員向公司出具了一封《承諾函》,《承諾函》規定,自簽署日到富安娜申請首次公開發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內,不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在職期間不會出現的幾種情形及違反承諾時違約金的計算依據。

意外的是,盡管有《承諾函》,但前述爭議人員依舊以各種理由離開公司。富安娜方面認為,前述爭議人員離開的原因主要為對手競爭的結果、以及這部分人員不看好當時公司的上市事宜。

富安娜股權激勵糾紛案是自雪萊特公司“柴國生訴李正輝股權糾紛案”之后,經媒體公開報道的第三起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糾紛案件。

企業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如何進行合法、規范、有效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對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至關重要。關鍵在于,要通過建立股權激勵這一長效激勵機制,完成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管理團隊之間以及管理團隊內部,關于企業未來事業發展的深度思考和充分溝通,真正從利益共同體走向事業共同體。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類似富安娜股權糾紛這樣的事情發生,使企業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4.股價跌至授予價,依米康主動撤銷股權激勵計劃

2012年5月12日,創業板上市公司依米康宣布撤回剛推出不到半年的股權激勵計劃。依米康稱,自首期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以來,國家統計局公布的CPI指數同比上漲并持續高位運行,加之公司股價下挫至授予價格附近,致使現有激勵對象購買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大幅上升,風險急劇加大,難以真正起到激勵效果,為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帶來一定困難。另外,依米康于2012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對全體首次激勵對象就“是否同意公司即時實施股權激勵計劃”進行專項調查,89%的激勵對象希望公司終止該次股權激勵計劃。

2011年8月才登陸A股市場的依米康,在短短四個月后推出了股權激勵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依米康股票均價的50%,也就是10.55元/股。從當時來看,“五折”的價格無疑非常實惠,比當初17.50元/股的首發價格還低很多。不過,隨著2012年上半年股價的不斷下挫,依米康股價一度跌破12元/股,已到股權激勵授予價附近,致使激勵效果大打折扣。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失敗案例中,股價跌破行權價(授予價)是重要原因之一。數據顯示,2012年初至6月的半年時間內,共有13家公司宣布終止股權激勵計劃,其中宏達新材、康緣藥業、華星化工、南都電源、東凌糧油、臥龍地產等6家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雖然已經獲得股東大會通過,卻在最后關頭倒在了股價面前。因此,選擇股價相對較低的時點推出股權激勵,并進行主動的市值管理,是保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效果的關鍵因素之一。

5.中國北車,著眼長期的央企股權激勵實施先行者

2012年5月24日,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根據公告,公司擬以4.34元/股的價格,向343名高管和員工授予股票期權8603.7萬股,占當時總股本的0.83%,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為10年,原則上每兩年授予一次,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擬按33%、33%、34%的比例在三個行權期行權。首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4.34元,行權對應的業績條件為: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不低于15%,且要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不低于10.5%、11%、11.5%。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對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完善治理結構具有重要意義。但由于央企的一舉一動均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在實踐操作層面,到底以股權還是分紅權來實施激勵尚處于探索階段,使得監管層與企業均十分謹慎。在中國北車之前,大型央企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也僅有保利地產等極少數個案。與此同時,在法規層面,根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有控股企業高管人員個人股票期權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收益)的30%以內,且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權授予時薪酬總水平(含期權收益)的最高比重不得超過40%。這決定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總體激勵水平有限,也使得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淪為了“雞肋”。但面向未來,隨著國有企業體制與機制的轉變,股權激勵必將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

二、股權激勵操作實務

本部分著重論述了股權激勵的意義、作用以及現存問題。

(一)股權激勵的意義和作用

股權激勵的意義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股權激勵有助于業績提升、市值增長

業績提升方面,統計數據表明,A股上市公司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比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業績增長年平均高出30%以上(見圖5)。而和君咨詢過往的項目實操也表明:通常在其他情況不變下,僅股權激勵一項舉措,便可使企業業績在原業績的基礎上至少提升20%。

市值增長方面,統計數據表明,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其股價表現顯著好于市場整體水平,市值增長通常是市場平均水平的1倍以上。對于個股來講,一套設計規范、考核科學的股權激勵方案一旦公告,公司的股價便應聲大漲,此類情形在資本市場已屢見不鮮。同樣,對于未上市的公司來說,一套規范的股權激勵方案,會使企業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時獲得額外10%~15%的估值溢價(見圖6)。

股權激勵之所以在公司業績提升、市值增長(估值溢價)方面作用明顯,其中的道理很簡單,股權激勵給公眾釋放出一系列積極信號:股東和管理層已達成長期戰友關系;公司治理規范;未來三到五年的經營目標是有信心實現的;公司進入戰略實施狀態和組織管理狀態。

2.股權激勵有利于人才爭奪

一流人才是否愿意進入一個行業或企業,影響因素有很多,但激勵水平的高低一定是關鍵的影響因素。股權激勵作為激勵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整體激勵水平(薪酬+股權)的提升效果明顯。

以信息服務行業上市公司為例,和君咨詢股權激勵數據庫的統計測算表明:做過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其整體激勵水平是沒有做過股權激勵上市公司激勵水平的2~6倍。

僅就激勵水平而言,很顯然,人才一定會向做過股權激勵的公司集聚。因此,股權激勵正在成為企業吸引人才、穩定隊伍的常用手段。

3.股權激勵有利于核心能力構筑

我們來看一組數據:有一家公司,2011年凈利潤比IBM、惠普、諾基亞、摩托羅拉四家公司總和還多;2011年,其單一產品銷量僅占全球銷量的5.6%,但凈利潤卻占全球的66.3%;2001-2010年股價復合增長率超過40%,市值最高峰一度超過6000億美元。

這就是蘋果公司。蘋果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其卓越的創新與研發能力,而這種能力是如何煉成的?

從股權激勵角度來看,“喬布斯1976年創立蘋果,1980年一上市,所有技術骨干通過股權激勵成為億萬富翁,所以衣食無憂,可以專心創新,有機會成為一個更純粹的人。因此,蘋果的持續創新能力,背后其實是一套長效、開放、循環的股權激勵機制安排。沒有喬布斯,也會有李布斯,沒有李布斯也會有比爾蓋茨。”

對于中小成長型企業來講,蘋果的成功帶給我們的思考在于:如何借助股權激勵這套長效、開放、循環的機制,構建起我們企業的核心能力?比如研發能力、生產能力、營銷能力、系統協同能力等。

(二)股權激勵實踐中的問題

股權激勵對企業成長有諸多作用,但由于中國規范的股權激勵從2006年才開始起步,目前兩千多家上市公司中,做過股權激勵的占比不到20%(而美國在90%以上),因此,股權激勵在中國還很不成熟,存在著不少問題,歸結起來主要有4點:

1.事業認同問題

典型表現是創業板高管離職潮的涌現。根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12月20日,共有156份離職公告出臺,而2010年全年,辭職公告還不到50份。在創業板面市的兩年時間里,大多數創業板上市公司都經歷了高管離職。許多公司由于高管人員離職過多,為了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不得不緊急讓在任高管身兼數職。無疑,創業板高管的大面積離職,對企業、對股東、對核心管理團隊、對員工都是一種傷害。因為對企業經營來講,上市只是企業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階段性目標,核心團隊的穩定才是企業的命脈與基石。

現實中存在這樣的現象:股權激勵被作為一套造富(套現)工具,企業上市了,大家就想著如何盡快套現走人;企業沒上市,大家就想著跳槽到有上市可能的公司去。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高管之間僅靠利益維系,因而企業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的高管離職現象屢見不鮮,企業始終處于動蕩之中。究其原因,筆者認為,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核心團隊之間,還是利益共同體,沒有達成事業認同、理念一致,這樣的股權安排顯然無法走向長遠。

2.預期溝通問題

有這樣一個典型案例:有一家公司,老板出于穩定與激勵高管團隊的良好初衷,決定對核心管理層進行上市前的股權激勵。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老板的授意下設計了一套股權激勵方案:上市前先拿出1%的股權進行激勵,上市后再行推出第二次股權激勵。這1%的股權,意味著核心骨干的人均股權收益在300萬左右,只相當于一個高管一年半的年薪。方案一公布,激勵對象紛紛表示不滿,公司9個核心高管中4個離職,由于上市前夕高管發生重大變動,導致企業上市擱淺。

這樣的結果,對一個擬上市企業來說難免有些遺憾與惋惜。在現實中,這樣的現象并不鮮見。究其原因,筆者認為,關鍵在于預期溝通:在沒有完成股東與高管雙方預期充分、有效的溝通的情況下,任何方案都是“不可說,不可說,一說便是錯!”。而在股權問題上,股東與高管又往往很難展開充分、有效的溝通:如何保證分配的公平性?如何保障大家說的都是心里話?……因此,企業需要專業的咨詢機構站在公司價值最大化的公允立場(既不站股東的立場、也不站高管的立場)來協助股東與高管完成此輪溝通。

3.激勵水平問題

我們也曾見過這樣一個典型案例:某高科技企業人力資源部設計了一套股權激勵方案:全員持股、分紅激勵、個人出資。由于方案在激勵范圍幾乎到全員、分紅激勵的情況下,激勵水平很難具備行業和區域的競爭力,激勵效果有限(更像是一個福利計劃),最終導致員工不愿參與,方案不了了之。

股權激勵的關鍵除了溝通激勵對象的意愿和預期外,還在于方案是否具有足夠的激勵水平,特別是對核心高端人才。對此,我們通常建議企業對標高分位,因為未來企業在用人上一定是用人才“質”的概念,而不是“量”的概念。另外,需要強調的是,企業在未考慮清楚之前,通常不建議進行全員持股和分紅激勵。

4.業績考核問題

很多企業上市前的股權激勵通常是沒有業績考核,上市后股權激勵業績考核通常定得較隨意,激勵對象在股權激勵問題上沒有業績的概念,認為是理所當然,股權激勵做成了一個福利計劃。

股權激勵作為一套長效的人才激勵機制,是激勵與約束的結合,業績是根本。通常的激勵邏輯是:業績考核公司業績增長高激勵水平下的公司/股東現金及股權投入激勵對象個人收益實現。所謂股權激勵為企業的戰略目標實現服務,就是反映在業績考核上。在業績考核指標設計上,通常要結合行業特點以及企業所處發展階段,為企業設計基于產業競爭和戰略實現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公司層面、個人層面)。

股權激勵,表面上看是技術問題、方案問題,而其本質上是一次基于公司戰略的深度對話與溝通(見圖7)。我們認為,股權激勵的本質和目標,是建立起一套長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在讓核心管理團隊合理分享企業發展成果的同時,完成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高管團隊之間、以及高管團隊內部關于公司未來事業發展的深度思考及溝通,進而通過“心理契約”的達成以及“長效激勵機制”的保障,實現企業從“利益共同體”向“事業共同體”乃至“命運共同體”的成功過渡。

(三)股權激勵實踐中的關鍵

筆者認為,做好一個企業股權激勵的關鍵,要在價值理念、程序保障、專業理解3個方面展開工作:

1.價值理念

首先要牽引股東和管理團隊樹立一系列正確的價值理念。

一是端正“股東”的概念:在沒有完成從一次創業到二次創業、實現產業扎根和管理范式之前,所有股東都是在投入,而不是在享受;

二是正確理解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是一套長效、開放、循環的激勵機制,不是短期福利計劃,更不是一把套現、造富的手段和工具;

回歸事業:股權激勵是一次在核心高管內部展開關于事業發展終極溝通的最佳機會,把核心團隊從利益共同體牽引向事業共同體,去思考我們的財富意味、事業意味和人生意味。

2.程序保障

股權激勵需要通過一系列方法工具、工作程序來保障實施效果。具體包括:激勵范圍及激勵對象確定;行業激勵水平的外部比對;企業激勵結構的內部評估;股權激勵實施基礎分析;理念宣貫;崗位價值評估;業績考核指標設計;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財務及激勵效果測算;實施輔導。

3.專業理解

股權激勵的設計和實施涉及多個專業領域:公司治理、公司戰略、資本運作、上市籌劃、市值管理、人力資源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等。同時,股權激勵機制的建立還必須要求對企業所在行業的發展規律、競爭要害以及企業經營規律有深刻理解。

正因為此,我們認為在操作股權激勵項目時,要配備戰略專家、公司治理專家、上市輔導專家、產業研究專家、股權激勵專家、市值管理專家、人力資源專家等多領域專家組合,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好一個股權激勵項目。

總之,一個好的股權激勵,必須建立在理念端正、程序嚴謹和專業保障的基礎之上。只有這樣,股權激勵才能切實起到激勵效果,為企業的成長壯大奠定扎實的核心人才隊伍及管理制度基礎。

三、中國股權激勵展望

本部分論述了2013年股權激勵持續發展的動力以及將呈現出的特點。

(一) 三大力量推動股權激勵持續發展

一是不確定時代的到來。隨著競爭者、買方、技術和政策的發展,企業所處生存環境的不確定性日益明顯。然而,企業要想擁有未來,現在就必須做出選擇。在不確定環境下,面向未來的選擇更多的是基于價值導向,而不是過往事實。如何通過塑造價值導向,將人才統一到提高市場爭奪的效率上來,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股權激勵,正是塑造價值導向的重要手段。

二是政策鼓勵股權激勵。經過三十多年改革開放不斷的經驗總結和再實踐,國家日益認識到人力資本的作用。為了更好的激發人力資本,國家將股權激勵作為解決人力資本價值測度的有效方式,同時也作為完善企業治理結構的重要手段。2012年,針對市場熱議的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周小川認為,“當前提出員工持股計劃非常有道理”,這比針對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又前進了一大步。

三是人才價值實現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收入增長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收入分配不公、資產升值、通貨膨脹的大背景下,國家也提出了“十年收入倍增計劃”。對于企業而言,僅依靠工資福利的增長,會削弱企業現實的競爭力;對于員工而言,僅依靠工資福利的增長實現“十年收入倍增”,也將面臨現實的困難。通過股權激勵,將員工收益和企業效益統一起來,能在推動員工收入增長的同時,持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二)股權激勵將呈現的主要特點

股權激勵將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普及化。從近年實踐來看,在我國,采用股權激勵的企業越來越多;在企業中,股權激勵對象的范圍也日益擴大,從中高層管理人員逐漸向技術人員和骨干員工發展,更多的人被納入激勵范圍,組成事業和命運共同體。由此,股權激勵也逐漸從“奢侈品”變為“必需品”,從“超額配置”變成“標準配置”。

二是周期化。在我國經濟社會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結合資本市場的多年表現,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技術要求越來越高。設計者需要精準踩踏經濟周期、產業周期、資本周期和企業發展周期,才能設計出切實可行并發揮實際作用的方案。

三是體系化。人力資本日益成為企業最重要的資本。人力資本需要激發,需要構建大的激勵體系。該體系中既應該包括底薪、浮動薪酬、分紅、股權甚至“世襲股”等物質激勵,也應該包括榮譽、社會地位等精神激勵。股權激勵是其中的重要一環,必須納入該體系中,在整體激勵體系中考慮局部手段,在局部手段中反映整體目的,才能打造企業源源不斷、生生不息的動力。

四是戰略化。股權激勵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公司戰略的實現。通過股權激勵,充分調動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及分工協作精神,實現公司戰略。為此,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和實施中,必將更多地體現公司戰略以及戰略導向下的人力資源和企業文化。

參考文獻:

[1]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Z].2005-12-31.

[2]國資委.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Z].2006-12-07.

[3]中國證監會.股權激勵備忘錄1-3號[Z].2008-09-16.

[4]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Z].2008-12-11.

[5]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EB].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2012-05-23.

[6]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Z].2012-08-04.

[7]中國證監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Z].2012-10-29.

國有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范文第5篇

【關鍵詞】 股權激勵; 事件研究法; 短期效應

一、引言

近幾年來,股權激勵作為薪酬激勵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已引起了國內外學者和企業家的普遍關注,成為理論界和實踐界爭論的焦點。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2006年9月30日,《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頒布,并于當天起正式施行。隨著這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建立,我國上市公司也隨之根據公司自身的條件公布了各種股權激勵計劃方案。股權激勵能夠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公司質量。學術界的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基本認同這一點。所以研究的重點應該從要不要實行股權激勵制度轉移到研究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的適用性如何,股權激勵效果如何等等。對這些問題的探討有助于加深對股權激勵的認識,從而找到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效果的方法,更好地指導我們開展的股權激勵計劃,這樣的研究無疑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

二、文獻回顧

國內外學者在公告和實施股權激勵對公司短期和長期股東財富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這些成果尚未形成統一的結論。除了Brickley(1985)和Defusco(1990)早期研究外,最近幾年也有幾個學者對股權激勵的市場反應做了研究。Ikaheimo等(2004)研究了芬蘭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對股票期權計劃公告的反映。作者以公開發行的報告和赫爾辛金股票市場網站為基礎確定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告發現首次次股權激勵公告的樣本存在顯著的超額收益率。Kato等(2005)對來自344家的日本公司的562起股權激勵計劃公告進行了研究(作者以通過股權激勵方案的董事會會議日為事件日)。研究發現,在事件窗口期(-2,+2)內有顯著的正的累積超額收益率,約為2%。不管是通過股票回購,還是認股權證來為股權激勵計劃提供資金,該結果都適用。另外,不管事件窗口期如何變化,研究總能得到正的統計上顯著的累積超額收益率。“美國資本戰略”(American Capital Strategies)研究跟蹤了員工持有股份10%以上的公開交易公司的股價,結果表明這些公司的市場表現要好于大盤指數,但是美國國家員工持股中心(NCEO)的Rosen,Klein和Young(1986)的研究結果表明,員工持有股份的比例與公司績效的提高無關。我國學者王斌(2000)曾經對員工持股績效進行了實證分析,結果發現,上市公司中發行內部員工股的企業的凈資產收益率隨著持股比例的提高而相應提高,且這種正相關關系具有顯著性。然而,我國學者陳征宇等(2000)對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職工持股的績效進行研究的結果卻表明,上市公司員工持股比例與公司業績的相關關系不顯著,員工持股是否對企業業績有正面作用還很難判定。

三、研究樣本及描述性統計

(一)樣本的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在我國證券市場上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之間公告股權激勵預案的91家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其中,滬市35個,深市56個(根據數據分析的需要,剔除估計期少于200個交易日的樣本8家),最后得到有效樣本83家,選取上證指數收益率作為市場參考收益率。公告日的選擇條件為:1.以股權激勵預案公告日為基準;2.若存在多次公告的情況,選擇第一次公告日。研究過程中涉及的原始數據包括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公告日期、股價、日收益率以及上證指數收益率信息等,這些數據來自國泰安數據庫以及和君咨詢。本研究借助了Excel2003和SPSS統計軟件。

(二)描述性統計

從行業分布上看,在有效的83家上市公司樣本中,屬于工業企業的上市公司46家,占比高達55.42%;綜合類的24家,占比28.92%;房地產業8家,占比9.64%;其他占6.02%。工業企業實行股權激勵的最多,這是因為工業企業競爭較為充分,管理層的經營水平與公司業績聯系密切,股權激勵的實施有利于激發經理人更加努力地為公司創造價值。綜合類和房地產業居次,現在我國房地產業發展態勢迅猛,急速的發展要求公司擁有掌舵能力高超的管理層,只有這樣才能在眾多的公司中脫穎而出,占據未來行業競爭格局的有力位置。

從股權激勵計劃類別分布上看,現階段我國股權激勵計劃類型主要有三種: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其中,激勵標的物為股票期權類型的共有65家上市公司,占實施和公告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總數的75.58%;直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8家,占比20.93%;股票增值權類型的有3家,占總數的3.49%。其中有3家同時采用兩種方式,從上面的比例反映出股票期權是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激勵模式。這是由于股票期權的操作簡便、激勵成本低等優點,受到諸多上市公司的青睞。

從股票來源上看,一般來說,股票來源主要有三種:一是公司定向發行新股,二是回購本公司股份,三是預留股份。本文樣本中的股票來源主要是定向發行股份。有71家由上市公司定向發行股票,8家由上市公司回購,5家由大股東直接轉讓股票。

從股權激勵計劃占股本數量、有效期限上看,樣本公司中股權激勵股本數占總股本比例最大值為10%,最小值為0.06%,平均值為4.07%。有效期最大值10年,最小值3年,平均值為5.23年。5年以上(含5年)的股權激勵計劃占總數的67.47%。

四、股權激勵與短期股價的關系研究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對公告股權激勵方案的短期股價效應進行分析并運用累計超常收益率CAR(Cumulative Abnormal Return)進行檢驗。運用事件研究法來分析股權激勵公告的市場反應時,選取最初的200個交易日(-210,-11)為“估計窗口期”,隨后的21個交易日(-10,+10)為“事件窗口期”。

正常收益率多用市場模型對事件窗口的前一段時間的股票日收益率和市場收益率進行回歸估計,而對于任意一個上市公司,其股票收益市場模型為:

Rit=αi+βiRm t+ξit(1)

其中Rm t為市場在t時期的收益率(本文選取的是上證綜合指數t時期的收益率),Rit為上市公司在t時期的收益率,ξit為殘差。用α、β最小二乘法和事件估計期的數據來估計。

在計算出正常收益率后即可計算出超額收益率(ARit)和累計超額收益率(CARi)及累計平均超額收益率(AARt)。其中超額收益是證券在事件窗口期間的實際收益率減去該證券在事件窗口期間的正常收益率,即非正常收益率AR。累計超額收益率和平均超額收益率可通過公式來計算:

假設事件對股票的收益率不產生影響,證券在事件窗口期中的標準化超額收益率應服從標準正態分布,即AARt和CAARt均應為零。由于總體均值和總體標準差未知,根據數理統計學的有關定理,AARt和CAARt均適用t檢驗。

五、實證結果及分析

通過上述實證方法,研究發現樣本公司的平均超額收益率(AARt)在(-2,2)大于0,在接近事件日(-2,0)時有逐漸上升的趨勢,在事件日即股權激勵計劃預案公告日達到最大,約為2%,且顯著為正,事件日后(0,2)便逐漸下降并趨于穩定。累積平均超額收益率(CAARt)在事件日前的10個交易日期間(-10,0)逐漸上升,在事件日后的+5天達到一個比較穩定的高峰,約為7.50%。從結果可以看出,市場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總體上反應是積極的,即認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能夠有強于市場的表現,公司的股價能夠上漲得更快,投資于該類公司可以獲得一定的超額收益。但該超額收益率幅度不是特別大,從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市場并不是非常追捧股權激勵計劃,或者說并不認為開展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的資質和投資的潛力會有實質性的變化,股權激勵計劃的效應還有待進一步的檢驗和判斷。

為了更全面地分析樣本公司股權激勵的超額收益率的分布情況,筆者以不同的標準把這83家樣本公司分別分成不同的組,對各組之間的平均超額收益率及累計平均超額收益率進行了比較以探求各組間的差異。

將樣本按照行業分類,工業企業的有46家,屬于綜合類的企業有24家,房地產業類的有8家。其他行業由于樣本太少,不具有代表性。在事件日,工業企業平均超額收益率為1.68%,具有顯著的正效應,略低于總體的超額收益率;綜合類的平均超額收益率為2.38%,顯著為正,略高于總體的平均超額收益率;房地產業的超額收益率并不顯著,導致這一結果的原因可能是房地產業的樣本數僅有8家,缺乏統計規律,不具有統計意義。

按照不同股權激勵方式的比較,樣本中股權激勵計劃類型主要有三種: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根據以上的分類,筆者選擇了最受企業喜歡的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進行比較。在事件日,實行股票期權方式能通過顯著性檢驗,顯著為正,超額收益率約為2.26%,比全樣本公司在事件日的超額收益率略高,實施限制性股票方式在事件日并無顯著的正的平均超額收益率。造成以上結果可能是由于除股票期權方式外采取其他激勵方式的樣本公司數目太少,在統計上缺乏規律,也可能是股票期權作為現階段最受歡迎的激勵方式有關。

按照不同企業性質股權激勵的比較,在事件日,國企的平均超額收益率為3%,能通過顯著性檢驗,且顯著為正,略高于總體樣本平均超額收益率。非國企的平均超額收益率為1.66%,也顯著為正,略低于總體樣本的平均超額收益率。但是在累計平均超額收益率上,國有企業的累計平均超額收益率卻低于非國有企業的累計平均超額收益率,且國企和非國企的累計平均超額收益率都顯著為正。造成國有控股企業股權激勵的股價效應比非國有控股企業低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國有控股企業的委托成本更高。國有控股企業委托成本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企業經營中人采取種種方式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人的“職位消費”費用遠高于其貨幣報酬。二是利用委托人與人信息的不對稱,向委托人隱瞞事實,包括向委托人隱瞞企業經營狀況和經營環境等信息謀求委托人對自己經營成果的較低的期望值,以減少經營壓力,并為牟取私利創造條件,鼓吹自己的經營能力以騙取委托人的繼續任命。

本文對事件日之前(-10,-1)的累計超額收益率進行t檢驗,檢查累計超額收益率是否顯著。其目的在于檢驗預案公告前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對事件窗口期(-10,+10)的累計超額收益率進行t檢驗,檢查累計超額收益率是否顯著。其目的在于檢驗在窗口期是否能獲得超額收益率。

由表1可以看到,在預案公告前(-10,-1)的累計超額收益率顯著為正。均值為3.5%。說明在預案公告前信息就已經走漏,投資者出現超額收益。對事件提前反應的主要原因表現為信息披露不規范,信息往往在正式公布之前就被一些內部人得知而進行操作,而使股票價格在信息公布之前就開始對此信息進行反應。在整個窗口期(-10,+10)能夠獲得超額收益且顯著為正,均值為8.12%。這說明如果投資者投資于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短期內能獲得超額回報。

六、結論及建議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股權激勵預案公告的短期股價效應,發現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告具有顯著為正的市場反應。市場預期股權激勵能產生積極的效果,同時發現存在事件提前泄露的情況。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證券市場尚未達到半強式有效,公司的信息披露仍存在問題。本文進一步對引起股價正面效應的因素進行分析,發現實施股票期權類上市公司在事件日有顯著的超額收益;國企的超額收益率要略高于非國有企業的超額收益率。

第一,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改革,提高我國資本市場的有效性。股權激勵作為解決問題的主要手段之一,離不開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特別是一個完善的股票市場。

第二,繼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股權激勵制度的推行需要《公司法》、《證券法》、《稅法》、《會計法》等共同構成一個規范股票期權相關行為的完備法律體系。

第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是股權激勵的微觀基礎,而我國資本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最終都指向了公司治理這個最基礎、也是最核心的環節。

【參考文獻】

[1] 聶志紅.股權激勵的理論基礎及其性質探析[J].現代管理科學,2008(10):41-44.

[2] 王備.股權分置改革以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幾個新特點[J].審計月刊,2008(1):1-5.

[3] 葛文雷,荊虹偉.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與企業業績的關系研究[J].華東經濟管理,2008(3):84-88.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兴宁市| 洪雅县| 溧阳市| 民和| 集安市| 抚顺县| 特克斯县| 中卫市| 广汉市| 确山县| 江城| 洞头县| 彭州市| 喀什市| 太和县| 南丹县| 太谷县| 永平县| 淳化县| 泌阳县| 东山县| 定远县| 双辽市| 榆林市| 丽水市| 定州市| 新民市| 收藏| 麦盖提县| 朔州市| 磴口县| 寻甸| 佛山市| 信宜市| 响水县| 晋中市| 顺平县| 洛阳市| 沁源县| 泽州县| 镇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