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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機制;保障制度;環境保護1.礦山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
1.1地下水受污染問題
在進行礦山開采時,需要進行疏干排水工作,這樣不僅會容易導致周圍地下水位的下降,同時也容易出現地下水污染問題。尤其是對于重金屬礦山開采來說,由于開采人員隨意傾倒廢棄物,這些重金屬會隨著河水或者雨水滲透到地下,從而對地下水造成污染,進而影響到周圍居民的生產生活,嚴重時不利于整個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除此之外,在排水過程中容易導致礦坑地下水位下降,從而破壞地表和地下水體系的完整性。
1.2礦山開采對植被的破壞
礦山開采的過程中必然會對當地的植被造成破壞,如果不對其進行及時的保護,將不利于當地環境的發展。而且開采后的廢渣、廢石也會占用比較多土地,給礦山生態造成不良影響,正是因為植被的破壞,導致滑坡、泥石流的出現。我國作為一個煤礦大國,每年因為開采煤炭造成的植被破壞所占的比重較大,使得我國本來就緊張的生態環境質量更差,不利于實現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除此之外,由于礦產開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現象比較嚴重,礦山周圍原有的耕地被大量破壞,居民房屋出現裂縫,給當地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因此在今后的開采中,礦山管理人員需要加強對礦山植被的保護,做好植被恢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因礦產開采對周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
1.3礦坑處理不及時問題
采礦企業在進行管理時,應該要加強對廢棄礦坑的處理,這樣才可以更好的滿足當地生態環境發展的需求。但是廢棄礦坑的處理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這樣就會就降低企業的利潤。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許多礦山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沒有及時對這些礦坑進行填埋處理,從而導致許多生態環境問題的出現,比如地面的開裂、崩塌、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嚴重時還會誘發地質災害,給當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的威脅,也不利于當地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2.礦山生態環境的配套保障機制構建
礦山生態環境質量會關系到周圍居民的生存質量,同時也會影響到當地經濟發展質量。近些年來,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逐漸提升,對礦山生態環境認識更加深刻,要想提高當地生態環境質量,就需要積極制定科學的生態恢復機制,不斷完善相應的保障制定,最終達到環境保護的目標。但是,當前我國許多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機制和保障制度還不夠健全,無法滿足礦山生態保護的需求。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相關人員和部門應該加強對該機制的研究,提升我國礦山生態質量,為人民的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2.1形成系統性企業環境管理機制
企業環境管理機制在構建的過程中需要對各項內容進行全方位控制,需要能夠從企業礦山環境狀況著手,形成對應機制結構。在上述管理機制中礦山企業要控制好以下幾方面內容。
第一,規范礦山管理制度:國家要對各項礦山管理制度進行完善,要在礦山企業運行的過程中不斷對礦山保護制度進行細化,用確保礦山管理制度與不同礦山企業有效結合在一起,能夠達到統籌控制需求。國家要依照礦山企業中常見的問題不斷對礦山環境管理制度進行調整,確保形成高效的保障機制。
第二,形成內部環境目標評估程序及決策模式:礦山企業管理的過程中企業自身要形成內部環境管理體制,要能夠依照具體環境狀況形成對應評價機制,對各項環境指標進行評價。企業要嚴格依照評估數據形成對應決策,從而提升礦山環境保護質量。
第三,形成外部控制體系及監督機構:礦山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要能夠認識到環境保護對礦山發展的重要性,要能夠自覺、主動參與到環境控制過程中。只有在這種狀況下礦山環境保護質量才能夠得到本質上提升。因此國家在礦山環境管理的過程中要對礦山企業進行教育,要對礦山企業人員作出的承諾進行全面監督,觀察礦山企業是否將礦山環境保護落實到了日常的工作中。
2.2形成規范性企業環境體系認證機制
企業環境體系認證機制主要通過對各項礦山環境進行控制認證達到礦山環境的評價和管理。當前國外在企業環境體系認證體制構建的過程中投入較多,整體發展水平較高。相關資料顯示:國外32家企業中30家具有與自身發展相適應的環境管理體系,其環境管理均達到了ISO14001指標的認證,形成了非常好的礦業結構體制。
我國對企業環境體系認證機制構建重視程度不夠,在體制建設的過程中沒有形成對應的環境保護機制,整體管理控制效益并不理想。因此在今后礦山環境保護發展過程中,國家需要引入ISO14000環境管理體制標準,通過該標準完成各項機制內容,從而形成科學化、規范化環境認證條例。與此同時,國家還要制定相關認證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引入其他國家先進環境控制機制,確保提升各項礦山環境指標監測及控制質量,加大對礦山企業的監督力度,防止礦山企業在開采過程中出現違背環境保護體制的操作。
3.總結
礦山企業在進行礦山開發過程中要提高其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積極制定出更加科學管理方案,同時國家也要積極制定出相應的生態環境恢復機制,不斷完善其保障制度,這樣才能更好的提升我國礦山生態環境質量,為當地居民生活提供良好保障,從而滿足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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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黃德林,汪琳.我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完善問題研究[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8,05:216-220.
關鍵詞 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生態管理
生態環境是一種關系到人類社會持續發展的復合型生態體系,從廣義上來講,具體包括水土資源、氣候資源和生物資源。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飛速發展,當今世界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日益凸顯,具體是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的實踐中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各種污染和破壞,導致水土流失、氣候變暖和異常以至于最終危害到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破壞了全球的生態平衡系統。
1 我國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的生態環境同時面臨著兩大類的環境問題: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情況十分嚴峻。我國污染物年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一,生態環境的污染已經在無形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已經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這樣的現狀已經給我們拉響了警鐘。具體說來,我國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和原因。
1.1生態環境資源的不合理開發
由于開發、開采等活動取向單一,例如林地的開發利用常常過于集中在個別有限的區域,這樣的開發利用是固定于一個較小的范圍以內的,一方面造成對生態環境資源的過度開發和使用,同時也導致大量豐富的生物資源未被合理開發利用。類似這種“重點”突擊、管理松散的開發利用方式情況普遍,既影響到資源的利用率,同時還引發了生態環境的一系列問題。
1.2未能徹底實施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措施
隨著生產力的飛速發展,物質需求品的產量也飛速提升,然而事后保護和治理生態環境的舉措卻極為滯后,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在中國頻頻上演。生產單位的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的基本社會功能與職責一再被利益追求者忽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污染防治基本上未能得到科學的規劃和實施。同時,生態環境系統的自然凈化等能力也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和研究,生產部門不能真正做到生態環保的生產作業方式,以“自然界內部的方式”來化解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
1.3市場機制的消極導向對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負面影響
以急功近利為導向的市場經濟存在諸多弊端,在利益的驅使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亟待解決。同時,政府部門在地方經濟發展的趨向上容易產生片面的經濟決策,往往偏向于經濟的短期利益而忽視了生態平衡的可持續發展建設。這就使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道路走入了“死胡同”: 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依舊長期存在,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貫徹就顯得華而不實。
1.4缺乏高度統一的生態管理體系
目前,社會各界響應“低碳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號召,紛紛出臺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從政府到企業,從單位到個人,生態管理的理念參差不齊。這就導致了我國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雜亂無章,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不同地域各自為政,可持續發展的治理流程缺少強有力的有效的質量監測和行為監控。從管理層面來講,我國目前的生態環境管理缺乏應有的規范和準則,政府和民間的環保部門、協會沒有統一思想和規范,容易形成生態管理過程中的種種弊端。
2 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當代生態環境的現狀已經十分嚴峻,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管理的規范和統一勢在必行。生態環境如何做到可持續發展的管理,應從現有的環境現狀入手,要有系統的思維觀念,從整體上把握生態管理的可持續性,進一步完善和發展生態環境管理。總之,實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管理具有以下幾點重要的意義。
2.1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管理的戰略意義
城市的發展和環境問題息息相關。目前,我國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城市中的生態環境卻日益惡化。城市是我國主要的經濟基礎,而城市的生態環境污染也不斷制約著城市的發展。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和提升,是整個城市發展所面臨的一個急迫的戰略問題。因此,進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管理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它是城市發展獲得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三者共贏的重要基礎,是當下我國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重要戰略任務。
2.2對生態環境進行可持續發展管理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嶄新理念。對生態環境進行高效、科學的管理,以達到可持續的、自然系統的生態發展,同時也是發展社會經濟的一大保障。其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內容對構建和諧的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3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管理是環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環境安全主要是指人工勞動環境的安全,以及國家安全領域、軍事活動領域的關于生態失衡、資源破壞和疾病入侵等一系列的“生化危機”。目前,眾多國家已經逐漸意識到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對國家安全和國民身體健康的重要作用。對生態環境的管理可以從源頭上檢測和防范生態環境安全的問題,同樣也是各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2.4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管理是生態文化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生態文明是指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有關的一切物質和精神財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生態文化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思想,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管理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重視生態文明、運用生態文化的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1]歐陽志云.生態服務功能生態價值可持續發展[J].世界科技研究與發展,2000.
[關鍵詞]環境監測、市場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X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3-0052-01
1 基本概念
1.1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的概念,是指關于監測規范和制度構建的基本范疇。在廣義上,進行監測的內容有:地質、人氣、水體、土壤和生態系統等等。環保部門又把對環境的監測分為“人監測”和“小監測”。所謂“人監測”,是指對整個人類生存環境的監測,并不局限于環保部門的監測活動:所謂“小監測”,就是主要山環保部門參與的,對具體污染活動和污染源進行的監督活動。這樣的劃分存在許多問題,并不能為政策的制訂提供有力的幫助。
1.2 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監測體系中的信息公開,即可通過依職權公開,也可以依申請進行公開,這樣的信息公開制度可以滿足民眾在對環境監測數據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也可以使民眾對相關部門的環境監測工作進行一定的監督。雖然民眾可以通過這些途徑獲知相應的環境監測數據,但是實際情況卻并不能使信息得到及時的公開。例如,在民眾申請公開監測數據信息時,相關部門并沒有及時的回復,這樣即使以后得到了相關信息數據,也因為時過境遷使得這些數據無法發揮相應的作用:又例如,在相關部門應當依職權公開相應監測數據信息時,沒有公開,拖延公開,或是公開數據不真實,都會使信息公開制度無法正常運轉。所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相應的信息公開制度時,應該同時規定相應的救濟措施,這樣才能保證民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也能使民眾的監督作用得到最人的發揮。
1.3 環境監測的法定地位
環境管理工作要求必須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去實施。所以,我們環境監測部門更要做出具有真實性、可靠性代表性、精確性、完整性以及可比性的權威監測數據。環境管理工作如果脫離環境監測去執法,就意味著失去了依據和執法的準繩,也就背離了以事實為依據的準則,就不能科學判定被服務單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很難保證科學的有效的監督管理工作。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執法職能中起著技術監督與保障工作,主要是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標準方法與技術規范的指導和約束下,對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測定過程。其主要任務是及時、可靠、準確、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污染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規劃、環境管理、污染防治、社會和經濟發展提供科學有效的數據,做好服務工作。
2 生態環境監測的對策
2.1 構建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庫
計算機、3S技術與地面監測完美結合,可用于全面審視生態質量,為生態環境監測信提供一種全新的技術支撐。網絡設計日趨一體化,可以構建生態監測信息庫、全面統籌文字等相關數據,切實執行產業化管理,全面了解影響生態環境狀況各因素,實現對生態環境發展的監測和評價。
2.2 完善國家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網
全球對生態環境監測都十分重視,中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要充分把握生態環境的變化趨勢,一方面需要建立一個專業的生態環境監測點,另一方面必須要生成一個完善的系統。結合現實情況,通過對新型技術的深入應用,將遙感、航照、監控等所有可利用的技術手段相結合,利用多維角度使生態監測智能化,構成具有代表性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與常規生態監測網組成一個整體,實現生態監測網絡化。
2.3 構建科學合理的生態監測方法
生態環境監測對中國而言是一項較新型的工作,很多新型技術和方法未得到充分利用。在傳統的生態監測中,傾向于污染、災害等方面的定性描述,無法實現具體化的描述。對于生態深入的發展方向、特性和造成破壞的各項相關因素的監測必須要提高重視程度,執行動態監測分析,并且憑借3S技術對不同時間、多方位角度測得的數據予以深度分析,籌劃建立生態環境動態監測模型,從而實現定量描述、定量分析。完善比較成熟的監測方法和一些已經通過檢驗的儀器,日益形成系統監測能力。
3.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1.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讓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有據可依,才能有條不紊的進行有效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第一,應該建立明確管理制度,讓各部門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并設立相應的能夠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考核體系,采用多手段全方位的考核模式,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可靠性。第二,建立健全的組織結構。健全的組織結構能夠保證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要做到合理分工,按照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分配合適的工作崗位:要做到分工明確,工作人員要有明確的工作目標,避免工作任務出現重復交叉以及管理黑洞的現象:要建立合理的獎懲制度,促使工作人員盡力完成工作,確保工作的積極性。第三,要建立適應快速發展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制度和評價模式要將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范圍不斷擴大,要建立起全程需的檢測質量管理理念,把評價模式從實驗室內的質量控制延仲至等個監測站。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組織機構,才能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加強檢測隊伍的專業素質和管理意識。加強監測隊伍的專業素質是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共組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首先要確保人才一的培養,制定相應的人才培養制度,組織學習、培訓、進修等多種加強監測人員專業技術的培養機制:其次要從源頭入手,建立相應的人才培養計劃,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制定匹配的人才培養計劃,如在高校設立相關專業等等,能源源不斷的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輸送人才第三,要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思想意識,加強其思想教育工作,認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能積極主動的投入工作。
3.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技術水平。隨著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監測領域的不斷擴張,要不斷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技術水平,把全新的技術手段加以整合,建立一個完善的系統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系統,一以此來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水平。與此同時,還應該不斷的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進行新的研究和探討,研發新設備并加以合理運用,來全方面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
4 總結
隨著科學技術和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對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越來越重視。生態環境監測是環境監測發展的必然趨勢,是生態保護和生態管理的有力支撐,也是生態保護和生態管理的基礎,經過努力,生態環境監測將會被廣大環境監測工作者認識和掌握。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公路施工、環境影響、保護策略
中圖分類號:F540.3文獻標識碼: A
一、引言
公路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公路的建設有效地促進了國家和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對沿線環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帶來了一些不可忽視的環境問題。公路線長、面廣、點多, 其帶來的環境問題已成為新的環境熱點。本文在對公路施工產生的環境問題進行全面而系統的分析, 并提出相應的保護對策, 供有關決策和管理部門參考, 使公路建設項目給自然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盡可能地降低, 保護公路沿線的環境, 促進公路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二、 公路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2.1 大氣環境污染
公路施工期間的大氣污染主要為揚塵污染。揚塵包括施工揚塵和運輸車輛道路揚塵。在建設過程中,筑路材料的運輸、裝卸、拌合過程有大量的粉塵散落到周圍大氣中, 筑路材料堆放期間由于風吹會引起揚塵污染, 尤其是在風速較大或裝卸、汽車行駛速度較快的情況下, 粉塵的污染更為嚴重。揚塵的污染強度與污染源的距離有關, 經測定, 距污染源0 m 處為11.03 mg /m3, 20m 處為2.89 mg /m3, 50 m 處為1.15mg /m3。在有車輛通過和機械施工時, 工作面下風向20 m、50 m 和70m處TSP分別增加70%、50%和20% , 100m 以外影響較小。在無車輛通過和不采用機械施工時, 工作面下風向20m處TSP僅增加10%, 如果車輛帶土上路, 還可使300 m 以內道路揚塵有所增加。塵土落在農作物的枝葉上, 影響其正常的光合作用, 造成農業減產; 在居民區, 將使居民生活環境空氣嚴重污染。在氣候干燥地區或干旱季節施工, 施工現場的二次揚塵會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粉狀或者灰狀的筑路材料, 在運輸過程中會因為包裝不嚴, 或使用過程中不夠注意, 在風的作用下到處飛揚, 影響周圍環境的空氣質量。
瀝青煙主要來源于瀝青的熬制、攪拌和路面鋪裝; 施工機械的尾氣, 如HC、CO2、SO2、NOx等會加重施工區域的大氣污染, 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而且一次污染物排入大氣后, HC 和NOx等在紫外線的作用下, 可生成一些過氧化物, 如:臭氧(O3)、過氧酰基硝酸鹽(PAN)等二次污染物。這些物質對人體的呼吸系統、神經系統、造血機能均會造成嚴重危害。
2.2 水環境污染
公路施工對水環境造成的影響, 主要表現在橋梁施工和臨河路段的施工過程。施工期的影響主要有水上生產工區的鉆孔、灌樁過程中的鉆渣、泥漿, 在水上拌和混凝土時的廢水, 施工機械(如鉆機、空壓機等)的廢油料及脂。另外, 施工營地生產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也是影響水體的主要因素。公路施工對水環境的污染源主要有: 施工營地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濾出液, 橋涵隧道施工產生的泥沙、廢渣、廢水及機械設備的廢油排放, 含有害物質的建材、化學品等, 拌合場、預制場等生產廢水。對地表水體的污染主要是: 造成水質渾濁, 降低水的透明度; 固體物質大量沉積于河底, 會改變原有底棲生物的生境, 對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公路施工過程中含有大量泥沙顆粒的地表徑流排入水體, 還會影響河流水文條件, 降低河流泄洪能力。施工活動會影響施工區域地下水的質量和數量,改變地下水資源埋藏和運動的條件, 破壞正常的自然規律。
三、公路施工對生態的影響
3.1 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流作用下, 土壤被侵蝕、搬運和沉淀的整個過程。施工期間的開挖、填方等改變了當地原有的地貌, 使沿線的植被遭到破壞, 地表, 土質松軟, 從而沿線地區局部生態結構發生一定變化。地表后被雨水沖刷將造成水土流失, 降低土壤肥力, 影響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3.2 對沿線植被的影響
公路施工對地表植物的破壞作用主要表現在: 公路永久性征用土地, 使公路沿線的地表植被遭受損失或損壞; 公路施工期臨時用地的地表植被也要遭受損失; 取、棄土石方作業, 使原有地表植被遭到破壞;施工機械碾壓、施工人員踩踏使施工作業區植被破壞。
3.3 對土地資源的影響
土地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是陸地生物生長和生存的基礎。土地是農業生產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 也是工業、交通、城市建設等不可缺少的寶貴自然資源。公路建設對土地資源的占用是不爭的事實, 主要包括旱田、水田、園地、菜地等幾大類型的土地, 面積較大, 大大縮小了土地的利用率, 同時對生態系統平衡造成一定影響。而且, 大量耕地的永久占用減少了當地農田的絕對量, 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當地農業的減產, 對農業經濟造成不利影響。除永久占地以外, 路面及橋涵構造物的施工場地、臨時工程、便道等還將產生部分臨時占地, 這也會對當地農業和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影響。
四、 公路施工的環境保護策略
4.1 立足循環經濟理念, 建設生態公路
循環經濟是指遵循生態規律, 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 采取經濟、技術和管理等措施, 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和減少廢物排放的活動, 是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發展模式。近年來, 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加強公路建設, 拉動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 但是也伴生了一系列的資源能源浪費與生態環境破壞問題。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必須徹底轉變原有施工模式,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模式管理, 按照“3R” (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原則, 采取各種有效措施, 在完成公路工程建設的同時, 進行環境和生態的保護和建設, 使公路作為一種人文景觀與周圍的環境在更大范圍內融為一體。例如: 選用生態建筑材料, 合理利用原有老路老橋等公路設施, 采取各種措施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綠色景觀生態設計觀念, 使用清潔能源等, 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和盡可能小的環境代價, 取得最大的經濟產出和最少的廢物排放, 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相統一, 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4.2 施工期全程環境管理
施工期全程環境管理制度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公路建設施工期的全程的各個環節實施環境管理的制度。施工期全程環境管理制度是環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是環境保護與環境管理的要求, 也是強化項目環境管理的重要環節。建立施工期全程環境管理制度, 用以規范和強化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工作,有利于把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控制在最低范圍以內。施工期全程環境管理制度的建立, 將從制度上保證和支持公路項目施工期環境管理的開展, 有利于施工全過程的環境保護工作程序化、規范化, 將對公路建設項目施工期全程環境管理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針對公路施工期的環境影響, 采用“四位一體”的施工期全程管理模式, 即承包商、監理、業主和政府有關環保部門統一協調的環境管理。在這個環境管理體系中, 施工期環境管理的主體是“四位”,“四位”協同工作, 共同承擔公路環境保護的義務和責任, 達到公路施工期環境管理的目的。
一、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表現
(一)水體污染嚴重,水生態系統破壞 。(二)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固體垃圾污染嚴重。(三)農業生產不當,環境資源破壞嚴重 。(四)集體林權改革滯后,林業生態系統破壞 。(五)工業向農村的轉移,加劇了農村的工業污染 。
二、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法制成因與對策
(一)環境政策的失靈。
宏觀政策失靈集中表現為政府在宏觀經濟政策制定過程中忽視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缺乏必要的環境問題保護對策,只到07年國務院專門召開的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才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才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與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環境噪聲和煙塵控治、工業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循環經濟與節能及減排、綜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與措施。同時還有“創建環境模范城市”的鼓勵政策以及有“飛行監測、限期治理、關停企業”等強制措施,而農村在這些方面幾乎是空白。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環境保護政策存在著不一致和不協調之處,尚需完善。無論是政策體系,還是工作力度,農村環保工作都還在起步階段,其中農村生活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及水產養殖污染治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農藥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幾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據農村環境問題量多面廣、監督對象復雜的內在特點和工作基礎薄弱的實際現狀,加強農村生態環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傾斜,在經濟上扶持,在技術上支持。要多出臺農村環保財政補助、污染減排財政獎勵等政策手段,推動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農村生態環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夠。
法律制度原因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方面,考察現有的有關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法律制度,會發現現有的制度比較零散、不全面,缺乏對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統而明確的規定,無法滿足生態環境建設的實際需要,從而導致制度缺位、制度執行和監督不力的情況。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雖已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態環境管理制度,但這些制度主要應用于城市環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時在農村生態保護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現象,至今仍沒有一套治理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制度具體安排。在這種制度缺位的情況下,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資源浪費與污染嚴重等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難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盡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執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發揮。從環境污染的治理制度來看,如排污收費制度,資源收費制度雖然對控制環境污染有積極的作用,但在實施中存在著一定問題。此外,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計劃、農業、林業、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個部門,管理體制與環節多、各項治理措施相互脫節,造成制度執行和監督不力。因此要盡快建立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制度。“農村環境保護制度和考核體系建設要盡快建立,將城市環保和農村環保置于平等位置,從法律、法規體系上,對農村環境保護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據”。
(三)政府方面環境管理不當。
主觀上來看農村生態環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門之間協調不足或沖突,無手段和措施來達到政策目標;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體系和管理措施。客觀上是農村生產與生活中不科學的行為,長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習和農村環保基礎設施的缺失,企業地處偏遠、點多面廣,排污主體具有不確定性,監管主體很難界定,難以用城市的監管的手段與用行政執法的手段來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農村環境治理要走與城市環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創新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變監督管理為預防管理,變單純的依法行政為服務與執法相結合。具體工作中要將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實行行政問責制的工作體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推動、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落實工作人員與經費,探索多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農村環保治理社會化管理模式和機制。其次,制訂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意見,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將各項整治和建設任務分別落實到相關部門,并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責任制,設立環境指標作為對鄉鎮考核的重要指標,專門出臺年度生態任務和環保專項行動考核辦法。再次,要強化農村環境服務與執法力度。
(四)缺乏生態環境技術規范制定與推廣。
現階段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還不強,對環境保護的認識尚不足,對環境保護的知識很欠缺。濫用化肥與農藥、秸桿隨意焚燒、家禽糞便污染水源等問題日益突出,農民卻對破壞環境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渾然不知。因此要組織農業科技服務專家隊伍,在農村中大力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和科技知識,提高農村干部群眾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和維護生態平衡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要大力推廣綠色植保和環保防治技術,引導農民發展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畜牧業、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地表水環境等環境問題;要發展生態農業,控制農藥、化肥、農膜等對農田和水源的污染。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的監測工作,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
三、結論
環境法制建設是事關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措施,因此針對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農村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