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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一旦接下某個建筑工程的任務,開始進行施工計劃和具體的安排,就以為這建筑工程項目開始,直至整個工程完工并通過質量檢驗,交付工程之后,建筑工程項目才算結束。因此,建筑工程項目的過程指的是建筑開始到結束的各個環節的整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都應該計算到建筑工程項目的過程成本當中,對過程成本進行管理,實際上就是對建筑工程的整體成本進行管理。
1.2探討建筑工程項目的過程成本管理的重要意義
建筑工程項目的過程成本中包含了項目的直接成本即建筑設計和施工的費用,還包括間接成本,即施工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這一系列成本費用的使用效率決定了建筑過程的完整性和順暢性,也決定了施工的效率和管理效力,因此,成本管理除了發揮幫助建筑企業盈利的作用之外,還能夠使項目管理本身得到優化。探討建筑工程項目的過程成本管理,是建筑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關鍵。
2目前建筑工程項目過程成本管理的實際情況
2.1成本管理出發點模糊
對建筑項目過程進行成本控制是大多數建筑企業一直在追求的擴大企業利潤的方式,但是,成本控制始終都拘泥于節約人工費用、加強施工管理、保證施工質量或者對施工材料進行核對等方面,所提出的成本管理措施在理論上看起來十分科學,但卻難以進行實踐。成本控制的出發點是成本的構成而不是實際建筑過程中的成本應用,這使得項目過程成本控制行為本身的有效性受到質疑,成本控制行為究竟能為企業節約多少資金,產生多少效益,也沒有具體的評估原則。
2.2成本管理方式刻板
建筑企業通常按照項目過程成本的結構選擇管理方式,對不同的成本內容應用不同的管理策略。以施工人工成本管理為例,廣東省聚集大量外來的農民工,這些人施工技術熟練但對施工管理和勞動法規并不熟悉,為了規避使用農民工造成的賠付成本風險和降低人力資源管理成本,企業通常以簽訂合同或者將管理委以工長負責的方式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方法最為簡便,也能夠節約成本,但是很容易受到人工流動性的影響,一旦某一施工小隊出現管理問題,就會影響到整個項目進程。可見,傳統的、刻板的管理方法并不能滿足項目過程成本管理的要求。
2.3成本管理對風險規避的能動性較弱
在建筑工程的具體施工過程中,常常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因素導致項目局部設計變更、材料變更、施工工藝變更等等,這些變更或多或少都會給項目成本造成一定的影響。來自于施工設計和施工工藝的變革通常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的,施工方必須嚴格審批需變更項目,一旦確定變更會造成成本的增加,就必須想辦進行控制。另外,建筑企業還需要正確預測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索賠事件,要對一些索賠因素做出預測,同時應該爭取工程保險來加強索賠風險的分散或轉移。但是,并不是每一個建筑企業都擁有這樣的能力對過程成本的變動風險進行規避,這也影響了成本管理的效力。
3對建筑工程項目過程成本管理的建議
3.1關注成本管理的指向性問題
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過程成本進行結構分析并制定管理策略是比較妥善的方式,但是成本管理的指向性被局限在成本結構之內,而且不能體現到各部分成本管理之間的聯系性。本公司在進行客天下旅游產業園疊院一、二期的建筑時,從施工目標入手進行成本管理,明確各部分成本與施工目標之間的因果關系并采取相應的成本管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客天下旅游產業園疊院一、二期的建筑的工程質量目標是確保一次交驗合格;施工工期目標是在2010年9月完成;安全目標是實現安全生產“五無”;文明施工目標是達到文明工地驗收標準。要完成這些施工目標,就必須保證項目成本施工能夠對施工目標起到控制的作用。我們對項目成本進行了重新劃分,將其分為施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驗收成本和施工資源成本四項,對單項成本進行了清單形式的處理,例如規定施工資源成本中每日的用水量和用電量;在人工成本中使用全面績效評估方法,將安全管理與工資掛鉤,以此減少安全管理成本并保證安全施工目標的達成。
3.2采用先進的管理方法
建筑項目成本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刻板的管理不適用于目前的管理要求,有許多企業也采用了動態成本管理方式,然而,動態性的成本管理需要造價工作人員長期在工地駐守,同時需要各施工小隊和階段性施工負責人對成本變化進行系統梳理。然而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并不是所有施工小隊的小隊長和負責人都對資金和材料的使用特別敏感,因此,傳統的動態成本管理也可能會出現差錯,導致管理失效。建議建筑施工企業使用精細化管理方式,將施工中的責任劃分到每個施工人員身上,以責任的承擔和工作責任的變化來觀察和記錄施工過程中的成本動態變化。由于施工責任與施工強度直接相關,因此,工地實際參與施工的工作人員會對施工內容的變化極為敏感,他們的反饋比造價員和施工管理者更為準確和全面,也能夠促進動態成本管理的精確性。
3.3通過合同制度保證成本管理的效力
建筑項目過程成本管理中的風險主要來源于施工計劃的變化和人工變化,這種變化通常需要建筑企業預先墊付相應的款項,從而增加了施工企業的成本花銷,有時候這部分成本花銷很難進行清單計算,加大了企業成本管理的難度。施工合同的簽訂能夠幫助我們充分規避施工中的風險,保證成本管理的效力。建筑企業應該與建筑的甲方簽訂完整的施工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候就應該對合同中所包含的的內容進行嚴格的規定,體現出施工進程、施工質量與造價之間的因果關系,并單獨列出與施工計劃臨時變動有關的條款,為建筑企業爭取成本控制的主動性;另外,建筑企業還應該與臨時的建筑施工小隊和建筑機械員工簽訂合同,按照國家勞動法和企業施工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雙方的責權和義務,使這部分成本責任由雙方公平分擔,以避免額外的成本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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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項目;施工成本;管理制度;監管機制
近年來,隨著國家綠色低碳觀念提出,現在人們對于平時日常的資源的消耗也變的更加關注,而建設工程作為一個大型的項目,其更是受到了人們重點關注。為了減少工程日常生活成本開支,現在工程項目也進行了一定的成本管理優化,但是在實際中,由于各方因素影響,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還是遇到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存在嚴重影響了工程的效益,給工程建設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因此,加強這方面管理和探究是非常必要的。
1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的意義
加強生產成本管理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實現工程良好的建設,其中具體的作用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首先,對生產成本開支進行嚴格的控制,可以降低工程的成本,為工程帶來最大的經濟利益,讓工程可以更好發揮作用;其次,對成本進行管理和控制可以實現資源有效的調整,實現資源合理分配,從而達到節能減排的作用。所以工程相關部門應該重視這方面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管理和控制;最后,工程在這方面進行管理和控制實現工程可持續發展。現在的社會是市場經濟體制,其最終的目的就是獲得最大的經濟利潤,實現工程和社會、自然和諧發展[1]。
2建設項目施工成本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2.1成本管理認識不清晰。在實際中,影響工程日常生活費用管理和控制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管理人員對于這方面認識不清晰,沒有充分認識到日常費用控制對于工程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可以實現工程長期有效的發展。因為思想意識方面不足,現在工程管理人員在相應的決策制定,就不會做出有利于的資源傾斜,從而無法有效的進行日常生活開支的控制。同時現在工程建設人員對于這方面也不太重視,認為這是在花公家的錢,沒有必要那么“小氣”。持著這種生產態度,很多工程人員對于自身行為并沒有進行相應的約束,從而造成了資源大量的浪費,不利于工程生產成本的控制。2.2忽視項目工程進度控制的重要性。作為工程建設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工程建設的快慢將會直接影響工程的成本費用。在實際中,很多城承建方為了減少成本的支出,對工程實際施工環境沒有進行相應的考慮,對施工方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加快施工的要求,導致工程后期出現相應的質量問題。這樣就使得工程在后期的建設中,需要對原先的工程問題進行相應的彌補,從而導致費用開銷增大,影響工程建設的整體經濟利潤。同時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有些建設人員對于建造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時,沒向工程設計人員進行反映,而是根據自身工作經驗進行相應的建設,導致工程后期建設出現問題。為了工程保證工程的質量,不得不對工程進行改建,從而增加相應的成本費用,不利于工程實現最大的經濟價值[2]。2.3缺乏有效的監管制度。雖然現在很多工程負責人員已經知道成本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并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相應控制,就算有工程制定了相應管控措施,但是在實際中,卻沒有將其有效的落實,從而導致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造成這種現象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監管制度,很多工程沒有制定有效監管制度,而且對于工程審查,也基本都是采用敷衍的態度進行。目前工程監管人員對于工程監督基本都是采用定期監督方式,這種簡單監督方式就無法形成有效的監督,很容易出現為了應付領導檢查,而只在特定時間做的很好情況。同時現在監管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工程監察人員只要做的并不是非常過分,監管人員為了避免麻煩,并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2.4專業素質人才的缺失。除了缺乏有效的監管制度外,工程成本費用控制過程中,出現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專業素質人才缺失。在目前很多工程建設中,對于工程成本費用控制基本都是工程的財務人員,而財務人員對于實際的工程建設情況是不了解的。這樣就會出現生產成本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現象發生,而且現在工程技術人員雖然對這方面具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由于不是其相應的本職工作,很多設計人員并不愿意對此提出相應意見。這樣會出現成本控制制度與實際現場施工不相符,從而無法實現有效的日常費用管理,造成工程資源來大量浪費。所以工程管理人員也應該對此做出相應措施,保證工程專業素質人才培養。
3提高建設項目施工成本管理的措施
3.1正確認識成本管理。要想讓工程成本費用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對成本管理進行正確的認識。在當今的市場經濟中,工程人員不能簡單的認為工程成本管理就是簡單的降低成成本,這是一種不正確觀念,工程負責人員應該轉變這種觀念,對成本管理進行正確的認識,知道成本控制不僅要控制生產的成本,也要考慮工程的效益,要實現工程的最大經濟效益。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培養員工的成本管理意識,要讓其認識到成本管理不僅是公家有關系,跟其自身也具有莫大的關系,是實現社會共同價值[3]。這樣才能更好的讓員工進行自我行為約束,實現工程費用有效管理。在實際中,工程負責人員也應該多利用空余時間進行成本理論知識學習,提升自身在這方面認識,以便在工程決策制定過程中,能夠做到一定的資源效益傾斜,實現工程費用良好的控制。3.2做好工程進度控制。除了要進行正確的成本認識,工程負責人員也應該做好工程進度控制,保證工程建設工作正常進行。在實際中,工程負責人員要想做好工程進度控制,需要具備一個長遠的眼觀,對工程建設制定一個戰略的發展目標。通過合理的工程規劃來實現工程進度有效的控制,避免出現為了趕進度而盲目的加快建設工程,導致工程后期出現相應的質量問題。同時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員工行為進行一個合理的規范,這樣就可以避免因為施工不規范而導致工程后其改建情況發生,從而更好進行工程生產費用的控制。此外,工程管理人員對于制定工程進度要嚴格的實行,將建設工作落實到位,避免后期工程延長而導致工程費用的增加。3.3創建完善的監管機制。創建完善的監管機制也可以很好的進行工程費用控制,給工程帶來最大的經濟利潤效益。在實際中,要創建完善的監管機制,工程負責人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相應的措施。首先,工程管理人員可以成立專門的監督小組,對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這樣就可以有效的避免應付情況發生,實現工程成本費用有效的控制。同時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對檢查人員進行責任意識培養,并且培養員工相互監督的意識,對其中不規范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舉報,從而更好實現工程監督[4];其次,工程管理人員應該對工程的各個部門進行責任明確,對其進行明確的劃分,從而更好實現工程資源合理的分配和控制;最后,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對一些違反規則行為進行嚴厲的懲處,可以采用是經濟處罰方式進行相應的懲處。3.4加強專業素質人才培養。人才作為工程建設的核心,對于工程成本費用的控制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加大資源投入,進行相應的復合型人才培養。工程管理人員可以對當下的財務員工進行相應的工程知識培訓,應該讓其更多接觸工程實際建設,這樣才能夠讓財務人員更加了解工程的各個環節,從而找到合適的工程費用管理制制度。同時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加強工程設計人員的責任意識,讓其認識到自身對于工程建設成本費用的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工程負責人員可以讓財務管理人員與工程設計人員多溝通和交流,共同為工程成本費用控制出謀劃策,制定出一個切合實際的工程管理費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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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作為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成本費用控制是是十分必要的。在實際中,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對這方面進行正確的認識,然后做好工程進度的控制,可以通過制定合理的工程規劃來保證工程的進度。同時工程負責人員可成立專門的監督小組進行成本費用管理,實現資源合理的分配。最后,工程負責人員應該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可以通過加強培訓方式進行相應專業技能提升。
作者:王德宇 單位:陜西建工第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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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產品價格滯后改革
多年來,我國建筑工程行業執行的是國家定價的計劃價格制度和低價微利的價格政策,即定額取費制度,使建筑產品的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這種制度用固定的定額和取費比例去應對千變萬化的市場,既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供求情況,也難以真實顯示企業的效率水平和實際消耗,使價值規律難以發揮作用,造成了建筑產品價格嚴重扭曲的局面。這種情況的出現難以激勵企業降低消耗、提高效率,挫傷了建筑企業進行成本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1.2建筑市場不規范
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①在工程招標、投標的過程中,行政干預、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的現象較為嚴重,暗箱操作、虛假招標和幕后交易等違紀、違法行為屢見不鮮;②工程立項審批監管不嚴,對業主行為缺乏制約,出現了壓價壓級、墊資施工、索要回扣和拖欠工程款等不良行為;③在審批企業資質時,行業主管部門把關不嚴,市場競爭主體良莠不齊;④缺乏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工程施工隊伍發展失控,產生了惡性競爭。
1.3宏觀成本管理體制不完善,缺乏監督
這點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①在財務會計制度中,并不要求企業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作為內部報表的成本報表,這就使得國家對建筑企業的成本管理行為調控失去基本信息來源。②成本管理制度、法規不健全,監督職能弱化,對企業的管理行為失去了約束力。③在國家制訂的財務評價指標體系和企業經濟效益考核中,能夠反映成本水平和成本構成的指標數量明顯較少。在國家相關部門對企業項目檢查、評比和排名等活動中,比較側重于利稅指標,而缺乏相關的成本指標,所以從客觀上講,這使得國有施工企業忽視了成本指標和成本管理。
1.4成本管理壓力的主要來源
過去,企業成本是由國家直接管理的,而當它所承受的外部壓力消失后,企業管理方面相關的觀念轉變較慢,不能很好地適應新的變化。這就說明,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內部是成本管理壓力的主要來源。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重要表現之一就是成本管理,成本競爭力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企業對這些缺乏足夠的認識。受“成本無法再降低”思維模式的束縛,企業已經習慣了按傳統觀念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而忽略了企業的成本管理具有追求極限這個基本特征。在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后,企業只負責產生利潤和上交財政的任務,卻不問成本,為了完成承包任務,千方百計地抓利潤,不遺余力地承攬建筑項目,盲目擴大生產規模,沒有對成本管理予以足夠的重視。
2成本管理方法存在的問題
2.1成本管理脫節
從成本管理的方法來看,事前、事中和事后成本的管理是相互脫節的。很多建筑企業的成本管理只注重事后的成本核算和簡單的成本分析,而缺乏科學的事前成本預測和成本決策,缺乏嚴格的帶路成本控制,缺乏嚴謹的事后成本考核。
2.2控制方法單一
項目成本管理的控制方法相對單一,沒有對目標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目標成本管理作為管理活動中最基礎的方法和技術,它要求在對目標進行管理時,設定切實可行的管理目標,并將其落實到各個部門、班組,甚至是個人。管理目標的責任明確,不僅是要有工作方面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有成本方面的責任。但是,在項目成本管理的過程中,仍然存在方法簡單的問題,既沒有編制科學的工程成本預算,也沒有制訂相應的成本管理目標。人工費、材料費等工程成本則按實際情況索額列支,隨意性較大,沒有科學的考核和評價企業項目工程成本,更有甚者不按工程項目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人員,造成人員浪費,加大了工程成本的人工開支。
2.3管理人員素質較低
此外,由于公司成本管理人員素質相對較低,比如ABC分析法、經濟數學模型、價值工程等這些現代的管理方法在建筑企業成本管理中的推廣和運用不普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成本管理的效果。從成本管理的手段看,建筑企業仍以手工操作為主,缺少相對現代化的管理手段。這主要表現為在建筑企業成本管理中電算化程度較低,并且電子商務、網絡技術等運用尚且處在初級階段,計算機技術在成本管理中的潛力巨大,尚未得到充分的開發和有效的利用。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①建筑企業在成本管理人員操作能力的培訓和計算機技術運用方面的投入和重視度不夠;②適用于工程成本管理方面的軟件開發相對滯后,已開發的工程管理軟件尚不夠成熟,實用性相對較差。
3成本管理機構存在的問題
從宏觀角度來看,國家缺少一個專門機構負責統一和協調相關工作,缺乏運用計劃、財政、金融、稅收、審計等宏觀調控手段來對建筑企業的成本進行宏觀指導、控制和管理。從微觀角度來看,盡管大多數大、中型國有建筑施工企業建立了成本管理組織,但是它的工作目的、職能、程序、要求和手段等并不明確,并且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成本核算,常常無暇顧及如何完善企業內部成本管理制度,如何確定企業的成本經營目標和成本管理的方法、組織形式等。
4成本核算體制存在的問題
從傳統意義上講,建筑企業成本管理主要是根據企業財務部門的決算報告進行管理的,然而這種成本核算體制往往會因為相關業務員提出報告所用的時間滯后而難以發揮成本管理應有的作用。同時,由于在成本管理過程中缺乏應有的事前預測和對過程的掌控,成本管理只能靠制度進行控制。成本失控一旦在賬面上表現出來,即成為難掩的事實。因此,這種成本管理模式與現代意義上的企業成本管理的要求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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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經費主要是指承擔和完成各類科研任務和技術服務性工作而獲得,用于解決特定科學技術問題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經費。按照經費來源渠道可分為計劃外科研經費與計劃內科研經費。計劃外科研經費是指高校以學校名義申請或個人爭取的橫向科研經費與縱向科研經費的總稱。縱向科研經費是指經費來源為中央或地方財政資金且項目按照國家各類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經費。橫向科研經費是指經費來源為社會資金且項目按照橫向合同或協議執行的經費。計劃內科研經費是指高校設立的科研基金、科研獎勵及各種科研補的科研事業費。凡以高校名義或以個人申請的各種研究經費,應被視為學校的科研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由財務及科研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一、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管理現狀分析
隨著經濟不斷的高速發展,為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近年來,國家對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投入穩步提高,科學研究取得快速進步與發展,建設成效顯著提高。
(一)我國科研經費投入現狀
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的《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逐年提高,大大促進了科教事業的快速進步與發展。2012年經費投入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2014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竟達到13 312億元,創歷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長12.4%,占GDP比重2.09%[1]。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提出:“充分發揮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高校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和區域創新中做出貢獻”。國家在高校科研經費和教育經費的投入上,力度不斷加大,推動了高校進一步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履行服務國家和服務社會的重要職責。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為高校的建設與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質條件,隨著我國科教興國戰略的逐步實施,對高校的教育經費及科研經費的投入也逐年加大。高校研究經費的飛速增長,促進了高校科研事業的發展。高校科研經費一直占全國科研投入的7%~8%左右[2],2009年高校科研經費468.20億元,2013年較2009年增加了83%,達856.70億元[3]。
雖然我國科研經費的投入在穩步提高,促進了我國科研事業的健康發展,但在科研經費投入力度上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巨大差距,無論是投入的絕對數還是占GDP的比例,都遠遠低于發達國家。2014年我國共投入科研經費13 312億元(折合美元為2 040億美元),占GDP比例為2.09%,而美國2014年投入的科研經費為6 860億美元,占美國GDP(17.4萬億美元)比例約為3.94%,美國科研經費的絕對數是我國的3.36倍。因此,我國還需繼續保持科研投入的穩步提高,建立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科研投入機制,來保障我國科研事業的不斷發展。
(二)高校科研建設成效現狀
1. 我國高校科研態勢發展良好,論文數量不斷增多,質量不斷提高,國際影響力不斷增強。根據2000―2014年中國科技論文歷年統計報告(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結果,數據顯示(見表1):2004―2014年9月,我國國際論文共發表136.98萬篇,世界排名第2位,比2013年的統計數量增加了19.8%,位次保持不變;我國國際論文共被引用1 037.01萬次,排在世界第4位[4]。我國國際論文被引用次數的增長速度顯著超過了其他國家。論文平均被引用6.59次。論文的被引用次數,可以反映論文影響力的大小。
報告數據顯示,其中高校成績表現最為突出。從2013年SCI論文所屬機構類型分布看(圖1),其中高校168 908篇,占82.77%,研究機構27 046篇,占13.25%。
2013年國際論文被引用篇數較多的高等院校前三名分別是浙江大學(29 004篇)、清華大學(22 503篇)和上海交通大學(21 694篇)。
按論文第一作者第一單位統計,2013年國際論文數高等院校排名前三的是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清華大學。按論文的全部作者單位統計,2013年國際論文數高等院校排名前三的是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北京大學。
2004―2014年,我國有高被引用論文12 279篇,其被引用次數處于世界前1%,占有10.4%世界份額,論文數量比2013年統計數增加了28.9%,居世界第4位,排在美、德、英之后,位次保持不變,但其占有的世界份額上升了1.8%。其中,有6篇論文的單篇被引次數在千次以上,分別來自華大基因、清華大學(2篇)、廈門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5個單位,分屬生物與生物化學、化學、物理3個學科[5]。
另外,對于的期刊水平和創新性等多個指標,統計報告在2013年表現不俗的論文中評選出了100篇最具國際影響學術論文,這100篇論文的第一作者分布于68個機構,論文數量在3篇以上的機構有7個,分別是北京大學、浙江大學(各6篇),復旦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中國科學院物理所(各4篇),東南大學(3篇),清華大學等12個機構各2篇。
總之,以上數據顯示,我國高校在國家科研體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占比重不斷加大,論文數量不斷增加,影響力不斷提高,成為我國科研主力軍。高校科研的建設成效顯著,成績斐然。
2. 我國高校科研建設初見成效的同時,要有清醒的自我認識,雖然我國高校在論文數量、質量和被引用次數上不斷提高,但是還沒有出現實質性變化,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見表2)。
如表2所示,我國雖然在論文數量上排名第2,僅次于美國,但跟美國的論文數量相比,相差甚遠。在論文被引用次數上,我國排在美、德、英之后,排名第4位,說明我國論文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很大。盡管我國國際論文被引用次數增長較快,平均每篇達到6.59次,但與世界平均值10.69次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因此,我國要不斷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研管理體制,為我國的科研事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物質基礎。
二、高校在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作為重要研究機構,國家的投入不斷加大,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大幅增加,科研收入比重不斷上升,且科研經費來源渠道的多元化越來越明顯。針對科研收入的不斷增長及來源渠道的多元化特點,高校已經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對科研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6]。
1. 科研人員對科研收入性質的認識存在偏差。很多人對科研收入的性質出現了錯誤的認識,認為靠個人申請爭取到的科研經費是自己的“私有財產”,財務管理部門只是代為管理,對科研經費的支出不能限制干涉。這些認識誤區是由于科研人員對財務制度不了解而產生的,因此需加強對科研人員的宣傳力度,培訓相關方面的專業知識,消除他們的認識誤區。凡是以高校名義或以高校教職工個人身份申請取得的各類科研經費,均列為學校科研收入,是高校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學校所有,服從學校管理,應主動接受財務部門的管理及審計部門的監督。
2. 對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缺乏必要的科研項目成本核算。由于高校是事業單位,財務部門執行的是教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該制度沒有成本核算,因此在對科研經費核算上只能從支出核算方面進行,缺乏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制度的缺失,使財務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核算變成了“流水賬”。我國科技部的相關文件規定中,首次把科研過程中發生的支出按性質劃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把一些設備采購支出、能源動力支出、實驗材料支出、學術交流支出、分析測試支出、差旅會議支出、勞務支出等直接與科研項目相關的支出列為直接費用;把學校提供的場地、實驗設備及水電暖等支出計入科研的間接費用。科研經費入賬后,財務管理部門一般將其列為預算外資金管理。科研部門按比例提取科研管理費,并沒有將那些與科研有關的水、氣、電、暖費等以及科研用房、儀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等計入科研成本。高校在統一核算教育事業支出與科研支出時,將科研活動所消耗的水電暖費、燃料動力費等都列入到學校教育事業支出中,未將其消耗量計入科研項目成本。另外,人工成本也是科研項目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工成本中大部分是智力成本,此類成本在工作中無法量化,也無法計入科研項目成本。這些問題造成教育事業支出與科研成本支出信息失真。
3. 科研項目支出構成比例不合理。財務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的支出核算主要體現在科研經費支出范圍和經費支出額度上。由于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還不完善,在報銷審核過程中,缺乏實際可操作的依據,在支出金額和核算范圍方面沒有限制性規定。只要簽字正確、票據合法,即給予報銷,但票據內容的真實性、金額的大小與科研相關性,會計人員沒有依據無法審核,造成科研經費支出的結構不合理,科研經費支出混亂,例如招待費支出、人員經費支出、辦公用品支出、交通費或差旅費支出比重過高,而真正用于科研開發的比重卻很低,甚至應由個人開支的私家車保險費及維修費、交通費、學費、家用電話費等也從中列支。還有的虛造勞務費、加班費等支出,造成支出結構不合理,科研成本失真。
4. 完善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該工作應以《預算法》為依據進行項目預算表的編制,并應遵循以下原則:預算的經濟合理性原則,預算與科研目標相關性原則,預算與政策相符性原則。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由于科研人員大都是教學、科研雙肩挑,很少有時間去學習研究財經法律及財務管理制度,因此課題負責人往往不重視經費預算,未按項目實際應發生哪些費用等進行預測或者預測的不夠精細,造成在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一些費用超出預算,或預算指標與支出金額不符。項目預算編制工作的不足表現如下:項目預算編制工作缺乏財務人員的預算指導;項目負責人、科研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三方缺乏有效溝通;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工作不被科研人員所重視等。
5. 高校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尚無有關高校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部門在對科研經費核算過程中,無據可依,造成各種各樣問題的出現,雖然教育部等國家主管部門針對高校科研項目管理不同時期出現的不同問題,出臺了一些宏觀性指導意見,但是內容不夠詳細,可操作性不強。高校制定的科研管理辦法是在參照《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制定的。因此用它來管理科研經費是不合適的。高校財務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常無法可依,無據可查,因此,相互之間出現分歧在所難免[7]。
6. 科研資產管理存漏洞,流失嚴重,共享更難。高校對科研資產管理制度的缺失,導致科研資產大量流失,主要表現在:科研人員將經費掛靠外單位,逃避學校管理;將科研經費以科研協作等方式轉到校外;利用本校實驗設備等學校資產承攬校外實驗項目;科研人員購買固定資產時為了逃避學校的管理常常想盡一切辦法,采用多種方式,如開成購買專用材料發票等以達到逃避固定資產管理的目的。有的科研人員用科研經費購入許多儀器設備,這些設備形成科研小組的專用設備,購買時并沒有論證及調查研究,學校在管理這些設備時又不能統籌管理,合理配置,設備難以共享,因此造成資產使用效率低下,大量資源浪費[8]。
三、開拓創新,提高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水平
解放思想,轉變思路,勇于創新是研究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轉變財務管理思維定式。將以核算型為主的管理模式向以核算為基礎的管理型模式轉變。主要表現在:
1. 提高相關人員對科研經費性質的認識,加大科研人員財經法規培訓力度。提高項目負責人、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性質的認識水平,樹立起正確的思想觀念。第一,要明確財務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是科研項目管理的核心。第二,要明確科研經費是學校的科研收入,屬學校所有,不是項目負責人個人的經費,應納入學校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第三,要明確科研經費的預算,這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它的使用應以項目申請書的經費預算為依據,專款專用,統一管理。改變舊的思想觀念,形成對財務管理的正確認識,才能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之內使用科研經費和規范科研經費管理程序。
為了做好高校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需采取措施做好對教師的宣傳和培訓工作。除要培訓相關的法律知識外,更應該加強宣傳與培訓學校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并針對科研項目預算的編制等薄弱環節,重點講解其理論,樹立起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科研經費的意識。杜絕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和使用中的隨意性,消除科研項目支出構成比例不合理的現象。當科研人員有了正面認識后,才會主動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才能配合財務部門提高科研項目核算的管理水平,為建立良好的科研管理體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9]。
2. 提高科研成本核算意識,建立成本核算制度。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其特點,并參照企業成本核算制度及企業核算原則,以及《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制定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分配標準,以及確立科研經費成本核算范圍、設立成本核算項目,歸集和分配科研費用,對發生的科研費用該預提的預提,該攤銷的攤銷,并對科研資產計提折舊,加強對科研資產的管理。如對科研活動利用學校資源所發生的水、電、氣、暖等費用,科研用房、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使用費,折舊費等按照確立的原則,把這些費用進行歸集與分配,真實反映科研成本。
3. 加強科研經費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的管理,如實客觀反映科研項目成本。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分屬科研項目財務管理的兩個不同階段。預算編制專業性很強,科研人員在做預算書的過程中,應有財務等專業人員全程參與,為預算的編制提供建議。預算書編制完成后,進入預算執行階段,按照預算書所列科研項目的成本費用指標為依據,進行日常核算科研項目的開支。科研項目的成本日常管理,其開支要符合客觀性與真實性原則。對科研經費核算實行精細化和科學化管理,形成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決算編制的科學的預算管理體系。充分保障科研項目的成本的真實性、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10]。
4. 管理部門協同合作,完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對科研經費實行細化管理。科技處、社科處、財務處、審計處、監察處、各學院和項目負責人明確職責和權限,在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與監督方面各負其責,協同合作,共同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第一,要細化管理。確定科研經費的核算標準,列出其開支范圍,建立經費審批程序,規范大額采購與支出,對于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實行政府統一招標采購,對于超過10 000元支出的,要有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第二,要根據科研經費的不同類型,采用不同的核算原則,橫向科研則要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科研支出進行歸集和分配,正確反應科研成本和期間費用。第三,根據科研經費的性質,建立新的會計科目,核算其科研成本支出。如設立待攤費用、預提費用、應收合同款、應交稅金等科目,全面反映科研收入、成本支出等情況。科研項目還應正確核算項目結余情況,并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結余分配[11]。
5. 統一管理,統一調配,提高科研資產的使用效率。利用科研經費采購的資產,都是國有資產,屬學校所有,歸學校管理,接受設備管理部門管理,并逐一進行登記,財務部門與設備部門相互協調。設備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統一配置,提高科研資產的使用效率。建立科研資產卡片管理制度[12],做到賬卡一致,賬實相符,定期盤點,計提折舊。因此,第一,要做到建立完整的產權登記手續及明確產權關系。第二,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第三,增加“累計折舊”會計科目,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第四,重點管理無形資產,確立知識產權所屬關系,加大保護,提高意識[13]。
關鍵詞:商品房預售;不公平交易;低效競爭;預售資金管理
一、商品房預售的概況及價值
所謂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制度。
我國的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逐步建立的。1994年7月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部全面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的法律借鑒了香港的房地產開發模式,正式確立了商品房預售制度。此后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以及新近頒布施行的《物權法》等,均對這一制度作了相應具體的規定[1]。十多年的發展表明,這項制度對培育我國房地產市場、推動房地產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歷史性作用。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2004年房地產開發資金共籌措17 168.8億元,定金和預收款達到7 395.3億元,比上年增長44.4%,占房地產開發資金的43.1%,成為房地產開發的第一大資金來源。”我國房地產業仰仗預售這一扶持性政策,迅速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同時由于預售使得房地產商便于融資,降低成本,預售房價格明顯低于現房,也使得“望房興嘆”的購房者獲得了實惠,在買賣雙方的共同青睞下,商品房預售制度在國內不斷發展。然而,商品房預售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產生了大量的道德風險和市場風險。
二、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問題和成因分析
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自確定以來,其固然刺激了商品房交易市場,但同時也產生了許多嚴重的問題,這一現象直接導致央行房地產金融分析小組在其對外公布《2004年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強調:“很多市場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預售制度,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產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力,可以建議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雖然建設部旋即表態,不會廢除商品房預售制度,但是,這一報告至少指出,預售制度產生的問題,已然引起了高層的重視,同時也在學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筆者以為,目前而言,我國商品房預售所導致的風險問題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存在著交易不公平現象,開發商將在建商品房的風險轉移給了社會和銀行。如果說開發商從預售制度中獲得的利益與其所承擔風險和付出成本的收益相當,購房者與開發商各取所需,那么預售制度顯然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但是,根據我國現行的預售機制,當住房還處在建設過程中,購房者就已經支付了全部的房價款,并承擔了未來全部的風險。在這種不健全的預售制度下,開發商不僅能低成本使用銀行資金、無息占用購房者的預繳款以及承建商的墊款,而且也不須承擔房屋存貨成本,施工建設風險和資金成本被過渡轉嫁給購房者,同時借助抵押貸款、按揭、流動資金貸款,開發商把開發項目龐大的債務負擔最終都落在銀行身上,使商品房的開發風險幾乎全部轉嫁給了銀行。更為嚴重的是,當建成的現房與協議、廣告和口頭承諾出現差異時,往往是處于弱勢的購房者被迫接受不符合需求的住房或者承擔毀約的責任[2]。
筆者以為,出現這類問題的根本癥結在于:我國的預售制度由于缺乏一套健全的風險分擔的法律制度[3],使得開發能夠輕而易舉地轉嫁風險,而購房者和銀行又缺乏保障自身利益的法律依據。
同時,融資渠道單一,真正能夠給予房產企業長遠、可持續支撐的房產證券、債券等融資方式,則被認為資金成本過高而為開發商所放棄,也是產生該現象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
其二,現行的預售制度容易造成不平等競爭和低效率競爭。期房銷售制度相對降低了房地產業的門檻,開發商的實力、品牌、技術、戰略都不十分重要,只要具備聯系地方政府和商業銀行權勢人物的能力,能夠獲得廉價土地資源和低成本的銀行貸款,往往就意味著項目的成功。這導致房地產業聚集著大量的中小房地產商,一些極差的房地產公司也生存得很好,而那些真正具有實力、品牌、技術、管理的企業的競爭優勢并不明顯。也即我國的房地產業不但沒有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反而造成了特殊落后的企業經營模式,大量低質開發商充斥于房地產市場。
筆者以為其根源在于市場競爭機制的不合理,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采取掛牌交易制度,沒有市場化。房產進入市場由政府職能部門通過行政許可進行資源分配,由此導致開發商不惜以各種手段購買土地,然后通過預售制度賣期房,提前回籠資金,把高房價拋給購房者,因此我國房地產業呈現不平等競爭和低效率競爭態勢。
同時我國監管體制的缺乏也助長了這種情況的發生,由于對未建成房屋銷售行政許可的書面審查在房地產會計、審計信用機制尚未建立的條件下幾乎沒有發揮應有的把關作用。并且政府主管部門在預售過程中對預售合同的強制登記、預售廣告的監管、資金的監管都是行政靜態的、事后的管理,缺乏動態的、事前的防范,也沒有引入金融監管、房產律師監管等市場條件下行之有效的監管手段。[1]再者,缺乏嚴格的準入和退出制度,導致房地產市場上魚龍混雜,大量缺乏必備條件的開發商依然能夠參與市場競爭,并分得可觀利益。
三、完善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之具體對策
針對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的各種問題,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思考,提出完善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的一些看法:
第一,設立商品房預售制度風險擔保基金,平衡交易各方的風險。所謂商品房預售制度風險擔保基金是一種基金籌集模式,即通過風險擔保基金的籌集與積累,把預售制度中的各種風險合理均衡地分散到各負擔主體的制度模式。如上文所分析,在現存的預售中風險的分配極其不合理,因此,政府應設立房屋預售制度的風險擔保基金,如存款保險制度一樣,凡是參加房屋預售制度的房地產開發商都應參加這個基金,即按營業額繳付,一旦出現問題,就由這個風險基金來承擔責任。通過這一機制,可以把整個房屋預售制度的風險分散給消費者、銀行及房地產開發商一起來承擔,有效地平衡各方風險,促進交易公平。
第二,完善預售房款監管。具體而言:首先改變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主流的預收款收存方式—即由開發商統一收取,并在一定時間內存入監管賬戶[4]。而改成由購房人親自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的方式。同時,嚴格規范預收款的使用,開發商除了可提取規定比例的備用金外,監管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樓盤建設,開發商因工程建設需要用款,應實行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審批制度,監管銀行只能根據法定審批將款轉入施工單位賬戶。此舉能有效避免開發商挪用預收款以及攜款潛逃等行為,既發揮了預售制度對于開發商的融資作用,又保障了購房者的資金安全。對此,我國廣東省作過相應的嘗試,并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其經驗值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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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強監管力度,設立預售商品房單項建設資金審核機制。預售制度的一個重要價值在于相對降低門檻,便于開發商融資,如果我們設立過高的準入門檻,則顯然與該制度背道而馳,然而如上文所分析,目前我國的預售制度導致了大量的低質中小企業充斥市場,嚴重損害行業環境和社會利益,對此,筆者的建議是設立預售商品房單項建設資金審核機制,對房地產企業實行實時監控,開發商在進行任何一個預售商品房項目時,必須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報企業目前的狀況,包括開發商的資質、開發商近期的資產負債表、現有流動資金量、在預售商品房開發過程中將要出現的到期債務額以及正在進行并將在商品房開發過程中完成的其他項目等,并提供相應的證明,經房地產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商品房開發,避免開發商在其他項目資金周轉不靈時,以預售商品房為手段,籌集買房人的資金,卻用以彌補其他項目上的流動資金,[6]同時此舉也能夠避免低質的小企業“空手套白狼”,能夠有效的將不合格企業清除出市場。
四、結語
商品房預售制度對于我國的房地產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已經己經成為房地產市場的一項基本制度,但是,同任何新生事物相類似,預售制度也帶來了許多嚴重的問題,以至于有呼聲要求廢除該制度。
筆者以為,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固然問題重重,但其價值更是不容忽視的,不可輕言廢除,針對其產生的問題,應當從制度層面加以完善,通過建立起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加強對預售資金的監管,規定嚴格的商品房預售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手段,以保障商品房預售中預購人等主體的合法權益,消除我國預售制度目前存在的各種問題,真正有效的發揮預售制度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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