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2011年8月20日下午,浙江省臨安市潘山村同人山莊一在建工地的臨舍彩鋼板工棚發生倒塌事故,造成10人受傷。2011年8月18日中午11:30分左右,正在建設中的上海軌道交通11號線南段土建工程2標段分界里程-周浦東站高架區間,發生腳手排架倒塌事故導致2人死亡、4人受傷。2011年8月18日四川巴中市境內的巴達高速DJ07合同段一號工區發生一起塌方事故, 5名作業人員正在對工地水泥澆鑄擋土墻模板進行拆除,突然工地北側近5米高的土墻發生垮塌,現場正在作業的3名工人瞬間被掩埋不幸遇難,南側2名工人緊急撤離現場。2011年8月3日9時30分許,在新疆烏魯木齊西外環北路九家灣集貿市場附近一處高層住宅建筑工地,一部建筑施工電梯(也稱建筑施工升降機)運行至27層時,因上方導軌架突然斷裂,電梯墜落至一旁的平房房頂,電梯內3人當場死亡。
以上事例不難看出,僅2011年8月就發生了多起建筑行業內的安全事故,說明我國的安全管理依然需要加強。這反映了現下一些建筑企業存在的安全問題的表現形式:
安全檢查不到位,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有些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投資不足,存在僥幸心理,對上級行政部門安全檢查也只是應付,檢查一過,安全無人管理,檢查一來,盡力掩飾應付。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建立起真正有效運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二是一些建設單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資工程的建設單位,未能真正重視和履行法規規定的安全責任,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忽視安全生產管理;三是部分監理單位對應負的安全責任認識不清,對安全生產隱患不能及時作出應有處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未能真正落實到位。
安全教育不到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經濟活動日趨活躍和復雜,特別是生產經營單位經濟成分、組織形式日益多樣化,由國有、集體生產經營單位為主,變為國有、集體、私營、外商投資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并存。經濟的飛速發展,投資主體的變化,特別是農村大量勞動力涌入,使勞動者安全素質呈相對下降趨勢。勞動者安全素質下降,生產經營單位的職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無知和僥幸心理。管理人員沒有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足夠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在施工前的必要安全教育。
總的來說,建筑企業中存在安全管理問題,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安全事故。我們就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來著手。
現階段已經比較成熟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有: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要逐級落實,從企業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經理再到項目管理人員直至一線工人,以書面形式下發,所有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形成資料裝訂備案。同時要求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對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檢查、考核,納入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之中。這樣才能有效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有效。
安全教育制度。
企業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的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集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和嚴格考核。
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任何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地進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是最重要的,要以多種方法來進行安全教育,來激勵員工安全意識的熱情。每天班前班后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定期組織安全會議, 懸掛安全標示、標牌,只有加強安全教育,才能從源頭減少或避免安全事故。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主要內容。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的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安全檢查要深入基層,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一)查思想,檢查領導和員工對安全方針的認識程度;(二)查管理,檢查安全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產管理和規章制度是否真正落到實處;(三)查隱患,檢查施工現場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檢查人員作業情況,衛生設施等特別注意的要害部位及設備的加強檢查;(四)查整改,檢查對過去提出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是否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安全整改后的效果如何;(五)查事故處理,檢查對事故是否及時上報,對責任人是否做出嚴肅處理。安全檢查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要全面,只有檢查到位、細致,才能更好的保證安全生產。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的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著積極作用。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施工安全;管理
1、前言
建筑施工安全有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這項工作是“三個代表”落到實處的體現。《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 《條例》) 出臺前,各地對施工安全的監督以實物監督為主, 《條例》 出臺后,將建設單位作為龍頭,把過去對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為主,變成了對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等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部門作為政府的代表進行安全行業管理,如何實現這個轉變,如何讓企業真正負起責任來這些問題值得每一位建設工程工作者的思考和探究。
2、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特點與難點
2.1 建筑工程自身特點和外在環境帶來的安全問題
(1)建筑產品的多樣性決定了建筑安全生產問題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不同的建筑產品,對人員、材料、機械設備、防護用品、施工技術等有不同的要求,而且施工環境也千差萬別,這些因素決定了建設過程中不斷面臨新的安全問題。眾多參與主體及其關系的復雜性也決定了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復雜性。
(2)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作業的非標準化。施工作業的非標準化使得施工現場危害因素增多。建設工程的難度在增加,規劃設計在不斷創新,標準化的設計和施工已經不能滿足業主和工程相關方的需求。而非標準化作業也極大地增加了危險因素。
(3)工序多,涉及專業多,立體交叉作業多。建筑施工過程是由不同的施工工序和復雜的作業過程構成。在施工過程當中,需要將不同功能的施工機械、沉重的建筑材料、多工種大量的作業人員和各種各樣復雜的施工工序有機結合在一起, 工作人員的作業面和工作平臺在地下、地表及高空每時每刻不斷變化,而勞動強度又大。復雜多變的作業過程是導致建筑業事故頻發的原因之一。
(4)施工環境復雜,而且不斷變化。建筑業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施工環境處于不斷變化當中。在整個建筑施工生產過程當中,施工場地的環境、施工的進度情況、地質條件、天氣狀況、交通情況以及施工場地周邊環境、治安狀況等因素對建筑安全生產也有較大影響,各種不同因素相互干擾構成了一個復雜的施工環境。復雜的、不斷變化的施工環境也是導致建筑事故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2.2 人為因素造成的安全隱患
(1)法治觀念不強,人治大于法治。如法律明文規定不允許分包商再分包,但是事實上總存在著違法轉包和分包。多層分包增加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難度。總承包企業與分包或專業承包企業的責任制度,尤其是針對安全方面的制度,難以落實、協調。另外,由于低價中標,又層層轉包,最小的分包單位往往已無力支付安全施工的費用。
(2)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建筑業生產過程的低技術含量決定了從業人員的素質相對較低。而建筑業又需要大量的人力資源,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工人與施工單位間短期雇傭關系,造成施工單位對施工安全培訓嚴重不足,甚至不培訓就上崗。
(3)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目前,一些城市和地區仍沒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建筑安全監督執法人員,致使一些建筑企業不了解建筑安全技術的法規和標準,更無法貫徹執行;另外,一些機構和人員的定位不明確,極大地影響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執法監督經費落實不到位,也致使安全監管工作難以開展。
3、加強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措施
加強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一方面要注重安全生產的制度化管理,即建立和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系統地、規范化地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另一方面要注重安全生產物質條件的改善。
3.1 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安全監督水平
安全監督人員應先學法、懂法,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 《建筑法》 等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識與法制觀念,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監督管理,具備過硬的技術素質和業務水平,做到熟悉和正確運用國家強制性標準,理解標準的內涵。只有自身政治、業務素質的提高,才能在日常的監督檢查中更好地維護執法者的形象,做到監督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才能提高安全監督水平。
3.2 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監督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3.3 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的精細化操作
領導部門要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健全和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管理制度,使每個施工人員及各部門都在自己的工作范圍內熟知自己的安全責任,通過安全教育與宣傳,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營造出一個人人參與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采取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調安全生產中的責任、權利和利益。施工中,一般主管生產的負責人是該項目的項目經理,因此,項目經理也是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項目經理掌握著項目安全管理的決策、分配、投入等。建筑工程中,安全生產與每個施工人員生命財產息息相關,在企業綜合治理中,主要強調的是全員參與安全管理。所以,安全生產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
3.4 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提高安全設備水平和施工人員安全保證
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工程建設單位,尤其是施工單位應做好必要的、合理的安全投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費用真正用于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施工的輔助設施、安全環境、工地住所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3.5 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提高施工人員素質
施工單位定期對工程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及行為的培訓,企業對各級主管以及技術人員也要進行定期培訓,促使他們學習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提高他們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識; 對施工人員的崗前培訓力度要大大加強,以期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識,使其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定期對其進行安全技術考核,以確保安全法規的落實情況。
4、結語
總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項具有挑戰性的艱巨工作,我們在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中只要做到細、狠、準、實四個字。細:對的重點部位、重點環節認真檢查,一絲不茍提高監督檢查工作質量;狠: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堅決要求整改,決不心慈手軟;準:按照國家與地方有關政策、法規瞄準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認真查、從嚴抓,防患于未然;實:檢查安全資料的要真實、齊全、及時。同時有政府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和英明領導,我們堅信一定會開創關愛人、尊重人的良好的安全生產新局面。
參考文獻:
[1]劉云江.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分析[J].價值工程,2010(9):72.
目前全國工程建設任務繁重,工程的安全管理形式嚴峻。頻發的事故更是敲響的安全建設的警鐘。各大型的施工單位一般都通過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在安全管理上都有了自己一套相對比較成熟的做法,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是很多安全管理制度都只是體現在形式上,很少單位能真正嚴格按照制度要求開展安全工作,尤其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狀況更加糟糕。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建設單位對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所以本文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做一個深入分析。
一、首先,我們來探討一下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上有哪些安全管理職責。
建設單位的安全職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中都有詳細的說明。其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表敘得最為具體。摘錄如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體現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職責的有: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關于安全措施費用的規定則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有很詳細的規定。
由以上法規可以得知,雖然建設單位可能因為缺乏專業技術人才而委托監理單位開展相關的施工安全監督工作,但是這并等于把一切工程的安全責任都推給了工程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還有以上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著我們建設單位要履行相應的安全責任。
現在,我們來提煉概括一下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安全職責。由以上法律法規表述可知建設單位主要有以下幾點安全職責:
1、按照規定將工程設計、勘察、監理、施工發包給有相應等級資質的相關單位
2、安全措施費用的合理確定和及時支付。
3、向施工單位提供準確、詳細的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周邊的管線資料、氣象資料以及水文資料。
不得向設計、監理、施工等相關單位提出不合規定的要求,不得違規壓縮工期。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設施和器材。
二、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建設單位履行安全職責的情況。
一般來說,只要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人員潔身自好,并且有一定的責任心,第1條、第3條和第5條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而現在建設單位普遍做不好的是第2條和第4條,因為這關系到建設單位整個公司的利益問題,而建設單位領導一般對工程建設又缺乏最基本的了解。
先說說第2條,在現實中,很多建設單位都沒有能夠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來確定和支付安全措施費用,這也就間接導致了施工單位為節省開支,提高利潤而拼命減低工程安全措施費用的支出,從而導致施工過程中很多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直接導致事故高發。
而第4條也是施工工程普遍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工期問題。建設單位為了業績或者利益都會想方設法催促工程的早日完成,,一旦工程期限達不到預期效果就會給監理、施工單位巨大的壓力。如果給定的工期脫離了現實,施工單位就只能想盡辦法加快施工進度,在加快進度的同時很多安全措施都不可能及時跟進,也就違反了“三同時”的規定,導致了事故頻發。
三、最后,我們來分析下要怎樣做才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
我覺得要解決以上問題至少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要求建設單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能很好的了解自身的安全職責所在;
第二、要切實重視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不能為了盲目追求進度、節減工程支出等原因忽視施工安全,要嚴格要求監理的安全監督職責和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要針對工程建設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考核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第四、要組建工程管理機構,聘請有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對工程進行管理。
第五、要與其他工程款項分開獨立核算安全專項經費,使安全專項費用能有效落實到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上。
第六、要廉潔自好,本著一切從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出發來管理好工程建設。
第七、對于一些小型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不想為此臨時組建工程管理隊伍,對于此類情形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實現工程代建,委托相關有資質、懂得建設工程安全職責的代建單位來進行工程建設管理,履行建設單位安全職責。
如果建設單位能夠落實以上幾點工作,做好自己的安全職責,從投資建設者的角度上就把施工安全放置工程建設首位,我們的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必能再上一個臺階。
參考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關鍵詞:安全責任;安全生產監理管理;風險規避;培訓
自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從國家到地方各相關部門相繼頒布了若干一系列法律法規和通知等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法規性文件,上至行政機關下至部門機構到人掀起大家齊抓安全的熱潮,充分說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現在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社會責任非常大,全國監理企業、監理人員被處罰的很多,監理安全生產管理風險越來越大,所以必須認清形勢切實承擔起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監理承擔安全管理責任不可逆轉,監理作為工程建設過程的參與者與管理者,有責任、有義務承擔起監理應承擔安全管理的監理責任,我們監理企業在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中理應承擔起自己的一份責任。
那么監理企業應怎樣才能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呢?那我們監理企業和現場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該注意、做些什么工作值得深思的,來規避監理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筆者就從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項目管理的心得體會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一些看法,供同仁共同探討。
1.解決監理企業自身方面的問題
1.1大部分監理企業對監理安全生產責任的認識不足,完全放縱于項目監理機構自行管理,公司不聞不問,若出了安全事故公司才來處理已晚矣,監理企業缺乏安全責任防范機制
大多數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對自身賦予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認識嚴重不夠,責任心不強,忽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巡查和管理,認為現場安全生產監理管理工作全是總監理工程師的事,出了安全事故亦是總監理工程師的責任,但近5年來,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被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案例甚多,個人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責任認識不清,不學習國家及地方法規法律及部門規章賦予我們的責任和業務,未認清“安全生產管理監理責任”形勢。安全生產管理是每個監理人員的應盡的責任,不分人員、不分階層,只要參與就有責任。
雖然監理單位及個人很難承擔過多安全責任,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對監理單位賦予一定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事實上政府、司法機關對已發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就安全責任對監理處罰力度越來越大。打開“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查看建設部行政處罰決定書,不難發現建設部對監理處罰數量逐漸多于施工單位。對監理的處罰較多的是監理單位停業整頓、監理人員限定執業年限,監理單位資質降級、監理人員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監理人員刑事處罰均有之。所以監理企業必須認真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建立安全責任防范機制,這是監理發展趨勢所向。
1.2監理企業及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管理組織不健全,安全責任制度不完善,監理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
企業應建立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崗位責任,安全責任落實到項目,落實到人(專人負責)。完善安全管理流程、方法、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規范化,程序化。目前大多數監理企業未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督查機構,監理企業對所承攬的監理項目做不到安全定期檢查,技術服務跟不上,完全依賴現場監理機構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現場監理機構的安全管理擔子十分的負重,作為總監理工程師對安全管理壓力很大,風險也特別大。
1.3嚴重缺乏專業安全管理方面的監理人員,普遍安全管理水平較低,監理企業內部對監理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缺乏,未建立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安全工作涉及到許多專業知識,只有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地方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標準和通知,并熟悉安全操作規程,才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程序性資料編寫與審查工作,切實起到指導工作作用
(1)編好監理規劃,規劃中對監理安全工作作指導性要求。(2)編寫安全監理細則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細則,這是監理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和指導工作思路。(3)對承建方所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內容認真審查,審查安全組織保障體系是否完善,管理人員是否配置齊全,分工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安全管理內容是否全面,切實可行。(4)對承建方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查。(5)督促承建單位申報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專項安全方案審查,尤其是對深基坑支護開挖降水、腳手架搭設方案、高架支模、幕墻和吊籃、拆除爆破、大噸位吊裝等安全措施審查,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還應要求承建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3.對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的安保體系是否有效運行情況進行督查,尤其是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監理檢查承建方現場安全布置落實沒有,如平面布置、“七圖一牌”、各警示標志等是否規范。(2)檢查承建方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檢查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崗情況,安全員配備數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3)進場施工人員、機具、各種施工設備及施工臨時用電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4)施工人員是否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巡查,對發現安全隱患是否及時提出整改,或停工并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罰等等。
4.監理利用各種手段督查施工方行為,努力創造施工過程的安全環境
4.1加強巡檢,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嚴格按約定的處罰條款處罰
(1)認真做好監理本職工作,每天對現場不定時巡查和檢查,有無不按規范及專項方案施工問題,檢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定期組織各參建單位安全大檢查(宜每周一次),如安全隱患頻繁發生,采取不定期、突擊組織參建單位對工地現場進行檢查,起到防范和提醒作用,始終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到最高度,安全無小事,長抓不懈,警鐘長鳴。(2)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以書面形式要求整改,如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及時簽發停工令,并按約定或例會上制定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仍未整改的及時上報建設單位,根據安全隱患嚴重程度及時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任何的巡查和檢查均要留下記錄痕跡,以及安全隱患及安全生產監理管理工作處理均要及時做好工作記錄,安全臺賬,這是規避監理安全管理責任風險重要舉措。
4.2制定報驗程序和制度,行使工序驗收權
對于出現安全隱患(包括質量安全)或承建方不整改行為,監理拒絕驗收并上報建設單位,視情況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檢查和驗收均要留下書面記錄痕跡。
(1)大部分承建及監理單位往往重視工程上的施工工序質量報驗,但忽視了安全施工報驗和驗收。譬如落地腳手架基礎、懸挑腳手架鋼構及每完成一步架的報驗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人貨電梯等)及幕墻吊籃安裝每一步的報驗和驗收,等。(2)用于安全施工的材料和設備必須履行報驗程序,材料和設備必須按有關強制標準規定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這方面往往承建方弄虛作假,監理把關不嚴,各方嚴重忽視這方面的控制。譬如腳手架鋼管、扣件及安全網取樣檢測,往往與現場所用材料不相符。
4.3監理進行安全生產管理要采取適當手段和措施
(1)及時下發監理通知單,明確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并作書面回復,監理及時對回復內容進行復查。(2)提出的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或存在嚴重的安全問題總監理工程師要及時簽發停工令并進行相應處罰。(3)停工令下發了仍未整改,上報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4)組織召開工程例會或安全專題會議,并形成有約束力會議決定。(5)獲得業主支持,利用工程進度款支付手段進行約束。
監理無論下發通知單、停工令還是向業主、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均要把握好分寸,適可而止,達到效果即可。監理要注意工作方法,表現出極大誠意和耐心,積極主動協調溝通盡量轉化矛盾,在不違反原則情況下,復雜問題簡單化。因為工程總是在承建方自己組織下完成,監理如與承建方出現矛盾公開化、復雜化,監理也無法很好實現自己的工作目標。
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對策
Abstract: the current market competition is intense, earned income has become the target of each enterprise competition, so most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in order to shorten the construction period hurry, working overtime, some safety management cannot exemptions, lead to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t present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pertinence, put forward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我國的改革開放帶動了國內的大規模的經濟建設,房屋建設更是發展迅速。于此同時,在建工程項目逐漸增多,建筑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安全生產基礎比較薄弱,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主要情況是:一部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意識不強,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防護不到位,導致發生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和施工人員傷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安全”始終貫穿于整個項目施工的管理過程中,安全工作雖然不是最為重要的因素, 然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其結果嚴重于任何一個其他要素。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業是危險行業, 每年發生施工傷亡事故而死亡的人數僅次于交通和煤炭行業。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主要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1.1 建筑作業地點不固定,作業對象建筑形體多變,施工人員流動分散,增加管理難度
1. 2 各方主體安全責任不落實
1.2.1 部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重效率、輕安全,施工現場管理部嚴格,安全投入不到位,時有發生三違現象,未能建立起真正運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2.2 建設單位未能真正重視和履行法規規范的安全責任,拖欠工程款,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壓工期,從而忽視了安全生產管理,發生安全事故壓制不上報;
1.2.3部分監理單位定位不準確,對應負安全責任認識不清,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不力,不熟悉安全技術標準,不對安全生產隱患及時做出應有的處理,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未能真正落實到位。
1. 3 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淡薄
建筑工地中的建筑工人絕大部分是農民工。他們的文化程度低,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懂工地生產的一些基本安全知識,更不了解一些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消防防火等安全防護知識,他們大多只憑經驗辦事,而很少遵守操作規程,即使發現有操作危險,他們大多會存在僥幸心理而我行我素。這些都給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埋下了重大的事故隱患。
2 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2. 1 發揮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制的真正作用
安全生產的真正責任主體是施工企業本身,要想真正控制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必須從根本上改善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行為,明確和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1.1 建立健全安全崗位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要組織制定本企業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從管理層至工作層,層層簽定安全責任狀,并定期進行考核,指定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搞好職工培訓。項目經理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根據項目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制訂安全崗位責任制,從管理層到工作層,層層簽定安全責任狀,項目經理定期對項目成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2.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施工企業要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工地施工項目班子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以現場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施工班組長為成員的項目安全領導小組, 負責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2.1.3制定確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目標。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傷亡目標、文明施工目標、安全達標及創建國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標等,使現場安全管理有一個明確的工作方向,同時對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人,并對目標定期考核。
2.1.4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主要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用工管理制度等。通過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遁,違章必究,獎懲分明。
2.1.5 做好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企業、項目部要根據安全檢查制度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檢查, 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進行落實整改,對于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并派人監督,直至消除隱患后方可復工。
2.1.6 各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安全
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臨時用電、腳手架、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對施工現場要進行整體規劃,確定辦公室,臨時宿舍,食堂等五小設施,以及用水用電施工機械的總布局,并繪制施工現場平面圖。由項目經理和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建設單位審批后實施。
2. 2 加強建設單位安全責任的落實
建設單位由于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重要地位,對施工安全好壞起著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設單位安全費用不到位, 導致企業無安全經費,建設單位壓縮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長期加班疲勞作業,引發事故,為此,作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建設單位安全責任落實:1) 招投標要確保建設單位在招投標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2) 建設主管部門,安檢機構要認真檢查建設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在安全經費、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線資料和產品的選用等方面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讓建設單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人們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調動建設單位安全管理積極性。
2. 3 加強監理單位安全責任的落實
2.3.1 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未經審查簽字認可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將情況書面報告給建設單位。2.3.2 監理單位在監理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進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單位拒絕按照監理單位的要求進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2.3.3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2.3.4健全監理單位安全監理責任制,監理單位要對安全監理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要對工程項目安全監理負責,并對工程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2.3.5完善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在健全審查審核制度,檢查驗收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礎上,完善工地例會制度及資料歸檔制度。
2.3.6建立監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監理單位的總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繼續教育檔案。
2. 4 增強法制意識觀念,建立新的安全培訓體制
由于建筑施工單位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民工素質不高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動性強的特點, 許多企業不愿意投入培訓經費,事故發生時才用“防不勝防”來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嚴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落實,不深入,要從根本上改變安全形勢的嚴峻形勢。扭轉施工事故多發局面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從源頭上抓好安全培訓工作。通過安全教育培訓,能有效地預防職工產生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水平。
2.4.1 施工單位應建立民工崗前培訓制度, 對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有條件的施工單位內部應建立民工培訓學校, 除對本公司民工進行培訓外,還可以吸收社會上很多有志于參加建設工程的勞務人員接受培訓。
2.4.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建設系統生產人員培訓機制,并建立民工準入制度。凡進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須先接受培訓教育,一律持證上崗,它成為主管部門對施工企業考核、資質年檢和升級的重要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