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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設計合同范文1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筑面積:
二、 設計程序:
1. 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每平方30元計取。
2. 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為訂金。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三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 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40% 后,乙方在七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二張),立、剖面圖等。
5. 施工圖由甲方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50 %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二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500元 / 張)。
7. 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三、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及承擔該部分費用。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縣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30元 / 次的外出費,縣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50元 / 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南靖縣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二、設計與制作費用:
設計與制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托設計與制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_________ 元, (大寫: )。
2、乙方將設計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 ¥ 元整(大寫: )。
四、設計與制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制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托設計制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制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范文3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筑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章、 條例。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2.1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幕墻施工圖設計造價或面積:幕墻工程總造價約 萬
2.2 設計內容:包含內容:立面圖、平面圖、大樣圖、節點圖、鋁材模圖、結構計算書,預埋件圖設計。
2.3 設計要求: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詳見附件) 第五條 設計收費
5.1 本次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人民幣) 180000.00元。 大寫: 壹拾捌萬元整。
5.2 設計收費依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 7天內,甲方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30%, 即 54000.00元。
6.2 交初步設計圖 7天內,付總設計費的20%,即 36000.00元。 6.3 交施工設計圖 7天內,付總設計的50%,即 90000.00元。 (如設計內容不含現場技術配合的,應在交施工設計圖時全部付清設計費)。
6.4 工程竣工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以施工單位申報竣工驗收日為準)。
第七條 甲方責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 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7.2 甲方變更設計委托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開始設計工作,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設計量向乙方支付費用。(按《 市裝飾設計收費標準》規定)
7.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逾期 14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發生項目停、緩建,甲方仍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7.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轉賣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則乙方有權索賠。
第八條 乙方責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
8.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負責向施工方做設計交底,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意見。
8.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不可抗力除外)
8.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九條 各設計階段文件的確認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甲方應盡快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超過下列期限后不給予回復,視為確認。乙方交付方案設計后 7 天,擴大初步設計 7天,施工圖設計 天,甲方審查設計文件的時間及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設計工期內。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繪制效果圖。方案階段發生整體修改或者重新設計,按以下辦法處理:(a)乙方無償負責整體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體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費。(b)在上條(a)的基礎上,方案仍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雙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設計方案費及修改工本費的基礎上協商解除設計合同,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施工技術配合
10.1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術配合,甲方應支付乙方施工技 術配合費。施工技術配合費 元。
10.2 施工技術配合費支付方式:
10.3 乙方提供施工技術配合應負責下列事宜:
10.3.1 協助甲方招標及簽訂施工合同;
10.3.2 供給工程需要的詳圖;
10.3.3 指導施工,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如甲方中途變更設計或要求增加設計內容,應以書面通知 乙方并簽訂合約(為合同附件)。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 費用。
11.3 本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 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載(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載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載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1.6 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文件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甲方: 乙方:
若通訊地址有變,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注冊辦事處位于_____(以下簡稱“設計方”)
鑒于業方請設計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提供室內裝潢設計服務, 而設計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條款與條件,擔任本項目所委托之設計方。
業方及設計方茲就本項目之室內裝潢設計服務,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以資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內容
1.1 業方委任設計方擔任本項目之專任室內裝潢設計方,并指定本項目主設計師由設計方的__________先生擔任(Mr.H.L.LIM),設計方同意接受此項委任。
1.2 合同工作內容將限定以下范圍內之室內裝潢設計:
1.2.1 酒店區域(指除酒店內的廚房、機房等專業封閉場所外的所有客用區域,如餐飲場所、客房、健康中心、俱樂部,公共區域中的大堂、門庭、樓梯、浮廊通道、消防樓梯間、后臺等整體酒店區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場所)
地下層BM2
地下停車庫客用區域、電梯間、相應走廊及消防樓梯間。
地下層BM1
- 男女員工更衣室
- 員工餐廳
- 員工通道及相應電梯間、樓梯間。
地下層B1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內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樂中心
首層
大堂門庭、過道、消防門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臺
- 大堂休息廳
- 賓客電梯廳及內裝
- 前臺辦公室
- 一組男女衛生間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全日營業餐廳(西餐廳、咖啡吧)
- 主題餐廳
- 一組男女衛生間
- 客用樓梯及浮廊
第3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商務中心
- 宴會前廳
- 宴會廳
- ___間會議室
- 設有____個貴賓的中式餐館
- 行政休閑廳
- _____組男女衛生間
第4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間(其中包括所有豪華標準間、套房)
- 行政辦公室
- 一組男女衛生間
第5至9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間(其中包括豪華標準間、套房、行政樓層、總統套房)
- 9層上達10層城市俱樂部的客用樓梯間、樓梯及浮廊
第10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
- 城市俱樂部及水療中心(SPA)
- 一組男女衛生間
﹡﹡本項目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區域
﹡﹡本項目中的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區域
﹡﹡本項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項目中的外圍景觀設計
1.3 設計方就前述工作位置進行之工作應盡量與業方之項目協調員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計劃亦需要完全配合業方之規劃時程、設計整合及施工順序。
2. 服務范圍
2.1 設計方的服務分為四(4)個階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頁第3.0條中之說明。
2.2 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設計、平面配置及空間分隔規劃、色系及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范圍、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項目協調員極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與咨詢。
2.3 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與業方或其委任之顧問的咨詢與協商,以獲取致一經過整合之設計方案。
2.4 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包括參加由業方或其委托之項目協調員及其它顧問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會議(請參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條款)。
2.5 對與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需包括色系與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規范、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但不包括任何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該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應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委任之顧問提供。
2.6 對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將只限于為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方案的咨詢服務。
3. 內裝設計
業方本著對設計方的完全信任,同時在對設計方的設計成果給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設計方擔當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內裝修整體設計。設計方承諾明了業方的建設杭州西湖畔高標準的,富有特色,環境高雅的五星級酒店的整體意圖及要求,對業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項目進行內部裝修整體設計。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之中,設計方應本著節省項目業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則,在不影響設計效果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投入的裝修成本。同時在物料的選擇,施工工藝的運用上都應盡量考慮其經濟效益并保持設計的獨特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以減少本項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經營成本壓力。
3.1 第一階段:空間設計與家具陳設配置
3.1.1 與業方舉行前置作業會議或討論會,確認并建立所有設計與功能之需求內容、設計程序、進度時程及發展各樓層之平面配置大樣。
3.1.2 與業方及其項目協調員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顧問分別協商以建立內裝之設計范圍及內容。
3.1.3 針對上述第1.2條中指定之所有區域的概要平面設計的發展整合建筑師之設計理念、業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薦。
3.1.4 設計方依據第1.2條約定,與提送所有區域之概要平面設計予業方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一階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樣應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間規劃,包括地面標高、天棚凈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斷位置等。
3.2 第二階段:理念
3.2.1 第二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二階段也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此階段,設計方需發展色系及配色系統之規劃和家具之遴選、地面墻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圖、立面圖和透視圖之描繪(請參照8.1(c)條款)以便清理室內裝潢的基本理念。
3.2.2 設計方需送交一份執行內裝設計所需包含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固定式之內裝,其估計費用應由業方的建筑師或經業方任命的估算師決定。設計方需協助提供估算師所有估算費用所需之裝修配置計劃以及建議單價。
3.2.3 設計方于提交業方本階段所需完成之設計圖說、裝修材料及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二階段完成。
本階段設計方提交的成果應充分考慮到結構、水、電、暖通、照明、音響等其它專業的需求,并按4.0條款給出意見。
A.家俱配置圖。
陳述所有固定裝置、家俱圖樣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裝飾擬定規格表標明編號,以便查閱材料規范說明。
B.建筑資料圖
陳述關鍵性地點構形,如間隔墻位置,標明尺寸等資料以供建筑師使用。
C.天花圖
陳述所有有關天花資料如物料、造型、飾面、顏色、燈具鋪設、燈具之選擇、機械資料,以供特聘之專業顧問,如燈光設計人員,綜合于其設計內。
D.配電圖
陳述有關電器/設備所需之機電插座位置、機械設備構形及位置,如地臺電制、墻身風冷系統、出回風隔柵等。
E.地坪飾面圖
陳述所需地坪飾面、顏色、材料規格、地臺高差、新地坪標高。所有項目將配合材料規格編號。
3.3 第三階段:施工圖說與施工規范
3.3.1 第三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三階段亦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次階段,業方、其內裝協調員或其委任的其他顧問應已提供所有設計方認為必需的數據、圖說等,使設計方能夠著手進行最后細部設計、繪制圖說和施工規范的準備工作。
3.3.2 設計方需將用于第1.2條之區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飾,制作成圖表及詳細清單,并需列明合格供貨商之材料。本項圖表或可提供為未來采購和安裝之基本數據,其方式如后述:
(a) 圖說清冊及詳細目錄。
(b) 圖表詳列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
(c) 在需要時,為不同裝修材料和裝修方式提供顏色樣式和材質樣品。
施工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室內立面圖
陳述墻身高度、飾面、保安系統位置、機電資料及固定裝置項目、藝術擺設位置資料、配合材料規格及施工規范、標明編號。
(b) 施工大樣圖
陳述所有固定位置詳細資料及配置。
(c) 客房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規格說明、圖樣、家具詳圖、數量、相片、物料樣板資料。
(d) 公共區域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窗簾、地毯、藝術品擺設之規格說明。
設計方無需為電力、機械系統設計出工程圖紙,但需提供圖紙顯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統回路設計圖,并注明水、電、空調等動力需要量及正確位置并配合專業設計師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議。
3.3.3 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邀請承包商投標或對內裝設計工作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惟所有承包商之選定均屬業方的權責,設計方對承包商之任何舉措、疏忽或不履約的行為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3.3.4 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審批承包商標單或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估算師,以確認投標者之投標案均符合設計之設計圖與規范的要求及選定之材料。任何與設計圖說、規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級材料,均需經設計方審驗同意。
3.4 第四階段:協調與檢驗
3.4.1 設計方需定期視察施工場所,并需與業方、其建筑師或項目管理單位要求時到場,惟本項要求需于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設計方。業方于提出要求后,設計方應在合理時間和間隔下依工作的進展。關切業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執行,以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圖說、規范與設計之理念進行。
3.4.2 設計方需在業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條提供一名全職的工地協調員(以下稱為“工地協調員”)在施工現場對關于室內裝修之工作進行檢驗,聯系并與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它顧問、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進行協調。工地內裝協調員應逐日核對數據并提供此數據予任何需要單位,以利室內裝修施工與安裝作業進行。
3.4.3 工地內部協調員應遵照設計方的指揮并使用設計方之技術協助以利協調與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4.4 工地內裝協調員需有必要只授權和責任,以能代表業方接受或拒絕任何室內裝修工作之成品以維持室內裝修工作成果能達到合理的標準與品質。
3.4.5 工地內裝協調員應在設計方的指揮下針對第1.2條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編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
3.4.6 假使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自行雇傭工地內裝協調員,其內裝協調員應接受來自設計方的指揮,惟本項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所有薪水、紅利和費用均由業方負責。
3.4.7 設計方(在工地內裝協調員之協助下)針對1.2條款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視為本設計合同第四階段的完成。
4. 除外之合同服務項目
前述條款所述之設計方工作范圍與責任并不包括合同沒有具體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圍及責任。所有未提及之項目均應適用本條款并認定為合同外之工作范圍。有關該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項:
4.1 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區域外,屬業方的建筑師極其它顧問之專業及責任范圍的所有區域。
4.2 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所有工作區域外,所有與室內裝修工作無關的建筑或其它專業工作項目,惟任何影響到客房結構、戶型設計及組合調整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應針對裝飾設計及酒店運作的需要及時提出相應的書面調整要求,以便建筑設計師進行相關的調整。
4.3 所有照明、電器或機械項目和其它同類項目安裝圖或配線圖或設計圖等。惟任何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仍會依業方的要求給予書面的建議。
4.4 空調系統設備的設計。但所有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等設施之整合應依照業方顧問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圍內。
4.5 非裝飾設計的施工圖說或計算數量,或場地鋼筋混凝土、一般性結構工作、給排水配管、照明與所有機械的服務。
4.6 廚房和洗衣房設備的設計和規范。
4.7 研究調查業方整體項目預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當地法令之規定而需與地方當局協調,而致需配合修改設計,或任何為配合取得執照或認可等之申辦所需用之特別圖說。
4.9 任何為與前述合同條款規定之服務區域毫無關聯區域所需之設計及咨詢工作。
4.10 投標和合同文件的準備。然而,設計方需提供業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圍內之詳細設計圖說和規范,以為據以包含在其投標/合同襠中。價目及數量表,招標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屬設計方的責任。
4.11 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及采購。然而。設計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就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和采購闡述與設計意圖及主題相關的意見,并予業方委任之專家密切配合以適切反映專業顧問的設計理念于設計之中,最終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成果。
4.12 施工/制造圖或竣工圖均由業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 設計工作之執行
為避免雙方于設計工作之進行過程中對本案的服務范圍有任何疑義,以下條款規范雙方之功能及其責任與義務。
5.1 設計方需提供如第3.0條之第一至四階段所規定之設計圖說與進度表和服務。
5.2 所有計劃方案、草圖、報告與規范應以中、英文對照制作,以方便業方人員理解設計方的全部設計意圖,且可在任何工作地點為之,惟設計方必須時時配合與業方或其項目管理單位之核定時程與進度表提送。
5.3 所有內裝設計圖說、家具和照明設施之設計與圖說,均屬設計方的著作,在合同雙方履行本合同后,業方享有設計方提供給業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圖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業方承諾在未經設計方的同意下,業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圍以外之用途,除非是業方用于本項目內的替換、對外宣傳推廣或擴充方面。
5.4 設計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樣品外,不得對任何人、團體和公司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貨物、代表業方接受任何的投標,或提供其它服務。
5.5 所有施工場所及其它所有的會議記錄均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制作。所有會議記錄均需發送給設計方。除非因為修改而變更,否則此記錄均視為在會議中正式確認的決定。
5.6 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需提供所有懸掛框架、托座、掛鉤或其它設備之圖說及規范,以為設計方就其木造或裝潢固定物之設計整合人建物主結構,例如梁柱、樓地板、墻壁和樓梯間。
5.7 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甚或建筑師在設計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圖說的計算機磁盤。設計方為第一階段提供的圖說將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圖說將視各區域的情況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將由設計方指定。
5.8 于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費用下,業方需指示其建筑師派用所有必要的繪圖員和繪圖辦公室之設備以能將設計方的圖說匯入業方的建筑圖上,設計方亦需自行提供為達成服務范圍所需之繪圖設備和所有耗材及紙張之一切費用。
5.9 業方需應設計方的請求,供給設計方所有關于設計需求上所必需的書面數據,讓設計方創造一個整合的內裝設計。
5.10 設計方可應業方的請求,提出藝術師/技工或專家,以執行特殊內裝或工程,例如馬賽克、雕塑、壁畫、雕刻的玻璃和繪畫等。本項藝術師/技工或專家等的聘用需為業方認可,且其一切費用或津貼需由業方另行商議后由業方支付。
5.11 設計方需在下列項目中作出建議并協助業方選擇:
(a) 燈具開關、插座和電話接點。
(b) 裝飾的門把和五金配件。
(c) 衛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條中規定的區域。
5.12 為避免產生爭議,在第3.0條中規定的階段設計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順序或同時進行,但設計方相關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將不受應依原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 若業方有所指示,且在獲付按6.9條規定可征收的每日視察費用及按第8.1(a)和8.1(b)規定的“需補還開支”的前提下,設計方可在前述任何階段定期到業方/顧問的辦公室或項目施工地進行海外探訪,出席任何協調或檢驗會議。
6. 費用
6.1 本合同之設計工作的協議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設計方在工作期間為本項目的原因所花費的通訊費、郵遞費、光盤制作、出圖費用、印刷費用、文具用品等相關的所有雜費。但未包含設計方因本項目所發生的出差時的人員交通、食宿等需補還開支由條款8.0單獨規定。除此之外業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以下稱之為“協議費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 一筆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協議費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項,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或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以書面指示設計方動工時立即支付。
(b) 第一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c) 第二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d) 第三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e) 第四階段 -(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 若業方于設計方已經開始的任一階段或任幾階段的工作期間,要求依以下第12.0條終止本案,業方需為已開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幾階段支付全額費用予設計方,即使該階段或該等階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 為免產生爭議,縱使業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設計方至工地做檢驗及協調之工作,但是業方仍應支付設計方所有第四階段和所有本條款前列各項所約定的費用。
6.4 為免產生爭議,完成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之計價款的支付將可不受原依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應付款項應自設計方寄發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日內支付。
6.5 所有協議費用應為給付設計方的凈費用,且必須是已扣除所有當地必要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捐稅或因其他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并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上述之協議費用。
6.6 自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超過天仍未支付者,將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過天未支付者,設計方可保留暫停工作的權利。
6.7 業方同意設計方于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設計同時進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階段完成之進程開立請款憑證予業方請示付款。設計方在開立各階段請款憑證予業方前,可不受其它階段設計的完成與否所限制。
6.8 業方同意設計方費用的協議費用自本合同日期或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指示動工的信件日期起,含蓋(3)年的時間。若項目有所延誤或超過工期,業方應在三年期滿后付清協議費用予設計方。對于設計方在項目中的繼續參與,業方將按第9.3條中規定適用的時薪或雙方可協議的總額款項,支付設計方項目超時服務的費用。
6.9 除了協議費用以外,業方應就設計方在辦公室以外所花的時間支付每日計算的出差費用。該費用將從設計方離開辦公室之日期和時間開始到回返辦公室的日期和時間為止,以每日計算。適用收費率如下,計算方法按8.1c條款規定的內容執行:
總設計師 每日美元
項目設計師 每日美元
業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費用的請款憑證應在每個歷月底開立。
7. 全職工地內裝監理員(一或多位)(如適用)
7.1 業方可要求設計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內裝協調員。在此一狀況下,業方同意對設計方除了上述協議費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協調員的工地內裝協調員費用,另加該總費用的(%)之管理費。本項費用需預先支付且不含中國當地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稅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該期間業方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工地協調之協調員的費用另加(%)之管理費(不含前述一切扣減)。
7.2 設計方應于每月計價時開立工地內裝協調員服務費用的請款憑證予業方,業方需于接獲該請款憑證天內,支付該筆費用(不含一切扣減)。工地內裝協調員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務后,業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內裝協調員獎金。獎金必須于服務期滿個月后的當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服務終止付清,以先發者為原則。本項獎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減。
7.3 于業方指示聘用工地內裝協調員后,設計方應即指派一名工地內裝協調員擔任前述第3.4.2、3.4.3、3.4.4條之職責,并提供所有的技術支持、繪圖設備及文具用品。而業方必須自費負責之項目如下:
(a)一間具空調的辦公室;
(b)辦公室家具、打字機或個人計算機及打印機;
(c)電話、傳真機以及復印機設備;
(d)文秘服務;
(e)事務雜費;
(f)當地交通費;
(g)經濟艙機票;
(h)三星級飯店或租賃之居所。業方應負責所有租房及水電設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醫療或醫護之費用;
(j)個人及意外保險。
為免產生爭議,設計方應與土地內裝協調員約定,每完成四(4)個月之工地內裝協調工作可返家探親一(1)星期,業方變認同此條件。本項返家探親假期可以累積或按比例計算。
8. 需補還開支
8.1 設計方根據本項目的需要,計劃在未來的工作中由主設計師、項目設計師分別到現場視察指導九次,設計方應就以下招致或將招致的開支獲得業方的補還。業方承諾按未來實際發生的次數及合同條款規定的費用標準范圍結算,設計方承諾為減少業方的開支及節省時間,在此范圍內盡量通過其他的方式如互聯網、傳真、電話進行溝通,減少出差的次數。
(a) 來往飛機票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b) 在設計方或其職員在代表業方出差時的五星級或四星級酒店住宿、膳食及當地交通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c) 現場視察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 天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天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d) 透視圖費用。
本項目共需透視效果圖__________張,每張按__________美元計價。計:US_________
計劃本項目設計費以外的需補還開支費用總計為US_________。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項費用至裝修完成并得到業方認可時,控制在總計為US$__________范圍內。
8.2 如設計方同時為處理其他業務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費用將按比例分配。
9. 設計方額外的服務
9.1 業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設計服務,或要求對第1.2條以外之其它地區提供設計服務,業方必須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由于本項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建筑物外立面設計要與設計方的室內設計風格、主題保持一致。設計方承諾在以上區域免費向業方及業方聘請的其它顧問提供指導,提出建議,提供咨詢服務。設計方有關本項目的所有設計、圖說、文檔、材料、設計規范、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可以作為業主方在本項目其他區域的范本使用。
9.2 項目設計及圖說一經業方核定后,業方若要求設計方修改設計、內容、范圍、圖說、樣品、細部或其它與本案有關之工作等,業方需按本案第9.3條時薪之計費方式,再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本項費用于計價時,設計方需提送詳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項目執行服務的左證。業方若不同意以時薪之方式計費,雙方需另行協議以固定總價之方式辦理。
9.3 第9.2條所述之時薪計費需遵照下列不同職級人員之單價.設計方需另提送祥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項目執行服務的左證。
9.3.1 總設計師 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2 項目設計師 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3 助理設計師/繪圖組長/資深管理職員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4 繪圖員/一般職員每小時_____美元
10. 文檔所有權及著作權
10.1 所有設計、圖說、文檔、材料、設計規范、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設計方所有(以下簡稱“著作權材料”)。所有未經設計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項目以外使用著作權材料,均視為未經授權而侵犯設計方之著作權。業方在本項目范圍內享有著作權材料的所有權,可以用于指導施工、對外宣傳、出版相關的宣傳品、刊物。除非事先獲得設計方之書面同意且符合雙方可達致之條件,業方不得擅自將本著作權材料用于其它項目。
11. 歸功及刊物
11.1 在適合可行的情況下,為本項目所準備的相關規格書目、繪圖表及施工地標志上,應適當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樣的歸功詞。
11.2 所有公開將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為項目的室內設計顧問。
11.3 設計方有權發表其與本項目相關的作品。
12. 終止合同及部分服務
12.1 業方可予設計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期滿后,本合同將被終止而不影響業方繼續支付以下費用的義務:
(a) 所有應付而尚未支付于設計方之款項。
(b) 所有已完成且應付之各階段的設計服務費用。
(c) 所有對正在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為免產生爭議,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將如同已完成該階段或該等階段而應付的費用。
(d) 本合同規定應付的協議費用余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損害賠償金。由于設計方的原因引起的業方終止本合同,本條不適用。
(e) 所有應償還及實付費用和支出。
12.2 如因業方的下述各項情況,設計方可在予以業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后終止本案:
(a) 業方表現出有意放棄此項目。
(b) 業方無法或拒絕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費用給設計方。
(c) 業方在司法審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產管理的狀況下。
(d) 業方不履行本案服務范圍需配合設計方的義務或干擾設計方的工作。
12.3 依以上第12.2條終止本案后,業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條規定之細項支付費用于設計方。
13. 轉讓條款
13.1 業方及設計方之任一方如未經其另一方書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轉讓本案予第三方。
14. 合同之變更或修正
14.1 本案內之所有規定對雙方均具約束力。除非以書面之方式并經雙方簽認,否則,任何對本案之條款及條件的變更或修正均屬無效。
15. 合同解釋與仲裁
15.1 于合同執行間,所有發生于業方和設計方間對合同內任何事務之爭議或差異,則應提交單一仲裁人處理,惟若雙方無法就單一仲裁人之選定取得共識,則應提交三名仲裁人決定,其中雙方可各選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舉第三名獨立之仲裁人。
15.2 本合同之解釋及裁定均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或事項擁有審判權。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設計方、業方各持兩份。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茲雙方在見證下簽署本合同: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設計的任務要達到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功能,合理提高室內環境的物質水準,使人從精神上得以滿足,提高室內空間的生理和心理環境質量。裝飾設計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飾設計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裝飾設計合同范本1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裝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進行室內裝修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設計工程概況
1.設計工程名稱:
2.設計工程地點:
3.設計工程面積約:
㎡
4.設計工程范圍:
二、設計時間
1.設計期限:
設計期限為天,從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計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設計圖紙之日為止。因甲方變更設計要求或對乙方意見未及時答復,其耽誤的時間應從合同約定的設計期限中相應扣除。
2.設計交圖步驟及時間:
(1)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滿意后確定設計詳細內容及金額,即簽定本合同,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內,向甲方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及平面功能定位圖,如乙方未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及平面功能定位圖,則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2)甲、乙雙方初步確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確定設計概念后,同時支付首期設計費人民幣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幣定金自動轉為首期設計費)。乙方收到設計費后天內,向甲方提交較詳細裝修設計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圖。
(3)甲方確認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設計費人民幣,乙方收到設計費案后 天內,向甲方提交詳細裝修施工圖及效果圖。
(4)甲方簽字確認設計施工圖后即支付第三期設計費人民幣,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設計施工圖紙。
(5)工地開工后設計師配合施工隊現場指導并對業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質量咨詢服務。
三、提交成果
序號圖紙名稱份數內容要求提交時間
1 裝修設計方案圖 1套平面、天花、主要立面 年 月 日前
2裝修施工圖 1套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樣、年 月 日前備注
1、《裝修施工圖》為PDF文件且應達到施工隊依圖施工之深度;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設計費。
2.甲方應將設計要求準確、簡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設計人員,并不得隨意變更(除了合理的變更)。
甲方變更設計委托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甲方應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設計要求、簽定合同、看圖定樣、支付設計費。
4.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圖紙。
5.乙方應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設計。
7.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設計費,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設計費人民幣
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項義務視為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五、設計費金額、支付時間與方式
1.設計費總額:人民幣¥
元,( ),即 元/㎡。
2.支付時間:
(1)雙方簽訂委托設計合同時,甲方即應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幣¥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 元。(-);
(5)若有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設計費應在工程開工前支付給乙方;乙方應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所增加的費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關設計圖紙后,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設計費,或乙方無特殊情況延遲交付圖紙,均應視為違反合同約定。
按每日100元予以處罰。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應以雙倍定金賠償無過錯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設計工程峻工后終止 。
甲方(簽字蓋章):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 日
裝飾設計合同范本2發包人:
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依照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場所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預算表。施工圖紙)。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詳見預算報價單)。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場所,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3.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護好原場所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項目單)。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7.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或開工前三日 支付 元
工程進度過半 支付 元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8.3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8.4
本工程驗收合格后,保修期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1.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____________(簽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人: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范本3委托方 (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現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室內裝飾項目的設計工作,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內容及費用:
工程項目:
建筑室內面積: M2 收費標準:/ M2 室外花園面積: M2 收費標準:/ M2 預計設計費: 元 ( 以上設計費用不包含消防審批出圖)注:
二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交以下設計基礎資料。
1) 原建筑平面藍圖及現場尺寸。
2) 其它補充材料。
三 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天內完成本項目的所有施工圖設計工作。
2 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完成設計圖擴初部分出圖工作。
3 在施工圖擴初方案經甲方審批通過并在乙方接到書面批復意見后天內完成確定的全部施工圖(擴初加節點大樣)。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設計方案返工,每重做一輪方案,應另行支付乙方本工程設計費的50%。甲方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并付清相應階段的設計費。
5 乙方應根據甲方書面要求對設計進行調整,但甲方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給乙方合理的設計周期,若工作量變化較大,則雙方應協商后適當延長設計周期。
6 設計制作總工期天作為乙方的總控制進度,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周期延長,則乙方總控制進度相應延長。
7乙方的每一程序設計制作均以書面確認書形式報與甲方批復并簽字認可,方可進行下一程序。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確認書起七日內未作批復,則表示默認該方案。
四 乙方按上級規定標準收取設計費,具體如下:
1.簽定合同即支付50%設計定金。
2.平面方案及效果圖方案確定即支付30%設計費。
3.整套施工圖完成交底即支付10%設計費。
4.施工進度現場跟單結束即支付剩余10%設計費
5 甲方提取全部的施工圖時需付清余款,乙方拒絕甲方以任何理由先取圖后付款;
6 由于甲方原因停止設計,按已完成的設計進度收費。甲方如需乙方編制預算或出效果圖則另行收取:預 算: 效果圖(制作費): ( 元五 雙方職責:
(一) 甲方:
1 按時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設計所需基礎資料;
2 按時答復乙方設計內容的認可意見并簽字,按時支付合同規定的各階段設計費; 3 維護乙方的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他方重復使用;
4 設計階段完成后,負責設計文件的審批及有關工作。
(二) 乙方:
1 按時交付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的設計施工圖紙:施工圖紙(A3)共計甲方另需增加份數,乙方核收增加份數的成本費(每份 元);
2 對施工圖進行一次性技術交底(具體時間雙方商定),(如需現場施工跟單,跟單次數及相關費用另計),參加竣工驗收;
3 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員應及時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六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時提供設計基礎資料,造成設計工作停工或窩工,應按照乙方的實耗工日增付費用,同時乙方設計進度向后順延;
2 由于計劃變更或其他原因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并就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相應的費用后,合同相應失效;
3設計過程中甲方變更設計原則和基礎資料或因提供的基礎資料有誤造成設計停工、返工或需重作設計時,甲方應增補設計返工費或結清原合同規定的已完成設計工作的設計費,另行簽訂。
七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應償付逾期違約金。
2 乙方由于設計嚴重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應部分或全部扣罰與該部分相當的設計費, 并應負責完成補救設計;
3 單方面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甲方。
八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完成合同所規定各項內容后即自動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一發包人(甲方)委托設計人(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甲方)給設計人(乙方)的委托書;
2.2 發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
2.3 設計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判斷:
3.1 本合同書;
3.2 發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工程名稱: 。
4.2工程地點: 。
4.3建筑類別: ;建筑現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五條 設計程序
5.1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上門為設計項目進行勘測丈量,并確定完成初步設計方案(第一設計階段)的時間;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內房型圖、平面布置圖、頂面布置圖及局部立面、透視圖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設計后,應及時通知甲方與設計師溝通,取得一致意見后,由雙方簽字確認,并確定第二設計階段完成的時間,完成初步設計方案修改圖及立面圖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設計階段圖紙后,應及時通知甲方與設計師溝通,取得一致意見后,由雙方簽字確認,并確定完成第三設計階段修改圖及水、電、風全套圖紙,主要裝飾材料表及裝修估算書的時間。
5.4乙方完成全套圖紙后,應及時通知甲方與設計師溝通,取得一致意見后,由雙方簽字確認,并確定全套圖紙交圖時間。
5.5其他: 。
第六條 (甲方)向設計人(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七條 設計人(乙方) 向發包人(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八條 圖紙修改和圖紙交底:
8.1全套圖紙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可向乙方提出,并約定設計時間進程,由雙方簽字確認。
8.2施工過程中,設計師必須保證有 次至 次到現場進行圖紙交底和現場指導施工,以使工程施工達到設計效果。施工后,設計師應協助甲方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3交底對象為該設計項目的施工方,甲方應同時參加交底。
第九條 設計費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元,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的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9.2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首期設計費為設計總價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
9.3初步方案經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設計費為設計總價 %,即人民幣(大寫) 元。
9.4第二設計階段圖紙經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設計費為總價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
9.5全套圖紙完成后,甲方付清設計費余額。乙方將裝訂成冊圖紙(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體付款日期以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的時間為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首期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設計費 %支付;超過一半的,按設計費 %支付。
10.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用不予退還。
10.3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違約金;
10.4乙方交付的圖紙不符合約定、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標準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寫) 元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10.5乙方未按照約定進行交底及竣工驗收工作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寫) 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甲方) 份,設計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乙方)不得指定裝飾材料、供貨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個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發包人(蓋章): 發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二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姓名): 單位: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手機號碼: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本設計工程設計師: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的裝飾裝修設計工程(以下簡稱設計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計工程地點 。
二.設計內容
1張,其中。
2.施工圖全套,其中包括 。
3.設計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設計費
總計 元;稅金另計。
四.付款方式
1.設計費在簽定合同時收取50%訂金,效果圖交付時收取30%,全部圖紙交付時收取20%余款。
2.設計師免費三次親臨現場進行技術指導(食宿、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超過三次的費用當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圖紙在簽定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交付。
六.設計方案變更不得超過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設計費 元。
七.該設計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的50%在工程結束后沖抵等額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執行完全,本條款自動取消)。
八.如該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條將自動取消。
九.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設計訂金不予退還,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雙倍返還設計訂金。 本設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方簽字、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三發包方(甲方):
設計方(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擔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甲方給乙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及精裝修設計技術要求。
2.2 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及文件。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等。
第三條 設計內容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范圍、內容、要求、建筑面積、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注:設計計費方式:按精裝修工程設計概算計費。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4.1 甲方發包人將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包括:
4.1.1 精裝修設計技術要求提交時間:
4.1.2 建筑施工圖提交時間:
4.1.3 暖通施工圖提交時間:
4.1.4 給排水施工圖樣提交時間:
4.1.5 其他資料:
4.2 甲方對上述文件的及時性負責。乙方對甲方提供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及適用性負責。甲方不能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法規、標準進行設計。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及時間
5.1 乙方應根據設計工作進度計劃向甲方交付的設計圖樣及文件:
5.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每半個月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的設計工作情況介紹,必要時,甲方將臨時組織設計工作專題匯報會,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參加并做好相應準備及配合工作。
5.3 乙方除提交第5.1條規定的設計文件外,必須同時提交文件的數字化產品1份。數字化產品(電子文本)的載體應是計算機光盤。
第六條 設計費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總設計費為人民幣萬元。
6.2 總費用除按本合同約定進行調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給予增加,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費用。
6.2.1 設計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條中全部工作內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文件所需的費用。
6.2.2 設計人修改、完善圖樣,提供設計技術交底及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服務的費用。
6.2.3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現場設計代表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
6.2.4 如有必要,乙方為完成本項目設計工作聘請專家、顧問公司所發生的費用。
6.2.5 設計過程中發生的不可預見費用。
6.2.6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所發生的費用。
6.3 以上費用均視為是包括所有應繳稅費的費用。
第七條 設計費的支付
7.1 設計費以發包人批準的投資估算為基數,按照設計人的中標費率確定,分階段進行支付,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八條 對乙方的管理、配合
8.1 由建筑主設計人提供基本設計條件(含電子文件)、設計參數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設計圖樣后交由建筑主設計人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加蓋建筑主設計人的審圖章給予確認,以確保精裝修設計與其他設計成果不發生沖突,并保證項目總體設計目標(包括限額設計目標)的實現。
8.2 甲方委托建筑主設計人提供精裝修設計技術協調工作和部分專業設計顧問服務。乙方應適時與建筑主設計人進行充分的溝通,并充分尊重和聽取建筑主設計人的意見。必要時,乙方可提請甲方組織協調乙方與建筑主設計人的溝通。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甲方責任
9.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進行設計。
9.1.2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時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確定提交設計圖樣及文件的時間。
9.1.3 甲方正式確認乙方提交的施工設計圖樣后,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要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費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增付設計費的金額由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
9.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乙方能夠做到,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9.1.5 甲方應為乙方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9.2 乙方責任
9.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9.2.2 乙方的設計范圍及責任不包括以下各項:
9.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進行精裝修施工招標,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標要求的擴初設計圖樣資料。
9.2.4 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過原定范圍的內容作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
9.2.5 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樣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所賠。
9.2.6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精裝修施工需要提供設計現場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總設計費中。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為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對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核實后足額支付。
10.2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逾期違約金。
10.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1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10.4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同時,乙方還應按國家及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數超過X份,乙方另收工本費。
11.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對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
11.3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甲方可根據需要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設計人員參加。
11.4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11.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1.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7 本合同一式兩份。
11.8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往來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承制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著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列定以下條款,希共同遵守:
一、雙方嚴格遵守《網絡程序版權管理條例》。
二、承制方必須保證制作質量,在委托方審稿期間,委托方有權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確認功能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隨意更改稿件內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應另付費用。
四、委托方負責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在承制方制作過程中,委托方應盡力配合,給與方便。
五、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總金額的________%,作為預付款。其余款項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經委托方審核確定后,全部結清。
六、承制方未按設計方案中的具體工作進程實施完成該項目的設計(因委托方原因延誤的時間除外)委托方有權按合同總額的____%起向承制方要求負責賠償。
七、承制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簽字,即生法律效力。
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或到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