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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體系層次與單位層次建構主義問題,溫特堅持體系層次建構主義。但我以為,建構主義在層次上的“回落”(或曰還原到單位層次)是有道理的,因為國家身份的確定不會也不可能完全是體系層次觀念結構決定的。用一位中國學者的話說,就是“改變自己,影響世界”(章百家2002)。在建構主義與其他理論的融合方面,溫特認為是一種可行的方式,因為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都包含了社會性內容。但我覺得如果融合可行,建構主義就只能保留其作為社會分析框架的地位,它作為國際關系理論的假定就失去不可通約的性質,因此它的國際政治理論地位就不復存在。另外,我提出了一個地緣-文化建構主義的概念,涉及國際關系理論在微觀層次上的不同路徑問題,目的是可以發展不同地域文化的不同建構主義流派(如中國建構主義學派等),可能有一定的開發價值。
現征得溫特本人同意,將部分通信內容翻譯整理出來,并感謝《世界經濟與政治》雜志以對話形式予以發表。(秦亞青)
一、體系層次和單位層次的建構主義
秦亞青:社會建構主義近些年來發展很快,出現了一些很有學術意義的趨向,也顯示了建構主義仍有著很大的學理發展空間。許多學者在分析層次和思想內涵兩個方面做出了新的嘗試。1987 年,你在發表《國際關系理論中的施動者-結構問題》的論文時(Wendt 1987),強調的是一種社會性互動,亦即施動者和結構之間的互構。這主要是一種雙向的活動。比如奴隸和奴隸主的身份互構,因為不是因果關系,所以沒有時間上的先后,奴隸、奴隸主和奴隸制三位一體,相互建構,相互依存。但是在你的《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一書中(Wendt 1999),我覺得雖然你說你的體系理論同樣是重視互構的,但相互建構卻基本上變成為一種單向建構,即國際體系的觀念結構建構了國家的身份。國家之間的互動則成為次要的內容,溫特建構主義以體系理論為主,因而也就成為一種自上而下的理論。
溫特:我同意你的說法。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一書中,自上而下的向度是我的理論的主導向度,單位層次的因素因此受到了壓抑。我在1987 年的論文《國際關系理論中的施動者-結構問題》中強調的更是一種互構互動的關系。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提出的是體系理論,不是國家身份形成的理論。所以,我有理由強調體系層面的理論建構,強調自上而下的建構過程。正如我在書中說的那樣:“在這本書里,我的興趣在于國家間(或曰‘國際’)體系的結構及其產生的影響。所以,我將采用‘體系理論’來研究國際關系。”(Wendt 1999: p.11)
秦亞青:但是,一些批評者認為,如果沒有國家身份形成的理論,也就沒有身份政治可言。比如,齊菲斯( Zehfuss)在她2002 年的著作《國際關系中的建構主義》中,批評你的理論是沒有政治內容的身份/認同理論(Zehfuss 2002) 。她說,溫特認為國家的自生身份,即由國內政治形成的身份,從本體論角度來看,是先于國際體系的,是外生的和給定的(Zehfuss 2002: p.44)。據此,她認為你的中間道路抽去了“政治”這一靈魂。國內政治提供了基本語境,沒有這種語境,國家的身份/認同就失去了依托。
溫特:的確,對《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的許多批評都認為我的理論忽視了國家身份/認同的國內因素。但是,我認為這種批評有失偏頗。我承認,國內政治進程因素,對于國家身份形成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這本書中,我想要提出的不是解釋國家身份形成的理論,而是揭示國際體系的運動定律(the laws of motion of the system)。在這一方面,我與華爾茲的國際政治理論是相似的。華爾茲認為,國際政治理論與對外政策理論是完全不同的。像華爾茲的理論一樣,我的理論也是體系理論。正因為如此,我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沒有強調國家的身份形成和對外政策等內容。
秦亞青:許多學者采用體系層次的建構主義理論,獲得了優秀的研究成果。比如芬尼莫爾(Finnemore)對于國際規范的社會性研究(Finnemore 1996) 。但是,其他一些學者在分析層次上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并且在單位層次上面發展了建構主義理論。比較熟悉的是江憶恩的戰略文化理論。江憶恩的理論主要是考慮國內的政治和歷史進程如何建立起一個國家的集體戰略文化,而且這種戰略文化直接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戰略選擇,影響到一個國家沖突還是合作的行為取向。另外,勒格羅的論文也在單位層次上面對建構主義理論進行了發展。
他提出了一個研究問題:是體系層面上的國際規范還是單位(次單位)層面上的組織文化對行為體行為的影響更大。他發現在許多情況下,“組織文化”這一解釋變量比體系層次的“規范”變量更能夠解釋行為體的行為。我觀察中國過去20 年里的發展歷程,也發現單位層次的觀念結構,在身份形成和再形成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秦亞青2003)。
溫特:我的理論是體系理論。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國際關系學者不能建立關于國家身份形成的建構主義理論。江憶恩、勒格羅和其他一些學者的理論正是這樣的理論。但是,由于我的理論主要是體系理論,強調的是體系因素的影響力量,所以,批評者認為我的理論忽視了國內層面的研究,實際上,這是一種理論建構中的必要忽視(necessary neglect)。
二、現實建構主義與自由建構主義
秦亞青:另外一個方面也很有意思,這就是關于建構主義與其他主流理論的融合問題。你有一次來信就曾經談到“現實建構主義”或“建構現實主義”問題,是否可以繼續討論一下這個題目。在思想方面,建構主義有沒有與其他理論融合的空間?
溫特:巴爾金最近在《國際研究評論》雜志上發表的《現實建構主義》論文中," 試圖將建構主義和現實主義相融合。這可能是拓展建構主義的一個突破點。
溫特:我想先談一下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我是否將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融合在一起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如此,尤其是自由主義對人類社會進步的信念對我影響很大。但是,我的建構主義國際關系理論是高度的國家中心主義,因此,在這一方面不包含自由主義對個人高度關心這一標識性特征。同樣,我的理論之中也沒有關注非政府組織、全球市民社會等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我的理論又表現出更多的現實主義色彩。在我的論文《為什么世界國家是歷史的必然:目的論與無政府邏輯》中(溫特2003) ,我至少也是表現出現實主義的取向。在這篇論文中,我借鑒了“新黑格爾”的觀念(黑格爾往往被認為是現實主義的鼻祖[proto-realist]),強調在世界國家形成過程中,群體性社會組織是核心單位,或者說強調了這一過程中的“集體單位(communitarian)”向度。雖然其中也包含了自由主義、世界主義(cosmopolitan)的動力因素,但現實主義的成分是主要的。所以,我既是自由主義者,又不是自由主義者。到底是什么身份,還要取決于怎樣解釋“自由主義”這個概念本身的意義。但是,不管怎么說,我認為,在我的理論中包含了自由主義和現實主義兩種理論的成分。
我認為,在評價巴爾金關于將建構主義和現實主義融合在一起的論述的時候,考慮的關鍵問題應該是:作為國際關系理論的現實主義是否具有根本的社會理論內核(core)。我認為現實主義是具有這種內核的,這就是物質主義。這種物質主義是以不同形式出現的。不僅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具有這樣的內核,其他現實主義學者從根本上來說也近似馬克思所說的那種歷史唯物主義者,只不過他們將馬克思強調的階級換成了國家而已。這方面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多德尼(Deudney)的論著(Deudney 1995)。正因為如此,我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表達了與巴爾金相似的觀點,即不應將現實主義完全等同于華爾茲純粹徹底的物質主義(當然,有的時候這樣做是有道理的),因為在華爾茲純粹徹底的物質主義理論中,觀念是根本不起任何作用的。相比之下,卡爾和摩根索等人的古典現實主義表現出更為精致、更為通融的本體論意識。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這就是比卡爾(Barkin)和摩根索走得更遠,從根本上否認現實主義也必然是物質主義這一觀點。即便是微弱的物質主義色彩,巴爾金也不予承認。我認為這是一種不正確的觀點。如果他的這種觀點是正確的,那么是否還存在真正的“現實主義”呢?如果依照他的說法思考問題,現實主義就缺少了一種作為根基的本體性。所以,我認為,我們應當將現實主義視為一種建立在具有某種物質性社會理論基礎之上的理論。這樣一來,現實主義確實很難與建構主義融合在一起(當然,也并非完全沒有可能,這要取決于怎樣理解“建構主義”所包含的意義!)。
秦亞青:雖然你認為《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包含了自由主義和現實主義兩種理論的成分,因此巴爾金的觀點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我認為,巴爾金的觀點失之偏頗的成分更大。因為,他將建構主義僅僅視為社會理論,而沒有將它視為國際關系理論。我想,在你的論著《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你提到建構主義不僅僅是國際關系理論,而是一種分析方式或曰分析框架(approach)。這是第二層面2005 年第1 期(second order)的討論,亦即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層面的討論。你說:“第二層面的問題屬于社會理論問題。社會理論涉及社會研究的根本假定:人作為施動者的本質以及他與社會結構的關系,理念和物質力量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社會理論的適當形式等等。這些涉及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問題不僅僅與國際政治有關,而且與任何人類團體有關,所以,我們對這些問題的回答也不僅僅專門用來解釋國際政治。”(Wendt 1999:p.5)
你認為社會實踐活動不僅會造就友善的康德文化,也會導致充滿敵意的霍布斯文化。這也許是同樣的道理,即建構主義可以融合自由主義的思想,也可以融合現實主義的理念。但是,在第一層面(first order),亦即在實在理論的層面上,你主要是吸取了自由主義的理念,這確實是將建構主義和自由主義聯系在一起。比如,對于人類社會的進化式發展、希望并相信康德文化的出現、暴力權力的逐步消失等觀念,乃至集體身份和世界國家的形成,都明顯或含蓄地表現了你的自由主義理念。可能正是因為如此,巴爾金認為,美國的社會建構主義理論有著深嵌的自由主義/理想主義內涵。馬丁·肖(Martin Shaw) 的批評更加尖銳,他認為溫特建構主義是美國后冷戰時期的意識形態形式,是為美國實現以自己的自由主義-理想主義理念整合和建構(或重建)世界觀念結構服務的(Shaw 2002)。
我們回到建構主義與其他理論的融合問題上來。在你的《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誤的話,你是既要建立一個社會理論,又要建立一個國際政治理論。也就是說,在第二層面上建立社會理論;在第一層面上建立國際政治理論。你書中的第二部分主要是要建立一個國際政治領域的實在理論。你提出的三種文化、集體身份的建立等重要問題,是專門用于國際社會的。在這個意義上,你" 的理論已經不是一個社會分析的一般性模式。在第一層面上,社會建構主義是國際政治理論。
如果說社會建構主義的目的是建立國際政治理論,那么,根據科學實在論的基本原則,它必須有著明確的基本假定,并且這些假定與其他的理論范式的基本假定不可通約。古典現實主義的幾個基本假定(諸如國際政治的核心是權力,國際關系的根本特征是沖突等)與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概念(諸如相對權力并非極端重要,國際關系的根本特征是和諧合作等)相比,是不可通約的。當年,人們批評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制度主義的時候,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所謂的“新新趨同”,指兩大理論流派的基本假定相互通約。建構主義作為一種重要的理論流派,其基本假定是不能與其他理論的基本假定趨同的,無論是現實主義還是自由主義。正因為如此,我以為,巴爾金的最大挑戰不是他試圖將建構主義與現實主義融合起來,以建立現實建構主義的理論流派,對抗你的自由建構主義。他的挑戰在于,如果這種融合成功,那么,建構主義就只剩下一個軀殼,而失去了它的精神。巴爾金的“建構現實主義”實際上是“建構現實主義”。他在文中也確實使用了“建構現實主義”的說法,也就是說,建構主義是分析框架,現實主義是思想實質;建構主義是標,現實主義是本。如果這種研究議程成為建構主義的主導發展取向,作為國際政治理論的建構主義就會名存實亡。
三、地緣-文化建構主義
秦亞青:不過, 巴爾金的批評倒是給了我一點啟發。既然他使用了溫特建構主義或曰美國建構主義的概念,他就含蓄地引入了建構主義的另外一種分類方法,亦即以地緣-文化為基本特征的建構主義。既然有美國建構主義,就可能有英國建構主義、歐洲建構主義、中國建構主義、東盟建構主義等等。你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指出,存在兩種結構:一是微觀結構,二是宏觀結構。在微觀層面亦即單位層面上,可能存在多種路徑,最終形成某種宏觀的、體系層面上的觀念結構。所以,我想提出這樣一個地緣-文化概念,對建構主義另行分類。這樣進行分類,主要是出于以下幾個考慮。第一,社會結構和社會制度與自然結構不同,前者有著時間和空間的局限,亦即受到歷史和地理位置的限制; 第二,這種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劃定了社會活動的境域(context),行動者只能在這種境域中互動,他們不可能在超越這種境域中的空間和時間里進行互動,在這種境域中的互動產生了共有知識;第三,由于在微觀層面上的互動有著明顯的地緣文化特征,不同社會在微觀層面上很少能夠以完全相同的路徑走向宏觀結構。如果我的這種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以地緣-文化為特征的建構主義學派就可以出現。也就是說,不同地緣-文化境域中的社會可以產生不同地緣-文化特征的建構主義流派。地緣-文化建構主義觀是具有時空兩個緯度的。你在過去的一封信中談到中國的建構主義學派,并認為現實建構主義是可能出現的中國學派。但我覺得,中國建構主義研究議程中包含了較多的自由主義的成分。
溫特:我非常喜歡你提出的地緣-文化建構主義的概念,不同地緣-文化可以產生不同流派的建構主義,遵循不同的微觀層面路徑,形成宏觀層面的結構。實際上,你的論點說的是國際體系文化中的區域分異(differentiation)問題,亦即不同的地域有著不同的文化結構。
我認為,這不僅僅在經驗層面上是真實的,而且在理論層面上,具有極大的開發潛力。所以,非常有必要進一步發掘(僅舉一例,如果將這種理論與“文明沖突論”進行比較研究,可能是非常有意義的)。
這就涉及另外一個因素,即以國家冠名的理論,比如中國的建構主義學派。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你提到在中國國際關系學界,自由建構主義比現實建構主義更有影響,我不知道這是否反映了真實的情況。我很想知道這方面的發展。我之所以提出這一問題,是因為米爾斯海默訪問中國。他回來之后,談到他在中國的所見所聞以及與中國國際關系學者的交流。從他的談話中,我的感覺是中國國際關系學界是現實主義占主導地位。也許越來越多的年輕學者表現出其他的觀點和自由主義的傾向。第二個問題是,如果自由現實主義在中國國際關系學界占主導地位,中國在現實世界中的對外政策是現實主義成分多還是自由主義成分多。這可能是驗證中國是否沿著一條獨特的地緣-文化路徑走向全球宏觀結構這一命題。在這一方面,我不知道自由主義或現實主義是否能夠充分解釋中國的路徑。還是在這一方面,我也不清楚自由主義或現實主義是否能夠解釋美國的對外行為,至少是目前美國的對外行為。
秦亞青:雖然在談論中國建構主義的時候,我使用了自由主義和現實主義這兩個詞,但我覺得真正的、作為國際政治理論的建構主義還是不能與其他主流理論融合的。建構主義的大部分核心假定是社會性的。這可能是巴爾金的觀點吸引了人們的注意。但是,一旦這些假定作為分析框架用于國際政治,它們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理論假定的不可通約特征。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這類實體理論的核心假定不是十分清晰,所以,融合說具有吸引力。我以為,需要進一步發展社會建構主義的核心假定,使其明顯地不同于其他主流理論派,而不是通過觀念譜域的拓展使其與其他理論融合。這樣,才能夠使建構主義在理論之林中保持獨立的理論范式地位和獨特的解釋能力,而不至于消失在現實主義或是自由主義或是兩者的思想海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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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華爾茲對經典現實主義的一個重大革新是把國際關系的第一推動因素從人性轉移到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經典現實主義認為國際關系的實質是為權力的爭斗,其動力來自人的本性,摩根索的現實主義六原則充分反映了這種以人性為國際關系第一推動的觀點。漢斯?摩根索:《國際縱橫策論:爭強權,求和平》(盧明華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3-14頁。華爾茲在第一部著作里并沒有完全否認人性的因素,但在《國際政治理論》一書中開始把體系結構作為國際政治的唯一分析層次,把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作為國際關系的最根本秩序原則。參見KennethWaltz,Man,theState,andWar(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59);
Kenneth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NewYork:McGrawHill,1979).其他理性主義(如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國際關系學者在這個問題上與華爾茲觀點是一致的。阿爾特和杰維斯認為“無政府性是國際關系的根本事實”;奧伊指出:“國家處于永久的無政府狀態之中,因為沒有中央權威機構可以限制對利益的追求。”RobertArtandRobertJervis,InternationalPolitics
(Boston:Little,Brown,1986),2nded.,p.7;KennethA.Oye,
CooperationunderAnarch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6),p.1.以上轉引自HelenMilner,“Anarchy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
inDavidBaldwined.,NeorelaismandNeoliberalism:TheContemporaryDebate
(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3),pp.144-145.基歐漢的《霸權之后》以無政府性為起點研究國際制度。他把無政府性視為“表述了國際政治的特征”的基本體系要素。KrobertKeohane,InternationalInstitutionsandStatePower(Boulder:Westview,1989),p.1.
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美國研究理性主義學派對無政府性不加質疑地接受說明了無政府性在國際關系研究中根深蒂固的地位,也表現出無政府性這一概念的幾重意義。首先是其本體論意義,即無政府性是國際政治的基本事實。既然是事實,就是客觀存在的東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特性。只要國家體系存在,無政府性就是這個體系最顯著的特征。其次是方法論意義,即無政府性成為國際政治中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無需質疑即可以認為屬真的東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幾乎所有國際關系的理論研究都以這個假定開始。如新現實主義從無政府性開始考慮為生存的競爭,新自由主義則從無政府性開始討論為發展的合作。第三是學科意義。國際政治和國內政治這兩個政治學的基本次領域也是以這個基本假定分界的。這樣,無政府性就具有了對國際政治定義的功能。
無政府性的基本定義是沒有集中的權威權力機構。雖然無政府性具有無秩序狀態的意義,但是現在很少有人認為無政府狀態是無秩序狀態。布爾對國際體系存在秩序的事實進行了詳盡的敘述,并因此稱之為“無政府社會”。HedleyBull,TheAnarchicSocie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7).所以,國際關系學界普遍接受的定義是無政府性即缺乏有政治權威的中央政府,亦既華爾茲所說的“缺乏全體系范疇的權威機構”和基歐漢所說的“世界政治中缺乏一個共同的政府”。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p.88;Keohane,InternationalInstitutionsandStatePower,p.1.對于新現實主義來說,無政府性派生出兩種國際關系的基本意義。第一,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使得國際體系必然是自助體系。在無政府條件下,體系單位是相似的單位,具有同等的,在它們之上沒有一個權威的中央政府。無政府性意味著權力分散,沒有一個權威機構能夠保障個體成員的安全,因此,體系成員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保護自己的生存和財產權利。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pp.91-93.第二,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使得國家必然尋求和推行權力政治。無政府性造就自助體系,自助體系導致安全困境,國家面臨安全困境的應對方法只有采用權力政治的政策,其結果是無休止的權力競爭和利益沖突。根據這種推理,格里克指出:“國際無政府性造成了國家之間的競爭和沖突。”JosephM.Grieco,“AnarchyandtheLimitsofCooperation:ARealistCritiqueoftheNewest
LiberalInstitutionalism,”inBaldwined.,NeorealismandNeoliberalism,p.116.
所以,新現實主義國際關系理論假定國際體系具有無政府性的基本特征,由于無政府性的存在,國際體系必然是自助體系,自助體系又必然導致權力政治,結果是軍事競爭、勢力均衡和國際戰爭。這被視為無政府性的唯一邏輯。新自由主義雖然在權力政治問題上面有所保留,但是同樣把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和自助本質作為基本理論假定,把研究重點置于國際制度如何削弱無政府性的負面影響上面。RobertAxelrodandRobertKeohane,“AchievingCooperationunderAnarchy:StrategyandCooperation,”
inOyeed.,CooperationunderAnarchy,pp.226-254;RobertKeohane,AfterHegemony:CooperationandDiscordinthe
WorldPoliticalEconom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4);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andStatePower.關于國際制度和無政府性問題,亦參見蘇長河:《全球公共問題與國際合作:一種制度的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31、291-297頁。這樣,無政府性似乎確實成為國際體系的固有屬性,成為國家行為體的國際行為的根本原因,因而也就成為國際關系的第一推動,成為一切國際關系研究的起點。
二
無政府性作為國際體系的基本特征和第一推動似乎從來沒有受到認真的質疑。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重要國際關系理論著作,尤其是體系層次的研究,大部分是以無政府性為切入點的。但是,無政府性是國際體系根本特征和客觀屬性的命題是否確實屬真?這是溫特提出的一個重要質疑。溫特在1992年的重要論文里對無政府性提出了質疑,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一書中進一步闡述了他的觀點。參見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s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WTBZ〗,Vol.46,1992,pp.391-425.根據邏輯推理,如果自質真是由無政府性派生的,權力政治真是無政府狀態的必然結果,那么,無政府性的競爭邏輯也就屬真,無政府性作為國際關系第一推動的命題也就成立。但是,如果推導不出這種邏輯上必然,無政府性的實質、內容和作用都須另當別論。
所以,要從根本上否定無政府性作為國際政治第一推動的論點,就要證明自和權力政治不是無政府性派生出來。為此,溫特作出的替代假設是:自和權力政治的產生和存在是國際體系成員的互動進程和實踐活動導致的,與無政府性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沒有國家直接的實踐活動,就沒有國際結構,就沒有所謂的無政府邏輯。由于自和權力政治是國家之間互動的產物,所以它們是社會性、制度性因素,不是無政府性內在的邏輯和必然的結果。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4-25,313-318頁。
首先來看無政府性是否必然派生自。
新現實主義認為,自身安全是行為體的第一考慮。在無政府狀態下,沒有一個中央權力機構保證行為體的安全,行為體只好自行保護自身安全。所以,無政府性必然派生自體系。溫特的駁論是:即使是在無政府狀態下,即使行為體的第一考慮是自身安全,體系也不是必然呈自質。當體系呈無政府狀態的時候,至少有著兩種可能的體系特性:(1)如果體系成員相互之間是敵人,那么,行為體勢必擔心自我安全,并且需要依靠自助的方式保證自己的安全,在這種無政府狀態下,體系呈現自。(2)如果體系中的成員相互之間是朋友,行為體就沒有必要擔心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脅:行為體相互之間不會形成安全威脅,并且即使受到其他非體系行為體的威脅,也會相互維護安全。在這種無政府狀態下,體系不呈現自,而呈現助他性。據此,體系是否呈現自不在于它是否處于無政府狀態,而在于體系成員之間的身份關系。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191-193,318-328頁。
身份關系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由行為體之間的社會性互動實踐確定的。兩個從未謀面的行為體不可能互為敵人,也不可能互為朋友。它們只有通過相互接觸和相互行動,才可能確定對方是敵是友。正是這樣的實踐活動構成了互主意義,亦即形成關于自我和他者的共有觀念或集體意義,集體意義建構行為體身份,也建構了與行為體身份相吻合的利益。當行為體考慮自身安全利益的時候,首先影響到這種考慮的是自我與他者的認知性認同:正向認同就是朋友,反向認同就是敵人。無政府性到底具有什么邏輯、體系中物質權力分配到底有什么意義,都取決于這種認知性認同的差異。如果國家相互之間是反向認同,無政府體系就是爭斗性的安全體系,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體系當然是自助體系。如果國家之間是零向認同,無政府體系就是一個個體安全體系,一個國家的安全是這個國家自己的事情,與其他國家無關。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個自助體系。但是,如果國家之間是正向認同,則它們就把他國安全視為自己的事情,屬于自己責任所在,這種體系仍然呈無政府性,但其基本特征不是自助,而是他助。
以上三種體系都可以出現在無政府性體系之中,即:在無政府條件下可以產生自助,也可以產生他助。這說明,產生自助和他助的根本原因不是無政府性,而是體系成員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認知性認同或互主意義。這就從邏輯上證否了無政府性派生自的命題。
我們再來看無政府性是否必然導致權力政治。
權力政治是現實主義對國際關系的一種基本理解,即:國際政治體系結構的無政府特征使國家之間出現不可避免的安全困境,由于體系的自助特征,沒有一個權威機構能夠保證國家的安全,國家只有通過推行以權力政治為基本內容的對外政策。這是結構的選擇,是無政府性自助體系的必然結果。同上,第328-332頁。針對這一觀點,溫特指出,權力政治是社會建構,不是無政府性必然派生出來的結果。任何促成行動的意義產生于社會互動,權力政治也不例外。為了說明無政府性不可能必然造就權力政治,溫特使用了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假定自我和他者是兩個行為體,沒有預先的互動經驗,那么他們在第一次相遇的時候不一定非要感到對方是在威脅自己。如果第一次相遇他者發出的動作和信號是威脅性的,自我經過接收、解釋和賦予意義這樣一個過程,把這種信號也理解為威脅性之后,才會產生威脅感。如果他者發出的信號是友好性質的,自我經過同樣的認知過程把信號也理解為友好的,那就不會認為相互具有威脅。是否具有威脅性是雙方在互動過程中通過共有知識建構起來的。這也就是說,沒有互動性社會實踐活動,也就沒有威脅和被威脅的意識,促成行為體采取行動的意義也就不會存在。雙方對對方在互動過程中的信號有著共同的理解,形成互主知識。這種互主知識不斷由互動行為加強,并相對穩定下來,形成觀念結構。正是這種觀念結構賦予行動以意義。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337-338,412-422頁。
據此,兩個國家在無政府體系中相遇,可能成為朋友,也可能成為敵人,關鍵取決于國家采取的行動和對這種行動意義的理解。一方發出的信號被另一方理解為威脅,并針鋒相對地發出同樣威脅的信號,安全威脅才會產生,安全困境才得以確立,權力政治才可以成為國家對外政策的基石。如果一方發出的信號被另一方理解為友好,并發出同樣友好的回報信號,則不會出現安全威脅和安全困境,雙方甚至可以形成安全共同體。所以,結構在本體上取決于進程。從這個意義上說,安全困境不是無政府體系固有的,而是被行為體的互動實踐所建構的。如果國家處于安全困境之中,這是因為它們之間的實踐活動造就了安全困境,改變它們的實踐活動,就可以改變導致安全困境的共同知識和互主意義。因此,權力政治是社會建構,是行為體在互動行為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權力政治是國家建構的,不是無政府性派生的。
從這個推理可以看出,國際體系本身沒有內在的因素使兩個國家行為體必然產生敵意。把權力政治必然化的前提是確認無政府國際體系必然造就安全困境。溫特指出,這是一個錯誤命題。實際上,無政府體系本身不足以導致安全困境。這樣,無政府性導致權力政治的命題也被證否。
證否無政府性的兩個基本命題也就證否了無政府性是國際關系第一推動的命題,被新現實主義界定為無政府性唯一邏輯的競爭性國際政治也就不能夠繼續成為唯一的邏輯。“無政府狀態……本身根本沒有什么邏輯可言,一切都要取決于國家之間共有的觀念結構。無政府狀態是國家造就的。”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中文版序》,第41頁。這一證否意義重大:它已經不再是針對理性主義國際關系理論體系保護帶的輔助假說的質疑,而是針對這個理論體系基本命題的“硬核”本身的質疑。拉卡托斯:《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蘭征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一章第三節。這是一個根本性質疑。
三
既然體系的性質和權力政治的形成取決于國家行為體的互動實踐,那么,就沒有單一的無政府性,也沒有單一的無政府邏輯。行為體的互動實踐可以造就多種無政府邏輯,建構多種無政府文化。關于溫特對國際體系文化的論述,參見《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六章。這一章從理論上闡述了國際體系文化的類型、內涵、邏輯和形成,是該書的精華所在。
溫特提出了三種理想類型的國際體系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所謂文化,就是“社會共有知識”,亦即個體之間共有和相互關聯的知識。同上,第180頁。這樣的知識只能在社會范疇內存在,也只有在社會意義上產生。在國際關系領域里,規范、制度等是文化的表現形式,是國家之間的互動實踐造就的。國際體系文化的構成是由行動者之間的角色結構決定的。角色結構指行為體所相對主體的位置。同上,第325頁。國際體系中可以存在三種角色結構:敵人、對手和朋友,不同的主導角色結構產生不同的主導國際體系文化:敵人角色結構建構霍布斯文化,對手角色結構建構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結構建構康德文化。不同的無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邏輯。
霍布斯無政府文化是由敵人的角色結構確立的,它的核心內容是敵意(enmity)。國家相互之間的再現是敵人,行為原則是不承認其作為獨立的行為體存在的權利,并且可以無限制使用暴力。如果國家之間相互角色是敵人,它們往往表現出以下的行為取向:(1)力圖摧毀、消滅,或改變對方;(2)時刻把對方意圖向最壞處考慮,任何事件都會與敵意聯系在一起;(3)軍事實力被視為至關重要的因素,既根據敵人的軍事實力預測敵人的行動,又認為自我軍事實力是相互關系的決定性因素,軍事方式被認為是唯一可以具有最終決定權的手段,發展軍事力量被視為安全的保證;(4)如果爆發戰爭,就會無限制使用暴力,直至消滅對方或被對方所消滅。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328-335頁。所以,霍布斯無政府文化的邏輯是“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狀態。生存完全依賴自己的軍事實力,相互之間的安全完全是高度競爭的零和游戲。這是完全意義上的霍布斯自然狀態。
第二種理想類型的文化模式是洛克文化。洛克文化是由競爭對手的角色結構建立的,它的核心內容是競爭(rivalry)。競爭和敵意有著本質的不同:競爭的雙方相互承認生存和財產權利,這種承認由制度表現出來。競爭對手不像敵人那樣具有生死攸關的威脅,不會試圖統治和消滅對方。如果國家之間的相對主置是競爭對手,它們往往表現出以下的行為取向:(1)承認相互。雖然國家之間的競爭和爭執會涉及邊界甚至出現領土變動,但是作為一種制度是得到普遍承認和遵守的。(2)重視絕對收益。因為生存問題不是最緊迫問題,所以行為體趨于重視絕對收益,重視未來效應。(3)軍事實力比重減弱。雖然競爭導致的沖突可能使得國家訴諸武力,但是軍事力量的意義已經不像對敵人那樣至關重要。(4)暴力受到限制。一旦戰爭爆發,競爭對手會限制暴力的使用程度,不以消滅對方為最終目的。同上,第350-354頁。洛克無政府文化的邏輯是“生存和允許生存”。所以,國家之間的關系不是相互殺戮。溫特認為從1648年至今的國際體系主導文化是洛克文化,制度是洛克文化的標志性印記,國家的低死亡率表明了生存和允許生存的邏輯。正因為如此,華爾茲表述的國際體系是洛克體系,而不是像他自己說的那樣是霍布斯體系。同上,第357頁。
第三種文化模式是康德文化。康德無政府文化是由朋友的角色結構確立的,核心內容是友誼。在康德文化中,國家之間相互再現為朋友,并為之遵循兩條基本規則,即非暴力規則和互助規則。這兩條規則界定了康德無政府文化中國家的基本行為取向:非暴力規則意味著不使用戰爭和戰爭威脅方式解決,互助規則意味著一方受到威脅的時候另一方將予以幫助。這不是說朋友之間沒有利益沖突,但是朋友之間不使用暴力解決利益沖突問題。〖ZW(〗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370-372頁。康德無政府文化的邏輯是“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當一個體系成員受到威脅或暴力侵犯的時候,其他體系成員即使在沒有直接利益的情況下也會盡力相助。一個國家的軍事實力不僅不再是威脅其他國家的手段,而且還成為體系中成員的共同財富。這就是集體安全或安全共同體的體系。它排除了完全個體意義上的利益,形成了一種真正的集體身份和高度的利益認同。在這種體系中,個體利益體現在集體利益之中,助人和自助也就融為一體。同上,第373-380頁。
溫特認為現行的國際體系基本上是洛克無政府文化體系。他對國際體系文化持進化態度,即認為國際體系會逐步朝著規范有序、相互友好的康德文化發展。
四
溫特通過邏輯推理,證否了無政府性是國際關系第一推動的論點,表明無政府性與自和權力政治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在證否了無政府性為國際關系的第一推動因素的基礎上,他進一步提出了文化的概念,闡述了三種國際體系無政府文化的理想模式,指出無政府文化是國家建構的。
無政府性是文化因素,這是溫特對國際關系理論發展的一個重要貢獻。理性主義理論之所以作出無政府性是自和權力政治的原因這種邏輯上的因果誤判,是因為其理論假定把行為體本來只能從社會性互動過程中獲得的特征歸為行為體在自然狀態中固有的特征。自、權力政治還有無政府性都是社會實踐造就的,是社會實踐的結果。理性主義理論卻物化了無政府性,將其作為自然給定的東西。溫特從社會建構的角度重新審視無政府性,把它從物化中解脫出來,還其文化本意。這也就強調了從事社會實踐的、具有能動性的行動者,探討了這樣的行動者持有的目標和價值等意義結構。這些行動者的實踐活動和能動作用使意義結構成為開放性結構,因此也就使得改變這種意義結構成為可能。
文化的回歸意味著人的回歸,意味著人的能動性的激活。人有著創造能力,包括從事實踐活動的能力,批判和改造傳統觀念的能力。所以,人的創造性從根本上不同于自然物的獨在性和給定性。人是文化產物:這不是說人的生存不依賴物質性條件,而是說人是通過自己創造的意義圖式來理解物質世界的。“國家也是人”,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第272頁。國家之間的互動構成了國際社會。如果我們把無政府性作為自然屬性對待,把自和權力政治作為無政府性的必然結果,那么我們就永遠跳不出現實主義界定的無政府性邏輯,就會在循環往復的權力政治中無休止地爭斗。任何行之無效的事情都要歸為軍事實力的欠缺,任何國際關系問題都要透過霍布斯無政府文化的視鏡觀察,對任何事件都要往最壞處準備,任何國家都要首先把其他國家視為敵人。這是現實主義對無政府性的解讀,但是這不是、也不應該是人類社會和國際社會的前景。如果像現實主義那樣把無政府性作為國際體系亙古不變的客觀事實對待,就不可能質疑這個概念,也不可能揭示它的社會性。國際體系的文化是國家行動者建構的,國家行動者有著至關重要的能動作用。現實主義批評溫特理論的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如果完全沒有關于國際關系的理想,我們就無法使我們的能動性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因此也就只能任憑現實主義的無政府性控制國際關系的命運,使國家永遠徘徊在冷戰的思維之中。
新自由制度主義與區域國際經濟組織法淺談
國際法與國際關系的關系十分緊密,其是國際關系法制化的結果。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是當今國際關系的主流理論,對國際經濟立法產生了重大影響。然而其價值論的不足導致多邊貿易體制偏離了社會正義,使得多邊貿易自由化陷入困境。與之對應的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迅速,推動了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法的發展。
新自由制度主義與多邊貿易體制的發展
新自由制度主義是20世紀70年代應全球形勢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國際關系理論,代表人物是美國著名的國際關系學者羅伯特·基歐漢和約瑟夫·奈,他們合著的《權力與相互依賴:轉變的世界政治》一書是新自由制度主義的巔峰之作。相互依賴、國際機制、全球主義等構成新自由制度主義的核心概念。
新自由制度主義摒棄了現實主義認為國際關系的本質是沖突這樣一種理念,更加倡導國與國之間或組織與組織之間通過一種默契的行為使雙方之間或多方之間達成一種雙贏或共贏的利益關系。在國際關系中,尤其是在經濟領域當中,國與國之間只有趨利避害,才能在更廣泛的層面上達成一致,使參與其中的行為體在無政府狀態這樣一個國際大環境中,將這場博弈達成一種“非零和”(Nor-Zero-Sum)的結局,從而使其在博弈中達到最優。新自由制度主義認為保證國際合作的有效機制是國際制度,因為國際制度可以通過加大或減少國際之間的交易成本和提供可靠的信息、調整博弈效用結構、加強互信行為、加強對未來的重視,使行為體相互期望值趨同,達到促成國際合作的目的。①與新現實主義不同的是,新自由制度主義更強調經濟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地位,認為經濟利益與國家安全至少同等重要,而且經濟利益顯然是國家安全的根本保證。②在這種思想影響下,各國為促進生產力發展而制定符合世界市場統一趨勢的國際經濟規則便成為欲求之目標,拆除各種不利于經濟自由化的法律壁壘成為晚近國際經濟規則談判的主要內容。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一攬子協議是二戰以來國際經濟自由化立法的最重大成就。
新自由制度主義價值論的不足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
新自由制度主義者在對國家行為的分析中,把道德因素排除在外,國際合作不需要依靠利他主義、理想主義、個人品德、共同目標、中立標準,或是共享深嵌在文化中的價值意識。這樣一來,新自由制度主義在價值觀上的缺失,對國際經濟法律自由化偏離“社會正義”的傾向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即現有立法傾向是對發達國家有力的形式的“程序正義”,而忽視了發展中國家緊迫需要的“社會正義”。其表現在不顧南北方經濟實力的差距,不切實際地要求南方國家加快自由化步伐,而對自由化可能產生的各種負面影響嚴重考慮不周。③
首先,從世界貿易組織達成的協議上看,烏拉圭回合產生的服務、農產品、知識產權等捆綁協議都要求發展中國家改變自身的國內經濟政策以適應自由化發展需要,這對許多發展中國家非常不利。其次,WTO協議中包含了一些關于給予發展中成員及最不發達成員有關差別和優惠待遇的規定。但實踐中,這些特殊和優惠往往被大打折扣。第三,從WTO的決策程序看,發展中國家也存在被邊緣化傾向。WTO在進行決策時,遵循的是“協商一致”的原則,在無法達成一致時,采用投票制,每個成員國擁有一票。協商一致和一國一票制相比,似乎更為民主,但在實踐中,由于一些非常貧困的發展中國家往往都不在場,對WTO而言,沉默就意味著同意,所以發展中國家很難得到真正的公平。④另外,WTO的爭端解決程序復雜,使發展中國家在啟動或辯護上存在很大困難。況且,爭端解決機制最終效力來源于成員方的報復能力,而發展中國家實施報復的能力很小,很難利用爭端解決機制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毋庸置疑,多邊貿易體制堅持的形式正義,沒有考慮或很大程度上沒有考慮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實力對比懸殊的事實,把發展中國家置于嚴重不利地位,發展中國家從多邊貿易中得到的收益只占世界總收益的很小一部分,出現了窮國愈窮、富國愈富的情況。因此在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中,各成員方動力不足,成為多哈談判失敗的關鍵。在多邊自由貿易進展緩慢、多邊貿易談判進程受阻的情況下,許多國家開始尋找新的實現貿易自由化的有效途徑,區域經濟一體化成為各個成員的首選,而且區域經濟一體化程度向縱深發展。WTO規定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主要為貨物貿易自由化,包括降低或取消區內關稅、消除非關稅障礙等,以及與貨物貿易自由化相關的貿易投資便利化。然而,目前全球范圍內的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逐步超越了這一范圍,除了貨物自由貿易外,還包括服務貿易自由化、投資與貿易的便利化與產業合作等內容。
第一,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具有新的發展特征。其一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體突破了國家的限制。傳統上,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體是一定地理區域的國家,即主權國家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唯一主體。隨著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發展,出現了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成為主體的情形,比如APEC的成員包括北美自由貿易區和東南亞國家聯盟等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近年來,伴隨著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進一步發展,一個主權國家內的不同關稅區亦成為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體。如CEPA,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同屬于一個主權國家,但在WTO框架內,又屬于不同的關稅區;其二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打破了地理上相連的特性。早期的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主要在毗鄰或地理距離較近的國家間組成,但晚近成立的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大多打破了地理上的相連性,表現出跨地區、跨洲際的特征。如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美國—以色列自由貿易區等均打破了地理上相連性;其三是雙邊一體化組織成為新的亮點。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擁有易于達成、靈活多樣、運作機制高效、涉及內容既廣且深,較少受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域相鄰等方面的限制等無可比擬的諸多優勢,成為許多國家區域一體化戰略的首選,現有的大多數FTA都是兩國間或一個國家與一個經濟聯合組織間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如美國近年來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中,有20個是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生效的FTA均為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這導致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呈現出雙邊化發展趨勢;其四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交叉重疊。傳統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邊界清晰、成員關系單一,一般一個國家或地區只是一個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成員。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成立的一些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則互相交叉重疊,一個國家或地區參加多個不同層次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或者大的區域組織包容次區域組織,相互關系錯綜復雜。
第二,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機構設置漸趨弱化。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為了保證本組織職能的常設性和穩定性,都設有一套常設機構,有具體的運行機制。傳統上,按照每個機構所承擔的職能來講,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機構一般是按照“三權分立”的模式設置的,主要包括權力機構、執行機構、行政機構、司法或準司法機構。但由于晚近達成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協定多為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其具有運作機制高效的特點,無需按照“三權分立”的模式設置組織機構。大多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采用強化自由貿易規則、弱化組織機構的方式來推動區域貿易組織的運行。各自由貿易協定的法律規則十分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對于龐大的組織機構的需求就不是十分強烈。
目前,大多數雙邊自由貿易區均設立類似于自由貿易區委員會這樣的機構,作為自貿區的最高機構。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對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實施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議,考慮任何關于修改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或其附件的建議,并監督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進一步實施;負責與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執行有關的事項,并考慮任何可能影響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實施的其他問題;在必要時建立增設委員會及特別工作組,并向任一委員會或工作組就相關事宜征詢意見。但在自由貿易委員會之下,并沒有建立常設的執行機構和行政機構,只是就具體事項設立相應的委員會或工作組,如貨物貿易委員會、服務貿易委員會以及投資委員會等,負責處理相關事項,在各自領域發揮著具體的職能。
關鍵詞:石油貿易;貿易流向;優化及保障
一、世界石油貿易流向綜述
(一)石油貿易流向的概念及模式
1.石油貿易流向的概念
貿易流向是指貿易的地區分布和結構,通常表示為某地區貿易量在貿易總額中所占的比重。從這個意義上講,石油貿易流向就是某地區石油貿易量占石油貿易總量的份額,因我國是以石油進口為主的國家,研究石油貿易流向主要是研究某地區石油進口量占我國石油總進口量的比重。另外,貿易流向包括兩個不可分的因素:貿易的方向以及貿易的規模,在討論石油貿易流向問題時,必須兼顧量的差別。
2.石油貿易流向的基本模式
在目前油價較高的情況下,世界各國的貿易流向模式大致可分為三種,并有各自的特點。戰略導向型,即國家根據自己長期發展戰略的需要來選擇貿易伙伴、地區及貿易量;經濟導向型,即出于經濟考慮,如考慮能源運輸成本或本國產業經濟發展規劃的要求,選擇貿易方式;地緣導向型,即在擴大貿易伙伴時,更多考慮地理位置臨近或者有著地理運輸優勢的國家作為潛在或現實的貿易伙伴。
(二)國際石油貿易整體環境
宏觀環境是研究問題的出發點,作為石油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研究石油貿易流向必須結合當前國際石油貿易的整體背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1)全球經濟的區域結構變化助推國際石油貿易;(2)石油金融市場對現貨貿易的影響越來越大;(3)世界石油地緣政治格局呈現多元化態勢;(4)替代能源引發石油貿易格局演變。
(三)世界石油貿易流向未來趨勢
當前,世界石油貿易流向在出現新的分化組合,多元化程度進一步加深。整體看來,歐佩克的統治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沖擊,世界石油貿易逐漸向俄羅斯、非洲等非歐佩克國家偏移,正確分析世界石油貿易流向趨勢可以避免無謂競爭,有利于我國石油貿易流向的優化。主要表現在:(1)歐佩克石油貿易份額將有所降低,但總份額及發展潛力仍很大;(2)俄羅斯是未來石油貿易流向的重點地區;(3)里海地區貿易量增長潛力與障礙并存;(4)拉美國家石油貿易前景廣闊;(5)非洲是各國實現石油貿易流向多元化的重點地區。
二、我國石油貿易流向現狀分析
(一)世界石油儲量分布及發展趨勢
1.現有儲量分布
世界石油資源的分布存在明顯的區域差異。除在陸地上有大量分布以外,近年來海底石油的探明儲量增長很快,現在海底石油的探明儲量已占世界石油總儲量的1/4以上。世界石油資源大都分布在發展中國家,其分布規律為西半球多于東半球;在五大洲中,大洋洲最少,亞洲最多。世界原油分布極不均衡,僅中東地區就占55.58%的可采儲量,美洲、非洲、東歐及前蘇聯、亞太地區,分別占24.78%、8.72%、7.45%、2.53%。
2.能源發展趨勢及未來油氣生產預測
從未來世界經濟、能源、環境協調發展的角度,從能源發展的資源基礎和技術發展的可能性出發,預測油氣生產和其他能源的發展結構,可以比較科學地反映客觀規律。石油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正逐步下降,而天然氣則是主要的替代能源,將成為21世紀的主力能源。
(二)我國石油貿易流向狀況分析
1.貿易來源。中國近年來雖努力分散原油進口來源,大力實施石油貿易來源多元化戰略,但進口來源單一的狀況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具體到國家來講,2007年我國主要從沙特、俄羅斯、伊朗、安哥拉和阿曼五國進口原油,自每個國家進口的原油量,均超過了1 000,合計為9 069萬噸,占當年原油進口總量的61%。其中,沙特、安哥拉和伊朗分別以16%、15%、13%位居前三位。
2.貿易方式。當前,參與國際石油貿易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即現貨、期貨、長期合約及獲取份額油等,我國的石油貿易方式主要集中在現貨,期貨很少參與,長約及份額油的獲取都非常少:有關資料表明,我國石油貿易中,份額油只占進口石油的不足20%,現貨采購達50%,長約油僅為50%(日本高達90%);我國缺乏充足的儲運設施,期貨市場剛剛開設燃料油期貨,原油期貨仍未啟動。國際油價的定價權在期貨,我國雖然是國際石油市場的“戰略買家”,但仍無定價權。
3.運輸狀況。相較而言,海運石油的成本較低,管道運輸相對可靠,鐵路運輸雖然運量有限,但是陸地線路對于國家能源安全具有一定的戰略意義。我國目前的石油進口方式,主要以海運為主,采用管道運輸的石油主要來自中亞,而來自俄羅斯的石油基本是通過鐵路運輸。
4.小結。綜合以上分析,整體看來,我國非洲、南美地區的石油貿易份額逐漸增大,石油貿易流向進一步多元化,但進口來源仍較為集中,主要是中東和非洲,而與我國有著良好地緣關系的俄羅斯中亞地區的貿易份額則相對不足,甚至呈現縮減趨勢。具體來講,我國目前的石油貿易流向也存在一定風險:(1)運輸風險。(2)中東作為貿易主流向有一定風險。(3)與美國可能產生較大沖突。
三、我國石油貿易流向優化及保障措施
(一)我國石油貿易流向優化策略
1.石油貿易來源多元化。從地理位置上看,我國北依俄羅斯,西臨中亞,與我國接壤的東南亞地區也有很豐富的油氣資源,我國獲得充足的油氣供應,有很強的地緣保證。同時,隨著我國進一步健全運輸管線建設,中東海灣地區的石油輸送安全性也將大大提高,我國與中東地區的石油合作也將進一步加強。
2.石油貿易方式多元化。國際石油貿易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分成油、長期供貨合同和現貨期貨貿易。為了提高我國石油貿易方式的合理性,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1)為了保證中國對石油資源獲得的穩定性,進口原油的貿易方式應以長期合同為主,應占60%以上。(2)國家間貿易多樣化。(3)大力發展石油期貨貿易,參與石油金融市場,規避石油進口和價格風險,爭奪石油的定價權。我國可在借鑒國際石油貿易市場多層次性、交易方式和交易主體多元性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國內實貨交易市場,有步驟地推進期貨市場的建設,形成現貨、遠期、期貨為重點的多層次、開放性的市場體系和交易方式的多元化。
3.構建“蜘蛛網”式戰略運輸線路。海運作為我國的主要石油運輸方式,其運輸能力和風險抵御能力都不足以滿足國家能源安全的需要。結合我國的地緣特征和世界石油儲量分布,我國要保障石油運輸線路安全,應以石油管線為主,大力構建“蛛網式”戰略線路,有效解決我國對馬六甲海峽的過分依賴和我國周邊陸路運輸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具體講可分為以下兩個方面:(1)獲得印度洋的入海口;(2)構建俄羅斯、中南亞陸地運輸體系。
(二)我國石油貿易流向優化保障措施
1.提高國內供給能力,適當控制國內需求和適度進口。提高國內石油供給能力是未來解決石油供需缺口最基本的一步,建議我國優先加強國內勘探,努力增加石油后備儲量,保持必要的石油自給率;鼓勵中國海上合資原油銷往國內。在控制國內需求方面,應適當控制一次能源消費中石油比例增長的速度,大力發展可替代能源;利用稅收作用,抑制石油消費。適度進口應是實現油氣資源進口盡可能地滿足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實際需要。
2.充分利用當前經濟危機,提高石油貿易主動性。經濟危機下,很多國家需要資金救市,我國龐大的外匯儲備找到了有效的投資渠道。一是可以對政治友好國家進行經濟援助,為石油貿易創造良好的國際關系;二是可以用外匯與油氣資源豐富的國家開展油氣資產交換,比如我近期實現的中俄“貸款換石油”交易,為保證本國能夠擁有長期穩定的油源供應奠定了基礎,并正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國際石油交易的格局,使之朝著有利于中國的方向發展。
3.和諧發展國際關系,保障石油供應穩定性。發達國家與我國的石油競爭,最終要通過石油輸出國來實現。我國應該繼續發揮能源外交優勢,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發揮中國經濟崛起的優勢,將石油合作納入全方位的合作中,積極參與地區性、國際性的各種對話和交流,特別是與國際能源機構和石油輸出國組織的交流,深化原油資源合作,提高對資源的獲取能力。
4.健全石油政策和法規體制,推進石油產業市場化。歐美等石油生產國和消費國在立法的基礎上,通過政府制定政策、監管機構統一監管、企業商業化運作等途徑,形成了普遍認同的石油管理體制,實現了規范的能源產業市場化運作,也為我國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在市場化建設方面,引入競爭機制,取消上下游領域和南北海陸地域的限制,形成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為石油企業開辟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四、結論
我國的石油貿易流向關系到我國能源安全,關系到我國國民經濟平穩、快速的發展。研究的過程中,主要得出了以下結論:(1)由于石油本身的特殊性,石油貿易流向的研究不應該僅僅局限于石油進口來源地,也應包括石油貿易方式和運輸方式,石油貿易流向的優化也必須從這幾方面展開。(2)石油貿易流向的研究必須緊跟世界能源安全的新觀念。(3)“石油衍生品”市場地位空前提高。(4)我國石油貿易流向多元化應是貿易來源、貿易方式及運輸路徑的系統多元化,相關策略制定應該充分結合地緣特征,構建以俄羅斯—里海及東南亞地區為主的貿易多元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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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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