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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測量工具的信度與效度,本研究各變量的測量均盡量采用國外相關研究的成熟量表,在語言表述上根據中文語境和研究內容進行適當調整。(1)信息化領導力的量表是在借鑒Pulley等(2000)【6】、Karahanna和Watson(2006)【10】等研究理論的基礎上,由本研究自行開發并進行了量表結構的檢驗,該變量包括信息素養與信息化意識、信息化戰略決策力、信息化組織協調力和信息化資源保障力四個維度,總共12個題項;(2)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的量表參考了Gatignon和Xuereb(1997)【15】、Zhou等(2005)【16】等的戰略導向量表,并結合信息技術應用情境加以修訂,包括了信息技術支持顧客導向服務戰略、信息技術支持競爭導向服務戰略、信息技術支持技術導向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未來導向服務戰略四個維度,共12個題項;(3)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的量表參考了Chen和Tsou(2013)【21】的顧客服務量表,共6個題項;(4)服務創新的量表參考了Alam和Perry(2002)【12】及Yen等(2012)【13】的服務創新量表,共6個題項。所有題項均采用李克特(Likert)5點式量表進行測量。原始問卷形成后,根據方便抽樣原理,在學院高管培訓班45位學員中進行了小規模前測,根據學員反饋和數據分析結果對問卷中部分提法和題項進行了修正或刪除,形成了正式調查問卷。
2數據收集
正式調查主要通過調查組兩次大規模現場調研和在各類高管培訓班發放問卷進行數據收集。為保證研究結果的有效性,我們將樣本企業限定為信息化建設三年以上,以服務業為主,也包括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調查對象限定為企業的高層管理團隊成員。正式調查時間從2013年11月持續到2014年3月,共發放問卷450份,回收問卷289份。經篩選后,刪除填寫不完整、答案重復度高、企業或受試者不符合要求的問卷58份后,共獲得231份有效問卷,有效回收率51.3%。有效問卷中,企業成立時間在5年以下的占13%,5至10年的占30.2%,11至20年的占24.2%,20年以上的占32.5%;所屬行業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務(26.8%)、商務服務(22.1%)、金融業(19.5%)等;從企業性質來看,國有企業占36.8%,私營企業占43.3%,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占19.9%;從企業規模來看,員工數量高于1000人的占32.5%,低于1000人的占67.5%。由于本次調查采用了企業現場調研和培訓班調研兩種不同的問卷收集方式,可能導致樣本獨立性、有效性的差異,因此本研究首先進行了獨立樣本T檢驗。分析結果顯示,兩組樣本數據在企業性質、所屬行業、企業規模等變量上均無顯著差異,證明其來自于同一個總體。另外,由于整張問卷由同一受試者填寫,因此還需要對共同方法偏差(CommonMethodVariance,CMV)進行檢驗。采用Harman單因素檢驗方法,對所有測量項進行主成分分析,最大公因子的方差解釋率為19.05%,表明沒有哪個單一因子能夠解釋大部分的方差,由此可判斷CMV不嚴重。
3數據分析與假設檢驗
3.1測量模型評價
由于信息化領導力的量表為本研究自行開發,為了保證量表結構的有效性,首先需要對其進行探索性因子分析(ExploreFactorAnalysis,EFA)。分析結果顯示,KMO值為0.834(>0.7),Bartlett球形檢驗顯著性概率P<0.001,表明該量表適合做因子分析,通過主成分分析共提取出四個特征值大于1的公因子,按最大方差法旋轉后公因子對應的測量項與指標設置時的變量結構相一致,四個因子的累積方差解釋率為79.574%,各測量項因子載荷系數均大于0.5(最小值為0.676),且均在0.001水平上顯著。然后采用驗證性因子分析(ConfirmatoryFactorAnalysis,CFA)對測量模型進行信度與效度檢驗。如表1所示,所有一階潛變量的Cronbachα值均大于閾值0.7,介于0.850~0.943之間;組合信度(CompositeReliability,CR)均大于閾值0.7,介于0.783~0.917之間,表明量表具有較好的信度。所有一階潛變量的平均萃取方差(AverageVarianceExtracted,AVE)均大于閾值0.5,介于0.547~0.710之間,表明量表具有較好的聚合效度。如表2所示,所有一階潛變量的AVE平方根均大于該變量和其它變量之間的Pearson相關系數,表明量表具有較好的判別效度。
3.2假設檢驗
本研究采用基于極大似然估計的分析軟件AMOS18.0來對研究模型和假設進行驗證。模型的整體擬合效果如表3所示。對比模型各項擬合指標的實際值與可被接受的要求值,發現該模型除AGFI的值為0.884小于閾值0.9外,其余各項擬合指標均高于相應的要求值標準,可見該模型的整體擬合水平良好。模型擬合結果如圖2所示,圖中給出了擬合后模型的路徑系數和復相關系數平方值(R2)。可以看到,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的R2值為0.517,說明該模型對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的解釋力為51.7%。同理,研究模型對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的解釋力為47%,對服務創新的解釋力為39.2%。總體而言,本研究模型具有較高的解釋力度。研究假設的檢驗結果如下:(1)信息化領導力與服務創新之間的路徑系數為0.029,不顯著,假設H1沒有得到支持,說明信息化領導力對服務創新的影響不顯著;(2)信息化領導力與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之間的路徑系數為0.622(P<0.001),假設H2得到支持;(3)信息化領導力與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之間的路徑系數為0.159(P<0.01),假設H3得到支持;(4)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與服務創新之間的路徑系數為0.334(P<0.001),假設H4得到支持;(5)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與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之間的路徑系數為0.783(P<0.001),假設H5得到支持;(6)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與服務創新之間的路徑系數為0.281(P<0.001),假設H6得到支持。此外,控制變量中企業規模對服務創新有顯著影響(β=0.12,P<0.05),說明規模越大的企業服務創新越多,其它控制變量如企業性質和所屬行業則對服務創新無顯著影響。中介效應檢驗。根據Baron和Kenny【23】逐步檢驗法,本研究通過如下三個步驟對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的中介作用進行檢驗:(1)檢驗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是否存在顯著關系,在模型中只保留信息化領導力和服務創新兩個變量進行擬合,結果顯示信息化領導力與服務創新顯著相關(β=0.690,P<0.001);(2)分別檢驗自變量與中介變量、中介變量與因變量之間是否存在顯著關系,擬合結果顯示信息化領導力與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均顯著相關(β=0.721,P<0.001;β=0.384,P<0.001),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與服務創新均顯著相關(β=0.549,P<0.001;β=0.302,P<0.001);(3)檢驗中介效應,在加入中介變量的情況下,如圖2所示,信息化領導力到服務創新的直接效應不顯著(β=0.029),而自變量到中介變量和中介變量到因變量的路徑都顯著,說明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在信息化領導力和服務創新之間起到了完全中介作用。
3.3結果與討論
從上述數據分析結果來看,除假設H1沒有得到支持外,其它五個假設均得到了支持。主要研究結論有三點:第一,信息化領導力對信息技術參與服務創新有重要的先導性作用。在研究模型中,雖然信息化領導力對服務創新的直接影響路徑不顯著,但間接影響路徑都是顯著的,說明信息化領導力在服務創新過程中是一個重要的前因性變量。信息化領導力能夠指導企業合理有效地利用信息技術,幫助企業掌握內外部各種信息、資源復雜動態的變化,從而將信息技術與企業的管理實踐相結合,進而促進信息技術參與服務創新。第二,信息化領導力對服務創新的影響必須通過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的完全中介作用間接實現。假設H1不成立,表明信息化領導力不能直接對服務創新產生影響,只有將其轉化為信息技術對服務戰略和具體服務流程的支持,才能驅動服務創新。第三,信息技術參與服務創新必須與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戰略和信息技術支持服務流程緊密融合。服務戰略和服務流程在服務創新中有重要作用,服務創新需要服務戰略的指導和激勵,甚至服務戰略的制定可能直接就包含了全新的服務概念和服務模式,流程是服務的具體實踐過程,是服務創新實現的載體,信息技術則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撐作用。
4結語
針對青少年學生逆反心理的不同成因,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確立適合青少年實際的教育目標和要求。過高的教育教學目標,過重的學習負擔,是學生產生逆反心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對學生進行品德行為指導時,要認真分析學生的思想狀況和心理要求,準確把握學生品德發展階段和水平,在教育策略上要循序漸進,切忌急躁冒進,盡可能避免師生對抗情緒的產生。
為青少年創造良好的教育情境。一是創造良好的班集體,充分發揮集體規范和正確輿論的教育作用,培養健康向上的班風學風。二是積極推進班級管理和教育方式的民主化,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積極性。三是針對青少年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讓學生在集體活動中展示才華,修正品德,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質。
提高教師自身素養和教育藝術水平。青少年學生逆反心理的形成,很多都與教師的教育方法不當有關。為此,教育者首先要著力于提高自身素養,包括心理素質、教育教學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等。教師要具備良好的教育心態,要把關心、尊重、愛護學生放在首位,把學生置于與自己平等的地位。在學生出現過激行為時,教師要學會制怒,善于運用教育機智和教育策略,巧妙化解師生沖突。
[摘要]后悔是全面解釋消費者滿意度和后續行為意圖的重要因素。本文首先梳理了消費者后悔心理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旅游者后悔心理的基本定義和成因。在此基礎上,對實證調查資料使用因子分析法總結出旅游后悔心理的后續行為表現為5類: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斷絕該地旅游并影響親友和借鑒經歷調整心態。單因素方差分析顯示:男性較女性更容易“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及“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方式表達自己的旅游后悔心理;個體所學科別的差異對采取這5種行為方式來表達旅游后悔心理沒有明顯的差異。本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旅游后悔心理實證研究的不足,為旅游目的地經營者有效疏導旅游后悔心理提供了戰略層面的參考。
[關鍵詞]旅游后悔心理;后續行為特征;因子分析;方差分析;認知
1引言
消費者行為研究結果是市場拓展策略制定的基礎。消費者行為研究中所強調的消費者動機、感知、期望、滿意度、感知價值等行為變量最終是為了更好地預測消費者未來的行為意圖。消費者后悔心理是消費者對所使用或體驗產品不滿的直接反應,此種心理及其后續行為被認為是全面理解消費者對產品/服務的滿意度和解釋多種售后行為(例如在購買意愿、品牌轉換、投訴及口碑傳播)的重要因素。對消費者而言,后悔情緒可引發不滿和消費轉移,事實上,簡單的一個后悔期望就足以改變消費者的后續購買行為。
旅游者行為作為消費者行為研究的重要分支方向之一,其研究方法和范式上和消費者行為研究有著密切的聯系。旅游活動的特殊性導致旅游者后續行為表現的多樣化。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有相關旅游體驗后,其后悔心理所導致的后續行為表現對旅游目的地穩定和發展客源意義重大。從學科研究角度看,國內外從后悔心理角度對旅游者后續行為表現的研究尚顯缺乏。
2理論基礎評述
后悔被定義為產生于認知的消極情緒。當代關于后悔的研究取向主要有3種:哲學取向(PhilosophicalApproaches)、經濟學取向(EconomicApproaches)與心理學取向(PsychologyApproaches)。鑒于個體消費的特點,消費者行為研究多借鑒心理學成熟的研究方法和內容,這也決定了心理學取向對消費者后悔心理研究的主導地位。
國外心理學取向對消費者后悔心理的研究結論是不一而同的。澤蘭伯格等(Zeelenbergetal.)把后悔歸納為與觀念、感受相關,是一種深切的感受,也就是消費者認為做錯某件事,或失去了某次機會,對自己不滿并想糾正自己,但實際上并沒有這么做而寄希望于第二次機會的一種理想。卡尼曼和米勒(Kahneman&Miller)指出可能是消費選擇引發了消費者的一種逆反想法而導致了后悔的出現。因此,當購買者仔細考慮放棄的選擇時,他們認為放棄了可能更好地選擇,犯了選擇性錯誤,并后悔沒有選擇應選而未選的。從后悔情緒研究的理解來看,消費個體越是認真地考慮其他選項,越有可能體會到后悔。米勒等(Milleretal.)的研究證明:可供消費者選擇的可能性數量,影響其對自身消費行為和結果的常規認定(慣性認定),即購買前選擇的可能性越多,購買行為越不常規化(越不符合習慣),購買后悔情緒越高。
當消費者購買后,后悔和滿意可能同時出現。因購買者對選擇的產品既感到滿意,也感到對其他產品沒有被選而產生后悔和不安。盡管后悔和不滿意都來自不愉快的經歷,但是它們的參照不同。當產品的性能達不到顧客對產品的期望時,不滿意就產生了;但產品的性能比不上顧客應選而未選的產品功能時,就會產生后悔情緒。后悔與購買者對產品的選擇有關,而不滿意與期望的比較結果有關。當購買者完成了產品特質之間的比較評估之后,他可能感到總體滿意,但同時,如果產品的一些特質比不上未選的產品時,也會感到后悔。因此,后悔情緒是由“作為”和“不作為”之間的比較引起的。
大多數研究都認為態度有情感(Affect)、行為(Behavior)和認知(Cognition),即所謂的ABC態度模型(ABCmodalofattitudes)。從國外后悔心理研究結果看,后悔是基于認知信息加工而生成的個體態度(態度的標準學習層級),其結果指向必然是“認知個情感于行為”。因此,以消費者認知為主導的后悔心理必然能更好地預測消費者后續的行為意圖和行為表現方式。
基于上述的分析并結合旅游者行為活動的特點,筆者認為可以這樣解釋旅游后悔心理,它是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體驗活動基礎上做出的以認知因素為主導的個體態度,這種后悔心理可能是實際旅游體驗質量和旅游期望的比較結果,也可能是旅游者將本次旅游目的地和未選擇旅游目的地之間的比較結果,或二者皆有的結果。因后悔心理和行為的直接相關,研究旅游者后悔心理比研究旅游者抱怨能更好地預測和分析旅游者行為意圖。
3旅游后悔的行為表現實證分析
3.1研究設計及數據說明
本研究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收集原始資料與信息,采用統計分析軟件Matlab7.01對所得的數據進行各項統計分析并得出結論。筆者于2007年9月進行2次預調查,預調查主要是訪談形式,選擇20位大學2~3年級有過旅游經歷的學生進行深度訪談,選擇和確定旅游后悔心理的行為表現特征,為正式調查做準備。問卷的設計包括兩部分:①旅游后悔心理所導致的后續行為特征19類(具體內容見表2),采取李克特5點量表尺度(LikertScale),依序由1分到5分代表此類行為特征表現的程度(非常小、小、一般、大、非常大);②樣本的個人情況,包括被調查者的性別和學科差別。
正式抽樣調查于2007年10月,調查主體以大學2-3年級有過旅游經歷的學生為主。調查問卷共發放260份,回收244份,回收率為93%,排除回答不完全及真實性較低的樣本后,最終使用有效樣本共計224份,有效問卷率86%。調查樣本中理科生為105人,占總量的46.88%;文科生為119人,占總量的53.12%。男性為93人,占總量的41.52%;女性為131人,占總量的58.48%。
對所收集調查數據進行信度及KMO值分析,結果如下:數據信度標準值克朗巴哈α值(Cronbachα)為0.768,標準化克朗巴哈α值(Cronbach’sαBasedonStandardizedItems)為00771,共分析項目19個。根據納恩諾里和伯恩汀(Nunnally&Bemtein)的研究,測量工具的克朗巴哈。值(Cronbacho)最好高于0.7,但是,如果量表中的測量項目數個數小于6個,克朗巴哈α值(Cronbachα)大于0.6也表明數據質量可靠。此處問卷信度值都在0.75以上,說明了本文所使用數據具有較高的置信度。問卷的KMO值為0.766,巴特勒球體檢驗的顯著性水平為0.000。說明數據存在良好的結構效度,適合于下文所使用的因子分析法(見表1)。
3.2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是用少數幾個因子去描述許多指標或因素之間的聯系,即將相關比較密切的幾個變量歸在同一類中,新因子的提取標準一般為特征值大于1。和主成分分析相比,因子分析可以使用旋轉技術幫助解釋因子。因子旋轉最常用的方法是最大方差正交旋轉法(Varimax)。因子旋轉的目的就是要使因子載荷矩陣中因子載荷的平方值向0和1兩個方向分化,使大的載荷更大,小的載荷更小。本研究數據的因子分析使用該技術線路。
數據因子分析正交旋轉后結果如表2所示。19個問卷項目通過因子分析及正交旋轉后新萃取因子5個,分別是“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斷絕該地旅游并影響親友”及“借鑒經歷調整心態”。
3.3單因素方差分析
單因素方差分析(One-WayANOVA)用來研究一個控制變量的不同水平是否對觀測變量產生了顯著影響。本研究數據單因素方差分析結果顯示:受調查者學科門類的差異對旅游后悔心理驅使下導致的后續行為特征沒有必然的聯系,即不論是學習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的學生旅游后悔心理的后續行為特征不存在差異性(見表3)。
旅游后悔心理導致的3種后續行為特征和受調查者性別存在明顯的差異,即男性和女性在“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的行為方式上存在明顯的不同。“斷絕該地旅游并影響親友”和“借鑒經歷調整心態”兩類行為表現方式在性別上沒有明顯的差異(見表4)。
3.4總體分析
為了更清晰地揭示旅游后悔心理對個體后續行為特征的影響,筆者對收集數據進行了加權平均,其權重由主成分分析法確定,結果如表5所示。
數據結果顯示:當旅游后悔心理產生后,旅游者選擇采取“斷絕該地旅游并影響親友”的傾向較強(3.1794)。另外,因本研究調查樣本為在校大學生,該年齡層次對網絡使用率較高,因此,“通過網絡負面宣傳”(3.1719)成為該旅游群體產生旅游后悔心理后行為意圖表達的另一類重要選擇。相關研究表明:處世態度能直接反映中國人人格結構中的個體動機水平。大學生在旅游后悔心理產生后表現出“借鑒經歷調整心態”傾向較強(2.9790),這說明了當代大學生能更多地從社會現實的角度上不斷完善自我的處世態度,充分理解社會現狀,以積極的心態適應社會現實。在旅游管理機制不斷完善的背景下,旅游者會更加理性的尋找一定的渠道和途徑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也是“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賦值較低(2.0761),而“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賦值較高(2.8567)的原因。
現實生活中,男性一般處于主導地位,其行為外顯性表現總是略強于女性。本研究結果顯示:男性在旅游后悔心理產生后所采取的各類后續行為表現賦值均高于女性。該結果符合男女性別差異在行為表現上的社會認識。
相關實證研究顯示:文科生多接觸社會人文科學,社會人文科學缺乏精確的定量和實證性,這使文科生在行為表現上更多的具有感性色彩,易沖動;而理工科生多接觸自然科學,而自然科學具有較高的穩定性、精確性、嚴密性和規則性,這就使得理工科學生的人格趨向理智、精細、守則。本研究結果從學科賦值差異上看:自然學科背景的個體在“通過網絡負面宣傳”(3.2664)、“借鑒經歷調整心態”(2.9406)來表現旅游后悔心理上的賦值較高;社會學科背景的個體在以“斷絕該地旅游并影響親友”(3.0699)、“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2.9808)來表達旅游后悔情緒上賦值較高。該賦值評價基本符合以往對自然學科背景和社會學科背景學生行為表現方式差異的研究結果。
結合上文單因素方差分析的結果可以給出如下結論:男性較女性更容易“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及“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旅游后悔心理。
4結論、管理借鑒及未來研究方向
本研究在后悔心理研究總結評價的基礎上,結合旅游者行為活動的特點提出了旅游后悔是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體驗活動基礎上做出的以認知因素為主導的個體態度,這種后悔心理可能是實際旅游體驗質量和旅游期望的比較結果,也可能是旅游者將本次旅游目的地和未選擇旅游目的地之間的比較結果,或二者皆有的結果。使用因子分析法萃取了旅游后悔心理導致的后續行為表現主要為: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斷絕該地旅游并影響親友和借鑒經歷調整心態等5種表現方式。單因素方差分析進一步說明了男性較女性更容易“采取相對激烈的對抗行為”、“通過網絡負面宣傳”及“向旅游管理機關投訴”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旅游后悔心理。從學科差異來看,個體所學科別的差異,對采取這5種行為方式來表達旅游后悔心理沒有明顯的差異。
論文摘要:護士面對著病痛、折磨乃至死亡的折磨,其工作性質形決定了護士的心理壓力,而護生做為護士的前身,通過實習的過程去認知和接受乃至承受這一壓力,對于引導護生走向工作崗位,為新職護士更好的服務于患者和家屬均有著重要的意義。本研究就是出于對護生的心理壓力研究,對壓力源進行辯別分析,找出主要壓力,將采取措施進行有效預防和排解。
1.引言
護士從事著高風險、高壓力、高強度的工作,內科護士所面對的都是長期患病的患者,工作中經常面臨各種危機,突發及多變的情況涉及到護士與患者、家屬、醫生及其他護士等。面對日益增多的壓力源,她們十分渴望得到心理上的支持。而護生做為護士的前身,在實習的過程中能否承受住各種壓力,并順利的走上工作崗位,為醫護一線輸送新鮮的血液和補充優秀的人才,是對醫護工作的一個支撐,同時,也是對醫護教育的一個考驗,更是對護生的一次自我挑戰。本文能過對護生在內科實習的壓力源和壓力進行辯別探討,以期對護生以及醫護工作提供一些基礎的理論支持。
2.相關理論分析
2.1相關概念
2.1.1壓力源
是指醫護人員在接診、施救過程中應對偶發的特殊情況而產生的心理障礙,泛指醫護人員應對病危病人及患者病情突然惡化及至死亡的心理應對,并由此對醫護人員心理產生的抵觸及排斥。
2.2遇到的壓力因素
2.2.1緊急的工作性質
醫護臨床工作性質所接觸的病患狀況不一而足,無法預知和不可逆料性極強,因此,醫護人員必須及時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依據病情變化做出應反映和采取具體措施,以能滿足患者的需要為目的,緊急的工作性質給醫護人員造成了較大工作壓力。
2.2.2醫患的目標取向
隨著醫療科技的發展和進步,人們對醫療技術的依賴程度以及對挽救病患的期待程度有所增長,與此同時,病患的患病原因和患病性質也隨之變化且呈增長趨勢,醫護與病患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醫患之間的目標取向不同,往使患者及其家屬遷怒于醫護人員,這對醫護人員也造成了較大的工作壓力。
2.2.3差異的病患狀況
護士所要面對的不是一成不變的救治,而是情況各異的患者,患者中有的飽受疾病折磨,有的突發危急疾病,他們的心理狀態和教育層次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帶給護士的就是頻繁的應對患者及其家屬憤怒、恐懼、悲傷、喜悅等快速的情緒變化,患者的差異性對護士的心理也能造成直接的壓力。
2.2.4高危的醫護風險
護士不同于其他職業,有緩和的余地,在治病救人的過程中,微末的失誤都可能造成高危的風險,責任完全由護士承擔,護士雖然只是醫生的助手,但患者卻把護士當做救命的直接人,工作的高危性對護士的心理造成了更大的壓力。
2.3壓力綜合表現
由于護理工作任務繁重,技術操作多,責任大,工作不規律等諸多壓力的影響,使護理人員心理狀況不容樂觀。長期過度緊張和高強度壓力使她們對工作產生疲憊感,甚至出現心身耗竭綜合征(burnout syndrome, BS),表現為情緒低落、焦慮、煩躁或抑郁不良心理反應。 轉貼于
3.心理素質的培養
有研究表明,住院患者對護士的關愛行為較為不滿意的方面涉及護士的心理素質、情感能力、創造力,以及在工作中表現的主動靈活和獨立性等。患者的這些憂慮又正是護士心理失衡的具體表現。基于此,對于護生的內科實習壓力源的判別和壓力研究應從壓力因素的成因入手,有針對性的加以解決,幫助護生在內科實習過程中消解心理壓力,培養心理素質。
3.1搭建承受緩臺
所謂的承受緩臺,是指在護生內科實習前留有準備階段,通過全方位的護理理論分析和護理實踐指導,強化護生對護理工作的認知,對復雜的護理工作有一個初步和完整的了解,并預先在思想和心理上產生承受的抗體,提高護理心理障礙的免疫能力。
3.2做到循序漸進
護生實生是學業的規定科目,也是對護生能否適應崗位的一次檢驗,因此,在實習前要充分征求護生的意見,可采取分批次、分層次的操作實踐培訓形式,讓護生循序的進入實習場景,接受實習內容,并在護生間適時開展討論和座談活動,分批次的組織護生對護生進行指導和幫教,最終實現全體護生實習科目的完成。
3.3加強后續疏導
護生實習過程是一個認知的過程,也是一個適應的過程,因此,要對護生的實習心得和體會以及產生的心理障礙加強后續的疏導,幫助他們做好實習過程中的心理壓力化解工作,不能讓護生無止境的承受超負荷的壓力,而打消他們承受的信心。
4.結語
護生是醫護的后備力量,而護生在內科實習過程中成功的規避壓力源,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將直接關系到護理質量。因此,減輕護生的內科實習壓力,幫助他們克服心理障礙,為醫護工作輸送優秀的人才,對于提高醫護質量,提高醫護水平,升級醫護隊伍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吳亞軍,陸文,張培生,等.護士對患者關愛需要的認識及關愛行為的探討[J].中國實用護理雜志, 2004, 20: 60-61.
[關鍵詞]心理疏導機制;全程法庭教育;刑事審判程序;“愛心媽媽團”
[中圖分類號]D669.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9187-(2013)04―0110-05
早在2006年,江蘇、上海的法院系統就開始了聘請心理咨詢師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輔導的探索實踐,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也是較早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的法院之一,且經過多年探索發展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吳中樣本”。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疏導;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也可以對被告人進行心理測評。司法解釋首次規定了心理疏導機制,但對心理疏導與法庭教育的關系、心理咨詢師的選任、心理評估報告的運用等均未作進一步明確,亟待作進一步的研究探討。為此,本文結合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的司法審判實踐,以心理疏導與全程法庭教育的良性互動關系為新的研究視角,力求對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的心理疏導機制作出比較完整的研判與解讀。
一、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心理疏導機制的基本概念
“概念乃是解決問題所必需的和不可少的工具。沒有限定嚴格的專門概念,我們便不能清楚和理性地思考法律問題。”故有必要對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心理疏導機制的概念加以界定。我們通常所說的心理疏導,是指遵循人的心理活動一般規律,運用語言和非語言的交流方式,循循善誘、平等溝通,幫助人們進行心理調適,消除心理障礙,解除心理(思想)疾病,促進人的心理和諧,保持心理平衡,使人能夠用陽光的心態認識社會、接納社會。有人指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導,則是指采用心理咨詢、心理矯正等心理學方法,幫助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癥結,把握其負面的心理狀態,了解其犯罪原因,找準教育的感化點,有針對性地調整其特殊心理,扭轉偏曲性格,促其心理素質的良性轉化,以增強教育和預防的實際效果。也有學者指出,它是指通過對涉案未成年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心理疏導,以緩解未成年人的緊張情緒,消除當事人心理障礙,化解當事人的矛盾,盡力矯正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健康心理,促進訴訟活動順利進行,并通過多種形式的心理測評活動,為法院的裁判提供科學參考,也為判后對未成年犯進行個性化的矯治提供客觀依據的一系列心理干預措施的總稱。筆者認為,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程序中的心理疏導機制不同于生活中的心理疏導,也不同于檢察機關在審查階段引入的心理干預,它是立足于實現教育矯正的司法目標,由心理咨詢師通過開展心理測評、心理評估、疏導干預等專業方法,全面探究和判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個體與社會原因,為貫穿審判全程的教育矯正及司法裁判提供客觀依據的少審工作機制,是法學與心理學疊加效應的融合。有學者指出,法庭教育的內容應是多層面的,貫穿于整個審理過程,它不僅僅限于教育少年犯“認罪伏法”,還包括對少年犯不良情緒的疏導和啟發。可見,心理疏導是一個相對概念,其與寓教于審的少審理念融通共向,與全程法庭教育的模式相輔相成,離開法庭教育談審判階段的心理疏導,其意義將大打折扣,故以往孤立研究心理疏導的傾向亦應有所轉變與調整。
二、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的必要性及其價值分析
(一)心理問題普遍存在的迫切需要
不完全或者錯誤的社會化是罪犯犯罪的根源,從這個意義上講,罪犯都存在或輕或重的人格缺陷。不僅如此,在特殊的監禁環境中,具有不同人格基礎的罪犯心理的發展變化,還會呈現出各自的特點。因此,未成年人刑事審判是心理問題高發地帶的判斷在理論上已無爭論。同時,實證研究也表明,未成年被告人的確存在著人格缺陷,個性相對比較孤僻、內向,進攻性強,有敵意,缺乏同情心,是非感較差,適應社會的能力較弱,并且情緒不容易控制,一旦情緒被激發,就很難平復,容易對外界的事物抱有偏見,以自我為中心等個性心理特征。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需要審判活動及時引入科學的心理疏導機制,輔助少年法庭消除被告人的性,建立守法心理結構和良好行為習慣。我們在司法實踐中也發現,由于未成年被告人文化程度和認知能力偏低,對心理健康知識幾乎一無所知,他們不僅察覺不到自身的心理異常,也認識不到這些異常心理對其身心健康與教育矯正的消極影響,更無法采取正確的方式進行自我調適或尋求有效幫助,審判實踐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的緊迫性也由此顯現。
(二)實現“個性化”、主體性法庭教育的必然要求
在一定的文化背景與教育條件下,同齡的未成年人一般總處于同一發展水平上,表現出相似的心理特點。但由于遺傳素質、教育條件以及社會環境的不同,未成年人的心理發展也各不相同。各種心理機能開始出現和發展的具體年齡、發展的速度、各種心理機能發展所達到的最終水平以及各種心理成分在某一個體身上的結合模式都有所不同,在認識、情感、意志、能力、氣質、性格等方面都可以表現出每個人獨特的一面。故要真正實現“因案審理、因人施教”的個性化法庭教育,就必須立足于通過開展專業心理疏導和干預等充分掌握被告人的性格和心理特點信息,進而制定出符合被告人個體特質的法庭教育方案。此外,心理咨詢師可以在宣判后對被告人開展法庭教育的做法已經為司法解釋所確認,故其作為教育主體,能夠運用心理學專業知識配合做好法庭教育,充分激發被告人開展“自我教育”的主體性。
(三)契合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教育矯治的現實需要
否認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把自己看成某種社會環境的犧牲品)、否認犯罪行為的后果(把犯罪行為作與眾不同的界說來否認其行為所帶來的危害)、否認犯罪行為有被害人(把犯罪被害人看作是罪有應得),甚至產生道德責任感轉向(轉到與社會規范和準則相對立的方面)是被告人的典型心理特征。這種心理的形成要經歷一個不完全社會化或者錯誤社會化的過程,是一個由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的過程。同樣,促進被告人心理、行為的良性轉變和人格成長也需要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積累與轉向過程。審判階段引入的心理疏導,能夠與公訴機關已經開展的心理疏導及刑罰執行機關后續進行的心理矯治功能銜接配合,實現心理疏導、干預和矯治的全程覆蓋,與對被告人罪錯心理過程性矯正治療的需要科學契合。
(四)審判活動順利推進的有效保障
首先,我國當前的刑事審判程序從英美吸收了一些對抗式程序的因素,法官的主導地位有所削弱,控辯雙方的對抗性有所增強,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抗辯式”審判方式。由于我國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程序尚未從成人模式中獨立出來,因此,涉少刑事審判的庭審程序也勢必體現出一定的成人審判方式中的緊張對抗性質。這可能強化被告人在庭審中的疑懼心理和緊張情緒,影響訴訟活動有序進行。其次,由于未成年被告人理解能力和知識的欠缺,對公訴人、承辦法官或陪審員提出的問題可能一知半解,或者不能準確、恰當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由此產生未成年被告人與公訴人、法官或陪審員之間的溝通困難與障礙,進而導致其出現各種生理、心理問題,影響審判程序的正常推進。此時,心理咨詢師可以在審判人員的安排下,適時疏導和排遣未成年被告人內心的緊張、害怕等心理感受,在公訴人與未成年被告人的博弈之間形成一個心理緩沖區,沖淡庭審中的緊張氣氛,防止上述情況的出現,有效凸顯制度的程序保障功能。
三、心理疏導機制“吳中樣本”的具體實踐
心理疏導機制的“吳中樣本”,是指少年法庭聘請具有心理咨詢師資質的“愛心媽媽團”成員,依申請或依職權介入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程序,在庭前、庭審和判后全程參與刑事審判活動,為被告人提供心理測評、心理評估、疏導干預等服務,從而提升教育矯正實效的一系列做法構成的樣式。
(一)心理咨詢師的選聘:從“外援特約”模式到“愛心媽媽團”固定參與
吳中法院著手探索心理疏導機制初期,邀請轄區木瀆高級中學心理健康教師等擔任特約心理疏導員,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心理輔導和心理干預。在這一階段的試點工作中,法院對心理疏導的條件、心理疏導員的工作職責等均作了相關規定,保障心理疏導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發揮其應有的獨到作用。后法院與蘇州市吳中區婦聯于2009年5月聯合成立“愛心媽媽團”。“愛心媽媽團”由該院熱心青少年維權事業和具有專業素養的女性人民陪審員組成,心理疏導機制“吳中樣本”也得以構建:即從“愛心媽媽團”中選聘具有專業心理咨詢師資質的成員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為需要提供幫助的被告開展專業的心理疏導工作,并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通常來說,未成年被告人大多不了解心理疏導,也未接觸過心理咨詢師,這可能對推動此項工作形成一定的障礙和阻力。但是,“吳中樣本”依托“愛心媽媽團”青少年維權平臺開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當心理咨詢師向未成年被告人表明“愛心媽媽”的身份后,他們都會自動將心理咨詢師與充滿溫情慈愛的“媽媽”相聯系,大大增進了他們對疏導機制的理解和接納程度。心理咨詢師以“愛心媽媽”為橋梁,不僅得以較快獲得工作對象的信任,及時建立起良好的交流溝通,拉近了心理咨詢師與被告人之間的距離,更為重要的是,這重身份也有助于增強疏導干預機制在順利消解未成年人的疑懼、緊張、孤單情緒方面的功能和實效。
(二)心理疏導機制的運作程序
1.程序啟動
“吳中樣本”的心理疏導機制有法院“依職權”和被告人“依申請”兩種程序啟動模式。法院在庭前準備程序中向未成年被告人發放涉少刑事案件權利告知書,書面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有權申請具有心理咨詢師資質的“愛心媽媽”提供心理疏導,被告人或其法定人口頭或書面申請的,立即啟動該項機制。如被告人或其法定人未主動申請,審判人員在庭前準備程序中發現被告人存在緊張焦慮、交流困難或灰心倦怠等情形而需要開展心理疏導的,也可依職權啟動上述機制。
2.庭前介入
心理疏導機制開啟的具體步驟:(1)審判人員向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介紹具有心理咨詢師資質的“愛心媽媽”的基本情況,并由其按照自身意愿選定心理咨詢師。(2)審判人員將確定的“愛心媽媽”人選交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由辦公室聯系“愛心媽媽”至法院領取“心理咨詢師參與刑事審判通知書”。少年法庭向心理咨詢師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并安排閱卷。(3)審判人員與看守所協調,心理咨詢師由審判人員陪同,持“參與刑事審判通知書”進入訊問室,由心理咨詢師與未成年被告人進行面對面的單獨交流。交流盡量安排在沒有隔離欄桿的訊問室,以免不適當地拉開交流雙方之間的心理距離,盡量打消未成年被告人的對立情緒和思想顧慮。對于未被采取羈押措施的被告人則由法院負責聯系確定其與心理咨詢師的會面事宜,面談通常安排在法院會議室、調解室等寬松溫馨的環境中進行。交流過程中心理咨詢師的位置安排在和未成年被告人相鄰、相近的地方,避免出現類似偵查程序中訊問人員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相向而坐的情況。被告人對周圍事物的認識比較敏感,審判人員舉動和態度稍有變化,都會對他們的心理變化起相當大的作用。心理咨詢師則能夠以專業知識以心換心,實現交流者之間的心理相容,有效消除他們的疑懼心理和對立情緒。(4)心理咨詢師根據閱卷和會見情況對被告人進行心理評估,有效緩解被告人開庭審理前的緊張疑懼心理,消除溝通交流障礙,幫助其正確認識刑事審判活動。(5)心理咨詢師結合會見情況和審前社會調查報告,全面掌握被告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文化程度、工作學習表現及犯罪前后表現及犯罪心理等情況,開展心理測評并運用其專業知識制作心理評估報告。心理咨詢師應在開庭審理前將心理評估報告提交少年法庭,并協助少年法庭為庭審中可能出現的危機干預事宜做好應急預案。
3.庭審參與
(1)少年法庭在開庭3日前向“愛心媽媽”送達《心理咨詢師出庭通知書》,心理咨詢師應按時參加庭審活動。開庭前,法庭將安排專門的時間,供心理咨詢師與未成年被告人再次進行單獨的庭前交流,緩解其焦慮緊張心理。(2)庭審中,審判人員適時安排心理咨詢師對未成年被告人出現的生理、心理問題加以疏導。(3)法庭調查階段,審前社會調查報告宣讀完畢后,心理咨詢師宣讀心理評估報告,從犯罪心理、性格缺陷、原因剖析、行為認知和判決心理預期等方面進行測評,幫助被告人深刻認知罪因和失足的根源,使其做到自省自立,認罪悔罪(這也是全程法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心理評估報告由各方當庭發表意見,并作為少年法庭判處非監禁刑、采取相應幫教措施的重要參考依據。(4)宣判后,心理咨詢師以平等尊重的身份立場,配合法官、人民陪審員、公訴人和辯護人開展判后法庭教育,由不同教育主體根據各自的身份特點,從不同角度,以不同方法,叩擊被告人心靈的各個點位,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教育合力。心理咨詢師則著重激發被告人受教育的主體性,努力指引其自我覺察、自主改變和自我教育,并從“愛心媽媽”角度出發給予其有針對性的社會關懷教育。
4.庭后幫扶
罪犯因負罪服刑,處于法律上強制與心理上壓抑的狀態下改造。在這種狀態下,他們有許多心理上的困擾需要加以引導,有許多內心的苦悶需要傾訴和宣泄。為此,作為全程法庭教育判后幫教的組成部分,“吳中樣本”的“愛心媽媽”們在案件判決生效后,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對社區矯正及監禁矯正的未成年犯罪人進行跟蹤幫教,做好心理過渡測評工作。研究認為,司法程序對青少年情緒產生較大影響,為他們提供的心理等方面的服務應注意服務對象情緒修復,并應當持續一定時間。“愛心媽媽”采取回訪、信函、電話等多種方式及時延伸介入幫扶矯正環節,保證對未成年犯罪人開展持續性的心理輔導和社會關懷教育。心理咨詢師以其特有的人格、心理學專業知識以及對未成年犯罪人了解程度深、業已取得未成年犯罪人信賴等優勢,幫助其調整復歸社會和融入社區的目標與認知,有效協助提升教育矯治效果。
四、存在的問題及其建議
(一)出臺文件規范心理疏導工作機制,并使之與全程法庭教育模式良性互動
由于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僅有兩條規定涉及心理疏導、心理測評的內容,規定較為原則,司法實踐中有關心理疏導的啟動程序和適用對象、心理咨詢師的選任和身份定位、心理評估報告的性質和運用、心理咨詢師的法庭教育內容等仍需要進一步探索和規范。試點法院如能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出臺相關規范性意見,能夠使機制運作更加嚴謹有效,也可以為立法者提供有益的借鑒參考,如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出臺的《少年審判心理干預機制實施意見》等。吳中法院也擬在對“吳中樣本”開展進一步的提煉總結的基礎上謹慎出臺相關實施意見,使之與此前已經實施的全程法庭教育模式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銜接互動,提升教育矯正工作實效。
(二)進一步增強心理咨詢的準確性和心理疏導的有效性
在心理疏導過程中,心理咨詢的效果會受到許多誤差的影響,大多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趨利避害的心理會本能地從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與心理咨詢師進行交談,或者故意提供歪曲的信息,從而提升其在心理咨詢師心中的印象,降低了心理咨詢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為此,心理咨詢師應緊緊依托“愛心媽媽”身份,不斷提升專業素養,更好地創造和諧的工作氛圍。心理咨詢師要妥善運用保密、友善、傾聽與同情等要素消除被告人的防范阻抗心理,而切忌以居高臨下的姿態開展法庭教育或與被告人進行溝通,違背價值中立和平等助人的職業特征。選擇恰當的咨詢時間和地點,與被告人建立充滿人性、友好、支持性和對話性的關系和情境,用行動無聲宣示治愈、改變、重生和問題的妥善解決,從而為心理疏導和教育的層次推進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保障。
(三)逐步建立完善心理咨詢室、測評室和疏導室等軟硬件配套設施
由于心理疏導機制尚未在法律層面得到規范,受經濟條件和探索試點啟動時間先后等因素影響,各地法院的實踐運作和硬件建設水平也參差不齊。比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經過精心設計布置、別具一格和頗具人性化的心理咨詢室、測評室和疏導放松室,并配備了相應的設備和軟件。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設立了名為“秋日私語”的心理咨詢室,并配備國內先進的測評系統及相應的軟硬件設施。在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層面已經確立心理疏導機制的背景下,法院系統落實心理疏導機制的相關軟硬件配套設施建設必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強提升。此外,人民法院還應依托社會管理創新平臺,積極推動羈押未成年被告人的看守所逐步建立符合心理咨詢和疏導要求的專門場所,與法院工作進一步銜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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