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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費者信息權的理論基礎及內涵
(一)消費者信息權的經濟學分析
消費者信息權之所以特別重要,并需要由法律著力予以保護,是因為它有著深刻的經濟原因。用信息經濟學理論可以更好地對信息權加以分析。信息經濟學一詞源于1959年馬爾薩克的《信息經濟學評論》。美國經濟學家G·斯蒂格勒、阿羅等人將信息經濟學描述為研究信息是如何作用和影響經濟行為和企業管理的一門科學。其中,完全信息、不完全信息及非對稱信息是構成信息經濟學基礎理論的重要概念。完全信息是指市場參加者所能獲得的某種經濟環境狀態的全部信息。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這只能是一種假設。不完全信息是指市場參加者在經濟生活中所獲得的部分信息。在有些經濟領域中,市場參加者的一方甚至無法獲得另一方行動的信息,更不用說完全信息。觀測、監督信息的成本高昂時,就會產生“非對稱信息”。非對稱信息是指相互對應的市場參加者之間不作對稱分布的相關市場信息。信息擁有量的差別導致信息優勢者和信息劣勢者的產生。非對稱信息的產生使具有信息優勢的市場參加者很自然地取得了比那些處于信息劣勢的市場參加者更為有利的地位。當市場活動中非對稱信息情況發生時,就產生了兩種結果,即:一是信息優勢者的敗德行為的產生。信息優勢者(如生產者、銷售者)不愿意承擔來自經濟生活的不確定性和不完備性,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置消費者的利益于不顧,提供虛假、遺漏、過時或誤導的信息。二是處于信息劣勢的一方被迫面臨“不利選擇”,處于對己不利的位置上,不得不承擔雙方交易的全部風險。比如在商品市場、產品質量的不確定性是不利選擇的根本原因,而基于產品質量不確定基礎上的市場信息差別是不利選擇的直接誘導因素。當市場商品以不同質量進行交換時,買賣雙方都將以同樣方式按產品質量將產品進行分類,但只有賣主了解其所銷售的每個單位產品的具體質,而買方確定每個最多只能了解這類產品質量的大概。由于沒有其它方式使買方確定每個單位產品的具體質量,低質量產品往往伴隨著優質產品一起銷售。在這樣的市場中進行選擇,對消費者是不利的。一方面使消費者難以實現科學決策和利益目標,同時也破壞了市場均衡發展,導致了市場經濟運行的低效率。
經濟利益是影響立法的最關鍵因素之一,同時,經濟交換幾乎完全是由法律來強制調節和保障。把非對稱信息放在法律層面來理解時,就會發現出有兩個層次的非對稱狀態:第一緣于不完全信息、信息的成本和社會專業化的客觀存在而產生的,它是信息的客觀存在方式。其中屬于信息優勢地位的主要包括:經營者、銷售者、新聞媒介、專家、信息機構等。為了保護處于信息劣勢地位的市場參加者,法律規定,信息優勢者負有提供真實、全面信息的義務。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9條規定了經營者負有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第二緣于信息優勢者的敗德行為或疏忽大意。由于一些信息優勢者為了謀取自己的利益,故意或疏忽大意向信息劣勢者提供虛假、遺漏、過時或引人誤解的信息,由此便造成了更深一層次的不公平合理的信息不對稱,從而使信息劣勢者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并嚴重干擾了信息傳遞渠道,擾亂了市場秩序,使市場機制的作用大為降低,甚至失效。所以法律應高舉正義公平之劍,禁止信息優勢者的敗德行為。
(二)消費者信息權的內涵
消費者信息權一項有別于人身權、財產權的獨立的民事權利。權利的中心內容是利益。信息權不同傳統意義上的財產權、人身權,它是工業化、信息化時代逐漸認識并加以保護的法定權利。它既不是財產權,也不是人身權,而是兼具人格權和財產權雙重屬性的一種新型民事權利。
信息權含有人格權的基本屬性,但是人格權是以非財產性為指點的,而信息權都因信息具有財產性而兼有財產權的某些屬性。財產權是以財產為客體,以財產收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信息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同時信息在其開發、使用、提供上都花費一定的代價,耗費一定的成本。這樣,信息一旦被有目的地積累并有效地加以利用,就會產生極大的經濟效益,直接體現為以一定價值在市場上交易的商品。
信息權具有自己的特點。其一,權利客體的特殊性。信息權的客體是信息,是一種無體物。信息有物質載體,但它并非指這些物質載體本身,而是指從這些物質載體中體現出的內涵。其二,內容的雙重性。信息權在內容上既含人格權的屬性,又有財產權的屬性,包括兩方面的權利。其三,范圍的多樣性。如何實現信息權,其要求的內容多種多樣,規定不一。其四,信息權是一項法定的民事權利,要由法律來加以確認。這是信息權的重要特點。信息權盡管是客觀存在的,但如果法律不予確認和保護,也不能成為民事主體所實際享有的權利,即使在受到侵害以后,也不能借助信息侵權來獲得法律上的救濟。民法上的信息權的保護主體主要限于存在合理信賴關系,并處于明顯劣勢的一方當事人。
合同法上規定的信息提供義務,是基于雙方當事人或者他們之間處于訂立合同的過程中。這時,雙方當事人已經由一種普通社會交往關系進入一種特殊的社會交往關系,他們之間存在合理的信賴,彼此應負注意義務,應及時、準確地提供自己所擁有的與訂立合同有關的實質性的事項,即信息。如違反上義務,則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承擔因信息提供義務的違反而導致的合同不成立、無效或撤消后的締約過失責任。但是由于信息提供方式的多樣性和傳播的廣泛性,信息提供者和信息的接受、使用者之間很少發生直接的合同關系,如僅僅以這種依賴關系為前提,使因信息提供不當而造成損失的信息接受者、使用者取得法律上的救濟,則會使法律顯得過于嚴肅。此外,合同責任的形式主要是損害賠償,而無賠禮道歉,消除危險等責任形式,也無精神損害的賠償。從保護的范圍和方式上看,侵權法可沖破合同關系的禁錮,更周全地保護信息社會中廣泛的信息用戶的合法權益。因此,侵犯消費者信息權的民事責任應主要界定為侵權責任。
二、我國消費者信息權保護的法律規定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不當信息侵權的民事責任,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時,有關商品或服務的不真實或不完全充分,從而影響消費者對商品、服務的享用,或者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后所應承擔的責任。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未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具體規定信息提供不當的民事責任。為此,有人認為我國法律并未確定信息侵權的民事責任。筆者認為,我國法律既賦予了消費者享有信息權,那么這種權利遭受侵害時,要求經營者承擔相應的責任該是順理成章的,具體來說,經營者應承擔的信息侵權民事責任可表現為:①因經營者提供不當信息,使消費者取得商品或服務不具備消費者所需要的必要的性能,消費者有權解除買賣關系或服務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②因經營者提供不當信息,使消費者無法按用途使用所取得商品或服務,經營者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提供適應信息;如果經營者逾期未提供,消費者同樣有權解除買賣關系或服務協議,并要求賠償損失。③因經營者提供不當信息,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時,消費者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消費信息侵權的特點。第一,它是經營者違反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信息的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第二,導致這種責任的行為表現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提供的信息不充分或不真實,并不涉及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缺陷。第三,這種責任的承擔不要求一定發生人身財產的實際損害,只要影響了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的正當享用,就應承擔責任。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
侵犯消費者的獲得信息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多種多樣的。該法共列舉了11條不正當競爭行為,直接侵犯消費者獲取信息權的就有4類:假冒名牌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不當獎售行為;詆毀商譽的行為,使消費者很難獲得真實的信息,使之難辯真偽或對詆毀信以為真。由于不正當競爭行為,而使消費者遭受損失的,侵權者對于商品應負修理、更換、退貨,對于服務負責退還服務費用,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消費者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消除影響。
(三)廣告法
《廣告法》從廣告的明晰性、真切性和可識別性的要求出發,對違反該要求的信息行為予以規制,并對幾類特殊的商品廣告如藥品、煙草、食品、酒類、化妝品、專利等廣告做了更為具體的規定。該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為:凡虛假廣告,欺騙或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明知或應知廣告虛假的設計、制作、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間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四)產品質量法
《產品質量法》詳細地規定了生產者、銷售者的說明、警告義務。如違反了說明、警告義務引起消費者人身、財產上的損害便可構成了信息侵權、信息提供者便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產品責任中的信息侵權不是體現在產品上的有形瑕疵,而是表現對產品不充分、不及時、含糊其辭甚至虛假的信息傳遞。受害者可以以指出缺陷為由要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侵權責任,也可突破產品責任的承擔主體范圍,直接以信息侵權為由向生產者、銷售者甚至在產品使用中負責主管或指導的中間人提起侵權之訴。而且請求權的行使不以造成人身、財產上的損害為前提。由此可知信息侵權的民事責任的承擔主體及賠償范圍遠遠超出了產品責任的承擔主體和賠償范圍。此外現行法上的物主要是有體物,因信息缺陷產生的損害是無法納入產品責任法的。但實際上,由于信息缺陷所造成的損害,其嚴重性并不亞于有體物造成的損害。
三、侵犯消費者信息權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
(一)須有虛假、遺漏、過時、誤導信息的發生、而且主要是信息提供義務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造成。
1、虛假信息。是指信息提供義務人公開提供的不存在的、捏造出來的信息。其特點為:①信息提供義務人公開提供該信息;②該公開的信息中有不真實成份。
2、遺漏信息。是信息提供義務人應公開而未予公開的信息。其特點為:①信息提供人有義務公開該遺漏的信息;②該信息會對決策產生重大的、實質性影響,但卻未予公開;③信息用戶不知有此信息。
3、過時信息。是信息提供義務人沒有及時公開法定應予公開的信息。有兩層含義:其一是信息未在法定時間內公開;其二是信息提供義務人應在原信息發生實質性變化時,及時更改補充新的信息,以使信息用戶獲取當前真實有效的信息。
4、誤導信息。是信息提供義務人提供的信息的公開表述半真半假或有語句的模糊歧義等,在后果上造成信息用戶對該信息有多種理解或產生了與事實完全不同的理解。其特征為:①信息提供人公開了應予公開的事實;②該信息的表述語句半真半假或在理解上有模糊歧義;③該信息用戶誤認為它就是事實的全部。
(二)信息提供行為的違法性
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損害了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從本質上講是違反了法律所規定的義務,。無此條件,不能承擔侵權民事責任。它包括形式上和實質上的違法;作為和不作為的違法;具體違法和廣義違法。提供真實、全面、及時不引人誤導的信息是一項法定義務,它主要有在于法律所界定的主體范圍內,即信息提供義務者與基于合理信賴并處于明顯信息劣勢的信息接受者和使用者之間。消費者與經營者、銷售者之間則正是基于合理信賴而被納入該主體范圍之內。
(三)須有損害事實
在信息侵權中,受害者的損失包括兩個方面:
1、信息權受到侵害。信息權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產生的,是有別于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獨立民事權利。信息權的享有者如信賴了不當的信息,影響對真實、全面、及時、不引人誤解的信息享用,直接造成的損失就是對信息權的侵害而不需一定要發生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信息權受到侵害所造成的損失包括:一是為獲取不當信息而付出的信息購買費和與該信息直接有關的其他費用。二是直接因依賴該不當信息而延誤的機會。但是對這種直接損失的賠償,必須限定在合理預見范圍之內。
2、受害人遭受人身或財產上的損害。損害專指一定的行為致使權利主體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并造成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信息侵權造成的損害事實類似產品責任,具有受害人多、損害面廣的特點。
信息權的損失是信息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至于受害人遭受人身、財產損害的事實的存在,只是受害人請求加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根據,不必是信息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因為事實上,在加害人的行為侵害受害人信息權的情況下,加害人的行為可能并沒有造成受害人人身或財產上的損害。
(四)有因果關系
1、事實上的因果關系
事實上的因果關系是指受害者在依賴了不當信息后使其意志部分不自由,所做的行為與結果之關系。在這種情況下,信息的接受、使用者實施的行為是其自主決斷的結果,并非基于第三人的強制,但其所做出的決定受到了第三因素的干擾和制約,即不當信息。在信息侵權中,信息接受、使用者正是因為依賴了虛假、遺漏、過時、誤導的不當信息干擾了其做出做出科學決策的自由意志。應當滿足三項前提:第一,信息的接受、使用者在作出決策前并不知該信息是虛假、遺漏、過時或誤導的。第二,該不當信息成為信息接受、使用者體出決策的根據,即不當信息對做出決策起到了重要的、實質性的作用。第三,信息接受、使用者做出的決策產生于不當信息之后。
2、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是建立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之基礎上的,其中含有價值判斷,即要使被告承擔信息侵權之民事責任,不僅要證明原告事實上依賴了被告,而且這種信賴是合理的。
那么,“合理的信賴”判定標準主要有哪些呢?
第一,法律上推定的合理的信賴關系的存在。信息不對稱的而產生的信息擁有量的差距,導致了信息優勢者與劣勢者的同時并存。法律為了保護弱者,維護意思自主和交易安全,推定他們之間有合理的信賴關系的存在。現代社會商品及服務種類繁多,構造復雜,其質量、價格等優劣與否,是否具有危害性是一般消費者無法全面、客觀性地加以判斷的。他們只難信息優勢者所提供的信息而加以判斷、選擇并據此做出決策,有法律推定消費者與經營者、銷售者等主體之間存在信賴關系,消費者時并不需要證明他與經營者、銷售者之間有交易中的依賴關系存在,并且為了確保這種依賴關系,法律要求經營者、銷售者等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信息可靠、詳盡。
第二,依賴的內容應是合理的。①原告所依賴是被告對事實的陳述,而不是一般性見解或意向,這時,原告的依賴一般是合理的。②原告所依賴的事實必須是實質性,即其重要足以能夠影響原告的決策。
在我國,由于人們信息意識的滯后性和立法、司法環節的缺陷,還沒能給消費者信息權的民事責任予明確的界定和足夠的關注。鑒于信息客觀屬性和目前立法的不完備性,建議在未來的立法中制出信息侵權的條文,同時在消保法中以單行法規的形式單獨規制。這樣,既可彌補法規不周嚴、不全面、不系統的局限,又可以更加本質地、深刻地根據這一侵權現象,具體、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信息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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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專業論文開題報告論文范文
摘要:隨著社會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消費觀念隨之改變。電子商務的興起和發展為企業營銷帶來了新的契機,也向傳統的企業營銷方式提出了新挑戰。本文以大學生消費心理與行為理論為基礎,通過對電子商務中的大學生消費的特征和心理變化趨勢進行分析,探討現代企業面對電子商務環境下大學生網絡消費心理的特征,應該制定怎樣的營銷策略以應對他們的這種心理特征,以突破傳統的經營思維模式的局限。
電子商務是基于國際互聯網環境中的 B/S 架構開發出來的一種應用方式。在電子商務這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買賣雙方可以互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務活動,可以全程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在線電子支付等商貿環節。電子商務將國際互聯網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引入到商貿領域,對商業運作模式產生了深遠影響,同時也被各行業廣泛運用。相對于傳統商業模式,電子商務優勢明顯,因此眾多現代企業都基于 B2C 模式開發電子商務平臺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而企業在制定產品最終價格時,除了考慮成本、利潤等客觀因素外,還有一個因素不可忽略,即定價策略中的心理因素。
在電子商務這種彼此互不見面的特殊消費環境中,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充滿不確定性,其表現更為復雜和微妙,商家對于消費者心理狀態的把握更加困難,而這種心理變化會直接影響企業在電子商務環境中的經營效果和發展空間。因此,研究電子商務中人們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對企業良好地應用電子商務系統具有重要意義。
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的消費心理特征
改革開放使得產品種類和形式日趨多樣化,消費者可挑選的范圍也越來越廣,因此市場也由最初產品匱乏的賣方市場向消費者掌握主動的買方市場轉化。在消費者主導市場的時代,消費者的消費心理與賣方市場相比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在電子商務模式中這些特點和趨勢表現得更為突出,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1 追求便捷。現代社會將人們的生活節奏變快,對于快節奏生活的現代人來說,需要一種方便、快捷的購物模式,而傳統的購物模式通常需要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到達購物場所、挑選購買產品,整個過程繁瑣、復雜、耗時長,再加上往返路途上的時間,通常會消耗掉消費者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網上購物恰好可以彌補這個缺陷,其方便、快捷、高效、24 小時不間斷服務等特征符合現代人的消費心理。
追求物美價廉。在買方市場中,消費者對于產品的選擇余地變大,因而價格就成為消費者較為敏感的因素之一。互聯網上的網店相對于傳統商店而言,可以讓消費者通過網頁輕松地瀏覽商品、比較不同賣家的商品,更為重要的是,電子商務模式提供了企業直接面對消費者的平臺,這樣省去了中間商環節的網上直銷模式可以節省成本,最終降低產品價格,因而,電子商務模式可以滿足消費者選擇價廉物美產品的心理需要。
追求個性化。買方市場中消費品無論在數量上還是種類上都極為豐富,現代消費者特別是年輕消費者往往想象力豐富、喜歡展示自我個性,通常希望企業生產的產品能夠獨一無二,這種心理對個性化消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費者已經不再是單一的只看商品的實用價值,而更重要的是看商品是否與眾不同,是否能充分體現個體的特性,這也已成為消費者消費的一項重要指標。
追求獨立思考。在消費品種類及數量急速增長的現代社會,隨著消費者選擇范圍的擴大,消費者獨立思考的意識也在加強。面對傳統模式下商家的各種宣傳消費者會產生強烈的不信任感,消費者通常會主動通過各種渠道和手段獲取產品信息并進行分析比較。消費者會從自身分析比較的過程中獲取心理上的平衡,從而降低購買產品特別是貴重產品的風險感,增強購物過程中的心理滿意度。
追求表現自我。電子商務購物環境中往往消費者會占據主導地位,通常消費者會花費較多的時間到虛擬網店中瀏覽、對比并選擇產品。在買賣雙方彼此看不到對方的購物環境中,消費者往往以自我為中心,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想法行事,這種思想會使得消費者在電子商務購物模式中表現自我的心理體現的愈加明顯。
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雖然電子商務的網購模式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諸多優勢,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消費者基于對互聯網環境的不信任,進而對網上消費產生懷疑,對電子商務模式敬而遠之,這會嚴重制約電子商務的發展。消費者的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傳統購物方式已深入人心。消費者在傳統購物模式中已經習慣 眼看、手摸、耳聽 的方式,這種方式與網上購物環境中通過圖片、文字、視頻、影音等方法了解產品是截然不同的。網購平臺不能滿足消費者手摸、眼看的特定心理,而習慣了傳統購物模式特性的消費者往往會因此對電子商務產生懷疑和顧慮。
價格達不到消費者預期。在網絡購物過程中,消費者通常期望能夠得到質量相同但價格比傳統商場中低很多的產品,據統計顯示,目前的網上商品僅比商場中便宜 4%- 10%,再加上網購環節中的物流、配送費用,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實際享受到的價格優惠是十分有限的。價格上達不到消費者預期會使部分消費者寧可多花時間和精力采用傳統購物模式,也不愿選擇電子商務模式。
配送體系效率較低。電子商務模式中有形產品的運輸無法通過互聯網直接實現,必須借助物流配送體系才能完成,因此,電子商務與物流配送有著密切的關系。目前,我國商品的配送存在周期長、費用高、效率低等問題。數據顯示我國倉庫周轉率僅為發達國家的三分之一,而差錯率卻近乎于發達國家的三倍。低效的物流配送體系會嚴重影響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的感知,進而導致部分消費者不愿接觸電子商務。
小結
電子商務為消費者帶來了方便、高效、快捷的購物方式,消費者在網絡購物的過程中表現出的消費心理給企業傳統的經營理念帶來了新的挑戰,商家必須適應消費者新的心理特征和變化,了解消費者的心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建立適合企業自身需要的電子商務運作機制,只有如此,企業才能在電子商務運作模式下獲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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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探索圖 網絡消費者 認知行為
網絡消費者認知行為模型是研究和分析網絡消費者網絡購物行為的基本架構。大量文獻以理理論(TRA)、計劃行為理論(TPB)、技術接受模型(TAM)和技術創新擴散理論(IDT)為研究模型,研究討論了消費者的網絡購物行為。如,程華、寶貢敏運用TRA、TPB、TAM和IDT理論,運用實證的方法,研究了網絡購物者的態度、意向和行為模型;劉坤、李紅霞根據TRA、TPB和TAM理論,運用結構方程模型,研究了網絡潛在購物者的態度、信念和意向。
模型的建立必須以正確的理論為基礎,如果某一路徑缺乏理論依據,則它無法正確解釋變量間的因果聯系。當前研究文獻在初步構建模型時,大多是憑個人經驗來設立觀測變量。網絡消費者行為研究是一個涉及信息技術、消費者行為學和認知心理學等多學科的研究領域,個人經驗難以保證沒有缺漏之處。因此,本文試圖通過探索圖來尋求更加合理的模型構建方法。
基于探索圖的網絡消費者認知行為模型設計
探索圖是通過研究者對整個環境的觀察,根據自身掌握的知識和信息,加上充分的想象力,應用更大環境考慮問題的觀點,創造出的一張圖。該圖展示了所有會影響或可能會影響研究主題的因素,同時也反映了因素的關聯關系,它的形成是一個集體的創造過程。
探索圖用橢圓表示因素、雙向箭頭表示互動關系、無規則的圈表示同一類的因素、連線連接同一類的因素、橢圓上加一個尾巴表示刪去的因素。網絡消費者認知行為探索圖的繪制過程如下:
(一)初始
根據研究主題或決策問題的需要,召集有關專家對研究主題或決策問題進行討論。本文涉及四個領域的專家,由電子商務專家主持召集信息技術專家、市場營銷專家和心理學專家,圍繞研究主題提出相關討論(見圖1)。
(二)提問
主持人或負責人依據研究的主題或決策的問題提問,讓大家思考,具體問題如圖2所示。
(三)各抒己見
每個成員充分發揮其想象力,發表看法,如,對如何評價風險企業家及其團隊的問題,各人應用個人的知識、經驗,已掌握的信息,及其想像力,提出自己的觀點,有的提出要考察企業家及團隊的責任感、創新能力;有專家認為應該注意其文化背景、管理技能等;有人覺得應該考察其領導能力、管理技能、知識結構等因素。主持人根據每個人的提議在紙上描繪出諸多影響主題的因素,用橢圓表示。圖3是初始探索圖。
(四)綜合分類
待大家充分發表意見后,針對這些橢圓,引導大家對所有的提議因素進行視覺思考,從整體出發,綜合相同的、剔除多余的,用連線連接同一類的因素,用無規則的圈將同一類的因素圈起來,對刪去的因素在它所在的橢圓上加一個尾巴。圖4是根據圖3進一步繪制的分類探索圖。
(五)類別命名
進一步進行視覺思考,給各個不規則的圈命名。如,商品價格、商品種類、商品性能、商品品牌和商品圖片信息都可以歸類為商品信息。
這個類別的命名只是一個初始命名,因果關聯分析后才能最終命名。
(六)因果關聯分析
分析因素之間的因果關聯關系,用箭頭描述。探索圖是創造出來的,而且是集體創造出來的。它的創造過程是將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結合形成創新思維的過程。
在進行因果關聯分析時,發現某些因素間存在交叉關聯的情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專家組對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進行了仔細分析后認為,實際上存在兩種認知模式:存在態度的認知行為模式和缺乏態度的認知行為模式。本文認為,雖然電子商務應用了新技術,但是,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產品時,會根據過去的經驗、態度來認知該產品。如果該產品在過去有認知經驗,仍然服從存在態度到行為的認知模式;如果該產品本文過去沒有認知經驗,則服從缺乏態度的認知模式。這兩種不同的認知模式決定了消費者的購買決策行為,并且進一步影響電子商務企業的盈利模式。
經過整理,形成了基于網絡實物產品的消費者認知行為模型探索圖(見圖5)和基于網絡數字產品的消費者認知行為模型探索圖(見圖6)。
實證研究后的模型修正
本文的實證研究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為了能獲得較理想的數據,本文在調查對象、抽樣方法、數據特征和模型量表形成幾個方面進行研究,形成了較科學的統計調查方案。
首先對抽樣樣本進行了初期控制,根據我國一般上網用戶的基本構成,將抽樣樣本按照職業分為兩大類:學生和在職工作人員。學生基本上以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為主。在對樣本進行初期的控制后,本文隨后進行問卷調查。
本調查采用線下的問卷調查方式進行調查。由于時間、費用和影響力方面的限制,樣本主要是以武漢市地區的網絡消費者為調查對象。盡管電子商務的發展本身具有較強的跨地區性,不同地區之間的消費者有一些差別,但從總的方面考慮,地區之間的差異性不是很大,武漢市作為我國中部區域的特大城市,該地區的樣本具有較強的代表性。此次問卷共發放了600份,收回有效問卷462份,回收率為77%。本問卷分為三個部分:基本信息、關于實物產品和關于數字產品。
為了更好地修改問卷內容的清晰性、可理解性和測量項目之間的預判,本文基于相關研究中經常用到的方法,通過專家的評判,對問卷的內容進行評價和給出相關建議,并結合專家組給出的建議,對論文的問卷進行可行性的修改。專家組認為,購物習慣實際上與心理預期有一定的重合,因此去掉該因素。
運行Lisrel8.7后得到修正模型,如圖7、圖8所示。
結論
現代科學研究一般都具有多學科、復雜的特點,僅靠個人能力不能保障研究的系統性和完整性,探索圖方法較好地彌補了這種缺陷。在模型的初步構建階段,探索圖方法在面對模型中的大量復雜因素時,能有效地梳理影響因子間的因果關聯關系,從而為后續的實證研究工具提供堅實的研究基礎。
本研究首先運用探索圖工具,充分利用專家的智慧,發現網絡環境中,消費者的認知行為實際存在兩種模式:有明確態度和無明確態度,態度的有無決定了認知行為的不同,并分別構建了網絡環境中實物產品和數字產品的消費者認知模型。其次,通過問卷調查的方法來驗證前文提出的網絡消費者認知行為模型。最后,得到了修正的網絡環境中實物產品和數字產品的消費者認知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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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緒松,吳強.管理科學的前沿:復雜科學管理[N].光明日報(理論版),2005-5-10
論文關鍵詞:消費者 心理洞察 消費行為
論文隨著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消費者需求的不斷變化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使商品銷售變得愈來愈復雜。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受到消費者購買心理因素的影響,要使消費者購買行為成為可能,就必須認真分析消費者心理洞察,研究消費行為。本文就消費者心理洞察對消費購買行為的影響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前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物質生活的提高,消費者對琳瑯滿目的商品挑選余地越來越大,人們的需求已不僅僅局限在滿足其使用功能上,而更大的取決于心理層次的滿足。在目前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如何使自己的產品脫穎而出受消費者青睞?如何使消費者產生消費動機?如何使消費者產生具體消費行為后而繼續忠實于自己的產品?我們的產品如何去滿足人們多種多樣的物質需求和文化需求?面對這一系列的消費問題,消費者心理洞察與消費行為的研究就顯得尤為迫切了。
1.消費者的市場消費洞察
消費者的存在形式多種多樣,有時是個人,也可以是家庭,或者是以單位、公司形式出現,只要發生消費行為便成為我們所說的消費者。消費者有時是商品的購買者但不一定是使用者,有時既是商品的購買者又是使用者。從社會總體上看,在商品這個領域里企業是強者,消費者是弱者。企業之所以成為強者,消費者之所以成為弱者,其根源是信息不對稱,也就是消費者擁有的信息量遠遠小于企業生產者。面對如此眾多的商品,如此花樣繁多的銷售戰略,作為買方的消費者就會越發感到信息不足,無法對商品價格做出準確的評估,難以對商品做出合理的選擇。因此,商家在進行產品推廣時應把該產品的性能、功效、以及會給消費者帶來與眾不同的感受一并宣傳,使消費者在沒有接觸或使用過該產品的情況下對該產品有較全面的了解和良好的印象,并在購買之前就對該產品有了很好的洞察使其產生消費動機,為下一步進行消費行為做好鋪墊作用。
2.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洞察
在眾多的產品中滿足心理需求的產品和滿足生理需求的產品是不同的,后者強調產品的物質實體本身,前者強調的卻是附加在物質產品上的信息。當然,心理的滿足也不能脫離對商品物質實體的消費,但這里強調的是物質實體本身并不能對心理滿足起決定作用,起決定作用的是能夠進入消費者頭腦的信息,這些信息給消費者帶來心理上的愉悅和滿足,當消費者洞察到該產品符合自己的各個方面需求,并感到非常滿意時是就會產生消費行為。因此在消費者較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后,新的高層次的心理需求就會產生。按照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理論,消費者的需要可以分為五個層次:即生理、安全、愛、威望、自我實現。同一個消費者在不同時間不同的狀態下,各種需要的強度是不一樣的,因此消費者的購買傾向也是不一樣的。
消費者對產品的心理洞察,是支配消費者具體消費行為的重要心理因素, 當消費者需要某種需求,準備購買某種產品時,他會對同一種類的產品進行細致的洞察。通常,在同類產品中消費者最關心的有4個要素:即產品質量、價格、品牌、愛好,一般可表現為以下幾個心理方面: 1品牌、求名心理
這類消費者的特點是追求名牌,以“顯示”和“炫耀”自己的“地位”,他們崇拜和信任名牌,仰慕地方名優產品和世界名牌商品,很多消費者時常以名牌商品來顯示自己地位,力求從中獲得一種讓人羨慕的榮譽感。當然品牌是要優良的質量和服務來鑄就的,只有具有同行業中最優秀的品質才能成為名牌,于是擁有了名牌也就擁有了品質。同時商家會利用人們“追求名牌、品質”的心理“順水推舟”相互作用使之最終產生消費行為。在這種心理傾向趨勢下,有些消費者購買商品就不僅僅是為了獲得一定的使用價值,而是在趕超別人,證明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平衡。例如,有一些消費者即便是物質基礎不是很豐厚、個人也并非是體育愛好者,可是在選擇衣著上一定要選擇耐克,這樣就滿足了他擁有名牌擁有品質的心理需求。
2價格、求廉心理
我國相當多的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特別注重價格,并以此作為主要選擇標準,一般這些消費者喜歡購買處理價、優惠價的商品。而對商品的質量、外觀、包裝等卻不大挑剔。很多商家根據這種消費洞察心理,往往在季末或節日期間采用打折銷售的促銷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質量、求信心理
這類消費者以追求某一企業或某種商品信譽為主的消費心理傾向。例如,有些消費者喜歡到大型超市、質量、信得過的商場購買商品,認為這里的商品貨真價實,質量有安全保障,售后有保證。例如有一些消費者就喜歡在大型超市購買蔬菜,他認為那里的蔬菜更綠色更環保無公害,吃起來更健康。 4愛好、個性心理
這類消費者常常專門購買某些商品,其目的是為了滿足個人特殊的愛好和興趣。就像有人喜歡百花鬧春、有人喜歡陽春白雪;有人喜愛高調排場、有人喜愛含苞待放。總之,人們會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消費,希望從中得到特別的快慰和享受。具有這種心理傾向的消費者相對感性,喜歡追求個性,對所感興趣的商品相對舍得花錢,喜歡附庸風雅的寧愿不惜重金博得一幅字畫;喜歡飲酒作樂的愿意一擲千金換得一醉方休。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目前商品市場的激烈競爭,只有深刻把握消費者的消費洞察,準確地從各個方面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就會激發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才能進行產品生產及定位等策略,使企業在市場中有的放矢,提高效益,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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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褚伶利. 從消費者心理需求傾向透視商品促銷[J]. 商業研究. 2005.12. 總第320期.
【論文摘要】: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有其自身的消費行為和消費心理。本文試圖從消費經濟學和消費心理學的視角出發,探究當代大學生消費行為。
一、理論依據
市場經濟環境中,一切要以消費者的需求為導向。只有真正了解消費群體,挖掘其消費心理和消費特點,才能開發出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才能設計出有效的市場營銷計劃與策略,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占據優勢地位。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但其消費行為仍遵循普遍的消費行為規律。消費者理論是消費者選擇行為的依據。在該理論框架下,依據西方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消費者出于理性的考慮,消費行為轉化為在預算約束下謀求效用最大化(也可以說是追求消費者剩余最大化)的權衡與選擇。效用是消費者在消費某種產品時所獲得的滿足程度,它是對商品功能的一種主觀評價。而總效用是指從消費一定量某種物品中所得到的總滿足程度。當某種物品的消費成本既定時,消費者從消費活動中獲得的效用越大,或者是消費者對消費的效用評價既定,而消費成本較低時,消費欲望較強。消費需求取決于消費成本和所得效用的對比,即邊際效用原理。要提高大學生消費者的效用,一方面要增加其享受服務的效用,一方面要減少其使用的不便利因素。效用是一種心理感覺,取決于消費者的偏好。企業要使產品擁有更加廣泛的認同和接受度,就要分析大學生消費者的心理,滿足其偏好,并善于把握消費發展趨勢。提高服務質量和層次,減少消費不便利因素,開發新的服務領域,也有助于產品的營銷。
二、大學生消費行為探究
1.大學生的消費特點
大學生是商家的重要消費客戶,同時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除了具有一般消費者群體市場的共同特征外,還具有自身的特點。
(1)消費觀念鮮明、時尚。大學生處于成長的青年時期,富于創造性和挑戰性,對新鮮事物充滿敏感與好奇。
(2)消費結構日趨多樣化。近年來,大學生的消費結構發生了新的變化,不再局限于基本的生活消費、學習消費,用于交往、娛樂、旅游和健身等方面的費用有較快的增長,并在構成上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
(3)消費支出水平高。當前,在校大學生有較強的消費需求和消費能力。大學生每月的支出額400元~500元的占35.5%,處于第一位,支出額為500元~600元的占28.9%,這兩部分占的比例高達64.4%。600元以上、300元以下分別占12%、6.2%。
(4)消費的個性和從眾性并存。大學生希望展現自己的個性,體現自己的風格。
(5)消費的沖動性和情緒化。大學生的思想情感、志趣愛好、性格氣質還未完全定型,重感情易沖動,客觀環境、流行趨勢對其行為的影響作用比較突出。在其消費行為中,容易受情緒左右,失去應有的判斷力。喜歡嘗試新品牌,受促銷的影響較大。購買前,缺乏明確購買目標;購物時,被商品的新奇所吸引,缺乏必要的考慮和比較就沖動購買,隨意性較強。
2.大學生消費發展趨勢
(1)教育培訓消費異軍突起,將成為新時期大學生消費的一大亮點。由于高校的擴招,就業競爭加劇,大量的畢業生被推向人才市場。為了自身競爭力的進一步提高,越來越多的學生開始走出校園,參加社會培訓。
(2)休閑娛樂消費呈多樣化特點。當代大學生追求多元化的價值目標,并受時尚前沿的影響,在休閑及娛樂消費方面, 大學生群體有著比其他年齡群體更旺盛的需求。他們追求新穎、刺激和有品位的活動,日漸成為大學生休閑娛樂的主流方式。進入新世紀, 大學生的這種需求更為強烈, 并在休閑度假、旅游觀光、體育健身等領域, 顯現出新的發展勢頭。
(3)電子消費成為新的消費熱點。隨著我國步入信息時代,信息產業迅猛發展。對信息的索取,已經成為大學生的必備素質。為了保持與時代的同步性,大學生對信息的消費將大大增長。可以預見,電子產品市場必將隨著信息化的潮流而不斷發展。而大學生會成為這個市場的主要消費者。
(4)追求新穎、追求時尚的心理日趨明顯。大學生正處于自我需求不斷擴張的發展時期,因而希望以新異的消費形象,向社會展示自身的成熟;通過消費上的新潮、時尚、前衛來表示自己青春的活力。尤其是在現今社會,時尚和新潮所代表的是現代社會的消費觀念和生活方式,廣告昭示蠱惑下的消費意識,媒體、明星的示范效應,以及大型商場陳列的美輪美奐的商品的吸引,也促使“時尚和新潮”消費越來越成為多數大學生的心理需求。
三、結語
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其在消費市場上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大學生,不但形成了巨大的消費市場,而且易于接受新的消費理念。大學生消費市場潛力巨大。正確認識大學生的消費行為和消費心理, 有利于商家更好的開拓大學生市場。
參考文獻:
[1]柳思維:現代消費經濟學通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