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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20*年名牌戰略推進工作的總體安排,在廣泛調查研究和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議,確定了20*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目錄。為了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統一要求,組織企業申報
(一)按照《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和“20*年中國名牌產品申報條件”(附件1)的要求,組織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企業申報。對列入各種許可證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范圍的產品而未獲證的,近三年被省級以上(含省級)質量監督抽查判為不合格的以及發生過質量、安全、環保等重大事故的企業取消申報中國名牌產品資格。
(二)指導申報企業仔細閱讀《申報中國名牌產品告知書》(附件2),在理解的基礎上,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承諾遵守告知書條款,并附在申報材料正文的第一頁。
(三)指導申報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填寫《中國名牌產品申請表》(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并附上申請表要求的證明材料。申報數據必須真實、可查,相關數據按規定由省級統計局、海關、稅務局等權威部門提供證明材料。其他組織提供的證明、排名不作為評價依據。申請表“續表2”中“申報產品的實物質量指標”不必填寫,按照附件4規定的項目提供檢測報告(數據)。數據來源于2005年至20*年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檢查或委托省級以上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后出具的檢測報告。
(四)指導有關申報企業填寫“部分消費類申報產品2005年銷售區域分布表”(附件5)。20*年顧客滿意指數調查范圍為:編號為021、022、042、045、050、051、052、055、056、057、*4、*5、*7、073、074、092的消費類產品。這些產品的申報企業需將申報產品銷售額最高的前十個地市級以上城市名單及銷售比重依次填入分布表,并于5月9日前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報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同時,申報企業還需登陸中國質量監督網()進行填報。
(五)指導企業制作申報材料。本次申報材料一律使用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申請表。申請表從國家質檢總局網直接下載,按相關格式要求填寫。除申請表要求的細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內容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封面統一用白色A4打印紙,沿長邊裝訂,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質。
(六)指導企業按照“企業提供年鑒電子文本要求”(附件6)提供有關材料的電子版,為編輯出版20*年卷《中國名牌產品年鑒》以及在中國名牌網上介紹企業及產品情況提供必要素材(不收費)。
二、嚴格把關,受理申報材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受理企業申報材料后,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查申報企業是否符合《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及“20*年中國名牌產品申報條件”的有關規定要求,審查申報企業是否獲得了生產、經營許可證,強制認證等證書,審查申報企業連續三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環境保護是否合格,審查申報數據及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審查申請材料的填報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還要組織本地區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對申報企業進行聯合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堅決不予受理。
三、公開透明,公示申報企業數據
(一)為保證數據的真實性,接受社會的監督,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對初審合格的企業統一于6月5日9時至6月11日17時在省局網站或各地主要媒體的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公示載體及公示數據應于6月2日前以文件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報總局質量司,書面文件必須加蓋省局公章,總局將在有關網站上公布各省公示載體。
(二)公示內容:按照附件7的格式公示申報企業名稱、品牌、申報產品連續三年的銷售量、銷售額、申報品牌及貼牌產品的出口量、出口額以及上繳稅額等數據,同時公示出具證明的單位。
(三)公示意見處理。各省應對公示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反映情況屬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取消申報資格。國家質檢總局對申報企業的公示數據匯總后,提交國家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如發現存在問題,虛報數據的,將取消申報資格,并通報批評。
四、按照規定時間,組織申請材料上報
(一)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對公示合格的企業提出推薦意見,填寫申請表的“表4”。各省需將推薦企業的匯總名單以及所有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6日前(以郵戳為準)郵寄至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一份)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兩份),同時,發送匯總名單的電子郵件。過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報材料更換。
(二)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組織初審合格的企業于6月5日至11日期間登陸中國質量監督網進行網上申報,國家質檢總局將根據網上申報的企業名單安排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企業網上填報的數據必須與書面材料一致(公示后,個別企業數據有誤差的,所在省局需向總局質量司說明情況)。各省可以登陸網站對本省申報企業的填報情況進行監督把關。沒有進行網上申報的,不參加評價。
五、嚴格遵守有關紀律,維護中國名牌產品申報及評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試行)》(政〔〕18號),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制定了《關于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試行)的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年**月**日
關于《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試行)》的實施細則為進一步貫徹《關于優先加快工業發展的行動綱要》,落實《關于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試行)》,規范加快工業發展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受理、審核及資金撥付程序
1、申報條件
⑴凡注冊、生產在本市區域內的工業企業(不分所有制以及隸屬關系),以及開發區、產業園區和相關單位均可申報“加快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⑵申報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政策的項目必須是列入《**市工業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項目(含續建項目)。凡列入國家、省“861”計劃和市“1346”行動計劃的工業項目,直接進入《**市工業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其它工業項目,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符國家產業政策和《**市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并通過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專家評審,即可列入《**市工業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
申報列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項目(含續建項目),可在每月10日前,由企業和單位將申請報告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材料齊全后,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審,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審結。
2、申報、受理與審核
具備申報獎勵條件的項目、企業和單位均需履行申報、受理與審核程序。
⑴申報時間
按季度申報的有:
①工業項目前期費用的補助;
②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③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
④新獲得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省級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質量獎,國家或省級新產品,商務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通過“三一”管理體系認證的獎勵。
⑤新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獎勵。
其它獎勵政策均按年度申報。
按季度申報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報送申報材料。按年度申報的,于次年3月底之前報送申報材料。申報時,企業或單位將申請報告、申請表以及必備的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四份,報送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
⑵受理與審核
企業和單位的申報材料齊全后,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審核,2周內一次性審結,報市政府審批。
3、資金撥付
經市政府批準后,市財政局2周內將應兌現的政策資金直接撥付給相關企業或單位。
二、申報要求
申報**市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獎勵政策的企業和單位均須由企業和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報表(詳見附件1~附件4),并提供必備和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時,應按照不同類型的獎勵條件和要求,填寫相應的申報表,選擇提供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具體要求:
1、申報投資工業項目獎勵應提供的材料
統一申報材料:
⑴申請報告和申請表;
⑵營業執照(復印件);
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⑷項目進度情況說明;
相關證明材料:
⑴國家、省、市重點項目證明材料;
⑵項目前期費用協議(含環評批復)及付款憑證;
⑶項目在建工程明細帳(復印件);
⑷企業季度財務報表;
⑸工業用地出讓同,購置設備和廠房及輔助設施建設工程的協議,以及資金支付憑證;
⑹購置循環經濟綜利用專用設備和專有技術的證明材料及付款憑證;
⑺投資總額600萬美元或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外來投資企業,其新建工業項目所繳納的所得稅憑證。
2、申報工業企業加快發展獎勵政策應提供的材料
統一申報材料:
⑴申請報告和申請表;
⑵營業執照(復印件);
相關證明材料:
⑴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和上年度財務報告;
⑵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增值稅、所得稅繳納憑證;
⑶對主機企業引進和培育的新辦配套企業,由主機企業提供配套企業名錄、證明材料和配套企業增值稅、所得稅繳納憑證;
⑷新獲得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省級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質量獎,國家或省級新產品,商務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通過“三一”管理體系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
3、申報工業企業推進技術創新獎勵政策應提供的材料
統一申報材料:
⑴申請報告和申請表;
⑵營業執照(復印件);
相關證明材料:
⑴新建立的國家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相關證明材料;
⑵新購買的科技成果證明材料、轉讓協議和付款憑證,或自主研發和“產學研”新的科技成果相關證明材料及費用支出憑證,產業化投入與產出憑證,以及成果產業化新增增值稅繳納憑證;
⑶新列為高新技術產品的證明材料及該產品增值稅繳納憑證;
⑷新列入國家或省級制造業信息化示范企業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批準文件,以及信息化項目實際完成投資的證明材料;
⑸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件,項目進度情況說明,項目實際完成投資證明材料,以及培訓費用收支的相關證明材料。
4、申報加快開發區、產業園區發展獎勵政策應提供的材料
統一申報材料:
⑴申請報告和申報表;
⑵營業執照(復印件);
相關證明材料:
⑴城區產業園新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收益及上繳國家和省相關費用的證明材料;
⑵新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部門批準文件,項目進度情況說明,以及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協議和貸款付息憑證;
⑶新的多層標準化廠房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部門批準文件,經有資質的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建筑工程決算審計報告,項目進度情況說明,以及廠房建設實際投資憑證;
⑷城區產業園區新引進市外工業企業的增值稅、所得稅繳納憑證;
⑸城區產業園區新引進市內外資作工業企業的股權結構證明材料和增值稅、所得稅繳納憑證;
⑹新落戶其他開發區、產業園區的招商引資工業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證明材料和企業增值稅、所得稅繳納憑證。
三、其它
1、各單位均應在規定申報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逾期沒有申報的項目,視為其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實行“一企一議”、“一事一議”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鼓勵投資工業項目的政策。申報享受“一企一議”、“一事一議”政策的項目的受理、審核和資金撥付程序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3、凡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編制的符《**市產業指導目錄》要求的工業項目,均可申報項目前期費用補助,補助金額參照政策條款第4條執行。
4、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工業用地、廠房、工業輔助設施以及設備投資。
5、工業企業購買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實現產業化,投入產出比達到1∶2~1∶3的,給予企業科技成果實際購買費用的30%專項補助;達到1∶3~1∶4的,給予40%專項補助;超過1∶4的,給予50%專項補助。
企業自主研發和“產學研”新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實現產業化的,可比照政策條款第20條執行。
6、新列入國家級、省級企業信息化試點的工業企業包括國家級、省級制造業信息化示范企業。
7、列入省級以上新產品的技術水平需達到國內領先以上水平。
8、各開發區、產業園區投資興建的三層及其以上標準化廠房,容積率不低于1(扣除代征道路面積)的,每宗土地上所建廠房全部竣工后,按廠房實際建設投資(不包括土地購置費用)的30%補助給開發區、產業園區,但不重復享受固定資產投資補助政策。享受30%補助政策扶持的廠房,五年內各開發區、產業園區不得轉讓或改變用途,否則,將追回補助資金。
在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活動中效益顯著的企事業單位和在科研開發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研開發人員及組織管理人員。
二、獎勵項目
(一)科技創新獎勵
1、開發科技產品(成果)獎。獲得國家級重點新產品稱號的產品給予5000-20000元/只的獎金,國家級科技產品3000-10000元/只,省級科技產品1000-5000元/只。
2、科技進步獎。省級一等獎5000-10000元/只、二等獎3000-8000元/只、三等獎2000-5000元/只;無錫市一等獎2000-5000元/只、二等獎1500-3000元/只、三等獎1000-2000元/只;市一等獎1500-3000元/只、二等獎1000-2000元/只、三等獎1000-1500元/只。
3、申報專利獎。國外專利20000元/只、發明專利1200元/只、實用新型專利800元/只、外觀設計專利500元/只。
4、科技民營企業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獲獎50000元、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獲獎10000元、省級民營科技企業獲獎5000元。
5、知名品牌獎。被確認為中國名牌產品的獎勵30000元/只、國家免檢產品、江蘇名牌產品獎勵20000元/只、無錫市名牌產品獎勵10000元/只。
6、注冊商標獎。被評定為馳名商標的獎勵30000元/只,著名商標獎勵10000元/只,知名商標獎勵5000元/只。個體工商戶申請注冊商標,每注冊成功一只商標補助300元。
7、出口創收獎。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經有關部門認定后,給予10000元的專項獎勵。
8、標準化工作獎。凡參與或承擔國家標準起草的企業獎勵30000元,參與或承擔行業標準起草的企業獎勵20000元。
9、農業科技開發獎。開發農業新技術得到國家認可的獎勵30000元/只、得到江蘇省認可的獎勵20000元/只、得到無錫市認可的獎勵10000元/只、得到市認可的獎勵5000元/只。
(二)科技創業補助
科研(技術)中心補助。建立科研(技術)中心,通過鎮及市考核,補助20000元;無錫市以上科研(技術)中心,補助30000元。
(三)其他獎勵
不能直接計算經濟效益的社會事業項目,可解決經濟社會中的重大問題,在技術上有創新,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獲得市級以上科技獎勵的。
四、獎勵辦法
1、科協創新獎勵中的第1、2條獎項的具體獎勵金額視該企業創造的稅金金額由評審委員會確定。
2、獎金不包含國家、省、市頒發的現金獎勵,鎮政府每年從鎮科技三項經費中劃出30萬元專項款,作為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獎勵費用,并根據財政收入情況逐年增加。
3、科技創新獎由鎮政府向獲獎單位和個人頒發獲獎證書,并頒發獎金。
4、建議獲科技創新獎的單位還可從本單位項目實施的年稅后利潤中提取3-5%,用于獎勵項目的主研人員和組織者。
5、個人完成的項目,獎金全部發給個人;集體完成的項目,原則上獎金的50%以上發給首席主研人員,其余部分視其他完成者貢獻大小,由單位負責人會同首席主研人員主持分配。獲獎集體和個人應將獎金分配情況報鎮科協備案。
6、同一項目同時獲得國家、省、市獎的,獎勵項目認高不認低。
7、科技創新獎每年年底評審獎勵一次。
五、申報和評審
(一)申報程序
由完成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提供項目有關技術水平、專利申報、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證明材料,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鎮科協。具體申報材料如下:
1、《鎮科技創新創業申報表》;
2、企業財務報表;
3、項目獲獎證書、鑒定證書、專利證書。
(二)評審
1、設立鎮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評審委員會(由鎮科協委員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鎮科協)。評審委員會負責全鎮科技創新獎的組織申報和評審工作,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2、由評審委員會聘請有關行業專家及財會人員審查報獎項目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審查主研人員及組織者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所作出的貢獻,提出評審意見。
3、鎮科技創新獎由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報鎮政府批準頒獎。
進入經濟全球化的二十一世紀,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和企業間競爭的日益加劇,市場競爭已從單一依靠一種優勢取得一時發展的產品競爭階段,逐步轉向通過培育綜合競爭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品牌競爭階段,品牌成為決勝市場的利器,成為企業贏得市場、贏得消費者、獲得利潤回報的重要保證,高知名度的品牌不僅是一個企業經濟實力和市場信譽的重要標志,還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和競爭力的象征。因此,黨和國家把“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作為我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將實施名牌戰略、加快推進品牌建設提升到了新的高度。當前,我市正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大力實施名牌戰略既是滿足市場需要,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的關鍵,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經濟競爭力,加快實現“兩個率先”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增強實施名牌戰略的緊迫感、責任感,真正把創名牌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結合起來,努力打造一批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市場覆蓋面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
二、明確品牌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
(一)爭創一大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力爭通過5年努力,新創中國名牌產品3--4個,總數達到9—10個;新創名牌產品30個,總數達到90個;培育市名牌產品120個,總數達到300個。新創中國馳名商標2--3件,總數達到8—9件;新創著名商標40件,總數達到100件;培育市知名商標150件,總數達到300件。培育有地方特色的名牌食品、農產品20個,服務名牌3個;新創國家免檢產品20個,總數達到30個。
(二)強化商標注冊基礎工作,爭取到“”期末,市注冊商標發展到10000件左右,比“”期末的7467件增長34%,其中農副產品注冊商標占10%以上,農副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達到3-5件。
(三)在做大品牌規模上求突破,到“”期末,力爭形成銷售收入超億元的品牌100個,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品牌4—5個,銷售收入20億元以上的品牌2--3個。
三、強化品牌建設工作的引導和培育
(一)引導企業增強運用品牌參與市場競爭的意識。運用多種手段和途徑,宣傳“市場競爭靠品牌,品牌出效益”的企業現代經營理念,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引導經營者主動注冊商標,合法使用商標,積極爭創國家、省、市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知名商標,自覺維護品牌權益,不斷提高其運作品牌的水平。
(二)引導企業不斷提高技術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大力鼓勵企業不斷開發出更多的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好的新產品,特別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新產品。加快實施專利新產品產業化工程,推進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新產品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創立更多的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提供源源不斷的優秀專利新產品資源。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優秀專利新產品的評選,深入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導向,技術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且市場前景好,能夠取得較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利新產品,每年評選一批“市優秀專利新產品”,并以市政府名義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引導企業不斷提高產品的質量水平。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實行先進、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積極推廣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等國際通行的管理體系。抓好先進工藝和設備的引進、消化和研發,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重點企業集團和大型企業要瞄準世界級和國家級名牌產品的質量水平,制定趕超目標和措施。中小型企業要切實加強基礎工作,制定質量改進措施。
(四)引導企業以優勢品牌為核心,實行生產要素的有效集聚與組合,促進品牌的集約經營與連鎖擴張,力爭形成一批產品品牌化、市場國際化、組織集團化、經營規模化的高層次品牌群體。
(五)引導企業重視商標注冊工作。把商標注冊作為品牌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大力普及《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強化對商標注冊的指導和服務。對已具備一定生產經營規模和市場潛力的產品和服務,積極引導生產經營者及時注冊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創立品牌。積極挖掘、開發和利用特色、優質農產品資源,扶持引導注冊農產品商品商標、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對出口創匯產品,及時指導生產經營者申請商標境外注冊,不斷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要求。積極鼓勵和指導自然人申請注冊商標,擴大社會注冊商標總量。
四、努力營造品牌建設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品牌的塑造和宣傳。充分利用新聞輿論、廣告宣傳、社會活動等手段,幫促品牌企業鞏固市場、擴大市場、開發市場,不斷提高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在國內外市場的知名度和占有率,報刊、廣播等新聞單位,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機構,要積極配合實施名牌戰略搞好服務工作,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設的社會氛圍。品牌企業要加快建立面向市場的現代營銷體系,利用國際互聯網營銷及制、買斷經營、連鎖經營等現代營銷方式,不斷加大企業產品和服務推向國內外市場的力度。
(二)加強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對名牌產品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嚴禁一切亂評比、亂認定、亂推薦活動。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有關部委或省政府授權外,任何部門不得組織名牌產品評審和質量、品牌評價活動,堅決杜絕借名牌評比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
(三)強化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要建立和完善《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充分運用“五省一市商標管理協作網絡”和“經濟區商標保護協作網絡”,積極與市內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企業聯手開展打假行動,及時有效地保護我市企業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海關要鼓勵商標專用權人積極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主動緝查假冒注冊商標和其他商標侵權的產品,加強對我市注冊商標產品進出口的管理。公安、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商標違法案件的偵查和審判,嚴厲打擊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行為,及時審結進入司法程序的商標糾紛,為注冊商標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護。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在廣大企業中宣傳普及商標保護知識,積極指導企業加強商標管理,提高企業的自我保護能力,切實防止濫施許可、輕易轉讓等問題的發生,切實防止知名品牌在企業兼并、改制過程中流失,在境外遭遇惡意搶注。
(四)加強對品牌建設工作的指導服務。爭創國家、省、市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知名商標是加快推進品牌建設的關鍵環節,必須強化對企業創牌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在摸清各地區、各行業的產品和質量發展狀況的基礎上,組織制定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培育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每年都要選擇一批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瞄準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品牌實施重點突破,指導和幫助重點企業按照要求制定創牌工作計劃,及時跟蹤服務,及時解決企業在實施創牌計劃中遇到的困難,并督促企業落實創牌措施。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國家、省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商標的推薦申報工作,組織創牌企業認真學習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申報要求,指導和協助企業制作申報材料,積極協調上級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在企業申報的過程中為企業提供便捷服務。市政府每兩年對創名牌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一次表彰獎勵。
五、加大對創牌成功企業的獎勵扶持
從年開始,對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生產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免檢產品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新獲得省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準注冊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分別按每件20萬元和1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對出口創匯產品到境外注冊商標按每件50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對獲準注冊的農副產品商標按每件10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由市、縣(市、區)同級財政予以落實。
國家級、省級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商標商品,可優先認定為省高新技術產品,其生產企業可優先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立項等方面優先扶持,在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技術基礎工作、信息咨詢等方面優先服務,在其他資源配置上盡可能優先安排。外經貿、稅務、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對其進出口業務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審核程序。對國家級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生產企業,有關部門優先幫助其建立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
六、加強品牌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最近提出的“將發展品牌經濟作為發展的重點、核心和關鍵,在各個領域培育發展壯大品牌經濟”的要求,以發展品牌經濟為核心,以提升發展水平為目的,以深入實施品牌戰略為基礎,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引導的原則,營造品牌發展的良好環境,重點培育代表我區綜合競爭力和形象的知名品牌,實現全區品牌經濟的跨越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利用3-5年的時間,發展和完善工業、農業、服務業品牌體系,培育形成體現區域綜合競爭力和形象的品牌。其中,力爭中國名牌產品達到8個,中國馳名商標達到5件;山東省名牌產品達到30個,山東省著名商標達到20件;*市名牌達到30個,*市著名商標達到30件;市級以上名牌企業的數量達到40家。
三、培育重點
(一)重點培育形成一批制造業品牌。抓好重點產業、重點產品的品牌培育和建設工作。優先培育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方面的高新技術品牌產品。
(二)大力培育形成農產品品牌。圍繞*區域特色,鞏固提高傳統優勢產品,大力培育一批農產品品牌。重點培育*茶、花卉、蔬菜、水產品、豆制品等具有*特色的農產品。
(三)加快培育形成服務業品牌。在現代商務、金融保險、會展、餐飲住宿、休閑旅游等重點服務業,加快培育服務業品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企業發展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工商分局、外經貿局、農林局、發改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品牌培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企業發展局。區品牌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提出品牌培育爭創工作的總體目標、年度計劃、工作措施;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負責、共同推進的原則,實施完成培育爭創計劃;協調解決品牌培育爭創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根據年度品牌爭創工作完成情況,研究提出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重點部門和企業進行獎勵的方案。
(二)認真排查摸底、篩選確定品牌培育梯隊。在對全區企業分產業、分行業進行認真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品牌評審條件,對企業進行排隊篩選,確定重點培育企業,建立重點培育企業信息檔案。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三個級別建立品牌培育梯隊。每年年初,區品牌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根據上一年的品牌培育爭創情況和企業發展情況確定當年的品牌培育爭創重點企業,制定當年的品牌培育計劃。
(三)加強企業品牌建設,夯實品牌培育創建的基礎。企業是品牌經濟發展的主體。要動員和組織企業開展爭創名牌活動,強化企業的品牌意識,把品牌建設貫穿企業生產經營的始終。指導企業樹立質量第一、技術領先、用戶滿意、口碑良好的品牌意識,對照各級名牌標準要求,從擴大產品規模和市場占有率、提高技術含量和競爭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扎實推進企業品牌建設。
(四)加大協調指導力度,幫助企業爭創名牌。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與各級名牌評審部門的溝通、交流,爭取上級對我區品牌爭創工作的支持。邀請有關領導、專家深入我區企業,通過培訓、座談、案例講解、咨詢診斷和現場剖析等方式,對企業的品牌爭創工作進行指導,幫助企業制定好品牌申報材料,做好品牌爭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