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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現狀
(1)失業保險的法律建設:我國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以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社會保險法》等,對失業保險的建設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為失業保險的運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
(2)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隨著人們參加失業保險的意識不斷提高,我國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有所提升,并呈現出持續擴大的趨勢,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失業保險參加人數為17043萬人,比2013年增加626萬人。(3)失業保險的保障現狀:我國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這一規定明確了我國失業保險的最低保障水平,從制度層面上確保了失業保險的保障作用。
(二)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1)失業保險法律不完善: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專門的《失業保險法》,缺乏對失業保險的細致規范。
(2)失業保險覆蓋范圍較窄:我國失業保險的覆蓋群體主要是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而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的也有相當一部分未參加失業保險,一些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外用工、大量的農民工、大學畢業生以及靈活就業人員也都被排斥在了失業保險體制之外,其覆蓋范圍有著明顯的局部性。
(3)失業保險保障待遇較低:根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鑒》公布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失業保險的替代率僅為20.4%,由此可見,我國失業保險金占在職職工工資的比例是相當低的,即失業保險的保障待遇較低,由此可見我國失業保險基金在失業保障上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發揮。
(一)美國失業保險制度及啟示
(1)美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現狀:在覆蓋范圍上,確定為所有工薪工作者;在保障待遇上,聯邦政府授權各州自行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在促進就業上,縮短失業保險金給付期限,建立失業人員就業支持體系,為失業人員提供一站式的就業服務。
(2)美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啟示:首先,我國應加快失業保險法律制度的建設;其次,我國應拓寬失業保險的保障范圍,將更多群體納入到失業保險的保障體系中來;此外,我國應提高失業保險保障待遇,通過保障待遇的提高來構建良好的福利社會;最后,我國應完善促進就業機制,縮短失業保險金的給付期限,構建完善的就業支持體系,為失業人員提供一站式的就業服務。
(二)英國失業保險制度及啟示
(1)英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現狀:在法律制度上,頒布了新的《失業保險法》,構建了失業保險的專項法律制度;在覆蓋范圍上,包括自由職業、已婚婦女和被保險人的遺孀;在保障待遇上,所有失業人員均領取同等數量的失業保險金,不能滿足其需求的還可以申請收入補貼;在促進就業上,出臺了新的《求職者法案》,明確了促進失業人員就業的內容以及程序,建立了多種促進就業培訓計劃。(2)英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啟示:我國可借鑒英國經驗,實施定額補貼的失業保險保障待遇模式,并建立相應的特困補貼機制,在構建公平和平等社會福利的基礎上,實現對特困個體的有效救助;加大對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功能的重視,縮短失業保險金的給付期限,并從制度上對失業保險的促進就業功能加以規范,開展多種形式的促進就業培訓計劃。
(三)日本失業保險制度及啟示
(1)日本失業保險制度的現狀:在法律制度上,頒布了《雇傭保險法》以及對其進行3次修訂,逐步將失業保險制度的重點轉向預防失業和增加就業;在覆蓋范圍上,為除臨時性工作者、參加船員保險的船員、公務員以及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外的所有勞動者;在保障待遇上,考慮失業人員年齡、家庭情況等因素,以確保失業保險標準的合理性;在促進就業上,建立了能力開發事業,促進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
(2)日本失業保險制度的啟示:首先,我國應建立《失業保險法》并擴大其適用范圍,使之涵蓋與失業保障相關的方方面面;其次,應拓寬失業保險的保障范圍,將需要獲得失業保障的所有勞動者納入到失業保險的保障范圍;此外,提高失業保險保障待遇,根據失業人員的具體情況設定更加細致化和差異化的給付標準;最后,應加強失業人員的能力開發,構建系統的能力開發體系
三、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對策
(一)完善失業保險法律體系。
首先,應對各項保險法律進行修訂補充,對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籌資機制、保障標準、監督體系以及責任歸屬予以明確的規定,提高保險法的可操作性;其次,盡快建立《失業保險法》,以此提高失業保險相關法律的立法層次和專項性;最后,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進而有效約束各相關主體的行為,確保失業保險真正可以做到惠及于民。
(二)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
首先,重新審視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同時將不適合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予以剔除,提高公平性;應分層次、分重點地予以實施,對農民工群體予以優先覆蓋,在此基礎上,逐漸向靈活就業人員、新生勞動人員(大學生等)延伸;最后,提高失業保險的統籌層次,消除失業保險的區域限制和城鄉約束。
(三)提高失業保險保障待遇。
首先,通過提高失業保險保障待遇來充分利用結余資金,加強對失業人員的保障力度;其次,綜合考慮失業保險保障待遇與就業抑制的關系,確定一個合理的失業保險保障待遇;最后,可建立基礎失業保險金和實施差異化的次級補貼標準方法,在滿足大多數失業人員保障需求的情況下,滿足特殊貧困失業人員的保障需求。
(四)強化失業保險就業功能。
首先,加大促進就業的資金投入,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情況下,加大對職業培訓、職業介紹以及創業的資金支持;其次,我國應效仿美國經驗,建立一站式的就業服務中心,為失業人員提供高效的全方位就業服務;此外,可縮短失業保險的給付期限,促使失業人員主動地尋求就業;建立完善的就業信息網,實現就業信息的跨區域共享。
四、結論
隨著人們意識的不斷提高,失業保險逐漸被人們所重視,本文通過對國外三個國家的對比,借鑒國外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經驗,提出了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對策,即完善失業保險法律體系、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提高失業保險保障待遇和強化失業保險就業功能。
作者:張亞梅 單位:山西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