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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代教育應不遺余力地提高人的文化素養,這是塑造人文精神的基礎。
要獲得人文精神,需要通過富有文化品味的教育和大量的文化知識的積累、文化素質的提高才能實現。這樣,學校課程就不是孤立的課堂教學或學科課程,而應是由哲學、科學和藝術組成,涉及知識、習俗、民族心理特征等文化要素的復合體。通過這樣一種課程,不僅為年輕一代步入社會生活奠定基礎,也為塑造和培養人文精神創造條件。應特別指出,知識是由一定的邏輯構建起來的有關客觀世界的正確認識,一定的邏輯關系和實證性是其基本特征。文化則是隱含在知識和各種可以被證實的邏輯關系與現象世界中的一條紅線,表現為在創造知識和認識世界的過程中,實踐主體必然要把自己的價值觀、情感、態度、理想等融入于其中。因此,知識是文化的外顯,而文化是知識的靈魂。
二、現代教育應客觀辯證地看待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在塑造、培養人文精神中的地位和作用。
倡導人文精神者都把目光投向人文(社會)科學,而對自然科學則持漠視,甚至反對的態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傳統文科教育將塑造人文精神作為抵御現代社會種種弊端的有效途徑,把學習傳統文化,作為塑造人文精神的方法;提出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培養和發展人的心靈,課程的主體部分應是優秀的文化遺產,用古典名著去促進人的理性的發展;自由藝術教育便成為塑造人文精神的主要方法。認為,人文學科包含了有關宇宙的觀念及正確的思維方法,論述了人類永恒的道德問題,體現著人類永恒原則和內容,富有理智訓練價值。實際上,傳統文科教育畸重人文學科,貶低自然學科的觀點是不足取的。其實,在塑造和培養人文精神上,人文(社會)學科與自然學科的地位是相同的,只不過各自的角度有別罷了。
從對象上看,人文(社會)科學是以人及社會為研究對象的,它不僅富有社會屬性,也包含人文要素,同時,作為人類精神財富的自然科學中也包含人文要素。在自然科學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實踐和創造主體的價值觀、情感態度和理想會以直接或間接、顯現或隱蔽的方式滲透并存在于自然科學知識體系中,成為其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實踐和創造主體的價值觀、情感、態度和理想等在自然科學知識體系中的存在方式與在人文(社會)科學知識體系中不一樣的話,區別就在于人文要素在前者中主要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和發揮影響力的,它對人的影響是間接的;在后者中主要是以顯性形式存在和發揮作用的,對人的影響是直接的。這就是說,無論在人文(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中,學習主體都有可能擷取人文要素。所以,要塑造人文精神,就應努力使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互補、理性教育和非理性教育互補、顯性文化與隱性文化互補。
三、現代教育應培養學生的“體察涵泳”之功,即培養學生靈敏深刻的感悟和體驗能力。
隱含在知識中的人文要素,應當切己體察、虛心涵泳。在這一點上,文化教育學派的觀點是值得注意的。文化教育學派反對傳統的理性主義,格外重視人文精神的塑造,認為其途徑和方法主要是:
(1)使學習主體積極攝取文化價值。要獲得人文精神,重要的是通過教育把社會文化的客觀價值轉移到學習主體的內心世界,形成與健全人格相融的生命。
(2)培養具有體驗價值的能力的主體。斯普朗格認為,教育應借助于攝取文化價值,獲得深刻而全面的人生體驗。文化教育學派的思辨性、虛玄性和對人文科學的偏愛自不必言,但它與“體察涵泳”的相近性使其觀點有一定的借鑒價值。筆者認為,人類的精神文化遺產主要是以理性化、邏輯化的外顯形式表達出來的,而隱蔽在其后的則是人類的價值觀、情感、態度和理想等。由于它們必須附著于一定的知識、習俗、民族心理特征等載體上,學習主體要把握它們,就必須通過這些載體,用心去捕捉、感悟和體驗其中的人文要素。只有如此,才能使所學習的知識變成活的、有靈性的精神力量。在一定意義上,汲取其中的人文價值才是與時代精神相吻合的目的所在。這就是說,塑造和培養人文精神不能簡單地從學習人文(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方面去闡釋,它與某一門具體的學科間沒有必然、直接的聯系。只有以人作為學習、理解和運用知識的出發點和歸宿,去捕捉、感悟、體驗各種事物中所包含的與個人生活和實踐有關的要素才是關鍵所在。要使年輕一代具有“體察涵泳”之功,就應培養他們的科學世界觀和價值觀。通過學習不同的文化價值體系,必然形成學習主體不同的文化價值取向、思想觀點和情感態度。這樣,個體與一定的文化價值體系才有“接軌”的可能。
四、現代教育要重視優秀民族文化傳統教育,這是塑造人文精神的歷史基礎。
重視人文精神的塑造和培養是我國重要的教育傳統。對于塑造人文精神,我國古代學者將之設定為“文人精神”的培養,認為其內核是遵守人倫綱常、知書達禮。他們重視“禮”和“樂”的教化作用,認為具有以“仁”為內核的人文精神的人,其人文素養始于用詩來感發情興、用禮來節制言行、用音樂來調節身心。于是,修己和治人是塑造和培養其所理解的人文精神的具體方法。我們認為,“人文精神”并不等于“文人精神”,但古代學者有關人倫綱常、知書達禮的教育觀及其傳統卻是值得繼承的。進一步說,塑造和培養人文精神離不開一定的民族文化傳統。任何人文精神,都只能是在一定民族文化傳統下的人文精神。民族文化傳統主要包括祖國的歷史和文化、文學藝術、傳統美德,它們是構成人文精神的重要文化和歷史基礎。它們以良好的人文氛圍的培養為價值取向,含有豐富的人文要素,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數千年來,“仁”作為我們民族人生和社會的最高價值理想,不僅是一種道德規范和理想,也不僅僅是儒家思想的邏輯起點,更是能代表我國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范疇。在今天,它的基本內核包括愛國主義和民族氣節。在民族文化傳統教育中,加強這兩方面的教育,能促使學生將個人的生存發展與民族的命運融為一體,使之成為塑造和培養人文精神的基質。它能夠使學生了解我們民族優秀的、以群體利益至上為核心的人文傳統。它能夠培養學生的自尊心、自信心,這是弘揚人的主體意識、塑造人文精神的重要方式。在實踐層次上,人文精神實際上是主體對個人生存及發展狀態的清醒把握。對于不能離開社會和文化而孤立生存發展的個體來說,他對自己生存和發展狀態的清醒把握是在寬厚的民族文化的背景下實現的。于是,就凸現了以優秀民族文化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強的人生態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它還能夠使學生在學習和了解民族歷史及文化的過程中,獲得良好的人文精神陶冶。
作者:鄭志平單位:遼寧省鐵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文學院本科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