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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湖南省寧鄉縣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資源為基礎,選取礦山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礦山土地資源破壞程度、礦山水土污染程度、礦山地下水系統破壞程度、礦山環境條件脆弱程度以及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難易程度六個評估因子,采用綜合指數評估法,對寧鄉縣礦山地質環境現狀進行評估,結合各地域、礦區、段的開發利用強度,將寧鄉縣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劃分為影響嚴重區、影響較嚴重區、影響一般區三個等級。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評估因子;綜合指數評判法
湖南省寧鄉縣蘊藏有豐富的礦產資源,素有“非金屬之鄉”的美譽,礦業開發為寧鄉縣及長沙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也產生了一些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因挖損、壓占等采礦活動對礦山地質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因此,在合理開發礦產資源的同時,需要進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有效整合[1]。礦山地質環境分析與評價是改善礦山地質環境、抑制礦山地質環境惡化、防治礦山地質災害的重要手段,是實現礦山地質環境與治理規劃目標,落實規劃任務的重要保障措施[2]。
1礦山地質環境現狀
根據湖南省寧鄉縣礦山環境地質環境調查數據顯示,寧鄉縣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劃分為礦山地質災害、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三大類,礦山地質災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陷、礦坑突水五種類型,其中以地面塌(沉)陷影響最為嚴重;環境污染包括礦業廢渣和廢水對環境的污染;資源破壞主要為礦山占用及破壞土地資源。地面塌(沉)陷主要分布于煤炭壩鎮煤炭集中開采區,寧鄉縣共計有10座礦山發生地面塌(沉)陷24處,占礦山地質災害總數的66.7%,塌(沉)陷面積208.97hm2,占全區總塌陷面積的97.7%,曾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全縣共有3座礦山發生崩塌、滑坡災害4處,占礦山地質災害總數的12.1%,分布于道林、黃材、花明樓鎮,影響范圍4.924hm2,對林地和人員危害較大,曾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08萬元。崩塌、滑坡災害主要發生在建材類非金屬礦山,露天開采的金屬礦山亦有分布。近年來,寧鄉縣范圍內發生的礦坑突水地質災害礦山共計3座5處,均發生在煤礦山,集中分布于煤炭壩地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環境污染主要是指礦業廢渣和廢水對環境的污染。礦業廢渣對環境的污染,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淋濾污染。礦山廢渣經長期日曬、雨淋,發生風化、水解作用,廢渣中有毒物質被析出,經雨水或地表水滲入土壤、流入溪河,污染水土資源。寧鄉縣淋濾水污染主要為重金屬(錳、釩、鐵)及硫化物等酸性污染,以黑色金屬礦廢渣堆積場滲出的有害重金屬元素(錳、釩、鐵)危害最嚴重,其次為煤礦類礦山廢渣中硫化物污染。二是揚塵污染。尾礦庫內尾砂經風化作用后,表層風化形成的粉砂在干旱季節的季風作用下,在尾砂庫周邊一定范圍內出現飛砂揚塵現象,對空氣污染較重。礦業廢水對環境的污染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廢水內含硫等酸性物質,容易使廢水排放路徑及周邊區域水發生酸化,如煤礦山廢水中有害物質以硫、懸浮物及酸性水為主。二是廢水中含重金屬元素,對廢水排放路徑及周邊區域水造成污染,如黑色金屬礦山(鐵、錳、釩)礦坑排水,選礦廢水中Mn、Fe、S2-離子相對較高;螢石礦的選礦廢水中含有F-及鎢,因礦山的礦坑排水量較小,其污染范圍較小;建筑材料礦山排放的尾礦水主要為洗礦水,且多使用循環水,污染較輕。據本次調查可知,礦山廢渣和廢水污染水土環境的分布區域與礦產資源的分布區域具有一致性,重金屬污染(錳、釩、鐵)主要分布于黃材、溈山、龍田、青山橋、南田坪等鄉鎮;硫污染主要分布于煤炭壩-大成橋-喻家坳地區。資源破壞主要包括礦山占用及破壞土地資源和礦業開發影響地下水系統。礦山占用及破壞土地資源是一個普遍性的地質環境問題,幾乎每一處礦山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各類固體廢棄物占用及破壞土地資源問題,以及由于地面塌陷、地面沉陷、滑坡、崩塌等礦山地質災害造成的土地資源破壞。全縣各類礦山占用破壞土地總面積636.52hm2,其中,采礦場占用破壞土地394.19hm2,固體廢料場占用破壞土地28.73hm2,地面塌(沉)陷破壞土地資源199.85hm2,其他占用土地13.74hm2。礦業活動占用破壞土地類型以林地為主,其次為其他地類及農田。礦業開發對地下水系統的影響一般較輕。僅少數井下開采的煤礦,因礦坑突水或礦山大量抽排礦坑水導致地下水位顯著下降,使地下水補、逕、排系統不同程度地發生改變,進而破壞了地下水系統的平衡,嚴重的礦區可能導致地下水資源枯竭。具體現象主要有水庫、山塘、井泉干枯,河、溪斷流,田土失水等。
2礦山地質環境評估
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評估以礦山(區)為基本單元,以礦山調查所確定的礦山開采對礦山環境的影響為主,兼顧礦山地質環境背景,突出礦山或礦山集中區環境地質問題現狀特點[3]。
2.1評估方法
前人提出了很多礦山環境現狀評估方法[4-7],并對其進行不斷優化[8]。本文以礦山開發所引起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礦山地質災害、資源破壞、環境污染)為主要評估因子,主要考慮這些因子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程度,其次是礦山環境條件脆弱程度以及恢復治理難易程度。利用單因素分析和多因素評價圈定的方法,對全縣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主要因素運用數學模型計算和疊加分析,圈定出礦山環境影響嚴重、較嚴重、一般的區域。評判模型見式(1)。P=a1S1+a2S2+a3S3+a4S4+a5S5+a6S6(1)式中:P為礦山環境影響程度系數;S1為礦山地質災害危害程度專家評判值;S2為礦山土地資源破壞程度專家評判值;S3為礦山水、土污染程度專家評判值;S4為礦山地下水系統破壞程度專家評判值;S5為礦山環境條件脆弱程度專家評判值;S6為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難易程度專家評判值;a為權重,分別配予a1=0.30、a2=0.25、a3=0.15、a4=0.15、a5=0.10、a6=0.05。各評判因子影響程度分級見表1,質量分級賦值標準見表2。在各單因子評分基礎上,將各因子值疊加綜合評判,根據礦山環境影響程度系數確定評估分級。Ⅰ-嚴重區:P≥8.0;Ⅱ-較嚴重區:5.5≤P<8.0;Ⅲ-一般區:P<5.5。
依據上述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估方法,對調查研究的168座礦山進行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估,有8座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嚴重,38座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較重。結合各地域、礦區、段的開發利用強度,按礦類或單礦種在寧鄉縣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劃分的質量差、質量中等區、質量較好區的基礎上,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DZ/T0223—2011),將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估分區劃分為影響嚴重區、影響較嚴重區、影響一般區三個等級,進行全縣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估分區。寧鄉縣共劃分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嚴重區(Ⅰ)2個,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較嚴重區(Ⅱ)9個,余下區域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一般區。
3結語
通過對寧鄉縣礦山地質環境評估,結果表明,所考慮的要素雖然不完善,但仍能客觀反映礦山地質環境現狀,為寧鄉縣礦山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提供科學依據,兩個礦山地質環境嚴重區應作為今后寧鄉縣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的重點。礦山地質環境評估體系是建立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基礎上的,受調查數據的影響以及恢復治理速度的影響,數值處于不斷變化中,并且隨著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力度的加大,這是一個動態過程。
作者:海俊杰 蘇犁 張林 劉正軍 單位: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科學研究院